第二講:活著,是為了基督

經文:腓立比書一:12—30

在前一講我已經說過使徒保羅寫這封腓立比書信,是在監獄中寫的,他甚至說能夠在監獄中,乃是上帝給他的恩典。我也有說過,使徒保羅在羅馬監獄服刑時,跟一般囚犯不同的地方,是他可以租房子當作囚房,與看管他的獄卒住在一起(參考使徒行傳廿八:16、30),但並非這樣就是自由的,因為他必須隨時注意有被猶太人「暗殺」的危險。因為猶太人曾組了一個人數多達四十餘名的暗殺團,密謀要暗中殺害使徒保羅(參考使徒行傳廿三:12—13)。

也許對我們來說這是一個很難體會得出來的信仰經歷,說到一個人在監獄中,還說那是上帝的恩典。我說過使徒保羅把上訴羅馬皇帝法庭當作一個宣揚福音的機會,雖然他原本是可以得到釋放的,但他放棄了,理由當然與他不願意回去耶路撒冷受審有關係,因為他若是同意總督非斯督的建議回去耶路撒冷受審,可能會遭猶太人害死,因此,直接上訴到羅馬皇帝法庭,不但有生存的契機,且還可以因此得到機會和那些審問他的官員談論有關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這是他的想法。只要有傳福音的機會,他就不放棄。他在寫給歌羅西教會的書信中這樣說:

「也要為我們禱告,求上帝賜給我們傳佈信息的好機會,得以宣揚基督的奧秘。我現在就是為了這工作坐牢的。」(歌羅西書四:3)

在使徒保羅的信仰中,他是將為傳福音而受難看成是一種福氣和恩典(參考路加福音六:22)。在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甚至提起若是他「不傳福音就有禍了」(哥林多前書九:16)。這就是使徒保羅的精神,他把傳福音當作是他生命中最終極的關懷,盡他一生的力量就是為了要傳耶穌基督的福音。只要有機會,他就不放棄,連在監獄中也是這樣的心志。這使我想起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被希特勒關在監獄中的神學家潘賀華(Dietrich Bonhoeffer)的事件;他因為參與刺殺希特勒的行動而在一九四三年四月五日被捕關在監獄兩年。在那兩年中,他並沒有想要為自己作任何的辯護,而是在監獄中積極地傳福音給同樣是被關在監獄中的伙伴。

一九四五年四月九日,他被希特勒下令槍決。當執行槍決的官兵要帶他出監獄赴刑場時,他對那些正在為他哭泣的監獄伙伴說了一句令所有傳道者聽了都會感到震撼的話:「當基督呼召一個人,是呼召他來為祂死。」他之所以會這樣說,是因為他看耶穌基督的死,乃是上帝給人類一項貴重到無法用任何方式可以比擬的恩典,這種恩典就是十字架。如同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之書信中所說的話:「因為我拿定了主意,當我跟你們在一起的時候,除了耶穌基督和他死在十字架上的事以外,甚麼都不提。」(哥林多前書二:2)

我們知道十字架乃是耶穌基督受刑的器具,代表著恐懼、醜陋、刑罰,以及死亡。但就在人們對十字架有這些認識時,藉著耶穌基督的死在十字架上,往後的十字架改變了它在人們心中的認識,它成為一個救贖的記號,是生命的盼望。

當一個人與耶穌基督和他的十字架「對遇」時,就會像十字架一樣改變了這人的生命態度。使徒保羅本身就是親自經驗到這種改變的人,我們從他在這本腓立比書的信中所說的話就可以看的出來:

「我出生第八天就受割禮。我生來就是以色列人,屬於便雅憫支族,是血統純粹的希伯來人。就遵守猶太教規這一點說,我屬於法利賽派;就熱心說,我曾經迫害過教會。所以,如果遵守摩西法律就算是義的話,我並沒有甚麼可指責的地方。但是,我一向認為有盈利的,現在為了基督的緣故,我把這些看作虧損。不只這樣,我更把萬事看作虧損的,因為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為了他,我損失了一切,當作垃圾,為要贏得基督,完全跟他連結。」(腓立比書三:5—9a)

看,這就是使徒保羅生命的改變,且是徹底的改變。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呂底亞的身上,她原本是一個貴族家庭背景的婦人,以販賣紫色布疋為業。但聽到使徒保羅傳的福音信息後,不但她自己受洗,連她一家的人都受洗。更有意義的乃是因為她將自己的家開放成為傳福音的地點,結果發展起來的腓立比教會成為往後使徒保羅傳福音過程中,最為有力的幫助者。上帝透過腓立比教會使福音廣傳到歐洲和小亞細亞地區。腓立比教會在教會宣教歷史上的貢獻,是自有教會歷史以來,一直成為所有教會的楷模。這是我在前一講已經提起過的,也是我們今天的教會應該學習的對象。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十二至十四節:
12弟兄姊妹們,我要你們知道,我的遭遇反而幫助了福音的進展。13結果,王宮警衛隊全體,和在這裡所有其他的人,都知道我是因著基督的緣故被囚禁的。14我坐牢,卻使多半的信徒對主更有信心,更加勇敢,毫無畏懼地傳講上帝的信息。

看,這是多麼非常不一樣的心境啊,怎麼會有人把自己被關在監獄裡,說是「反而幫助了福音的進展」呢?對一般人來說,被關在監獄裡乃是一種極大的羞辱,怎麼會對福音的事工有幫助呢?這當然是和第十三節所說的「是因著基督的緣故」。今天的基督徒可以這樣看,但在使徒保羅的時代,那時候的人看耶穌基督並不是這樣的啊。想想看,使徒保羅寫這封書信時,那時人是被關在監獄中,時間大約是在主後五十四年與六十二年之間。這段期間的基督教會,雖說還沒有被羅馬帝國政府認定為是違法的宗教組織,但是來自猶太教當局的壓力並不小,我們從路加在使徒行傳中記載總督非斯督的反應就可看出來:「可是非斯都為了要討好猶太人,就問保羅:『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在那裡接受我對這案件的審判嗎?』」(使徒行傳廿五:9)非常清楚地在當時無論是誰統治巴勒斯坦,都會想「討好」猶太人,因為這些統治者都不希望猶太人發生叛亂的事,盡可能「討好」他們,能因此而安撫他們,這就和當時彼拉多在審問耶穌基督時表現的情形一樣;雖然他是很想釋放耶穌基督,知道猶太人是因為出於「嫉妒」才將耶穌基督抓來給他審問的(參考馬可福音十五:10),但最後他還是為了「討好」猶太人領袖和群眾,就決定將耶穌基督判釘死十字架的刑(參考馬可福音十五:15)。

使徒保羅當然知道自己的處境,也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受到牢獄之災的事,但他並沒有因此就認為上帝沒有照顧他,或是埋怨任何其他人,反而是感謝上帝給他有這樣的機會,因為牢獄之災的緣故而有機會將福音的信息傳給羅馬統治當局的領導階層。就好像亞基帕王對使徒保羅所說的:「你想用幾句話就會說服我作基督徒嗎?」(使徒行傳廿六:28)因為每次他被審問,他就會從自己怎樣遇到復活的耶穌基督說起。這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使徒保羅甚少在辯護說自己沒有罪,而是在見證自己怎樣遇到耶穌基督的。這也是在第十三節所提到的「王宮警衛隊全體,和在這裡所有其他的人」都知道使徒保羅乃是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被關,原因就是在每當有人到監獄探訪他,他就告訴他們遇到耶穌基督的經過。

福音的事工很有意思的一點,乃是只要有人傳,就會有人相信。使徒保羅因為不是在替自己喊冤,而是在見證自己遇到耶穌基督的經過,因此,那些看守他的羅馬皇家警衛也受到感動,並且也經常感動了那些去探訪他的人。

第十五至十八節a:
15當然,有些人傳揚基督是出於嫉妒和好鬥的心理,但也有些是出於誠意的。16後者出於愛心而這樣做,因為他們知道上帝交給我為福音辯護的使命。17前者傳基督的動機不純,是出於野心,想趁著我坐牢的時候給我製造更多的麻煩。18可是,這有甚麼關係呢?不管他們的動機對不對,只要基督被傳開了,我就會高興。

這是一段非常有意思的經文,使徒保羅讓我們看到當時在傳福音的人當中有兩種不同的心態,一種是真實的心,另一種是出於嫉妒。為甚麼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為甚麼傳福音是因為「嫉妒」的緣故?

我們知道使徒保羅到外邦地區傳福音的時候,並不主張外邦人必須受割禮,而是強調必須勇敢、公開地表明要信耶穌作他們生命的救主。也為了這件事,導致有些屬於所謂法利賽派的信徒相當不滿,他們就非常強調說:「外邦人必須接受割禮,也必須遵守摩西的法律。」(參考使徒行傳十五:5)也為了這件事,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們還召開了一次會議,專門討論有關外邦人加入基督教會這個信仰團契組織的要件。結果使徒會議決定外邦人可以不用守割禮。但這些保守派的猶太人並不因此就心服口服,他們還是無法接納這樣的決定。因此,就想盡辦法要讓使徒保羅在傳福音的事工上與他一比高下,這就是使徒保羅所謂傳福音是出於「嫉妒」之心的原因。只不過,有些人傳福音的動機並不單純,可是上帝很奇妙,人有自己的打算,上帝卻利用人的這種壞念頭來完成祂拯救的計畫。

再者,我們稍微注意一下使徒保羅在這裡用「好鬥」這個詞,在希臘文是「erin」,這個詞原本指的是在商場上一較高下之意。如果是這樣,就很容易造成一種情況,把福音當作「商品」叫賣,雖然福音並不是「商品」,而我們卻在哥林多後書第二章十七節看到使徒保羅這樣對哥林多教會信徒說:

「我們不像許許多多的人,把上帝的信息當商品叫賣;因為上帝指派我們,讓我們在他面前以基督奴僕的身份誠誠懇懇地宣揚信息。」

看吧,就是有人會這樣把福音「商品」化了,這是很不對的,因為把福音當作「商品」,那簡直就和在賤賣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一樣。

這使我想起近十幾年來,有些信徒在商場上頗有成就,因此在看傳福音的事工時,也往往喜歡用商場的觀點來評估「合算不合算」。有時教會要推動一件事工,這些在商場有豐富觀念的信徒就會先評鑑一下這些事工「合不合成本」。例如我過去在嘉義西門教會推動兒童營事工時,曾有幾位長執就一再回應說:「花那麼多錢,帶來那麼多小孩到教會來參加為期兩個禮拜的兒童營,結束後我們的兒童主日學小朋友也沒有增加,這樣合算嗎?」有一陣子我聽到這樣的回應都會感到相當難過,因為這樣的看法就是非常典型的把福音事工當作是一種「商品」在看待,這是非常不正確的。還好該教會大多數的長執並不持這樣的態度,才使得該項事工能順利推出。

另一方面,使徒保羅也提到有人傳福音,並不是因為嫉妒,而是真的喜歡將福音的信息傳給別人,與別人分享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拯救的信息,這樣的人才是真正出於愛心而傳福音的態度,因為「福音是上帝的大能,要拯救一切信的人」(參考羅馬書一:16)。

我們可以這樣瞭解,就是將福音傳到外邦地區的,不只是使徒保羅等人而已,還有許多其他的人也努力在傳福音,我們在羅馬書第十五章二十節會讀到使徒保羅所說的一句話:「我一向的抱負是在還沒有聽見基督的地方傳福音,免得我的工作建立在別人的基礎上。」雖然羅馬書是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談的,可能是在表明他並不想在羅馬城建立另一間教會,但羅馬教會是誰去開拓的?我們已經找不到這樣的資料。安提阿教會是誰去建立的?我們也不知道。換句話說,在許多地方已經有了基督教會存在,這些都不是使徒保羅所開拓的福音據點,是由別人先建立的。

不過,我們卻在這裡看到使徒保羅對上述兩種人的態度,後者這種用真實的愛心在傳福音的人,並沒有甚麼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出在前者,有的人是出自嫉妒,另外也有人是把福音「商品」化,他們這種態度應該是錯誤的,可是使徒保羅卻也可以接受他們。為甚麼會這樣?在第十八節,他說只要是能把福音傳開就好。在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他就曾這樣說過:

「在甚麼樣的人當中,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用甚麼方法,我總要救一些人。我為了福音的緣故做這些事,目的是在跟別人分享福音的好處。」(哥林多前書九:22b—23)

他曾舉例說:對猶太人,他以猶太人的方式;在外邦人中,他就用外邦人能接受的方法,他說所有的這些變通方式,都是為了要傳福音,只要能多救得一個人,即使需要屈就,他也願意。這樣的傳福音精神,坦白說,常常是我做不到的,但使徒保羅卻是這樣的用心,讓我們看到他是真的以福音為生命的中心。其實應該說,使徒保羅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他相信上帝會把那些在傳福音的事工上動機不良的人,改變他們原有的構想,或是將他們壞的念頭,轉之過來成為有好的果實可收成。

第十八節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寫這封書信的特色,他連續用了兩次「高興」,我說過這封書信之所以被稱之為「喜樂的書信」,是因為用類似這樣的詞字很多。像這一節就用了兩次「高興」,他說只要能傳開福音,無論用甚麼方式,他都會因為福音傳開了,心中生出滿意和喜悅的心感謝上帝。

第十八節b至廿六節:
18b我還要繼續高興;19因為知道藉著你們的禱告和耶穌基督的靈的幫助,我一定會恢復自由。20我迫切期待和盼望的是:我不至於在責任上有所虧負,反而能時時刻刻,尤其是現在,具有充分的勇氣,無論生死,用整個的我來榮耀基督。21因為對我來說,我活著,是為基督;死了,更有收穫!22可是,如果我活著能夠多做些有益的工作,那我就不曉得該怎麼選擇了。23我處在兩難之間。我很願意離開這世界,去跟基督在一起,那是再好沒有了。24可是,為了你們的緣故,我更該活下去。25對這一點,我深信無疑;我知道我還要活下去,而且要繼續跟你們大家在一起,幫助你們在信仰上更長進,更有喜樂,26目的是我跟你們再見面的時候,你們在基督耶穌裡將更加以我為榮!

使徒保羅對腓立比教會信徒懷著非常滿意的心,就是因為腓立比教會不僅是在財力、人力上支援他傳福音的工作,而且是在祈禱中不停地紀念他,為他代禱,這點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我說過祈禱乃是與上帝對話,也是我們生命最大的力量,因為有祈禱,就表示我們的生命中有上帝同在。不想祈禱或是不祈禱的人,生命是脆弱的,因為他的生命中沒有上帝,這種人就如同詩篇的作者所說的,是心裡狂傲的人(參考詩篇十四:1)。

腓立比教會信徒們的代禱,讓使徒保羅感到相當的安慰,也得到很大的鼓勵。我們也從這裡看到腓立比教會並沒有因為使徒保羅被關在監獄裡,就不再理會他,而是更加迫切地為他代禱,因為患難中的人需要更多的關心。我們從第四章十八節也看到腓立比教會所謂的代禱,不僅僅是口中唸唸有詞而已,而是將他們關心使徒保羅的心,除了在祈禱中紀念之外,也將之付於實際行動,他們差派以巴弗提專程到羅馬監獄去探望使徒保羅,讓使徒保羅知道腓立比教會一直在關心著他,並且也透過以巴弗提的探監,他們可以明確瞭解使徒保羅最需要的幫助是甚麼。

也因為腓立比教會信徒這樣的用心、愛心,使徒保羅深受感動,就更堅定了他獻身傳福音的使命感。他說生死的事已經不是他所關心的了,他關心的就是怎樣才能把福音廣傳出去。因此,他說:「無論生死,用整個的我來榮耀基督。」看,這樣的心志是多麼地偉大啊!這也是一個傳道者最需要學習的功課,就是要像使徒保羅一樣,用全部的生命獻給耶穌基督,如果沒有這樣的心志,獻身傳道的意義就會減低很多。
第廿一節的「我活著,是為基督」這句話可說是使徒保羅最重要的信仰告白。如果我們將這句話與他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相對照就會更清楚,他說: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裡活著。我現在活著,是藉著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命。」(加拉太書二:20)

從這裡我們可以清楚看到使徒保羅是已經把自己和耶穌基督完全連結在一起了,也就是一般所說的是到了「忘我」的境界。
使徒保羅會有這樣的生命觀,是因為在大馬士革的際遇經歷,他遇到了復活的耶穌基督親自顯現給他看,讓他明白以前迫害基督徒是錯誤的,而害死基督徒如司提反這樣優秀的上帝福音僕人更是不可原諒的一件事,但上帝不但沒有利用大馬士革那次從馬上跌倒的境況中,報復他、殺死他,還呼召他成為上帝福音的同工,在使徒保羅來說,這就是一種生命最大的恩典,也是上帝給他的一份特殊榮耀。因此,在使徒保羅生命觀裡,他原本在迫害基督徒的這件事上,應該得到死亡的懲罰,上帝不但留著他的生命,而且還給他有極大的榮耀,就是讓他參與傳福音的工作。這就是他會說不再是自己活著,而是耶穌基督活在他生命裡的原因。因此,他會在這裡說「活著,是為了基督」這句話,也是在表示對上帝的感恩。

也因為是生命與耶穌基督相連結,所以他說這樣的生命不會是空白的,而是充滿著上帝的恩典。因此,他說「死了,更有收穫」。因為他是全心、全意為了傳福音,如果因為傳福音而死,等於是與耶穌基督同死一樣,這樣的人也必定會與耶穌基督同復活(參考羅馬書六:5)。

第廿二至廿六節這段經文也可看出使徒保羅對腓立比教會一份特殊的愛;在這裡他說自己陷入了「兩難之間」。甚麼是他的兩難呢?那就是他非常疼愛腓立比教會,但他更愛傳福音,如果是為了表示他疼愛腓立比教會,他應該想盡辦法趕緊脫離牢獄之災,好使自己能回到腓立比教會與大家在一起。可是,他知道這不是他可以決定的,因為生命的主是上帝。

使徒保羅在這裡所用的「兩難」這個詞,希臘文是「sunechomai」,是指「圍困」的意思,表示已經沒有退路了,剩下的一個方向就是直接向那唯一的「缺口」前進。

再者,使徒保羅知道珍惜活下去的重要性。他在這裡說活下去除了可以繼續傳福音的工作外,更讓他感到喜悅的事,就是可以幫助腓立比教會繼續成長。也可以這樣說:只要看到腓立比教會信徒在信仰上繼續在成長,使徒保羅就會感到非常喜樂。這種喜樂是因為他們在信仰上有成長、進步,而能夠使他們坦然無懼地面對耶穌基督的再臨,並且知道是因為與使徒保羅在他們當中的教導有關係。這是再一次使徒保羅提到要在信仰上繼續成長的重要性,因為在第九節他就說過在祈禱中紀念腓立比教會,希望他們的「愛心會不斷地與真知識和判斷力一齊增進」。

為甚麼使徒保羅會這樣說?這是因為他深深知道自己的使命就是使福音能夠廣傳出去,而現在福音能夠傳到各地去,就是因為腓立比教會全力支持他而有的結果。但使徒保羅並不希望他在監獄中就使這項傳福音使命的動力減退,而是希望腓立比教會能夠繼續成長、進步,這才是他心中最大的喜樂,而這份喜樂是在耶穌基督裡享有的,並不是在個人的感情上。哇,這樣的信仰態度實在是非常可貴和值得我們今天所有教會與傳道者共同學習的。

第廿七至三十節:
27最重要的是:你們的生活應該符合基督福音的要求。這樣,無論我能不能親自來看你們,我都會知道你們抱著共同的目標,堅定不移,同心協力為福音的信仰爭戰。28在任何事上都不受反對你們的人的恐嚇;要勇敢,以此向他們證明,他們一定滅亡,而你們一定得救,因為這是上帝的作為。29你們得到特權來事奉基督,不只是信他,也要為他受苦。30現在,你們可以跟我並肩作戰;這仗,你們看見我打過,你們一定聽見,我仍然在從事同樣的戰鬥。

第廿七節是很重要的一節,使徒保羅在這裡對腓立比教會的信徒有一份期盼,就是不僅在福音事工上支持他,且會知道在信仰與生活之間能夠對稱。也就是說生活與信仰是一樣的,連結在一起的。
我說過,使徒保羅的書信有一個特色,就是不僅是在信仰上有所求,且是要求在生活上能夠見證出所信的耶穌基督之救恩,這樣的信仰才有意義,這也就是為甚麼他一再強調基督徒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成為「新造的人」(參考哥林多後書五:17,加拉太書六:15),這種所謂「新造的人」,基本上就是一個人從「心思意念」的更新開始(羅馬書十二:2,以弗所書四:23)。

我們或許會感到奇怪,腓立比教會的信徒不是在信仰上很有見證嗎?看,使徒保羅要在哪裡傳福音,他們都全力支持,甚至在他目前已經被關在監獄裡了,還繼續支持他,這樣的信仰難道沒有見證嗎?為甚麼還在勉勵腓立比教會的信徒要有生活上的見證呢?沒錯,一個人可能在信仰上很有奉獻的心,也可能在福音事工上很盡力,但卻不一定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也是這樣。我就經常會聽到有人這樣質問說:「哇,這樣的人也會是信耶穌基督的人?」或是這樣說:「信耶穌基督的人會這樣對待別人嗎?」

請注意在第廿七節這裡他所用的「生活」這個字,在希臘文是「politeuesthe」,在和合本用「行事為人」;在台語版聖經用「行代誌」;在天主教思高聖經版本是用「生活度日」;在呂振中教授的版本是用「公民」。這個希臘文原本就是指「公民」的意思。為甚麼是「公民」,卻翻譯成為「生活」和「工作」等行為?如果我們看第三章二十節,就會看到使徒保羅告訴腓立比教會的信徒,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應該有「天上的公民」的自我認識。當一個基督徒把信仰與生活、工作分開表現的話,這樣並不一定有美好的見證,因為最廣大的見證場合乃是在平時的生活和工作場合之地。使徒保羅希望腓立比教會的信徒會堅持這樣的信念,無論在怎樣的環境下都會知道自己的身份乃是耶穌基督的信徒,這也是一種信仰上的爭戰,不能退縮。換句話說,作為一個基督徒,就是要與這個世界的墮落環境抗爭,不能妥協,因為一妥協,就失去所有的一切。

第廿八至三十節,使徒保羅更進一步地讓腓立比教會的信徒知道,信仰就像在戰場上一樣,要有隨時赴戰的心理準備。使徒保羅提供三個重要的觀念:一是作為基督徒乃是得到「特權」一樣,是一份榮耀的事。二是做福音的事工,要有一個基本的認識,這是與耶穌基督同工,既然與耶穌基督同工,就要有與耶穌基督同受苦的準備。因為與耶穌基督同受苦,才能與耶穌基督同享復活的恩典(羅馬書六:5)。三是一起為福音的緣故使徒保羅和他們並肩作戰。

把傳福音看成是上戰場,這樣的觀念一直深植在使徒保羅書的心中,例如他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中,就把一個基督徒的裝備用軍事用語來形容,包括「以真理作腰帶,以正義作護胸甲」、「拿著信心的盾牌」、「救恩作頭盔」、「上帝的話作聖靈所賜的寶劍」等等(以弗所書六:10—17),這些都是當時羅馬兵丁的裝備。會有這樣的觀念,是他把傳福音當作是一種生命的生死大事,不是隨便或是隨興的事,想到了才去做,不是這樣,而是必須有相當充分的準備、有計畫、有目標,且有明確的獻身態度,願意為了達成目標,即使獻上生命也在所不惜。就像一個國家的軍隊一樣,如果沒有這樣的用心準備,兵士將無法開赴戰場贏得勝利,傳福音就是要有這樣的精神和態度。

再者,傳福音是需要大家一起同工,不是單靠某個人就可以勝任。換句話說,傳福音的事工沒有所謂單打獨鬥的,是一群同工大家一起來同心協力才會有好成果。從使徒保羅和巴拿巴開始第一次旅行傳道,到後來一群跟隨他四處去傳福音的同工,我們看到使徒保羅一直都是帶著一群同工在福音事工上拼命地全力以赴。我們在使徒保羅寫的書信結尾處,都會列出一份名單,這些名單都是他在各地傳福音建立教會時的同工。這也讓我們知道:傳福音的工作上沒有個人英雄存在,只有一群人同心協力的見證,這一點也是我們今天的教會更需要學習認識的信仰功課。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來的信息:

一、是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活著的生命才會有意義。

使徒保羅說他現在「活著,是為基督」,這是一句多麼令人感動的話啊!這句話也可說是他的信仰告白一樣,他要讓腓立比教會的信徒知道:現在的他,已經不是為了自己在活,而是為了見證耶穌基督的救恩而活。然後,緊接著這句話之後,他說「死了,更有收穫」,這句話就說明了整個他獻身福音事工的終極目標,就是在尋找永恆的生命點—與耶穌基督同死,也會與耶穌基督同活(羅馬書六:5)。

如果我們要用一句話來形容基督教信仰的終極目標,應該可以這樣說「在耶穌基督裡得到永恆的生命」。這也可以說基督教信仰最精華的地方,就是讓我們看到生命的盼望是永恆的,不是短暫的。更重要的,這永恆的生命,是永恆在耶穌基督的救恩裡。因為人的生命中最大的苦難乃是來自罪的捆綁,使人原本是自由的生命,卻因此成為罪的奴隸。

「活著,是為基督」,我們有多少人是學習使徒保羅這樣的信仰告白?我們實在很軟弱,活著,不會是為了基督,而是會為了孩子、父母、愛人,甚至是為了事業。也因為這樣,我們的社會經常都會聽到有人因為孩子去世,使他活下去的意念都沒有了;也有人因為父母去世,而傷心過度;更有人因為愛人離開他,使他連想要活下去的心志都失去了;而為了事業失敗,為此而自殺的案例更多。我們從使徒保羅身上看的不是這樣;他是讓我們學習到有耶穌基督在他的生命中,他明白使他在最艱困中仍充滿著生命的活力的,就是耶穌基督,即使曾因為傳福音的緣故,他除了坐牢多次外,也經常被鞭打,也經歷過「洪水的危險」,盜賊搶奪的危險,以及來自猶太人暗殺的危險,但都沒有打敗過他,因為他知道有耶穌基督與他在一起,他是為福音而受這些苦難。這些苦難帶給他的,就是天上永恆生命的冠冕。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要學習到這樣的信仰告白:我們生命的最終極目標,是得到天上永恆的生命。要得到這樣的生命,就必須要與耶穌基督連結在一起,如同使徒保羅所說的:活著,是為耶穌基督,要見證他拯救的愛。我們每個人的生命就是為了要見證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拯救的愛,這也就是為甚麼我們說基督徒不要自殺,原因就是在這裡,因為見證耶穌基督的同在,就是在見證雖然是活在苦難的生命中,我們沒有失去生存下去的盼望,因為有耶穌基督在我們的生命裡。

二、不需要為了那些故意作怪的人心煩,只要專心以真誠的心為福音作見證,因為上帝清楚知道誰才是祂真正的福音僕人。

我們看到使徒保羅提到在他那時代,「有些人傳揚耶穌基督的信息,是出於嫉妒和好鬥的心理」,也有些人是「出於誠意」。但他都沒有去理會,或是說他也要腓立比教會不要理會這些人,讓那些存有不良動機的人就繼續去進行他們的計謀。在他的看法裡,這些動機不單純的人,主要目的是為了要打擊使徒保羅而已。他對腓立比教會信徒相當有信心,原因是這間教會從頭開始,就全力在支持使徒保羅傳福音的事工,那些人無非是想要破壞腓立比教會對他的支持而已。因此,才有人寫信或是傳消息給使徒保羅,讓他知道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使徒保羅勸腓立比教會不要理會這樣的事。他告訴腓立比教會的信徒,只要福音能傳開,管他們存著是甚麼動機。他之所以這樣說,其實是針對那些衝著他來的人說的,這些人主要目的是為拆使徒保羅的台而已。而使徒保羅則是坦蕩蕩的毫不畏懼,他在乎的是有沒有傳出耶穌基督的信息這一點才重要。其它的,已經不是他所掛慮的事了。

這樣的心境確實是給我這個當傳道者的牧師很好的教材。我最需要學習的功課就是像使徒保羅這樣,即使有人想盡辦法要污衊我所做的福音事工,除非我所做的,不是出於聖經的教訓,而是我個人的東西,這樣,別人在污衊我,也是應該的,因為我不是為了福音在做。但如果我是為了福音而做,而有人故意要說我東或西的,因為我是在傳福音,想要拆我台的人要講我,也需要從福音的門口切入才有辦法,既然這樣,那些人所切入的也都與福音有關,即使他們存心不良,卻因為他們這樣的用心,只會是帶給福音更加辨明,使聽到的人更清楚真實福音的信息,那又有甚麼不可以的呢?我豈不是應該高興?沒錯,我應該為了這樣的事發生,導致福音的信息更明朗傳開,我就應該高興,而不是自己覺得羞恥而憤怒,除非我原本所傳的不是真實的福音。因為真正的福音是如同真金一樣,不怕火燒,也不怕風吹,更不怕有任何方法可以污衊,因為福音乃是上帝的話語,是上帝拯救的信息。

今天的教會也應該有這樣的態度和認知:只要我們的教會是真的在傳福音的信息,我們就不用害怕有人會在教會裡面興風作浪,不用怕有人會故意在教會裡找碴。因為我們是在傳福音,這些即使想要來找碴的人,也必須有認識福音的底子才有辦法。

我們看到使徒保羅是個胸襟開闊的人,他不怕,他接納那些為了攪他的局而費盡心思的人,結果卻是將福音傳開來的果子,他為了這樣的結果而高興。即使有人為了「搗蛋」,結果卻將福音傳開來,這也是上帝奇妙的作為啊,不是嗎?

(講於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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