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寬恕別人就是愛

經文:哥林多後書一:23—二:1—17

在第一章,使徒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信徒,他和他們之間的關係乃是「受上帝所賜的坦率和誠懇所支配」(一:12)。所謂「上帝所賜的坦率和誠懇」,是指「上帝的聖潔和誠實」的意思。換句話說,使徒保羅強調傳福音的事工,最基本的要件就是以誠實開始,也要以誠實完成。而誠實不是人自己在講的,乃是有上帝作證,是上帝對人內心的鑑察。人的能力雖然無法得知別人的內心,但基督徒相信上帝看每一個人的心思意念。如果傳福音的事工沒有以真誠的心來投入,那就等於在宣告沒有上帝一樣的嚴重。使徒保羅之所以會對哥林多教會提出這方面的問題,主要原因是在該教會發生了「真」、「假」使徒的問題。有人在使徒保羅離開哥林多後,在該教會散佈著這樣的謠言,說使徒保羅並沒有真正的「使徒」身份(參考哥林多前書九:2),甚至有人認為他也提不出任何耶穌基督當年傳福音時呼召那十二位門徒的「推薦書」,使徒保羅相當不以為然,他說哥林多教會所有的信徒就是他當「使徒」最好的「推薦書」(參考哥林多後書三:1—3)。

如果我們將使徒保羅強調從內心真誠與否看傳福音事工時,就更容易明白他在第一章最後所說的,基督徒或使徒的記號,並不是在外表,而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在每個信徒的身上所作的記號—印記。這「印記」是表明一個基督徒與耶穌基督之間生命不可分離的關係。因此,基督徒的一舉一動,都是帶著這個生命的「印記」在動,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認識。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經文的內容:

第一章廿三節至第二章四節:23我祈求上帝為我作證;如果我撒謊,他會懲罰我。我決定不去哥林多是為你們著想。24我們不是要命令你們該信甚麼,因為你們在信仰上已經站穩了。我們倒願意跟你們同工合作,為要使你們有喜樂。

第二章一至四節:因此,我下了決心,在下次訪問你們的時候不再使你們憂愁。2如果我使你們憂愁,有誰能夠使我快樂呢?只有因我而引起憂愁的你們能使我快樂。3所以,我寫了那封信給你們,為要避免我到你們那裡去的時候,那些應該使我快樂的人反而使我憂愁。我也確信,我的喜樂就是你們大家的喜樂。4我在憂傷痛苦中流著許多眼淚給你們寫信,不是要使你們憂愁,而是要你們都知道我多麼愛你們!

從哥林多前書第十六章五至九節可看出使徒保羅確實是計劃再去哥林多教會訪問,不過因為以弗所地區的福音事工,使他還無法抽身前往。而在哥林多後書第一章十六節,他說在往馬其頓的途中,會先去一趟,然後回程途中會再去一次,這樣來回兩趟訪問,希望用這種方式來表明他對哥林多教會的愛。有可能是去了一次,卻無法在回程的時候又去,因此,引起哥林多教會原本那些專門在找使徒保羅的碴的人注意,他們就利用這件事大作文章,說使徒保羅只會撒謊、欺騙信徒。因此,在第廿三節這裡就說出自己內心的告白—絕對不撒謊。在這一節他所說的方式,就含有「發誓」的強烈句型,也是東方社會一再使用的誓言方式:如果我……,願受上蒼懲罰。

第廿四節使徒保羅說他不是要命令他們「該信甚麼」,這句話的意思是指使徒保羅並不是要用權威來使哥林多教會信徒聽從他、跟隨他。只有「假使徒」才會奴役人心靈的事(參考哥林多後書十一:20)。因為信仰必須是每個人自己的生命告白。使徒保羅在這裡強調他願意和他們「同工合作」,意思是和他們一起學習、分享,為的是要幫助他們得到喜樂的生命。使徒保羅會這樣說,是建立在一個信仰基礎上—福音的僕人,不是福音本身。這就幫助我們更清楚一件事:當一個人把自己當作在信仰上最有權威的時候,從基督教信仰的觀點來看,這個人已經不是在傳福音,而是在傳他自己,把自己當作拯救的源頭了。這就是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所說的,他不是要命令他們「該信甚麼」,他是要幫助他們認識清楚福音的本質。

從第二章一節可看到使徒保羅曾第二次去哥林多教會訪問,但這次的訪問顯然有不愉快的經驗。因為第二次的訪問得到不好的感受,也可能因為有其它的事務纏身,他臨時改變行程,沒有依照原先的計劃:在結束馬其頓訪問的時候,回程中再次去哥林多訪問。結果也因為這樣,那些專門在破壞使徒保羅事工的人,就到處傳謠言:說使徒保羅「撒謊」。在這一章開始,使徒保羅就說他決定再次訪問他們。然後我們在第十二章十四節,以及第十三章一至二節都提到他將第三次訪問哥林多教會,並且以很嚴肅的語句說要懲罰那些專門破壞教會和諧的「假使徒」。

第二至第四節可看出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愛是多麼地深;他說明自己是與哥林多教會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與他們一起喜樂,但並不希望帶給他們憂愁。這樣的愛,有如父母對子女的愛一樣。這也是使徒保羅對自己開拓起來的教會一貫持有的態度,就像母親生育孩子一樣的情深。

在第三節提起他曾寫了封信給哥林多教會,到底是哪一封?這是許多聖經學者一直在探討的問題。這也幫助我們瞭解: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不只是「前、後」兩本書信而已,而是更多,例如在哥林多前書第五章九節也提到「從前給你們的信裡」這樣的話,可惜的是:這些書信都沒有被保留下來。
在上次那封書信裡,使徒保羅有可能是為他原先準備在回程途中去訪問的事,因為臨時取消而寫了封信作說明,而且那封信也曾對他在第二次造訪時所發生的不愉快經驗有嚴苛的內容,這一點可以從第七章八節看出來。他說:「關於從前我給你們的那封信,即使它使你們心裡難過,我也不後悔。我可能因知道那封信在你們當中引起一時的憂愁而有點後悔。」在第四節他就提到寫這封信時,是「流著許多眼淚」寫的。也因此,有人稱此封書信是「血淚書信」(Lachrymal letter),這可看出使徒保羅當時的心情是非常惡劣,當然我們也可從第一章的八至九節看出一點端倪;原來他已經在為亞細亞省遭遇的患難煩心了,現在又要為哥林多教會所發生的事操煩,讓他覺得壓力「多麼沉重」,甚至是「連生存的希望都沒有了」(請參閱第一講,我曾解釋第一章八至九節有關此件讓使徒保羅煩心到極點的事)。這種種不順心的事,可能是讓使徒保羅感到相當孤獨、無助吧。因此,在第四節他就解釋寫那封信並不是要譴責,或是故意要傷害他們,主要目的乃是要讓他們知道他愛他們,是因為「愛之深」,所以會「責之切」。

第五至十一節:5那麼,如果有人使別人憂愁,他不是使我,而是使你們大家憂愁,至少使你們當中的某些人憂愁。我這樣說,是因為我不願意使這樣的人太難堪。6他受大多數人的譴責已經夠了。7你們應該寬恕他,勸慰他,免得他過份傷心而絕望。8所以,我要求你們讓他知道,你們確實愛他。9我以前給你們寫那封信,目的是要知道你們是否經得起考驗,是不是願意一切都服從我。10你們寬恕誰,我就寬恕誰。如果我有所寬恕,是代表基督為你們寬恕的,11免得撒但佔了優勢,因為我們對撒但的詭計知道得很清楚。

使徒保羅在第五節並沒有指明到底是誰使他和哥林多教會感到煩心,有些聖經學者認為是和哥林多前書第五章一節所提起的那件「亂倫」事件(即有人和繼母同居)有關。但也有不同的看法,認為這個人乃是那群反對使徒保羅而自稱才是「真使徒」中的領導者。也是在這一節,我們看到使徒保羅並沒有很嚴厲懲罰這個人,可能是因為這個原因,在哥林多教會內產生不同的聲音;有人認為使徒保羅不是說要將這樣的人趕出教會嗎(哥林多前書五:2)?為甚麼他沒有這樣做?但也有人認為如果是這個帶頭領袖當眾羞辱了使徒保羅,使徒保羅不是曾說過「為甚麼不寧願受點冤枉?為甚麼不甘心吃點虧」這樣的話嗎(哥林多前書六:7)?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使徒保羅是曾懲罰了這個人,可能是懲罰的方式並沒有像他以前所說的要驅逐這個人離開教會,因此,有人認為應該更嚴厲些。可能是上述這種不同的聲音,使徒保羅說出了這段看法,也就是第六節所說的,對這個人的懲罰「已經夠了」。這句話有兩個意思:一是指這個人可能已經悔改。在使徒保羅的看法,一個人如果已經知道自己所犯的錯誤而悔改,就應該得到寬恕,甚至要繼續鼓勵他繼續向善。二是這個人已經被驅逐離開教會,就不用再繼續討論已經離開教會的人的事,就當作已經過去的事,以免這個人失去再回來的機會。依照第七至八節的經文看來,有可能是這個人已經知道自己犯錯了,但卻也因此離開教會。使徒保羅希望哥林多教會寬恕這個人,讓他知道大家還是希望他能再回來教會過團契信仰生活。

要特別注意的是第九節這裡所提起這句「是不是願意一切都順從我」。在第一章廿四節使徒保羅曾說「我們不是要命令你們該信甚麼」,這裡卻說「是不是願意一切順從我」,是否相互矛盾呢?可以這樣瞭解,就是使徒保羅在說「是不是願意一切都順從我」這句話時,是指哥林多教會是否願意在信仰上有所堅持,在信仰團契生活中,也允許那些違背信仰行為的事存在?但使徒保羅的態度在第十一節可看得出來:他尊重哥林多教會的決定—你們寬恕誰,我就寬恕誰。這也就是他在第一章廿四節對該教會在信仰上持肯定的態度所說的:「你們在信仰上已經站穩了。我們倒願意跟你們同工合作,為要使你們有喜樂。」換句話說:他雖然寫信嚴厲要求哥林多教會將這種違背信仰行為的人驅逐離開教會,或是用其它方法懲罰這樣的人,是要看看哥林多教會是否真的願意為了維護信仰秩序,將這樣的人給予嚴厲懲罰。但他還是尊重哥林多教會的決定:如果他們決定不讓這個人再回到教會,他也會支持。但他傾向於鼓勵「寬恕」這個人。在第十至十一節我們看到使徒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必須注意「寬恕」的重要性。他認為這是讓撒但找不到藉口與機會的最好方法。因為撒但最喜歡也是最容易找到的機會,就是當一個人心中存著懷恨時,它就有製造混亂進而導引一個人離棄信仰的機會。

這一點也是教會在處理人事糾紛問題時,不允許隨意對外公佈的原因,是小會對違背信仰秩序的人,只要派代表去跟當事人說明就好,為的就是不希望有人因為感到自己被羞辱抱著「懷恨」的心離開了教會。因為一個人的心中有「懷恨」,就會像創世記第四章所描述的該隱,讓罪找到「埋伏在門口」的機會(參考創世記四:6—7)。這就是教會在處理問題的方法與一般團體或政府不同的地方,因為教會在處理秩序的問題時,第一個考慮到的是讓人有悔改的機會,這是最優先要保護的基本信仰原則。只要有人悔改,都看為是最重要、最珍貴的。

第十二至十三節:12我到特羅亞傳基督福音的時候,主已經為我開了工作的門。13可是,因為沒有遇見我們的弟兄提多,我心裡非常焦慮。於是我向當地的人告別,到馬其頓去。

特羅亞,這是位於以弗所北面的一個海口城市,也是當時一個重要的商業都市。依照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七至十三節的記載,使徒保羅在這個地方傳福音的時候,發生了一件特別的事,就是在一個星期六的晚上聚會時,有一名叫猶推古的年輕人,在聽使徒保羅講道的時候打瞌睡,結果從他所坐的三樓窗口摔了下來,大家看到這個青年已經死了。使徒保羅到樓下,伏在這個青年的身上,擁抱著他,結果這個青年又回復起來。然後使徒保羅上樓去繼續講道給眾人聽。按照常理說,使徒保羅在這個青年的身上行了一件重大的神蹟—使死人復活。

使徒保羅在這裡說他在此城市有個很好的機會可以傳福音,可惜的是他在特羅亞沒有遇到提多,使他的心情無法平靜下來而開始擔心提多在哥林多的情形,因此,他就離開了特羅亞到馬其頓去。在第七章五至七節說使徒保羅在馬其頓還是無法安定,一直到提多到了馬其頓跟他們會合,並且帶來哥林多教會的良好反應之後,使徒保羅才又開始積極地投入在福音事工。從這裡可以看出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信徒的反應確實是很在意,也讓我們看到他在說對哥林多教會的愛是多麼地深,實在是一點也不假。

第十四至十七節:14但是,感謝上帝!因為他時常率領我們,使作為基督俘虜的我們得以參加基督凱旋的行列。他又使用我們到處散播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15我們好比基督獻給上帝的馨香之氣,散播在那些得救和失喪的人身上。16對於那些失喪的人,這氣味成為致死的臭氣;對於那些得救的人,這氣味卻成為得生命的香氣。誰能擔當這重大的任務呢?17我們不像許許多多的人,把上帝的信息當商品叫賣;因為上帝指派我們,讓我們在他面前以基督奴僕的身份誠誠懇懇地宣揚信息。

這段經文顯然和前面的經文對應不起來;因為前面的經文都是談到他心中許多「鬱卒」的事,包括擔心哥林多教會對他的誤會,也擔心他得意門徒提多的際遇。但這段經文卻轉而談到耶穌基督對人生命的重要性。為甚麼使徒保羅在這章經文中會有這樣的轉變?很可能是就在他擔憂提多的安危時,提多出現了,或是有人帶來提多已經回來的消息,使他安心地可以好好談談信仰的問題。

不過,也有另一種可能,就是這一章也像其它地方所發生的問題相同,就是從一些信件的片段中編輯而成的。因為從第十四節開始,直到第七章五節止,在這一大段經文中,使徒保羅不但談到在耶穌基督裡如同戰勝凱旋回來的軍隊一樣,那種榮耀是生命的高峰。也談及作為傳福音的僕人,是一件相當榮耀的事(第三章),他也勸哥林多教會信徒要關心永遠的事,因為看得見的事是暫時的(第四章)。然後他也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一個活在耶穌基督裡的生命,就是新的生命(第五章),在第六章他則提到信與不信之間是個怎樣的差別。在這樣一大段經文中,很可能就是另一封信,因為直到第七章五節使徒保羅才又談及他到馬其頓的事,以及提多回來的好消息。所以,如果將第二章十三節緊接第七章五節,讀起來是很順暢的。

使徒保羅很會引用羅馬時代軍人出征的景況,例如在以弗所書第六章十四至十七節,他就是用羅馬軍人的裝備來形容做為基督徒應該有的「屬靈」裝備;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八節也有類似的軍人裝備用語。現在他是用羅馬軍人打仗凱旋回來的盛況,描述作為一個基督徒得榮耀就是像軍人得勝回來的樣式。在這些凱旋回來的羅馬軍人背後,往往會連拖帶拉著一群戰俘。這些凱旋歸來的軍人會被國會議員,也就是羅馬帝國享有崇高地位的皇帝和元老院的長老們賜福。使徒保羅說基督徒就像是被耶穌基督「俘虜」,也參與了耶穌基督從死亡生命中凱旋回來一樣。但耶穌基督和羅馬軍人不同的地方是:羅馬軍人在享受到皇帝和元老院長老賜福之後,馬上就將那些戰俘送進競技場去「餵」猛獸作樂。而耶穌基督並不是這樣,他是讓所有他得到的子民(基督的俘虜)享有他復活的生命,這就是生命的香氣!
第十五至十六節,使徒保羅用對比的方式來講解:得救與失喪者之間的不同;因信耶穌基督而得救的人,當然會明白耶穌基督就是生命的泉源,是代替人類獻給上帝的祭品(馨香之氣);對那些不信的人,耶穌基督已經是死在十字架上的人,早已經臭了。我們可以這樣說,對於信耶穌基督的人來說,十字架就是最美麗的生命記號,但對那些不信的人來說,十字架就是最醜陋的刑具。這也是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一章所說的:

「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信息,在那些走向滅亡的人看來是愚拙的;對我們這些得救的人來說,卻是上帝的大能。」(哥林多前書一:18)

信與不信之間對生命來說,差別就是在這裡;對基督徒來說,生命裡是有馨香之氣,因為在他的生命裡,有耶穌基督從死亡得到復活的榮耀。但對那些不信的人來說,生命是走向死亡,是令人恐懼和不安的,甚至會說人一出生就開始邁向死亡走去。因為有這樣大的生命認知上的差距,使徒保羅在第十六節提出一個問題:誰能擔當這樣重大的任務?他的意思是傳福音就是擔當著人生命的生與死的關鍵責任,怎能馬虎?怎能隨便和輕率呢?絕對不可以!這也就是我一再強調的:福音工作者,是對上帝負責。上帝鑑察我們的內心,不是在看我們的外表。因此,有沒有蓋禮拜堂?替多少人施行洗禮?這些都不是上帝要查驗的。因為上帝知道傳道者到底為福音的事工做了些甚麼?在福音的事工上有沒有盡他應盡的責任?使徒保羅說得好:

「要傳福音,不管時機理想不理想都要傳,用最大的耐心勸勉,督責,鼓勵,教導。」(提摩太後書四:2)

對今天的傳道者來說,使徒保羅這句話是非常重要的勸勉。因為傳道的工作就是關係到人的生命得救與否的問題,不能怠懈。就像使徒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信徒的:

「我沒有理由為著傳福音而誇口;我不過是奉命去傳的。我不傳福音就有禍了!如果我傳福音是出於自願,我就可以獲得報酬;但是,上帝既然把這任務交給我,我就認為這是一種責任。」(哥林多前書九:16—17)

確實是這樣,這是責任,是生命的責任,沒有盡到責任,就是對生命疏忽、怠慢,上帝當然會追究責任。
第十七節可說是使徒保羅對那些「假使徒」很嚴苛的一句評語;他說這些「假使徒」其實就是將福音「當商品叫賣」。在和合本用「為利混亂」,天主教思高聖經版本用「混淆了天主的道理」(台語版聖經與思高版本相同)。所謂的「混亂」、「混淆」,原本希臘文是從「叫賣的小販」的詞延伸來的。從古至今,在菜市場上都會看到那些在喊叫的販賣者,上面擺著很好看的果菜,但在籃子的底層卻夾雜著一些腐爛的、不好的在裡面。換句話說,只有外表包裝很美,裡面卻是暗藏很差的品種。這叫做「混亂」,就是騙人的意思。在希臘文七十譯本聖經,將「混亂」這個字用在以賽亞書第一章廿二節,形容耶路撒冷以前像是「美酒」,現在變成是「淡而無味的水」時,是用來表示「摻了水的酒」之意。這也是許多不肖販酒商人喜歡騙人的行徑。

這就幫助我們更加清楚了;福音是救人生命的信息,而這信息乃是上帝的話。因此,傳福音就必須很忠實地將上帝的話傳揚出來,不可以隨意加入自己的東西來曲解上帝的信息。他在哥林多後書第四章二節這樣說:

「我們放棄了一切暗昧可恥的事,不做詭詐的事,也不曲解上帝的話。在上帝面前,我們公開顯明真理,以自己的行為來啟發每一個人的良心。」

顯明上帝的話,這是傳福音非常重要的態度和認知,就像使徒保羅在這第十七節所說的,要「以基督奴僕的身份誠誠懇懇地宣揚信息」。當奴僕的,唯有的責任,就是依照主人交代的話去傳達,不可將自己的話當作主人說的。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不要把基督教會當作商業機構,這很容易將福音的本質混淆了。

使徒保羅很清楚地表示,福音就是上帝拯救的大能(參考羅馬書一:16)。他也清楚地表示自己奉差遣是為了傳福音,他說要傳的福音信息就是耶穌基督;「他是上帝的大能,上帝的智慧」(哥林多前書一:24)。為了使這福音信息能很實在地傳出去,使徒保羅曾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過,他只傳「耶穌基督和他死在十字架上的事」(哥林多前書二:2)。他也說傳福音不是以人的智慧,或是動聽的話語,而是倚靠聖靈的力量和上帝奇妙的作為作基礎(哥林多前書二:4—5)。我們從使徒保羅這些說法中可以清楚看到一個很基本的認識:傳福音,就是傳上帝拯救的信息,這信息就是在耶穌基督以及他死在十字架上的恩典。換句話說:如果有人傳福音,沒有將耶穌基督和他的十字架信息呈顯出來,所傳的信息就不會是屬於基督教信仰本質的範圍。

這就給我們今天的基督教會帶來很重要的信仰功課;由於近來的社會變遷,經濟發展一再地被看為是整個社會的主流價值,甚至也影響到人對生命價值的看法,很容易將一個人的生命價值用錢的數字來量化,這樣的價值觀念,對人的生命不但沒有幫助,反而是一種踐踏。但我們也發現有越來越多的教會卻也直間接地受到這種觀念影響,往往將教會人數多寡看成是否成功的要件,將奉獻多少當作進步的指標,更糟糕的是認為一個人在事業上的成功與否,當作有沒有上帝的祝福標準。我就常常遇到一些傳道者在鼓勵信徒奉獻時,也會說出「你越奉獻,上帝就賜福越多」這樣的話,也會聽到在警告一些從業人員時,要他們多奉獻,熱心教會事工,然後說上帝必定會幫助他們的事業日漸發展。這樣的說法都是很違背基督教信仰的,因為這不是基督教信仰的本質。事業是否發展,必定有許多社會因素造成,很熱心在福音事工的人,並不表示他的事業一定會得到上帝賜福。同樣的,奉獻越多的人,並不表示上帝會賜福越多,使他賺的錢更多。不能這樣講,基督教的福音不是談錢的問題,是談永恆生命的大事,八竿子都與錢扯不上關係,這一點必須相當清楚,否則我們就會像使徒保羅所說的,是「把上帝的信息當商品叫賣」,是混淆了福音的本質。

要推動福音事工當然需要信徒的奉獻,但奉獻是為了表示對上帝的感恩,也希望藉著所推動的福音事工讓更多人認識耶穌基督。但奉獻不能成為換取上帝祝福的要件,也不表示上帝非要你的奉獻才能帶領更多人來信耶穌基督。上帝有自己的方法,我們的奉獻只是表明我們對上帝拯救恩典的回應,如此而已。聖經的作者一再告訴我們,上帝並不是要我們的奉獻,祂要的是我們有真實懺悔的心,藉著耶穌基督回到上帝的面前。

我最擔憂的一件事,就是有越來越多的教會也忙著經營事業,以為有了事業,教會就有錢,然後就可以好好用這些錢做福音事工,榮耀上帝的名。可惜的是:這些事業往往沒有榮耀上帝的名,也顯現不出耶穌基督拯救的恩典,反而是教會自己的名勝過了耶穌基督復活的榮耀,因為再也看不到十字架苦難的記號,而是看到教會忙碌於事業的樣子。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在傳福音,事實上對福音的本質是扭曲了。這就是使徒保羅所譴責的「把上帝的信息當商品叫賣」一樣的壞!

二、寬恕比責罰更重要。

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勸勉哥林多教會,要他們對待那些犯錯誤的信徒,只要他們承認錯誤,願意認錯、悔改,就要寬恕他們。原因是不要讓撒但找到設下詭計誘惑信徒,陷害教會進入紛爭的機會。如果我們看使徒保羅寫的書信,就會發現他一再強調在教會這個信仰團契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和諧」(參考十三:11)。使徒保羅在說「和諧」(或是和睦)時,並不是指沒有規律,而是相當清楚「是非」嚴明的規律。因此,基本前題就是這些犯錯的人必須先悔改。只要他們有悔改,就應該要寬恕他們。使徒保羅原本是可以將這些人驅逐離開教會的,但他告訴哥林多教會信徒,他最不願意用「使徒」的「職權」嚴厲地對待這些人。他說作為一個「使徒」,他的「職權」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教會信仰團契的和諧(參考十三:10)。

使徒保羅這樣的觀念對我們今天的教會來說,是非常有意義的。我們知道教會之所以成為教會,是建立在耶穌基督的基礎上。而耶穌基督帶給我們的,就是上帝的憐憫和寬恕的愛。我們都必須有這樣的認識:在上帝面前,我們都是有罪的人,從上帝的立場來看,我們都是罪重到足被處以死刑的人。但上帝的愛,在耶穌基督裡給我們極大的恩典,讓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到赦免的恩典,且是白白的恩典。因此,今天的教會必須隨時隨地記得一件事:只要有人願意承認他的錯,就應該給予寬恕、赦免,而不是一再拒絕、嚴厲懲罰。我們看到哥林多教會有人連淫亂、亂倫等惡劣的事都做出來,才使使徒保羅相當生氣而堅持要將這些人驅逐離開教會。但是,當他聽到這些人已經得到懲罰了,也就是說這些人已經受到許多的譴責之後,就應該給予寬恕,讓這樣的人有機會重新回來過信仰生活。

在教會是如此,在整個社會的生活中也應該是這樣。我們的社會往往對一個犯錯的人是如同對待「過街老鼠」一般,有時連給予犯錯的人想要悔改的機會也沒有,這樣的態度常常造成犯錯誤的人有被逼到牆角的感受,兩年前發生在台灣最大的社會案件主角陳進興殺人犯就是個例子。其實,要懲罰人是容易的,只要依法執行就好了。但要赦免、寬恕人是不容易的,因為這已經不是法的問題,而是心靈的問題,是人怎樣看生命與信仰的問題。耶穌基督對待那位犯姦淫被當場抓到的女人是這樣,對待那位與他同時釘十字架的罪犯也是一樣,都提供了我們值得深思的功課—寬恕。一間充滿寬恕之愛的教會,會越接近聖經的教訓,讓人感受到上帝的愛;一間只會講究「依法嚴辦」的教會,會讓人覺得人性的冷酷,反而體會不出上帝在耶穌基督拯救的愛。教會這樣,我們的社會也是這樣。

(寫於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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