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講:基督徒的自由(一)

經文:哥林多前書八:1—13

在第七章一開始,使徒保羅說到他接到哥林多教會寄來給他的信中提到一些教會的問題,這些問題和前面使徒保羅所指責的問題不同,因為使徒保羅在指責的問題,是他從別人帶去的訊息聽到的,他用譴責的口氣說他們不該做那些敗壞耶穌基督名聲的事,包括了有淫亂、亂倫、分黨結派等等。然後,從第七章開始,使徒保羅提到接到他們的信,信中提到一些關於信仰上的問題,使徒保羅所用的語氣就很不一樣,他是很耐心地逐一解釋、回答他們所提出的問題。在前二講已經有提過的,都是關於婚姻的問題。現在則是關於吃祭過偶像神明的食物問題。這問題表面上看來是和食物的瞭解有關,其實也是和基督徒對於信仰的自由有關。因此,使徒保羅用第八至十章等這三章的篇幅討論這方面的問題。

說到吃祭過偶像食物的事,對哥林多城的人來說並不是甚麼新鮮的事,因為幾乎這是日常生活時常會遇到的,原因是哥林多城乃是個異教信仰非常熱絡的城市,尤其是「亞弗洛狄特」(Aphrodite)女神可說就是該城的「守護神」一樣,規模最大的廟裡尚且有供養著超過兩千名廟妓,就可想像該城在異教神明敬拜的興旺,就好像在台灣媽祖神明相當普遍一樣,連每年一次的大甲鎮瀾宮前往嘉義新港進香的活動,電視台都是全程報導,可見媽祖神明已經不是單純幾間有名的古剎廟宇而已,而是多數的信徒佔據在我們的人口中。因此,在台灣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並不是甚麼特別的事,而是經常會遇到的經驗。特別是在早期台灣社會左鄰右舍時常會拿東西相互分享的時代,這樣的情形更多,也是許多信徒經常遇到的問題。今天雖然居住的生活環境大有改變,左鄰右舍彼此相互往來的情況並不像過去那樣熱絡,特別是居住在公寓大廈中,彼此相互分享食物的情景已不復存在。可是,我們還是覺得這個問題對台灣基督徒來說也是個很好的教材,值得我們認真來思考使徒保羅的看法。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三節:關於祭過偶像的食物這一個問題,我們以為「我們都有這方面的知識」。其實,這一類的知識只會使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才能夠造就人。2那自以為知道一些甚麼的,實際上還不知道他所該知道的。3可是,那愛上帝的人是上帝所認識的。

「關於祭過偶像的食物」的問題,先瞭解哥林多城的人是怎樣處理的;就像以色列人在處理祭壇上獻祭過的食物一樣,要將獻祭剩下的某一部份歸給祭司們食用(參考利未記二:3、10)。哥林多城的人也是這樣,要將獻祭給神明的食物留下一部份分給祭司,然後獻祭者和他的親朋好友一起分享,且是在廟宇內設筵席歡樂。因此,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其實也是一種當時社會的社交活動。在當時的哥林多城,如果有人拒絕參加這樣的宴席,會讓親朋好友覺得很不給面子,以後就會被人拒絕往來。另一方面,有時因為準備的食物太多,或是邀請的人比預期要來的人還要少而剩下過多的時候,這樣會暴殄食物,於是他們會拿到菜市場以比較便宜的價格出賣。有些基督徒認為買了這樣的食物,等於和參加他們的拜拜一樣,心裡會覺得相當的不平安,這就是第七節所提到的,他們的良心會有不安。也有的信徒則不以為然,認為沒有關係,何況價錢又比較便宜,對某些信徒來說很有誘惑力。因這樣的問題在教會內部有了爭執,於是他們寫信問使徒保羅。

就像今天台灣民間在農曆七月十五日中元普渡時,普遍設宴席請客一樣。我在嘉義市住了十四年,每年農曆七月就是該市舉行中元普渡的活動月,是一里接一里地辦宴席請親朋好友吃喝。名義上是說請地獄的鬼魂(俗稱的「好兄弟」),其實,都是親友相聚一起吃喝。有幾位基督徒是專門在辦外燴生意的,每年農曆七月就是他們一年當中最忙碌的時間,就是在替民間辦這樣的酒席。在台灣的廟宇舉行建醮活動時,通常都會邀請乞丐來吃免費的佳餚,並且是大量屠殺豬羊分給親朋好友。一九八○年我牧養的地方—台東關山鎮,有一天媽祖廟舉行建醮法會,當時全鎮人口只有一萬二千人,就殺了五千頭的豬。隔天我要到玉山神學院去上課,當時東部小軌道火車只有三節車廂,裡面卻全部都是豬肉,我只能用一隻腳站在車廂裡,就可想像在那樣的環境下,要不吃祭過偶像的食物,確實是難上加難。

第一節的「我們都有這方面的知識」,這句話是使徒保羅引用哥林多教會信徒的話說的,是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自認他們「有學問」的人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那些「沒有學問」的信徒,這些人在抗議他們當中「有學問」的信徒。因為他們當中有人接受了耶穌基督的信仰之後,就明白知道哥林多人在崇拜的「亞弗洛狄特」女神,是個假神、是偶像,不是真的,他們認為「有學問」的信徒都有這方面的知識,但使徒保羅提醒他們,這樣的知識往往使人心裡驕傲,對其他信徒並沒有實質的幫助。使徒保羅為甚麼會這樣說?因為在他們當中有人是初信的,他們確實在這方面很軟弱,不知道該怎麼辦。而這些老信徒往往用一種不屑的眼光看待這樣的事情,他們自認已經信耶穌基督有一段時間了,對信仰的事很瞭解,天地之間只有一位上帝,沒有別的上帝。異教的信徒怎麼拜都是在拜假的神明,即使吃了他們拜過的食物,也不會怎麼樣。這就好像今天的教會裡,有許多「年資」很深的信徒,以為自己對聖經很懂一樣,認為自己對聖經很清楚、明白,你要他來參加查經班,他的態度往往是很不屑的,甚至認為那是初信的人,或是對聖經認識很膚淺的人才需要參加的。使徒保羅說這種自己以為很懂、很行的人,對那些初信的信徒來說,不但沒有幫助,對自己的信仰成長也不會有利益。他認為一個真正關心信仰的人,會認真去關心那些信仰軟弱者的需要,因為只有這樣的關心,才會使人從軟弱當中得到力量。

這種情形往往發生在傳道者的身上,有些傳道者以為自己對聖經很懂,這一點是很危險的。最近有一群在研讀聖經的人來找我,他們一起在研讀創世記,發現許多問題。他們將這些問題帶來問我,結果我發現很多他們看到的問題,都是我從來沒有想到的,例如:為甚麼創世記的作者只記載雅各的後代發展,卻沒有提到以掃的後代,難道說以掃的後裔不重要?!可是以掃至少在行為上比雅各要善良得多。一個欺負人的人,如果聖經記載那樣多,對那些比較善良的人,豈不是很不公平?坦白說,這樣的問題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回答,因為我幾乎沒有想到這樣的問題。他們當中有一位服務於衛生署的兄弟,不但看中文的聖經,而是和希伯來文聖經一起看,你知道嗎?他還是一位初信不久的信徒呢!我真的嚇了一跳,有這樣用功、細心的信徒。這位兄弟甚至告訴我,他總共寫了三十幾頁的紙,將現代中文譯本的聖經在翻譯上他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全部都記錄下來寄給聖經公會的駱維仁博士。我聽了之後真的很受感動,也感到很羞愧,因為我都做不到這樣的境界。這位兄弟所做的、所知道的,其實是我這個身為傳道者應該知道的,但我卻不知道這些。這就是使徒保羅在第二至三節所指出的,哥林多教會有這樣自以為是的信徒,他們應該認識的都沒有認識,卻往往是那些謙虛一直努力在信仰上追求的人,他們越認識上帝,在信仰越堅定,因為他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越來越親密了。

第四至六節:4那麼,關於吃祭過偶像的食物這個問題,我們知道,偶像並不代表一種真實的存在;我們也知道,上帝只有一位。5雖然天上人間也有所謂「神」的,(有許許多多的「神」和許許多多的「主」),6但是對我們來說,只有一位上帝,就是天父,萬物的創造者;我們是為他而活的。並且,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藉著他而造,而我們也藉著他生存。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其實很清楚,在天地之間只有一位上帝,沒有別的上帝。但在希臘羅馬的世界裡,卻不是這樣的宗教信仰;在當時的「希羅文化」世界裡,盛行著多神信仰,且將每個他們所敬拜的神明給予「主」這樣的稱號。在亞歷山大大帝的時代,這種將「主」、「神」的稱號也用在皇帝的身上,因此,後來將皇帝當作神明敬拜就是這樣興起的,羅馬帝國就延續了希臘帝國這樣的傳統。

在基督徒的信仰裡卻不是這樣,是認為只要是人,就不能當作是「神」、「主」看待,除了耶穌基督和上帝之外,絕不能加上「神」、「主」這個稱號在人的身上,不論這個人是誰,絕對不能這樣做。這樣的態度就與哥林多人有極大的不同。

第六節很重要,因為這一節是使徒保羅在提醒哥林多教會信徒應該注意的,基督教信仰中的上帝,就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獨一上帝。萬物都是來自上帝的創造,沒有其它的上帝可以和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相比、存在。

我曾說過分辨是否與我們相同的信仰,可從三個方面來衡量;一是獨一的上帝,這位上帝乃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祂是獨一無二的上帝。二是新舊約聖經。要特別注意的是,我們也接受天主教會聖經和我們的相同這個看法,雖然他們的聖經含有「次經」(Apocrypha)在裡面,我們還是接受。我們現在的聖經比天主教會的聖經少了「次經」中的七卷,這是因為宗教改革運動時,改教運動的領袖們認為不需要讀這些經卷,並將之從正典中刪除。原本基督教和天主教的聖經是一樣。三是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這樣我們在分辨一個信仰團體出現時,就容易明白該宗教信仰是否和我們的相同。如果有的宗教團體掛著「耶穌基督」的牌子,卻不是屬於這三個條件範圍,要注意,那並不是屬於和我們相同信仰的團體,例如:「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也就是俗稱的「摩門教」,它有屬於自己的「摩門經」。將上述的三個基本要點拿準,其它就是屬於教義上的問題。最近幾年來在台灣出現許多新興的宗教,將各種宗教的教義混合在一起,迷惑許多人加入,以為那也是在說耶穌基督的事,就認為是屬於基督教的信仰,其實不然。

使徒保羅時代的哥林多城,就是有這樣的問題,充滿著各式各樣的神,包括有被稱為亞波羅的神、底米達(Demeter)、奧達維亞(Octavia),以及出名的女神亞弗洛狄特等等。然後又將統治者當作「主」看待,把人看成是神、主,這樣的信仰非常混亂,如果沒有弄清楚,很容易使人陷入迷惑。因此,在第六節使徒保羅就非常清楚地指出:「只有一位上帝,就是天父,萬物的創造者。」「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請注意第六節最後一句說「萬物都藉著他而造,而我們也藉著他生存」這句話,基本上使徒保羅已經說出一個重點:耶穌基督是與上帝同質的,他本來就是上帝,因為要救世上的人而成為人來到這世界,使人都能因著他的愛而得到永恆的生命。使徒保羅寫給腓立比教會的書信中就這樣說:

「他原有上帝的本質,
卻沒有濫用跟上帝同等的特權。
相反地,他自願放棄一切,
取了奴僕的本質。
他成為人,
以人的形體出現。」(腓立比書二:6—7)

這也是我們在禮拜時常使用的尼西亞信經中所告白的內容:

「我們信獨一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祂在一切的世代以前由天父而生,從上帝出的上帝,從光出的光,從真神出的真神,是生的,不是受造的,與父同質同體。萬物由祂來創造。」

使徒保羅寫給歌羅西教會的書信中也這樣介紹耶穌基督,說:

「基督是那看不見的上帝的形像,是超越萬有的長子。藉著他,上帝創造了天地萬有:看得見和看不見的,包括靈界的在位者、主宰者、執政者,和掌權者。藉著他,也為著他,上帝創造了整個宇宙。」(歌羅西書一:15—16)

這就是基督教信仰中一再說明的:三位一體上帝,就是指那創造宇宙萬物、一切生命來源的「父」上帝、為拯救世人的罪來到人間的「子」上帝、感動人的心靈悔改而得永恆生命的「聖靈」上帝。使徒保羅在給歌羅西教會的書信中有一句話很重要,他說:「上帝完整的神性具體地在基督裡。」(歌羅西書二:9)這句話清楚地說明上帝和耶穌基督之間不可分的關係。

第七至八節:7然而,並不是人人都有這知識。有些人一向習慣於拜偶像,所以直到今天,每逢吃這種食物,總覺得是吃偶像的食物。他們的良心本來就軟弱,更因為吃了這種食物覺得受污染了。8其實,食物並不能改善我們跟上帝的關係;不吃沒有甚麼損失,吃了也沒有甚麼收穫。

這兩節說出使徒保羅在這章經文中最重要的看法;他說不是每個人都有認識上帝的知識,因為認識上帝並不是從教科書、工作的職位高低,或是家庭的遺傳來得到的。我們看到許多科學家想要從實驗室中找到上帝,這些科學家都是很有學問的人,他們學有專精,但是越是學問高深,往往離開認識上帝之道越遠。他們是一群受過相當嚴謹邏輯訓練的人,讀聖經,可以找出一大堆的問題跟你辯論,使許多信徒聽了他們提出的問題時,往往為之口結,不知該怎樣回答。這樣的例子很多,一九七○年代的台大哲學系講師陳鼓應所寫的「耶穌新畫像」一書連續在報章雜誌刊登的時候,就出現這樣的現象。而在這之前,有一群中國北京大學系統的學者也是這樣對待基督教會。這些人包括了胡適、蔣夢麟等人在內,他們最出名的一句口號是:只要實驗室無法證明的,都是假的。但是我們知道,愛情是無法從實驗室證明出來的。許多在事業上相當有成就的人,當他們的事業發展到一個高峰的時候,受到許多人的奉承,感受到來自人的讚美甚多,常常在內心中有一種想法:看,財富就是神。我們的語言中就有這樣的詞句,說一個人在事業上經營得很好,就說這個人是「經營之神」。這樣的大事業家,很難接受基督教信仰中所要求的 — 謙卑、認罪。他之所以無法謙卑,因為大家都在奉承他、恭維他。他謙卑不來,因為他是非常努力、拼命才有今天的事業成就,他不認為是上帝賞賜他有這樣的能力。他無法認罪,因為他的財富也足以讓國家的法律跟隨著他事業的發展需要修改,法律都隨著他的需要改了,怎能要他認罪呢!這樣的宗教信仰,他是不能接受。在他的經驗裡面,只要奉獻一些金錢給宗教機構,那些宗教單位就開始紀念他、奉承他。這樣的人,他們的心中所認識的上帝,往往就是自己的化身,很少有人在學識上有成就,或是在事業上有發展的人,是很認真在學習認識上帝的。古代如此,今天也一樣,這是人性上的軟弱,難怪耶穌基督會說:「有錢人要成為上帝國的子民,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難!」(馬可福音十:25)而使徒保羅則說:「聰明人在哪裡呢?博學者在哪裡呢?世上的雄辯家在哪裡呢?上帝已經使這世界的智慧成為愚拙了!」(哥林多前書一:20)這都說明了基督教信仰在某些自認聰明、有能力的人來說,是距離很遠的心靈境界。

第七節提到有些人因為吃了祭過偶像神明的食物,開始良心上有了不安。要注意的是,這並不是說食物本身有甚麼問題,因為食物本身並不會使人良心改變或變壞,耶穌基督就曾說過:「那從外面進到人裡面的不會使人不潔淨;相反地,那從人裡面出來的才會使人不潔淨。」(馬可福音七:15)我們應該這樣認識:上帝所賜的食物,都是潔淨、好的。真正的問題是人對食物的看法有問題,或是因為對信仰的認知產生了疑惑,才造成人在食用之後對良心造成不安。

哥林多教會的兄姊,有些人過去還沒有信耶穌基督之前,每逢異教神明節期有祭祀禮儀時,他們很自然地接受或本身也參與祭祀而食用祭拜過的食物。現在則因為信耶穌基督了,開始覺得飲用這樣的食物,就會想起從前祭拜的情景,心裡自然很不平安。

第八節是使徒保羅最想說的一句話,就好像他對加拉太教會信徒所說的一樣,得救並不是因為有沒有割禮,重要的是成為新造的人(加拉太書六:15)。同樣的,使徒保羅在這裡要說的也是這樣,他告訴哥林多教會的兄姊,要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吃甚麼東西都不重要,喜歡吃就吃吧!一個人完全不吃祭拜過的東西,並不表示這個人比較聖潔,相對的,一個人常常吃祭過的食物,並不表示他的信仰層次就比較差。在哥林多教會很可能因為有人很喜愛標榜自己的信仰好、堅定,不會受到食物的誘惑,因此堅持耶穌基督的信徒必須拒絕吃祭拜過的食物,有時候說這樣的話的人,他的心態上是驕傲的。

第九至十三節:9但是,要小心哪,不要因你們運用個人的自由而使信心軟弱的人犯罪。10假如有人在這件事上良心軟弱,看見你這些「知識豐富」的人在偶像的廟裡吃喝,這不等於鼓勵他去吃那祭偶像的食物嗎?11那麼,這個軟弱的信徒,也就是基督為他死的人,將因你的「知識」而滅亡了!12你們這樣做,得罪了信徒,傷害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13所以,如果食物會使信徒犯罪,我就永遠不再吃肉,免得使信徒犯罪。

在討論了有關食物的問題後,使徒保羅將問題帶回到信仰的層面來;他提出一個基本的認識:基督徒的自由。

在哥林多教會裡,有一群自稱是「自由派」的信徒,他們就是認為一個人如果信了耶穌基督,就是「凡事都可行」(參考六:12、十:23),他們認為自己的信仰足夠使自己有這樣的能力作判斷。但是使徒保羅要提醒他們的是:信仰不是只顧自己的事而已,而是也需要關心別人的利益(參考腓立比書二:4)。

第十至十一節使徒保羅一再對那些自認有「知識」的信徒說話,他說那些自認有「豐富知識」的人坐在偶像廟裡吃、喝,對那些信心軟弱,也就是那些被「有知識」的信徒稱為「沒有水準」的人看到了,他們會怎樣想?這是使徒保羅替這些被輕視的人說話,他認為這些人受的傷害必定很大,且大到足以使這樣的人在信仰的生命上破壞或是死亡!而事情的嚴重性是,這個人也是耶穌基督要救贖的對象,如果因為人在信仰上的驕傲,導致那些軟弱的人失落了信仰,這等於是破壞了耶穌基督拯救的恩典,就等於是得罪耶穌基督一樣(十二節)。使徒保羅這樣的說法,其實和馬太福音第廿五章卅一至四十六節,耶穌基督所講最後審判的比喻中說的,那些行在最卑微的人的身上,就是行在耶穌基督的身上一樣。馬太福音第十八章六至七節記載耶穌基督的話說:

「無論誰使信徒中一個微不足道的人離棄我,倒不如用大磨石拴在他的脖子上,把他淹死在深海。這世界竟有使人離棄我的事,多麼悲慘啊!這樣的事固然會發生,但是那造成這種事的人要遭殃了!」

使徒保羅會有類似耶穌基督這樣的說法,我想有兩種可能,其一是他曾研讀過早期教會相當流行的一本被稱為「耶穌言行錄」的冊子,這些資料幫助他更加清楚耶穌基督的思想和所做過的事。其二是使徒保羅曾迫害過基督徒,這件事一直在他的內心中有著很深的傷痕,他在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曾提及自己的「身上帶著耶穌的傷痕」(加拉太書六:17),使他發願要窮一生的力量,使每一個可能接觸到的人都能信耶穌基督,這就是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說的:「在甚麼樣的人當中,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用甚麼方法,我總要救一些人。」(哥林多前書九:22)

使徒保羅在第十三節下了一個簡單的結論:「如果食物會使信徒犯罪,我—保羅就永遠不再吃肉,免得使信徒犯罪。」這也是他對一個信仰團契所訂立的互動原則。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一章經文所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 信仰需要學習甘心樂意地為了別人的軟弱而節制自己。

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那些標榜自己很有知識、信仰程度高的人,卻不在乎別人因為看見他們的所行所為而信仰遭破壞,他很難過,認為這是很不應該的。他提出一個重要的信仰原則—自由。他所用的希臘文「自由」(exousia)這個字,意思是指「允許、許可、能力、權利、特權、自由」。但我們要特別注意一下,這些所代表的東西都很快就會因為人不注意就消失掉,尤其是會因為人心的貪婪而變質。例如:答應別人的事,很可能因為某些原因就失信了。權利、特權都會因為外在的因素而消失,特別是在人際關係上更是如此。自由也是一樣,貪婪的人永遠不會使別人和他一樣享有自由,貪婪只會造成別人的痛苦。有特權的人,另一方面就是失去了原本享有的權利。

另一方面,這些東西都需要人為它付上代價;一個人要享有特權,就必須為特權付上代價。同樣的,一個人要享有自由,就必須為自由付上許多代價。有一句話這樣說:自由的代價就是「不自由」。我們常常聽說歐美的國家很自由、民主。比如說他們有言論自由吧,但這並不表示可以隨便講話,而是需要講真實的話。要一個人講真實的話,可不是很簡單的事。不信我們反省看看,台灣俗語說照顧小孩子叫「騙囝仔」,就可知道我們對「欺騙」這樣的事看得很「正常」。看一個社會有多少人能夠講真實話,就會知道那個社會享有多少自由。使徒保羅引用這樣的觀念在信仰生活中,他勸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要小心,不要濫用了基督徒因為信仰所帶來最大的恩典—生命的自由。

其實,使徒保羅在說一個基督徒要明白「自由」最大的特色就是「心甘情願」的心,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心甘情願,是來自內心的喜悅,不是被逼的,也不是用條件換取的,而是用「甘願」的心使自己卑微下來,與需要的一起分享或卑微下來與他們同等身分,這就是他寫給腓立比教會書信中所介紹的耶穌基督降生在世上的情景。他告訴我們,應該以耶穌基督這樣的心為心來學習,不是只顧著自己,也要顧到別人的需要(腓立比書二:5)。

二、豐富的信仰知識不是要使人傲慢,而是要使人更加清楚知道以敬虔的心與需要的人分享,幫助他們成長。

在哥林多教會因為有一群人標榜自己信仰上的層次很高,說自己對信仰的認識很清楚,他們甚至會譏笑使徒保羅,說他講話沒有格調、水準(參考哥林多後書十:10),這些人常有的態度就是對那些所謂「信心軟弱」的人採取不屑的眼光看待,認為他們「這也不行、那也不行」,他們反而大辣辣地就走進廟裡參加祭祀禮儀,和禮儀後的宴席。也許這些人就在那裡也就跟著大家一起喝酒,然後又有其它餘興節目,例如類似色情交易的事也說不定(參考五:11)。他們的心目中是:這些廟裡的神像都是虛假的,因此,有沒有這些神像對他來說都一樣,他根本就不在乎。這樣的態度基本上來說,是一種信仰的墮落,而不是見證,因為有罪的人是沒有甚麼值得驕傲的。再者,每個人對上帝的認識都非常有限,沒有一個人能夠說他能完全明白上帝的旨意,或是完全認識上帝,我想這個世上沒有人有這樣的能力,或是這樣大的知識。就像先知以賽亞所說的:

「上主說:我的意念不是你們的意念;
我的道路不是你們的道路。
正如天高過地,
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
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五十五:8—9)

有一則童話說,有一天一群瞎子在討論大象長得像甚麼樣,他們爭論了大半天,決定前往去摸象。有一個摸到象的鼻子,他就說大象就像一支水管,彎彎長長的。另一個瞎子摸到象的耳朵,於是他大聲喊著說,大象就像一把大扇子。又有一個瞎子摸到了大象肚子,他說前面的人所說的都不正確,他說他的最正確,大象就像一片大大的牆壁。又一個摸到的是大象的牙,他很興奮地喊著說:我知道了,大象就像兩根大號的蠟燭。最後一個摸到的是大象的腿,於是他作出結論說:你們說的都不對,我摸到的最正確,大象就像房子的柱子一樣,大又粗。

這是一則我們都很熟悉的童話故事,一點也不陌生。但是,我們都知道,這些瞎子所摸到的大象,都只是大象身上其中的一部份,不是全部。甚至將他們所有的放在一起,也不會是完全的,還是有缺陷。因為這些都只是大象的身體,只是看到的景象而已。如果還要再進一步認識大象,那就還有很長的距離了。

同樣的,對上帝的認識,我們所能明白的只是如同這些瞎子摸大象一樣,即使我們將所有認識的部份結合在一起,也是部份,也許是大部分,這就必須大家都願意將自己所知道的拿出來一起分享,才會比較完整。但還是僅止於外表而已,若說要再進一步明白上帝的旨意,哇,那就更困難了。因此,在教會這個信仰團契裡,最重要的就是一起學習、分享。信仰是用來回應上帝對我們愛,而不是用來輕視別人和我們的不同。何況只有大家一起分享、學習,才能使我們更明白所認識的上帝。

(講於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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