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講:基督徒的自由(三)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1—十一:1

使徒保羅在這本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用了許多篇幅在討論有關基督徒的「自由」問題。他之所以會這樣用心地在討論「自由」的信仰意義,是因為在哥林多教會裡,有些信徒濫用了「自由」,以為只要信了耶穌基督,成為基督徒,就可以隨心所欲。他們所持的理由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基督已經釋放了我們」這個觀念(請參考加拉太書五:1)。但我們知道,使徒保羅談基督徒的「自由」時,非常強調「自由」必須有更嚴謹的自律相配合,而不是放縱。再者,「自由」必須考慮到與我們在一起的他人的軟弱,而不是用來炫耀自己的信心堅定。哥林多教會的問題從這本書信一開始就出現了,不但分黨結派,導致教會內部有了紛爭,甚至有的信徒因為放縱情慾,連與繼母同居的事也傳聞出來,使徒保羅譴責這樣嚴重的淫亂,是連「在異教徒中也不能容忍的」(五:1)行為。

嚴格的律己生活態度,可說是使徒保羅寫給所有教會書信中的主要內容之一,我們從他所寫的書信都會提到有關基督徒在社會生活上應該有的態度,就可看出他在這方面的用心。他期盼每個信耶穌基督的人知道怎樣透過生活,讓人聞到基督的香味,也從基督徒的生活中看到因為信仰帶來「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五:17,加拉太書六:15,以弗所書四:23—24)的新形像。

從第八章開始,使徒保羅論及有關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引發出所謂基督徒的「自由」問題。然後在第九章從「自由」的層面,談到有關「自由」和甘心卑微自己的信仰態度。現在,他又在第十章討論到有關「自由」與生活的關連,他將重點鎖定在第卅一節:「你們無論作甚麼,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仰認知。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章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五節:弟兄姊妹們,我要你們記得,我們的祖宗跟隨摩西在曠野所經歷的事。他們都在雲彩的保護下平安過了紅海。2在雲中,在海裡,他們都受洗歸於摩西。3他們都吃了一樣的靈糧,4喝了一樣的靈泉。這泉是從跟他們同行的屬靈磐石上湧流出來的;那磐石就是基督。5但是,他們當中,大多數人不為上帝所喜悅,因此都倒斃在荒野間。

在第一節一開始使徒保羅就用「我們的祖宗」這個詞實在是很特別,因為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多數是非猶太人(外邦人),怎能說在曠野被摩西帶領的人都是大家的祖宗呢?這可能有幾個原因:一是在這裡使徒保羅針對猶太人基督徒說話。二是使徒保羅認為所有的基督徒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亞伯拉罕乃是大家屬靈上共同的父親(參考羅馬書四:16),他也強調一個心靈上受割禮的人,就是真正的猶太人,而不是在肉體上受過割禮的人(參考羅馬書二:29)。

在這段經文中,他也提到有關出埃及在曠野經歷的事,就是有雲彩保護以色列人民平安渡過紅海的神蹟(出埃及記第十四章),也提到在曠野缺水的時候,喝從磐石中出來的泉水(出埃及記十七:1—6)。使徒保羅將這樣的經驗給予嶄新的解釋,認為過紅海就是如同「受洗」,喝泉水有如喝「靈泉」,吃嗎哪(出埃及記十六:12—18)就如同吃「靈糧」一般,這樣的解釋是非常新穎的。他就是要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即使有這樣的恩典充滿在以色列人民生命裡,卻因為沒有真實的回應上帝揀選的愛,結果所有這些人都沒有進入應許之地,他們都在曠野中倒斃了,因他們享受過這樣大的恩典,卻還是因為受到誘惑離棄了上帝的誡命,結果是除了迦勒和約書亞之外,其餘凡是年滿二十歲的人都不能進入應許之地(民數記十四:29—30)。這也說明了一個基督徒不是在講究受洗、參加聖餐就夠了,真正重要的是在生命的更新,若是沒有在生命上更新,沒有在心靈上受洗,也不能保證一定會得到上帝所應許的福份。也是從這段經文,我們得知早期教會已經將受洗和參加主的聖餐,看成像早期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入曠野一樣,就是被拯救出來的「新」以色列人民。

第六至十三節:6這一切事都是我們的鑑戒,警告我們不可像他們那樣貪婪邪惡的事,7不可像他們當中一些人那樣去拜偶像。正像聖經所說:「這人民坐下吃喝,站起來跳舞。」8我們不可像他們當中一些人那樣荒淫無恥:他們因犯淫亂的罪,一天之內,有兩萬三千人倒斃。9我們不可像他們當中一些人那樣試探基督:他們因試探他而被蛇咬死。10我們不可像他們某些人口出怨言:他們因口出怨言而被執行毀滅的天使殺了。

11他們所遭遇的這些事都成為別人的鑑戒,也都記載下來,作為我們的警戒,因為我們正是處在末世的時代。

12所以,誰自以為站得穩,誰就該小心,免得跌倒。13你們所遭遇的每一個試探無非是一般人所受得了的。上帝是信實的;他絕不讓你們遭遇到無力抵抗的試探。當試探來的時候,他會給你們力量,使你們擔當得起,替你們打開一條出路。

從過去的歷史或是別人遇到的經歷來引以為鑑,這是使徒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信徒的一種方式。他提出有關以色列人民以前祖先在出埃及入曠野後所經歷的事蹟作為教材。在前一段他提到有關以色列人民經過紅海、喝過磐石上的泉水、天上降下來的嗎哪,結果還是背棄了上帝的誡命。現在他則進一步地說到以色列人民在曠野中如何忘記上帝的誡命,去拜偶像而導致許多人喪失生命的事件。在出埃及記第卅二章廿八節記載他們因為拜金牛,結果有三千人死去。現在則是進一步提到有關淫亂的事。由於哥林多城是出名的色情城市,且在教會內部也有發生淫亂的事,因此,使徒保羅特別引用在曠野中發生淫亂的事件來警戒哥林多教會的信徒。

這段經文中他一再提到的詞字就是「鑑戒」、「警戒」。在希臘文這個字是指用力擊打過後所留下來的痕跡。也就是以色列人民經過了在一天之內,死傷了兩萬三千人之後,他們才從這事件中有了警惕。依照民數記第廿五章九節的記載,是總共死去兩萬四千人,不是兩萬三千人。那是他們在什亭谷紮營的時候,有人跟摩押的女子行淫而引起上帝憤怒,導致瘟疫的災害打擊他們。

請注意第九節的「試探基督」,有些版本用「主」。基督,是指拯救者。在曠野的時候,上帝就是他們的拯救者。因此,所謂「試探基督」,就是說「試探拯救者—耶和華上帝」。再者,這裡所說的「試探」,也包括了「埋怨」之意。在這裡所用的「埋怨」這個字,含有「審判上帝」的意思。對上帝發怨言,就像是在審判上帝一樣。就像第十節所說的,以色列人民對上帝發怨言,就等於是對上帝進行審判之意。民數記第廿一章四至九節記載被毒蛇咬死的事件,而民數記第十六章則記載以色列人民有人因為嫉妒摩西而發出怨言,引起上帝極大的憤怒,因為他們的行為有如在審判上帝的作為一樣,結果死了不少人。
第十一節提到「末世的時代」,這「末世」的觀念一直在使徒保羅和早期教會信徒中。末世,也是指上帝審判的時刻即將來臨,同時也是基督再臨的時刻。
第十二至十三節可看到哥林多教會信徒常出現的問題,就是有人過份自信,這種人也是最容易跌倒的人,因為魔鬼最喜歡的對象,就是這種對自己很有自信,卻常常疏忽警覺的人。創世記第三章用蛇來代表那誘惑人離棄上帝的力量,是很有意思的,因為蛇對以色列人民來說,是他們在曠野中所經驗到最難以防範的致命動物,很多人在睡覺中不知不覺之際就被蛇鑽入被窩中咬死了。而第四章描述正在生氣的該隱,上帝提醒他「罪已經埋伏在你門口」(七節),表示無論是出或是入,罪都在尋找機會要使人落入它的陷阱中。不過,這裡的第十三節,使徒保羅也安慰、鼓勵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上帝不會讓人承受那擔當不起的試探,因為上帝是「信實」的上帝。意思是:上帝確實可以成為我們的倚靠,只要信靠祂,必定會從祂得到足夠的力量,抵擋那誘惑人進入試探的惡勢力。使徒保羅在這一節說上帝會為倚靠祂的人開一條「出路」,所謂「出路」,意思是指峽谷中的小徑。這就好像軍隊被逼退到峽谷中的時候,突然間發現有一條小徑可以突圍出去,那時人就會有「絕處逢生」的生命喜悅。真正倚靠上帝的人都會有這樣的生命體驗,因為上帝不會棄倚靠祂的人於不顧。

第十四至廿二節:14所以,親愛的朋友們,你們要遠避拜偶像的事。15我是向你們這些明白事理的人說話;你們自己可以判斷我所說的對不對。16我們喝祝謝了的杯,不是分享基督的血嗎?我們吃擘開了的餅,不是分享基督的身體嗎?17因為我們只有一個餅,也都分享同一個餅;所以,我們人數雖多,仍然是一體。

18請看看以色列人吧,那些吃過祭物的,就跟祭壇有了關係。19我這樣說是甚麼意思呢?是真的以為偶像和祭物本身那麼重要嗎?20不是的!我是說,那獻在異教祭壇的祭物是獻給鬼,不是獻給上帝的。我不願意你們跟鬼同夥。21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參加主的筵席又參加鬼的筵席。22我們要惹主發怒嗎?我們比他強嗎?

這是第一次使徒保羅提到有關聖餐的事,在第十一章二十至卅二節他更清楚地說明聖餐所表明的意義。特別的地方是他將聖餐的事與拜偶像、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一起討論。

第十六至十七節使徒保羅認為聖餐使我們如同分享了基督的血、身體,也就是與基督已經完全合一了。使徒保羅會這樣解釋,有一個最基本的前提,就是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一:23),基督徒在教會這個信仰團契中,就如同在耶穌基督的身體裡面一樣,是與他合而為一,無法分開的,因為已經與耶穌基督的生命結合在一起,使徒保羅以聖餐來表明結合的意義,是生命的共同體。如同他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所說的:「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裡活著。我現在活著,是藉著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命。」(加拉太書二:20)

第十八至廿二節,使徒保羅強調一個基本觀念:獻祭給上帝,所表示的不僅僅是祭物本身,而是祭壇所顯明出來的意義。因為祭壇表明的是上帝顯現、出現,或是居住的位置。因此,當一個人獻祭給上帝時,他不是單單將東西擺在祭壇上而已,而是在表明他和上帝之間有不可分的關係。同樣的,當拜偶像的人,將祭物獻在祭壇上的時候,他所表達的意思就是敬拜,而不是單單將祭物放在祭壇上而已。從這裡我們學習認識一個重要的信仰觀念:奉獻,重要的不是東西本身,而是敬拜。奉獻就是一種敬拜,也在表明一個人的心中有上帝,是在與上帝對話,與上帝和好,也是與上帝保持親密的關係,這就是奉獻。奉獻,不是單單將奉獻品放在奉獻的地方就對了,這樣的態度不正確。奉獻,乃是一個人與上帝合一的一種方式,就像一個人領受聖餐時,他的生命與耶穌基督緊結在一起一樣。使徒保羅就是從這個角度看敬拜的意義;他認為當一個人將祭品獻在偶像的祭壇上時,他的心中就是與偶像神明結合在一起。因此,當一個基督徒享用聖餐後,又去吃那些敬拜偶像的食物時,他的心中已經不是很單純吃東西而已,而是也同時承認這些偶像神明透過所獻的祭品在他的生命中。他問:這樣怎麼不會惹起上帝的憤怒呢?人的心中怎能同時擁有兩個神?而其中一個又是偶像、假神!使徒保羅這段話有一個歷史背景,就是當以色列人民在曠野流蕩的時候,他們一方面在食用上帝從天上賞賜給他們的嗎哪,但另一方面,他們卻鑄造金牛,並在金牛的祭壇前跳舞敬拜,這是引起上帝極大憤怒的原因。這也就是耶穌基督對跟隨他的人所說的:「沒有人能夠伺候兩個主人。他要不是厭惡這個,喜愛那個,就是看中這個,輕看那個。你們不可同時作上帝的僕人,又作錢財的奴隸。」(馬太福音六:24)其實,這也就是為甚麼信耶穌基督的人不可以再去找算命的人看命相的原因,因為我們相信生命的主是上帝,如果一個已經信了耶穌基督的人又去算命,那表示他並不完全相信上帝在生命中有美好旨意。

第廿三至三十節:23有人說:「我們有自由做任何事。」這話不錯。然而,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有益處。「我們有自由做任何事。」然而,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會幫助人。24每一個人都不應該為自己的利益著想,而應該關心別人的利益。

25肉市場上所賣的,你們都可以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查問甚麼。26因為聖經上說:「地上和其中的萬物都屬於主。」

27如果有不信主的人請你們吃飯,你們也願意去,那麼,只管吃桌上所擺的食物,不必為著良心的緣故猶豫。28但是,如果有人告訴你們,說那些食物是祭過偶像的,你們就為了那告訴你們的人,也是為了良心的緣故,不要吃這食物—29我不是指你們自己的良心,而是指那個人的良心。

也許有人要問:「那麼,為甚麼我的自由要受別人的良心所拘束呢?30如果我存著感恩的心領受了食物,別人怎能批評我吃那祝謝了的食物呢?」

從這一節到第十一章一節,是使徒保羅整個論點的中心—基督徒的自由。我在第十講已經提過,哥林多城的人往往將祭壇上的食物當作他們社交活動的佳餚宴請親朋好友,且地點就是在他們獻祭的廟宇。有時還會因準備過多而會將剩下的食物送到市場上去販售。因此,在一個基督徒極少數,而異教徒佔絕大多數的環境中,像哥林多城這樣的地方,要說不吃到、不買到獻祭過的食物,確實是很困難的事。
請注意第廿三至廿四節,使徒保羅一再提醒那些自以為信心很堅強的信徒,他們最喜歡的一句口頭禪,就是「我有自由做任何事」,使徒保羅卻接下一句話說「並不是每件事都有益處」(參考六:12)。這是使徒保羅的重點,也是他行事為人的中心思想,就是在第廿四節:「每一個人都不應該為自己的利益著想,而應該關心別人的利益。」這句話的基本精神也就是摩西法律的第二條律:愛人如己。一個驕傲的人,往往忘了還有別人存在。台語有一句話很有意思,在描述一個很驕傲的人時,會說:「全世界的人只剩下他一個。」意思是在這個人的心目中,這個世界已經沒有別人存在了,因此,他說甚麼都對,他做甚麼都沒有人能管轄他、約束他或批評他,因為只剩下他一個人,他愛怎樣,就怎樣。但基督徒的社會不是這樣,而是會知道怎樣與別人相處,會考慮到別人的立場、需要。他就是針對那些自以為很有信心的人,認為自己絕對沒有問題的人說的,使徒保羅的意思很清楚:即使一個人真的有能力隨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歡的事,也要考慮到在教會這個信仰團契裡,那些軟弱者的需要。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就這樣說:

「我們每人要為其他信徒的益處著想,來建立共同的信心生活。」(羅馬書十五:2)

寫給腓立比教會的書信也這樣說:

「不要只顧自己,也要關心別人的利益。」(腓立比書二:4)

第廿七節使徒保羅說若是有人「請你們吃飯」,請注意,這不是指在廟前的宴席,因為在廟前的宴席必定是獻祭過後的宴席,那是他們感恩所敬拜神明之後的社交宴席。使徒保羅在這裡所說的宴席,是指一般家庭、餐館的。他說出席那樣的宴席,可以安心吃每一樣食物,不用去問每一道菜的出處。同樣的,在菜市場上販賣的食物,有獻祭過與沒有獻祭過的食物,通常都是混雜在一起了,不必每樣都問,因為連那些販賣的商人也分不清楚。使徒保羅之所以會這樣說,是因為猶太人在這方面常常很挑剔,主要原因是和利未記第十一章所記載食物的條例有關。而使徒保羅說可以參加非基督徒的宴席,且吃每一樣食物,這對保守派猶太人基督徒來說確實是很大的挑戰,因為他們也傳承了猶太教的觀點:只要經過非猶太人的手拿過的食物,就屬於不潔淨的。再者,非基督徒就是不潔淨的人,怎能跟這樣的人一起吃、喝呢?其實更嚴重的情況則是發生在安提阿的經驗,連彼得、巴拿巴看到雅各派來的人抵達該教會時,他們都不敢再與外邦人基督徒一起同席吃飯呢,彼得也因為這件事遭到使徒保羅嚴厲的譴責(加拉太書二:11—13)。

第廿八至三十節,使徒保羅說如果有人已經提醒哪些食物是祭拜過的,那就不要吃,不需要更多的理由或辯解,因為別人知道有基督徒對於祭拜過的食物很敏感,因此,他們提醒基督徒在宴席中準備出來的食物裡有祭拜過的東西。他們之所以會提醒,是因為他們的良心催使他們必須清楚地告訴受邀請的基督徒,這樣的善意,是彌足珍貴的。

第卅一至第十一章一節:31那麼,你們無論做甚麼,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32你們無論對猶太人、希臘人,或是對上帝的教會,都不可以使人跌倒。33你們要照我所做的去做;我是要使大家歡喜,從來沒有為自己的好處著想,而是關心大家的好處,為要使他們得救。

第十一章一節:你們要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第卅一節可說是這一章經文最重要的一節,也可以說從第八章開始,討論有關基督徒社會生活的總結論:一切都是為了榮耀上帝。這一點也可說是基督徒最高的原則,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榮耀上帝的名。

第卅二節可比較第九章十九至廿三節所說的,為了要爭取更多的人來信耶穌基督,不論對甚麼人,包括了猶太人、希臘人、外邦人等等,使徒保羅說寧願放棄自己的需要、條件,只為了要爭取更多的人成為上帝國的子民。使徒保羅在傳道生活中一直就是信徒的表率,他希望大家跟他學,主要目的就是讓更多的人來信耶穌基督。

請注意第十一章一節,在第四章十六節使徒保羅已經說過:「所以,我勸你們要學我的榜樣。」現在他再次要哥林多教會信徒「效法」他,他這樣說,是要大家學他學習耶穌基督的精神。他寫給腓立比教會的書信中這樣說:「你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那就是耶穌基督寧願卑微地降生在人間,且採取成為僕人的樣式。而僕人所想的,就是為了討好主人的歡喜。使徒保羅說不論做甚麼,都是為了榮耀上帝。他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這樣說:

「我這樣說是要贏得人的稱讚嗎?不是!是要上帝的嘉許!難道我想討人喜歡嗎?如果我仍然想討人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拉太書一:10)

他也告訴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

「只求取悅那位察驗我們內心的上帝。」(帖撒羅尼迦前書二:4)

學習卑微僕人的樣式,為的就是要榮耀上帝的名,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基督徒信仰指標。因為我們認為所有的才能、財富、能力、智慧等等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不是我們能做甚麼,或能擁有甚麼,而是因為上帝的愛,使我們擁有才能、財富和各種能力。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所讀的這段經文帶來的信息:

一、為了榮耀上帝的名,我們必須有更嚴謹的生活態度。

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提出這樣的說法:雖然我們在耶穌基督裡有自由可以做任何事,但是「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有益處」。原因是要考慮到別人的感受、需要。這不是關係到「是非」的問題,而是生活的態度原則,這一點必須先弄清楚。如果是屬於「是非」的範圍,我想使徒保羅是非常清楚的,就像他在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所譴責的,怎能去「隨從另一種福音」一樣(加拉太書一:6),是「真」與「假」之間的差別,就像在我們所讀這段經文中,所論及有關獻祭和敬拜之間的關係,使徒保羅不會因為哥林多城的人已經很習慣在廟裡宴請親朋好友,甚至就在廟宇的祭壇邊吃、喝獻祭過的食物,他卻很清楚地指出基督徒不可參加這樣的宴席,因為那表示參與敬拜。使徒保羅是將問題的重點鎖定在一般社會性的互動關係,他希望基督徒必須將所有的行動準則放在「榮耀上帝」作出發點。這一點也就是長老教會創會者約翰‧加爾文留給長老教會最具特點的信仰守則:將一切榮耀歸給上帝。

基督徒的社會生活必須很嚴謹,因為我們的存在就是要彰顯上帝的聖名。我們擔心的是會因為我們不小心,導致上帝的名受到污辱,因此,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都必須心存有上帝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印記」。踏實的基督徒所考量的,不會是來自人的稱讚,而是來自賞賜生命的上帝。

早期宣教師來到台灣的時候,就是要求信徒必須在倫理道德生活有高過當時社會的標準,禁煙、酒、跳舞、納妾、賭、嫖等等,為的就是要讓台灣人民看到耶穌基督的信徒有很好的社會道德行為,和他們在一起不用害怕會變壞,或擔心會受害。同樣的,宣教工作進入山地原住民社區的時候,就是要求信徒必須禁止煙、酒等,甚至為了要使原住民完全排除喝酒的誘惑,平地教會也禁止聖餐的時候使用葡萄酒。很可惜這樣的社會生活要求已經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改變了許多,越來越多的基督徒忘了信仰是需要更多的自我要求。在原住民地區,還堅持著原本宣教初期教訓的教會,目前剩下的是真耶穌教會、安息日會,咱長老教會已經不再如此,包括傳道者在內,也在這方面退步了許多,平地教會更甚。想想看,如果耶穌基督的信徒在社會生活上的標準都無法成為一般大眾的信任、典範,我們又怎能見證信仰的意義?這是非常困難的。

台灣社會是一個誘惑力很大的環境,時常會有誘惑的聲音出現在我們的身邊,輕聲細語地引誘著我們離棄上帝的誡命、教訓,就像創世記第三章中那條誘惑人背棄上帝旨意的蛇一樣。因此,我們必須很小心,時刻知道我們的言行舉止都是為了榮耀上帝的名出發,這樣才會使我們的信仰內涵提升,且在這混亂的世代中有更堅定的信心。

二、我們在信仰裡有生命的自由,但不要隨意濫用上帝的慈悲而變成試探上帝。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很清楚使徒保羅教導他們的信息:上帝是信實的。整本聖經就是這樣告訴我們,上帝是個滿有慈悲的上帝,這也是每個基督徒都清楚知道的事。可是使徒保羅卻提醒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必須要小心,不可因為「上帝是信實」的上帝,卻反而變成試探上帝慈悲的人。為甚麼使徒保羅會提醒他們注意這件事?這是因為哥林多教會有信徒存著這樣的心態:上帝很慈悲,祂不會介意我做這樣的事。或是有人會這樣想:這也不是甚麼了不起的事,只不過是和朋友到廟裡交際、交際,應酬吃飯而已,這也是人情世故該做的事,上帝應該不會怎麼樣才對,何況祂是慈悲的上帝。使徒保羅警告這樣的人說:「誰自以為站得穩,誰就該小心,免得跌倒。」其實,這樣的人是最容易受到誘惑而離棄信仰的人。使徒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一定要避免這樣的態度,以免使自己落入試探上帝的陷阱中。

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信徒的勸勉,也是對我們說的。我就常常聽到許多基督徒因為商場上的需要而去交際應酬時,也跟著進入酒廊、舞廳等這種色情場所,他們所持的理由很簡單:我有信心,我不會亂來,那只不過是應酬而已。但是,不論你在那種地方有沒有做甚麼,就在你一踏進去的那時刻,內心就已經是在試探上帝的慈悲了。因為你明明知道那是不應該去的地方,卻還是堅持進去,為的就是要做生意,這樣的態度是不正確的。同樣的,有些基督徒明明知道去算命是不符合聖經教訓的,卻還是「忍不住」地想要知道自己的命運是甚麼,但卻不是詢問上帝,而是跑去問占卜、算命的人。類似這樣的例子很多,都在說明一件事:明明知道那是不應該有的行為,卻還是堅持去做,並且還找出很多理由想要將之合理化,這樣的態度就是在濫用上帝的慈悲和憐憫。我們必須小心,除非我們不知道,如果我們已經知道,或是有人已經提醒了我們,而我們若還是照樣去行的時候,那就不是上帝慈悲與否的問題了,而是我們將用怎樣的態度面對上帝的審判,這一點才是我們要慎重的事。

沒錯,在耶穌基督裡,我們的生命是已經從罪的當中得到釋放了,可以毫無膽怯地去做我們喜歡的事,但千萬別忘了,使徒保羅告訴我們的,基督徒應該不是只在想自己的喜歡、興趣、需要,而是還要想到在我們生活的四周有許多人在看著我們,他們想要知道我們怎樣見證信仰,怎樣告訴他們:我們的生命中有上帝同在。

三、基督徒談「自由」的時候,是先自我要求比別人還要多。

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我們看到他一再要求基督徒必須時刻想到別人的軟弱和需要,不要只顧自己的需要和利益(羅馬書十五:2,歌林多前書十:24,腓立比書二:4)。其實整本聖經給我們的教訓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如果只會顧自己的利益,這樣的人是很自私的,這種態度在信仰團契裡很容易造成分裂、紛爭,對整個信仰團契來說,只有害處,沒有幫助。出埃及記第十六章記載以色列人民在曠野撿拾嗎哪的時候,上帝就曾要求摩西轉告以色列人民,必須「每個人各取所需」,這樣才不會導致有的人撿了過多,以致於有的人撿得少而不夠食用。同樣的早期耶路撒冷教會學習過團契生活時,學習的第一門功課就是「所有的東西大家公用」即使是變賣了財產拿出來後,也是「按照個人的需要把錢分給大家」(使徒行傳二:43—47)。要達到這樣的境界,第一個先決條件是先要求克制自己「貪」的慾望,而不是先要求別人慷慨。

我常常看到台灣教會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有些教會在蓋禮拜堂的時候,一再告訴別的教會,他缺少多少,需要多少。結果蓋起來的禮拜堂都比奉獻者的禮拜堂更富麗堂皇,這是非常不對的。同樣的,越來越多的傳道者常常忘了自我要求多一些,卻常要求教會給他更多、更好的待遇,這樣的態度不正確。一間知道節制的教會,是知道怎樣與需要者分享的教會,同樣的,一間需要扶持的教會,會懂得知足的重要性,這不僅是心存感恩,也是學習信仰見證。一個傳道者,如果在待遇上一再對教會要求,那就是對上帝揀選的呼召信心越少,使命感越薄弱,這樣的傳道者是傳不出上帝信息的。

讓我們一起學習當基督徒,先從要求自己開始,無論是怎樣的信仰功課,都從自我要求開始做起,這樣我們才能在教會中建立真實的信仰凝聚力。

(講於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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