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講:大災難來臨之日

經文:創世記十九:1—38

在前面一講我們看創世記第十八章的時候,我曾經提過這一章是與第十八章同樣的資料來源,屬於所謂的「耶和華文獻」。但是在這一章廿九節則是例外,因為這一節是屬於「祭司文獻」的。我們注意這一節有一個特點,就是作者在強調上帝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城,和一切生物時,僅留下羅得一家三口得以逃離災難,原因就是上帝「紀念亞伯拉罕,所以准許羅得逃命」(廿九節)。這句話說出「祭司文獻」的特色—上帝是堅守立約的上帝。在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中,上帝曾對亞伯拉罕說過,將因亞伯拉罕的緣故賜福給其他人。羅得既然與亞伯拉罕有親屬關係,且是亞伯拉罕所關心的親人,他是亞伯拉罕從哈蘭帶出來的姪兒,且在他落難的時候,亞伯拉罕曾經冒著生命的危險從敵人手中將他搶救回來(參考創世記第十二章五節、第十四章十六節)。這是「祭司文獻」的最大特點,在強調立約的重要性,尤其是提醒我們明白上帝是永遠記得祂與人之間所立的約。

現在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也可以說是大家相當熟悉的一段故事;說到所多瑪和蛾摩拉城相繼被上帝的使者毀滅的記事。基本上我們可以將這一章分成兩個部份來看:其一,是從第一節到廿九節。這部份是在記述上帝如何毀滅這兩個罪惡滿盈的城市。其二,是從第三十節到三十八節。這一部份是在記載摩押人和亞捫人的來源。後者的這部份在舊約經典裡佔有很重要的份量,因為以後舊約聖經中常會提到有關摩押和亞捫人的問題,而問題的背景是與這段記事或多或少都會有密切的關係。舊約聖經有一篇很有名的故事「路得記」,記載路得這位女子乃是一個摩押人,在猶太人看來是個不潔淨的摩押人,但是路得這位來自摩押的女子,她的信仰內涵比起一般以色列人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不僅如此,以色列民族最為誇耀的祖先之一大衛王,乃是從路得這位外邦女子的後裔所傳出來的。把這一層面接連來看聖經,我們就會發現聖經不能只從一句話、一篇故事、一段經文,或是其中一卷經典來瞭解,而是要從整本聖經來瞭解,才會真正明白聖經的中心信息。也唯有如此,我們才不會犯了斷章取義的毛病。這一點也是我們在讀聖經時要注意的地方。

現在讓我們來看今天所讀的經文:

第一至三節:那天晚上,兩位天使來到所多瑪;羅得坐在城門口。他一看見他們就站起來迎接,俯伏在他們面前,說:「我主,請到我家來,讓我招待你們。你們洗洗腳,歇一夜,明天早一點起來,繼續趕路。」

但是他們回答:「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

羅得堅決邀請,他們終於跟他到家裡去。羅得吩咐僕人為他們準備筵席,烤了無酵餅,他們就吃了。

從第一節我們發現這兩位上帝的使者確實是與我們平常人不一樣,因為他們離開亞伯拉罕的時候是大白天,可是在晚上的時候就到達了所多瑪城。從亞伯拉罕所居住的希伯倫到所多瑪城,距離大約有七十公里之遙,且路況並不平穩,崎嶇難行。可以想像這二位使者速度之快。「羅得坐在城門口」,這句話至少表明出羅得在該城有某種地位,因為古時候的城門口是民眾聚集的地方,民眾通常在城門口做生意買賣,或在城門口請求法官辦事斷案(參考列王記下七:1,路得記四:1—6)。很有可能羅得已在該城得到某種官職,所以他坐在城門口的地方。我們也在這一節看到他迎接上帝的使者的情形是和亞伯拉罕一樣的;亞伯拉罕是坐在帳棚口,羅得是坐在城門口;亞伯拉罕一看見上帝和祂的使者來臨,就趕緊上前去迎接,並且是俯伏在地上,羅得也是這樣;他們都用水給上帝的使者洗腳,準備美好的佳餚宴請上帝的使者。

在第三節的「烤無酵餅」,這種餅是一種未經過發酵的麵作成的。為的是在時間緊迫之下,或是環境限制之下無法等待到麵團發酵而作成的餅。後來將這種餅用在宗教上獻祭之用,原因有二:其一,古代中東民族認為麵的發酵是一種腐壞的現象,不能用來獻給神明。其二,以色列民族後來為了紀念出埃及時曾吃過七天的無酵餅,並將之演變成和「逾越節」結連在一起。這裡羅得用這種餅宴請天使,是因為臨時來的客人,等不及麵團發酵的時間。

第四至九節:客人還沒有上床,所多瑪所有的男子,不分老少,都來包圍羅得的房子。他們喊叫羅得,問他:「今晚住在你家裡那些人在哪裡?把他們帶出來!我們好跟他們睡覺。」

羅得出去,把門關起來,對他們說:「朋友們,你們不可做這種邪惡的事!

瞧,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我把她們交給你們,任憑你們對待她們。但是你們千萬不可為難這兩個人;他們是我的客人,我得保護他們。」

但是他們回答:「滾!你這個外國人竟想指揮我們!,滾開!不然,我們要對付你,比對付他們還兇。」他們推開羅得,往前衝,要破門進去。

這段經文很清楚的指出所多瑪城已經墮落到非常惡劣的狀況了!看,有很明顯的淫亂行為,其中之一就是我們今天所謂的同性苟合的性行為。後來在摩西的法律中有明文規定:「男子不可跟男子有性關係;這是上帝所厭惡的。」(利未記十八:22)並且要將有這種行為的人判定「處死」之罪(利未記廿:13)。這可以看出當時在中東地區顯然有這種流風,也有以色列人民受到影響。在這裡所發生要求羅得將他的客人交出來,讓他們的男人能與之苟合的事件,也有案例發生在士師記的時代(十九:22—26);在新約的時代,使徒保羅就指出人的罪惡之一就是:「女人以反自然的性行為替代自然的性關係,男人也放棄跟女人自然的性關係,彼此慾火中燒,男人跟男人做可恥的事,結果招來這種敗行所應得的懲罰。」(羅馬書一:26—27)而在哥林多城,該城是個以淫亂出名的城市,使徒保羅曾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指責教會裡竟然發生「作孌童,親男色」的行為(哥林多前書六:9)。但是,今天在我們所居住的社會也發生了這種行為。有人在擔心有這麼一天我們的世界是否也會像所多瑪城一樣,被上帝生氣所毀滅。

羅得認為他有保護客人的責任,拒絕將上帝的天使交出去,寧願以自己的女兒交給那些人去糟蹋。

第九節在和合本的譯文是:「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比起現代中文譯本是更清楚清況:一,羅得顯然在所多瑪已經得到了官位。這一點是我們在前面已經敘述過的。二,羅得雖然是舉家遷入居住,且謀得一官半職,但是,該城的人仍舊沒有認同他是與他們同夥的人。也許是這一點才使他成為被拯救的對象也說不定。新約彼得後書就指出羅得雖然是居住在該城,但是對該城裡的犯罪情況是「大大憂傷」,「心裡非常痛苦」(彼得後書二:6—8)。這可能指的是羅得沒有像該城的人民一樣的浪蕩、淫亂,導致該城的人對他有不認同的態度。這大概就是彼得後書的作者肯定羅得的原因。

第十至十一節:但是那兩個人伸出手來,把羅得拉進房子裡,把門關起來。他們又使外面的男人,不分老少,都瞎了眼,找不到門。

這兩位上帝的使者必定是使出了神奇的力量,才能從眾多的人群中將羅得拉回屋內,並且施行奇妙的神力,使那些惡行惡狀的男人不論老少都眼瞎了。我們不太清楚那種實況如何,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天使已經在憤怒。這兩位來自上帝的使者稍微一出力,人就抵擋不住了。

第十二至十四節:那兩個人對羅得說:「你在城裡還有甚麼人嗎?有兒女、女婿,或其他親人在這兒嗎?叫他們都離開,因為我們要毀滅這城。對此地居民的控訴,上主已經聽到了,因此他派我們來毀滅這城。」

於是,羅得去找他女兒的未婚夫,告訴他們說:「趕快離開,上主要毀滅這城。」但是他們以為他在開玩笑。

我們可以想像羅得看到這兩個人施展出神奇的力量後,馬上就相信了這兩個人所說的話,因此,他沒有任何疑問的就跑去找他女兒的未婚夫,想帶他們也一同離開。但是,人若生活在罪惡的環境中久了,對一些罪惡行為的表徵看久了,心靈也就會麻木,不會再有罪惡感,這是很危險的。羅得的女婿之所以會笑羅得,不聽羅得的話,其因在此。

第十五至廿二節:天亮的時候,天使催促羅得說:「趕快帶你的妻子和兩個女兒離開這裡!免得你們跟這城同歸於盡。」羅得猶豫不決,但是上主憐憫他,那兩人就拉著他、他妻子,以及兩個女兒的手,帶他們離開那城。到了城外,其中一個天使說:「你們逃命吧!不要回頭看,也不可停留在山谷。要跑到山上才不至於死。」

但是羅得說:「先生,別這樣吧!你既然幫助我,救了我的生命,別叫我跑那麼遠。那山太遠了,恐怕我沒跑到那裡災難就到,我就活不成了。你看見那個小鎮嗎?離這裡不遠,我可以上那裡去。讓我在逃到那小地方就有命了。」

他回答:「好吧,我答應你,我不毀滅那小鎮。快點跑!你還沒到那裡,我不能下手!」

因此,羅得稱那地方「小鎮」為瑣珥。

太陽出來的時候,羅得到了瑣珥。

我們不太清楚為甚麼羅得在這裡顯得有些戀棧的樣子,他曾經親眼看過上帝的使者使出奇妙的神蹟遮住那些強暴的人的眼睛,他也曾聽天使的話去勸自己的女婿離開所多瑪城,但是輪到自己的時候,卻反而「猶豫不決」起來。若從這個角度來看,彼得後書的作者是給羅得比較高的評價。實際上可以了解的是羅得仍然對在那繁華、耀眼、淫亂的所多瑪城是放不下的。有可能是他在那兒有不少的財產吧。聖經的作者說得好,若不是「上主憐憫他」,親手「拉著他、他妻子,以及兩個女兒的手」,他們一家也是無法逃離此次的災難。

「不要回頭看,也不可停留在山谷」,這是在表明一種完全隔絕之意,是切斷關係的表示。羅得向上帝的使者祈求不要跑那麼遠,可能是為了等大災難之後再回頭去比較容易吧。上帝的使者原本希望他們一家人能離開得越遠越好,但是他是希望近一點好些。當他向上帝的使者指出「瑣珥」只是一個小鎮時,似乎是在表示瑣珥這個城鎮較小,犯罪也較輕吧。

第廿四至廿九節:突然,上主使燃燒著的硫磺從天降落在所多瑪和蛾摩拉城。他毀滅了這兩個城、整個平原、所有人口,以及長在地上的一切植物。羅得的妻子回過頭來看一看,就變成一根鹽柱。

第二天一早,亞伯拉罕到了他在上主面前站立過的那地方。他俯視所多瑪、蛾摩拉,和整個平原,看見地面上冒著煙,像大火爐冒出來的煙。但是,當上帝毀滅平原二城時,他紀念亞伯拉罕,所以准許羅得逃命。

我在前面已經有敘述過第廿九節是屬於「祭司文獻」的資料。它的看法是羅得的得到逃生,不是因為他有甚麼好的地方,而是因上帝紀念了亞伯拉罕的緣故。其實,羅得家庭在整個逃離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態度,是很懷念所多瑪城的,若不是上帝的使者拉著他們的手,若不是上帝的使者一再地催促,若不是「上主的憐憫」,羅得的「猶豫不決」早已使他和他家庭裡的每一個人毀滅了。我們現在看到的是羅得的太太忘了上帝使者的嚴厲警告—「不要回頭看」這句話。她會回頭看就是在表示他對所多瑪城的戀棧,捨不得離去。這情形就像以色列人民在曠野遇到困境時,懷戀他們曾在埃及有美好食物的日子一般。後來羅得的妻子變成鹽柱的事件,就成為後代在警告那危難時代來臨時應有警醒態度的警語(參考路加福音十七:31—33)。

這一段經文讓我們看到上帝真正生氣的樣子,是一切都無法生存,除非是祂的憐憫。這種毀滅就像在挪亞時代的大水一樣,沒有生存的空間,除非上帝的手親自帶領。在挪亞的時代,大水是從天上降下來,也從地上冒出來。現在上帝是從天上降下硫磺來毀滅這兩個城市。

第廿八節使我們再次回想到當時羅得所選擇的美麗「平原」,那「平原水源充足,好像伊甸園,又像埃及的土地」(創世記十三:10)。但是,美麗耀眼的財富,若不是存有敬畏上帝的心靈,結果是所得到的財富並沒有為人帶來豐富的生命,相反的,是使人的生命進入枯萎和死亡的命運。如今亞伯拉罕站在較高點俯視那原本是令人眼睛迷惑的「平原」,如今已是廢墟一片了。

第三十至三十八節:羅得不敢住瑣珥。他跟兩個女兒搬到山上,住在洞穴裡面。大女兒告訴她妹妹說:「爸爸老了;地上沒有男子可按一般規矩跟我們結婚,使我們生孩子。來吧,我們拿酒給爸爸喝,好跟他睡覺,從他得孩子。」那天晚上,她們給他喝酒,大女兒就跟他睡覺。羅得大醉,對發生的事完全不知道。

第二天, 大女兒告訴妹妹:「昨晚我跟他睡了;今晚我們再拿酒給他喝,讓你跟他睡覺。這樣,你我都可以從爸爸得孩子。」所以,那天晚上她們又給羅得酒喝,小女兒就跟他睡覺。他又是大醉,對所發生的事完全不知道。這樣,羅得這兩個女兒都從自己的父親懷孕。大女兒生了一個兒子,給他取名摩押;就是今天摩押人的祖先。小女兒也生了一個兒子,給他取名便.亞米;他就是今天亞捫人的祖先。

我們不太清楚羅得為甚麼要再次帶他的兩個女兒逃到山上去?原先上帝的使者是要他們跑到那兒去(十七節),羅得不要。現在是羅得自己帶兩個女兒上山去。有一個可能是羅得看到自己的妻子變成鹽柱而驚慌,或是因為整個城的毀滅,使他感受到不安全感。他可能忘了上帝的使者對他的應許,不會使他受難的。

這段經文再次讓我們看到醉酒所帶來的結果是犯罪。在第九章記載挪亞也是因為酒醉,導致他的孩子做了不應該做的事(創世記九:21—27)。

這段經文也讓我們發現作者有輕視摩押民族和亞捫民族的意味;申命記就明文規定不准摩押人和亞捫人「加入上主的聚會,他們的子孫,甚至到第十代,也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申命記廿三:3)。因為在以色列民族出埃及的時候,摩押人和亞捫人不供給以色列人「旅程上所需要的糧食和水,並且從美索不達米亞的比奪城,雇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詛咒以色列人」(申命記廿三:4)摩西要求以色列人民在「有生之日不可為他們尋求平安和繁榮」(申命記廿三:6)。這個資料明顯地讓我們看出是種族之間的問題。我在前面已經提過,還必須參考路得記的資料來看,我們才能有一個較完整的瞭解。

這章的經文給我們帶來幾個思考的課題:

一、別讓我們的心靈受到物慾化的社會生活所麻痺。

我們看到所多瑪和蛾摩拉城的人民已經進入到一種嚴重墮落的狀態,淫亂成為該城的一個記號,我們看到羅得的家庭後來也成為亂倫的結果。這些都在告訴我們極度物慾化的社會生活,將使人的心靈受到麻痺的傷害。這會使人認識不清上帝,甚至是拒絕上帝的拯救,羅得最後就是如此。他雖然能夠一下子就辨認出來上帝的使者,甚至在危險的時刻親眼看見上帝的使者使出神蹟異能,但是,卻在最關鍵的時刻,他卻無法堅定的心志帶走他全家的人—他的女婿們,而他的妻子也因為回頭一盼,喪失了生命。若不是上帝的憐憫,天使硬拉著他和他家人的手逃離所多瑪城,恐怕羅得要逃城出去也有困難呢。這可以幫助我們看出羅得的心靈實在是已經接近麻痺的狀況了。

今天生活在台灣這個社會,我實在擔心我們也有這種問題;我們的社會生活太物慾化了!我們看到各地的色情場所林立,也看到不久前西班牙的報紙說我們台灣的社會的雛妓就有十萬名之多。報紙或電視新聞常常報導說警方查獲有國中女學生在色情場所坐檯陪酒,在所謂的「摸摸茶」等地方工作。我們也看到越來越多的青少年喜歡涉足色情場所,年輕人不願意去從事有勞力的工作,喜歡去賺那輕鬆但是容易使人墮落的錢。這些情況又與所多瑪、蛾摩拉城的情況有甚麼不同呢?一個有雛妓存在的社會,就是一個心靈已經嚴重麻痺的社會。

我們教會應該來注意這樣的事,認真來思考如何過一個簡樸的社會、家庭生活,並將這種簡樸的生活帶入我們的社會裡,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

二、不要讓我們成為一個因酒而犯罪的人。

我們看到羅得因為酒醉而造成與女兒睡覺的亂倫事件。雖然聖經的作者一再強調羅得是完全不知道所發生的事,但是,若是他不醉酒,這種事就應該不會發生。醉酒使他成全女兒犯罪的計謀。我們應該要小心這樣的事。因為想要犯罪的人,都會說出很好聽的理由,使我們在不知不覺當中失去察覺。

我印象最為深刻的事,乃是原本宣教師到山地原住民地方去宣教的時候,是告訴原住民不要喝酒,因為發現原住民一喝酒就失去了控制力。因此,有的教會甚至將喝酒與「犯罪」等同看待,犯了不准喝酒的規定者用「禁聖餐」處分。但是,後來平地教會的傳道人開喝酒之先,為了喝酒就找理由說「啤酒不是酒,是開水」這種話來,還舉證說啤酒在德國是如同開水。很少人想到當時在台灣,啤酒是有濃度的酒精成分,喝多了也會醉。再加上我們喝酒「乾杯」的酒品習性也與歐洲人不一樣。結果原住民教會的傳道人也跟平地的教會一起學,現在是信徒也學。結果是原住民有信耶穌基督和沒信的人是分不清楚了。更嚴重的是原住民又回到原來他們早先因酒失控的生活狀況。

我常常在宴席中聽到有人這樣問我:「信耶穌基督真的不能喝酒嗎?」問這個問題的人大多不是基督徒。但是我也常常聽到基督徒在說:「聖經裡面有記載耶穌基督曾以水變成酒讓人喝了很愉快啊。」發出這問題的人其實是在為自己想喝酒找一個理由而已。我不反對喝酒,但是我希望我們在喝酒的生活上會有所節制。如果想喝酒,就不從聖經裡找理由。要喝,就不醉酒。怕醉酒,就不要喝。

耶穌基督曾說過這樣的話:「你們自己要警醒!不要讓酒肉和生活上的憂慮麻痺你們的心靈,恐怕那日子要忽然來到你們。」(路加福音廿一:34)

使徒保羅說過這樣的話:「不可跟那自稱為信徒,卻淫亂,貪婪,拜偶像,辱罵別人,酒醉,或竊盜的人來往;就是跟這樣的人同桌吃飯也不可以。」(哥林多前書五:11)

他又說:「盜竊,貪婪,酒醉,毀謗人,或勒索人的,都不能作上帝國的子民。」(哥林多前書六:10)

以弗所書有一句話說:「不要酗酒,那是會敗壞人的;要被聖靈充滿!」(以弗所書五:18)

這些都是在告訴我們醉酒所帶來的禍害是人所無法想像的,我們應該要謹慎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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