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講:信主耶穌,就必得救

經文:使徒行傳十六:16—40

使徒行傳給我們一個很明顯的資料,就是從第四章開始,一路看下來會發現,早期的宣教工作之路非常坎坷,使徒們不是被關,就是被打,甚至被處以死刑。雖然如此,使徒們卻沒有在宣揚耶穌基督信息的工作上有任何減緩或是退卻的跡象。相反的,他們作工更加殷勤,獻身為福音事工的意念也更加堅定,這一點是很值得今天的基督教會反思的課題。

使徒行傳第十六章的重要則在,它告訴我們使徒保羅因為得到異象,跟西拉等人到馬其頓去傳福音。這個異象帶來美好的成果,因為這一趟馬其頓之旅,使耶穌基督救贖的信息從此進入歐洲。使徒保羅所看到的宣教異象,不但非常美,其所帶來的影響更是深遠,因為福音傳到歐洲後,雖然往後遭遇的迫害更加嚴酷,但在經過了三百多年後,基督教會成了羅馬帝國統治下唯一被認為是「合法」的教會,也因為這樣,整個世界的歷史隨著羅馬帝國改變了過來。

在前面一講我提過,歐洲的第一間教會就是在使徒保羅一行人抵達腓利比後,因為尋找會堂不著,卻找到了一個祈禱的地方,這是人數甚少的聚集處,且是婦女們的聚會,但是卻在聖靈的帶領下,感動了其中的一位賣紫色布的婦人呂底亞,由於她是一位「敬拜上帝」、「真心信主」的人,結果使徒保羅等人在歐洲的工作,結出最好的果實:全歐洲第一間教會—腓利比教會—。這對基督教會歷史來說,意義是非常特別的。

我常常提醒大家,不要老是喜歡看「大」、「多」,重要的不是在這些外貌,重要的是否「真心」敬拜上帝。聖經常常給我們這樣教訓:人看為「小」、「少」的,在上帝奇妙的作為下,會變成「大」且「多」。例如舊約聖經列王記中描寫先知以利亞到撒勒法去找一位寡婦,這位寡婦在當時嚴重饑荒之下,把僅剩下的「一把麵粉和瓶裡的一點橄欖油」,提供給先知以利亞食用,但是因為上帝的祝福,讓這位寡婦和她的兒子度過了那長達三年之久的饑荒,使她家「罐裡的麵粉沒有用完,瓶裡的油也沒有用盡。」(列王記上十七:8—16)又如福音書中,耶穌基督稱讚那位奉獻「兩個小銅板,約等於一文錢」的窮寡婦,說她所奉獻的「比其他的人都多」(馬可福音十二:41—44)。類似的這樣的例子,我們可以在聖經中找到許多。就像使徒們在腓利比遇到的情況一樣,開始的時候人數很少,且都是婦女(請注意,婦女在當時的社會地位是很低的),但卻是打開歐洲宣教的門。後來使徒保羅在寫給腓利比教會的書信中,非常稱讚腓利比教會的愛心和貢獻(腓利比書四:14—15)。

現在我們繼續看到使徒保羅一行人在腓利比雖然有很好的收獲,但也同時遇到了困擾,最後都被監禁在監獄裡。可是,我們看到災難有時是上帝美好的旨意,因為災難的背後,往往隱藏意想不到的豐盛祝福,這也是福音工作者時常有的經驗。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經文內容:

第十六至十八節:有一天,我們到那禱告的地方去,一個女奴迎著我們走來。這個女奴有邪靈附身,能夠占卜將來的事,因此替她主人賺了好多錢。她一路跟著保羅和我們,大喊說:「這些人是至高上帝的僕人,要對你們宣佈那得救的道路!」她一連好幾天這樣喊叫;保羅覺得不勝其煩,就轉過身來,對那邪靈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命令你從她身上出去!」那邪靈立刻出去了。

從第十六節開始記載的這段故事,剛好與前面呂底亞的故事相對照;同樣是女人,呂底亞是位「真心信主」、「一向敬拜上帝」的婦女,且也因為她認真、用心的緣故,幫助使徒保羅等人建立了腓利比教會。而現在我們看到的這位被邪靈附身的女奴,卻是她的主人用來「賺錢」的工具,二者之間的差距實在是相當的大。

第十七節所說的「邪靈」,是指當地傳說中的一種「蛇神」,據說會附在人的身上,被牠附身的人,能夠用腹語說話。類似這種邪靈,我們從福音書中經常看到,它總是比人更清楚耶穌基督是誰,知道耶穌基督的確實身份,因此,常常想辦法要破壞耶穌基督的福音工作,牠們所常用的方式就是當眾喊叫出耶穌基督就是「至高上帝的兒子」(馬可福音一:23—24、三:11、五:7)。這位被邪靈附身的女奴看見保羅等人就大聲呼叫,說他們是「至高上帝的僕人」。更危險的是:她是被她的主人用來「占卜」,作「賺錢」的「工具」。信仰的事如果是這樣,對人的生命不但沒有幫助,相對的,是在危害人的生命。

類似這種利用宗教信仰斂財的事件,也發生在以弗所地方,使徒行傳第十九章廿四至廿七節記載這樣的事件。使徒保羅的時代如此,今天的時代,特別是咱台灣社會更是如此,時常有人假藉宗教的名義行欺騙錢財、女色的事。以近十年來風行於台灣中南部的賭博—大家樂、六合彩而言,就有許多地方的民間宗教,利用神明顯示「明牌」,欺騙人、神共賭。我想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台灣才會有這樣的行徑,把神明請出來一起參與賭博,尤每當民意代表選舉一到,利用神明作證發誓的例子就更多了。這種行為其實就是利用宗教欺騙人的錢財和良知,跟使徒保羅現在所遇到的這位女奴被人利用來賺錢,情形是一樣的。

我們看到這位被邪靈附身的女奴雖然能夠說出使徒保羅他們是在「宣佈那得救的道路」,但這並不表示她是順服於「得救之道」的人,因為她是用這種方式進行干擾使徒保羅等人傳福音的工作,就像邪靈干擾耶穌基督的天國事工一樣。由於女奴並不是自由的,乃是被人控制著,因此,當聖靈充滿的保羅出現時,被邪靈附身的人幾乎無法自己,因為邪靈遇到聖靈就會驚慌失措,因此她一再干擾使徒保羅和西拉他們的工作,結果邪靈在使徒保羅斥責後離開了那位女奴。

第十九至廿四節:那女奴的主人知道他們的財源從此斷絕,便揪住保羅和西拉,把他們拖到廣場上見官,帶他們到羅馬官長面前,指控說:「這些人是猶太人,竟來擾亂我們的城。他們提倡違法的規矩,是我們羅馬人所不能接受、不能實行的!」群眾也附和著攻擊他們,官長就吩咐剝了他們的衣服,鞭打他們。兵士們狠狠地把保羅和西拉打了一頓後,把他們關進牢裏,並命令看守的人嚴密看管。看守領命,把他們關在內監,兩腳上了足枷。

稍微注意一下這段經文是用「他們」,不是用「我們」。有一個可能就是作者路加在這個緊要關頭沒有被抓去,這裡說被抓去告進官府的是使徒保羅和西拉兩個人。

第十九至廿四節說這個主人因失去財源而告保羅和西拉,使他們兩人因而入獄坐牢。我們看到,早在這時候,有人是把人當成賺錢的工具,甚至連邪靈附身的人也不放過。這也是一種很典型的利用宗教行為斂財的行為,古代如此,現今的人也是如此,真是人心不古啊!另外一點,我們看到這裡的情況似乎是跟馬可福音第五章一至二十節所記載的格拉森事件相同;在此,這個女奴的主人並沒有因為這個被邪靈附身的女人已經被使徒保羅醫治好而高興,相反的,卻告進官府,因為他失去了一棵搖錢樹。在格拉森的事件中,當地人則是因為耶穌基督醫治好那位被「大群」鬼附身的人,結果格拉森地區的人要求耶穌基督離開他們,因為至少為了治好這個被「大群」鬼附身的人,已經有兩千隻的豬死去。

要注意第二十節這位女奴的主人控告的理由「這些人是猶太人」這句話。在當時,羅馬政府只允許猶太人有他們的猶太宗教信仰,不允許其統治區內有其他宗教信仰的行為,因為羅馬皇帝就是神,在他統治下的子民就必須拜他、尊他為神。因此,如果有人傳其他宗教信仰,就必定會遭到羅馬政府逮捕入獄的懲罰。現在,這個人控告使徒保羅他們是「猶太人」,意思就是指控他們在傳達一個新的宗教信仰,是違反羅馬政府的法律的,他們當然不會說使徒保羅醫治了這個被邪靈附身的女奴,導致他的財產極大的損失。這就是第廿一節就馬上提到使徒保羅他們「提倡違法的規定」的原因。

第廿二節說「群眾也附和著攻擊他們」,為甚麼會這樣?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就像在馬可福音第五章記載格拉森地區的人的反應一樣,當他們看到那位被「大群」鬼附身的人被耶穌基督醫治好後,他們的反應是要求耶穌基督離開,而不是希望耶穌基督留下來住在他們那裡。其中的原因很可能是耶穌基督如果繼續留在他們那裡,他們可能無法繼續養豬的事業(如果格拉森是個猶太人的鄉鎮,則養豬在猶太人看來就是非法的勾當)。另一方面,也許格拉森地區的人之所以無法接受,是因為他們害怕像耶穌基督這樣有大能趕出「大群」鬼的人出現在他們當中,將使他們無法「安寧」過日子。因為人是有罪的,總是喜歡隱藏自己的軟弱或是罪過。不過,在這裡可能不太一樣的地方,是因為腓利比猶太人是少數,大多數的人是羅馬人(廿一節),或許他們原先就對猶太人有所不滿,如今逮到一個機會可以修理猶太人,因此,當有人控告使徒保羅和西拉是猶太人時,他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也跟著起鬨了。

第廿二節的「鞭打他們」,這種鞭是用獸皮包著獸骨製成的。打在人的身上,通常會皮肉是會裂開的,這從本章第卅三節記載看守囚犯的獄卒,後來帶使徒保羅和西拉去「洗滌傷口」就可知道鞭打的嚴重性。使徒保羅後來寫給哥林多教會書信中提到說:「我被猶太人鞭打過五次,每次照例打三十九下;被羅馬人用棍子打過三次。」(哥林多後書十一:25)但是這裡不是被猶太人打,而是被羅馬人打,且是用「鞭」打。不過也有可能,這裡所說的羅馬人的「棍子」,很可能就是「鞭子」,因為羅馬人就是用這種「藤條」鞭打耶穌基督的(馬可福音十五:15、19)。

從第廿三至廿四節可以看出腓利比行政區的羅馬統治者,是將使徒保羅和西拉當作「重刑犯」看待,才會用這種「嚴密看管」、「關在內監」、「兩腳上了足枷」的方式對待他們。

第廿五至三十節: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在禱告、唱詩頌讚上帝,其他的囚犯都側耳聽著。忽然有劇烈的地震,連監獄的地基也動搖了;一下子所有的監門都開了,囚犯的鎖鍊也都掉落。看守醒了過來,看見監門都敞開,以為所有的囚犯都逃掉了,就拔出刀來,想要自殺。保羅一看見,大聲呼喊:「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裏!」

看守叫人拿燈來,衝了進去,戰戰兢兢地俯伏在保羅和西拉腳前,接著領他們出來,問說:「兩位先生,我該做甚麼才能得救呢?」

這段保羅和西拉在監獄的經驗我們不會陌生,因為在第五章和第十二章我們曾看過彼得也有如此的經驗,當時彼得和約翰在監獄中,就是天使把他們帶出來的。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一個非常有意思的情景,那就是在患難中,使徒保羅和西拉也是用「禱告、唱詩頌讚上帝」,在患難中會這樣的人,是需要相當堅強的信仰內涵才有辦法做到的。我想起在一九七○年代在台灣受到迫害的基督教新約教會信徒,他們也是用這樣的態度在回應將他們關入監獄的國民黨政府。有許多次,使高雄甲仙警察局的拘留所和高雄地檢處的看守所,感到很困擾,因為這些新約教會的信徒在被監禁的時候,每天都是高聲唱詩、祈禱,使監禁所裡很不安寧。後來,甲仙警察局就用反制的方式,用錄音帶播放唸誦佛經來作反制。但是,這方法並沒有改變這些信心相當堅定的信徒。

使徒保羅和西拉會在監獄裡唱詩、祈禱,顯然他們兩人並沒有因為受難就抱怨,或是失志,相反的,是更加堅定了他們的信心。請注意,這裡所說的「禱告」,並不是在祈求脫離災難,而是歌頌的意思。也就是說,使徒保羅和西拉是連禱告的時候,也發出感謝、讚美的禱詞。我們知道他們是被關在內監的地方(內監,通常是為了囚禁死刑犯用的),且還加上了足枷的刑具在身上,但是,這些都沒有使他們喪失了傳福音的心志。這在其他的囚犯的眼中是很難理解的,難怪他們會在使徒保羅和西拉唱歌、祈禱的時候,「側耳聽著」。

第廿六節告訴我們「劇烈的地震」使得所有的「監門都開了」,並且連「囚犯的鎖鍊也都掉落」,為甚麼會造成這麼大的震撼力?我們已經無法考證得知,但是有一點我們可以知道的是:當上帝要救人脫離災難的時候,奇妙的景象就會出現,加諸在人身上的一切捆綁都會脫落,即使是死亡墳墓也是一樣。

「我該做什麼才能得救?」這句話反應出獄卒對於使徒保羅和西拉沒有利用這千載難逢的機會逃脫,感受到非常的意外,且從這裡發現,使徒保羅和西拉非常不一樣;若不是他們兩人身上有特殊的能力,怎能在那樣的監牢中,還會唱歌、祈禱?怎會在牢門敞開,且刑具脫落時,不會逃跑?他們必定不是「凡人」,這也許是獄卒的想法,因為他一聽定使徒保羅和西拉的聲音,第一個反應就是:「我該做甚麼才能得救呢?」獄卒的這句話有把使徒保羅和西拉當作神明看待的意味在裡面。獄卒本來是想自殺的,因為按照當時的規律,重刑囚犯若是逃脫,獄卒就會被判處死刑(使徒行傳十二:19),或是替代囚犯受刑。因此,當獄卒發現使徒保羅和西拉並沒有逃脫,至少已經可以使他免於死刑的威脅,如今再看到沒有逃脫的竟然是一直在獄中唱歌、祈禱的重刑囚犯,更覺希奇!很可能在他的了解中,使徒保羅和西拉一定不同於一般的人。他問使徒保羅和西拉的這句話,也正好說明這位獄卒的心門已經敞開了。

第卅一至卅六節:他們說:「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人就會得救。」兩人又向他和他全家的人講解主的道。當夜,就在那個時候,看守把他們帶去洗滌傷口;他和他的一家立刻都受了洗禮。他請保羅和西拉上自己的家,讓他們吃了東西。他和全家滿有喜樂,因為他們都信了上帝。

第二天一早,羅馬的官長派警官去說:「把那兩個人放了吧!」

看守就對保羅說:「官長有令釋放你和西拉,你們現在可以出獄,安心地去吧。」

第卅一節可以說是整本使徒行傳最為重要的中心經文,整本使徒行傳就是在告訴我們,只要信靠主耶穌,不但我們會得救,甚至我們的家人也會跟著得救。這一節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它影響宣教的走向甚為深遠,因為這句話已經清楚表明「耶穌是主」,是生命的主,人只要信主耶穌,就會得救。這句話不僅僅是早期教會最重要的一句信仰告白,也是今天基督教會的信仰告白。如果教會不做這樣的告白,就不是屬於基督的。這句話很清楚地說出,人得救的途徑就是通過主耶穌的救恩,而非常特別的地方是,信耶穌基督,救恩將澤被全家的人。這個獄卒後來和他全家都皈依耶穌基督的名,想必是接受使徒保羅的洗禮,這樣看來使徒保羅施洗的人數又增加了。

第卅四節是很有意思的一節;這一節告訴我們這個獄卒的家庭因為信了上帝,全家都滿有喜樂。作者路加就是要讓我們知道,人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是信主耶穌,因為在主耶穌裡,才有復活的盼望。而生命有盼望的人,即使是在苦難中,也會有喜樂,就像使徒保羅和西拉在監獄中也會以喜樂的心唱詩頌讚、祈禱一樣。

第卅七至四十節:可是,保羅對警官說:「我們是羅馬公民,並沒有被定罪,他們卻當眾鞭打我們,又把我們關進牢裏。現在他們想把我們偷偷地送走;這是不行的!叫羅馬官長親自來領我們出去吧!」

警官把這些話報告官長。他們一聽見保羅和西拉是羅馬公民,心裏害怕,就到監獄裏向他們道歉,領他們出來,請他們離開那城。保羅和西拉出了監門,就往呂底亞的家去,在那裏見到信徒們,勸慰他們一番,然後離開。

我們知道腓立比是羅馬帝國的殖民地,當地的殖民官有責任保護羅馬公民免受殖民地人民的欺負。現在,使徒保羅和西拉表明他們乃是羅馬公民,使得殖民官大感驚訝、恐慌,因為這種消息若是傳到羅馬政府去,殖民官必定會受到嚴厲的懲處。不過,我們比較無法理解的是:為甚麼使徒保羅在被抓告進官府去的時候,不馬上表明身分呢?或是他有表明,但是當時的情境很亂,無法取信於地方官員?他經歷這樣的經驗總共有三次之多(哥林多後書十一:25),這問題恐怕是我們無法代替使徒保羅回答的。不過特別一次的,是在耶路撒冷的時候,那次使徒保羅也是被猶太人抓去交給羅馬指揮官,當他在辯解的時候,引起群眾憤怒,指揮官吩咐兵士「鞭打他,拷問他」,結果使徒保羅說:「對一個羅馬公民,沒有判罪就下手鞭打是合法的嗎?」(使徒行傳廿二:25)結果「那些想要拷問保羅的人馬上閃開。指揮官也恐慌起來;因為知道保羅是羅馬公民,而且綑綁過他。」(使徒行傳廿二:29)

另外一點,使徒保羅和西拉原本是到獄卒的家作客的,是否後來又回到監獄去呢?很有可能是再回到監獄,否則羅馬官員若是查知他們沒有得到允許就離開,這位獄卒會受到審判。

依照羅馬法律的規定,羅馬公民若沒有經過審判是不可以鞭打、囚禁的。現在使徒保羅提出抗議,並且要求羅馬官長「親自」來帶他們出監獄牢房,這等於要求羅馬官員向他們兩人道歉一樣。也許使徒保羅現在提出這樣的抗議有其他的作用,因為他被領出監獄牢房後,就直接到呂底亞的家去,在那裡有信徒們聚集,保羅的抗議可能就是為了保護這些信徒免於更多的困擾。

現在讓我來看看這經文所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利用宗教信仰來斂財是非常要不得的事。真實的宗教信仰是甘願提供自己所擁有的與他人分享。

我們看到這個被邪靈附身的女奴被她的主人用來賺錢,且是「賺了好多錢」,可見這種行徑必定已有一段頗長的時間了。要注意的乃是這個被邪靈附身的女奴也有能力「占卜將來的事」,可見能夠看出人的未來,並不一定都是來自上帝的靈的充滿,或是那樣的人有甚麼特別的「神力」。就像這個女奴一樣,很多時候,人能夠「占卜未來的事」是來自邪靈。

類似這位女奴「占卜未來」能力的情景在台灣很常見;我就發現有的基督徒喜歡去算命,然後會說:「耶,好靈喔,一相就中!」不錯,但是,別忘了,那常常是來自邪靈的。聖經告訴我們上帝不喜歡祂的子民去算命,或是占卜,聖經告訴我們這種行徑是上帝所禁止的。因為常常有人用這種方式迷惑人的心,甚至使人離開真道。因此,當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就立法規定:

「你們進入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要賜給你們的土地後,不可隨從當地各民族的邪惡習俗。你們不可把兒女放在祭壇上焚燒;也不可占卜,觀兆,行法術,用符咒,求問鬼神或死人的陰魂。上主—你們的上帝厭惡做這類惡事的人。所以,你們往前推進的時候,上主要驅除這些民族。你們要對上主—你們的上帝絕對忠貞。」(申命記十八:9—13)

先知耶利米也警告過他的同胞說:

「我—上主、萬軍的統帥、以色列的上帝警告你們:不要被你們當中那些先知,或自吹會占卜未來的人欺騙,也不要相信他們的夢。他們冒我的名欺騙你們;我並沒有差派他們。我—上主這樣宣佈了。」(耶利米書廿九:8—9)

這裡很清楚說了,不可相信那些占卜未來,或是替人算命的,而是要相信上帝。很多從事這種工作的人就是看準了人的弱點,欺騙人的錢財、美色。今年,台灣紫薇斗數協會到法院去告出名的作家李敖、施季青毀謗,說他們兩人在電視節目上公然說紫薇斗數是欺騙人的,要觀眾不要相信紫薇斗數。結果法院判不起訴,理由是:認為紫薇斗數協會提不出證據可資證明他們的說法有科學的例證。很可惜,雖然是這樣清楚了,台灣人還是很喜歡算命,而且包括基督徒在內,常常有人喜歡這些玩意。

在台灣的另一個現象,就是時常有人利用宗教欺騙錢財,這是非常要不得的事。一般信徒都喜歡相信「大」、「多」,以為這是一種力量的表現,因此,就有人會假借基督的名舉辦大型的佈道會;更多的人會假借宗教祈福的名義辦大型的法會,結果信徒成群結隊的去了,錢也奉獻了,到頭來,心靈依舊空虛,而主辦單位卻賺了大筆錢財。

我曾提醒過,傳福音的工作常常會遇到阻礙,這種阻礙最大的力量通常是來自錢財的誘惑。我們在使徒行傳第八章曾讀到一個行邪術名叫西門的人,他想用金錢買彼得行神蹟的能力,結果被彼得嚴厲譴責:「你跟你的金錢一起滅亡吧!你居然妄想能夠用錢買上帝的恩賜!你在我們的工作上沒有份;因為在上帝面前,你的心術不正。」(使徒行傳八:20—21)在使徒行傳第十三章六至十二節記載使徒保羅在帕弗遇到一位術士巴‧耶穌,看到使徒保羅要傳福音給當地的總督士求‧保羅時,即出來阻擋,結果被使徒保羅所斥責而導致眼睛失明。現在我們看到的是另一個類似的案例,是一個女奴被主人控制,用她行「占卜」的邪術賺錢,因為使徒保羅將她身上的邪靈趕出去,使她不再有行邪術的能力,導致主人在金錢上大有損失,因此控告使徒保羅他們一行人,陷害他們。

我們應該有這樣的了解:一個真正有宗教信仰的人,不會利用宗教來賺錢,而是與人分享他在信仰上所得到的各樣恩典。這也是我最近幾年來一再強調的一件事:教會若是辦活動,就不要存著「賺錢」的念頭,以免損害基督的名,導致傳福音的工作受損,增添許多障礙。我們之所以奉獻金錢傳福音,主要緣故之一,就是要藉所辦的活動與人分享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拯救的愛。我們在教會奉獻金錢,並不是為要在教會內彼此分享,基督教會不是一般民間社團,基督教會是信仰團契,這個認識很重要,必須清楚的。

二、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就會得救。

這是使徒保羅和西拉對這位獄卒所說非常珍貴的一句話,也是基督教會兩千年來一直在告訴全世界所有的人最美好的信息—只要信靠主耶穌,全家都會得到上帝拯救的恩典。也因為這句話,這位獄卒和他的家人都接受了耶穌基督成為他們一家人的主,且接受使徒保羅和西拉為他們行的洗禮。而在腓利比教會最早的種子—呂底亞,也是因為她「真心信主」的緣故,後來她一家的人也都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名。

我們在第十六章看到三個不同的人所呈現出來的信仰果實;呂底亞是個「真心信主」、「一向敬拜上帝的人」,上帝就在她身上作工,使她和她的家成為宣教的主力。然後,我們看到一位被邪靈附身、無法得到生命自由的女奴,她的生命是被人控制的,她的主人利用她斂財。但是使徒保羅醫治了她,使她此後不再被人控制,成為一個可以為福音作見證的人。然後,我們看到一個原本準備要自殺的獄卒,因為使徒保羅和西拉的幫助,全家都接受了基督福音的信息。從這裡我們可以想像得到:腓利比的教會很可能就是從他們打下基礎的。這三個家庭很可能就是後來腓利比教會的主要成員。

一個家庭的是否得救,要從我們本身開始,如果我們自己都沒有真心信主的態度,又怎能期盼家裡的每一個人信耶穌得救呢?很難啊!信仰絕對不是一件隨便、含糊的事,而是需要用真心,認真面對的。時至今日,我還是無法忘記我的母親為我們留下來的信仰遺產;當她開始接觸基督教信仰時,那種敬虔、認真的態度,一直在我腦海中無法忘懷;每天中午她沒有休息地學習羅馬字拼音,為的是要讀聖經;只要教會有聚會,除非生病或是外出,她幾乎都會排除所有的困難去參加。我應該這樣說,我們家兄弟姊妹六人的信仰基礎是我的母親為我們紮根的。如果不是我的母親那樣殷勤、真心的信主、愛主,恐怕我們家六個兄弟姊妹的信仰都會失落了。

每個家庭都需要有一個在信仰上相當堅定的帶領者,那個家庭才能如經上所說的「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人就會得救」,這樣的家庭必定會在信仰生命上成長壯大。同樣的,每一間教會也需有相當正確且堅定不移的信仰者來帶領,才能幫助教會每個成員更多得到主的恩典,使教會走過信仰上任何艱困的時刻。我更相信:只要我們的教會大家都是真心信主,有這麼一天,上帝的靈會透過我們的教會,敞開台灣社會的心靈,使更多的人來信靠主耶穌。


(講於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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