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六講:盼望死人復活

經文:使徒行傳廿二:30—廿三:35

在前面一講我們談到使徒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捕後,送到耶路撒冷城的指揮官那兒去審問,當時他曾要求指揮官讓他對自己的猶太同胞講話,結果卻因為他再次提起司提反事件,以及說到上帝揀選他,要他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啟示,讓猶太人大為憤怒,而引起極大的騷動。也因此指揮官命令手下鞭打他。當他提出具有羅馬公民身分時,指揮官嚇得不知該如何處置使徒保羅。

這段經文提供我們很有意思的資料,就是使徒保羅繼續為自己的信仰辯解的時候,猶太人議會裡的領袖們裡發生了劇烈的紛爭,這種紛爭跟他們對信仰的認知有密切關係,那就是關於耶穌基督復活的問題。另一方面,我們也從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中看到,使徒保羅確實是個很值得我們學習的對象,特別是他在面對困境的時候,仍然不忘記勇敢地見證所信的耶穌基督。

我們可以將現在所讀的經文分成下列幾個段落來看;

一、第廿二章三十節至第廿三章十一節,使徒保羅因為提到自己相信死人復活,導致猶太人議會中的領袖們起了紛爭。
二、第廿三章十二節至廿二節,猶太人計劃謀殺保羅。
三、廿三章廿三節至三十五節,羅馬派駐耶路撒冷指揮官克勞弟‧呂西亞將使徒保羅移送給凱撒利亞總督腓力斯審判。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經文的內容:

第廿二章卅節至第廿三章十一節:那指揮官要確實知道猶太人控告保羅的理由,因此,在第二天,他解開保羅的鎖鍊,召集祭司長和全議會在一起,然後把保羅帶出來,讓他站在他們面前。

保羅定睛注視議會的人,說:「同胞們,我生平行事為人,在上帝面前良心清白,直到今天。」大祭司亞拿尼亞吩咐侍從打保羅的嘴巴。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上帝要擊打你!你坐在那裡是要根據法律審判我,而你竟違背法律,吩咐他們打我!」

站在旁邊的人說:「你竟侮辱上帝的大祭司!」

保羅說:「同胞們,我不知道他是大祭司;聖經說過:『不可毀謗治理人民的長官。』」

保羅看出這一群人當中有些是撒都該黨的人,另有些是法利賽派的人;於是他在議會裏高聲說:「同胞們,我是一個法利賽人,是法利賽人的兒子。我今天在這裏受審問,是因為我盼望死人復活!」

他這話一出口,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爭吵起來,會眾也分成兩派。因為撒都該人不相信復活,也不信有天使和神靈,但是法利賽人三樣都信。喧嚷的聲音越來越大,有些法利賽派的經學教師站起來,強烈地抗議說:「我們找不出這個人有任何錯處!可能真的有神靈或天使向他說話呢!」

爭吵越來越劇烈,指揮官怕保羅被他們撕碎了,於是命令兵士下去,從人群中把保羅搶出來,帶進營房。

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你要有勇氣!你已經在耶路撒冷為我作了見證,你同樣必須在羅馬作見證。」

我們在廿一章卅四章、廿二章廿二節這兩處經文發現,猶太人因為保羅喊叫得很厲害,但是,聲音大的人卻不一定清楚自己到底是為了甚麼大哄大叫。就像作者路加在描述使徒保羅於以弗所遇到的情況一般,路加說:「整個會場亂哄哄的,有的喊這個,有的喊那個,多數的人不曉得他們聚在那裡是幹甚麼的。」(使徒行傳十九:32)現在這位耶路撒冷的指揮官根據猶太人大喊大叫就先處分鞭打了使徒保羅,但是,他也是跟群眾一樣,並不知道猶太人控告使徒保羅的真正理由,換句話說,他並不清楚到底猶太人要告使徒保羅甚麼罪名,就算使徒保羅說耶穌基督已經復活了,也不致於罪大到必須處以死刑,這位指揮官顯然是茫然了。也因此使他在審理此案上有了困難,何況使徒保羅還具有羅馬公民權在身,更增添了事件的嚴肅性。為此,他召開了會議。通常猶太人的議會是由大祭司主持,成員包括祭司、長老、經學教師,組成「三和林會議」(Sanhedrin)。但現在不是這麼正式的會議,且是由羅馬指揮官召開的,因此也不是所謂的「三和林會議」,而是一種臨時的協商。

這與耶穌基督被送到彼拉多那兒的情況是相同的,彼拉多也是查不出耶穌基督到底犯了什麼罪。路加福音第廿三章廿二節說彼拉多三次對群眾說查不出耶穌基督究竟犯了什麼罪,足夠判處耶穌基督死刑。

第廿三章一節使徒保羅開始宣稱自己在生活行事上、良知上沒有錯誤,「在上帝面前良心清白。」使徒保羅在此講這句話,也在凱撒利亞指揮官腓力斯面前講同樣的話:「我常常勉勵自己,在上帝和人面前,常保持著清白的良心。」(使徒行傳廿四:16)但必須注意的是,他現在講這句話的對象,是那些以摩西律法為為準則的猶太人領袖,跟在凱撒利亞對羅馬指揮官講,對象是不一樣的。在猶太人聽來,當一個人說自己在上帝面前「良心清白」,是很自傲的態度,大祭司亞拿尼亞會吩咐人打使徒保羅,必定跟他這個態度有關,何況他現在是以「帶著希臘人進入聖殿,污辱了神聖的地方」被抓起來審判,這已經足夠判死刑了,怎能說「自己在上帝面前良心清白」呢?

這位亞拿尼亞大約是在主後四十七年被設立為大祭司的,任職約十二年。大約在主後六十六年左右被猶太人游擊隊暗殺,因為認為他親羅馬政府,羅馬帝國採取友善的態度,且做出有辱猶太人的事情。根據猶太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的說法,亞拿尼亞一生貪婪成性,時常虧損公款,甚至為了奪取錢財,還曾多次使用暴力手段從中漁利。主後五十二年,因為著名的「撒瑪利亞事件」,他和他的孩子亞拿努(Ananus)被召到羅馬去向皇帝解釋事件始末。但他卻用錢財向羅馬長官行賄,因此得以無罪釋放。主後五十九年被亞基帕二世解除大祭司的職位,後被激進黨派的人暗殺。

這種打人耳光的特權可能是大祭司的專利吧,在約翰福音第十八章廿二節有記載,當大祭司在審問耶穌時,一位警衛也打耶穌基督一巴掌,認為耶穌基督回答大祭司的話沒有禮貌。

第三節「紛飾的牆」,是極為虛偽的意思,在當時也是一句最難聽的罵人的話。耶穌基督曾用這樣的話罵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馬太福音廿三:27)。因此,當使徒保羅在指責大祭司是個「紛飾的牆」時,旁邊的侍從隨即認為使徒保羅侮辱了大祭司。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使徒保羅會說他不知道亞拿尼亞是大祭司,很可能當時他沒有穿大祭司的袍子吧,因為這次會議不是他召開主持,而是耶路撒冷城的護民官(指揮官)。但也有另一種看法,認為因大祭司亞拿尼亞命令侍從打他,他為此受辱生氣,因此,不承認亞拿尼亞是個大祭司。不過使徒保羅在知道亞拿尼亞是大祭司後,馬上就表示道歉的態度,因為摩西的法律規定,不得「咒罵人民的領袖」(出埃及記廿二:28)。

第六節是很重要的一節;因為這一節提到兩件事,其一是:使徒保羅看到議會成員中有法利賽派的人和撒都該黨的人。其二是他說自己受審判是因為「盼望死人復活」的緣故。我們不知道使徒保羅是不是故意這樣說,或是無意中說出的,不過,可以知道的是,使徒保羅曾受過相當嚴謹的法利賽派的訓練,他當然知道猶太人中的派系關係。就像第八節所說的,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對信仰的認知有極大的差距。撒都該人為了要表明他們不能贊同復活的信仰觀點,曾向耶穌基督提出一個女人連嫁七個兄弟的丈夫的問題,結果經學教師肯定耶穌基督的回答(馬可福音十二:18—28)。因此,當使徒保羅提出復活的看法時,這兩派的人馬上在對待使徒保羅的態度上有了壘壁分明的裂痕出現。路加這位作者再次告訴我們,因耶穌基督,人與人之間產生分裂,信與不信之間立即分明出來。

這一節也可以說是第廿三章最重要的一節,因為這一節是使徒保羅最重要的信仰告白,他說自己最大的盼望就是死人復活,也是為了這個緣故受審判。我們不能小看這麼簡單的一句話,這句話至少說明幾個重點:

1.使徒保羅相信耶穌基督復活。

2.使徒保羅也期盼他能因耶穌基督的復活而復活。

3.使徒保羅主要的宣教事工就是見證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這一點我們可以由他所寫的書信中得到證明。

最有意思的事,莫過於為了使徒保羅提出復活的問題,那些極為討厭使徒保羅的法利賽派經學教師們,為了要維護「復活」的信仰立場,「強烈地抗議說:『我們找不出這個人有任何錯處!可能真的有神靈或天使向他說話呢!』」這一點倒是讓人覺得經學教師們的可愛了;為了信仰的堅持,他們不妥協,而和撒都該派的人起爭執。跟從前耶路撒冷的經學大師迦瑪列替彼得、約翰講話的情形一樣(使徒行傳五:33—39)。

這次的審問並沒有達到原有的目的;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原本希望羅馬軍官能用他們所期盼的「污辱了神聖的地方」的罪名,同意他們處死使徒保羅,但是,當羅馬軍官得知使徒保羅具有羅馬公民權後,連鞭打他都不敢了,怎會允許猶太人處死使徒保羅呢?絕對不可能。另一方面,我們看到羅馬的指揮官,原本是希望透過猶太人的議會之協助,清楚到底是甚麼原因造成耶路撒冷城的猶太人那樣大的騷動。但是,會議的結果不但沒有得到答案,反使原本立場一致的猶太人議會混亂,這恐怕是他們事先沒有料想到的。有趣的是:猶太人想要殺死使徒保羅,羅馬指揮官則盡力要保護他,有點像舊約時代的先知耶利米所遇到的情況。

第十一節可以說是很重要的一節,因為這一節復活的主耶穌再次顯現在使徒保羅的面前,告訴他要做的事。就像第一次於前往大馬士革途中所經歷的一樣,復活的主耶穌告訴他「該做的事」(使徒行傳九:6)。作者路加在這一節告訴我們保羅在耶路撒冷,和以後在羅馬之境遇乃是來自上主的安排,為的是要見證耶穌基督的復活。透過這句話作者路加也告訴我們,即使在那麼危險的處境下,上主仍然與保羅同在,沒有離開保羅。這一點在基督教信仰中是很有重要的。這一節告訴我們:上帝不曾離開我們,不論我們在多麼險惡的處境中,祂不會讓我們孤單,因為既然是出自上主的旨意,祂自有絕妙的安排,這一點是我們可以確信的。

第十二至廿二節:第二天早上,猶太人在一起計謀,發誓非殺掉保羅不吃不喝。同謀的有四十多人。他們去見祭司長和長老們,說:「我們已經發了重誓;不殺保羅,不吃東西!現在,你們和議會要請求羅馬指揮官,把保羅帶到這裏來,假裝要更詳細地審查他的事;我們會佈置好,在他到達以前殺掉他。」

保羅的外甥聽見了這個陰謀,就進營房去告訴保羅。於是保羅請來一個軍官,對他說:「請帶這個年輕人去見指揮官;他有事向他報告。」那軍官就帶這個年輕人去見指揮官,說:「囚犯保羅請我過去,要求我帶這個年輕人來見你,他有事向你報告。」

指揮官就拉著他的手,把他帶到一邊,問他:「你有甚麼事報告?」

他回答:「猶太人已經商量好,要請求你明天把保羅帶到議會去,假裝要詳細地審查他的事。請你不要答應他們,因為有四十多人要埋伏等著他。他們都發過誓,非殺掉保羅,不吃不喝。現在他們都準備好了,只等你的決定。」

指揮官吩咐他說:「不要讓人家知道你已經把這事報告我了。」然後打發他走。

這一段告訴我們在猶太人裡面,有一群四十多名激進份子決定將使徒保羅除去,我想這些人當中可能有的當年與使徒保羅曾一起迫害過基督徒與教會。現在他們加入這個發誓要殺掉使徒保羅的集團,也許是覺得使徒保羅背叛了他們。

在第十四節說這些人表示「不殺保羅不吃東西」,有的譯本且出現「「即使我們必須為此事而死」的句子在這一節的結尾。由此可知他們心中對使徒保羅的恨已經達到了頂點。

這裏突然出現了使徒保羅的「外甥」,他到底是誰?他是怎樣得到這個消息的?很可惜作者路加沒有提供這樣的訊息,也沒有提供這個「外甥」的名字。不過這告訴我們,使徒保羅在耶路撒冷很可能有他的家人,或姊姊或妹妹,或較近的親戚,而這位「外甥」可能就是暗殺團的成員中的一位,當他得知有人計謀殺害使徒保羅時,他趕緊到羅馬軍營中的拘留所去告訴使徒保羅這個消息。

雖然作者路加沒有提到議會的成員是否同意暗殺集團者的意見,不過可以想像得到,他們既然是猶太人社會的領袖,必定相當清楚暗殺的事件若真的發生,羅馬統治者追究起來,遭到處分時連帶引發的後果也不是他們力量所能擔當的。

第廿三至三十節:於是,指揮官召來了兩個軍官,吩咐說:「預備好步兵兩百,騎兵七十,長槍手兩百,今晚九點鐘出發往凱撒利亞去;同時要為保羅預備坐騎,護送他到腓力斯總督那裏去。」指揮官又寫好公文,內容如下:

「克勞第‧呂西亞上書總督腓力斯大人尊前,敬謹請安;猶太人抓住了這個人,正要殺害他,我發現他是羅馬公民,就帶軍隊前往搶救。我想查明他們控告他的理由,因此把他帶到他們的議會去。我發現他並沒有甚麼該死或該囚禁的罪行;他們對他的控告無非牽涉到他們法律上的問題。後來有人向我報告猶太人圖謀殺害他,我立刻決定把他解到你那裏去,同時吩咐各原告到你面前控訴。」

就像我在前面所說的,非常有趣的現象出現了;猶太人已經有人組成暗殺團要謀殺使徒保羅,而羅馬統治者則保護使徒保羅,這樣鮮明的對照也真夠諷刺的,因為使徒保羅並不是因為叛國,或是違背民族利益,而是為了見證耶穌基督的復活。其實他們當中原本就有相信復活的法利賽人,如此對待使徒保羅,難道他們恨耶穌基督復活的事到這樣的程度?連傳達這信息也不可以?而羅馬統治者雖是根本就不相信耶和華上帝的族群,卻為了使徒保羅是羅馬公民,必須加以保護,以免他真的被謀殺了。對羅馬統治者來說,政治上的考量遠勝過宗教上的,或是一個人生命的問題吧,因此,羅馬指揮官決定要把使徒保羅監禁的地點遷移到凱撒利亞。

我們看到羅馬指揮官派兵押送使徒保羅的時間是晚上九點,這應該是為了避開猶太人的注意故意採取的策略。再者,派出的軍旅為數相當龐大,一般來說押解一個囚犯並不需要到這樣的程度,因此,這種調派重兵的方式是有意混淆猶太人的視聽,讓他們以為是軍事行動。從第卅二節提到「步兵回營」,大概就知道步兵是保護使徒保羅離開耶路撒冷城後,就回營,因為耶路撒冷需要守軍看護,以免萬一有動亂,沒有駐軍維護更危險。

第廿九節這位耶路撒冷的指揮官在向他的上司報告時,仍然表明如果依羅馬的法律,實在是查不出使徒保羅有什麼足以判死刑之罪狀,或是「該囚禁的罪行」。這一節至少讓我們清楚知道,使徒保羅雖然被羅馬統治者逮捕,但是他受到相當禮遇,因為在羅馬統治者看來,他並不是「犯人」。這位耶路撒冷的指揮官特別強調使徒保羅的問題是屬於猶太人的律法問題,意思是猶太人自己的傳統,或他們宗教上的事,跟羅馬的法律完全沒有關係。

也許會問:作者路加得知這封信的內容?這真的是個好問題,我們的困難也是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唯一的可能乃是這封信後來流落出來,且被作者「從頭仔細查考過了」(路加福音一:3)而得到的手頭資料。

第卅一至卅五節:兵士們執行命令,把保羅帶去,連夜解往安提帕底。第二天,步兵回營,讓騎兵護送保羅前往。他們到了凱撒利亞,把公文呈給總督,又把保羅交給他。總督閱讀公文,並問保羅是哪一省人,發現他是基利家籍的人,就說:「等你的原告到達,我就處理你的案件。」於是他命令把保羅拘禁在希律的公署裏。

凱撒利亞乃是羅馬帝國派駐管理猶太地區的指揮中心,距離耶路撒冷大約有一百公里之遠,指揮官是腓力斯(廿六節)。而安提帕底城距離耶路撒冷則有六十公里之遙,因此,當這些羅馬步兵護送到安提帕底後,馬上就在隔天折返,這樣的行軍速度是相當快的,有可能是如我在前面所說的,除了避開猶太人的眼目之外,還有就是要防止萬一有暴亂之事發生。

第卅四節提到腓力斯這位總督詢問使徒保羅是「哪一省人」,主要原因是跟管轄權有關。例如當彼拉多審問耶穌基督的時候,在得知耶穌基督乃是出身自加利利省的時候,就將耶穌基督移送到那時正在耶路撒冷訪問的加利利省總督希律那裡(路加福音廿三:6—12)。根據歷史資料顯示,腓力斯曾用相當殘酷的手段對付製造動亂的猶太份子,我們不太清楚當耶路撒冷的指揮官克勞第‧呂西亞將使徒保羅轉移給腓力斯審問,是否有意要讓猶太人知道:別亂動,否則腓力斯將會怎樣處置你們,你們都清楚。另一方面,是否也在告訴猶太人:看,我將你們所厭恨的人送給最殘忍的腓力斯審問了。看來,使徒保羅並沒有因為具有羅馬公民的身分,得到比較優厚的款待,因為在這個更高層級的官署裡,他還是照樣被收押。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基督教信仰最大的信息,就是有死而復活的盼望。

這個信息可以說是基督教二千年來所以能夠持續傳揚的最主要因素,如果基督教會停止傳達復活的信息,這樣的教會將失去它存在的生命力。使徒保羅就是窮其一生的力量見證耶穌復活基督的信息,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就這樣說:

「要是沒有復活的事,那等於說基督沒有復活了;如果基督沒有從死裏復活,我們就沒有什麼好傳的,你們也就沒有什麼好信的。」(哥林多前書十五:13─14)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就是幻想,你們仍然迷失在罪中。這樣的話,死了的基督徒就都算滅亡了。如果我們信基督的人只在今生有希望,我們就比世界上任何人更可憐了!」(哥林多前書十五:17—19)

確實是這樣,因為基督教會的信仰是建立在耶穌基督復活的根基上,自然沒有傳揚復活信息的教會就不是屬於基督的教會。

復活的盼望會在我們生命裏,因為我們確信耶穌基督已經復活了,而且永遠活在我們生命的當中。

二、即使在苦難中,上主也與我們同在,祂不曾離開我們。

使徒保羅即使是被抓到官府去受審判,且猶太人威脅要殺死他,但是他並沒有因此擔憂、害怕,依然勇敢地見證福音的信息。上主甚至在他入獄時繼續鼓勵他要有勇氣,因為他的使命就是為福音作見證。

苦難,當然會使我們難受,但請不要忘記,苦難也是信仰成長的重要因素,更是見證信仰最好的題材。我們不只在順境感謝上主,見證上主的愛,也要學習認知苦境中有上帝美好的旨意存在。

從使徒保羅的身上,可以學習到很寶貴的一點,就是他雖然陷入苦境中,但並沒有替自己作任何的辯護;沒有辨明自己到底有沒有「帶希臘人進入聖殿」(廿一:28),相反的,他利用被猶太人抓住的機會,勇敢地見證自己如何在大馬士革的路上遇見復活的耶穌基督,而從迫害基督的教會,轉變成見證耶穌基督復活的人。同時,他也在信仰告白中表露出自己的愚笨,竟然對復活的耶穌基督認識得那麼少。看,他公然承認自己雖然受過很嚴謹的訓練,但卻對復活的耶穌基督之救恩缺少認知。如此使徒保羅表明了一個重要的信仰認識:人若空有信仰的熱心,而缺乏真知識的配合,也會變成愚蠢者。

我很喜歡聖詩三四六首「境遇好歹是主所定」。這首詩這樣寫的:

1.境遇好歹是主所定 上帝在照顧你
站主翼下穩當免驚 上帝在照顧你

2.為主做工攏免失志 上帝在照顧你
路途嵁硈危險彼時 上帝在照顧你

3.無論遇著若大試煉 上帝在照顧你
得主扶持攏免厭倦 上帝在照顧你

(和)上帝在照顧你
各日在顧
各日導路
上帝在照顧你
上帝在照顧你

這是一首很好的詩歌,作者乃是一個牧師的兒子名叫希維拉馬丁(Civilla D. Martin,1868-1948)。他寫這首詩的動機是,當時他的父親正好要出門一個禮拜,帶領一間教會的聚會,剛好就在那時候,他的母親病倒了,且病情相當嚴重。當他父親正在猶疑,且準備要打電話取消已經安排好的聚會時,他看到焦慮不安的父親,於是對父親說:「爸爸,你不相信上帝的旨意嗎?」聽了孩子的話後,史提曼馬丁牧師(W.Stiman Martin,1862-1935)隨即按照既定的行程前往該教會帶領聚會。結果因為那次的特別聚會,很多人受感動,悔改信耶穌基督。

一個禮拜後他回家,他的妻子已康復了。而他的孩子希維拉遞給他一份手稿,上面寫的就是這首詩歌的歌詞,史提曼牧師馬上將孩子寫的詩譜成曲子。因此,這首詩歌是史提曼父子二人共同的作品。

確實沒錯,上帝在照顧我們,祂一直保守著我們,無論在甚麼際遇中,上帝永不離棄我們。上帝在使徒保羅受難時與他同在,同樣也必與我們同在。


(講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廿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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