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王后被貶

經文:以斯帖記一:1—22

在聖經的分類中,以斯帖記是一本被歸類為「聖書」的經書之一。但有時也會被歸類在「歷史書」的部門。無論是在「歷史」或是在「聖書」,這本書有一個主要目的,就是要解釋為甚麼有個節日叫「普珥節」(九:28)。在聖經中,有幾本經書與以色列民族的傳統節日有密切關係,除了這本以斯帖記談的「普珥節」外,另外就是路得記描述「收穫節」,和傳道書一樣,都是收割的季節,描述「住棚節」,慶祝葡萄豐收。還有雅歌是在紀念出埃及的喜悅,含有「逾越節」的內容,表示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親密關係如同夫妻、情人那樣的恩愛。耶利米哀歌,是在紀念主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被巴比倫攻佔,聖殿被毀滅的慘痛歷史,節期活動是在亞筆月九日。因此,上述的路得記、傳道書、雅歌、耶利米哀歌,以及此書以斯帖記等五本,也被稱為「米基路」(Megilloth),表示和以色列人民的節期活動有關係。

由於以斯帖記所描述的「普珥節」這個節日有外邦人的文化背景,因此,當這本經書直到主後九十年被列為正典時,還有不少猶太經學教師表示不能同意。不過,這本書有它別具價值的地方,就是在告訴我們,不要以為自己有甚麼能力可以位居重要的地位,或是在事業上有甚麼成就,這些都是經過上帝特別的安排,為的是替受難的人民說話、解決問題。這本經書最主要的中心主題是在第四章十三至十四節:

「你不要幻想,以為你在王宮裡就會比其他的猶太人安全。你在這樣的時候不說話 ,猶太人自會從別處得救援,而你和你的家族必將滅亡。誰知道, 也許你被安排作王后正是為了這時刻!」

聖經的作者就是要告訴我們,每個人都有他得自上帝特殊的才能,這些才能不是用來自己享受之用,而是要讓更多人認識上帝的拯救。換句話說,以斯帖記告訴我們,上帝是歷史的主,在人類的歷史中,上帝有祂奇妙的安排,上帝會用祂奇妙的手帶領人類走歷史的腳步。有很多時候,人認為自己在創造歷史,其實,是上帝藉著人的手改變了歷史的軌道。因此,先知耶利米就說過這樣的話:

「上主這樣說:
智者不可誇耀自己的智慧;
勇士不可誇耀自己的力氣;
富人不可誇耀自己的財富。
人若要誇耀,應該誇耀認識我,明白我;
因為我是上主,我有不變的愛。
我執行公道,伸張正義;
我喜愛的就是這些。
我—上主這樣宣佈了。」(耶利米書九:23—24)

在聖經,所謂智慧的意思是指認識上帝。一個人若不認識上帝,即使擁有最高的學歷也是枉然,並不是真正的有智慧。相對的,一個沒有受過甚麼高深教育的人,卻對上帝很有信心,這樣的人,聖經說是有智慧的人。箴言的作者說:「敬畏上主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就是明智。」(箴言九:10)

再者,以斯帖記也給我們一個深刻的印象,就是長久以來人類共同的生命經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而是時候未到。當我們讀以斯帖記時,請不要忘記,上帝就在我們生活中、在我們的身邊、在我們每個工作的場合。用這樣的基礎來讀以斯帖記,會更容易明白這本經書的內容和信息。

現在讓我們來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四節:1-2下面的故事發生在亞哈隨魯王的時代。亞哈隨魯從首都書珊的寶座統治,版圖由印度到古實,共一百二十七個省份。
3亞哈隨魯在位的第三年,他為所有的貴族和行政官員舉行了大宴會。波斯和米底亞的將領、各省的省長,以及貴族們都參加了。4整整六個月,他向他們炫耀王國的富有、昌隆、威嚴。

當我們讀聖經的時候,有些經書會提到歷史人物或是時代背景,但是所描述的故事內容卻不一定和當代社會相符合,原因之一,是作者借用歷史編寫信仰的見證,主要的目的不是在寫歷史,而是在寫作者的信仰告白,這樣的認識非常重要。例如約拿書,歷史背景用的是亞述帝國,但寫的內容並不一定是發生在亞述帝國時代。又例如但以理書,作者寫的歷史背景借用的是主前第六世紀,猶太人民被俘擄到巴比倫的時代,發生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身上的事,以及後來取代巴比倫帝國政權的波斯帝國米底亞人大流士王的時代。像約拿書開始的時候說的,故事是以亞述帝國時代為背景,但是,並不一定是有這樣的事件,或是真實的歷史人物,是作者借用這些背景述說信仰上的見證。

第一節一開始就提到故事發生的背景是「在亞哈隨魯王的時代」。亞哈隨魯王就是波斯王大流士王一世(Darius I. Hystaspes, 522-486 B.C)的兒子,這位大流士王就是在就任初期,協助猶太人回去重建家園和耶路撒冷聖殿的王(哈該書二:1—9)。亞哈隨魯是在主前四八六年繼承他父親的王位,直到主前四六五年。亞哈隨魯王希臘文的名字是薛西斯一世(Xerxes I )。這個名字在波斯文的意思是:王族英雄。表示他在過去的許多戰爭中,多有表現。

第二節提到他統治的版圖從印度到古實,多達「一百二十七省份」。在中文比較正確的瞭解是「縣」,不是「省」,因為「省」的範圍比「縣」要大許多。這裡的「一百二十七省」,其行政區的範圍就和台灣的「縣」一樣大小。在亞哈隨魯王父親大流士的時代,曾將行政區劃分為二十個,那才是「省」的範圍,也就是歷史上出名的「波斯總督制」(Satrapiae)。巴勒斯坦就是當時行政區中的第五個省。再者,這一節提到「首都書珊」不太正確,應該是王宮,或是國王的一個行宮。

我們不清楚國王亞哈隨魯為甚麼要在他上任的第三年,也就是主前四八三年舉行大的慶祝宴席,且在第四節說這個慶宴長達整整六個月的時間。他主要目的是透過這個慶典向所有代表,包括了將領、省長以及貴族們「炫耀」國家的富有、昌隆、威嚴。也很有可能是借用這樣的方式展示國力給他的鄰國知道,或是在向當時的世界表示,波斯是一個可以攻擊他國的國家。這就好像咱國家每年在十月十日在舉行國慶閱兵大典一樣,展示許多新穎科技軍事武器,主要目的不但是要讓人民知道,政府和軍隊很強,可以攻打來侵犯的敵人,也同時在向全世界表示,台灣是一個強國。不過政府近幾年來已經不再展示軍事武力了,倒是中國—這個一直主張不放棄用武力統一台灣的大國,今年十月初一又擴大舉行國慶閱兵大典,展示最現代的軍事武器,特別將他們最近完成試射成功的洲際彈導飛彈,大事排場供所有的來賓觀賞。但是,請大家記得,擁有最現代的科技武器,並不表示國家就很強,或是可以隨便攻打別的國家。一九六四年大量派兵入侵越南的美國,在打了將近十年的越戰之後,終於在一九七二年宣布「失敗」撤退,且至今還沒有從越南戰爭「失敗」的陰霾中走出來,因為在那場戰爭中,他們確實是敗得相當慘重。想想看,美國擁有全世界最新、最尖端的科技武器,且是世界最大國家,卻輸給弱小、落後的越南小國。同樣的,一九八六年,蘇聯派兵入侵鄰國阿富汗,結果也是傷痕累累地撤退出來,不僅是傷亡慘重,也拖垮了它原本的經濟基礎,導致後來蘇聯崩盤,連帶的整個共產世界的制度也告瓦解。這些都在說明一件事實:戰爭不僅是武器的問題,還有更重要的是信心問題。詩篇的作者這樣說:

「君王不倚強大的軍旅獲勝;
兵士不靠強大的力量保命。
靠戰馬不能保證勝利;
馬的威力救不了人。
上主看顧敬畏他的人;
他看顧仰賴他慈愛的人。
他救他們脫離死亡,
饑荒時保留他們的生命。」(詩篇三十三:16—19)

如果還有人以為只要擁有最尖端的科技武器,就可以戰勝他國,那是很愚蠢的想法。特別是在今天的世界,戰爭已經不再是單純的武器問題,還牽扯到整個世界秩序的問題。古時候如此(參考創世記第十四章),今天的世界更是這樣。

第五至八節:5接著,王又為首都書珊全城的男人,無論貧賤富貴,在王宮的花園裡舉行宴會,為期一週。6這花園用藍色和白色的幕簾裝飾,用紫色的麻紗帶子把幕簾結在大理石柱子上的銀環。金銀製成的躺椅放在鋪著白色、紅色、綠色大理石和珍珠貝殼的地上。7喝酒用的杯子是各式各樣不同花色的金杯。王慷慨地供應王家用酒,8並且吩咐宮裡的僕人,讓每一個人隨意喝。

從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當時波斯帝國在亞哈隨魯王統治下的時代,社會景況可說是相當有活力,經濟很發達,國勢強盛,才可能舉辦這樣花費的慶祝活動。在前一段是為國家的將領、貴族、高級官員舉行慶祝活動。現在這段是說為全首都書珊城的男人舉行,且是不論貧賤富貴都可在王宮花園裡參加酒會活動,時間長達一週。這可不是簡單的一件事,即使是在現今要有這樣長時間的活動慶祝國家大典,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能夠這樣鋪張,表示國家財庫很充裕,經濟能力很強才有辦法。考古學家曾在書珊這地方挖掘出一份文件,文件中記載亞哈隨魯王的父親大流士王當政的時候,建造王宮的整個藍圖甚為詳細,亞哈隨魯王是繼續其父親未完的工程。因此,也有學者說,很可能此次就是為慶祝王宮建造落成而舉行的大宴會,才會邀請王公貴族,以及社會中的各階級來觀看、欣賞,並且連一般貧民也受邀請欣賞王宮的美。不過,在「次經—以斯帖補篇」(The Rest of the Chapters of the Book of Esther)第一章裡,並沒有說邀請對象包括貧賤的人民,而是在長達六個月的慶典宴席之後,國王「又舉行酒會,招待住在本城(指書珊)的外國人。這個酒會持續一個星期,設在王宮庭院裡。」(參考「聖經後典」,以斯帖補篇,頁六五)。

第六節描述使用的顏色包括藍色、白色、紫色等,都是當時波斯王朝的「御用」色調,表明高貴、尊嚴的意思(參考八:15)。

第九節:9同時,在王宮裡,王后華實蒂也為婦女們舉行宴會。

王后華實蒂這樣的舉動有點奇怪,因為依照當時波斯社會的傳統,女人是不會單獨自己舉辦宴會請客的,都是和男人在一起。她當王后的年代是在主前四八四年(或四八三年)。華實蒂這個名字有可能就是出現在希臘歷史中的另一個名字叫「愛美翠麗斯」(Amestris)。她曾設計害死亞哈隨魯王情婦的母親。為了此事,曾使亞哈隨魯王大為震怒。但卻因為她曾隨王四處去戰爭,在王的心目中佔有很重的地位和份量。也可能是這個原因,她表現出越來越強勢的姿態,當國王在宴請達官顯要來參加慶典時,她也邀請國內的婦女代表參加由她主持的宴會。

第十至十二節:10在盛會的第七天,王喝酒喝得很暢快,就吩咐伺候他的七個太監米戶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亞拔他、西達,和甲迦11去請王后華實蒂戴著后冠進來。王后是個非常美麗的女人;王想向臣民貴賓炫耀她的美貌。12可是,當太監向王后華實蒂傳達王的命令時,她拒絕了。這事使王非常氣憤,怒火中燒。

這裡所說的太監,是當時波斯帝國的高階政府官員,除了常常陪伴在國王身邊外,更重要的是也參與國家大事的決策。

我們不清楚為甚麼王后華實蒂會拒絕國王的命令,她這樣的舉動確實有違當時社會的常理。第十一節說國王之所以要王后出席在眾人面前,主要原因是想讓全國來賓看到王后的美麗。有人猜測王后之所以拒絕,是因為那時她懷孕了,不好意思見太多人,或是覺得自己懷孕凸凸的身軀不好看。但這種說法似乎和她邀請全國婦女代表參加自己舉辦的宴席又不太符合。不過也有人說,王后華實蒂本身擁有實力,並不將國王的命令當作一回事。而國王此次想要她出來和來賓見面,只是想藉著機會「羞辱」她而已,亞哈隨魯王本有意要損她,此次是找到洩怒的機會而已。又根據猶太史學家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在他所寫的「猶太古史」一書裡,曾提到說:「按照波斯的法律,人的妻子不可隨便給人觀看,所以王后不肯到王的面前。但依照迦勒底人的解釋,國王亞哈隨魯是要王后華實蒂裸體給他的賓客看,所以王后才會拒絕。」

第十三至十五節:13王有一個慣例,每遇到有關法律和社會秩序的問題,常徵詢專家的意見,所以他召集了熟悉這些問題的幾個顧問來。14他最親信的顧問是:甲示拿、示達、押瑪他、他施斯、米力、瑪西拿、米慕干。這些人是波斯和米底亞的七個大臣,常常接近王,在王國內居最高職位。15王問他們:「我—亞哈隨魯王曾經派太監傳令給王后華實蒂,她竟拒絕聽從。根據法律,我們該怎樣處理?」

這裡又出現「七」的數字;前面是在盛會的「第七天」,國王請「七個太監」去邀請王后華實蒂來與大家見面。現在則是邀請「七個大臣」來共同諮商有關國家大事。從第十三節看,這些人很可能就像是我們的「國策顧問」之類的。他們被國王看為是「專家」(台語漢字聖經用「識時事,有智慧的人」),指的是當時社會最受尊崇的星象學者。他們能為社會、國家的大事占卜。這種例子在聖經中很多,例如替國王解夢的人(創世記四十一:8、馬太福音二:1、7)。他們可以很自由地出入王宮面見國王商討國事,或是其它事務。

第十六至二十節:16米慕干對王和其他官員說:「王后華實蒂不但侮辱了王,也侮辱了王各省的臣民!17國內的女人一旦聽到王后所做的事都會開始瞧不起自己的丈夫。她們會說:『亞哈隨魯王命令王后華實蒂去見他,她竟拒絕了。』18波斯和米底亞的貴婦們一聽到王后這種行為,很快就會把這件事告訴她們的丈夫;這樣一定會有數完不完的藐視和不滿。19如果陛下認為合適,請下一道御旨:從今以後,華實蒂不准再見王,並且把這御旨寫下來,定為波斯和米底亞的法律,永遠不得更改。也請陛下把王后的地位賜給比她好的女子。20陛下的御旨公佈到王國全境以後,每個女人,不管丈夫是貧賤、是富貴,就會好好地尊敬自己的丈夫了。」

對於這一段記事,在「聖經後典」的「以斯帖補篇」是這樣記載的:

「有三個最接近國王的官職最高的人,過來告訴他,對於王后華實蒂違抗他通過伺者傳達給她的命令,法律要求甚麼,就應該做甚麼。然後國王又告訴米底亞和波斯的官員和總督,王后如何藐視他。因此木丘斯(米慕干?)在國王和眾人面前說道:「王后華實蒂污辱的不僅是你一個人,而且包括我們所有的人都在內了。我們的妻子們一聽說王后幹了甚麼,就馬上會膽氣十足地藐視她們的丈夫,並以華實蒂對待你的同樣手段放肆起來。是不是請國王陛下發佈一道詔書,宣布華實蒂永遠不准再到國王的面前,並將其寫進米底亞和波斯的法律。然後將她的王后送給更好的女人。除此以外,沒有別的辦法。你的詔書在整個帝國發佈以後,就會使每個婦女都尊重自己的丈夫,無論他是富人或是窮人。」

將上述「聖經後典」這段記事相比較來看,就會發現後段部份是一樣的,但前段部份是有些差異,在聖經後典是說有「三個」比較親近的顧問只提原則性處理的方案。他們沒有說「對」或「錯」,只說法律上規定該怎麼做,就怎樣辦理。在前面我已經提過,以當時波斯的慣例,國王的活動,王后都必須出席參加。因此,現在王后拒絕國王的命令,顯然這當中有原因。因此,這三個顧問只提原則性的處理方案。但是這樣的提議似乎並不是亞哈隨魯王所要的,他要的是具體的、明顯的處理方法。

在後段的部份,可從米慕干提議的方式比較一下這位「木丘斯」所提的內容,並沒有甚麼差別,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強化了王后所犯的過錯是,她這樣拒絕國王的態度,等於是污辱了國王,以及所有男人(丈夫)。這是擴大了王后的罪狀。再者,他所提議的方法中,廢王后華實蒂,並將這項命令寫在法律上,而且還是「永遠不得更改」。為甚麼他要提這樣的建議?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有這樣的說法,就是王后華實蒂其實也擁有一些實力,這就是為甚麼亞哈隨魯王不太敢隨便廢后的原因。再者,即使王后不是擁有實力的人,但是國王很可能現在因為酒喝得太多,命令執行不下去,心中有些不愉快。不過王后華實蒂實在是太漂亮了,或許等國王酒氣過後,清醒一點,後悔了廢后的事,說不定會再改變心意,重新再立華實蒂為王后。因此,如果現在沒有將廢后的命令寫在法律上,明訂「永遠不得」再成為王后,萬一國王真的更改心意,恢復華實蒂的后位,那這些提議獻策的顧問,恐怕就會遭遇到報復之災。在當時波斯的法律是有這樣的規定,只要國王頒佈正式的法律(明文寫出來的法律),怎樣規定,就是怎麼樣,不得隨意更改。類似這種由國王頒發詔書給人民的事件,也發生在但以理時代的波斯王朝,有人獻策略要殺害但以理,因為嫉妒他在國王面前受寵愛。陷害他的人提出的策略是「無論甚麼人,在三十天內不得向任何神明祈禱,或向任何人求甚麼,只准向陛下(國王)祈求。誰違犯這禁令,誰就得被扔進獅子坑。」結果國王大流士同意了,且頒發詔書。沒想到違反這道詔書命令的人,竟然是但以理。國王即使想要救他也困難(參考但以理書六:8、15)。

第廿一至廿二節:21王和他的大臣都認為這意見很好,就照著米慕干的建議做了。22王下令用各省不同的語文通告各省:每個丈夫在家裡應該作主;他的話有絕對權威。

這項詔書的主要內容,就是第廿二節所記載的—每個丈夫在家裡應該作主;他的話有絕對權威。我們今天看這樣的詔書必定會覺得不倫不類,哪有這樣的法律。但是,我們不要忘記這是古老的波斯社會文化,其實聖經作者所反應的是當代社會的景況。作者用這樣的社會背景作故事題材,主要是要寫以斯帖這位女子是怎樣的機會得以進入波斯王宮,且後來成為王后的歷史背景。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章經文所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美麗是上帝賜給人的財富之一,如果不知道妥善運用,它帶給人的不一定是幸福。

王后華實蒂確實很美麗,連亞哈隨魯王都以她的美麗為榮耀,想要向人民炫耀她的美。但是,美麗如果使她心中有驕傲,連國王的命令都拒絕時,那樣的美麗恐怕帶來的已經不是榮耀,而是災禍。華實蒂就是因為美麗,才會被國王徵選為王后,就像往後我們會談到的以斯帖,就是因為美麗而使亞哈隨魯王喜愛一樣。因此,華實蒂的美麗,為的是要服侍國王的,國王有命令,就必須要服從。

我們每一個人都擁有上帝所賜的各種不同的財富,除了美麗之外,也包括我們的學識、經歷、才能,以及可數的財產等等。但是這些財富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如果我們不知道怎樣好好地運用這些財富,那是糟蹋了上帝的賞賜。而如果我們擁有這些財富,卻也同時累積了驕傲的心,這樣的財富對我們是很危險的。我常常告訴兄姊的一句話:財產多不一定是福氣。意思就是在這裡。

同樣的,一個基督徒更應該有這樣的瞭解:我們的才能、智慧、財富等等,全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為的是要服事福音的事工,而不是用來自己享受,或是誇耀自己的能力。如果我們不知道將所擁有的才能、智慧、財富等等投入在福音的事工,有一天我們所擁有的,都將會因被上帝收回而失落掉,且是失落到谷底,不會再擁有。

二、不要在酣醉的時候決定重要的事務,總要保持清醒的心看事情。

在第十節說亞哈隨魯王是在盛會的第七天,「喝酒喝得很暢快」的時候,吩咐他的太監七人去請王后「盛裝」出來會見客人。結果是遭到王后拒絕,然後就進行廢后的決定。雖然聖經沒有寫明說這些舉動是經過多少天之後才決定的,不過我們知道,無論是太監,或是國家的顧問等等這些高官,他們都與國王盡興地喝酒。國王會喝到「很暢快」,這些臣僕也必然是如此,甚至很可能有的人已經是酩酊大醉了。當國王在憤怒的時候,他們不但沒有勸解國王冷靜下來,相反的,卻是做出最殘酷的決定:廢掉王后華實蒂!這些雖然是歷史的故事,也許背景並不是如此單純。不過我們知道,酣醉時,或是酒意濃厚的時候,若要作決定,就必須非常的謹慎和小心。

聖經的作者告訴我們,酒,往往使人做了不該做的事。創世記第九章二十至廿七節,記載第一位喝醉酒的人就是挪亞,結果因為這樣使得他的兒女做了不該做的事。先知以賽亞這樣描述以色列人民:

「你們要遭殃了!你們一早起來就喝烈酒,整個晚上喝得酩酊大醉。在宴會上,你們欣賞豎琴、鈴鼓、簫笛,消耗大量的酒,卻不明白上主的作為。」 (以賽亞書五:11—12)

箴言的作者這樣說:

「君王不可喝酒,不可貪杯。他們喝了酒就忘記國法,忽略窮苦人的權益。」(箴言卅一:4—5)

「誰酗酒,誰遍嘗各色的美酒,誰就過悲慘的生活,為自己哀歎,常常有紛爭,不斷地埋怨。他的眼睛赤紅,無故遍體傷痕。不可貪杯!酒在杯中發紅閃爍,誘你一飲而盡。但第二天你會覺得像被毒蛇咬了。你眼中出現怪異的景象;你失掉了思想和說話的能力。你好像漂蕩在海洋中,躺臥在桅桿頂上。你要說:『我一定是挨了打,人家狠狠地鞭打我,但我記不起來。我為甚麼醒不過來呢?我要再來一杯!』」(箴言廿三:29—35)

使徒保羅也說酗酒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哥林多前書六:10,加拉太書五:21)。這些都幫助我們明白,酒,喝得過多,往往使我們失去了判斷事務的準則。這是我們在生活中應該要注意的事。

(講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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