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活在基督的愛裡

經文:羅馬書六:1-14


我們講過使徒保羅的羅馬書,從第一章十八節開始,到第八章三十九節,都是在談論一個重要的主題:因著信,我們可以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其實,這個主題也可以說是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的中心題旨。在這個主題中,使徒保羅從羅馬書第五章開始,就進一步討論和上帝建立合宜關係的意義是甚麼。他很用心地將上帝的恩典帶入在這種合宜的關係中作詮釋,而使得這種與上帝有合宜關係的內容變得更加豐富起來。他強調,上帝的恩典乃是白白賞賜給人的,任何想要用人的力量來換取上帝的恩典,那種認知、努力都是錯誤的。在使徒保羅看來,人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條件。因為人原本就是個罪人,一個有罪的人怎能跟上帝談條件?又能用甚麼價碼跟上帝兌換恩典?根本就是沒有!若是有,就是因著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救贖恩典。這種恩典的可貴之處,就是在「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這樣的恩典正好顯示了上帝無比的愛(羅馬書五:8)!我們從這裡發現,基督教信仰最為可貴的地方就是在這裡,不是在我們變成好人之後,上帝才喜歡我們,不,不是,而是在我們還沉迷於罪惡之中時,上帝已經先愛了我們,才盼望我們能因著祂的愛,改過向善。

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使徒保羅進一步討論耶穌基督與我們的關係;在前面他強調人與上帝建立合宜關係的重要性,現在他要告訴我們怎樣與耶穌基督連結在一起,分享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救贖恩典。他給我們一個重要的觀念-與基督合而為一。這也是我們現在所讀經文中,使徒保羅所要告訴我們的信息。


    現在讓我們來看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四節:
那麼,我們該怎麼說呢?我們該繼續生活在罪裏,好讓上帝的恩典顯得更豐富嗎?2 當然不!從罪這一方面來說,我們已經是死了。我們怎麼能繼續生活在罪裏呢?3 你們一定知道,我們受洗跟基督耶穌合而為一,也就是受洗跟他同死。4 藉著洗禮,我們已經跟他同歸於死,一起埋葬;正如天父以他榮耀的大能使基督從死裏復活,我們同樣也要過著新的生活。


從這一段經文中可以看出使徒保羅在第五章二十節所說「法律的制訂使過犯增多;上帝的恩典也更加豐富」這句話,必定造成許多人的誤解,以為這樣人可以多多犯罪,好使上帝的恩典加添起來,就好像在第三章七至八節使徒保羅所提起的,有人把他的話誤解了,以為人可以因著自己的謙虛,增添上帝的榮耀,或是自己多做惡,以增添上帝的善,他很生氣地說,說這種話的人實在該受詛咒。

我們知道使徒保羅很努力地要建立一個信仰基本的信仰觀點:如果法律可以使人得救,那麼我們就不需要有耶穌基督的救恩。就是因為我們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所以法律的功能對於人的得救並沒有意義,或是作用。但是他這種看法被那些堅持,且非常重視法律功能的人認為有問題;在那些人的看法裡,依照使徒保羅的這種說法,這樣人就可以多多犯罪,上帝的恩典也可以多增添。好像上帝也需要人的力量來襯托出祂的榮耀的樣子。使徒保羅當然對這樣故意扭曲他的意思感到厭惡,因為一個真實的基督徒絕對不會這樣想,就好像一個人,當他因犯錯誤而得到完全赦免時,他一定不會說:這樣好,我多多犯罪,你們可以多多赦免我,這樣人家就可以看出你們很好心,善心十足。不!一個實在的人絕對不會這樣想,也不會這樣做,他只會感到更加羞愧而已,感到良心受責備與不安而已。

第二節說出了使徒保羅對那些故意扭曲者的態度是很難過,又生氣,因此他用極為有力的語氣說:「當然不!」這句話也可用來當作「絕對不要這樣想」解釋;他用一個人犯罪,就等於是死人一樣,怎能再繼續犯罪?這樣的反問來回答那些對他觀點有疑問的人。在他的看法裡,一個犯罪的人並不想繼續任由罪來導引他的生活,他會期盼對罪說「再見」,宣示與罪無關。就好像一個生病的人,他一定是期盼自己趕快好起來,不是繼續生病下去,好讓醫生的醫術再次顯明出來。在正常的情況下,不會有這樣的病人。沒有一個病患喜歡這樣,也沒有一個醫生會是這樣期待!

使徒保羅用洗禮來表明人與罪隔離的關係;因為在早期的教會裡,一個人若是表明要信耶穌基督,教會就會很快地為這個人洗禮,這樣洗禮跟信耶穌基督是分不開的。早期的基督教會也用洗禮來鑑定一個人是否有信?這一點跟我們今天的教會,將洗禮著重在加入教會這樣的信仰團契生活,是有了很大的差異。不過我們也發現直到現今,還是有些教會團契是採用早期教會的方式,只要有人表示願意信耶穌基督,就會為那個人施洗,例如在台灣的聚會所團契就是個例子。我們現在看到使徒保羅就是用洗禮來表明一個人與罪切斷關係,在他的觀點裡,作為一個基督徒最重要的乃是緊緊結合在耶穌基督裡。使徒保羅喜歡的一個論點,就是在基督裡有「新的生活」,或是新的生命(以弗所書四:20-24)。他用洗禮作為一個分界線,如果洗禮是在表明洗去人生命裡一切的污穢,那麼,已經洗禮的人應該有新的生活形態出現,是一個「新我」(以弗所書四:24),不再是一個「舊我」(以弗所書四:22)。

聖經學家巴克萊博士這樣描述早期的猶太教會,對一個外邦人加入猶太教時,必須接受這樣的洗禮儀式:

「受洗的人,剪去他的指甲頭髮;完全除去衣服;洗禮盆子裡至少有約五百公升的水。身體的每一部份必須觸及水。當他在浸在水中時,他必須在為他洗禮的三位教父面前宣告他的信仰,聆聽教父的教誨,然後接受祝福。這樣他就變成另一個新的人,他甚至可以娶以前備受爭議的近親為妻,因為他已經改變成為另一個人了。」


我們當然可以了解使徒保羅用洗禮來解說所謂新人的意義,這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使徒保羅所說有關洗禮的部份,是與猶太人傳統上對洗禮的認知是一樣的。


第五至十一節:
5 如果我們跟基督合而為一,經歷了他的死,我們同樣也要經歷他的復活。6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我已經跟基督同釘十字架,為的是要摧毀罪性的自我,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隸。

7 因為人死了就脫離罪的權勢。8 如果我們跟基督同死,我們信,我們也要跟基督同活。9 因為我們知道,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他不再死;死也不能再控制他。10 他的死,是跟罪決絕,一舉而竟全功;他現在活著,是為上帝而活。11 同樣,從罪這方面來說,你們也要把自己當作死了,但是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裏,你們是為上帝而活。


請注意第五節的「合而為一」這個字眼,它原本是指在一棵母樹枝上,插上新的樹枝。原本砍下來的樹枝是會枯死的,現在因為插在一株母樹上,使得這枝原本會枯死的樹枝得以藉著母樹枝而有了新的生命力,繼續生存下去。砍下來的樹枝是會死的,現在開始活下去了。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一章十七節就這樣說:

「有些橄欖樹的枝子給折了下來,而野生的橄欖樹的枝子被接上去。你外邦人就像野橄欖樹,現在分享著猶太人的豐富的生命力。」


他用這種方式來表明我們與基督耶穌之間幾乎就是一體的,因為基督耶穌若是死了,我們接連在他身上的也不會有生命力量的來源;但是,現在他復活了,我們也就因此跟著復活起來,因為我們是與他合而為一的。

使徒保羅有一個基本的觀念,就是一個有罪的人可以罪得赦免,所要顯明的意義就是生命的重生。因此,他一直覺得原先的自己早已經死了。在加拉太書第二章二十節,他說:

「這樣,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裡活著。我現在活著,是藉著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命。」

這句話最可以表明他內心的意念;以前的他,已經死了,因為那是有罪的時代,那時他是抵擋基督的人。但是,當他遇到了復活的基督之後,他知道他錯了,但是基督赦免了他,因此,他從自認是一個死了的人中,走回來,現在是個復活的人的存在,且是存在於基督的愛裡。

其實,現今的時代也有許多人有使徒保羅這樣的經驗;例如有很多因吸毒而使自己受到傷害的人,他們不但損害了自己的身體,也使他們的親族感到憂傷;更嚴重的是許多吸毒者最後是傾家蕩產,還被判刑入獄,導致妻離子散。可是,當他被醫治好以後,從此開始另一種新的生活時,他會感受到一股新的生命力在他身上,他不會再以過去的生活為念,相反的,他自己,甚至與他一起生活的人都會這樣認為:這是一個新的生命,過去的好像死了,現在的是新的。一個信了耶穌基督的人就跟這情形一樣,是把自己的過去「當作死了」,且對過去的生活感到羞愧。但是在基督耶穌裡卻感到高興、榮耀,這份榮耀乃是新生活的力量。


第十二至十四節:
12 所以,不可再讓罪支配你們必朽的身體,使你們順服本性的情慾。13 也不可讓你們自己的肢體向罪投降,作了邪惡的工具。相反地,你們要把自己奉獻給上帝,像一個從死裏被救活起來的人,把自己的整體奉獻給他,作為公義的器皿。14 從此,你們不可再受罪的管轄;因為你們已不在法律之下,而是在上帝恩典之下。


這段經文可以說是對前面經文作個結論;從前是罪在我們生命中作主人,現在不是了,因為現在是已經接連在耶穌基督身上了,新的主人不再是罪,而是上帝。使我們與上帝結合在一起的連接劑就是耶穌基督。這一段也可以說是對第五章廿一節的再次回應;以前罪藉著死亡來管轄,但是生命卻在上帝的手中,祂以耶穌基督讓信他的人得以有新的生命。

第十三節的「工具」、「器皿」這字,原本的意思是指「武器」而言。也就是說一個在耶穌基督裡生活的人,不應該當作邪惡的武器,而是應該成為上帝的武器,與罪惡對抗。我們從這裡可以看出使徒保羅之所以會積極地在宣教事工上那樣賣力,原因就是他將宣教工作看成是種對抗罪惡的信仰責任,如果作為一個基督徒沒有這樣的責任心,就是虧損了上帝的榮耀一般,這就是他將得救的恩典看成是一種武器般在解說。在以弗所書中,他提到這樣的話:

「你們要倚靠主的大能力作堅強的人。你們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好使你們能站穩,來抵禦魔鬼的詭計。因為我們不是對抗有血有肉的人,而是對天界的邪靈,就是這黑暗世代的執政者、掌權者,和宇宙間邪惡的勢力作戰。因此,你們要以上帝所賜的武器裝備自己,好在險惡的日子裡能夠抵抗敵人的攻擊,戰鬥到底,始終守住陣地。」(以弗所書六:10-13)

確實就是這樣,一個信了耶穌基督的人,就是好像一個戰士,時刻對準邪惡的誘惑力展開戰鬥,且是不停地戰鬥。戰鬥的武器就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救贖的恩典。

使徒保羅把罪看成是人生命更新的敵人,只要有敵人在,人就會放縱情慾,成為罪的僕人。他認為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不可以這樣,而是要成為一個潔淨的人,是完全獻祭給上帝一樣,惟有這樣我們才能與上帝有實質的合宜關係。


讓我們看看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的信息:

一、以新的生活形態來表明我們是與耶穌基督合而為一的人。

我們知道使徒保羅是一個很重視以新生活的態度來看基督教信仰的人;在他的看法裡,一個人信耶穌基督以後,應該在他的生活裡有所改變,如果沒有,這個人就是還在過去的「舊我」裡生活,沒有「新我」出現。使徒保羅並不是說只要信就沒事了,其實他是非常重視明顯的行為來證明一個人確確實實地在信了耶穌基督之後有改變。我們從他的身上可以看見這樣的事實;他是從一個逼害基督徒,到建立基督徒信仰團契,且是拼命為建立基督的教會團契而努力。我們從使徒行傳的記錄中可以看到,當他出現在門徒中時,所有聽見的人都很驚奇,說:「這個人不就是在耶路撒冷殘害耶穌信徒的那個人嗎?他到這裡來,不就是要拘捕信徒、把他們押交給祭司長嗎?」(使徒行傳九:21)當他到耶路撒冷去要跟門徒來往時,門徒們「不相信他是門徒;大家都怕他」(使徒行傳九:26),為甚麼會這樣?因為現在的使徒保羅已經跟過去完全不一樣了,因為他就像是一個已經從死裡復活起來的人;是與耶穌基督合而為一的人;是個已經放掉「舊我」,開始「新我」的人,他就是用這樣的「新我」在見證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拯救的恩典。

由前衛出版社出版的黃武東牧師回憶錄中,曾提到這樣的故事;

他說到他家鄉有一個人名叫李拐,是前清土匪,年輕時打家劫舍,強姦殺人,習以為常。日本人到台灣後,李拐仍然不務正業,只是不再殺人放火罷了。但是他卻是常常到黃武東牧師的父親家裡白吃白喝,因為他是出名的土匪,所以無人敢得罪他,只好任他需索。

可是,有一天,當李拐拿了東西後,卻到櫃台去要結帳,黃牧師的父親大為驚訝,結果李拐說了這樣的話:「我過去白吃白喝,不知拿了多少,請你把這些帳全部算一算,看連同這次是多少,我要還清。」他一再強調,欠多少,就還多少。
後來黃牧師的父親了解了實況後,更為驚訝,因為這位過去是土匪的李拐,現在已經開始耕種,不但種菜,且有果樹,並且在平時會挑水果出來街上叫賣,但禮拜六開始就不再賣了,且是到廟口、市場去傳教,他說他已經信教了(就是信耶穌基督的意思)。

當時黃牧師的父親還告訴他說:「拜蕃仔教,大不孝啊,你千萬不能信!」可是李拐卻說:「耶穌教不是蕃仔教,更不是大不孝,耶穌教乃是敬拜一位創造天地的上帝,叫人要孝敬父母,不要行竊,要行善,切勿欠債,有債必還。因此,我才來清帳。」
就是因為這樣才引起黃牧師的父親的好奇,而決定要跟這位曾經是土匪的拐叔去教會禮拜。也因為這樣,以後黃牧師的父親帶領家裡的人去跟拐叔參加禮拜天的禮拜。


想想看,一位曾經是土匪的人,在變成一位基督徒後,他不但是人生的觀念都轉變得更實在,更重要的乃是他在生活態度上變成一個完全的「新我」出現在眾人面前,就是因為這樣的「新我」,才是感化別人,尤其是黃牧師的父親全家這樣有讀書、有禮儀傳統的人跟隨他去信耶穌基督的一個主要因素。
使徒保羅就是這樣在勉勵我們。


二、我們既然已經決志信靠耶穌基督的救恩,就要有時時刻刻與罪惡戰鬥的決心,不要軟弱成為罪惡的溫床。

如果我們翻開使徒保羅的宣教工作,他可以說是傾全力在與那些律法主義者戰鬥,也與那些倚靠知識、自己的才能想得救者戰鬥。他可以說是一位十足的基督教福音鬥士,直到他被捕入獄時,他在監獄裡還是在戰鬥、不妥協。就是因為他這樣的精神,才有我們今天基督教會的發展。

我們也從使徒保羅的一生中看出,他是一位律己很嚴的人,至少我們在他的信仰生活中,看到他對自己要求甚多,他甚至連生活的需要都是自己打點,不拿教會給他的錢。他不但要求自己過嚴謹的生活,也希望他所牧養過的教會信徒同樣不要有發生那些不好的、違反道德倫理的生活。為甚麼使徒保羅要這樣嚴格要求?原因只有一點:不要讓罪惡在我們身上得到滋生繁殖的空間,使我們信耶穌基督的人失去了對罪惡的戰鬥力。他一再強調,作為一個基督徒,就好像是一個穿上全副武裝的福音鬥士,要成為福音的武器,隨時可以戰鬥到底,絕對不要對罪惡妥協!

今天,當我們再次思想使徒保羅這樣的信仰態度時,確實給我們一個很好的課題;我們常常聽到這樣的話:今天的教會越來越俗化了;教會也越來越跟社會一樣了;啊,信耶穌,馬馬虎虎啦;等等類似這樣的話,聽起來實在讓我們覺得不是滋味。確實,類似這樣的話絕對不是基督教會可以接受的,因為類似這些話是在諷刺基督教會跟一般團體沒有兩樣,也是很墮落!若是這樣,那我們還能說甚麼福音?我們還能說在耶穌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嗎?我們能說在耶穌基督有新生命嗎?不,不能!

其實,使徒保羅的話更值得今天的傳道者反省、借鏡;因為今天的傳道者已經越來越少人有這種將傳福音看成是上戰場一樣,用生命全力以赴的態度在戰鬥。說得坦白些,今天的傳道者已經失落了為福音應該有的鬥志,更嚴重的是有的人看不清楚福音的戰場在哪裡,這該是很悲哀的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將教會看成是福音的戰場,這實在是大錯特錯的觀念,其實基督教會根本就不是福音的戰場,我們可以將教會看成是福音工作者的「加油站」,戰場是在教會外面才對啊。傳道者應該走出教會去,教會的會友應該鼓勵傳道者走出去,不要老是躲在教會裡面。一個失去了鬥志的傳道者,會害怕走出去,因為他沒有福音的「武器」,他不知道該怎麼「打」,更害怕與人家「打」。一間失去了鬥志的教會,會害怕走出去,因為它害怕會因為走出去反而失去了根據地,怕自己的地方被人侵佔了,這是多麼可憐的信仰啊!基督教的信仰不應該是這樣的,因為真正的基督徒是努力要為福音而戰,真正的基督教會,應該是隨時隨地在補給所有在戰鬥場上奮鬥的精兵才對。但願我們的教會是這樣的教會,但願我們培養出來的傳道者是這樣的勇敢精兵。阿們。


(講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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