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講:上帝的主權

經文:羅馬書九:1-33


    使徒保羅所寫的羅馬書,從第九章開始到第十一章,這三章是另外一個單元;這三章主要的內容是在提到有關上帝與以色列選民之間的關係。使徒保羅本身就是一位道道地地的猶太人,他並且是一位受過很嚴謹的猶太主義教育的權貴階級者,但是,在遇見復活的基督耶穌後,他已經不再以作為一個具有羅馬公民權的猶太法利賽派的人為榮;相反地,他以這位曾被猶太人高喊並且將之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耶穌為榮。這當然會引起猶太人一陣騷動,但不會引起他們的興趣。尤其是當他對那些自傲是猶太人,卻對上帝的揀選恩典不知道悔改認罪,反而一再挾持著有摩西法律作背景為倚靠的態度大加韃伐時,更是令猶太人受不了,為此也使得他後來終於在耶路撒冷聖殿被逮捕入獄。還好他因為具有羅馬公民權,免受馬上用石頭打死的危險,否則他是很難逃過像司提反一樣的結果。雖然後來他還是被遣送到羅馬去受審,但是就在旅途中,他也取得更多的機會為福音做最後的努力。

    其實,要了解使徒保羅寫這段經文的心靈世界,或許可以從他寫給哥林多的教會書信中看出來;在那書信中他曾說過重要的不是甚麼種族的人,乃是在認識基督耶穌,並且願意以他為救主,這才是生命的主題,其他都不重要。他強調基督耶穌才是人生命的中心,而上帝所揀選的意義也是在此。他說:「在蒙上帝選召的人眼中,不管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這信息是基督;他是上帝的大能,上帝的智慧。」(哥林多前書一:24)這對猶太人來說簡直就是難以入耳啊。

    我們可以這樣說,使徒保羅所寫的這封羅馬書信有兩個基本主題,其一:就是認為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藉著倚靠法律來建立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不論他是甚麼樣的人,是否猶太人或非猶太人,大家都是一樣。其二:基督耶穌乃是上帝拯救的恩典,因此,無論是誰,只要是相信基督耶穌者,不論他是甚麼種族的人,都將在基督耶穌裡從上帝得到拯救,且這種拯救是上帝白白賜給人的恩典。換句話說,使徒保羅一直努力在突破一點,就是猶太人並沒有甚麼特別,他們雖然被揀選為上帝的選民,但這種揀選並不是用來作為特權的,乃是用來見證上帝的救恩的。他的這種論調對猶太人來說簡直就會消化不良,因為猶太人最為驕傲的地方,就是他們自認因為與上帝有特別關係而感到無限的光榮,且不允許有別的民族與他們同享這份榮耀。如今使徒保羅卻將被猶太人判定死刑,且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耶穌看成是突破這種「惟猶太人尊貴」的界限,這實在是他們所難接受的。

    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使徒保羅努力一件事,就是要突破長久以來猶太人傳統上的觀點:認為只有在摩西的法律之下,人才有可能得以和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但是,我們知道使徒保羅本身是個受過非常嚴厲的法利賽派訓練的人,這種派別的人就是主張透過遵守摩西法律來和上帝有合宜關係者,可是使徒保羅卻認為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他就是因為親身經驗到從法律主義的行為中,不但沒有認識到上帝的慈愛和憐憫,反而是成為破壞上帝在基督耶穌裡拯救之愛的殺手,為此,他深深地感到一股難以解脫的心痛,這也就是為甚麼他會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偏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七:19)其實使徒保羅這句話已經說出他內心的心靈世界,他並不喜歡,也不想去迫害別人,可是因為法律使他必須這樣做!如今因為遇見了復活的基督耶穌,使他恍然大悟起來,他看出法律竟然使他扭曲了上帝的慈愛,因此,他決定盡其一生的日子努力做個補償。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五節:
1 我說真實的話;我屬於基督,我不撒謊。我的良心在聖靈的光照下也證實我沒有撒謊。2 我的憂愁多麼沉重,我心裏無限傷痛!3 為了我的同胞,我骨肉之親,縱使我自己被上帝詛咒,跟基督隔絕,我也願意。4 他們是上帝的選民;上帝使他們有兒女的名份,分享他的榮耀。上帝與他們立約,賜給他們法律;他們有敬拜上帝的知識,也接受了他的應許。5 他們是族長們的子孫,按照身世說,基督和他們是同一族的。願那統治萬有的上帝永遠得到頌讚,阿們!

    我們可以從這段話中看出使徒保羅繼續在詮釋第八章所提起的,如果上帝愛一個人,要接納一個人成為他的子民,有誰能隔絕上帝這種愛?又有誰能阻止上帝定意要這樣做?沒有,任何人都無此能耐!這是使徒保羅最基本的論點。
    為甚麼使徒保羅要這樣費心地說他並沒有說謊?我想可能是因為已經有人在傳言使徒保羅有些做法亂無規章;例如提多是希臘人,他反對給提多行割禮,但是有人卻要提多接受割禮,使徒保羅一直堅持反對(加拉太書二:3-5)。可是,對提摩太,使徒保羅的態度則又不太一樣;提摩太的父親是希臘人,使徒保羅為了要帶他一起去傳福音,就替提摩太行割禮(使徒行傳十六:3)。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顯然有人對他的誤會頗深,使他必須用這樣嚴肅的語句來對羅馬教會的信徒們懇談。

    使徒保羅在這裡最感到難過不解的地方,就是為甚麼他自己的同胞,也就是猶太人不相信基督耶穌?很像摩西的懇切態度一樣,他說如果能使猶太人得救,即使是自己為此而被隔絕於基督的話,他也甘願。我們在第八章的地方才讀過他說的,沒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擋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對人的愛。但是為了要使自己的同胞能夠接納基督耶穌,他寧願犧牲自己,奉獻出所有的代價。摩西也曾是如此的態度對上帝說:「人民犯了嚴重的罪;他們鑄造金神像膜拜。求你赦免他們的罪;否則,求你從你子民的名冊上除掉我的名字。」(出埃及記三十二:31-32)

第四節所說的「選民」,乃是指雅各的子孫,也就是十二支派全體。他們從亞伯拉罕開始就與上帝之間立有「永遠的約」。

第五節是比較有爭議的一節,有幾種不同的翻譯;

1.和合本的:「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
遠稱頌的。」

2.台語漢字的翻譯:「照肉體來論,基督也對因出。伊是萬物的頂面,是
上帝堪得謳咾到代代的。」

3.現代中文譯本:「基督和他們是同一族的。願那統治萬有的上帝永遠得
到頌讚。」

顯然不同的翻譯所要表達的意義也不同;不過我們可以看出使徒保羅有意要詮釋一件事:基督耶穌跟以往以色列人民所期盼的拯救者很不一樣,他確實是來自上帝的使者,是我們有罪的人的生命的贖罪者。他是上帝最偉大的恩典,值得我們人類共同頌讚。


第六至九節:
6 我並不是說上帝的應許已經落空。因為,以色列人不都是上帝的選民;7 亞伯拉罕的子孫也不都是他的真兒女。上帝曾對亞伯拉罕說:「惟有從以撒生的才算是你的子孫。」8 這就是說,從自然的生育過程所生的不就是上帝的兒女,惟有從上帝的應許所生的才算是上帝的兒女。9 因為上帝的應許是這樣說的:「在時機成熟的時候,我要回來,莎拉要生一個兒子。」


    我們看到使徒保羅最大的努力就是要突破猶太人傳統上的看法,就是把他們自己定位為上帝的惟一兒女。這是因為他們的祖先與上帝之間有特殊的約。這約使他們自認為惟一的選民,也是上帝惟一的兒女。但是我們知道基督耶穌也曾這樣詮釋過人和人之間的關係,他不認為從血緣來的傳統對人際之間的關係有甚麼特別的意義,因此,他說過這樣的話:「凡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馬可福音三:35)對那位來詢問有關永恆生命之道的法律教師,基督耶穌要這個人去愛鄰舍,而這鄰舍乃是他們長久以來一直瞧不起眼的撒馬利亞人(路加福音十:25-37)。當施洗約翰出來傳悔改的洗禮時,就曾經很清楚地警告過那些擁擠來讓他施洗的猶太人說:「不要自以為亞伯拉罕是你們的祖宗就可以逃避審判。我告訴你們,上帝能夠拿這些石頭為亞伯拉罕造出子孫來!」(路加福音三:8)看吧,血統的傳承對信仰來說並沒有特別的意義,因為這不是在繼承物質的財產,也不是在建立一個地上的王國,信仰乃是在建立一個屬於天上的國度。父母可以延續下一代的生命,但是卻不必然可以延續信仰的生命給下一代。這樣,上帝自會有祂揀選的方式。


第十至十八節:
10 不但這樣,麗百加的兩個兒子都是從同一個父親,就是我們的祖先以撒生的。11-12 然而,為了要表示他確實根據自己的旨意揀選了其中的一個兒子,上帝對麗百加說:「那大兒子要服事小兒子。」他說這話的時候,他們還沒有出生,還沒有行善或作惡;可見上帝的揀選是出於自己的旨意,跟他們的行為沒有關係。13 正像聖經所說:「我愛雅各,勝過愛以掃。」

14 那麼,我們可以說上帝不公平嗎?當然不可以。15 因為他對摩西說過:「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體恤誰就體恤誰。」16 可見上帝的揀選不是根據人的意志或努力,而是出於他的憐憫。17 聖經中,上帝對法老說:「我立你作王,為要用你來彰顯我的權能,使我的名傳遍天下。」18 這樣說來,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使誰頑固就使誰頑固。


    現在使徒保羅逐漸導引入主題;他強調一個中心思想:人無法影響上帝的旨意,上帝自己在決定要如何完成祂的旨意。我們常常在問的一個問題:為甚麼上帝會揀選雅各這樣的人-狡猾、詐欺。而不是以掃那樣樸實的人呢?坦白說,我們實在無法解答這樣的問題。雖然以掃是長子,按照人類的傳統必須是以掃來傳承他父親以撒的產業和家族地位。但是,上帝卻偏偏要揀選狡猾、詐欺的弟弟雅各。這樣的決定並不是雅各好在哪裡,或是他有甚麼特別的才能,不,都不是,只因為上帝自己的旨意。這也是我們惟一可以回答的答案。因此,誰才是選民?惟有上帝能夠決定,不是人自己可以決定。事實上使徒保羅就是要告訴我們,有罪的人根本沒有資格與上帝談條件,人惟一有的態度就是順服而已。因為揀選的決定權在上帝自己。上帝確實是揀選了以色列民族作為他的子民,但是這並不表示上帝就不揀選其他的民族,或是任何人。他可以揀選埃及法老王,也曾揀選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作為祂懲罰以色列人民的僕人。同樣地,上帝也揀選波斯王塞魯士帶領被俘虜到巴比倫去當奴隸的以色列人民返回家鄉,重建家園和聖殿。這種揀選和安排絕非因為人的先決條件,乃是因為上帝的拯救計畫。

    其實使徒保羅這樣說法已經在為他傳福音到外邦,使許多人皈依基督耶穌的名引起許多爭議的事做辯護,因為有很多人對他的做法甚不以為然,許多猶太人的基督徒甚至認為這些外邦人若要進入基督的教會,就必須先接受猶太的傳統禮儀的規範,但是使徒保羅卻認為這樣的要求根本就是在替上帝做決定一樣,在信仰上是沒有立足點的。


第十九至廿九節:
19 或許你會對我說:「既然這樣,上帝怎麼能責怪人?誰能抗拒他的旨意呢?」20 可是朋友啊,你是誰,竟敢跟上帝頂嘴呢?一個瓦器怎麼能對造它的人說:「為甚麼把我造成這樣子呢?」21 陶匠畢竟有權拿泥土來造他所要造的;他可以用同一團泥土製造兩個器皿,一個貴重的,一個普通的。

22 上帝所做的也是這樣。他要顯示他的義憤,彰顯他的權能。因此他以耐心寬容他發怒的對象,就是那些本來應該被擊碎的器皿。23 他也要把他豐富的榮耀向我們顯明出來。我們是他憐憫的對象,而且是他所預備來接受他的榮耀的人。24 因為我們不但是他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呼召出來的。25 這就是他在何西阿書上所說:
本來不是我子民的,
我要稱他們為「我的子民」;
本來我所不愛的邦國,
我要稱它為「我所愛的」。
26 在哪地方我曾經對他們說:
你們不是我的子民;
也在那地方他們要被稱為:
永生上帝的兒女!
27 關於以色列人,以賽亞曾經呼喊:「雖然以色列人像海沙那麼多,但只有剩餘的少數得救,28 因為主將迅速而徹底地審判全人類。」29 正如以賽亞從前說過:「要是主│萬軍的統帥不為我們留下一些後代,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那樣了。」


    這裡又回到最早的問題:既然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那麼,上帝就沒有責怪人的權利。使徒保羅對於這樣的問題感到難過,也感到哀傷,就好像有人認為他說到上帝的愛在那些罪惡極重的來說,是很大的恩典,因此想要犯更大的罪,好使上帝的恩典顯得更多些。其實,這都是一種故意的犯罪藉口。因為創造的上帝根本就不用人來幫助祂,或是用人的方法來彰顯上帝的慈愛,有這種觀念的人乃是對上帝的認知錯誤。這就好像最近有科學家用基因的方式複製出羊、猴子,結果開始有人擔心了,認為如果這樣下去,有一天人能夠用同樣的方式複製出人來的時候,那時候上帝怎麼辦呢?其實,真正的上帝怎麼會這樣讓我們擔心呢?我們應該擔心的乃是如果人濫用了上帝賜給人的智慧、才能怎麼辦才對,或是人到底有沒有確實認識上帝的慈愛?或是我們有沒有誤用了上帝的慈愛?這才重要。


    使徒保羅用猶太人很流行的手藝-陶藝,作為比喻,認為上帝好像是一個陶匠,祂可以憑著自己的旨意決定將哪一塊泥土捏成怎樣的形狀。決定權在上帝自己,而不是在泥土本身。

    第廿五節原本是先知何西阿在譴責背叛的以色列人民所說的信息。第廿六節則是在預言有這麼一天,上帝將重新祝福這些因為被懲罰而悔改過來的以色列人民。現在使徒保羅這兩種不同的信息給予合併在一起,述說上帝的愛擴及到外邦人的身上。
    第廿七、廿八兩節是引用自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以賽亞的話語;在以賽亞書第十章廿二節先知以賽亞這樣說:

「雖然以色列人已經像海灘上的沙那麼多,只有殘存的人民能夠回來。人民要遭滅絕,應得的報應要像洪水淹沒他們。」

    我們也從這裡發現先知以賽亞的話也與先知阿摩司的話很類似;這位同樣是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曾說過這樣的話:

「在全世界那麼多國家中,我選上了你們,你們還犯了那麼多的罪;正因為這緣故,我一定要懲罰。」(阿摩司書三:2)

其實,看到這裡,我們可以很快想起基督耶穌的話所說的:

「你們要從窄門進去;因為那通向滅亡的門是寬的,路是好走的,朝著這方向走的人很多。那通向生命的門是多麼窄,路是多麼難走,找到的人也很少。」(馬太福音七:13-14)

    這些都是在說明受揀選的人很多,但是真正得救的人並不多,因為真的會聽上帝的話語且確實去實踐的人並不多。每一個時代都是這樣子,因為人並不喜歡聽上帝的話,罪常常引誘人去犯罪,因為罪的誘惑力太大,使人容易受迷惑而離棄了上帝的教訓。


第三十至三十三節:
30 那麼,我們該怎麼說呢?那些本來不尋求上帝的義的外邦人,卻因信而得以成為義人;31 而那些尋求藉著法律得以成為義人的選民,反而不能達到目的。32 為甚麼呢?因為他們不倚靠信心,而倚靠行為,結果正跌在那「絆腳石」上面。33 正像聖經所說:
瞧!我在錫安放著一塊絆腳的石頭,
是絆倒他們的石塊!
然而,信靠他的人不至於失望。


    這段經文至少提到一個主要的內容,那就是上帝的主權。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很強調的一點就是:不要想用人的力量來決定上帝拯救的工作。人沒有這份力量,也沒有這樣的資格。就像他在前面所說的,我們人就像是一塊泥土,上帝乃是捏土的陶匠;泥土不能對陶匠說要成為甚麼樣式,惟有陶匠自己知道要怎樣捏出他所希望有的陶品。

在這裡使徒保羅提醒羅馬教會的基督徒,人如果還一直希望藉著透過用行動完成法律的規定,以為這樣可以使人達到得救的境界,那是錯誤的,因為得救之道乃是在相信耶穌就是基督。現在外邦人已經進入這個境界,因此,他們分享到了基督耶穌救贖的愛,就像他在羅馬書前頭所說的:


「上帝不惜犧牲基督,以他為贖罪祭,藉著他的死,使人由於信他而蒙赦罪。上帝這樣做是要顯明自己的公義。因為他忍耐,寬容人過去的罪。但在這時刻,他以除罪來顯明自己的公義。這樣,上帝顯示了他自己是公義的,也使一切信耶穌的人跟他有合宜的關係。」(羅馬書三:25-26)


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拯救記號,也是上帝給人類最大的恩典,但是猶太人卻還是不信,還停留在遵守法律的範圍內,多可惜啊。

    第三十三節的經文是從以賽亞書第八章十四節,以及第廿八章十六節摘錄出來的;此處的「絆腳石」指的乃是彌賽亞-基督耶穌。信靠基督耶穌的人不會失去得救的希望,但是也因為基督耶穌的緣故,卻使猶太人因為不信,而成為得救的絆腳石,因為他們看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耶穌乃是一種極大的侮辱呢(哥林多前書一:23)。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我們應尋求上帝的憐憫,而不是用我們的能力或是行為來作為交換上帝的恩典。

    使徒保羅在這章經文裡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就是我們是人,是個受造的人,如同陶匠手中所捏出來的陶品一樣,是沒有資格與上帝談條件的。我們不可能用我們人的能力,或是方式來取得上帝的救恩,因為這救恩乃是上帝的恩典。就像他在第十六節所說的:「上帝的揀選不是根據人的意志或努力,而是出於他的憐憫。」不錯,我們在尋求的乃是上帝的憐憫。這一點認識非常重要。

我常常在強調一點,我們來教會乃是在學習悔改、認罪,並不是我們已經沒罪了,不,不是這樣。使徒保羅很出名的一句話,就是:「我所願意的善,我偏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看,人就是這樣軟弱。時常會犯罪,偏行己路。因此,我們到教會來,主要是彼此互相幫忙,互相鼓勵,互相勸勉,使我們在信仰道路上能學到認識上帝在基督耶穌救贖的恩典。而不是我們已經是好人、大善人,可以要脅上帝說:如果不祝福我,我就不參與事奉了;或是不聽我祈禱,我就不再敬拜了;或是教會怎麼樣,我就不再參加聚會了。這樣的信仰態度是不正確的,因為我們實在是很軟弱的人,我們惟一可以努力的乃是學習悔改、認罪,除此以外,我們實在找不到更好的途徑可看出上帝赦免的愛。


二、自以為義的心,是邁向上帝國之路的絆腳石。

    使徒保羅對猶太人感到難過的地方,乃是他們自以為義的信仰態度;他們一直以基督耶穌為他們的羞恥,他們認為一個被釘十字架的犯人,有甚麼好的?有甚麼可以值得學習的?沒有。他們很少去反省為甚麼基督耶穌會被釘十字架?為甚麼他會被判死刑?為甚麼會有那麼多人從基督耶穌身上得到赦免、醫治、悔改的恩典?為甚麼有那麼多外邦人會相信基督耶穌,且願意為他們所信的基督耶穌獻上生命?等等這些他們不去思考、反省,他們在意的只有一點:我們乃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有亞伯拉罕作為我們的保證,我們不怕。這樣的驕傲,這樣的自負,不但沒有幫助他們得到上帝的憐憫,反而使他們棄絕了上帝在基督耶穌裡救贖的恩典,真的是可惜!

    其實,這樣的信仰心態也是我們今天許多基督徒所遇到的問題;想想看,我們不也是這樣的想法:聖經,我聽太多了,也讀過好幾次了,還有甚麼不了解的地方?會有這樣想法的人,通常都是第三代、四代的基督徒。我還記得有一次台南神學院的應屆畢業生講道時,有一位學生就是這樣說的:「有關研究使徒保羅所寫的書,我都讀過了。」其實這樣的話,正好表明他讀得很少,少之又少。真正有研究使徒保羅書信的人不會這樣說。同樣的,一位真正在信仰上有追求的基督徒,他不會說他對聖經都已經了解了;他也不會說聖經所寫的他都懂;更不會說他聽過好多次聖經的故事了。不會,他一定會很謙虛地表示自己的不足,自己的了解有限,自己的認知實在很少,要再努力學習。只有真心真意這樣的態度,才會使我們時常從聖經中得到新的啟示,得到新的生命,得到新的感動。否則,我們會像當時拒絕基督耶穌福音的猶太人一樣,不但在信仰上沒有進步,甚至因為棄絕上帝在基督耶穌裡救贖的恩典,自負的心反而成為他進入上帝國的絆腳石。我們要切記不要讓這樣的絆腳石放在我們的前面。

 (講於一九九七年七月廿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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