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講:愛成全法律

經文:羅馬書十三:1-14


    羅馬書最為受到爭議的一章,我看大概就是現在所讀的第十三章吧;我們知道使徒保羅寫這本羅馬書之時,大概是在主後五十七、五十八年左右,這個年代也是羅馬皇帝尼祿開始執政的時代。我們知道尼祿最出名的事件,就是以極其殘酷的手段在逼迫基督徒;他用火焚燒羅馬城,然後嫁禍給基督徒,進而大舉捕殺基督徒。在這樣的背景下,使徒保羅怎會在寫給羅馬教會的基督徒的書信中,告訴他們要「服從國家的權力機構」?並且強調說「因為權力的存在是上帝所准許的」?「當政者的權力是從上帝來的」?這怎能說得過去?我還記得在七○年代,我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積極關心台灣前途時,曾發表政治宣言,也就是那段時間中,許多他教派或是在政府機構服務的基督信徒,就以羅馬書第十三章來譴責我們的總會,和那些參與推動關懷台灣政治事件的傳道者。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或許我們可以從幾個觀點來了解;

一、使徒保羅本身就是具有羅馬公民的身分(使徒行傳十六:37-40,廿二:25-29),也因為他有羅馬公民身分,給他帶來宣教上的方便,因為可以受到羅馬法律的保障,只要看他決定將自己被捕的案件上訴到羅馬法庭,就可看出他多少是對羅馬的法律懷有信心的。因此,他這樣主張順服於掌權者,乃是為了要使早期基督徒在宣教工作上有許多方便之處也說不定。


二、當時最先嚴厲迫害基督徒的乃是那些猶太教激進派的份子(如奮銳黨派的人),這些人都是反對羅馬政府的。因此,基督徒不要被羅馬政府與這些人劃上等號,讓羅馬政府以為他們也是顛覆政府的暴亂者,而成為被取締的對象。


三、如果我們從先知以賽亞,和耶利米的書信來看,在他們的眼中,巴比倫帝國就是上帝所重用的僕人,用來懲罰上帝的選民以色列。這樣看來,羅馬帝國也有可能就是上帝重用的工具,雖然不一定是用來懲罰基督徒,但是後來在第四世紀時,君士坦丁大帝的手中,基督教變成羅馬帝國的國家宗教,豈不是也可以說明這樣的作用?


四、最後一個可能性,那就是使徒保羅在寫羅馬書時,羅馬帝國尚未開始逼迫基督徒,而是猶太教的激進份子在迫害基督徒,因此,順服羅馬政府,反而對基督徒是一個好的保障。可以凸顯猶太教激進份子搗亂社會治安的問題。使徒保羅本身就有經驗到受到這種保障。


但不論如何的解說,使徒保羅這段經文確實是受到許多爭議的,因為如果這種說法可行,那麼,對那些生活在痛苦中的暴權下的人民,使徒保羅的這些說法實在很難被認同,例如在第二次大戰期間的德國納粹政權,或是在五○年代至七○年代的中國共產政權,或是柬埔寨的波布政權,被殘害死亡的人數難以估計,這些受殘害的生命又將如何解說呢?對那些苦難的家庭又將如何說出安慰的話?這確實是個很嚴肅的問題啊。雖然這樣,我們還是要透過使徒保羅所寫的經文來探討,希望這樣的探討有幫助我們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有的社會責任。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五節:
1 人人都應該服從國家的權力機構,因為權力的存在是上帝所准許的;當政者的權力是從上帝來的。2 所以,抗拒當政者就是抗拒上帝的命令;這樣的人難免受審判。3 統治者不是要使行善的人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人懼怕。你要不怕當政者,就得行善,他就會嘉許你;4 因為他是上帝所使用的人,他的工作是對你有益處的。如果你作惡,你就得怕他,因為他的懲罰並非兒戲。他是上帝所使用的人,要執行上帝對那些作惡的人的懲罰。5 所以,你們必須服從當政者,不但是為了怕上帝的懲罰,也是為了良心。


如果我們回到舊約去看以色列民族發展成為國家的過程,就會很快發現國家統治者的設立,乃是出自上帝的旨意,例如掃羅、大衛等君王都是。基本前提是統治者或君王,應該是在上帝的旨意之下,則人民順服這樣的統治者是必須的,因為這些統治者必須對上帝負責任。上帝乃是最後的審判者(羅馬書十二:19)。使徒保羅說國家權力的存在乃是上帝所准許,應該有這樣的思想背景。就像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王乃是上帝所差遣來懲罰猶大的統治者的「僕人」(耶利米書廿五:9),先知耶利米就很嚴肅地告訴猶大人民,要順服於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統治(耶利米書廿七:6),或是先知以賽亞說的「上主膏立塞魯士,揀選他作王。上主指派他征服列國」(以賽亞書四十五:1)一樣。巴比倫帝國後來並沒有聽從上帝的話語,善待以色列民族,結果也失敗在波斯帝國的手下。

這樣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基本的信念在使徒保羅的腦海中,一個統治者被揀選出來,是有上帝的旨意的,為的是要完成上帝所交託的使命。因此,統治者必須對上帝負責,如果他沒有盡到善待人民的責任,上帝也會嚴厲的懲罰他。

因此,有一個前題必須先確立的,乃是統治者必須是以疼愛人民做基礎,因為統治者疼愛人民,所以人民也必須順著統治者的命令去行事。一個統治者若是不能用愛來疼惜他的人民,人民就無法生活在安全的保障下。

有兩種情形是使作惡的人不會懼怕的,其一:就是用極權統治的方式對待人民的國家,這種國家中,許多執行政策的官員很容易濫用權柄,結果作惡的並非是人民,乃是有權的統治者。台灣社會在戒嚴令時代就是如此,許多違法亂紀的行徑並非是人民,反而是政府高階官員,為了達到貪婪的目的,他們甚至可以謀害人命。其二:就是懦弱無能的政府,雖然並不是極權統治,但卻是讓黑道漂白、進入國會殿堂,使人民根本分不清楚何者是政府,或是黑道者。在拉丁美洲許多國家,有些政府常與販毒集團合作,如巴拿馬前政府的總統諾維加就是個例子,他後來被美國派兵去逮捕到美國審判,目前還關在美國的監獄裡。而今天的台灣國民黨政府也是一例,許多黑道人物已經進入立法院、國民大會。這樣的政權下,作惡的人是不會懼怕政府,反而是政府會怕他們。

如果我們比較一下使徒行傳第四章十九至二十節,彼得和約翰對當時猶太官員所說的話:「在上帝面前,聽從你們對,或是聽從上帝對呢?你們自己判斷吧!我們所看見所聽到的,不能不說出來。」這樣我們應該有一個更清楚的了解,要聽從統治者的話,就必須先拿準一個前題:統治者乃是真的疼愛人民,而不是將人民當成奴隸,或是芻狗看待。


第六至七節:
6 你們納稅,也是為了同樣的理由,因為當政者在執行任務的時候是為上帝工作。7 所以,要還清一切所虧欠的:該貢獻的,要貢獻;該繳納的,要繳納;該懼怕的,要懼怕;該尊敬的,要尊敬。


納稅(和合本用「納糧」,早期社會繳納糧穀乃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基本關係),基本上是表示順服之意。另一方面,納稅,也是維持一個政府體系運轉的基本動力。但是我們應該注意一個重要背景,就是猶太人一直認為納稅給羅馬帝國,乃是一種可恥的行為,這就是為甚麼他們將那些為羅馬帝國從事徵稅的人員看成是「罪人」的原因(路加福音十九:6-7)。


第八至十節:
8 千萬不要負債!只有彼此相愛是你們該負的債。那愛別人的,就是成全了法律。9 法律的命令規定:「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盜竊;不可貪心。」這一切以及其他的命令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一條命令裏面了。10 一個愛別人的人,不會做出傷害他人的事。所以,愛成全了全部的法律。


我曾說過使徒保羅所寫的這本羅馬書被認為是福音書中的福音書,其原因乃是聖經學者認為使徒保羅乃是將福音書中基督耶穌的教訓提煉出來。我們現在所看到的這段經文就是個好例子;基督耶穌曾將摩西傳統法律上所規定的濃縮出來,用「愛人如己」這句話給概括出來(馬可福音十二:31),現在使徒保羅沿用基督耶穌的這句話作為教訓。我們看路加福音第十八章十八至三十節有關一個財主來找基督耶穌,問他「該做甚麼才能夠得到永恆的生命」的時候,基督耶穌就是反問他誡命上規定的是甚麼?這個人的回答就是十誡中有關屬於人與人之間生活的規律。最後基督耶穌就是要這個人去將自己的財產變賣捐給窮人。我們知道基督耶穌的教訓中,曾說過這樣的話,就是一個人如果「為自己積聚財富,在上帝眼中卻不富足的人」就是個「糊塗人」(路加福音十二:20)。在基督耶穌的教訓中,所謂的「愛人如己」不只是在財物上的分享而已,更是在面對苦難者的救援工作上,應該是超越種族、歷史、傳統、文化、宗教等規律上的限制。例如在路加福音第十章三十至三十七節,出名的「好撒馬利亞人故事」就是個例子。使徒保羅用這句「愛成全了全部的法律」,正好說出整個摩西法律的精華,也可以說是基督耶穌教訓的主要信息。基督耶穌就說過這樣的話:


「不要以為我來的目的是要廢除摩西的法律和先知的教訓。我不是來廢除,而是來成全它們的真義。」(馬太福音五:17)

第八節所說的「彼此」,指的乃是廣泛的層面,也就是我在前面所說的是超越種族、歷史、傳統、文化、宗教等的層面。人如果只在自己的親人之間有愛,這會如同基督耶穌所說的,這樣的愛是連「稅棍」、「異教徒」也會這樣做(馬太福音五:46-47)。基督耶穌是要我們將愛擴大到去愛我們的仇敵,原因是上帝的愛是澤庇到「壞人」、「做惡」的人身上(馬太福音五:44-45)。基督耶穌將這種要求歸納一句話,就是將上帝看成是我們學習的目標,不是學習人,也不是以人為中心,是上帝,上帝才是永遠的終極對象,因此基督耶穌說:「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馬太福音五:48)


第十一至十四節:
11 你們必須這樣做,因為你們知道這是甚麼時候;這是你們該從睡眠中醒過來的時候。現在我們比剛信的時候更接近上帝的拯救。12 黑夜快要過去,白天就要來臨。我們不可再做暗昧的事;要拿起武器,準備在日光下作戰。13 我們行事為人要光明正大,就像生活在白晝中的人一樣。不可縱慾醉酒,不可邪淫放蕩,不可紛爭嫉妒。14 但是,你們要以主耶穌基督裝備自己;不要只顧滿足肉體的情慾!


每一個讀羅馬書第十三章的人,都要想起一個很出名的故事,就是在這章的第十三至十四節所說的話;這兩節經文影響了一位出名的教父-奧古斯丁;他原本是一個生活很荒誕的人,淫亂、醉酒幾乎就是他生活的標誌,但是,他試著改正過來,可是,總是有一股力量誘惑著他說:「明天啦,明天啦。」但是這樣的態度並不是他心所願,於是心中時常有掙扎,內心有很強的鬥爭。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我所願意的善,我偏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羅馬書七:19)在他所寫的「懺悔錄」卷八第十二章「最後的決定」文中,有這樣的記載:


有一天,我的內心有很深的掙扎,突然間,從靈魂的深處有一個精密的默想,把我所有的罪過都呈現出來;我躺在無花果樹下,哭泣著,心中對上帝說這樣的話:「主啊,你還要等多久才發怒呢?為甚麼還要等待呢?為甚麼不立刻就赦免我的罪過呢?好讓我心靈有平安啊。」我一面說,一面哭泣;內心有很大的掙扎。那時我手中正拿著聖經,突然間,隔壁傳來孩子們嘻笑的聲音說著:「Tolle, lege; Tolle, lege」,這句拉丁文有兩種意思;其一,是說「放下,拿起」。可能是那些小孩在玩遊戲時的口語吧。另一個意思是:「拿起來,閱讀。」於是,我就趕緊打開聖經閱讀,沒有想到竟然讀到這段經文(第十三至十四節),突然間,我好像看到一道亮光射進了我的心房。把我的心中的黑暗、不安,一掃而光。


自從這次以後,他真正的懺悔過來,成為一位實實在在的基督徒。他就是在讀了這段經文時,突然間醒悟過來而懺悔改變一生的。

這是一個奇妙的經驗,很多人讀到聖經的某一句子,會因為聖經的一句話而改變一生。奧古斯丁就是個好例子。

使徒保羅在這裡告訴我們,時間實在不多,我們必須好好地掌握現在所擁有的時刻,不要再有任何遲疑,因為遲疑對我們的生命沒有益處,也沒有幫助。這是對一個想要悔改皈依基督耶穌的人來說,即刻悔改信基督耶穌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生命的時間不是掌握在我們自己的手中,乃是在上帝的手上。使徒保羅這樣說,也許是對當時非常普遍存有的一個觀念的反應:基督耶穌就快要再來了,要趕緊準備好基督耶穌的來臨。不要老是被罪所牽絆,要趕緊悔改皈依基督耶穌才是重要。生命沒有比悔改更重要、更迫切的事了。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我們應該順服於國家的法令,但是我們不能閉著眼睛隨著一個無能、貪婪的政府在欺騙人民。

雖然使徒保羅說「人人都應該服從國家的權力機構」,以及「當權者的權力是從上帝來的」,但是,我們必須有一個認知,人是很軟弱的,因為人掌握權力的時候,就很容易會腐化、墮落,最常見的就是利用權力圖謀個人的私利,更嚴重的是把人民的生命當芻狗看待。我們必須注意使徒保羅的話這樣說:「統治者不是要使行善的人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人懼怕。」這是非常重要的認識,如果一個政府、統治者無法使作惡的人懼怕,這樣的政府已經不是在盡上帝所交託他的責任與使命,相反的,他是在違背上帝的旨意了。

在我們生活的世界上,我們也看到常常有統治者不但使作惡的人不懼怕,更嚴重的乃是統治者本身就是作惡的人,這才是糟糕的事。我們看到近代歷史上發生許多大屠殺人民的事件,包括在我們台灣發生的「二二八事件」;一九七五年發生在東帝汶島上,印尼軍隊開入大屠殺該島人民的事件;柬埔寨的波布政權大屠殺人民事件;以及一九六○至七○年代發生在中國大陸的文化大革命,有千萬人民被屠殺;等等這些都可以說是統治者本身就是作惡的人。如果我們不看這種明顯政治案件,就以辦理政事的情況來看,我們也可從台灣最近幾年來連連發生的公共安全事件的災難,從去年(一九九六)發生「賀伯」颱風、今年(九七)的「溫妮」颱風,所造成的公共災害,明顯看出政府在管理上,本身就是作惡的人,因為他們允許許多貪污、枉法的事件存在,就是個例子。這樣的政府是應該給予更換或是推翻的。我們若是允許這樣的政府繼續存在,就是在允許這樣的罪惡繼續出現在我們生活裡。為了我們對上帝的信仰良知,我們應該有勇氣對不義的政權給予嚴厲的譴責和對抗。我們不能因為使徒保羅說要順服當政者,就糊裡糊塗地,毫無判斷地盲從一個把人民當作奴隸、愚昧的政府,這一點認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們連好、壞政府都無法判斷,也實在有失我們當基督徒的社會責任了。


二、悔改是不用選擇時間的,所需要的是勇氣,必須要有當機立斷的決心才能達成。

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在勸勉當時的羅馬教會信徒,要他們好好把握時間,因為基督耶穌隨時會來臨,雖然沒有人知道是甚麼時刻,但是警醒的心,隨時準備是非常重要的。而這種準備最好的方式就是在我們生活上有所節制,這是很重要的認識。
我有講過奧古斯丁懺悔的故事,他過去的生活很荒誕,但是,他努力使自己悔改過來,雖然一再地努力有困難,他並沒有灰心,他時刻在想聖經上帝的話。結果上帝透過聖經的話語來感動他,使他醒悟過來,馬上改變自己。
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有這樣的信仰態度,知道錯誤,馬上改正過來。更重要的,是要隨時準備悔改的心意,不要一延再延,以為時候還早,改天再說。不要有這種念頭。

我常常碰到有人來信基督耶穌,想要受洗,但卻常常想選擇一個「好牧師」為他施洗,或是選個特別的日子受洗。其實,這對信仰的意義不大,也不重要,重要的乃是悔改、認罪的心才是正確的。誰施洗、甚麼時候受洗,這些都不是基督教信仰的本質。
   
(講於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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