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講:看見神蹟才要信

經文:約翰四:43-54

  第四章是用兩個主題編輯起來的,和第二章用迦拿婚姻的宴席與潔淨聖殿兩個主題編輯而成一樣。在第四章提到的是耶穌基督與一位撒瑪利亞女人的對話,以及醫好一位官員病危的兒子的事蹟。
約翰福音書作者再次顯露出編寫此書的一大特點,就是著重在耶穌基督的教訓。作者並沒有告訴我們是什麼原因使耶穌基督有這種特別的能力,能夠一眼就知道這位撒瑪利亞婦人「曾經有五個丈夫」,現在跟她一起住的並不是她的丈夫。(第十八節)就如同在第一章腓利帶拿但業去見耶穌基督,耶穌基督一看見拿但業走過來,就說:「看,他是一個道地的以色列人;他心裡毫無詭詐!」(第四十七節)但是在這些長篇幅對話的記述中,作者是要讓我們知道新舊約聖經一貫的中心信息:唯有在上帝的救恩裡,才有永遠不渴的水可喝。而這救恩是在上帝的愛子耶穌基督身上。這段對話中也提供給我們一件很重要的歷史史料,就是在第九節,那位女人回答耶穌基督的話所說的:「你是一個猶太人,而我是撒瑪利亞女人,你為什麼向我要水喝呢?」(原來猶太人與撒瑪利亞人不相往來。)他們彼此之間不相往來,乃是在主前七二一年北國以色列首府撒瑪利被亞述帝國攻陷,北國以色列有人被擄去亞述當奴隸,有人留在撒瑪利亞地區。亞述帝國採取移民政策,將外族人移入,並促成以色列人和外族人通婚。這種人被稱為撒瑪利亞人。有些他們的後代並因此信奉他宗教神明,離棄耶和華,所以被流亡歸來的猶太人所輕視、排斥。從這裡去看路加第十章廿五至卅七節,耶穌基督在舉一位撒瑪利亞人救治受傷的猶太人時,更容易讓我們感受出這比喻的特點和意義。

  約翰福音第四章另外一個主題是第四十三至五十四節所記述的故事,第五十四節說這件事是「神蹟」,「是耶穌從猶太回到加利利後所行的第二件神蹟。」我們知道約翰福音書的作者在編寫此書時,對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醫病趕鬼等事並不像馬太、馬可、路加等三本福音書那樣熱衷。作者很想告訴我們耶穌基督所說的話的生命意義。因此,在這裡所記述神蹟的故事,在約翰福音書裡,顯得特別珍貴。這件神蹟是發生在耶穌基督從前曾施行過使水變成美酒的婚姻宴席之地--迦拿。(參考約翰福音第二:1-12)這是離耶穌基督成長的故鄉拿撒勒不遠的地方。

  第四十三節:先知在本鄉是不受尊重的。

  約翰福音書雖然都沒有解釋這句話的背景,但是,我們由馬太十三章五十四至五十八節,馬可六章一至六節,路加四章十六至廿四節等處的經文可看到有關這句話由來的詳細背景。

  有人認為耶穌基督會很快離耶路撒冷回來加利利地區之因,乃是他不想與當地猶太人宗教領袖發生衝突,因為這些衝突會影響到他宣揚上帝國信息的計劃,就好像有很多人請求耶穌基督為他們醫病趕鬼時,他有時也會故意躲開,而當人們找到他,要留住他,不要他離開時,他回答說:「我也必須到別的城鎮去傳揚有關上帝主權的福音,因為我正是為這工作奉差遣來的。」(路加四:42-43)

  第四十五節:耶穌一到加利利,當地的人都歡迎他;因為他們上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看見了他在節期中所做的一切事。

  我們若把這一節與約翰二章廿三至廿五節合在一起看會比較清楚;(一)在耶路撒冷有很多人看見耶穌基督行過神蹟而信了他。(二)但是耶穌基督並不信任那些人,因為他知道人們內心想的是什麼。

  這樣比較起來看的時候,就可以曉悟到,原來加利利人喜歡耶穌基督,並不見得是因為耶穌基督所傳講的上帝國之信息,而是因為他所行的「神蹟」。我們必須小心,耶穌基督對這種人的態度並不喜歡。

  約翰二章十八節,猶太人曾質問耶穌基督說:「你能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好證明你有權做這些事呢?」他們在抗議耶穌基督清理耶路撒冷聖殿的作法。但是,他拒絕了他們的要求,他甚至駁斥當代人求見神蹟的念頭是一種「邪惡」、「沒有信心」的態度。(參考馬太十二:38-39)而約翰四章四十五節所說的有些加利利人在耶路撒冷看見耶穌基督所做的一切事而相信的,很可能就是二章廿三節所說的看見「神蹟」而相信他的人群,就算這些人很熱心的迎接他,他仍然對他們那種「不看見神蹟奇事總是不信」表示感慨。(四十八節)

  人有時是參與了神蹟的特別經驗,也不一定會看到,或體驗出是上帝奇妙作為--神蹟,而相信上帝。約翰六章廿六節耶穌基督很清楚地指出人們所犯的這種毛病。看吧,在他指出那些尋找他的人的毛病時,人們說出了真正的問題:「那麼,你會行什麼神蹟,好讓我們看了就信你呢?你的工作到底是什麼呢?」(六:30)

  雖然聖經明白記載耶穌基督不喜歡人們用這種態度來建立信仰,但是,我們今天的人仍然喜歡看見有人行神蹟,而且這種神蹟常常被定位在醫病、趕鬼之「神醫」的功能上,實在是扭曲福音的意義莫此為甚!就跟耶穌基督在指責當時的人一樣,今天的基督徒也常常是喜歡這種「神醫佈道大會」,卻對傳教者在傳講的聖經信息漠不關心。這是很可惜的事。我想這也是傳教者應該要認真反省的地方,可能是因為沒有認真、實實在在傳講天國的信息吧!
  在第四十六節以後所記述關於在迦百農有一官員的兒子生病垂危,最後因耶穌基督的一句:「去吧,你的兒子會活的!」(第五十節)得醫治活過來。如果我們將此段文比較馬太第八章與路加第七章二處同樣的記事,就會發現約翰福音並沒有明確的指出,這位地方官員是否外族人,但由馬太和路加都很清楚的標明這位官員是羅馬軍官。若是這樣,約翰福音在編輯此章時就顯得非常可愛;他是用兩個故事為材料,主角都是外國人,其一是撒瑪利亞的婦人,另一位是羅馬軍官。再與馬太和路加的資料比較,我們發現幾處不同的記述;(1)馬太和路加說這件事發生的地點,是耶穌基督人在迦百農,約翰則說是在迦拿,二者之間差距約四十公里遠。(2);約翰福音是說這個官員央求耶穌基督親自去迦百農為生病的兒子治病,馬太和路加說生病的是羅馬軍官家裡的僕人。(3)馬太和路加都說當耶穌基督決定親自去這軍官的家時,這位軍官表示「不必勞駕」,「只要吩咐一聲」就可以。約翰是說官員央求耶穌基督親自去迦百農,結果耶穌基督並沒有去,但他給了一句醫治的話:「去吧,你的兒子會活的!」軍官的兒子是如同馬太、路加所記述的活了過來。馬太和路加都強調了這位羅馬軍官之信心遠勝過一般常人,耶穌基督給予很高的評價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像這樣的信心,我在以色列人當中,從來沒有遇見過。」(馬太八:10、路加七:9)。約翰則記述耶穌基督對當代人的感慨:「你們要不是看見神蹟奇事總是不信。」(第四十八節)

  第五十節:耶穌對他說:「去吧,你的兒子會活的!」

  這是很奇特的一節。耶穌基督雖然人是在迦拿、離迦百農有四十公里遠,但是他的一句話也可以使四十公里外的病人得到醫治。(第五十三節)再者,這位軍官比起馬太、路加所描述的那位軍官之信心是相差甚多,但是耶穌基督並沒有拒絕,仍然因他的懇求而願意醫治他的兒子。

  約翰福音書的作者一再要表達的一個主題內容,就是耶穌基督的話本身就是一種力量,他的話可使水變成美酒,(二:1-10)能使病了卅八年的病人從擔架上起來走,(五:1-8)可以治好四十公里外生命垂危的病人,更可叫已死去且埋葬在墳墓洞穴中已四天的拉撒路復活起來。(十一章)我說過,約翰福音的作者強調的是耶穌基督所說的話,所傳講的信息。在他的筆下,聆聽耶穌基督的話而信的人,遠比看見神蹟奇事才信,是更有意義的。四章四十一節:「有更多的人因為耶穌的信息而信了他。」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美好的信息:

  一、上帝的話本身就是神蹟,相信上帝的話,就是看見神蹟。

  約翰福音第一章開始就提供給我們這種見證:「宇宙被造以前,道已經存在。道與上帝同在;道是上帝。在太初,道就與上帝同在。上帝藉著他創造萬有;在整個創造中,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一:1-3)這裡所說的「道」,意思就是「上帝的話」。我們也由創世記第一章看到上帝創造宇宙萬物的特點,就是用「話」來創造,他說「要有光,光就出現。」這些創造的本身就是神蹟,因為是上帝的作為。

  從這裡我們了解到,聖經是上帝的話,相信聖經上帝的話,就如同看見神蹟一般,因為上帝的話是憐憫、拯救,是使我們的生命更新重造的唯一途徑,這是多麼奇妙的神蹟啊!

  二、研讀認識聖經││上帝的話,比等待那些奇蹟異能的事更重要。
  我愈來愈覺得今天的台灣教會逐漸有一種趨勢,就是基督徒愈來愈喜歡「神醫」之類的佈道會,喜歡親眼看見有人在肉體上被醫治才要相信真的是上帝的能力,我擔心著照這樣下去,耶穌基督也會很感慨的把對那位官員所說的話再次對我們說:「你們要不是看見神蹟奇事總是不信。」我更擔憂的是,若這樣持續下去而不知反省的話,耶穌基督也會像當年在對那些要求看見神蹟的人斥責說:「這個時代的人為什麼要求神蹟呢?我告訴你們,這時代的人是不配看見神蹟的!」然後他離開那些人。同樣的,耶穌基督他也會這樣離開我們他去。(馬可八:11-13)

  我時常感到疑惑不解的是,許多教會或傳教者關心養生之道(意即身體健康、延年益壽)遠勝過研習認知聖經上帝的話語,用甚多時間在教導信徒健康的秘方,卻甚少用時間在教導信徒學習、查考聖經。我真的不了解,做個基督徒有長壽之命而心中沒有上帝的話語,又有什麼益處?

  馬太福音十章廿八節:「那只能殺害肉體,卻不能殺滅靈魂的,不用害怕;要懼怕的是上帝,只有他能把人的肉體和靈魂都投進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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