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講:為什麼而信

經文:約翰六:22-59

  就像第五章一樣,約翰福音書第六章的編輯方式也是以一個篇幅較小的「神蹟」開始,然後用較大的篇幅在記述由這個神蹟引伸出來的耶穌基督之教訓。

  第六章全章共有七十一節,前面十四節記載了四本福音書中唯一都有記載的神蹟故事--耶穌基督用五個餅和二尾魚給五千人吃飽且有剩餘。然後,約翰福音的作者以總共五十七節的長篇幅,記述由這神蹟引伸出來有關「生命的食糧」的教訓。這種編輯方式在第八章也是如此,可以說是約翰福音書的特有編輯手法。

  另一方面,我曾經提及過的,是約翰福音書與前面三本福音書編寫上不同的地方,乃是前三本福音書是把耶穌基督宣教工作的地方放在加利利地區,在最後一個禮拜才移到耶路撒冷來。但是,約翰福音書編輯方式是將耶穌基督在加利利地區和耶路撒冷猶大地的宣教工作交替編排,因此,我們在約翰福音第二章看到耶穌基督在加利利的迦拿參加婚姻宴席,也同時讀到他又進耶路撒冷聖殿去驅逐那生意人和推翻他們的攤子。然後在第四章又看到他在加利利醫好一位外邦官員正在病危中的兒子。第五章接著說他去耶路撒冷過節。現在第六章說他在加利利海邊行了這個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吃飽有餘的偉大神蹟,接下去第七章十四節又記載他已在耶路撒冷聖殿教導人了。約翰福音書作者在編寫此書時有個努力的目標,就是要讓我們知道,耶穌基督並不是限定在加利利地區宣傳天國的信息,在他三年的宣教工作裡,他是遊走整個巴勒斯坦地,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猶太各地宣揚上帝國信息。

  我在前面也曾提過,約翰福音書提供給我們許多寶貴的資料,這些資料是在前面三本福音書中所沒有的;就在這個五餅二魚的神蹟裡,約翰福音書的作者所提供的特殊資料是:(1)安得烈帶一個孩童提著五個餅二尾魚來見耶穌基督(第八、九節)。(2);這五個餅是大麥餅(第九節)。吃剩的是五個大麥餅的碎塊。(第十三節)依照當時的人的經濟生活,大麥是供做動物
的飼料,因為粗糙、難嚥,只有窮人家才吃大麥餅。同時它也是淫婦或被懷疑對丈夫不忠的婦人獻祭用的。(參考民數記五:11-15)這可能是約翰福音書作者要強調所剩下的是大麥餅之因。而馬可福音書說剩下的有魚也有餅,但是馬太與路加二福音書並沒有標明所剩的是何物,四福音書的共同點是剩餘食物裝滿十二籃子。

  約翰福音書又有一特別的地方,是在五餅二魚的神蹟之後,接下來記述眾人在尋找耶穌基督。第廿三至廿四節說有一群搭幾條船來到耶穌基督以五餅二魚行神蹟的地方,但是他們發現耶穌基督已經離開那兒,就繼續去找。然後開始了這段長篇幅「生命的糧食」之對話。

  第廿六節:耶穌回答:「老實說,你們找我,不是因為看見神蹟,而是因為吃餅吃飽了。」

  耶穌基督很直截了當的指出這些人辛苦找他的原因與目的,是為了填飽肉體的需要,並不是因為看見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施行奇妙的作為。對於飢饑的人來說,能夠飽食一餐也是一件很重要的大事,就像以色列人民在曠野飢餓時,上帝賜給他們嗎哪與鵪鶉一樣,他們看到的是填飽肚子,卻忘了提供食物背後的力量。人常常把注意力放在肉體上的需求得到滿足,忘了還有更重要的生命力。就如同近來有許多基督徒喜歡看到或親身體驗到「神醫」對身體疾病的醫治力,但卻忘了「神醫」背後上帝對人生命的啟示。同樣的,耶穌基督已經指出一個問題的方向:人除飽食三餐之外,難道沒有其他重要的事嗎?他告訴那些找他的人「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努力。」(第廿七節)人若一直在追求滿足肉體需要,將會使人的生命變得很低賤。看看我們台灣社會就是個很好的例子;經濟生活很富裕,上飯館吃佳餚的人是愈吃愈奢侈,喜慶宴席的舖張可用「暴殄天物」來形容,但是,我們有多少人心存感謝之心?我們若真的心存感恩之態度飲用食物,看每一樣所食用的,我們社會的倫理道德生活必定不會如此日漸低落。這也就是為什麼耶穌基督會告訴我們,不要只在煩惱憂慮吃的、穿的、喝的,而是要求自己先有順服上帝旨意之心。(參考馬太六:25-34)

  我對五餅二魚神蹟的看法,是會知道把自己有的與別人分享,不但會使別人滿足,也會使自己更加滿足,並且是使雙方都滿足且有餘。而會知道且實際的去實踐分享行動的,就是在遵行上帝的旨意,是以上帝為中心的人,這就是此件五餅二魚神蹟的中心意義。

  基督徒信仰上的毛病是常將上帝所賜的各種「財富」(不是狹義的物質錢財,是廣義的,包括人的各種才能、智慧、能力等等)佔據為己有,忘了要分享給別人。上帝呼召亞伯拉罕的話是我們學習這門功課最好的教材,「我要賜福給你,使你大有名望;這樣,人要因你而蒙福。....我要藉著你賜福給萬民。」(創世記十二:2-3)

  第卅節:他們又說:「那麼,你會行什麼神蹟,好讓我們看了就信你呢?你的工作到底是什麼呢?」

  看吧!這些人在求看見神蹟才信呢!他們不是才親身體驗到五餅二魚的神蹟嗎?難道他們忘了?他們簡直是視而不見嘛!在第二章記述耶穌基督潔淨耶路撒冷的故事,猶太人就曾質問耶穌基督說:「你能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好證明你有權做這些事呢?」(十八節)在第四章,耶穌基督在迦拿遇到一位地方官員懇求耶穌基督醫治他那在迦百農生病生命垂危的孩子,耶穌基督為此事很感慨的說:「你們要不是看看神蹟奇事總是不信。」(四十八節)人就是親眼看見神蹟也不會相信。第五章提及畢士大水池旁那位躺了卅八年的病人得醫治,應該是個相當令人震撼的神蹟奇事,不是嗎?但是,宗教領袖硬是不信,他們倒寧願相信守著傳統宗教規律,就算這些規律已隔絕人與人之間彼此分享、互助的信仰本質,他們也不在意。

  這些已親身體驗過五餅二魚給五千人飽食且有剩餘的神蹟的人,他們沒有看出神蹟已在他們身上顯現過,而且一直顯明在他們身上,他們仍在要求耶穌基督顯神蹟,好讓他們相信。耶穌基督曾對提出相同要求的人指出:邪惡、沒有信心的世代是看不出神蹟的。(參考馬太十二:38-42)

 第卅二至卅三節:當眾人在向耶穌基督誇耀他們的祖先在曠野曾吃過上帝從天上賜下的嗎哪,他們在期待耶穌基督會如同摩西能向上帝求得這種嗎哪之神蹟給他們看,這樣他們才會相信他。耶穌基督回答了這段話。

  耶穌基督在提醒這些眾人,真正賜給天上糧食的不是摩西,而是上帝,即使摩西向上帝求得嗎哪,但是那些食用過嗎哪的人也是死去,連在他們活著的日子裡,也沒有機會進入迦南應許之地。這跟第四章裡所記載那位依靠祖先雅各之井而活的撒瑪利亞人,與耶穌基督的對話中所表現出來的看法一般,她在向耶穌基督質問:「我們的祖先雅各給我們這口井;他、他的兒女,和他的牲畜都喝這口井的水,難道你自以為比他還大嗎?」(十一至十二節)因為耶穌基督曾告訴她,可提供「活水」給她。(十節)這些人也是這種意思,他們提嗎哪的神蹟,就是在向耶穌基督表示:「你的能力比我們的祖先摩西如何?比他大嗎?」因為耶穌基督曾告訴他們要給他們「永生的食物」。

  約翰福音書的作者就是一再地提供我們一個重要信念:從人來的,沒有永遠。「除非上帝有所賞賜,沒有人能得到什麼。」(三:27)

  另外一點,耶穌基督也在這裡指出這些人信仰上的矛盾:他們寧願相信摩西在曠野賜下的嗎哪給他們的祖先,卻不相信自己親身經歷到耶穌基督透過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吃飽的活活見證。他們既可採信古老經驗相傳下來的故事,對眼前親自參與的神蹟為什麼沒有感應?如果他們相信摩西給他們祖先的是天上糧食,則耶穌基督他所給他們的五餅二魚更應該是上帝奇妙偉大的作為!這實在是人的軟弱啊!我常在想:人若是不能從生存的環境、生活的經驗中去體會、看出上帝在我們身上奇妙的作為,也就很難去了解聖經所告訴我們的神蹟的意義。

  第卅四至四十二節:這群人聽到耶穌基督的說明後,就像那位井邊的撒瑪利亞人一樣,終於有了反應:他們跟耶穌基督說:「先生,請時常把這食糧賜給我們。」(卅四節)可是,當耶穌基督再次表明自己與天父之間的特殊關係時,他們受不了了。像那些看到耶穌基督醫好那位病了卅八年的猶太人一樣,一聽到耶穌基督「說上帝是他自己的父親,把自己當作跟上帝平等」後,決定要殺害耶穌基督。(五:18)這群人也是一樣,他們竊竊私議:「這個人不就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我們認識他的父母。現在他竟說他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四十二節)這種反應使我們立即想起耶穌基督在自己故鄉拿撒勒的經驗,他的拿撒勒同鄉的反應是:「他豈不是一個木匠?他不就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瑟、猶大,和西門的哥哥嗎?他的妹妹們不是都住在我們這裡嗎?」為了這樣,耶穌基督「在自己的家鄉沒有行什麼神蹟。」(參考馬可六:1-5)

  這段經文也讓我們看到人的矛盾;人一方面希望得到永生的糧食,但另一方面希望看到的不是一般的、普通的,人總是在尋求特殊的記號,或人認為的偉人的手所施予的。人很少去體會到或認識到,看到嬰兒成長,就像看到天使臨在嬰兒身上一樣,相反的,總是在期待有長翅膀會飛的、身上會發光的美人兒出現才相信。其實,耶穌基督所要告訴我們的就是在這裡:上帝不只是在我們特殊的際遇中顯明他的救恩,上帝就在我們每日的生活中施行他奇妙的救恩。

  第五十一至五十八節:這是一段頗難理解的話,當他一再強調說:「吃我肉,喝我血的,就有永恆的生命;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飲料。那吃我的肉,喝我的血的,常在我生命裡,而我也在他生命裡。」(五十四至五十六節)這實在是很深奧的話語。如果我們把這段話用來比較前三本福音書所共同記載的最後晚餐(馬太廿六:26-29、
路加廿二:15-20)耶穌基督所說的話,(請注意,約翰福音書並沒有記錄最後晚餐的故事。)或許可幫助我們理出一些頭緒來。

  約翰福音書的時代背景,是當時的教會受到很大的迫害,羅馬政府迫害他們的理由之一是猶太教徒去控告基督徒聚會時「吃人肉、喝人血。」初代教會每當聚會時,是以耶穌基督留下的模式在進行,他們分餅與酒時,會說耶穌基督所說的:「這是我的身體,是為你們捨的,這杯是上帝的新約,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設立的。」(路加廿二:19-20)不管聖餐的儀式是什麼,基本上在表明一件事:我們是透過聖餐的餅和酒(或汁)與救主耶穌基督實實在在地結合成一體,願與他同釘十字架,與他同享復活的救恩。這是一種投入生命的信仰告白。初代教會在當時面臨著嚴重的迫害,因此,如此信仰告白等於是在向羅馬政府當局宣告說:我的生命已與耶穌基督完全結合成一體,因我是「吃」了他為我捨命的身體,「喝」了他在十字架上流出的血。這種宣告是生命的宣告,是真實的,絕不打馬虎眼的態度,是投入生命的舉動。

  人若沒有用投入生命的態度來建立信仰,這種信仰是不會有生命的。同樣的,人若不是以生命的力量來跟隨耶穌基督,就體會不出真正十字架的苦難和復活的意義。這些跟隨耶穌基督的門徒有人在聽了耶穌基督所講的這段話後,馬上顯出難解的態度,他們說:「這教訓太難了,誰聽得進去呢?」(六十節)於是「有好些人退出,不再跟他一道。」(六十六節)雖然在六十七節說尚有十二位跟隨著他,但在他們當中,就曾經有人想像著耶穌基督可能是位政治領袖,因此,要求取得左右官位(參考馬太廿:20-24)。他們不一定都明白耶穌基督所說的意義。

  第六十七節:耶穌就問他的十二個門徒:「你們呢?你們也要退出嗎?」

  我們看到當耶穌基督提醒要跟隨他的人注意這是屬於生死相關的事時,有人離開了。他從來不勉強人來跟隨他;當有人表示要跟隨他時,他提醒人:「狐狸有洞,飛鳥有窩,可是人子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路加九:58)他甚至說要當他的門徒,就必須愛他勝過愛父母、子女,否則不配。(馬太十:37)他對施洗約翰的學生說:「那對我不疑惑的人,多麼有福啊!」(馬太十一:6)我們用什麼態度來跟隨耶穌基督呢?他正用同樣的問題在詢問著我們:是否也要退出?若是,可以趁早,否則我們就必須建立一個觀念:投入我們的生命。尤其是對獻身於傳道事工的傳教者更該是如此。

  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美好的信息:

  一、不要把我們的信仰建立在「速食文化」的基礎上。

  所謂「速食」是指快、容易飽食、容易有滿足感,但卻不一定健康,長久可能對身體反而造成傷害。

  那些尋找耶穌基督的人,原以為馬上可以得到他們所期盼的,但是他們失望了,因為耶穌基督是要他們用一生的生命去建立他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一時性「神蹟」的感動。

  我常在教會裡發現有人來教會遇到一些挫折後就離開了教會,甚至放棄了信仰,實在可惜。如果我們相信我們的教會是個信仰團契,是以基督的名和上帝的話所建立的團契,我們就應該學習用一生的生命來參與建立這個團契,維護這個團契。我們不要把信仰建立在某一個人身上,例如某位牧師,或是長老,而是建立在永恆的上帝。

  二、學習從生活中認知,神蹟就是在當我們分享我們所得到的給別人的時候,它發生了。

  五餅二魚的故事是四本福音書共同記載的一件偉大神蹟(十四節),而這件神蹟最大的特色是一位貧窮的小孩所提供的五個大麥餅和兩條魚。他願意帶他所有的與五千人一起分享,他在意的不是夠不夠,也不是自己的大麥餅是否卑微,他想到的是:我有東西,大家可以一起用。他的愛心加上耶穌基督的祝福,偉大的神蹟於焉發生。

  如果我們的教會也由這裡來學習,神蹟就會發生在我們的身上。神蹟就是愛,是上帝奇妙的作為。而分享上帝的愛,乃是今日教會在宣揚福音最大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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