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講:計劃害耶穌

經文:約翰十一:45-57

  約翰福音書裡有不少特有的資料。第十一章關於拉撒路的死與復活之記事,是只有本書才有,而且在全部五十七節的經文中,用去四十四節在描述整個事件的過程,所佔篇幅很大,與前面幾章所記耶穌基督行神蹟的篇幅較小,引伸出來的教訓佔較多篇幅很不一樣。

  由於約翰福音書是以耶穌基督的教訓作為它編輯此書的重點,因此,也讓我們看到一個現象,就是耶穌基督常因所說的話引起當時猶太人宗教領袖的極度不滿,甚至因此決定將他除滅。(五:18)而一般民眾也會因他講的話發生「劇烈的爭論」。(六:52、七:43),有的人為了他所說的話而「退出,不再跟他一道。」(六:66)也有人認為他講話是「在煽惑群眾」。(七:12)有人因他的話無法消受,乾脆指他「是撒瑪利亞人,並且有鬼附身。」(八:48)甚至氣得撿起石頭要打他。(八:59、十:31)當他把牧羊人與羊群之間的關係比喻在自己與眾人之間時,眾人不但不領情,也聽不進去,「好些人說:『他是鬼附的!他發瘋了!何必聽他?』」(十:20)他們也試圖要捉拿他,但一直沒有成功,可能是時機尚不成熟。(七:30、44)

最有趣的是法利賽人和祭司長派去的人並沒有下手去逮捕,原因是他們聽到他的講話後,也受感動吧!(七:32)

  現在我們看到的是另一個角度在描述當時宗教領袖不喜歡耶穌基督的原因,與他在行神蹟,使許許多多的人因他所行的神蹟而相信他有關。約翰福音書作者筆下的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包括:迦拿婚姻的宴席中,使水變酒,(二:01-11)在畢士大池邊醫治一位病了卅八年的人,(五:01-11)用兩條魚和五個大麥餅使五千人吃飽且有剩餘,(六:01-13)用口水和著泥開了生下來就瞎眼的人。(九章)而以現在這第十一章達到最高峰,他使拉撒路從埋葬已四天且身體都發臭了的墳墓裡復活走出來。(一至四十四節)雖然是只有記錄這五個神蹟,但是所帶來的影響力在當時社會造成極大震撼!

  一、使水變酒:「這事顯示了他的榮耀;他的門徒都信了他。」(二:11)

  二、兩條魚和五個大麥餅:「大家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個人一定是那要到世上來的先知!』耶穌知道他們要拉住他,強迫他作王,就又自己一個人避到山上去了。」(六:14;-15;)

  現在是有人把所看到的耶穌基督使拉撒路復活起來之神蹟,告訴了法利賽人,而引起他們的驚慌與不安。在表面上看來是「羅馬人會來擄掠我們的聖殿和民族」,真正的理由應該是民眾看見他所做的事,就信了他。(四十五、四十八節)從門徒相信他,到民眾想擁立他做王,一直擴大到可能造成另一種「政治或軍事革命」,不論這種擴散浪潮是否如同法利賽人和祭司長所說的,足以引起羅馬當局的干預,但是,他們作為猶太人的宗教、社會領袖,反應這種政治危機意識或許也是一種正常現象。可是,如果把他們這種掛慮、擔憂拿來比較第十八章彼拉多在審問耶穌基督的態度來看,二者之間的認知仍然有一段差距,即統治者羅馬總督彼拉多並不認為耶穌基督會對他的統治權造成什麼危機,但法利賽人和祭司長則有這種擔憂。而這件讓他們憂心忡忡的大神蹟是發生在與耶穌基督關係匪淺的拉撒路身上。

  「拉撒路」:這個名字的意思是上帝是我的幫助。我們從卅五節的「耶穌哭了」這句話看出,耶穌基督和他的家庭之間關係頗深;

  路加福音十章卅八至四十二節記載耶穌基督曾在這個家庭接受款待。約翰福音十一章二節說:「這馬利亞就是那位曾用香油抹主的腳,用自己的頭髮去擦乾的。患病的拉撒路就是她的弟弟。」將這一節比較馬太福音廿六章六至十三節、馬可福音十四章三至九節,會清楚知道耶穌基督也曾「在伯大尼患痲瘋病的西門家裡」吃飯。我們看到耶穌基督這種接近痲瘋病患的方式是很違當時社會之常規的。跟他伸手摸痲瘋病患,醫治痲瘋病人一樣令人驚訝。(參考馬可福音一:40-44)在患痲瘋病的人家裡,馬利亞會拿香油去膏耶穌基督,難怪他會因拉撒路之死而哭。因他「一向愛馬大和她的妹妹,也愛拉撒路。」(五節)

  約翰福音在描述耶穌基督對這種疾病、死亡、苦難的看法很特別;在第九章他醫治好那位生下來就瞎眼的人之前,門徒問他「這個人生來就瞎眼,是誰的罪造成的?是他自己的罪,還是他父母的罪呢」這種問題時,他的回答是:「他瞎眼跟他自己或他父母的罪都沒有關係,而是要在他身上彰顯上帝的能力。」(二至三節)現在,有人告訴他拉撒路病了,他則說:「拉撒路的病不至於死,而是要榮耀上帝,並且使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這句話值得我們注意;

  一、耶穌基督在提醒我們,人的生死是在上帝的掌握裡,因此,說拉撒路事件「是要榮耀上帝」,是因為只有上帝才有能力使人由死裡復活起來。

  二、約翰福音書的作者常常將耶穌基督得榮耀的事與他的受死苦難並列在一起;例如十二章二十至廿八節,當希臘人求見他,他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刻已經到了。我鄭重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如果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在十三章三十至卅五節,當猶大去出賣他的時候,他說:「現在人子已經得到榮耀了;上帝的榮耀也在人子身上顯明了。」

  這讓我們學習到基督教信仰很寶貴的地方,就是沒有苦難就沒有來自上帝所賜的榮耀。我們常聽人說「教會是用基督的血和殉教人士的血建造起來的。」其意亦在此。同樣的,如果我們沒有學習接受如同耶穌基督所受的十字架的苦難,我們很難得到來自上帝從天上所賞賜的榮耀。

  而當耶穌基督醫治好拉撒路後,猶太人當中有了不同的反應;有許多人信了耶穌基督,(四十五節)有人去向法利賽人報告,(四十六節)而法利賽人與祭司長則是嚴重關切此事將帶來的重大影響。(四十七至四十八節)

  若依照四十八節的說法來看,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顯然並不是單純宗教規矩上如違反安息日,把自己看成與上帝平等這種問題,而是牽連到政治利益問題;在第六章記述耶穌基督用兩條魚和五個大麥餅行神蹟後,眾人是「要拉住他,強迫他作王。」(十五節)若再比較路加福音廿三章二節所記他們控告耶穌基督的理由是:「我們發現這個人煽動我們的同胞,叫我們不要向皇上納稅,又自稱是基督,是王。」第五節則說是:「他藉著傳教,在猶太全境煽動民眾,從加利利開始,現在到這裡來了。」

  看吧!他們控告耶穌基督的理由,顯然是政治性遠勝過宗教性的。單單是「煽動民眾、不要向皇上納稅」,就足夠羅馬統治者將之判好幾個死刑。納稅,這是個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最敏感的問題。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就曾經為了要陷害耶穌基督,暫且放下彼此原本相對立的政治意識,特別設計用納稅的問題來請教他。(請參考馬太福音廿二:15-22;、馬可福音十二:13-
17、路加福音廿:20-26)一九九三年,台南縣與雲林縣的農民就曾發起抗繳農田水費和一般民眾抗繳房屋稅,這種抗稅行動非常清楚是屬於政治性的範圍。而在四本福音書裡,我們確實找不到耶穌基督有煽動群眾抗稅之事,他雖然曾在聖殿外院推翻生意人的桌子,驅趕他們,並且說那樣的聖殿會倒塌到連一塊石頭也不會留在另一塊石頭上面,但是他也依規定納聖殿稅啊!(馬太福音十七:24-27)

  為什麼他們想殺害耶穌基督,卻又是用這種很政治性的理由呢?

  我們把從四本福音書裡找到的理由合併起來,可能與兩件事情有密切關係:

  一、耶穌犯了猶太人生活中最大的禁忌--安息日。

他突破了傳統上這種宗教規律對人生命的枷鎖,對苦難者的壓迫。耶穌基督是看人的生命與生存遠重過遵守那些宗教傳統上的法條,他並且給安息日帶來一嶄新的詮釋:「安息日是為人而設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而生的。」(馬可福音二:27)

  二、耶穌基督使當代社會的宗教領袖有了極大的危機感,就是他們的既得的利益將受到破壞;清潔聖殿事件就是一例。

再者,群眾喜歡他,跟隨他,認為「他的教訓滿有權威,跟一般經學教師不同。」(馬可福音一:22)跟隨的人數有時會多到「成千上萬的人群擁擠在一起,甚至彼此踐踏。」(馬可福音十二:01)他公開批評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甚至責罵他們的用語如同在咒詛他們一般。(參考馬太福音廿三:01-36、馬可福音十二:38-40、路加福音十一:37-53)。

  我們可以如此了解,當時這些宗教領袖所考慮的已不是宗教信仰問題,因為這方面的問題他們實在是拿他沒有辦法,因為耶穌基督在聖殿教導人時,「猶太人都很詫異,說:『這個人沒有受過教育,怎麼會有這樣淵博的學問呢?』」(約翰福音七:14-15)再加上他們並「沒有權判人死刑」,(約翰福音十八:31)因此,尋求政治性理由陷害他,是他們認為最直接且可行的方式。這讓我們發現真正的問題是:表面上看來,他們是在維護宗教信仰的傳承--守安息日,然而,相對的是在維護這種傳承中所建立的自己的權威,而疏忽了人的生命之生存尊嚴。我想,真正的宗教信仰不應該是這樣,真正的宗教信仰不是在建立自己的權威,而是在幫助人生活得更有靈性,更活潑,更有活力才對。這些法利賽人和祭司長是想利用群眾的力量來達成維護他們在宗教體制上的利益,但是,這樣做的結果將使他們變成政治上工具,而不是使他們回歸到上帝面前,難怪耶穌基督會很不容氣地指責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是:「外表看起來你們十分公正,內心卻裝滿著虛偽和邪惡。」(馬太福音廿三:28)

  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美好的信息:

  一、不要使我們的信仰變成是在遵守教條式的信仰。

  信仰應該是活的,是使我們的生命在這個時代的社會,活得有尊嚴、有意義,而不是一味地執守傳統下的規律。而我們的信仰態度需要常常更新,才不會變成僵化、呆滯。

  曾經有位長老問我:「牧師,是不是一定要在禮拜日才可舉行所謂的主日禮拜?難道不能提前一天或延後一天,或是禮拜的週間內嗎?」他說:「例如,有連續假日三天,禮拜日剛好在中間那天,如果提前在假日之第一天舉行所謂主日禮拜,對現代人的社會生活是個很有幫助的事啊!」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因為參加禮拜若成為一種心理或生活負擔,那種禮拜已失去了「真誠的心靈」了。

  二、基督教的信仰是幫助我們能返樸歸真的回歸到上帝面前,而不是用來當作政治利益之工具或維護某種個人之私利。

  我們應該清楚知道,「除非上帝有所賞賜,沒有人能得到什麼。」(約翰福音三:27)就算有私慾企圖的人真的得到自己所需要的,就像這些計謀殺害耶穌基督的人,最後得到他們所期盼的目的,把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但是,這也是短暫的,不真實的勝利。把宗教信仰當作政治工具在使用,或是把政治慾望帶入宗教信仰裡,都將使宗教信仰變質,或成為迫害他人的工具而已。台灣社會近幾年來民間宗教曾經有過看來像極為興旺,但是,我們都很清楚那是與賭「大家樂」、「六合彩」有密切關係,這樣的宗教信仰已失去意義,它只不過被利用為賺錢的工具而已。

  別以為我們真的是信耶穌基督,別以為我們是屬於基督的教會,若不是時常更新我們的信仰內涵,反省我們的信仰態度,不小心時,我們也會變成是釘耶穌基督於今天之十字架上的殺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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