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六講:也是一種報應

    經文:創世記廿九:135
    從第廿八章開始,我們已經進入以雅各為主題的族長歷史。在前一講裡,我們已經討論過有關雅各離開他父親以撒的家,往他母親麗百加的娘家去,在路上夢見通往天上的途徑,並且有天使從那途徑上天去或下到地上來的景況。
    現在我們所讀的經文告訴我們,雅各已經來到他母親麗百加的娘家,也就是雅各的舅舅拉班的地方。這一章除了第廿四和廿八兩節是「祭司文獻」外,其餘的都是由兩種主要的文獻資料編撰而成的,就是「耶和華文獻」和「以羅伊文獻」的資料。

    從第廿五章十九節到第卅六章四十三節止,這段經文原本是在記述有關雅各和他哥哥以掃之間的事蹟的,但是其中第廿九至卅一章卻很特別,都是在描述有關雅各在他舅舅拉班家生活和工作的情形。雖然如此,我們也發現在這三章中有一個很重要的資料,就是提供給我們知道有關雅各十二個兒子的由來背景。這對我們了解以色列民族十二支派的情形有很大的幫助。也就在這三章中,我們看到雅各是因為要逃避他哥哥以掃的報復而到舅舅拉班的家去避難,結果又是為了逃避他舅舅拉班的兒子們對他用取巧的方式致富之不滿,逃離拉班的家回到自己的故鄉迦南去。如果我們再繼續看下去,就會看到雅各的晚年則是生活在孩子們的欺騙中。終其一生,雅各可以說是在騙人和被騙之中搖盪過活。如果說這種生活境遇也是上帝祝福的一種,恐怕也值得我們來深思其味了。

    現在讓我們來看所讀的這章經文內容:

    第一至三節:雅各繼續他的行程,來到東方人的地方。他在田野裡看見一口井,有三群羊躺在井邊。牧人給羊群喝的水都是從這口井取來的;井口蓋著一塊大石頭。羊群到齊,牧人就滾開井口的大石頭,給羊群喝水,然後再把井口蓋起來。

    我們在第廿八章讀到雅各在往哈蘭的途中,遇到上帝的天門,他因此用一塊石頭做記號,並且取名那地方叫「伯特利」。現在雅各是繼續他的行程要到舅舅拉班在哈蘭的家。當他來到距離拉班家不遠的一口井邊,他看到有牧羊人準備要讓羊喝水。

    在遊牧地區的人,井邊不只是牛、羊、馬、驢、駱駝等動物的集結地,也是牧人或當地人圍繞生活的社交場所。這種現象也在我們台灣早期鄉村隨處可見。
    當雅各來到這地方的時候,已經有三群牧人帶著他們的羊群來到井邊等待打開井口的石頭了。這種需要用石頭覆蓋的井有可能是井口太低,怕塵沙因為風吹而入井內,縮短水井的壽命,因此需要用大塊石頭來蓋住井口加以保護著。再者,用大石塊覆蓋在井口上面,也是為了避免有人在牧羊人不在時被人隨意破壞水源。這種大石塊需要三、四個人的力量才能移動或打開,也因此,通常牧羊人都會等待伙伴們到齊後才合力打開,為的是體貼那些較柔弱自己無力移動大石塊的牧羊人,再者也可以藉著等待同伴到齊,大家有個社交活動的機會。

    第四至六節:雅各問那些人:「朋友們,請問你們從哪裡來?」

    他們回答:「我們從哈蘭來。」

    他說:「你們認識拿鶴的兒子拉班嗎?」

    他們回答:「我們認識他!」

    雅各又問:「他好嗎?」

    他們回答:「他很好。你看,他的女兒蕾潔領著羊群走過來了!」

    就像前面所說的,牧羊人漸漸地聚集在一起,至少現在已有三群羊的牧人在此處等待開井口的大石頭。雅各利用這個機會詢問有關他舅舅拉班的事。真沒想到一問就發現這些牧人竟然是和拉班同鄉的,並且也遇到了拉班的女兒蕾潔。
    第五節的「拿鶴的兒子拉班」,應該是「拿鶴的孫子拉班」才正確,因為拉班和麗百加都是彼土利的兒子,而彼土利是拿鶴的兒子(創世記廿四:15、29)。

    第七至十二節:雅各說:「太陽還高,沒到把羊關起來的時候,為甚麼不給羊水喝,讓牠們回牧場吃草呢?」

    他們回答:「我們非等到羊都到齊,牧人一起把井口的石頭滾開,才能給羊水喝。」

    雅各還跟牧人說話的時候,蕾潔領著父親的羊到了,因為她是個牧女。雅各一看見蕾潔和舅舅拉班的羊群,就去滾開那塊石頭,給羊喝水。然後他親蕾潔,激動地哭起來。他告訴蕾潔:「我是你爸爸的外甥,是麗百加的兒子。」
    蕾潔跑回去告訴父親。

    也許是因為聽到那些牧人告訴他說拉班的女兒蕾潔已經來了,雅各心情的激動可想而知;他也許覺得在那些牧人的面前哭起來會不好看吧,才會要求那些牧羊人先給羊兒水喝,但是並沒有得到那些牧人的同意。我想那些牧羊人拒絕先打開,除了因為他們所敘述的理由外,也因為大家對雅各感到陌生吧。

    從第八節牧羊人回答雅各的話中,我們發現那塊石頭可能很大,否則可以不需要「牧人一起把井口的石頭滾開」,當然若是先讓羊群飲用井水,他們也會擔心如因此使得其他如像蕾潔這樣女性的牧人來時,誰又會幫她們的忙呢?因此牧羊人們不同意雅各的建議。在早期中東地區有女性從事牧放工作是很普遍的事,出埃及記第二章記載米甸祭司葉特羅的七個女兒都是從事牧放的工作。

    第十節讓我們看到雅各是個很有力量的人,他不用別人的幫忙,獨自一人就能打開,或搬移塞住在井口上面的大石頭。這跟在創世記第廿五章所描述的雅各之體材似乎很不一樣。但在第卅二章記載雅各曾經和上帝的使者見面時摔角,結果贏了那位使者。可以想像雅各的大力氣。

    我們在這裡看到雅各是個很感性的人,他激動到哭泣將自己的身分告訴蕾潔,也因此取得蕾潔的信任,接受雅各的親吻,並且跑回去告訴她的父親拉班。可能當時蕾潔年紀尚且幼小才不會覺得怪異吧。

    這段故事也使我們想起他的祖父亞伯拉罕差遣老僕人到哈蘭去為兒子以撒娶妻的故事;那位老僕人就是在井邊遇到麗百加雅各的母親來井邊取水,而決定了那次的婚事。雖然雅各後來也是娶蕾潔為妻,不過這裡的情況則和亞伯拉罕的老僕人為以撒娶妻的情形不同。

    第十三至十四節:拉班一聽見外甥雅各來了,就跑出去迎接他,擁抱他,親他,帶他到家裡。雅各把一切的經過都告訴拉班。拉班說:「你真是我的骨肉之親!」雅各就在那裡住了一月。

    拉班親雅各,這種舉動在中東的地方是一種表示熱情、親切的意思。既使是男人也是如此,好朋友久未見面,遇見時最好的方式就是擁抱、親吻。路加福音第十五章在描述那位父親看見他那浪蕩的孩子回來時,第一個反應動作也是一樣,是「緊緊地擁抱著兒子,不停地親吻他。」(路加福音十五:20)我們常在電視新聞上看到官方迎接中東地區的官員也是如此。可見這種習俗至今依然流傳著。

    我們並不知道雅各將自己的境遇告訴拉班,是否也包括了他為了取得父親的祝福欺騙哥哥以掃的事件在內?這裡並沒有說明,不過從後來拉班用計謀欺騙雅各來看,很可能雅各是說了,使得拉班在欺騙他時並不覺得有所愧疚。

    「你真是我的骨肉之親」,這句話使我們想起亞當第一次看見夏娃時所說的話:「這終於是我骨裡的骨,肉中的肉。」(創世記二:23)作者用這方式在表明在當時人們對親族、血緣的看重。

    第十五至廿節:有一天,拉班對雅各說:「雖然你是我的至親,也不應該白白替我工作。告訴我,你要多少工錢?」拉班有兩個女兒,大的叫麗亞,小的叫蕾潔。麗亞有一對可愛的眼睛,蕾潔卻長得更美麗動人。

    雅各深愛蕾潔,因此他要求:「如果你准我跟蕾潔結婚,我可以替你做工七年。」

    拉班回答:「我倒很願意把她嫁給你;給你比給誰都好!你跟我住下來吧!」為了娶蕾潔,雅各做了七年工,可是他覺得似乎是幾天而已,因為他很愛蕾潔。

    第十五節在中文和合本用「是我的骨肉」一詞,在現代中文譯本已經清楚將這節用「我的至親」,區別了第十四節的「我的骨肉之親」。原本的希伯來文用詞也是不同。這裡的骨肉是有兄弟之情的意思,跟原本十四節的「骨肉」之意,已有不一樣的關係。

    拉班認為應該跟雅各明算帳才好。因此主動提出付價之議。

    第十七節現代中文譯本是用比較級的方式在描繪兩位姊妹的長相,而在和合本譯本則是用對比的方式;

    現代中文版和合本版利亞有一對可愛的眼睛,蕾潔卻長得更美麗動人。利亞的眼睛沒有神氣,拉結卻生得美貌俊秀。

    和合本的譯文是較接近原文的意思,因為「麗亞」這個名字原來就有「疲乏」的意思在內。表示不活潑,沒有神采的的樣子。

    雅各願意為蕾潔服事拉班七年的時間,可以想見當時不論是麗亞或是蕾潔都是尚且年幼之齡。這七年就跟亞伯拉罕的老僕人當年帶去娶麗百加的聘金一般,在這裡雅各是用時間折換財物。也有可能是因為雅各在水井邊第一次看到蕾潔時,對她產生的好感直到現在都沒變,覺得她是好的女子,願意為她付出代價。

    我們再次看到「七」這個數字,這是一個含有「神聖、完整」之意的數字。因此,可以當作「七年」解釋,也可以當作「適合」的時間,或者看成是「代價合理」的意思瞭解。

    第廿一至廿五節:雅各對拉班說:「期限到了,讓我跟你女兒結婚吧!」於是拉班準備婚宴,邀請了當地的人來參加。但那天晚上,拉班竟把麗亞替代蕾潔交給雅各;雅各跟她同房。(拉班把女奴悉帕給麗亞做婢女。)到了第二天早晨,雅各才發現原來是麗亞,就找拉班說:「你為甚麼這樣待我呢?我是為了蕾潔替你做工的。你為甚麼欺騙我?」

    這一段顯示出作者的一個觀念因果報應。這種觀念在任何社會裡都存在,特別是在宗教信仰裡,這種觀念常是支撐一個人社會生活行為的一個著力點。

    雅各原本是個很聰明,有智慧的人,在這裡卻變成一個很容易被騙的糊塗人;怎麼可能連晚上跟他睡在一起的人都認不出來,或是沒有感受到味道不同。不過作者在這裡要強調的是拉班的狡猾,他的手段就像他的妹妹麗百加在欺騙以撒的時候一樣;作者有可能透過這種方式在說明拿鶴這個家族是信仰上尚未建立「耶和華宗教」信仰的家族。因此,麗百加、拉班等兄妹都是欺騙老手。

    另一方面,作者也用這種方式在說明,真正欺騙人的,不是雅各,而是麗百加、拉班。這樣可以減輕雅各在以色列民族中族長地位尊嚴的尷尬角色。

    拉班用宴請親友的方式來矇騙雅各,使他失去戒心,以為拉班真的同意將蕾潔給他做妻子。其實拉班並不是想真的付出代價給雅各,而是因為看到雅各真的喜愛蕾潔,是利用蕾潔做餌來誘使雅各為他做工罷了。

    第廿六至卅節:拉班回答:「照我們這裡的風俗,大女兒沒有出嫁不先嫁小女兒。如果你願意再替我做七年工,等一週的新婚慶典過後,我再把蕾潔給你。」

    現在拉班是吃定了雅各的弱點,要他再為蕾潔付出七年的時間。而且是在七天的婚慶宴席之後開始。「七天」再加上「七年」,這些都是在表示雅各為娶蕾潔,確實付出他所能付出的最高代價之意。就像以掃為了一碗紅湯付出極高的代價長子的名份一樣。

    結婚的宴席七天,這是古代中東社會普遍的現象(參考士師記十四:12)。結婚依照長幼順序,在東方社會很普遍,在中國廣東鄉村地區是絕對不准這種被稱為「爬頭意即哥哥、姊姊尚未結婚,弟妹提前搶先成家」。她們認為這會為家庭帶來不吉利的禍端。在我們台灣社會目前仍舊有這樣的現象,只是不再像以前那樣的嚴守。後來這種同時跟姊妹兩人結婚的事,在摩西的法律中有明文禁止(利未記十八:18)。

    這裡也讓我們看到雅各到拉班的家來,並不是如同第廿八章一至五節所說的是為了娶妻而去,他乃是因為逃避哥哥以掃的報復而去,卻也因此遭到拉班的一再欺騙,而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第卅一至卅五節:上主看見麗亞不如蕾潔受寵,就使麗亞能生育,而蕾潔不能生育。麗亞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她說:「上主看到了我的苦情;現在丈夫一定會愛我。」因此她給孩子取名呂便。她又懷孕,生了第二個兒子。她說:「上主又給我這個兒子,因為他聽見我不受寵愛」;於是她給孩子取名西緬。她再懷孕,生了第三個兒子。她說:「這次,我丈夫一定會依戀我,因為我給他生了三個兒子。」於是她給孩子取名利未。她又懷孕,生了第四個兒子。她說:「這一次,我要頌讚上主」;因此給孩子取名猶大。從此以後,她不再生育。

    聖經作者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了解,就是生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猶太人一直保持著這種看法:一個生命的誕生,除了夫妻的努力之外,還要上帝的賜福。從莎拉以九十高齡懷孕生子的事件,聖經的作者已經清楚地在說明人的生命是上帝賜福的結果。在這裡我們看到上帝要給誰懷孕就給誰,使誰不能懷孕就按照祂的意思成了。

    我們也從這段經文看到孩子的命名都跟兩位姊妹彼此之間鬥爭有密切關係;呂便是雅各頭生的兒子,其名意思是「看啊,一個兒子!」有意告訴雅各說,看吧,這是你頭胎的兒子,我雖然不是很美麗,但是我確實能為你生出頭胎的兒子。對雅各出生為第二的,必須用巧計謀得長子的身份,必定有許多說不出的感慨!

    西緬,這是第二個兒子。意思是上帝已經聽見麗亞失寵的聲音。這跟夏甲生了兒子,為之取名以實瑪利是同樣的意思。即上帝聽到她受苦的聲音。
    利未,這名字的意思讓我們隱約看到麗亞有深切地渴望要跟雅各「聯合」的心意。換句話說,雅各對麗亞的冷漠態度已經開始有了轉變,漸漸地接近麗亞之意。

    猶大,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指麗亞高聲歌頌上帝的慈愛。雖然作者沒有說明麗亞和雅各之間的關係如何,但可以想像他們夫妻已經是和好,而且是越來越好的樣子。值得注意的是,猶大雖然不是長子,後來在雅各的祝福中卻是最重要的,並且在馬太福音第一章作者所寫的族譜中,成為族譜的正統體系(創世記四十九:812,馬太福音一:2)。

    現在讓我們一起來思考今天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的信息:

    一、欺騙的結果是帶來更多的欺騙,對人一點利益也沒有。

    雅各雖然用欺騙的方式從自己的父親取得祝福,但是那些祝福並沒有真正的落實在他的身上;在第廿八章三節記載以撒對雅各的祝福時說:「願全能的上帝使你的婚姻蒙福。」然而,上帝並沒有依照以撒的祝福賜這樣的福份給雅各;我們看到雅各為了要娶蕾潔為妻,反而是被自己的岳父欺騙了長達十四年又七天的時間。不只是如此,上帝並且讓他所不喜歡的妻子麗亞連連生出兒子,而他所喜愛的妻子蕾潔卻是一個也生不出來。雅各從欺騙他父親所得到的祝福,其實並沒有真正得到祝福。就像麗亞能生育,而蕾潔卻是不能懷孕一樣,那是上帝的權柄,不是人的能力所能賦予。雖然有以撒的祝福,若是沒有上帝的接受,也是徒然。

    今天,我們生存在台灣這個充滿欺騙的社會裡,我相信我們都為了這樣騙來騙去的生活環境感到不安、煩躁,甚至憂慮。也因為欺騙成性的生活現象,使我們人和人之間缺少彼此互信的基礎。家庭如此,族群之間如此,甚至教會團契也是如此。其他的社團就更不用說了。

    要改變這種不好的生活態度,最好的方式,就是從我們的信仰態度上的改變來開始,讓我們培養一種觀念:上帝就在我們身邊,看著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說的每一句話。以這樣敬虔的心志來過生活,才能使我們建立一個誠實的社會和教會。

    二、生命來自上帝的賞賜,我們應當珍惜生命生存的每一個時刻。

    雅各雖然不喜歡麗亞,他喜歡蕾潔,但是上帝卻使麗亞得以連連生出兒子,反而使蕾潔遲遲未能懷孕。就像聖經的作者所說的:「上主看見麗亞不如蕾潔受寵,就使麗亞能生育,而蕾潔不能生育。」這說明了生命的來源最主要的力量是出自上帝的恩典。不是人自己的能力所能獨自承擔。

    為此,基督教的信仰很清楚地說明一件事: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有上帝的愛和恩典在裡面。不論任何人,不論他的際遇如何,也不論他的背景狀況,等等這些來自人的社會價值評鑑如何,只要是有生命的存在,就是上帝的一份傑作。因為生命本身就是上帝的奇妙的創造。我們應該要加以珍惜,每一個時刻,每一個日子。因此,我們反對任何足以殺害生命的舉動,包括自殺、戰爭等等。因為這些都是在摧殘生命,是違背聖經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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