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講:耶穌所譴責的人

經文:路加福音十一章37-54

如果我們將路加福音十一章卅七至五十四節這段經文比較馬太福音廿三章一至卅六節,就會發現兩者之間有個非常基本上的差異;馬太福音廿三章在編排上接續廿二章廿三至四十五節的故事而來,在這段經文裡,記載耶穌基督曾與撒都該人、法利賽人討論有關死人復活、最大誠命、以及基督的問題。
原本是有些不相信有復活這回事的撒都該人來見耶穌基督,跟他討論有關復活的問題,結果好像撒都該人在辯論這問題上接不上口,但「群眾聽到耶穌基督的教訓,都覺得驚奇。」(33節)而引來法利賽人加入辯論的陣容,他們忘了才在同一天,在他們當中,有人以納稅的問題想陷害耶穌基督不成,感到「十分驚訝,就離開他走了。」(22節)如今是看見「耶穌基督堵住撒都該人的口,就聚集在一起。其中一個法律教師想用一個問題來陷害耶穌。」(34-35節)結果仍然是失敗,「從那天起,沒有人敢再向他提出難題了。」(46節)緊接下來是第廿三章,耶穌基督轉向他的門徒和群眾,提醒他們要注意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的問題,以及指責這兩種當代猶太人社會之宗教領袖的問題。我們可以發現耶穌基督的指責是公開的,是當著他的門徒和群眾來說的,這是馬太福音書的寫法。

路加福音書所寫的背景,則是完全不同的狀況;是說耶穌基督應一個法利賽人邀請,前往吃飯,他因忘了或是故意不洗手,而引發這段譴責法利賽人的事件。路加福音書的作者記載耶穌基督有三次應邀到法利賽人家去吃飯,而這三次的飯局,都不是單獨耶穌基督一人在場而已,是他的門徒以及其他賓客同席,(參考七:36-50,十四:1-24)而且這三次的宴席都有狀況發生。第七章是
有一個「一向過著罪惡的生活」的女人,聽說耶穌基督在法利賽人家吃飯,就帶了一個盛滿香油的玉瓶來倒在耶穌基督的腳上。第十四章是有個患水腫的病人出現在耶穌基督面前,那一天剛好是安息日,耶穌基督用「安息日」是否可以治病的問題,來質問與他同在法利賽人領袖家做客的法利賽人與法律教師。

而今天我們所讀的這段法利賽人宴請耶穌基督吃飯,卻發生耶穌基督因飯前沒有洗手,使得這位宴請耶穌基督的家主「非常詫異」,進而引燃耶穌基督連串地對法利賽不客氣的批判。

馬可福音書第七章一至廿三節,記載有關因耶穌基督的門徒吃飯沒有先洗手,被法利賽人和一些從耶路撒冷來的經學教師看見,引起這些宗教領袖對耶穌基督的質問。在這段經文中,很詳細地說明這是個古老傳統的規矩。(3-4節)耶穌基督則藉此機會,很不客氣地指責他們這些人是「假冒偽善」的人,因他們是「遵守古人的遺訓,而放棄了上帝的命令。」(8節)馬可福音書作者在這段故事中的重點。是放在記述了耶穌基督對這種原本富有表明聖潔之意的古老宗教儀式遺傳變成到「假冒偽善」,做了詳盡的詮釋。

但是,在我們所讀路加福音書這段飯前沒有洗手的事件,作者在重點上,並不是在詮釋「假冒偽善」這個辭意上,而是放在指控這些宗教領袖惡行,因此,作者記述耶穌基督所使用的字眼是「你們要遭殃了!」這是比馬可福音書針對沒有洗手之事件的責語深重甚多。

若是我們仔細讀四本福音書,我們會發現耶穌基督明顯地對當代社會充滿一種虛偽的景象很是厭惡,特別是這種虛偽的主力是來自當代社會之宗教領袖,在耶穌基督看來,這種行為對上帝簡直就是褻瀆!因此,我們發現耶穌基督在宣揚上帝國信息時,一再地要求大家建立一個真實的宗教心靈,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觀,懺悔地、謙卑地回到上帝面前。我們可以由他在潔淨耶穌路撒冷聖殿時,態度是那麼地憤怒看出,耶路撒冷聖殿在各種祭祀禮儀上,看來似乎蠻像是真有那麼一回事,卻是窩藏各種貪婪、詐欺等惡劣行為,而這些人竟然是那些宗教領袖,如法利賽人、經學教師和祭司等人。他們是故意將祭祀禮儀複雜化,而把真實不欺的內心給擺一邊。類以這種的情形在福音書裡面隨處可見。由這種角度來看耶穌基督此次在法利賽人家做客,會發生他毫不留情面地指責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之事件,實在是不足為奇。

我們並不太清楚為什麼這位法利賽人要請耶穌基督吃飯,而且同席的並不只有耶穌基督而已,還有其他經學教師也在場。而整個宴席看來並不是愉快地進行,且結果是加深了耶穌基督與這些宗教領袖之間的距離。

第卅八節:這個法利賽人看見耶穌飯前不先洗手,非常詫異。

路加福音書的作者用「非常詫異」這個字眼,顯然對這位法利賽人來說,是一個極大的震撼,如此一位頗受歡迎且對摩西律法相當有研究的「老師」,會忘記飯前先洗手的基本宗教規律,幾乎就是一件不可思議的大事情。因為「洗手」屬潔淨禮,源自利未記十九章第二節的聖潔律。而聖潔律包括利未記十九章九至十八節,也就是以倫理上的愛和聖潔來表達儀式上的潔淨。(十九:5-8)因此,猶太人把「洗手」看成是每日生活中不可忽疏的規律。

馬可福音記載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曾因耶穌基督的門徒沒有洗手就吃飯,而問耶穌基督說:「為什麼你的門徒不遵守祖先的遺訓,竟用不潔淨的手吃飯呢?」(馬可福音七:5)

第卅九節:主就對他說:「你們法利賽人把杯盤的外面洗得乾乾淨淨,可是你們裡面卻盛滿著貪慾和邪惡。」

這句話正好是第十二章一節耶穌基督提醒他的門徒要「提防法利賽人的酵母,就是他們的偽善。」最好的註解。我們將這第卅九節與馬可福音第七章四節對照來看,就知道猶太人為了表示清潔的宗教禮儀,不只是飯前先洗手而已,連鍋子、杯盤及各種器具之清洗也都有法律規矩,馬虎不得。但是,清洗擦拭得晶亮的杯盤外表,裡面若是盛的都是些「貪慾和邪惡」又有什麼意義?就像我們在前面討論過,在富麗堂皇外表的耶路撒冷聖殿,若裡面所獻祭的物品是由詐欺、貪婪得來的,上帝會喜歡這種奉獻嗎?若敬拜者不是有真實的心靈,用許多看來是隆重的禮儀,又有什麼意義呢?

第四十節:無知的人哪,那造外面的上帝不也造裡面嗎?

這是一句很有意思的話,耶穌基督清楚地在表明上帝不是只看人外表的上帝,而是看人內心的上帝,因為賦予人生命的是上帝。祂雖然用塵土造人,也把祂的生命之氣吹進人的裡面。(創世記二:7)因此,人的生命是在上帝手中,祂深知人的心思意念,人無法用各種外貌的裝扮來遮住上帝的眼光。

這一節與第卅九節是相對立的,第卅九節說杯盤裡盛滿著貪慾與邪惡,但在上帝的創造之愛裡,應該是憐憫與分享。

第四十一節:只要把杯盤裡面的東西送給窮人,你們就算潔淨了。

如果我們再次重讀申命記,我們會發現摩西轉述上帝的教訓中,最重要的信息是分享。有人說申命記是一本很有人道精神的經典文獻。從每日的食物到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係,貧與富,有與沒有的互動;不是允許人們大欺小,或是多壓少,而是必須時刻注意到互助、體諒、憐憫、救援等基本態度。這種態度的建立,是奠基於以色列民族自己曾經有過在埃及當奴隸一無所有的苦難經驗。如今自己成為自由人而得到產業、富有,乃是因上帝的憐憫、救贖、賜福。因此,分享、賙濟貧窮者成為生活中的準則。

耶穌基督很明白的指出:會分享自己有的給窮乏者,所顯示出來的乃是一種潔淨心靈的行為記號,否則一昧的佔有簡直和貪婪無異。真正要潔淨的對象不是在洗手、杯盤,而是人的心靈。手、杯、盤只是我們的媒介。當人把這些媒介擦拭得很乾淨,裝在裡面的卻仍舊是貪婪等污穢之物時,其結果仍舊是骯髒無比。耶穌基督曾指出這些「污穢之物」乃是從人心裡出來的各種惡念;「這些惡念指使他(指人)去犯通姦、偷盜、兇殺、淫亂、貪心、邪惡、詭詐、放蕩、嫉妒、毀謗、驕傲、狂妄等罪。」他說:「這一切邪惡都是從人裡面出來而真正使人不潔淨的。」(馬可福音七:20-23)我們也可以這樣了解:耶穌基督是在質問這位邀請他來吃飯的法利賽人,是否真的在邀請他來分享上帝的愛?若是,則耶穌基督是否有洗手已不足以影響潔淨的本意,因為分享就是愛,愛就是潔淨的力量。

耶穌基督特別在這裡將「窮人」帶進來,就是要表明這個信仰意義:與窮人分享上帝憐憫的愛,比遵行一大堆律法而忘了窮乏人的苦難,更能見證上帝的救恩。

第四十二節:「你們法利賽人要遭殃了!你們把那些調味品,如薄荷、茴香,和其他的香料,奉獻十分之一給上帝,但是忽視了正義和對上帝的愛。其實,這才是你們必須實行的;至於其他的也不可忽略。」

從這一節開始,耶穌基督連串而且嚴厲的批判法利賽人與經學教師的各種不是。他明白地指出法利賽人真正的問題,是把重要的事項,因為疏忽或故意擺放一邊,而把那不需要或可有也可無的拿來充數嚴守,簡直就是一種本末倒置的錯象。雖然依據摩西律法的記載說:「土地所出產的,無論是穀物或果實,十分之一屬於上主;這是聖化歸主的。」(利未記廿七:30 )但不包括香料,所以法利賽人所做的已超出律法的要求,耶穌基督強調的是,如果忽略了「正義和對上帝的愛」,這十分之一就失去了意義。

先知阿摩司曾說過這樣的話:

 上主這樣說:「我討厭你們的節期,受不了你們的盛會!我不接受你們的燒化祭和素祭,也不稀罕你們獻上肥牲畜作平安祭。我不喜歡你們那鬧哄哄的歌聲,也不愛聽你們彈奏的琴聲。其實,你們倒應該像江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阿摩司書五:21-24)

先知彌迦也這樣說:

上主已經指我們什麼是善。他要求我們的是:伸張正義,實行不變的愛,謙卑地跟我們的上帝同行。(彌迦書六:8)

如果說要以摩西律法的精神中心來論,路加福音第十章廿五至卅七節的好撒瑪利亞人之比喻,那位想試探耶穌基督的法律教師,自己已經把律法書的精髓說得清楚無比了:「你要以全部的心志、情感、力量,和理智愛主--你的上帝,也要愛憐人,像愛自己一樣。」看吧!忽略對人的愛,等於疏忽了對上帝的愛是一樣的。耶穌基督並沒有否定律法規定應奉獻的禮數,但是,他強調的是律法的基本精神,是愛上帝與愛人,乃是一體的兩面,分開不得。

第四十三節:「你們法利賽人要遭殃了!你們喜歡會堂裡的特別座位,喜歡人家在公共場所向你們致敬問安。」

在馬太福音第六章一至十八節,記載耶穌基督連續提出幾種當代人在信仰生活上「愛現」的虛榮心態;包括施捨欲叫人知,祈禱故意讓人看見,禁食唯恐人不知等現象。我們若將四十三節這一節比較來看馬太福音這段記述,就會明瞭耶穌基督所指的是什麼。

這裡所謂「公共場所」,應該是指猶太人的會堂而言。猶太人喜歡聚集在會堂,它不只是他們宗教活動場所,也是他們社交活動的地方。耶穌基督平時也常去會堂與人談論信仰問題,在會堂地方,他常看到當時的宗教領袖喜歡在眾人面前裝模作樣。

第四十四節:你們要遭殃了!因為你們好像是沒有記號的墳墓,人在上面走過,卻不知道。

這句話實在是罵得有夠狠。

依照民數記十九章十六節的規定:「有人在戶外接觸到被殺或自然死去的人,或接觸到死人的骨頭或墳墓,他就七天不潔淨。」為了害怕摸到墳墓,猶太人常把墳墓粉刷,使之明顯出來,以防碰觸到,而使自己變成不潔的人。但是,耶穌基督卻指責法利賽人有如「沒有記號的墳墓」,意即他們是如同墳墓一般的「不潔淨」,但是,因為太會粉飾,使人看不見他的不潔淨。換句話說,耶穌基督已明自指出法利賽人是名符其實的偽善者,與他們在一起的人,也會受影響而不知自己也已不潔淨,或是也變得會虛偽起來。

第四十五節:有一個法律教師對耶穌說:「老師,你這樣說,連我們也侮辱了!」

這個法律教師可能感受到耶穌基督在譴責用辭上甚厲而有了反應;他稱耶穌基督為「老師」,有一個可能,是他承認耶穌基督在講解聖經信息上滿有權威。(四:32)在耶穌基督的時代,有許多法律教師都是法利賽派的人,這是兩者的結合,成為猶太宗教一個相當牢固不易破解的保守勢力。這個法律教師本身很可能就是法利賽派的成員,他才會在耶穌基督批判法利賽人時,也感受到自己被修理。

第四十六至五十二節:「你們這班法律教師也要遭殃了!你們把難背的重擔擱在別人的肩膀上,自己卻不肯動一根手指頭去減輕他們的負擔。你們要遭殃了!你們替先知修造墳墓,而那些先知正是你們的祖宗所殺害的。這樣,你們證明了你們同意祖宗所做的;他們殺害了先知,而你們替先知修造墳墓。所以,上帝的智者曾經說過:『我要派遺先知和使徒到他們那裡去;有的要被
他們殺害,有的要受他們逼迫。』」因此,從創世以來,所有殺害先知的罪,就是從亞伯的被殺,直到在祭壇和聖所之間被殺的撒迦利亞為止的血債,都要這一時代的人償還。我告訴你們,這時代的人一定會為這一切受到懲罰!」「你們這班法律教師要遭殃了!你們把持著開啟知識寶庫的鑰匙,自己不願意進去,也不讓想進去的人進去!」

在第四十六節所謂「難背的重擔」,是指除摩西律法以外的,所加上的一些傳統習俗,以及在詮釋摩西律法時做成的許多法律教師們自己所附上的規定。這些才是真正成為一般人民的生活壓力與重擔,因為有些規定實在是窒礙難行,連他們自己的祖先也不見得承擔得起呢!(參考使徒行傳十五:10)這種法律教師所教出來的法律,不但沒有減輕人的痛苦,反而是使人更加痛苦。

耶穌基督指責法律教師的另一個問題乃是:他們替先知修整墳墓以表示懷念之意,但是,他們並沒有遵行先知的教訓,這與他們祖先早年殺害先知的行為並沒有差別。而他們是自己解釋聖經,並且訂自己的解釋有權威,卻不許別人對他們的解釋提出質疑,甚至連錯誤的解釋也是如此!這是很典型地把自己「偶像化」、「權威化」的結果而產生的,難怪耶穌基督曾怒斥那些向他要求顯現神蹟的法利賽人和法律教師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參考和合本馬太福音十二章卅九節,「淫亂」所指之意乃是人心中有兩個上帝。猶太人常自比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有如妻子與丈夫,「淫亂」表示他們有如妻子心中存有兩個丈夫之意。「偶像化」自己的人也是如此,「偶像」表示另一個神。)

這段經文應該有很好的信息給我們在信仰上做為反省的課題:

一、建立真實的信仰團契比建造美麗的禮拜堂更為重要。

不論這個社會多麼快速地在轉變,或是多麼「企業化」、「現代化 」,我仍舊堅持一個基本理念:基督的教會是一個信仰團契,不同於一般民間社團。因此,在教會裡任何事要以信仰做為出發點來看,來衡量。真正的教會是知道宣教的教會,所謂「宣教」是引導人來實踐耶穌基督的教訓,而不是只在增加教會會員數量。換句話說:我們是要帶人來信仰耶穌基督,並實踐出他的教訓,遠比只帶人來加入教會更重要。真正的教會是知道分享與分擔的教會,而不是只知累積更多的財富。

愈來愈多的教會在銀行存款增多,一面更新教會各種硬體設備,但卻疏忽了貧困教會的需要,這樣的教會只會使耶穌基督的愛失去光澤,減少見證的力量而已。耶穌基督豈不是教導我們只要把杯盤裡的東西送給人家嗎?我相信,我們若如此,則有沒有更新或重建禮拜堂已不是最重要了。

真正的教會是知道關心人類社會苦難的教會。教會不應該對社會不義的現象視而不見或閉口不言的獨善自身。基督徒對社會不義的事件仗義執言,教會為受冤者伸援手,遠比任何物品的奉獻更能顯明上帝的愛。

二、時刻知道反省我們的信仰內涵。

當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在指責法利賽人和法律教師的問題,我們也可發現在基督教會歷史上,也曾一再重現類似的問題。為什麼會這樣呢?原因是我們忘了反省或缺少反省的能力。我們看中世紀的教會,不但對貧農沒有憐憫體恤之心,且變相地與執政者勾結,向農民抽重稅。並設宗教法庭審判對宗教領袖聖經解釋有疑問的信徒,使之受到酷刑,甚至喪失生命。一九九○年,台南中會就曾提出台南神學院之組織章程案,限定非長老教會牧師者不得執教聖經課程,這種提案簡直與牧師權威化自己對聖經解釋權毫無兩樣!是很危險的信仰心態。

要使我們今天的教會避免成為「把持著開啟知識寶庫的鑰匙,自己不願進去,也不讓想進去的人進去!」的危險,就必須時刻反省我們的信仰內涵,整體的教會如此,傳教者如此,信徒也應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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