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一講:貧富之間

經文: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
 
路加福音書的作者路加,確實是位很有文學才華的醫生。在他所寫這卷福音書裡,我們可以讀到不少篇非常精美的文學作品。例如第十章廿五至卅七節的好撒瑪利亞人比喻、第十五章十一至卅二節仁慈的父親和浪蕩的孩子,都是膾炙人口的傑作。
包括我們現在所讀的第十六章十九至卅一節,這位富人和乞丐拉撒路的故事等。在作者路加的筆下,耶穌基督確實很有講故事、說比喻的才華。

如果我們仔細翻其他三本福音書來比較,就會發現好撒瑪利亞人、仁慈的父親和浪子以及富人與乞丐拉撒路等這三篇故事,都是路加福音書特有的資料。而這三篇故事長久以來,一直是主日學學生最為耳熟、青年團契契友最喜歡做為編演戲的材料。

解讀這篇富人與乞丐拉撒路故事之先,讓我們回頭再看一次路加福音第六章廿至廿六節這段與馬太福音第五章所記的教訓;作者路加筆下所寫的耶穌基督之教訓,是非常清楚地將「福」與「禍」表明出來。耶穌基督明白地說:「貧窮的人多麼有福啊,你們是上帝國子民!」「現在飢餓的人多麼有福啊,你們要得到飽足!」相反的,則是「現在富有的人要遭殃了!因為你們已享過了安樂!現在飽足的人要遭殃了!因為你們將要飢餓!」不論我們如何解釋,我們是否同意這種看法,作者路加筆下的耶穌基督確確實實是這樣說的。(請參考本書第八講:不同凡響的教訓)

在第十二章十三至廿一節的故事,這段也是作者路加獨特彙集到的資料;路加筆下的耶穌基督對那位來請求吩咐他的兄弟與他分父親遺產的人,用很直截了當的一句話:「你們要謹慎自守,躲避各樣的貪婪;因為一個人無論怎樣的富裕,他的真生命不在乎他有多少財產。」緊接下來又是一篇極為精采的比喻。在這篇路加福音書獨有的比喻中,描述財主一再想到的就是賺更多的錢,然後想到的是想用所賺的錢來為自己的晚年生活尋求「享受,吃吃喝喝,過舒服的日子」。他的想法中,是人所依靠的生命保障是錢,用財富做為生命的根基。但是,耶穌基督卻指出在上帝眼中,這種人是「糊塗人」,因為財富並不足以成為人生命的依靠,生命不是來自人自己,而是來自上帝的賞賜。人若想用財富建造自己生命的保障,那是枉然的。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這位拿得父親分財產給他的孩子,看來似乎是富有,但是,卻是失去了上帝的愛、眷顧,生命實在是貧窮的。人的手上所擁有的,並不一定是內心實際上所存有的。在人看來是富足的,在上帝眼中並不一定也是如此。先知以賽亞曾如此做詩說:

上主說:

聽我的話,照我的吩咐做,
你就能享受最好的食物,
使你心靈獲得飽足。
我的子民哪,聽我的話,到我這裡來。
留心聽我的話,你們就能得生命!(以賽亞書五十五:2b-3a)

上主說:

我的意念不是你們的意念;
我的道路不是你們的道路。
正如天高過地,
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
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五十五:8-9)

看吧,先知以賽亞清楚地指出生命來自上帝,生命是在上帝的恩賜裡得到的。而上帝的標準,衡量事物的準則常常與我們人的標準點不一樣。這也就是我一再強調,我們必須培養一種基督徒的生活態度,以信仰來看事物,而這信仰是奠基在聖經上帝話語之上。

路加福音十五章所描述,這個孩子是得到了許多財產,但這些財產反而成為他墮落的一個原因。當他失去了這些財產,瀕臨生命的末點時,他才「醒悟過來」。我們要注意的是「醒悟」這兩個字,是表明這個孩子已落魄到必須與豬一起生活時才發現。原先他想到最好的依靠,最為可靠的、最堅實有力的財富,如今竟然是如此的不可靠,那麼容易地就從自己手中飛逝而去!「醒悟」所表明的意義,是原先他認為已擁有,且握在手中的,原來只是一場夢幻而已。

在路加福音書中另一個與財富有關的故事,是在第十九章一至十節所記述的關於稅務長撒該的事件。這也是作者路加特別有的資料。在這故事中,撒該把他擁有的財產的一半拿出來與貧窮人分享,得到的是耶穌基督很特別的讚美。(十九:9)這個稅務長撒該原本是人人所討厭的人,他的職業使他成為「是個很有錢的人」。(2節)但是,並沒有給他帶來生命的意義。他生命中最大的轉變是在遇到了耶穌基督之後。(請參考第廿二講:不同的財主)

作者路加跟隨使徒保羅到處去傳揚福音。他看過、聽過許多故事和實際發生的案例,使他體會到錢財對人的生命是個很大的誘惑力,會拉開人與上帝之間的距離。這種距離總是在不知不覺之間發生。這是為什麼在他所編寫的這卷福音書中,收集到這麼多耶穌基督在這方面的題材。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可說是討論錢財的一章,主要是用兩個主要故事架構起來的。

在第一至第八節中,描述一個主人與管家之間的關係,這個管家在主人來與他算帳時,趕緊趁機會將主人的財富「施捨」出去,使那些原本欠一百桶橄欖油的,改成五十桶,欠一百石麥子,減少為八十石。這個管家必定沒想到結果不但沒有被主人責罰,反而是贏得更好的誇獎。

減免別人的債務,這恐怕不是我們一般社會的標準吧。我們的社會是欠債者尚得附加利息償還,才能平息借貸雙方之間的緊張關係。但是,耶穌基督卻告訴我們,這個管家在主人來查帳時,已先讓負債者減輕負擔了。

當耶穌基督說完這個故事後,「那些愛錢的法利賽人」就譏笑耶穌基督。但耶穌基督說了一句很重的話:「你們在人面前儼然正人君子,但是上帝洞察你們的內心;因為人所看重的,在上帝眼中卻是可憎惡的。」(15節)然後自第十九節開始,耶穌基督說出這篇令人聽來甚為心動的富人與乞丐拉撒路的故事。讓我們一起來分享這段經文的美妙:

第十九至廿一節:「從前有一個財主,每天穿著華麗的衣服,過著窮奢極侈的生活。同時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他渾身生瘡,常常被帶到財主家的門口,希望撿些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東西充飢,連狗也來舔他的瘡。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只用這短短幾句話,就已將富人與乞丐拉撒路之間的差異描述得淋灕盡致。

富人:每天穿華麗的衣服,過窮奢極侈的生活。

這是現代中文譯本的譯文,很難想像「華麗的衣服」是成為一種什麼樣的款式。如果比較和合本的譯文,就會清楚了:「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這種明白描述出衣服的質料、類別,讓我們更加清楚這位財主富人的狀況。

紫色袍:這在當代社會是只有國王、貴族才穿得起的衣袍,因為要染成紫色的顏料來源之取得相當不容易。是從深海中的貝類所吐出的唾液取得。

細麻布:這是當時最為名貴的埃及手工產品。

天天奢華宴樂:這裡的「天天」兩個字(或現代中文譯本的「每天」)是整個故事的重點,「天天」是包括了安息日在內。一般說來,猶太人在安息日是不太可能大擺奢華宴席的,而這個竟然可以每天如此過著窮奢極侈的生活,已在說明他不僅是財富甚豐,並且是富裕到連上帝的誡命也已置之度外了。

與這個富有的財主相對照的是「同時有一個討飯的」。耶穌基督的教訓中很多如此相對照的材料,例如到天國之路有「寬、窄」之別;建造房子在磐石或砂土不同之地基上;他用簡短幾句就把財主描述的透澈無比,也同樣在第廿至廿一節,將乞丐拉撒路描述得讓人不忍卒睹:

一、他渾身生瘡,連狗也來舔他的瘡。這已足夠說明他居住的生活環境不好。身體髒臭不潔。他不但生瘡而已,生瘡到連狗也欺負他,而他是病弱連揮手驅狗之力也沒有。或是說這個乞丐軟弱到連狗也瞧不起他。

二、常常被帶到財主家的門口。這句話很值得注意,因為這表明這位財主常常看到乞丐的苦境,他不是不知,而是經常看見。

三、撿些財主桌子掉下來的東西充飢。很明顯的是乞丐所要的幫助並不多,其實財主只要肯伸手施捨,乞丐的苦境可以改善。

第廿二至廿三節a:「後來這窮人死了,天使把他帶到亞伯拉罕身邊,在天上享受盛筵;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財主在陰間痛苦極了;......」

整篇故事的重點應該是在這裡。這段經文正好是在回應第十五節這句話:「因為人所看的,在上帝眼中卻是可憎惡的。」耶穌基督已經清楚在向我們表明,在上帝與人之間有極大的不同標準與看法。這一點也正是耶穌基督宣教的中心信息||上帝國(上帝的主權)的意義所在。

在前面已提先知書以賽亞五十五章第八至九節的看法。作者路加寫出耶穌基督的這個故事結局是:乞丐與財主死後的際遇,則剛好與他們生前在世上的境遇完全相反;這種完全相反的景況,是這個故事所要帶給我們思考與反省的教材:到底我們的信仰生活應該追求的是什麼?要建立在什麼樣的基礎上?

第廿四節:就呼叫說:『我的祖宗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請打發拉撒路用指尖蘸點水來涼涼我的舌頭吧!因為我在這火燄裡,非常痛苦!』

陰間是痛苦的。這是這個故事所告訴我們的。

很多人喜歡問:到底有沒有陰間?有沒有天堂?若依耶穌基督所講的這個故事來看是有的,不必去猜測或討論天堂、地獄在哪裡這個問題。基督教的信仰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信的人有復活、永生。作者所要告訴我們的是:人在上帝的國度裡是快樂的,反之,則是「非常痛苦」。耶穌基督用「在火燄裡,非常痛苦」這句話來形容這位財主的痛苦狀況。

第廿七至廿八節:財主說:「祖宗啊,既然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親家去;我有五個兄弟,讓他去警告他們,免得他們也到這痛苦的地方來。」

這兩節提供給我們很好的警惕,就是死去的人是無法替活在世間上的人祈求任何事的,即使是非常簡單且對尚活著的人有益的一聲警告之語,也是祈求不得。

第廿九節:亞伯拉罕說:「你的兄弟有摩西和先知們去警告他們,讓你的兄弟去聽他們的話吧!」

亞伯拉罕的回答,足夠讓我們今天的人好好思考。

摩西:代表著律法、誡命。我前面已講過這個財主是富裕到連上帝的話(誡命)也棄之不顧,安息日對他不再具有任何意義,「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參考十:27,利未記十九:18、33-34)的律法對他來說已不復存在。路加福音第七章廿五至卅七節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中,提及有個教
法律的人來向耶穌基督詢問得到永生之道時,耶穌基督指示這個人就他回答耶穌基督之摩西法律書上所說的去行。

先知:是上帝的代言人,他們主要的工作是傳達上帝的話語。

我們可以這樣了解,亞伯拉罕回答這位在陰間火燄中極為痛苦的財主的話,是告訴他說,如果他的兄弟會讀聖經,知道聖經的教訓,就應該知道如何去遵行聖經的教訓。看,讀聖經,明白上帝的話語,並且去遵行,仍然是信仰生活的第一步,不是嗎?

第三十節:財主說:「先祖亞伯拉罕哪,那是不夠的。假如有人從死裡復活,到他們那裡去,他們就會棄邪歸正。」

但是,這位財主並不這樣認為,他認為他家裡尚有五個兄弟不會這麼輕易地去讀聖經,了解聖經,並照著聖經的教訓去行,除非真的「有人從死裡復活,到他們那裡去,他們就會棄邪歸正。」這句話很值得推敲,莫非他和他的兄弟所積聚的財富是違法的?或是他們平時生活就有了不少違背摩西法律和先知教訓的勾當?不論如何,這句話本身已說明出這位財主已承認自己未曾棄邪歸正,而他的兄弟也與他一樣。並且嚴重到必須到有死人復活,親身向他的兄弟見證,他們才會相信。看吧,這個財主正在向亞伯拉罕祈求一個特別記號(或神蹟)--死人復活。

人真的看到神蹟就會相信嗎?不,不見得。約翰福音第六章記載耶穌基督用五餅二魚使五千以上的人飽食後,群眾想擁護耶穌基督做王不成後,耶穌基督遠離了群眾,但是眾人四處找他。當群眾找到耶穌基督後,他是如此回答眾人:「老實說,你們找我,不是因為看見了神蹟,而是因為吃餅吃飽了。」(26節)福音書記載耶穌基督四處傳福音,並且行醫病趕鬼的神蹟,甚至是使死人復活的大神蹟;包括在拿因城當著出殯行列眾人中,使「一個寡婦的獨生子」從死裡復活起來;(七:11-17)在管會堂葉魯的家,使葉魯的獨生女復活起來;(八:51-56)在伯大尼,使已經死去四天且身體都已發臭了的拉撒路,在眾目睽睽之下,從墳墓中復活走出來。(約翰福音十一:1-48)他們不是不知道,親耳聽見的有之,親眼看見的有之,甚至是親身經驗到神蹟的也有之,可是,為什麼仍要把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呢?先知以利亞不也在亞哈王面前行神蹟嗎?亞哈王不但不信,還要設法把他處死刑呢!

第卅一節:可是亞伯拉罕說:「如果他們不聽摩西和先知們的話,即使有人從死裡復活,他們也不會相信的!」

確實如此,「摩西和先知們的話」所代表的就是上帝在聖經裡的話。

這個回答也是耶穌基督所要強調的重點:上帝的話就是神蹟。上帝用祂的話創造宇宙萬物,人若連祂的話都不聽,當然就不了解神蹟的意義,縱然有死人從死裡復活,出現在人的眼前,人也不會相信。

這一段經確實帶我們很好的信仰教材:

一、貧與富之間不在於可數的物品(或錢財)之多或寡,而在於心中存有多少上帝的話語。

一般人很喜歡以可數的財富來衡量人的貧賤或富貴,但是,基督徒不應該是如此,基督徒應該建立一種信仰態度:我們是因擁有上帝的話在我們心中而富。基督徒如此,教會更該是如此。使徒保羅的話使我們回味甚深,他說:「我更以認識我主耶穌基督為至寶,把萬事都當作虧損的。為要贏得基督,完全跟他連結,我把一切都當作垃圾丟棄了。」(腓立比書三:8-9a)看,使徒保羅為我們樹立了一個良好的信仰典範。

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注意的,是這兒在談「富」這個字的時,並不單是指財物而已,也可以包括在人的智慧與知識方面的。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如法利賽人)都是當代社會的高階知識份子,但是,他們雖通曉摩西法律和先知書的教訓,可是他們真的確實相信嗎?他們真的遵行了嗎?不,他們沒有。我們看耶穌基督是如此形容他們的:他說他們的心裡面是「盛滿著貪慾和邪惡」。(十一:39)想想看,心裡裝滿貪慾和邪惡的人,會存有上帝嗎?難喔!

二、讓我們勤讀聖經上帝的話語,並將之實踐出來,則神蹟會天天出現在我們身上。

我前面已說過:上帝的話就是神蹟。相信聖經上帝的話,並且確實將之實踐在我們的生活裡,我們就會體驗上帝奇妙的恩典充滿在我們身上、在我們的家庭,在我們的教會、在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地方。如果我們對上帝的話不重視,不研讀聖經上帝的話語,我們又怎能認知上帝的救恩呢?其結果只會使我們與那位財主一樣,只在期盼「死人從死裡復活」這種早已呈現,卻是視而不見的奇特景觀的幻影而已,對真正的信仰並沒有益處。

三、幫助別人,對需要的人伸出援手,表面上的數字可能是短少了,但是在天上的數字卻是相對的增加。

有一句耶穌基督所說的話,我們常常將之掛在嘴邊的,就是「把財寶存在天上」。(路加福音十二:33)使徒保羅引用耶穌基督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廿:35)確實是如此,基督教的信仰之所以豐富了我們的生命,乃是使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不是只想到自己,而是會時常想到別人,掛念別人的苦難與需要。福音書中,我們一再讀到的是耶穌基督從來不拒絕有需要的人的請求,每當他看到人有痛苦時,他會主動伸出醫治的援手。他教訓我們,即使是施捨給別人,也是「一件隱密的事」,(馬太福音六:4)天上必有獎賞。相反的,我們若是在追求來自人間的報賞,則會使天上的失去。路加福音第十九章節,當稅務長撒該決定把他的「財產的一半分給貧窮人」時,耶穌基督對他說:「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了。」

我很喜歡箴言書的一句話:

「 濟助窮人等於借錢給上主;
他的善行,上主要償還。」(箴言十九:17)

你相信嗎?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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