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講:她聽過耶穌的事

經文:馬可福音五:2143

 

        在講馬可福音第三章2035節時,曾說過馬可福音在編輯上的一個特色,就是所謂「三明治」編輯法。現在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也是馬可福音中屬於這種編輯法的一段經文,是由兩則不同的故事串在一起,其中從第五章2124節,說到一位會堂主管葉魯的女兒病重,生命垂危,他請耶穌基督去救治他的女兒。接著是在第2534節插進一段經文,說當耶穌基督準備要去葉魯的家時,突然跑出一位患有十二年血漏病的女人,她雜在人群當中,偷偷地摸了耶穌基督的衣裳,而使血漏病痊癒,接著耶穌基督和她之間有了一段對話,之後,從第35節開始,又繼續說耶穌基督帶著門徒要去葉魯的家,就在那時候,葉魯的家人來通報說不用去了,因為他的女兒已經去世了,這段記事就這樣記錄到第43節。

        這種兩則故事連串在一起的「三明治」編輯法,可以將故事分開來看,也可以將之連在一起來讀,兩種方式都可以。但既然會編輯在一起,就是因為兩者之間有微妙的關連。因此,找到這個關連的卡榫是很重要的。

        我發現在這兩則完全不相關的醫治神蹟中,就是用這個患有血漏病的女人,她患這樣的病長達十二年,而會堂主管葉魯的女兒也剛好十二歲,這樣,對象都是「女人」,一老一少;前者病史長達十二年,後者年紀十二歲。作者用「十二」這個數字將兩個醫治神蹟給連結起來。前者在猶太人眼中,是一個不潔淨的女人,是當代社會瞧不起、排斥的女人,連她的家人也會因為她的病,感到頭痛、煩惱,甚至連想要接近她都不敢。後者是個少女,尚未成人,除了她的家人之外,她的去世根本不會引起社會重視。但耶穌基督在她們兩人身上行了奇妙的神蹟,將十二歲的少女從死亡中救活回來,而讓這位患了長達十二年血漏病的女人,可以重新恢復健康,更重要的,是讓她可以重回社區共同生活。

        再者,這兩件神蹟串連在一起,還有一個重要的焦點,就是在耶穌基督的眼中,都是和「信心」有極大的關係。這位患血漏病長達十二年的女人,她並沒有親眼看過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奇事,但她因為「聽見過耶穌」基督的故事,就相信耶穌基督有能力醫治她的病。而這位管理會堂的葉魯,也是一樣,或許他曾親眼看見過耶穌基督行過神蹟奇事,也聽見過耶穌基督講過上帝國的信息。但他並沒有因為自己在當代社會地位高,就高高在上,沒有,他深信耶穌基督就是救治他女兒生命的救主。因此,為了要表示自己的信心,就在眾人眼前,他趴在耶穌基督的腳前。這跟許多猶太人領袖看見許多神蹟,心裡依舊是不相信,態度上大為不同(參考約翰福音十二:37),也跟耶穌基督在拿撒勒會堂講道被驅逐的際遇很不一樣(參考路加福音四:16—30)。

        從這兩件醫治的神蹟,我們也可看到葉魯的女兒是肉體生命獲得重生,因為耶穌基督把她從死亡中救活回來,而這個血漏病的女人,耶穌基督把她治好,讓她回到社區重新開始參與公開生活,使她可以再次參加會堂的聚會,這是靈性生命獲得拯救,對這位婦女可說是極大的救恩。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經文的內容:

第廿一至廿四節:

21耶穌又坐船渡過湖的那邊;在湖邊有一大群人聚集到他跟前。22當地一個會堂主管名叫葉魯,也來了。他一看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23懇切地求他:「我的小女兒病重垂危,請你來為她按手,治好她,救她一命!」

24耶穌就跟他一起去。好些人跟著他走,擁擠他。

馬可福音認為這兩則醫治的神蹟,是發生在耶穌基督於格拉森,治好那位被一群鬼附身的人,接著他帶門徒再次搭船離開格拉森之後。但在馬太福音的記載並不是這樣,而是在施洗約翰的門徒來問耶穌基督,為甚麼他沒有教導門徒們禁食的事,且特別強調說,正當耶穌基督還在跟施洗約翰的門徒講話之際,會堂主管葉魯來請求耶穌基督去救救他的女兒(參考馬太福音九:18)。但路加福音採取馬可福音的資料,也是記載格拉森神蹟之後,作者路加特別強調,大家都在等候耶穌基督來(參考路加福音八:40)。

「會堂主管葉魯」也來了,他一來,就俯伏在耶穌基督的面前。這可不是一件小事,特別是這位會堂主管葉魯竟然是當著眾人面前俯伏在耶穌基督腳前,這是多麼令人驚訝的事啊!

「會堂」,這是猶太人平時聚會的地方,也是從主前586年亡國於巴比倫之後,在巴比倫發展出來的聚會方式。因為在巴比倫當奴隸的生活中,他們沒有聖殿可以獻祭給上帝。他們因為醒悟過去沒有重視上帝的話,因此,成立「會堂」就是要重新建立以聖經為基礎的信仰,並且透過學習聖經上帝的話,凝聚四散的以色列人民。再者,「會堂」也是他們相聚祈禱的地方。為此,每個會堂都有管理員,但不是祭司擔當,這種工作通常都是在社區中被人們尊敬的對象,他需要負責聚會時各種事務,例如誰讀聖經、講解聖經信息、帶領祈禱等等(參考路加福音四:16—22,使徒行傳十三:15)。

這樣,我們可以了解,連會堂的主管都在眾目睽睽之下,趴在耶穌基督腳前,就可以了解這位會堂主管的心中,一定非常確信耶穌基督是可以救治他生命垂危的女兒,否則他不可能把自己的身段放得這麼低。

若是比較一下馬太福音第九章18節的記載,當葉魯來請求耶穌基督去他家時,他是說:「我的女兒剛死了,求你去為她按手,使她再活過來。」而路加福音第八章42節,記載葉魯之所以去請求耶穌基督去醫治他的女兒,是因為「他十二歲的獨生女兒快要死了」。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聽到之後,隨即就要跟著葉魯去。他並沒有因為眾人圍繞在身邊而有遲疑。而且值得注意的,眾人還是一樣,喜歡跟隨耶穌基督一起去,要看他怎樣行這件醫治的神蹟。

第廿五至三十四節:

25那地方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崩,26看過許多醫生,受盡許多痛苦,耗盡所有的家產;可是她的病不但沒有起色,反而一天比一天沉重。27她聽見過耶穌的事,所以雜在人群中,走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28心裡想:「我一摸他的衣裳,一定得醫治。」

29她的血崩立刻止住,感覺到身上的病已經好了。30耶穌立刻知道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來,就在人群中轉過頭來,說:「誰摸了我的衣裳?」

31他的門徒回答:「你看,這麼多人擁擠著你,為甚麼問誰摸你呢?」

32於是耶穌環視左右,要知道是誰摸他。33那女人知道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就戰戰兢兢地跪在耶穌腳前,把實情都說出來。34耶穌對她說:「孩子,你的信心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你的病痛消除了。」

        如同前面所說的,這段經文就是夾在這件葉魯女兒病危的醫治神蹟中,而成為馬可福音「三明治」編輯法的特色。

        就在耶穌基督帶著門徒以及一群跟隨的民眾要前往葉魯的家時,這位患了十二年血漏病的女人突然跑了出來。若是我們一定會很焦急,這個女人怎麼阻擋了耶穌基督。因為葉魯很清楚地告訴耶穌基督,他的女兒就快要死去。

        26節說明了這個女人所承受過的折磨,就是「看過許多醫生,受盡許多痛苦,耗盡所有的家產」,路加福音第八章43節說:「她在醫生手上花盡了她所有的錢。」但病情並沒有因此而獲得改善,這實在是很殘酷的生命經歷,而這種情形依舊存在於我們今天的社會。

        依照利未記第十五章2527節有這樣的法律規定:

 

女子若在經期以外流血幾天,或經期後繼續流血,在流血期間跟在經期內一樣,她是不潔淨的。在這段期間她躺過的牀,坐過的東西都是不潔淨的。摸到這些東西的人就不潔淨;他必須洗滌衣服,沐浴,但他仍然不潔淨到當天傍晚。她的血停止後必須等七天才算潔淨。

 

        從上述這段摩西法律的規定來看,就會發現這個女人確實生活得非常痛苦,因為長達十二年時間,她幾乎不能有任何活動,不論是誰,跟她接觸過的人都算不潔淨。即使她不講出來,至少要讓她的家人知道此事,否則她的家人就是活在不潔淨當中,有一天,若是被發現了,她一定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再者,一個不潔淨的人,是不能參加公開聚會的。這樣,有長達十二年時間,她都無法參加會堂的聚會,更不用說到耶路撒冷去朝聖。而一個猶太人若是沒有參加聚會,依當時人的看法:這個人跟上帝已經沒有關係,離得救的道路很遠了。對一個猶太人來說,說一個人已經沒有得救的機會,就等於是判了這個人死刑一樣,因為沒有得救的機會,等於是下地獄一般的痛苦。這也是為甚麼她寧願花盡所有的積蓄,也要醫治好這樣的病之因。

        27節可說是這件神蹟最重要的關鍵經文,作者說這個血漏病的女人「聽見過耶穌的事」,然後就排除所有的困難來夾雜在人群當中,只為了要摸耶穌基督的衣裳。

        就像前面已經說過的,她是不能夠出門在外邊走動的,因為她是個不潔淨的女人,任何人只要跟她有接觸,就屬於不潔淨,而且她觸摸過的東西,都會不潔淨,包括她睡過的牀鋪、坐過的椅子等都算。想想看,這樣的女人怎能過家庭生活?其實,她就像一個痲瘋病人,是被隔離出來的人,這可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也因為這樣,她根本就沒有機會看見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奇事,但有關耶穌基督的事,包括他傳講上帝國的信息、醫病、趕鬼的事等等,她早已經風聞了。就像第三章8節所說的:「這一大群人來找耶穌是因為他們聽見耶穌所做的一切事。」若再從第五章20節記載那位從前被許多邪靈附身的人,他在得到耶穌基督醫治好之後,就在加利利湖鄰近的「十邑地區傳揚耶穌在他身上所做的事;聽見的人沒有不驚奇的。」

        沒錯,耶穌基督的名聲早已經傳遍了整個加利利地區,甚至傳到外邦地區去,才會有許多民眾遠從西頓、泰爾、約旦河對岸,甚至從南部的猶太、耶路撒冷等地來到加利利的地方(參考馬可福音三:7—8),都是為了要來找耶穌基督,聽他傳講上帝國信息,也要看他所行的神蹟奇事。但更重要的,是這個患血漏病的女人,她不只是「聽見過」耶穌基督的事,且是相信耶穌基督一定有能力,可以治好她的病。她甚至是更進一步地相信,只要摸他的衣服,也是一樣會得到醫治。就像路加福音第六章19節所記載說的:「大家都想要摸他,因為有能力從他身上發出來,治好了他們。

        另一方面,對這個患血漏病的女人來說,她要進入人群當中可是一件很冒險的事,因為她是屬於不潔淨的對象,就像痲瘋病的人一樣,只要任何一個認識她且看見她的人,都會大聲喊叫,讓大家知道她是個不潔淨的女人。但她卻排除了這些危險和困難,特地雜在人群當中,走到耶穌基督的背後去摸耶穌基督「外袍的衣角」(參考馬太福音九:20)。這種「外袍的衣角」,就是民數記第十五章3741節所記載的,用來提醒以色列人民需要時常記得遵行上帝的法律誡命。主要在於當以色列人想伸手進褲袋拿錢時,可以因為觸摸到這些衣角而記起有窮人在他們當中。這種衣袍也被稱之為「大衛的外袍」。

        果然,當這個女人一摸到耶穌基督的衣角時,她隨即感覺到身體有異樣,不再流血。另一方面,耶穌基督也知道自己身上有能力出去。

        30節讓不少讀者感到困擾,難道說耶穌基督並不知道有這個女人摸他的衣裳?要不然耶穌基督怎麼在公眾的面前問說:「誰摸了我的衣裳?」其實,耶穌基督是要這個女人露面,勇敢地站在眾人面前公開她所領受到的恩典。就像前段所說的,她因為持續不停地流血已經長達十二年時間,自卑心之重可想而知。一直過著這種隱藏、不敢露面的生活。耶穌基督醫治了她,就是要讓她從這種恐懼、不安的環境中走出來,要她把隱藏的事給公開出來,不要怕人家知道(參考馬太福音十:26)。但更重要的,耶穌基督要這個女人站出來,就是為了要繼續下一個重要神蹟,那是葉魯的女兒需要他去救治,這女人將全部的事實都說出來,對在場的葉魯和民眾,是很重要的信仰功課。

        任何一個領受上帝恩典的人,是沒有自卑、害怕、恐懼,甚至害羞的權利,應該是要把這種恩典公開顯露出來,因為這樣就是在見證福音的信息。

        果然,在第33節說這個女人知道無法隱藏,就「戰戰兢兢」出來跪在耶穌基督腳前,把所有一切的實情都說了出來。這是每個遇見耶穌基督,並且領受到恩典的人,都應該表達出來的見證。就像那位曾經被許多邪靈附身的人得到醫治之後,就在十邑地區見證主的恩典一樣。這個女人所見證的,除了說她自己的病情之外,另外,她會想到要在群眾當中偷偷地觸摸耶穌基督的衣裳,這才是她要見證的中心主題。因為她會去摸耶穌基督的衣裳,表示她聽見過耶穌基督的事就相信了,這點對許多人來說,都是很大的震撼。

        孩子,你的信心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你的病痛消除了。」這是耶穌基督回應給這個得醫治女人的話,也是耶穌基督給她最大的祝福。耶穌基督不但治好了她的病,更重要的,耶穌基督說她的信心「救了」她,表示她的生命已經獲得拯救。原本她因為不潔淨而無法參與敬拜上帝長達十二年之久,自認是被上帝所遺棄的子女,如今耶穌基督的這句「你的信心救了你」,是在告訴這個女人,不用再害怕過去這段與上帝疏遠的空檔期,上帝依舊是慈悲的神,知道她的痛苦和軟弱。上帝會歡喜她、接納她。因此,耶穌基督要她「平安地回去」,不用再擔心會被上帝遺棄的事。

 

第三十五至四十三節:

35耶穌還在說這話的時候,有人從會堂主管的家裡趕來,告訴葉魯:「你的女兒已經死了,何必再麻煩老師呢?」

36耶穌不理會他們所說的話,對會堂主管說:「不要怕,只要信!」37於是他帶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弟弟約翰一道去,不許別人跟著。38他們來到會堂主管的家,耶穌看見大家亂成一團,號咷大哭。39耶穌進去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大哭大嚷呢?孩子並沒有死,只是睡著了。」

40他們都譏笑他,耶穌就把他們趕出去,只讓孩子的父母和他的三個門徒跟他進女孩子的臥室。41他拉著女孩子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意思就是:「小女孩,我吩咐你,起來!」

42女孩子立刻起來行走(那時她已經十二歲)。這事使大家非常驚訝!43耶穌鄭重地囑咐他們不要向人宣揚,又吩咐給孩子一些東西吃。

 

現在這段經文是接續第2124節,有關會堂主管葉魯來請求耶穌基督去醫治他病重垂危的女兒。

我們看到當耶穌基督還在跟這個血漏病得醫治的女人說話時,葉魯的家人來說他的女兒「已經死了,何必再麻煩老師」。聽到這句話,這若換成是我們,一定會感到相當沮喪,甚至對這個得醫治的女人很不滿。因為她已經病了十二年,為甚麼不多等一下?而葉魯的女兒是在垂危的時候,正需要耶穌基督趕過去啊!何況葉魯比她先來請求耶穌基督的,「唉,都是她害的啦」,這種心境和心態很可能就會出現在我們身上。

很可能耶穌基督已經看到葉魯當時的臉上就是有這種表情,再加上當時許多聽到這消息的人,也會有不少議論的聲音出現,這些聲音中必定有人會說「完了,結束了,沒有甚麼好戲可看了」等等,類似這種將耶穌基督行神蹟奇事的能力,比成如同當代社會江湖術士的雕蟲小技一樣。因為有史以來,沒有任何世人有這種能力,可以使死去的人又復活起來。因此,他才會接續這句話說:「不要怕,只要信!」路加福音在這句話之後,還有一句話是「她會好起來的」(參考路加福音八:50)。

為甚麼耶穌基督會這樣回答葉魯?因為死,在人看來就是一切的結束,所有生命的盼望都將因為死而消失。但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可不是這樣,因為他是從上帝來,他就是生命的主。

當耶穌基督說「只要信」這句話時,是在提醒葉魯,也是在告訴現場所有的眾人,他們都曾親眼看見耶穌基督才剛使一個血漏病長達十二年的女人得到醫治。在她感到生命完全沒有希望的時候,耶穌基督讓她只因觸摸到外袍的衣角,就得到醫治,這樣的神蹟奇事,應該讓大家有足夠的信心,不用害怕。

再者,當葉魯來找耶穌基督,懇求耶穌基督救他女兒一命時,耶穌基督答應了,且是已經要去救他女兒了。聖經告訴我們,只要上帝答應的事,一定會實現、達成(參考約書亞記廿三:14,列王紀上八:56,詩篇十二:6,以賽亞書四十五:23,希伯來書十:23)。同樣地,在耶穌基督身上,這種對生命的應許,並不會因為這個女人的出現、打斷,而使這項救治的應許落空。

37節,耶穌基督為了要實現他對葉魯的應許,他特地帶三個門徒前去,就是彼得、雅各和約翰。為甚麼是他們三個?這一直是很多人想要問的問題。當耶穌基督要上山去祈禱時,他也是只有帶他們三個(參考馬可福音九:2),在客西馬尼園祈禱時,他帶他們三個人離開其他門徒,往更前面的地方去祈禱(參考馬可福音十四:33)。我們實在不知道真正的原因是甚麼。

從第38節可以看出一個真實的景況,就是葉魯的女兒確實是死了,且葉魯的家人已經在為去世的女兒辦理出殯的事宜,因為馬太福音第九章23節記載說,當耶穌基督和門徒抵達葉魯的家時,他家已經有了「出殯的吹鼓手」。這是猶太人的習俗,人一去世,先出殯埋葬,之後才通知親朋好友。這跟我們台灣習俗先通知親朋好友,之後才辦理喪葬事宜不一樣。

哭,且是號咷大哭,又亂成一團,這些景象都在說明葉魯的女兒確實是去世了。但非常奇怪的,就是在耶穌基督的眼中,葉魯的女兒「並沒有死,只是睡著了」,這樣的說詞確實讓大家感到相當訝異。

其實,耶穌基督的「她並沒有死,只是睡著了」這句話,就像他在事前跟葉魯說的「不要怕,只要信」一樣讓人感到不知所措。原因是人都已經死了,怎麼會說是「睡著了」?而當葉魯家人來通知孩子死了的時候,耶穌基督怎麼會跟葉魯說「不要怕,只要信」呢?難怪大家聽了之後都譏笑耶穌基督。在他們的心中,耶穌基督可能腦袋有問題吧。而這真正的原因,是大家都不認識耶穌基督就是生命的主。

會譏笑耶穌基督的人,就是對他沒有信心的人,甚至是心存藐視態度的人,這樣的人是不配看神蹟的。也許我們會說,耶穌基督應該利用這個機會讓這些人親眼看見神蹟,但耶穌基督不是這樣想,他是將這些譏笑的人都趕走,拒絕讓他們跟他一起進去葉魯的家、女兒的臥室。生命復活的奇妙神蹟,只有在真心想要認識的人,才會得到機會。

「大利大、古米」,這是一句亞蘭語,馬可福音作者特地記錄下耶穌基督當時所用的母語,為的就是要存證此件奧秘的神蹟。馬可福音因為是寫給外邦人讀者,因此,作者進一步翻譯這句話。

「起來」,這是「復活」的意思。換句話說,耶穌基督拉著葉魯女兒的手,就大聲喊叫著她,要她「復活過來」。這表示耶穌基督並不是不知道葉魯的女兒已經死了,他當然知道。因此,他才會用這句「復活過來」的話。

果然,葉魯的女兒隨即從死復活過來。請注意馬可福音在這裡特別強調說,這個女孩是「立刻起來」,沒有遲疑,也沒有留下任何時間上的空檔,是耶穌基督的命令一出來,生命隨即出現。這就是創世記第一章所描述,上帝創造整個宇宙萬物時的情形,祂只要一出命令,宇宙萬物隨即出現。他只要一出命令,人和動物的生命馬上就來報到。

現今在葉魯女兒的身上也是這樣,當耶穌基督要她「起來」時,她馬上就復活過來,沒有任何等待!這當然會讓那些在房內親眼目睹這件神蹟的人驚訝。而為了要證明這個女孩真的是復活過來,耶穌基督特別交代葉魯和他的家人,給女孩子東西吃。能吃,表示是真的復活,不是一種虛幻。就像耶穌基督復活後,就是一再跟門徒吃飯一樣。

在前面已經述說過,這個女兒當時年紀是十二歲,才開始準備要進入成年歲月。而那位患血漏病的女人是病了長達十二年時間。她們都因為耶穌基督奇妙的神能,得到生命復活,也使生命的重病獲得醫治。

讓我們感到不解的是,為甚麼耶穌基督會要求在現場的人,不要將這件事宣揚出去?這點真的很麻煩,因為這個女孩還是要出門啊,而當天在場的人不少,且還有出殯的隊伍已經準備好,等候在門外了,這些人難道不會問嗎?不會看嗎?當然會。因此,根本就不用再多說甚麼,當這個女孩站在眾人面前,就是個很好的見證。我想耶穌基督是不希望因為大家繼續宣揚這件事,妨礙到他要宣揚的上帝國信息,這點恐怕才是真正的原因吧。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一個人若是真的信耶穌,就不會把自己隱藏起來,而是會公開在眾人面前見證自己獲得上帝救恩的經過。

 

        當這個患血漏病十二年的女人夾雜在人群中來找耶穌基督,並且因為她堅定的信心而獲得醫治之後,耶穌基督很清楚地要她走出來在公眾面前勇敢地見證出生命獲得醫治的經歷,而耶穌基督也給她一份更美好的禮物,就是讓她的生命得以再次重新與上帝連結而得救,這是比甚麼都貴重的一份禮物。

        在福音書中我們看到許多人身體被耶穌基督醫治了,但像這個女人獲得耶穌基督給予肯定,說她的信心救了她,並且祝福她,有得到這樣的賜福者,是少之又少。大家只在意病情獲得醫治,甚少有人會表白生命的感恩。

        信耶穌基督不隱藏自己的信仰,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信仰告白。在耶穌基督傳福音的時代,其實有很多猶太人領袖都相信耶穌就是來自上帝差遣的基督,可是,這些有社會地位的人,卻擔心暴露出他們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從約翰福音作者記載的這段話可看出來:

 

「雖然如此,猶太人的領袖中也有許多信耶穌的,只因怕法利賽人,不敢公開承認,免得被趕出會堂。他們愛人的讚許勝過愛上帝的讚許。」(約翰福音十二:42—43

 

        這是耶穌基督傳福音的時代所發生之情形,有人深怕因為信耶穌基督使原本擁有的社會地位被剝奪,而不敢公開承認。在早期教會時代,基督徒的身分更是危險,因為面臨著猶太人宗教當局,和羅馬帝國政府聯手迫害,基督徒只要是公開承認,就可能會遭到羅馬帝國統治者逮捕入獄,甚至被賣為奴隸,更慘的是送入競技場跟野獸、囚犯搏鬥而慘死,更不用說財產被充公的事。這樣的事例一再發生,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詳細描述那種慘狀(參考希伯來書十一:35b—38)。但就像使徒保羅在勉勵早期教會信徒所說的:

 

「如果你口裡宣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使他從死裡復活,你就會得救。因為我們心裡這樣信,就得以成為義人,口裡這樣宣認,就會得救。」(羅馬書十:9—10

 

        不要小看使徒保羅這些話,因為:只要公開承認是耶穌基督的信徒,就會為自己帶來生命的危險,這樣的公開承認,等於在表明是用生命在見證信仰。

在越是混亂的時代,要清楚表白信仰,就越需要足夠的勇氣,特別是在一個動盪不安的環境中,誘惑甚多,若是沒有堅定的信心和足夠的信仰認知,就可能會因為環境的變遷,而喪失了信仰的勇氣和毅力。

        這個患血漏病長達十二年久的女人,深深知道這是她非常難得的機會,可以跟在耶穌基督的背後,如不把握,就等於失去生機。她知道當她公開出現在公眾面前時,可能會帶來生命的危險,因此,她用隱藏的方式雜在人群中。可是,當她獲得耶穌基督的醫治之後,就必須顯露身分,不再隱藏,因為她已經獲得上帝的恩典,這樣的恩典需要公開見證出來。就像耶穌基督差遣門徒出去傳福音時所說的:「所以,不要怕人,一切隱藏的事都會被揭發,秘密的事也會被洩露。」(馬太福音十:26沒錯,不用怕人,因為上帝拯救的福音,就是要使信的人從生命陰暗的枷鎖中釋放出來。

 

二、要對信耶穌基督有堅定的信心,不要因為別人三言兩語就失去盼望。

 

        這位猶太人會堂主管葉魯,原本對耶穌基督救治他的女兒存著極大的盼望,但卻因為家人突然來通報說他女兒已經去世,導致信心幾乎崩潰。因此,耶穌基督告訴他:「不要怕,只要信!」耶穌基督的這句話,已經說出整個上帝福音信息的中心思想:超越死亡。

        「不要怕」,這句話也是指「平安」的意思,是心靈的安定,沒有恐懼。整本聖經就是在告訴我們這個「不要怕」的信息,從上帝揀選亞伯拉罕開始(參考創世記十五:1),到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入迦南地安居生活,以及後來被擄到外國去當奴隸等,這句「不要怕」的信息一直傳遍在每個時代,包括上帝揀選的先知以賽亞(參考以賽亞書八:12)、先知耶利米(參考耶利米書一:8),以及透過先知以賽亞傳給以色列人民的信息(參考以賽亞書四十一:10),直到新約時代來臨,上帝透過天使傳給約瑟所說的拯救預言,就是這句「不要怕」,要約瑟將馬利亞娶過門,讓她知道那是上帝奇妙的作為(參考馬太福音一:20),同樣也差遣天使告訴撒加利亞「不要怕」,因為上帝差遣施洗約翰到世界上來(參考路加福音一:13)。有很多次,當耶穌基督出現在門徒面前時,給他們的第一句話就是「不要怕」。

        任何時候,當我們體會到「不要怕」的時候,那就是我們心中充滿著「平安」的心靈時刻。這個「平安」一詞,可說是將新舊約聖經串連在一起的主要詞字,它代表著上帝賞賜生命的力量,也象徵著上帝的同在。就像先知瑪拉基傳出的信息說:

 

「在我的約裡我曾經答應賜給他們生命、平安。這是我所給他們的,目的是要他們尊敬我。在那些日子裡,他們的確尊敬我,敬畏我。」(瑪拉基書二:5

 

        看,在上帝的約中,上帝賞賜的就是平安。

        耶穌基督在告訴他門徒最後的話中,就說與他連結在一起的人,將會有平安勝過這世界的苦難(參考約翰福音十六:33)。當他差遣門徒出去傳福音時,他告訴門徒們,每當進入一個接待的家庭,就要記得對那個家庭說「願你們平安」(參考馬太福音十:12)。

        平安,這是上帝賞賜給人最好的禮物,有平安,才能使生命延續下去,也因為有平安,人才能看見生命的希望。平安,絕對不是用金錢或是社會地位換取得到。平安,是人生命的喜悅,是生命的力量。這是上帝的賞賜,不是用人的條件可以兌換,或是當作商品買賣。

        當會堂主管葉魯心裡焦急,且極其沮喪的時候,耶穌基督給他一劑強心劑,要他「不要怕」,並且依照原本的應許去葉魯的家,把他去世的女兒從死亡中給予復活起來。

        其實,我們生命的旅程中,經常會遇到許多令我們感到害怕的事,這些害怕、擔憂的事,往往不是因為我們能力不足,也不是因為我們的認知不夠,而是因為我們周遭的親朋好友增加我們心境的紛擾。但我們千萬不要忘記,一定要對上帝有信心,因為祂了解我們是用泥土造的人(參考詩篇一○三:14),生命相當脆弱。因此,耶穌基督給這位會堂主管葉魯的話,現在仍然在對我們說。詩人這樣說:

「上主賜力量給他的子民;

上主賜平安給他的子民。」(詩篇廿九:11

    現今的世界帶給我們的生命許許多多憂慮,若是我們能全心全意的倚靠上帝,我們一定會在耶穌基督的救恩裡,享受上帝所賞賜的平安、喜樂。就如同詩人所說的,上帝會賞賜給我們足夠的力量來抵擋這世界的紛擾。

                                           (講於20096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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