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講:揀選與差派門徒

經文:馬可福音六:1133032

 

        在四本福音書中,只有馬太、馬可,和路加這三本,記載有關耶穌基督所揀選出來的十二個門徒名單,另外就是跟路加福音同一作者的使徒行傳第一章也有記載。前三本福音書也同時記載著耶穌基督揀選十二門徒,然後差派他們出去傳福音,並且告訴門徒們應該要注意的事。

        很值得注意的,就是馬太、馬可,和路加這三本福音書,都是用「使徒」這個名稱來代替其它地方所用的「門徒」,這到底有甚麼差別呢?

        「門徒」,這是指學生的意思。也是耶穌基督在傳福音時,揀選出來的學生。但「使徒」就不是耶穌基督時代所用的名稱。「使徒」這名稱是早期教會已經建立,且具有規模了,才產生的。因為教會有了組織,也有了事工上的分擔,依照使徒行傳第一章2122節的記載,他們接受彼得的建議,從許多曾跟隨過耶穌基督的門徒當中,選出一位作「使徒」來替因出賣耶穌基督而自殺身死的猶大,好使十二位「使徒」的數字可以補足。其實,這十二使徒有一個很重要的含意,就是象徵著以色列民族的十二支派。因為早期基督教會的信徒,都是以猶太人為中心。再根據使徒行傳第六章14節的記載,後來因為聚會人數激增,這十二位「使徒」就決定只負責「禱告和講道的任務」,其它屬於事務性的工作,就交給另外推選出來的七個幹部全權負責。也因此,在早期教會中,「使徒」的角色無形中提升了許多。

        再來,有關耶穌基督回去故鄉拿撒勒傳上帝國信息的記事,馬太、馬可,和路加這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只是路加福音在編輯上非常不一樣;作者路加將耶穌基督回去故鄉拿撒勒傳福音的事件,看成是他開始傳福音時的第一件事(參考路加福音四:16—30),但因為他在會堂裡傳講聖經信息時,引起聚會的民眾極大忿怒,把耶穌基督拉到城外,想要把他從山崖上「推下去」,害死他。因為這件事,後來耶穌基督就不再回拿撒勒去。這樣的編輯法,正好說明了使徒保羅為甚麼會將福音往外邦人地區傳開來之因。因為每到一個城市去,使徒保羅總是會先去猶太人會堂見證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但都遭遇到排斥、阻擾,因為這樣,使徒保羅決定要將福音帶往外邦地區去(參考使徒行傳十八:6)。而路加福音是寫給外邦人讀的一本福音書,且在撰稿的內容上,一再稱讚當代社會所瞧不起的對象,例如撒馬利亞人、稅吏、妓女等等,認為他們看見耶穌基督,就喜歡接近,並且是耶穌基督口中讚美的對象。

        馬可和馬太這二本福音書在編輯上都不是這樣子,而是認為耶穌基督在傳福音工作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才回到自己的故鄉拿撒勒,而拿撒勒也是屬於大加利利省範圍。但不論是在甚麼時候回拿撒勒傳上帝國信息,這三本福音書都記載一個共同點:就是拿撒勒人對耶穌基督的智慧、能力大表驚訝,但卻以鄙視並且懷疑的態度看他,而不是歡喜接納他,甚至在路加這位作者筆下的記錄,拿撒勒人是恨到想要致耶穌基督於死地。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六節a句:

耶穌離開那地方,回到自己的家鄉;他的門徒也跟他一起來。2到了安息日,他在會堂裡教導人。許多人聽見他的話都很驚訝,說:「這個人從哪裡得到這本領呢?誰給他這種智慧呢?他居然還能夠行神蹟!3他豈不是一個木匠?他不就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瑟、猶大,和西門的哥哥嗎?他的妹妹們不是都住在我們這裡嗎?」於是他們厭棄他。

4耶穌對他們說:「先知在本鄉、本族、本家外都受人尊重。」

5因此,他在自己的家鄉沒有行甚麼神蹟,只是給一些病人按手,治好他們。對於這些人的不信,他非常詫異。

 

這裡並沒有寫出耶穌基督的家鄉是哪裡,但四本福音書都有清楚記載,耶穌基督就是在拿撒勒長大(參考路加福音二:3951),且是在拿撒勒停留到三十歲時,才開始出來傳福音(參考路加福音三:23)。就像前面所說的,耶穌基督在加利利湖附近鄉村傳福音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才回去拿撒勒,而此時,他身邊已經揀選出隨身的十二門徒協助傳上帝國信息,以及醫病、趕鬼的工作。

拿撒勒,這名字的意思是指「花開爭豔」,顧名思義,拿撒勒是一個盛開著野花的村莊,位在加利利西南,靠近撒馬利亞省的邊界。也可能是因為位置離大城市很遠,村落很小,因此,當腓力遇到拿但業時,特地告訴拿但業說:「摩西在法律書上所寫和先知們所記載的那一位,我們已經遇見了。他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約翰福音一:45拿但業一聽到是「拿撒勒人」,就隨即回應腓力的話說:「拿撒勒會出甚麼好的嗎?(約翰福音一:46從拿但業的話就可以看出拿撒勒並不是一個很大的鄉鎮,且過去也沒有出過甚麼名人。耶穌基督就在這個小村落長大,不但這樣,從第3節也可看出,他是出身木匠的家庭,因為約瑟就是木匠(參考馬太福音十三:55)。

在前一講已經有提過的,會堂,這是猶太人聚會的地方,主要功能是在教導民眾讀聖經、講解聖經,以及祈禱的地方,會堂主管就是專門在安排這樣的事務。像過去在各地鄉鎮傳福音時一樣,每逢安息日,耶穌基督就會到會堂去參加聚會。也因為他很有名聲,因此,大家都喜歡聽他講道,解釋聖經,傳遞上帝國信息。當他回到拿撒勒時,也是被邀請到會堂去講道,這表示他的名聲早已經傳遍了整個巴勒斯坦地區,連拿撒勒這樣小的村莊也早已經風聞了他的名,這也是會堂主管會邀請耶穌基督教導民眾認識聖經真理的原因。

問題是:耶穌基督的講道,讓拿撒勒的鄉親聽了之後,大感驚訝,因為他們從來沒有聽過這麼精闢的信息,就像在加利利地區人們的反應一樣,說他講的信息跟經學教師所傳講的不一樣,並認為耶穌基督所講的很有權威(參考馬可福音一:22)。現在在拿撒勒也是發生這種情形,大家議論紛紛:耶穌基督從哪裡得到這種傳講如此動聽的上帝國信息的本領?他在哪裡得到這種深奧的智慧?他怎會有能力行神蹟?這些問題都在說明耶穌基督在拿撒勒期間不但教導,也行過神蹟奇事,並且傳揚、講解上帝國信息的奧秘,讓大家開了眼界。因此,才會有這些聲音出來。

3節提供給我們很珍貴的資料,除了知道耶穌基督是木匠之外,更重要的是:這裡提供了耶穌基督家裡弟弟的名字,包括有雅各、約瑟、猶大,和西門等。在這幾位弟弟名單中,除了雅各之外,我們不清楚其他如約瑟、猶大、西門三人後來在早期教會中有甚麼活動,但我們知道在使徒行傳第十五章,提到使徒保羅回到耶路撒冷教會去報告他在外邦地區傳福音的情形,討論到有關外邦人信耶穌基督是否要受割禮的問題時,有過很激烈的辯論,後來就是由一位名叫雅各的人作成裁決,這位雅各,並不是耶穌基督的門徒,而是這裡所提到的耶穌基督弟弟雅各。他顯然在早期教會中擁有相當影響力的地位,因此,連彼得都會畏懼他(參考加拉太書二:11—12),他甚至在教會中,名字都排列在彼得和約翰之前(參考加拉太書二:9)。唯一可惜的,是這節並沒有說出耶穌基督妹妹們的名字。

再者,這一節也告訴我們,拿撒勒的鄉親並沒有因為看到耶穌基督有這樣的智慧而信從他。相反的,他們是「厭棄」耶穌基督。這就像在格拉森地區的人,他們看到耶穌基督行奇妙神蹟,醫治一位被許多邪靈附身的人的疾病後,不是留耶穌基督在他們當中,而是要求耶穌基督離開他們。他們為甚麼會有這樣的反應?就算不喜歡耶穌基督所傳講的上帝國信息,也應該看見他所行醫治的神蹟,使他們對耶穌基督心存感恩,不是嗎?

若是單從馬可或馬太等這兩本福音書來看,實在看不出是甚麼原因使拿撒勒的鄉親們厭棄耶穌基督。但從路加福音所提供的資料中,可以看出這個背景。路加福音第四章1629節記載,耶穌基督在會堂參加聚會時,被邀請閱讀聖經以賽亞書第六十一章12節經文。而先知以賽亞的這段經文之信息,是預言上帝要帶領以色列人民返回故鄉,讓他們重新享受一個安和樂利、享有公義和平的社會生活,是一個非常美好的生活景象。這個預言提到上帝要揀選一個僕人去完成這項預言。當耶穌基督讀完之後,他將聖經交還給會堂主管,接著就說他們將看到先知以賽亞的預言在他們面前應驗。大家聽到了以為耶穌基督傳出了預言,好像先知一樣。耶穌基督接續說了一段話,在這段話中,耶穌舉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為例,都是在批評當代的以色列人民,並不聽從先知的信息,反倒是外邦人會聽從先知的信息,所以在饑荒之年獲得天上降下的甘霖,解除了饑荒之困,也在患痲瘋病時,能夠得到醫治而潔淨。

耶穌基督用這樣的例子,主要就是在告訴拿撒勒的鄉親們,說他們並不是想要聽上帝真正的信息,因而就算看見了神蹟也不會相信。耶穌基督所說的這些話,在他們聽來,感覺就像在詛咒他們像先知以利亞時代一樣,以色列人民因為拒絕聽從上帝僕人先知所傳講的信息,導致國家滅亡,人民被擄當奴隸。這樣,拿撒勒的人好像也會像北國以色列、南國猶大的人民一樣。因此,引起鄉親拿撒勒人相當的生氣。他們用相當鄙視的語氣,說出耶穌基督家世背景,表示他們對他的出生、家庭狀況都相當了解。也用這種方式說明耶穌基督並沒有甚麼了不起。

4節,這句「先知在本鄉、本族、本家外都受人尊重」的話,可說是流行於當時中東地帶的俗語。就像前面敘述過的,先知在外地傳講信息,行神蹟等,都會令人感到驚訝,且會想要聽更多、看更仔細。但在自己鄉親、族人的面前,常常被疏忽,主要原因是人普遍的弱點,就是喜歡看身世背景,卻不知道上帝根本就不看這些。上帝的揀選往往出乎人的意料之外,就像上帝從以色列民族最弱小的便雅憫支派中,揀選掃羅當以色列人民第一位君王,(參考撒母耳記上九:21);也像大衛被揀選為王時之情形一樣,他是耶西家中最小的一個兒子(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六:711),是個不起眼的小孩。

56節說耶穌基督在拿撒勒,因為他的鄉親們並不相信他,因此,他並沒有行甚麼神蹟,只醫治好幾個病人後,就離開,福音書也從此沒有再記載他回拿撒勒去的事。在前面已經有敘述過,神蹟的出現,是需要人用真誠的心靈去領受,對耶穌基督有懷疑的人,不會從他的身上看見神蹟。

       

第六節b句至十三節:

6b耶穌繼續在附近各村莊教導人。7他召集十二使徒,差派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他賜給他們驅逐污靈的權柄,8同時吩咐他們說:「在旅途上除了一根手杖,甚麼東西都不用帶;不帶食物,不帶旅行袋,口袋裡也不帶錢。9只穿一雙鞋子,也不需要兩件內衣。」10他又對他們說:「當你們到了一個地方,哪一家願意接待你們,就住在那裡,直到你們離開那地方。11無論到甚麼地方,如果當地的人不接待你們,也不聽你們的話,你們就離開那地方,把腳上的塵土也跺掉,表示對他們的警告。」

12他們就出去傳道,勸人悔改。13他們又趕走許多鬼,用油塗抹許多病人,治好了他們的疾病。

 

        馬可福音在第三章1319節,已經有記載耶穌基督從許多跟隨者當中,選出了共計十二位門徒,並且稱這十二門徒為「使徒」。然後,他帶著這些門徒跟隨他四處去傳上帝國的福音,並且讓他們學習怎樣關心身心病痛的人,也帶他的門徒回到故鄉拿撒勒去,和被「厭棄」的情景。上述這些都讓門徒們看到,傳福音並不是一件很容易就可達成的事,會經歷到舊約時代先知們被當代社會排斥、厭棄的事情,也會看到外邦人對福音信息的渴望。在經過了這段親身體驗的教導之後,現在耶穌基督決定差派他們出去。

        在馬太福音第九章3538節,有記下一段耶穌基督差派門徒出去的原因:

 

耶穌周遊各市鎮鄉村,在各會堂裡教導人,宣講天國的福音,並治好民間的各種疾病。當他看見一群群的人,動了惻隱之心;因為他們孤苦無助,像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於是,他對門徒說:「要收成的很多,但是收割的工人太少。你們要祈求農場的主人,派工人來收割他的農作物。」

 

        從這段經文可看出一個重要背景:耶穌基督看到許多人渴慕聽到真正的福音信息,可惜,傳揚真實上帝國信息的人太少。因此,他決定將門徒差派去傳福音,且交代他們幾件傳福音時應該注意的事。

        馬可福音記錄這件差派門徒的工作時,用這句「耶穌繼續在附近各村莊教導人」來開始,這就像馬太福音所指的,耶穌基督「周遊各市鎮鄉村」,而不是停留在一個固定的地方。也因為這樣,他差派門徒去傳福音時,並不是全體在一個市鎮、鄉村,而是散去各地。因為每個地方都需要上帝國的信息。

        耶穌基督派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這點很有意思,依照摩西法律申命記第十九章15節的規定,需要有兩個人以上的作證,控告的案件才能成立。這樣,差派門徒「兩個兩個地出去」,不但有這個含意,更說明一件很重要的觀念,就是福音其實也跟末日的審判有密切關係。

        再者,「兩個兩個地出去」也有另一個用意,是要讓他們能夠彼此幫忙,而不致於有孤獨無力的感覺。就像耶穌基督在拿撒勒被「厭棄」一樣,若果真遇到了這種情形,至少還有另一個人可幫助扶持、鼓勵。這也是為甚麼咱教會會主動伸手幫助弱小教會之因,就是要讓那在弱小教會傳福音的工作者,不致於感覺孤獨、被遺忘、疏忽了,我們要讓他們感受到,至少有咱教會在關心著他們,在為他們祈禱。

        注意馬可福音第7節這裡特別提到,耶穌基督差派門徒出去時,賞賜給他們有「驅逐污靈的權柄」,這點非常重要。所謂「污靈」,是指阻礙人們接納福音、聽從上帝聲音的力量。耶穌基督差派門徒出去,就是為了要傳揚上帝國的信息,若是沒有將這種阻礙福音信息廣傳的力量給排除、消滅,福音就無法廣傳,也會失去差派的意義。

        811節是耶穌基督提醒門徒要注意傳福音的態度。整段經文有一個重點:身外之物,不要太多。因為傳福音應該動作要敏捷、行動要方便。若是身外之物太多,就會降低行動力,甚至為了背負太多的物品而受到纏絆,無形間也妨礙了傳福音的工作。

        這裡提供了幾件值得注意的事項:

        一是除了一根手杖以外,其它東西都可以免帶,包括食物、錢、旅行袋、兩件內衣等。

為甚麼會這樣?這應該是跟差派出去的範圍有密切關係。馬太福音第十章10節,以及路加福音第九章3節等經文,都說連柺杖也不用帶,從這樣的吩咐就可看出來。因為柺杖是用來保護自身的安全,以免在荒郊野外之地,受到豺狼等野獸的攻擊,若是連柺杖都可免,就表示耶穌基督要他們出去傳福音的村落等地,都是在鄰近加利利四周的地區。

        二是第1011節所吩咐的,有哪個家庭願意接待,就在那裡停留下來,住在那家;相對的,若是當地沒有人接待,也不願意聽福音的信息,就離開當地,而且還要用實際的動作——跺掉腳上的塵土,表示與當地沒有關連。

        這項吩咐剛好可以回應第一項,耶穌基督不要門徒帶身外之物的原因。再者,福音是好消息,傳報好消息,就是讓聽到的人會歡喜接受,也會想要得到更多。我們從使徒保羅將福音帶到腓立比城去的經歷,就可看到這種事實;當時有一個賣紫色布匹的婦女呂底亞,她聽到使徒保羅所傳的福音信息後,深受感動,就強力邀請使徒保羅和西拉、提摩太等人留下來(參考使徒行傳十六:15)。果然,使徒保羅就這樣留在腓立比,沒有想到後來呂底亞的家就成為歐洲第一間基督教會,並且透過該教會的奉獻、支持,使徒保羅打開了歐洲其它地區的福音事工(參考腓立比書四:14—16)。

        馬太福音第十章10節也記載耶穌基督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時,特別強調說不要帶身外之物的原因,是「工人得到供應是應該的」,這也說明了領受福音的人,應該負起參與福音的責任,而其中最基本的責任是讓傳道者可以得到生活的需要。這點也是使徒保羅後來在傳福音的事工上教導信徒要遵守的,他開拓一間教會之後,就教導該間教會信徒,幫助他到別地傳福音的需要,這樣可以在別地傳福音之初,免除不必要的誤會,說是傳福音者有斂財之嫌。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節經文中都強調「接待」的重要性。「接待」這個詞,可以指生活上的需要,因為生活沒有欠缺,才不會有後顧之憂而無法專心於福音的事工。使徒保羅在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有提到該教會做了一件非常美好的事,他說:

 

你們知道,因為我身體有病,我才有初次向你們傳福音的機會。雖然我的病況使你們困擾,但是你們並沒有厭煩我,丟棄我。相反地,你們接待我,像接待上帝的天使,像接待基督耶穌。」(加拉太書四:13—14

 

        每當讀這段經文,都會令人深受感動,因為加拉太教會所做的,咱台北東門教會也這樣做到了,當年鄭連明牧師在咱教會牧會時,他的身體病了,咱教會用基督的愛心照顧他、幫助他,直到他去世。也因為咱教會這樣做、疼愛傳道者的風聲,傳遍了整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有很長一段時間備受讚譽。

        耶穌基督特別提醒門徒們,若是有哪些村落拒絕、不接待門徒在他們當中傳福音,就離開,不要戀棧。而且要在離開之前,先將腳上的塵土跺掉。這種動作原本是巴勒斯坦地方的一種禮俗,就是在進入別人的家之前,要先把腳上的塵土跺掉,以免帶塵土進入別人的家裡,這樣等於污染了別人的家,是一件沒有禮貌的事。後來,以色列人民運用這種方式,當他們從外地城鎮回到耶路撒冷城,在進入城門之前,會先在城門口,將腳上的塵土跺掉,用以表示他們是帶著潔淨之身進入聖城。然後更進一步地,就是在進入聖殿敬拜上帝時,先要洗淨雙手、耳朵、雙腳、漱口、洗臉等,表示他們是用完全潔淨的身體來敬拜上帝。

        這種跺掉腳上的塵土,也是用來表示另一個重要的意義,是指切斷關係。就像前面所提起的,跟末日審判有關。當一個傳福音者,已經盡力要將福音傳給人聽時,對方卻拒絕接受,這樣,當審判來臨時,可以安心地見證說:我有傳福音給他們,但他們拒絕了。因此,責任不是在我,而是他們。使徒保羅就曾這樣對那些拒絕福音信息的人表示過(參考使徒行傳十三:50—51、十八:6)。

        12節說這些門徒受差派出去,就「出去傳道」,「道」就是上帝的話語,是上帝國的信息。若是注意一下馬可福音第一章15節的記載,耶穌基督開始出來傳福音時,就是這樣子說:「時機成熟了,上帝的國快實現了!你們要悔改,信從福音。」這顯示出一個重要的信息——福音是跟悔改有密切關係。我們也可以這樣說,整本聖經就是在傳遞這個信息:上帝希望有罪的人類,會知道悔改歸向上帝。

        除了傳上帝國的福音信息外,耶穌基督也同時給予他的門徒們有醫病、趕鬼的能力。因此,他的門徒就這樣出去進行醫療傳道的工作。

        用油塗抹病人,這也是當時一種最普遍的醫治方式。路加福音第十章34節提到那位好的撒馬利亞人,看見那位被強盜打傷的路人時,就是先用油抹他的傷口;雅各書第五章14節也提到,教會牧長要為病人抹油,治好病人的事。

 

第三十至三十二節:

30使徒們回來見耶穌,把他們所做所傳的一切都向他報告。31因為來來往往的人太多,耶穌和門徒連吃飯的時間也沒有,所以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來,跟我私下到偏僻的地方去休息一會兒。」32於是他們坐船出發,悄悄地到偏僻的地方去。

 

        前面已經一再提過馬可福音編輯上的特色,就是「三明治」編輯法,現在我們又讀到這樣的經文,這兩節就是在描述門徒出去傳福音之後,回來向他們的老師耶穌基督報告傳福音成果。因此,若將這三節連結在第13節之後來讀,也很清楚。而在這中間夾著另一段經文,是記載有關施洗約翰被希律王殺死的事件。這很明顯地在說明一件事:傳上帝國福音,很可能會遇到如同施洗約翰的結果:被統治者殺害。因為真正的福音往往會令有權勢者聽起來覺得刺耳、難過,就像在舊約時代,有不少統治者殺害上帝的僕人先知或祭司一樣。耶穌基督也曾譴責當代社會的猶太人,說他們也跟祖先一樣在進行迫害傳遞上帝信息的先知們(參考馬太福音廿三:34)。

        馬太福音記載得更貼切,說耶穌基督告訴他的門徒,差派他們出去傳福音,「正像把羊送進狼群中」一樣的危險(參考馬太福音十:16)。這很清楚說明傳福音並不是一件很安全的事,因為真正的福音會帶來令人改變生命價值、生活態度的行為,而這些常常令那些既得利益者無法忍受。施洗約翰就是因為嚴詞譴責希律王犯了亂倫罪,使他無法忍受,先把施洗約翰逮捕關入監牢,之後在一個生日宴會中,把施洗約翰給殺了。

        這些門徒出去傳福音後,好像沒有遇到任何困難,因此,當他們完成第一個階段工作之後,就回來向老師耶穌基督報告。

        3132節非常重要,這節說當時人很多,耶穌基督就決定帶領這些門徒離開眾人,到一偏僻的地方去避靜「休息一會兒」。如果參考路加福音第十章1720節的記載,門徒很高興地回來,他們向耶穌基督報告傳福音的成果,是「連鬼也服從」門徒時,那種得意洋洋之態,於是耶穌基督就很慎重地警告門徒們,他說:

 

「我看見撒但像閃電一樣從天上墜下來。你們聽吧!我已經賜給你們權柄,能夠踐踏蛇和蠍子,也能勝過仇敵一切的力量,再也沒有甚麼加害你們。但是,不要因邪靈向你們降服而高興,卻要因你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而歡樂。」

 

        為甚麼耶穌基督會這樣警告他的門徒們?原因是他們才剛開始,往後傳福音事工的道路還很長,且只會更艱困,不會更舒服,就像耶穌基督的門徒雅各後來殉道了一樣(參考使徒行傳十二:1—2)。

        再者,馬可福音作者一再強調,耶穌基督每逢有眾人圍繞著他,他在傳揚福音和醫治各樣的病症之後,就會離開眾人去偏遠的地方避靜,原因是降生為人的耶穌基督,也會有受到誘惑的危險,而且這種誘惑的危險最大之力量,就是眾人的掌聲。到偏遠的地方去,在那裡可以幫助自己把心靈清靜下來,使自己知道在為上帝國福音作見證時,是為了甚麼?是在彰顯上帝的榮耀呢?或是在為自己建立名望?人往往會在眾人掌聲、讚美呼號之下,大聲歌頌上帝給人看。但當人孤獨時,又會作怎樣的想法呢?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信仰功課,很值得所有傳道者深切反省的功課。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所讀這段經文帶來的信息:

 

一、福音工作者跟他的身世背景沒有關係,但跟他的獻身使命感和態度有關。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回到故鄉拿撒勒去傳上帝國信息的福音,結果不但沒有受到歡迎,相反的,是引起拿撒勒的鄉親們排斥,甚至厭棄他。他們看到耶穌基督家世背景並不顯赫,且懷疑他所得到的智慧與能力。他們並不看重耶穌基督傳遞的上帝國信息,到底給他們帶來甚麼意義,反而是在細數耶穌基督家裡的兄弟姊妹是誰,好像他們對耶穌基督底細知道得很清楚的樣子,然後他們並沒有因為對這些家世背景的認識,而更熱切地接待他,相反的,卻因為清楚這些背景,反使他們厭棄了耶穌基督,而使耶穌基督從此不再回去拿撒勒傳福音的信息,這實在是非常可惜的事。

        耶穌基督在拿撒勒遇到的經驗,對今天的基督教會來說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啟示。想想看,我們要選怎樣的傳道者?是看他的學歷、身家背景嗎?或是注意他的獻身使命感?是要聽他的口才很好嗎?還是要聽他是否有把聖經的話語忠實地傳遞出來?這幾年來,我看到越來越多教會在聘請傳道者時,喜歡請傳道者一一來教會講道,說要聽聽看這些傳道者講道「好不好聽」。也有教會是要傳道者寄履歷表到教會給聘牧小組,這樣的聘牧廣告經常出現在教會公報中。我在1987年到1993年負責主編教會公報的時候,就堅持除非外國的台灣人教會聘牧,否則一概拒絕刊登國內聘牧廣告。我的理由很簡單,台灣土地很小,要打聽一個傳道者的品德、操守,並不困難。需要聘牧的教會應該用些時間去了解想要聘請的牧師才對。

        我看過中部一間規模不小的教會,聘牧小組還印了一份表格給想要去該教會牧會的傳道者填寫,最後該教會決定選聘一位擁有「牧會學博士」的牧師。他們認為擁有「牧會學博士」,表示能力很強。結果那位牧師短短幾年時間內,將該教會原本有兩百多名會友聚會,帶到最後只剩下一百五十名不到,長執們一直在問:「哪ㄟ按呢?」我更看到台北市好幾間教會,為了要聘牧,只要有人推介,小會聘牧小組就安排來教會講道,然後聽聽會友的反應。結果單單安排講道就排了一年多,因為共計推薦了六十多位牧者,他們從講道中一直篩選到最後二十多位,再繼續篩選到最後五位,又從五位當中選一位。結果被他們選上的這位傳道者並沒有去,原因很簡單,他早就被其他教會給選聘去了。

        其實,聽一次講道,就要決定選聘一個傳道者,實在是太輕忽傳道者的角色和福音事工的意義。一個好的傳道者,並不是用一篇講道內容可以看出來的。好的傳道者,是要有堅定的獻身使命感,他並不是因為教會規模大,且各樣條件好,才願意努力去做,他會清楚知道傳福音的意義,並且願意自己的生命,不論遇到的困境有多大,也不管所面對的際遇是多麼艱困,他都會勇往直前,為的就是要見證福音的信息,只要是對信徒有幫助,他就拼命以赴,這點是非常重要的。而要看一個傳道者是否有這樣的使命感,絕對不是聽一次講道可以評鑑出來的,而是需要去探聽、去看他現在正牧養的教會,還需要花點時間去跟這傳道者談談、聊聊,聽聽他對福音事工的觀點。若是沒有這樣,僅看他的身分背景、講道能力,很可能會讓教會陷入如同拿撒勒人厭棄耶穌基督的情形一樣。

 

二、善待傳道者,就是在培養好的傳道者。而好的教會,不僅會善待自己教會的傳道者,也會伸手幫助弱小教會的欠缺。

 

        耶穌基督差派他的門徒出去傳福音時,告訴門徒們說:「當你們到了一個地方,哪一家願意接待你們,就住在那裡,直到你們離開那地方。」請注意這裡所說的「接待」這一詞,在前面有提過是指「物質生活」所需的意思。但這「接待」還有另一個意思,是指「差派」。換句話說,一間知道「接待」傳道者的教會,不只是提供他生活無後顧之憂,也等於是在差派福音工作者一樣,是一項參與傳福音的榮譽事工。

        這幾年來,原住民教會的教勢是每況愈下,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教會無法提供給傳道者有安定的生活需要,使傳道者為了要顧生活,需要出去打工,甚至為了生活而放棄專心牧養的工作。

        另一方面,可能是因為信徒流失過多,或是因為信徒失業的越來越多,奉獻的情形不如理想,因此,就決定不再聘請傳道者牧會,以為這樣可以為教會節省一些經費,這樣觀念在許多原住民教會已是普遍存在,結果不但沒有替教會節省多少經費,相對的,卻對教會造成更不好的惡性循環。因為沒有牧者牧養的教會,信徒只會越來越少,不會更多。除非有長執願意自己親身投入專職牧養的工作,否則想用節省經費來維護教會,那是非常錯誤的看法。

        從主後1998年開始,咱教會開始支援在非洲塞內加爾傳福音的台灣宣教師陳馥蘭傳道,然後,在2000年開始,利用查經班的小額奉獻方式,伸手幫助許多弱小教會,咱教會確實負起了肢體中互相幫助的信仰責任,這點也是咱教會可告安慰的事。直到目前,咱教會一直維持著幫助六個單位,包括有原住民教會、流浪漢,以及海外差派在吉爾吉斯坦的宣教事工等單位。在今年七月開始,咱教會也要開始幫在關心「性工作者」的福音事工,並且要增加幫助原住民弱小教會的需要。我一直覺得所有平地教會,只要是像咱台北東門教會這種規模的教會,都有責任負起至少三、四個單位以上的貧困、弱小教會的傳道者需要。當教會負起這樣的責任後,等於是在「差派」傳道者到弱小教會去牧會一樣,也同時是在見證我們是一間知道分享上帝在耶穌基督拯救之愛的教會,這是一項榮譽,也是一間好教會應該有的信仰態度。

        我也常遇到教會長執或信徒很會計較提供多少待遇給傳道者,好像給傳道者太多謝禮並不好的樣子,這樣的態度並不正確。教會應該有這樣的認識:給傳道者永遠都不會算太多。真正要計較的是:傳道者是否真的有獻身使命感?有宣教的異象?且是否願意為了推動實踐異象而全力以赴?若是有,為甚麼要說給太多?若是有這樣的傳道者,為甚麼不多給予鼓勵?教會對待傳道者要注意的還有另外一點,就是知道怎樣栽培傳道者,讓他知道怎樣維護堅定的獻身使命感?這才是好的教會要時常思考的問題。

                                             (講於20096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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