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 馬太福音書

有一段很長的時間,馬太福音書一直被人看成是四本福音書中最早寫成的一本,並且認為馬可福音書就是將馬太福音書給於濃縮摘要編寫而成的。
最早提出這種看法的是奧古斯丁(Augustine),他因馬太福音書是編排在新約的最前面,就認為馬太福音書就是最古老的福音書。但是這個說法在十九世紀的時代被聖經學者發現事實並不是這樣,而是剛好相反,馬可福音書是四本福音書中最早完成的一本,馬太和路加這二本福音書都引用了許多馬可福音書的資料。這種看法首先是由德國的學者賀茲曼(H. J. Holtzmann)在一八六三年提出的。在目前的聖經學界,包括天主教會也都接受了這種看法。如果我們注意數算一下,就會知道馬太福音書總共有一千零六十八節,馬可福音書有六百六十一節,路加福音書共有一千一百四十九節。在這些經節中,馬太福音書至少有六百零六節是取自馬可福音書,佔馬可福音書的百分之九十。而路加福音書則用了有三百廿節,佔百分之五十。這也就是為甚麼我們會覺得馬太、馬可和路加這三本福音書的內容是如此相近,而且有的字句幾乎是完全一樣的原因。

作者和寫作的年代

有不少學者認為馬太福音書的作者就是耶穌基督的門徒馬太所寫的。依照馬可福音書第二章十四節的介紹,這位馬太(另一個名稱叫利未)的父親名叫亞勒腓。他很可能是早期基督教會出名的信徒之一,所以只要一提起亞勒腓的名字,眾人就會知道是誰。馬太福音書告訴我們說馬太是位收稅的官員(馬太福音九:9),這種工作在當時的猶太人社會很受到排斥。但是,是否真的就是如一般學者所說的作者就是這位馬太?這一點到目前仍究有爭議;因為如果真是他寫的,他親自跟隨耶穌基督四處傳道,可以親自寫出有關耶穌基督的各種故事,不必借用馬可福音書的絕大部份資料。其實,在四本福音書中,除了路加福音書的作者已被確定為是路加所寫的外(他同時寫了「使徒行傳」),其他三本福音書的作者是誰?至今仍未有絕對的定論。不過有一點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作者寫此書,主要是針對猶太人的基督徒而寫的。在他的時代,基督徒正面臨著羅馬帝國與猶太教極大的迫害。作者寫此書的用意就是要告訴他們:不論如何遭受迫害,耶穌基督就是上帝早期透過先知所預言要來的那位拯救者。上帝要與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由於馬可福音書是成書在主後六十五至七十年間,因此,一般認為馬太福音書最早也是在主後七十年到八十年之間的作品。支持這種看法的原因是第廿二章七節很明顯在暗示耶路撒冷聖殿被毀滅,這是發生在主後七十年的事件。再者,在馬太福音書已經很清楚提到「教會」這個字眼,且強調「教會」的主要功能(十六:18-19、十八:15-17),這必然是在早期基督徒團契生活已經成熟之後的事。

喜歡引用舊約聖經的資料

讀馬太福音書,我們會很快發現作者提供了許多有關猶太人的特殊習俗;例如「替先知修墳,為聖賢立碑」(廿三:29),男人穿的衣裳有繸子(九:20,和合本譯文),要納聖殿稅(十七:24-27)。而最特別的是在馬太福音書中常用的「這就應驗了先知所說的」這句話。單是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就高達廿一次之多。在四本福音書中,馬太福音書是引用舊約的經文或是提及與舊約有關的資料最多的,有七十次之多。這一點可以說是馬太福音書最大的特色。原因是作者想要讓看這本福音書的猶太人基督徒瞭解,耶穌基督所行所為,就是舊約聖經所在預言的那位要來的拯救者。這種將耶穌基督的生平事蹟都看成和舊約先知的預言有關,在我們看來或許會覺得奇怪,但是對猶太人來說,卻是和他們的觀念很貼切;猶太人的信仰觀念中,認為任何重大的事件發生,都是經過上帝應許的,且有先知先預言過了。也因為這樣,作者就經常會從舊約聖經中來找尋先知所預言過的話。也因為這種因素,卻也會造成問題,例如:作者先說耶穌基督降生在伯利恒,但是當時的人也有另一種說法是耶穌基督是來自加利利的拿撒勒。因此,在記述耶穌基督一家從埃及逃難回來時,「就避難到加利利省去,在拿撒勒的城定居下來。這就應驗了先知所說的話:『他要稱為拿撒勒人。』(馬太福音二:23)」問題是我們在舊約聖經的先知書中找不著這句預言。不過我們可以從這兒看出作者在這方面的用心就是了。

作者在寫這本福音書上也很技巧地將猶太人所喜歡的數字運用在裡面;「五」,這是一隻手有五根手指頭。猶太人覺得一伸手就有五根手指頭,因此他們對「五」有一種「美好」的觀念。在寫作上作者描述耶穌基督出生的同時,發生了「五」件事:包括降生、東方星象家來訪、逃亡埃及、希律殺嬰,以及耶穌基督家人從埃及返回(一:18--二:23)。耶穌基督用「五餅二魚」使「五千」多人飽食(十四:13—21)。有「五個」聰明的少女和「五個」愚笨的少女(廿五:1—12)。主人交「五千塊錢」給僕人(廿五:14—30)。另外一個數字是「七」;對所有的猶太人來說,「七」是很有特殊意義的數字,因為它跟上帝的創造有密切的關係。作者也將「七」的觀念用在這本福音書上。例如在第十三章裡,供有「七」個天國的比喻。耶穌基督告訴彼得說,要赦免人「七十個七次」(十八:21—22)。他罵法利賽人有「七」種災禍(第廿三章)。在描寫耶穌基督的族譜時,說:「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十四代,從大衛到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也是十四代,從被擄的時候到基督的降生又是十四代。」(一:17)這個「十四」剛好是「七」的二倍。

作者寫此福音書的主要目的

雖然作者不避諱地讓我們看出他對猶太民族有一份很特別的感情,但是我們可以從整本書中看出作者的用心,就是他要讀者明白一點:上帝拯救的普世性。作者從第一章記述耶穌基督的家譜中,特意地提及有外邦人女子是以色列民族的祖先,如喇合、路得(一:5)。前者是妓女,後者的祖先又是亂倫生下來的後裔(參考創世記十九:30—38)。而在耶穌基督降生的時候,首先發現這個好消息的是來自東方的幾個星象學家。然後,在耶穌基督復活升天之時,他交代門徒們「要往世界各地去,使所有的人都做我(指耶穌基督)的門徒」,我們可以看出作者寫此書時的中心目標,就是要告訴讀者知道,上帝的救贖並不是限定了對象,而是所有的民族。而以色列民族之所以被揀選,就是為了這個目的,不是要獨享上帝的拯救,乃是要透過他們「賜福給萬民」(創世記十二:2—3)。

就像我在前面已經提過的,作者在撰寫此卷經典時,主要是要表達一重要的信息,這個中心信息乃是:上帝與信耶穌基督的人同在,而耶穌基督就是舊約先知所預言那位即將來臨的拯救者。作者在說明耶穌基督降生時,這樣寫著說:「這一切事的發生是要應驗主藉著先知所說的話:『有童女將懷孕生子,他的名字要叫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的意思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一:22—23」而在描寫耶穌基督復活之後,與他的門徒在加利利境內一座山上見面時,他對門徒說:「記住!我要常跟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日。」(馬太福音廿八:20)這句話也就是「以馬內利」的意思。這個「上帝與人同在」所要顯明的中心主題,就是「上帝的主權」實現在人類當中。為了表明這個「上帝的主權」的意義,作者在書中總共用了五十一次「天國」(意思就是上帝的主權)的字眼。而用十四個比喻來述說「天國」,在第十三章有七個,十八、廿二章各有一個,廿、廿一、廿五章各有兩個。

分成下列幾個段落

我們可以將馬太福音書分成幾個段落來看:
一、第一至二章:耶穌基督的出生和童年。
二、第三至四章:施洗約翰與耶穌基督。
三、第五至七章:山上的寶訓。
四、第八至九章、十一至十二章、十四至二十章十六節:耶穌基督的傳道工作。
五、第十章:召喚門徒,以及對門徒的教訓。
六、第十三章:天國的比喻。
七、第二十章十七節至廿三章:進耶路撒冷城,以及在耶路撒冷的各種事蹟。
八、第廿四至廿五章:末世的警訊。
九、第廿七至廿八章: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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