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我們祈禱的態度

經文:馬太福音六:5--15

我在前一講有說過,一個猶太人在日常生活中有三件重要的事:一是施捨,二是祈禱,三是禁食。而這三件事當中,祈禱可以說是作為一個猶太人最為重要的一件事,也是他們每天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事,他們每一天有一定的時間在祈禱(參考但以理六:10),早上九點(使徒行傳二:15)、中午時間(使徒行傳十:9),和下午三點(使徒行傳三:1)。
祈禱方式有跪下的,也有站著的,甚至有人會從跪著的姿勢叩頭,直到前額觸地為止,也就是所謂的「俯伏在地」之意,例如約書亞第五章十四節、馬可福音第十四章卅五節。有的人會以「舉手」的方式(以賽亞書一:15,提摩太前書二:8)來祈禱。樣式多,但都說明出他們每一天生活幾乎就是一種祈禱的生活。他們無論甚麼事,都是以祈禱開始,也以祈禱結束。我們在舊約聖經中可以發現這樣的例子處處都是,因此,也就有人說:聖經是一本祈禱的天書,因為它記載人和上帝之間來往的記錄。而祈禱就是人和上帝來往的一種方式。

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和路加福音書在編輯上有一些不一樣的地方;馬太福音書將這段有關祈禱的教訓編輯在耶穌基督的「登山寶訓」的範圍裡,並且是和主禱文緊接著在一起。路加福音書則是以門徒在耶穌基督祈禱結束後,要求耶穌基督教導他們祈禱,來接續主禱文(路加福音十一:2-4)。我們可以發現馬太福音書在編輯上是將這段經文分成三個部份;其一是關於祈禱的態度(五至八節),另一是關於耶穌基督提出的祈禱範本—主禱文(九至十三節)。最後一段(十四至十五節)則是再進一步解釋第十二節有關「饒恕」的意義。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經文內容:

第五節:「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偽善的人那樣,喜歡在會堂裡或十字路口站著禱告,故意讓別人看見。我告訴你們,他們這樣做已經得到所能得到的報答了。

如果說禱告是人和上帝之間的心靈交往,那麼我們就必須建立一個基本觀念,就是禱告是講究內心的一種運動,就像耶穌基督對那位撒馬利亞婦人所說的,要用「心靈和真誠」來與上帝溝通(約翰福音四:24)。這樣禱告就不能夠是種外在行為的表現,因為上帝是鑒察人內心的上帝,人如果沒有真實的內心禱告,對上帝就是一種極大的污辱。

「會堂」,這是猶太人聚集敬拜的地方;是在他們於主前五八六年亡國被俘擄到巴比倫之後,因為不能再到耶路撒冷聖殿敬拜,而在巴比倫發展出來的一種集會敬拜場所。在回國後,他們仍舊保留這樣的集會場所,並且強化運用會堂的聚會,加強推動研習摩西法律的認識。我們在福音書中也常看到耶穌基督常常到猶太人的會堂裡去參加聚會,並且也會在會堂裡教訓眾人(馬可福音一:21)。因此,在會堂裡禱告應該是正常的,也是很普遍的行為,因為有聚會就有禱告。我在前一講已經講過,所謂「偽善」(和合本用「假冒為善」),其原本之意就是指那些在演戲的人而言的。演戲的人很希望得到觀眾的掌聲。因此,如果一個人在向上帝祈禱的時候,是為了得到聽眾的掌聲,那他的祈禱還有甚麼意思呢?

會堂是敬拜上帝的地方,那麼,「十字路口」又是甚麼地方呢?原來猶太人有習慣規定時間祈禱,就像我前面所說過的,有早上九點,中午和下午三點。因此,有些人就是喜歡人家知道他很敬虔,「故意」就是這樣發生的,他會看時間,等到祈禱時間快要到的時候,就剛好走到十字路口的地方,然後聽到號角的聲音響,就在十字路口的地方大聲祈禱,這樣的人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讓人知道他在做甚麼?就是這樣「愛現」,而這是已經積習成病的結果,是長久以來累積下來的信仰行為,這點正好是耶穌基督所要指出的問題。

如果一個人向上帝祈禱,目的是希望得到上帝的眷顧,那麼他就不應該在意人怎樣看他,或聽他。如果一個人很在意別人對他祈禱的行為,那麼這個人並不是在向上帝祈禱,而是對人祈禱。因此耶穌基督說那些愛在會堂或十字路口表現祈禱的人,他們故意這樣做,結果得到的是來自人的掌聲,因為得到人家的掌聲原是他們的目的,現在他們已經得到他們所想要的,所以在上帝方面當然就沒有了,因為他們那樣的態度已經充分說明出他們並不需要上帝啊。

第六節: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裡間兒,關上門,向在隱密中的天父禱告。那位看得見你在隱密中做事的天父一定會獎賞你。

這裡所謂的「裡間兒」(和合本用「內屋」),原本是指收藏器物的地方。也有當作「密室」之意(參考路加福音十二:3)。在舊約聖經裡,我們看到這樣的例子;例如先知以利沙為一個書念婦人死去的孩子祈禱,就是在屋內,「關上門,只有他跟孩子在裡面;他向上主禱告。」(列王記下四:33)但以理面對即將來臨的災難時,第一個反應就是在「屋頂上的一個房間窗戶朝向耶路撒冷。但以理在開著的窗子前跪下,照他往常的習慣,每天三次向上帝獻上感謝和禱告。」(但以理六:10)

耶穌基督在這裡並不是拒絕人在會堂祈禱,也不是要人不要在十字路口祈禱,他是要人不要有那種「虛偽」的態度,「故意」要人知道自己的虔誠。人在信仰上所要面對的上帝,不是人。我們也常常看到耶穌基督自己一個人到「一個偏僻的地方去,在那裡禱告。」(馬可福音一:35、六:46、十四:32)

上帝是位看得見人在隱密中做事的上帝,因為上帝是位無所不在的上帝。

第七至八節:「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異教徒,用許多重複、沒有意義的話。他們以為只要長篇大論,上帝就會垂聽。不可像他們那樣;在你們祈求以前,你們的天父已經知道你們所需要的。

很明顯的從這一節到第十五節,是好像另一段插入的經文一樣,因為如果我們將從第五節直接接續到第十六節來讀,剛好是很順,而且很均勻,與第二至第四節、第十六至第十八節剛好成為三個段落,都是以「看得見你在隱密中做事的天父一定會獎賞你」這句話作結語。

聖經中所指的「異教徒」,是指非以色列民族而言。這裡耶穌基督希望他的門徒能夠排除一般人的祈禱型態,將祈禱變成一種只在形式上講究的樣子,口中唸唸有詞,卻不一定真的瞭解,或是真的口到心到的真實。

在舊約列王記上卷第十八章廿六節,記載巴力神明的先知是一直祈禱,口中一直唸著:「巴力呀!答應我們的請求吧!」;在使徒行傳第十九章卅四節則記載了以弗所城的暴民,足足用了兩個小時的時間呼喊說:「以弗所的亞底米女神多麼偉大啊!」回教徒也有這樣的祈禱型態,他們會口中唸著:「嘿,嘿」,然後一面唸著,一面圍著祭壇跑,直到精疲力倦的時候才停止。猶太教徒也會如此,他們是背誦經文的方式,也就是所謂的「薛瑪」(Shema),是背誦包括申命記第六章四至九節、民數記第十五章卅七至四十一節的經文。猶太人認為必須這樣子每天早晚背誦,這不只是一種討悅上帝的方式,更是一種使自己表現虔誠的方法。使徒保羅的時代在處理哥林多教會所發生的聖靈感動而說「方言」的事件,就曾很不客氣的說到,如果人沒有愛心,光是會如此口中不停地唸著方言式的祈禱文,結果只會變成另一種噪音(哥林多前書十三:1)。其實,如果我們看今天的台灣教會,也會發現有些人是很類似這樣子的在祈禱啊。

第九至十三節:因此,你們要這樣禱告:

我們在天上的父親:
願人都尊崇你的聖名;
願你在世上掌權;
願你的旨意實現在地上,
如同在天上一樣。
賜給我們今天所需要的飲食。
饒恕我們對你的虧負,
正如我們饒恕了虧負我們的人。
不要讓我們受艱難的考驗;
救我們脫離那邪惡者的手。

在路加福音書的寫法是:因為有門徒來求耶穌基督教導他們祈禱,「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一樣」(十一:1),我們沒有資料可以知道施洗約翰如何教導他的門徒祈禱。不過馬太福音書在這裡所記載的這篇主禱文,和路加福音書所記載的是有一些不一樣的地方;在路加福音書是這樣的:

「父親啊:
願人都尊崇你的聖名;
願你在世上掌權。
賜給我們每天需要的飲食。
饒恕我們的罪,
因為我們也饒恕所有得罪我們的人。
不要讓我們遭遇到艱難的考驗。」

將這兩本福音書所記載的相比較,會發現開場白就不一樣了,然後路加福音書又少了「願你的旨意實現在地上,如同在天上一樣」,以及「救我們脫離那邪惡者的手」。再者,馬太福音書在第十一節用「今天」,路加福音書是用「每天」。而這個「每天」也有另一種含意是「明天」。

我們知道猶太人是不敢稱呼上帝的名字的,因為他們害怕稱呼錯了,反而會違反第三誡命的「不可濫用我的名」(出埃及記二十:7)。現在耶穌基督教導他的門徒直接稱呼上帝為「我們在天上的父親」,這已經是很大的突破,在嚴謹的猶太人看來,那是幾近「褻瀆」的狀態了。但是我們看到耶穌基督不只是在這裡教導他的門徒如此稱呼上帝,他在平時祈禱時也有用「阿爸,我的父親哪」,或是「天父,天地的主」這樣的句子(馬可福音十四:36,馬太福音十一:25)

「願人都尊崇你的聖名」,這表示上帝是所有萬物人類的統治者。所有的人都必須以尊崇、敬畏、服從的心來敬拜上帝。這也是一種榮耀上帝的意思。

「願你在世上掌權」,這句話是一種祈求,希望人類世界是以上帝為中心。不再是君王,不再是以人為中心的社會秩序。而是上帝作人類的君王。

「願你的旨意實現在地上,如同在天上一樣」,這句子在路加福音書裡沒有。這句話已經充分表明出上帝就是宇宙萬物的主宰,是萬物的根源,天地之間沒有一項事物可以脫離上帝的手或管轄,而不尊崇上帝為主的。上天如果是以上帝為中心,則地上更是如此。
我讀過一篇故事,說:

有一艘船,坐著來自各國的人。突然,暴風雨來了。人們都向各自國家的神,以各自的方法做祈禱,但是,暴風雨卻越來越大。大家向猶太人詢問:「你為甚麼不祈禱?」於是猶太人開始祈禱,結果,暴風雨立刻停了下來。船終於平安地使入港口。人們不約而同的問這位猶太人說:「我們拼命祈禱時,神卻不理睬,你一祈禱,暴風雨就立刻停止,這是怎麼一回事呢?」這位猶太人回答說:「我也不十分瞭解,不過各位是向各自土地上的神祈禱;巴比倫人向巴比倫的神祈求,羅馬人向羅馬的神祈求。可是,海並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而我們的神是創造整個宇宙的神,祂是支配整個宇宙萬物的上帝。所以才會聽到我從海上向祂的祈禱。」

這個簡單的故事說出一個主要信息:我們所信靠的上帝是創造的上帝,是天地的上帝。祂掌管天地一切萬物。

祈禱文的前一部份是對上帝的讚美、歌頌為軸。下面的部份是以人的需要來像上帝祈禱。

「賜給我們今天所需要的飲食」,這裡所說的「今天」,有可能是指著「為今天」,也可能是「為明天」,或是「為所必須的」。但是如果與第六章卅四節比較來看,應該是指著「天天或每一天」的意思。

「虧負」,是指「罪惡」或「過犯」的意思。這裡清楚指明人必須會先赦免別人,才能要求上帝赦免我們。將這句比較馬太福音第五章廿三、廿四節,我們可以看出人到上帝祭壇前獻祭之先,要先與別人和好,有同樣的意義。

「考驗」,是指試探的意思。是對人犯罪的引誘力量。特別是對上帝的懷疑,不忠,背離上帝的旨意,這些都是一種犯罪的力量。會使人違背上帝的旨意去行事的,就是一種對上帝的試探。創世記第三章在描述蛇對人的引誘,就是使人對上帝的話產生懷疑,對上帝的話有了不信任的態度,這就是一種試探。

第十四至十五節:你們饒恕別人的過錯,你們的天父也會饒恕你們;你們不饒恕別人的過錯,你們的天父也不會饒恕你們的過錯。」

這兩節可以說是在回應第十二節。我們可以發現整個「登山寶訓」就是架構在第五章四十八節的「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這句話上。人這麼壞,上帝尚且如此赦免人,那麼人豈不是也要學習上帝的旨意,赦免別人!上帝國的宗旨就是以上帝為中心的,因此,上帝希望我怎樣做,我們就應該那樣去學習,去實行。

這段經文為我們帶來好的信息:

一、祈禱是我們內心對上帝的信仰告白,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想贏得別人的讚賞。

我常常被人問到一個問題:為甚麼你們長老教會在祈禱的時候,總是靜靜的,很少大聲「叫囂」。會提出這樣問題,是因為有人看到一些教會的信徒在祈禱時,確實是大聲得很。我們也發現有人很在意祈禱的方式,包括手的姿勢,例如兩隻手掌要打開,掌心向上。也有人說祈禱的時候頭要抬高,仰望上天之意。我也看過有人在佈道會上要聽眾臉朝上,嘴巴打開準備接受聖靈的降臨。各種樣式都有,但是都不是非這樣不可。上帝並不會在意這些姿勢,祂在意的是我們的內心是否真的有誠實,這一點才是最重要的。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記載一則耶穌基督所講的比喻;說到有兩個人到聖殿裡禱告,其中一位法利賽人的態度是「昂然站立」,然後開始標榜自己所作所為。但是另一位收稅的,卻是「連抬頭望天都不敢,只捶著胸膛」向上帝說話(路加福音十八:9-14)。基本上這個比喻已經告訴我們:任何人向上帝祈禱,最重要的就是以一顆懺悔的心面對上帝。這樣的態度必定能得到上帝的憐憫和赦免。

今天我們若再為了哪一種禱告姿勢比較好或正確在爭執,那實在是很沒有見證。我知道有些人比較軟弱,若是祈禱不出聲,容易使自己不能專心禱告,因此祈禱時會出聲。但是,也有一些人常因別人出聲祈禱,反而使自己無法專心祈禱。我個人很喜歡歐洲天主教會的禮拜堂,因為那種建築,常使我進入教堂裡,很自然的就安靜了下來,安靜的坐在那兒沈思信仰的事兒。也會很自然的跪下來祈禱。

我記得以前在帶大專學生聖經神學研究班時,第一天晚上晚禱時,總是會叫學生們用紙寫下祈禱文。有好幾次學生都會問我說:「為甚麼用寫的?」我反問學生說:「有困難嗎?」有些學生就回答說:「從來沒有過這樣寫祈禱文的經驗。」後來才發現,有些學生是一開口就「主啊,主啊」,一再重複這樣的口頭語,也有學生對我說:「我不知道要寫些甚麼?」因為他發現以前在祈禱時沒注意到,現在寫下來時才發現原來他的祈禱竟然是一再重複那幾句話。這些都是我們長久累積下來而成的習慣,反而將祈禱變成形式化了,自己卻還不知道。耶穌基督要我們學習的就是用心祈禱,知道我們是正在面對上帝,正在與上帝做心靈的對話。

二、真實的心所說出來的祈禱,遠比修飾過的美麗詞句更實在、可愛。這種真實的心就是相信我們所說的每一句話,上帝都會聽得到。

實在沒錯,我們常讀到很感人的祈禱文,例如詩篇第五十一篇,大衛王的懺悔文。我們有不少人讀過麥克阿瑟將軍的為孩子所寫的祈禱文,會覺得很棒。但是,我想好的祈禱文固然有益我們的心靈成長,更重要的是用我們真實的言詞來向上帝傾訴。因為我們不可能用美麗的詞句來感動上帝,祂知道我們的心思意念。我們更不可能用美麗的詞句來掩飾我們內心的不安或焦慮,或是罪惡的念頭。美麗的詞句會感動人,卻不一定會感動上帝。唯一能感動上帝的,就是我們一顆真實的心。

我記得一九八六年二月,辦「快樂兒童營」時,有一天晚上,一位家長帶他的孩子來找我,因為孩子回家去後一直哭著不停,說甚麼「上帝知道了啦」,這位家長很想知道到底發生甚麼事情?我問孩子,他才慢慢說出原委:原來他那天來兒童營上課時,因為跟班上的一位同學爭吵,他打了同學。結果在上課時老師請那位被打的同學祈禱,那位同學竟然在祈禱時向上帝告狀,他覺得這件事很嚴重,因為上帝已經知道了這件事。我聽後就覺得很感動,因此,我告訴這位同學說:「好吧,這樣啦,我帶你來跟上帝說話,你跟著我祈禱,好嗎?」這位學生說:「好」。我就帶他祈禱說:「親愛的上帝,我今天上課前跟同學吵架,並且打了同學,那位同學也跟你說了。我知道你會生氣,不喜歡我打人,我知道我錯了,請你原諒我。我以後也不會再打人了。謝謝你,奉靠主耶穌的名。阿們。」祈禱完後,這個孩子覺得很高興,就跟著他媽媽回家去。

我們看這個孩子,他就是那麼地真實,他相信上帝真的是如此聽了他的祈禱。就像這孩子一樣,祈禱必須是沒有懷疑,真心地相信,這樣的祈禱才是實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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