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講:真正的財寶

經文:馬太福音六:19—21、24—34

這是一段我們甚為熟悉的經文,特別是第廿四節至卅四節的比喻。這兩段經文也同時出現在路加福音書,只是在編輯上,路加福音書將這兩段經文分別編輯在第十二章和第十六章的地方;路加福音書和馬太福音書在編輯上剛好成相反的手法,是將「積聚財寶在天上」(十九至廿一節)這段經文放在比喻的後面,作成有如比喻的一個結論,但是又好像不是結論的語句。
雖然路加福音書第十二章從第十三節開始是在討論有關財產的問題,到第卅四節的「你們的財寶在哪裡,你們的心也在那裡」做結束,與馬太福音書的第廿一節一樣,但是,路加福音書的第卅三、卅四兩節也可以是獨立的一段經文,跟馬太福音書的第十九至廿一節相同。唯一的差別是在路加福音書的作者在編輯技巧上顯得出別出一裁,他將第卅三、卅四節放在這段述說有關財產問題的論點尾端,似乎有意將之做成結論,要讀者瞭解到真正財產的意義乃是在天上,在上帝的國中,而不是人間的財寶。這一點也是整本路加福音書論述上帝國的重點之一。

而馬太福音書很清楚地將耶穌基督在山上的寶訓編輯在一起,有意使之成為一部耶穌基督「言論集」的功能。就像我們在前面已經論述過的資料一樣;也因此看起來就不像跟在看路加福音書一般,是有「按照次序」的樣子。但是並不會有任何減損馬太福音書作者的努力,他要讓讀者看出耶穌基督在教導上與一般經學教師的不同,以及耶穌基督他在言行上劍及履及的特性。

現在讓我們來看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十九至廿一節:不可為自己積聚財寶在地上,因為有蟲子蛀,也會生銹,又有盜賊破門進來偷竊。要為自己積聚財寶在天上;那裡沒有蟲子蛀,不會生銹,也沒有盜賊進來偷竊。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比較路加福音第十二章,我們會發現路加福音書在這句話之前,有一句前言,乃是:「你們這小小的一群,不要害怕,因為你們的父親樂意把他的國賜給你們。」這句話顯然是跟前面的第廿二至卅一節有密切關係;前面這一段經文是在述說有關上帝國的中心議題,作者在強調:「上帝乃是一切生命生存的源頭,緊緊抓住這個源頭,其他的也就自然會順勢而來。」路加福音書的作者用意極為明顯,是要強調人對上帝忠實的重要性。因為如果人把生命耗費在虛有、容易變質的榮華的景象中,那對生命簡直就是一種浪費。(參考拙作:「路加福音書的信息」乙書,第十七講:「儲存甚麼財寶?」頁二四九至二六○。)

我們可以將馬太福音書這段經文,和路加福音書的經文一起比較來看,就會發現二者之間有不一樣的地方;

馬太福音第六章路加福音第十二章第卅二節:你們這小小的一群,不要害怕,因為你們的父親樂意把他的國賜給你們。第十九節:不可以為自己積聚財寶在地上,因為有蟲子蛀,也會生銹,又有盜賊破門進來偷竊。第卅三節:要賣掉你們所有的,把錢賙濟窮人;要為自己預備不會破損的錢袋,第二十節:要為自己積聚財寶在天上;那裡沒有蟲子蛀,不會生銹,也沒有盜賊進來偷竊。把財寶存在天上。在那裡財寶是使用不盡的;因為盜賊偷不到,也沒有蟲蛀蝕。第廿一節: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第卅四節:你們的財寶在哪裡,你們的心也在那裡。

請注意,路加福音書的前提是:「要賣掉你們所有的,把錢賙濟窮人。」在路加福音書裡這不是單一事件;耶穌基督在那位富有的財主來見他,並求問「該做甚麼才能夠得到永恆的生命」時,就是這樣告訴那位富人說:「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把錢捐給窮人,你就會有財富積存在天上。」(路加福音十八:22)說那位只知道為自己的財富增建倉庫的富人,耶穌基督的回答是「那些為自己積聚財富、在上帝眼中卻不富足的人也是這樣」要被上帝取去生命,結果是累積下來的財富歸給別人所得(路加福音十二:21)。而那位極為富有的人,在「生前享盡了福」,但死了之後是下「陰間痛苦極了」,這跟我們社會上的標準和期盼實在是非常不一樣啊(路加福音十六:19-31)!可是當撒該看見耶穌基督要去他家作客時,他高興的說:「主啊,我要把我財產的一半分給窮人;如果我欺詐過誰,我就還他四倍。」他這樣的決心,被耶穌基督稱讚說:「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了。」(路加福音十九:8-9)我們從上述的例子可以看出路加福音書的作者對財富有很不一樣的看法;他要讀者注意耶穌基督的教訓中,是要人將生命的定位點放在「天上」,作者所描述的「天上」,是一個屬於上帝的領域,是上帝在管理的地方。(我們要注意的是「天上」這個字眼所要表示的意義,是指「以上帝主權為中心的地方」而言,不是說天上屬上帝,地下屬人或魔鬼。)因為有上帝在管理,所以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沒有盜賊,更不會有所謂的「蛀蟲」在吃財寶的憂慮。

馬太福音書的寫法就不一樣了;作者並沒有特別的前提作為這段教訓的引言,就像我前面已經述說過的,這是一段耶穌基督的言論集的彙篇。

我們先瞭解一下早期的社會如何看財寶?收成的穀物就是財寶之一(參考路加福音十二:18-19);這些收成進倉庫的穀物,最頭痛的就是有蛀蟲、老鼠會吃掉它,簡直是防不勝防。因此,預防蛀蟲、鼠類的侵犯成為早期社會人們的一門重要學問。另外一件傷腦筋的問題是:盜賊會偷。盜賊不只是偷錢財(如金銀財寶等貴重品),也偷穀物去賣。(和合本譯文用「有賊挖窟窿來偷」,比現代中文譯本用「有盜賊破門進來偷竊」要生動得多,也比較接近當時的情況;因為早期社會的牆壁多用泥土做建材,好挖。盜賊就是用挖掘牆壁使之成洞口,這樣就可以很快地偷得倉庫裡的穀物。

這裡的「生銹」這個字,原來的意思是指「吃掉」。這樣穀物有蟲子、鼠類會「吃掉」。若是金錢,因為早期社會有一現象,就是將錢埋在地下(參考馬太福音廿五:25),以防盜賊。但是金屬物品若是埋在地下久了,也會因為化學作用而腐蝕。而盜賊也會如此挖掘地下盜取金銀財寶。這樣子被盜取,或是生銹,跟「吃掉」是一樣之意。

馬太福音書的作者用「對比」的方式作解說:「地上----有蟲子蛀,會生銹,有盜賊來偷。」在「天上----沒有蟲子蛀,不會生銹,沒有盜賊來偷。」耶穌基督就是要指出當時的猶太人,口口聲聲在說感謝天上的恩典時,卻又用很多時間在累積地上的財寶,實在是個很矛盾的信仰型態。因此,作者將耶穌基督的話語用「對比」的方式比較出來,讓當時的人一看很快就會明白。

馬太和路加二本福音書都是以「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作為結語。

第廿四節:「沒有人能夠伺候兩個主人。他要不是厭惡這個,喜愛那個,就是重視這個,輕看那個。你們不可能同時作上帝的僕人,又作金錢的奴隸。

伺候,原本有奴隸之意。奴隸不可能屬於兩個不同的主人,他不能是多人共有的,只能是一個人專用的,或是某一個人的財產。

厭惡與喜愛,重視與輕視,這兩組詞字都是相對的存在,換句話說,有厭惡,就沒有喜愛,有喜愛就會消除厭惡。同樣地,輕重之間也是相對的,這一邊重,另一邊必然是輕。

繼續的相對文字是:上帝與金錢之間的絕對性出現了;我們若是將上述的詞字代入,則變成是:厭惡上帝,喜愛金錢;或是重視上帝,輕視金錢。這二者之間沒有迴旋的空間,或是妥協的餘地,因為這是以「伺候」之字所含有的奴隸內涵來瞭解的。

第廿五節:「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了生活上所需的飲食,或者身上所穿的衣服操心。難道生命不比飲食重要?身體不比衣服重要嗎?

操心(和合本用「憂慮」),這個字也出現在馬太福音第十章十九節,路加福音第十章四十一節,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卅二節,腓立比書第二章二十節等處。它的意思乃是想盡一切方法要改變生活上飲食、衣服的事物。換句話說:人無論用多少精神、精力,想在飲食、衣著方面用心,既使改變了這些東西,卻改變不了生命的本身價值,因為生命來自上帝,人的生命是對上帝負責,上帝看人的生命並不看人的衣服裝飾,或是看人飲食的豐富與否;上帝看人,只要是生命存在,就是貴重,且其重無比。
「難道生命不比飲食重要?身體不比衣服重要嗎?」類似的句子如馬太福音第十二章十二節:「人比羊貴重多了!」這句話已經清楚表明人生命的貴重是無法用任何物質來表達,或是取代的。

第廿六至廿七節:你們看天空的飛鳥:牠們不種不收,也不存糧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飼養牠們!你們豈不比鳥兒更貴重嗎?你們當中又有誰能夠藉著憂慮多活幾天呢?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在比喻上的特殊點,就是舉出人最容易看得見的事物來作證;這裡用「天空的飛鳥」,在路加福音書則是用「烏鴉」這種鳥。烏鴉,乃是巴勒斯坦地方常見的鳥類。

播重、收割、存糧在倉裡,這是每一個農民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務。鳥兒都不用麻煩這樣的事,牠們唯一的工作就是尋找每一天的食物,不能儲存,因此只能尋找足夠,飽食三餐所需,但是卻從不缺乏,因為上帝賜給的都足夠牠們所需要的。這裡已穩約地在暗示人的真正問題是甚麼了,那就是人的貪婪才是根本問題所在,因為貪婪使一些人常常多到有餘,但卻造成另些人的不足。如果要讓人覺得生命的公平性,或許出埃及記第十六章十七至廿一節所記載的故事可幫助我們思考之:以色列人民撿拾食物,「撿多的沒有剩,撿少的也不缺;每一個人所撿的剛剛好是他所需要的。」鳥兒就是這樣,人類如果也這樣,飢餓不會在我們人類社會發生。但是問題是:人類很貪婪!以色列人的例子像一面鏡子;在民數記第十一章記載以色列「人民整天整夜都在捕捉鵪鶉;第二天也整天都在捕捉,每人至少捉一千公斤。他們把鵪鶉攤在營地四周曬乾。當牠們還有許多肉吃的時候,上主向人民發怒,降瘟疫給他們。那地方就叫做「貪慾的墳墓」,因為他們在那裡埋葬了貪愛吃肉的人(31-35)。

第廿七節,基本上說明了生命的來源是上帝,賜給人生命的也是上帝。人不能用任何方式使人的生命得到延續性的改變。

第廿八至三十節:「為甚麼要為衣服操心呢?看看野地裡的百合花怎樣生長吧!它們既不工作又不縫衣;可是我告訴你們,甚至像所羅門王那樣的榮華顯赫,它的衣飾也比不上一朵野花那樣的美麗。野地的花草今朝出現,明天枯萎,給扔在火爐裡焚燒,上帝還這樣打扮它們,他豈不更要賜衣服給你們嗎?你們的信心太小了!

所謂「野地的百合花」,其意就是沒有人看顧的花之意,不是人工栽培的。但卻是上帝在看顧,可是它的美卻是連高貴到像所羅門王的衣服也比不上它;所羅門王的「榮華顯赫」可從列王記上第十章所記載的:單單是每年收到兩萬三千公斤的黃金就足以嚇人,再加上及其他稅收不計其數,且又擁有七百個公主,三百個妃嬪,就可窺見。但是,在耶穌基督的眼中,這樣榮華顯赫的狀況,卻是比不上一朵野地裡的百合花!這是多麼極大的對比啊!

「你們的信心太小了」,這句話也出現在馬太福音第八章廿六節,耶穌基督和門徒同在船上時,門徒因為船遇上大風浪,搖擺極為厲害時,表現出驚呀的狀態,耶穌基督對門徒說的話。也出現在彼得要學耶穌基督走水面時,因為心裡害怕而掉進水裡,耶穌基督對他所說的話(馬太福音十四:31)。另外一處是記載在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八節,這些經文都是針對門徒所說的。這句話也說出對生命的觀點的問題—人應該用怎樣的價值觀點看生命?看榮華富貴的顯赫外貌,或是看人內心的喜悅和滿足?再者,這句話也說出人真正的問題,就是對上帝的信心不足!就像上述以色列人民在曠野的時候,一再對上帝的信心不夠,他們一再抱怨上帝給他們的生命生存帶來危機,沒有安全感,特別是在飢餓、口渴的時候,他們呼叫說:寧願回去埃及當奴隸,也不願餓死在曠野的地方。

人真正的問題恐怕就是對上帝沒有信心,懷疑上帝是否忘了他!耶穌基督要告訴我們的是:上帝從來沒有忘記我們每一個人,無論在甚麼境遇裡,上帝一直與我們同在。而這點也是整本聖經所要告訴我們的信息之一。

第卅一至卅四節:所以,不要為我們吃的、喝的,或穿的操心;這些事是不信的人所追逐的。你們的天父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你們要先追求上帝主權的實現,遵行他的旨意,他就會把這一切都供給你們。因此,你們不要為明天憂慮,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擔當就夠了。」

看吧,相信上帝的人和不相信上帝的人(和合本用「外邦人」)之間的差別就在這裡;前者對上帝有信心,後者是對上帝持懷疑的態度。

路加福音書只說「「要先追求上帝主權的實現」(十二:31),並沒有「遵行他的旨意」這句話。其實馬太福音書這句「遵行他的旨意」,是對前一句「追求上帝主權的實現」的重述,有加強語氣的意味。因為「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意思是一樣的。

我們已經可以清楚看到耶穌基督的教訓就是:將上帝的話,上帝的旨意,上帝的主權放在我們心中的第一位,其餘都不是我們生命中應該煩惱的事。或是說,不要讓其他的事物使我們將上帝的主權、上帝的旨意、上帝的話給忘了,因為忘了這些,我們即使是擁有一切世上之榮華富貴,也是虛有其表而已。

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很好的信息:

一、我們用甚麼東西做為我們個人、家庭、教會的財寶?且我們將這些財寶積放在哪裡?

這實在是一個我們需要時常反省的課題。如果我們說上帝的話是我們生命的寶貝,我們有真的在保存上帝的話嗎?我們有真的將上帝的話放在我們生命的裡面嗎?我在讀台灣第一位本地傳道者高長牧師的傳記,裡面有一句是高俊明牧師在描述他這位祖父的話說:「祖父一生貧苦,有人勸他:『你的孩子多(共育有五男三女),應該買些土地留給子孫。』祖父說:『我不留財產給子孫,耶穌基督就是我的寶貝。』」堅持只積存財富在天上,一聲「為主盡忠」(見:創意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島國顯影」,第二輯,頁十七)。

在我們台灣社會,很多父母努力一生,就是為了替孩子留下一筆財產,結果我們也發現孩子們常常為了如何分這些父母所留下來的財產而紛爭,更嚴重的是連原本是親兄弟的,最後也會因為財產的紛爭而變成仇敵一樣不相往來,多可惜啊。但是,我們從來沒聽過說,有人因為留下上帝的話給孩子而使孩子們有紛爭的,反而是使孩子們在信仰生活上更有見證。因為上帝的話是永遠的生命,是生命的力量。

今天我們嘉西教會已經進入第三年讀聖經的年代,我們過去用兩年的時間讀完一遍新舊約全書,今年我們讀第二遍。我每個月並且出一次作業給大家做,為的是要讓大家學習、瞭解聖經真正的教訓,使聖經上帝的話成為我們生命的中心力量。我們努力這樣做,為的也是讓我們教會留下來一筆可觀的財產—上帝的話語。我們相信這才是我們教會永遠不會敗壞的主要力量。因為若是留下可數的錢財,我們教會可能會因為爭財產而發生紛爭,對我們的下一代並不是好事。

二、教會必須很清楚教會的主人是誰?誰才是教會的主人?這是追求上帝主權實現要先釐清的信仰態度。

這是一門很重要的功課。越來越多的教會已經不清楚教會的主人是誰了,這樣很危險。我們必須再一次明白的宣示:我們教會的主人是耶穌基督。這一點請大家必須緊緊記住,絕對不能忘記。

我在今年元月十四日的週報「牧師專欄」裡,寫了一篇「一個失去信仰之主的教會」,裡面提到我們總會在去年十月廿二日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宣教一三○週年紀念禮拜」時,禮拜在進行中,因為李登輝總統來臨,而使整個禮拜中斷停止,且請李登輝總統上台講話,講完了他就昂首闊步地走出去,然後大會才又再繼續禮拜;而當他進出會場時,幾乎所有的牧長、會眾都起立拍手,且原本在講台上的總會幹部(包括議長、副議長、總幹事等人在內)都下台來,這種禮拜的態度實在很不對的。我們應該先建立一個觀念:禮拜是以上帝為中心,任何人來,就是來敬拜上帝,在上帝的面前每個人都一樣,沒有社會地位高低的差別。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這也就是為甚麼我在我們教會裡,不准在禮拜中插入甚麼達官顯要在禮拜中請安的事,絕對沒有這種禮拜節目。李登輝總統自己說是基督徒,更應該曉得禮拜的目的和尊嚴是甚麼。他來到禮拜的會場,要嘛,就謙卑的加入禮拜,否則就等到禮拜結束後才上台去講話。這樣才是在尊主為大的基本態度。去年(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底的禮拜日,有一位立法委員候選人(蕭萬長)的親人來找我,說要請候選人的妻子來參加禮拜,希望我給她時間向大家請安,我就是告訴那位會友,任何人來都一樣,我只能以來賓介紹她,不會讓她在禮拜中說競選請安的話,因為這是在做禮拜啊。把政治的事兒離開禮拜的地方。基督是我們教會的主,這一點若是沒有抓緊,讓社會階級的意識觀念進入我們教會裡的時候,我們的教會就會失去以基督為中心的信仰團體,到最後就會變成一個民間社團而已,不再具有信仰的內涵。這是我們要時刻注意的地方,尤其是長老們更要時刻注意這樣的事。因為我們的教會是以建立上帝的主權為信仰中心,失去這個基本信念,我們的信仰就會失去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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