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講:傳福音者可能的遭遇

經文:馬太福音九:35—十:25

在前面我已經有說過,馬太福音書的作者很有秩序地將耶穌基督所說的教訓,和所行的神蹟奇事編撰在一起;例如第五至七章是記載有關他的教訓,而第八至九章卅四節,則是記載有關他的十個神蹟奇事。
現在我們所看的這段經文,則是跟他差遣門徒出去傳福音的事蹟有關。作者用整章的篇幅在記錄耶穌基督是怎樣在交代他的門徒,有關出去傳福音時應該要注意的事項,並且提醒他的門徒要有心理準備,因為傳福音可能會遭遇到很多危險,甚至是被告進官府裡去受苦。

對於差遣門徒出去傳福音的這件事上,馬太、馬可、路加等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但是三本福音書的寫法都很不一樣;馬太福音書是將揀選門徒和差遣門徒出去傳福音的事接連編撰在一起,並且用長達卅七節的篇幅(從十章五節至四十二節)記述耶穌基督對門徒出去傳福音事情的叮嚀。

馬可和路加這兩本福音書共同的特點是將耶穌基督揀選門徒的事,與差派門徒的事分開記錄;馬可福音書是將差派的工作編輯在耶穌基督被拿撒勒人拒絕後,他繼續在附近的鄉村工作,並且召集十二門徒,派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馬可福音六:6)。而路加福音書是將差派門徒出去工作的事,編排在耶穌基督醫治好葉魯的女兒之後,在希律王聽見有關耶穌基督的事蹟之前,有意要暗示希律王聽見耶穌基督的事情是和大批門徒出去傳福音有關係(路加福音九:1-6),因為在差派的工作後,作者路加用這樣的話在描述這些門徒工作的成果說:「門徒就出去,走遍了各村鎮,傳佈福音,到處治病。」(路加福音九:6)

另外一點,在整個揀選與差派的工作上,馬太福音書最特別的地方是:作者用了一段前言來導引讀者瞭解為甚麼耶穌基督要揀選門徒,差派他們出去工作?作者說那是因為耶穌基督出去周遊各市鎮鄉村,傳揚天國的福音,治好人的各種疾病時,看見許許多多的人「好像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使他「動了惻隱的心」,因此才揀選門徒,差派他們出去工作(馬太福音九:35-36)。這段導言很清楚地說明出揀選門徒的目的。

現在讓我們來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九章卅五節至十章一節:耶穌周遊各市鎮鄉村,在各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並治好民間的各種疾病。當他看見一群群的人,動了惻隱的心;因為他們孤苦無助,像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所以,他對門徒說:「要收成的很多,但是收割的工人太少。你們要祈求農場的主人,派工人來收割他的農作物。」
耶穌召集他的十二個門徒在一起,賜給他們驅逐邪靈和醫治各種疾病的權力。

「動了惻隱的心」(和合本用「憐憫」)這句話可以說是整本聖經最重要的中心信息;上帝就是因為看見人因罪所帶來的痛苦,憐憫人類的苦難,因而差派耶穌基督到世間來拯救人類免除罪的困苦。我們可以瞭解上帝拯救的運動就是從「憐憫」開始的;出埃及記在描述上帝之所以會展開拯救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工作,是這樣說的:

「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仍舊過著奴隸的生活。他們向上帝求救,呼求他幫助他們脫離苦役。上帝聽見了他們的呻吟。他看見以色列人被奴役的境況,非常關心他們。」(出埃及記二:23-24)

「我已經看見我的子民在埃及受虐待;我已經聽見他們渴望掙脫奴役的哀號。我知道他們的痛苦。所以我下來,要從埃及人手中把他們拯救出來。」(出埃及記三:7-8)

馬太福音書的作者用「耶穌動了惻隱的心」這樣的話來描述耶穌基督揀選門徒、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其實就是在說明耶穌基督就像上帝在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脫離痛苦的奴役生活一般,他就是以色列人所期盼甚久,且已經來臨的彌賽亞。就像出埃及記的作者所說的,上帝要親自下來拯救他們出埃及一樣,如今這位拯救者已親自下來到猶太人當中了。

「像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這句話充分說明了馬太福音書的特色;我說過馬太福音書的作者寫這本福音書的目的是為了要讓猶太人知道:耶穌基督就是彌賽亞。因此,作者引用許多資料,都是跟舊約聖經有密切的關係。例如作者經常使用先知的話語,為的是要讓猶太人的讀者知道,舊約先知所預言的拯救者就是耶穌基督,或者是舊約先知所預言的事已經在耶穌基督的身上顯現。而這句「像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的話語,在猶太人聽來是再熟悉不過了;因為猶太人一直自認是上帝的羊群,上帝就是他們的牧人。而歷代的先知、祭司或是士師,就是上帝所差派來牧養他們的。以西結曾經用這樣的話語在描述上帝是這樣在譴責那些不盡責的牧人:「我的羊群因為沒有牧人而被野獸追殺吞食了。我的牧人不去尋找;他們只顧自己,不顧羊群。」(以西結卅四:8)然後上帝對以西結說:「我要賜給他們一個像我僕人大衛那樣的君王來作他們的牧人,牧養他們。」(卅四:23)摩西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到曠野時,曾這樣祈禱說:「主上帝啊,你是生命的源頭。求你指派一個人作全會眾的領袖,能率領他們作戰,好使你的子民不致像沒有牧人的羊群。」(民數記廿七:17)看,耶穌基督就像一個盡責的牧人一樣,要派人去照顧那些「像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孤苦無助的群眾。這就是馬太福音書作者一再在影射的---耶穌基督就是彌賽亞。

馬太福音書的作者並沒有說明耶穌基督是怎樣揀選出這十二位門徒來的,但是馬可和路加這二本福音書的作者都說明了十二位門徒是從許多跟隨者當中挑選出來的(參考馬可福音三:13-14,路加福音六:13)。路加福音書讓我們知道耶穌基督在揀選門徒之前曾在山上「整夜祈禱上帝」,然後從許多人當中選出門徒。這一點也是路加福音書的特點,作者路加非常強調聖靈的力量,而這力量的來源是與祈禱有密切關係(參考使徒行傳四:23-25)。

第二至四節:以下是十二個使徒的名字:第一個是西門(別號彼得),還有他的弟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雅各的弟弟約翰,腓力,巴多羅買,多馬,收稅的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達太,激進黨的西門,還有那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這裡說西門(彼得)是第一位門徒,但是在約翰福音書的寫法則不是他,而是他的弟弟安得烈,而且是安得烈先認識了耶穌基督,然後才再介紹給西門(彼得)的(約翰福音一:40-42)。馬太、馬可和路加這三本福音書以及使徒行傳都有一份門徒的名單,但是彼此的記載方式有不同,我們可以從下表來看:

馬太福音十:2-4馬可福音三:16-19路加福音六:14-16使徒行傳一:13-14第一個是西門(別號彼得),還有他的弟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雅各的弟弟約翰,腓力,巴多羅買,多馬,收稅的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達太,激進黨的西門,還有那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西門(耶穌又給他取名彼得),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弟弟約翰(耶穌又給他們取名半尼其,意思是「性如暴雷的人」),腓力,巴多羅買,多馬,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達太,激進黨的西門,和後來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西門(耶穌又給他取名彼得)和他的弟弟安得烈,雅各和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馬太和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被稱為激進黨的西門,雅各的兒子猶大和後來成為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彼得,約翰,雅各和安得烈,腓力和多馬,巴多羅買和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激進黨的西門,和雅各的兒子猶大。
後來門徒又再捕一位名叫馬提亞。

從上列的名單我們可以發現:馬太和馬可福音書中的「達太」,在路加和使徒行傳中沒有出現。而路加和使徒行傳中有「雅各的兒子猶大」這個人。有些聖經學者說「巴多羅買」就是約翰福音第一章所說的拿但業,但是否就是他,很難下論斷。另一位我們比較熟悉的是馬太福音書所說的「收稅的馬太」,在馬可福音第二章十四節說這個人名叫「利未」,他是「亞勒腓的兒子利未」。但是在馬太福音第九章則說這個收稅的人名字就叫「馬太」。若是如馬可福音書所說的「亞勒腓的兒子」,則在馬太福音書的名單中,有一位門徒也是「亞勒腓的兒子」的,但是他的名字叫「雅各」。不過很有意思的是馬太、馬可和路加這三本福音書都將加略人猶大附上了一個重要的形容詞「出賣耶穌的」,而且都將他列名在門徒名單中的最後一位。

我們在路加福音書所提供的名單中發現一個很特別的情況,就是作者將名單兩個兩個並列在一起,但是在派遣他們出去時,卻沒有說要「兩個兩個」地出去。而在馬可福音書所強調的「派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卻沒有這樣的「兩個兩個」名單並列。

第五至九節: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使徒出去,吩咐他們:「不要到外邦人的地區,也不要進撒馬利亞人的城市。你們要到以色列人中迷失的羊群那裡去。所到的地方要宣講:『天國快實現了!』你們要醫治病患,叫死人復活,使痲瘋病人潔淨,趕鬼。你們白白地得,也要白白地給。錢袋裡不要帶金、銀、銅幣;出門不要帶旅行袋或兩件內衣,也不要帶鞋子和手杖。因為工人得到供應是應該的。

第五節可以說是馬太福音書最常引起爭議的一節,因為這裡說耶穌基督差遣門徒去傳天國福音時,竟然是要求門徒們「不要到外邦人的地區,也不要進撒馬利亞人的城市。」可以瞭解的是這樣的交代只有馬太福音書有,問題常被提出來的是:為甚麼耶穌基督會這樣說?若說作者因為這本經典是寫給猶太人看的,所以會這樣子取材,這種說法是毫無根據的,因為在第八章五至十三節就記載了一段有名的故事,就是一位羅馬軍官的信心,作者就記下了耶穌基督一句很讚美的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像這樣的信心,我在以色列人章中,從來沒有遇見過。」這樣的話不只是對這位羅馬軍官是一種稱讚,更是對猶太人的一種很難堪的貶損。

另一方面,依據約翰福音第四章的記載,耶穌基督自己就曾住在撒馬利亞人的地方兩天(約翰福音四:40),他自己已經都做了,為甚麼還要求門徒不要去?豈不是很矛盾?耶穌基督也曾到過外邦人的地方去,而且還醫治了一位外邦人女子被鬼附身的病(馬太福音十五:21-28),他也是讚美那位被鬼附身的女子的母親。因此,對耶穌基督來說,他一定清楚在外邦人中,必定有很多人的信心是比猶太人要堅強、實在的多。而他自己去了,卻交代門徒不要去,這又是為甚麼呢?坦白說,我們實在很難知道清楚實際的原因,或許使徒保羅的話可以稍微作一個解釋吧;使徒保羅曾這樣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是上帝的大能,要拯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猶太人,而後外邦人。」(羅馬書一:16)同樣的,上帝對人的審判也是這樣的順序,保羅繼續說:「所有作惡的人將逃不了患難和痛苦,先是猶太人,然後外邦人。但是,所有行善的人,他要賜給他們尊貴、榮耀,和平安,先是猶太人,然後外邦人。因為上帝是不偏待人的。」(羅馬書二:9-11)

第七節讓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和他的門徒整個事工的中心就是:傳天國的信息。讓人知道「天國快實現了!」我們知道「天國」的意思就是指:上帝的主權管理的地方。上帝的主權可以是在人的內心,也可以是在一個家庭、社會、族群裡,在整個國家或是世界裡。在主禱文裡有這樣的一句話說:「願你在世上掌權;願你的旨意實現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一樣。」(馬太福音六:10)當耶穌基督說要傳「天國快要實現了」的時候,他已經很清楚在指出:上帝的審判就快要來了,人應該要快快悔改回到上帝裡來。

第八節也是施洗約翰派門徒去問耶穌基督的身分時,他回答施洗約翰門徒的話(馬太福音十一:5)。但是耶穌基督強調天國的福音是「白白地得,白白地給。」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認識。若是天國的福音可以用「價錢」或是任何物品來計量,那已經不是「天國」的福音了,因為天國的福音是上帝拯救的恩典,我們怎能用人的價值物品來換取上帝的恩典呢?不可能的!

第十一至十五節:「你們到一個市鎮或鄉村時,先打聽那裡有誰願意接待你們,就住在他家裡,直到你們離開那地方。你們進了一家,就說:『願你們平安。』如果這家的人歡迎你們,你們為他們求的平安就會臨到這家。如果他們不歡迎你們,就收回你們的祝福。那不歡迎你們、不聽你們話的家或城,你們就離開那裡,把腳上的塵土跺掉。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遭受的懲罰比那些地方所受的要輕些呢!」

第十一節的「願意接待你們」,在和合本聖經譯文為:「好人」。原文乃是值得交結為朋友的人,這樣的人是會樂意且善待人的人。

我們要注意的是:不是因為那些人會接待傳福音的人而受到祝福,更重要的是那些人因為喜歡接受天國的福音之緣故,因為喜歡天國的福音,所以對真的在傳揚福音的人會珍惜。不是只知道樂意善於接待,或是被熱情地接待,卻反而將傳揚天國福音的重要大事給忘了,那可就是本末倒置了!耶穌基督在這裡也提醒那些拒絕接受福音的人將會遭受到比所多瑪城的毀滅更嚴厲的懲罰。很清楚地在這裡我們看到末世審判的來臨,這也就是耶穌基督說的「天國快實現了」的原因。

第十六至二十節:「要留意!我派遣你們出去,正像把羊送進狼群中一樣。你們要像蛇一樣的機警,像鴿子一樣的溫柔。當心,有人要拘捕你們,帶你們上法庭,在他們的會堂裡鞭打你們。為了我的緣故,你們將被帶到統治者和君王面前受審判,向他們和外邦人見證福音。你們被審問的時候,不要擔心要說些甚麼話,或是要怎樣對答;那時候,上帝會指示你們應該說的話。因為你們所說的,不是自己的話,而是你們天父的靈藉著你們說的。

這段話在馬可和路加這二本福音書都是編輯在耶穌基督預言末世來臨的警兆裡,但在馬太福音書則是編輯在差遣門徒去傳福音的警告上。我們可以看出耶穌基督的用心,就是要讓門徒知道:傳揚天國的福音,並不是一件很暢順的事,不是一條易路,不是一件輕快的事。

第十八節是很重要的一節,耶穌基督說:「為了我的緣故,你們將被帶到統治者和君王面前受審判。」看吧,傳福音就是如此,會遭到政治統治者的迫害,這也是自古以來基督教會共同的經驗。這也是人的統治世界和上帝主權統治的領域不一樣的地方。耶穌基督沒有隱瞞傳福音可能帶來的災難,相反地,他先警告他的門徒要這樣的心理準備。

古羅馬帝國的法庭早已經就設有辯護或是律師為人打官司。在使徒行傳第廿四章一至九節就有這樣的例子,說「大祭司亞拿尼亞和幾個長老,連同一個名叫帖士羅的律師,來到該撒利亞。他們在總督腓力斯面前控告保羅。」一般平民常因為害怕官場的森嚴氣氛,而有口吃的現象。但是耶穌基督說上帝的靈會為祂的僕人說話。

第廿一至廿五節:「兄弟要出賣兄弟,置他們於死地;父親也要這樣對待兒女;兒女要跟父母作對,並且害死他們。為了我,大家要憎恨你們;但是那忍耐到底的人必然得救。他們要是在這城裡迫害你們,你們就逃到另一城去。我告訴你們,你們還沒有走遍以色列的城市,人子就要來臨。

「學生不能高過老師,奴僕不能高過主人。因此,學生的遭遇跟老師一樣,奴僕的遭遇跟主人一樣,也該滿足了。如果一家的主人被當作鬼王別西卜,家裡其他的人豈不是要受更大的凌辱嗎?」

看吧,耶穌基督在描述傳天國福音的工作簡直就是一種生命的危險,因為那是如同將羊送入豺狼的口裡一樣。但是更嚴重的恐怕就是連自己的親人也不能接受,反而變臉相對,這恐怕就是最痛心的事了。在我們台灣教會歷史裡,常常會看到這樣的例子,那就是有人因為信了耶穌基督,而被家族驅逐離開,甚至被強迫離婚。信仰本身就是一個很難用親情解決的問題,因為這牽涉到生命存活永生或是死亡的大事。任何人對信仰的事看重,那個人必定會不顧一切全力以赴,只有那些對信仰輕視的人才會以「信甚麼都一樣」的態度來對待信仰的事情,這樣的人,是今天可以信這個神明,明天也可以換另外一個神明來拜。唯有認真在思考信仰與生命之間的關係的人,才會在必要的時候也會用「拋頭顱、撒熱血」的生命態度來看待。在這種情況下,信仰就會超越父母親情的關係。

先知彌迦在描述那終末的日子來臨時的景況有如下的話:

「上帝審判他子民的日子已經到了。這是他從前藉著先知向他子民警告過的。現在他們開始驚惶失措。你們不要相信鄰居,也不要信任朋友,甚至對自己的妻子說話都要小心。兒子藐視父親;女兒反對母親;媳婦跟婆婆爭吵;你們的敵人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彌迦書七:4-6)

同樣的,耶穌基督說這段話也是在強化上帝審判的日子已經來臨,因為是上帝主權顯現的時候了。這就是為甚麼要揀選門徒出去傳天國信息的理由。是緊迫的時刻已經到了,不能再延遲或是推託。耶穌基督同時語帶安慰的讓門徒知道:即使是更苦難的擔要承受,也不會比他當老師所要承擔的擔子更重,因為老師就是承擔重責的主要對象。

想想看這段經文為我們帶來甚麼信息:

一、基督的教會在傳天國福音的事工上,就必須存有「白白地得,白白地給」的態度。

這一點認識實在是太重要了。耶穌基督這樣交代他的門徒,也同樣是這樣在交代我們。我相信我們每一個人得到基督的福音,都不是付出甚麼代價換取得到的,反而是別人因為他們在感謝上帝拯救的恩典而白白地給我們分享這恩典。

我越來越擔心的一件事,就是我們今天的教會越來越富有,但是卻不是越來越會分享,或是「白白地給」於別人,相反地,我們是將自己所得到的緊緊握在手中不放。更嚴重的情形是:做事工,總是先問「合不合算」,而不是先問這樣的事工對福音的傳播有否意義?不是在問:我們有沒有盡責任在見證福音?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包括我們今天的神學教育、或事工機構都是這樣。我們看到地方教會存有很多的錢,這些錢都是會友奉獻的,是兄姊們感謝上帝的恩典奉獻的錢。但是,教會卻常常將會友奉獻的錢存在銀行裡滋生利息。我們今天的教會就是很少去想:我們有今天的神學院,有今天的教會醫院,有今天的教會學校,等等這些機構是怎樣來的?豈不是有許多人,他們跟我們一點親情、友情也沒有,唯一有的,就是他們在回應上帝在基督耶穌裡乎召他們的愛,因此,他們派人來開設學校,建立醫院,設立教會,傳福音給我們。他們為了這些學校、醫院、教會等,奉獻的錢不計其數。可是我們呢?我們有像他們這樣「白白地得,白白地給」別人嗎?有像他們這樣將會友所奉獻的錢轉到其他需要的地區嗎?別忘了耶穌基督交代我們的話—白白地得,也要白白地給。這是一個值得我們全體教會來反省的課題。

二、任何人獻身傳天國福音都要有這樣的準備:接受苦難的來臨。

這也是耶穌基督對他的門徒的警語。耶穌基督沒有告訴他的門徒,跟隨他去傳天國福音會有「好空」的可得,沒有,一點也沒有!他曾對那些要跟隨他人說:「狐狸有洞,飛鳥有窩,可是人子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馬太福音八:20)相反地,他說去傳天國的福音很可能就會遇上如同羔羊進入豺狼的口一樣的危險,是生命的危險。換句話說:傳天國福音就要有「豁出去了」的心理準備。特別是很可能會面對的是政治統治者的迫害。

在近代的拉丁美洲,我們就一再聽到傳道者被統治者殺害的事件,甚至有修女被軍人強暴的事件發生。因為那地方的傳道者(包括神父、修女、牧師等)常常是與受迫害的人民生活在一起,為那些在痛苦中生活的人民說話,設法幫助他們生活的空間拉大,但是也因此而得罪了政治統治者。有一部影片「羅美隆」,是在描述發生於薩爾瓦多這個國家,一位天主教會的總主教被謀殺的事件經過。這位總主教原本並不是很積極關心政治、社會的事務,後來因為他的同工們參與了關懷,卻是一個接一個地被謀殺,使他覺得很不能理解。當他親自去瞭解人民所經驗的苦難時,他改變了態度,勇敢地說出話來,結果是跟他的同工所得到的遭遇一樣,他被軍人謀殺在他主持的彌撒禮拜中。

我想今天所有的傳道者都應該好好思考這個問題:我們是否有為了福音的緣故,準備要「豁出去」的心?或是我們還再想:如何從教會得到更好的福利?雖然耶穌基督說:「工人得到供應是應該的。」但是簡樸的生活應該是傳福音者應有的基本生活態度。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說要「豁出去」,那距離就更遠了。一個確實有「豁出去」的態度在傳福音者,是不會在意教會給他的待遇的(指物質上的),他甚至會因為那豐富的物質生活而擔憂不能「全力以赴」於福音事工。耶穌基督交待他的門徒,只攜帶簡單的行李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過多的生活備品,只會延緩傳福音的腳步而已。而天國的日子是已經迫在眉睫,實在沒有時間被耽擱。最容易使人受到耽擱的就是那豐富的物質生活,因為人就是如此軟弱,容易受引誘,這一點是所有傳道者應該要認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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