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講:這樣的世代

經文:馬太福音十一:16—24

馬太福音第十一章是很特別的一章,我們看到這章一開始就是記載著施洗約翰聽見耶穌基督的工作後,就派他的門徒去問耶穌基督的「身分」的問題;
但是馬太福音書編輯上的最大的特點是將重點放在耶穌基督對他的門徒差遣上所顯現出來的彌賽亞角色的意義,這一點是成為施洗約翰派門徒去詢問耶穌基督有關「身分」問題的主因。而在同樣這件記事上,路加福音書的編輯上則是將施洗約翰派門徒去尋問的事,重點放在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奇事上,因為施洗約翰的門徒去詢問之前,剛好耶穌基督醫治好了拿因城一位寡婦的獨生子,使那孩子從死裡復活起來。路加這位作者用「關於耶穌這件事的消息傳遍了猶太和附近的地區」(路加福音七:17)這句話,來形容這件事所造成的震撼性。然後在記事關於施洗約翰的門徒來詢問耶穌基督,是與這件事有關外,作者路加用「剛好在那時候耶穌治好了許多患病,患疫症,和被邪靈附身的人,並且使許多瞎眼的重見光明」(路加福音七:21)這樣的句子,我們更可以非常清楚作者也是將重點放在耶穌基督行神蹟奇事的事件上。

雖然馬太福音書的作者也說施洗「約翰在監獄裡聽見了關於基督的工作,就派他的門徒去見耶穌」(馬太福音十一:2),但基本上著眼點並不是在神蹟奇事,因為作者特別強調「耶穌指示十二個門徒的話說完了,就離開那地方,繼續到附近各村鎮教訓人和傳福音」(十一:1),然後緊接著就是施洗約翰在監獄裡「聽見了關於基督的工作」,請大家注意的是作者在這裡是用「基督」這個字眼;這就是明顯的說明作者的用心,要讓猶太人的讀者明白耶穌就是「基督」,是大家所期盼已久的彌賽啞、拯救者。耶穌基督的「工作」,並不只有在那些神蹟奇事,在馬太福音書的作者看來還有另一件重要的,就是他的教訓。馬太福音書的作者並不著重在耶穌基督的「神蹟奇事」,尤其是在馬太福音書裡並沒有路加福音書所強調的這件使拿因城寡婦之獨生子復活的事件。就像我在前一講所說過的,馬太福音書的作者在描述耶穌基督差遣門徒的工作上,就讓人有那種「末日已經來臨」,彌賽亞即將來到,審判的日子不遠了的感覺。因為他在交代門徒出去傳福音時,就是要告訴人們「天國快實現了」這件事。而這與「末日」的信息是分不開的。


另外,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作者又特別強調在耶穌基督「譴責那些曾經看見他行過許多神蹟的城市,因為那些地方的人沒有離棄他們的罪惡。」(十一:20)沒錯,神蹟奇事並沒有使人的心眼開張,而信耶穌基督,人仍舊是一樣,對所看見的神蹟奇事無動於衷!

讓我們來看看現在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十六至十七節:「至於這世代的人,我要拿甚麼來比擬呢?他們正像在街頭上玩耍的孩子,其中的一群向另一群喊說:『我們為你們奏婚禮樂曲,你們不跳舞!我們唱喪禮哀歌,你們也不哭泣!』

如果我們從第十一章的開始來讀,就會發現施洗約翰的入監牢,對耶穌基督來說可能是個很大的衝擊;因為在耶穌基督的看法裡,施洗約翰就是明明地表現出上帝的末日審判已經來到,施洗「約翰就是那要來的以利亞」(十一:14),可是人們似乎並不清楚,或是看不出來。耶穌基督曾很感慨地說:「到約翰為止,所有先知的書和摩西的法律都講天國的事。」(十一:13)但是好像沒有人聽懂,或是曉悟天國已經來臨了這件事。難怪耶穌基督會很感慨!我們要注意的是耶穌基督這種感慨是對所有聽的人發出的。因為在施洗約翰的門徒走了以後,耶穌基督是「向群眾談起」關於施洗約翰的事(十一:7)。


但是在路加福音書則不是這樣的背景;在路加福音書的寫法上,作者是強調那些當時社會看為「邊緣人」的人,如「一般群眾,包括收稅的人,聽見耶穌,都順從了上帝公義的要求,因為他們已經接受約翰的洗禮。但是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們拒絕了上帝為他們安排的計劃,因為他們沒有接受約翰的洗禮。」(路加福音七:29-30)因為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這些宗教領袖們拒絕接受施洗約翰所傳的悔改洗禮,因此,耶穌基督發出這段對當時世代感慨的話語,路加福音書是這樣的背景。


馬太福音書的作者則是在這種「普世性」、「全面性」的不信之背景下,開始記述耶穌基督所講的這段對當時社會的比喻;為甚麼耶穌基督會用「街頭上玩耍的孩子」來做比喻呢?因為所謂的「街頭上玩耍的孩子」,就是隨時可以因為興趣改變遊戲規則的孩童;他們並不一定要怎樣的空間或器材,他們對大人們所重視的婚禮、哀樂並不在意,他們在意的是怎樣玩才會快樂。他們不喜歡大人在唱哀歌,對大人結婚的樂曲,他們是充耳不聞。因為「在街頭上玩耍的孩童」並不能像那些穿戴漂亮的花童迎接新郎、新娘,可以入房內參加喜宴(參考馬太福音廿五:1-13);在他們的心中,死亡距離他們似乎是很遠的一段路程。因此,他們不會隨著所聽到的歡樂曲子起舞,或是隨著哀歌而哭泣。除非有人破壞了他們正在嬉戲的遊樂。


另一方面,扮演結婚的遊戲在孩童之經驗中是最常見到的,但是大家爭著要當新郎和新娘。如果惡作劇地把一個醜八怪和一個臉皎清秀的相配,也會引起大家戲笑,但不會讓自己成為這樣的配對者。死,在孩童的心目中是恐怖的,沒有人喜歡扮演死者,更不用說建議別人「先死」會被孩童接受,因為那表示他已經被拒絕繼續參加遊戲了。


第十八至十九節:約翰來了,不吃不喝,大家說:『他是瘋子!』人子來了,也吃也喝,大家卻說:『他是酒肉之徒,是稅棍和壞人的朋友!』但是,上帝的智慧是從他智慧的果子顯明出來的。」

我們再次看到耶穌基督教訓中的特色之一,就是用極大對比的方式來做教訓的材料;例如:「寬窄不同與永生或滅亡之路」、「盤石上的或是沙土上的房子」、「好與壞樹所結的果子」、「財主與乞丐」、「一隻迷失的羊和九十九隻聽話的羊」、「五個聰明和五個愚蠢的少女」等等,這樣的例子在福音書中很多。這種比喻的方式有一個很好的效果,就是一聽就知道所要講的是甚麼?


施洗「約翰來了,不吃不喝,大家說他是瘋子」,為甚麼?我們從路加福音第一章看到有關施洗約翰出生的故事,並且在聖靈的預言中,他是「淡酒烈酒,他都不可喝;在母胎裡,他就被聖靈充滿」的人(路加福音一:15)。施洗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是祭司,母親也是祭司的後代,父母同時都是生活上「嚴謹地遵守主一切的誡命和規律」(路加福音一:5-6)。這樣我們可以想像他們會用甚麼方式來教育施洗約翰了。在馬太福音第三章四節有另外一個資料說:「約翰穿著駱駝毛的衣服,腰間繫著皮帶;吃的是蝗蟲和野蜜。」看吧,這該清楚了施洗約翰的形象了,他應該是一位苦行者,實行禁慾生活的人。看,他吃的是那麼地簡單,穿的又不是甚麼衣服,而是駱駝毛製成的衣服,這是當時最普通的勞力者所喜歡穿著的。更特別的是他在荒郊野外的地方傳道(馬太福音三:1)。難怪當時的人會認為他簡直就是一位「瘋子」(請注意和合本用「被鬼附著的」,意即與一般常人不同。)


相反地,「人子」來了,卻是完全不同的型態;是吃喝樣樣都來,並且生活上是常與當時的人所不屑與之為伍的「稅棍和壞人」在一起。但是大家卻說「人子」是個「酒肉之徒,是稅棍和壞人的朋友!」我們要注意在福音書中,耶穌基督就是用「人子」這個字眼在自稱的,這是來自耶穌基督的母語「亞蘭語」,代表的意思是「我」,是很普通的人的「我」之意。就像我們一般成自稱為「敝人」之意。但是,在但以理書中所用的「人子」這個字眼所要表明的是「彌賽亞」的意思,是拯救者(但以理書七:13)。在約翰福音第十二章卅四節也是將人子指著這個意思說的。毫無疑問的在初代教會是將「人子」看成是彌賽亞的。其實,當耶穌基督用「人子」在表示他自己的時候,以一個很普通的人,甚至是卑微的人來看他,會更實在、貼切些,因為他就是這樣的人,從他的出生,到他走上十字架,實在沒有甚麼一般人所說的光環套在頭上可看。他就曾說他是「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的人(馬太福音八:20)。他確實是這樣,才能四處周遊去傳福音。任何人來接近他,他不曾拒絕過。他甚至是呼召利未(馬太)來跟隨他,做他的門徒。


但是,當人在迷途中不知道真的救主就在他們眼前時,耶穌基督仍不忘提醒一點,那就是對上帝有信心的人,就是對上帝僕人的預言能了解的人,必定是個有智慧的人,這樣的人自會明白上帝的話語的旨意。

第二十節:那時,耶穌譴責那些曾經看見他行過許多神蹟的城市,因為那些地方的人沒有離棄他們的罪惡。

這一節是馬太福音書特有的資料;這必定不是新鮮事,早在詩篇的詩人就曾說過這樣的話說:

「儘管有這一切神蹟,他們仍繼續犯罪;
儘管有這一切奇事,他們仍不肯相信。」(詩篇七十八:32)

看吧,人就是這樣軟弱,就像以色列人在剛過紅海不久,他們在沙漠中就很懊悔地說,與其在沙漠中餓死或渴死,不如再回到埃及去當奴隸,因為那兒有得吃、喝。他們很快就忘了他們親身所經歷到的那行過紅海之大神蹟。而耶穌基督也同樣遇到這樣的猶太人,他們親眼看過他所行的神蹟奇事,但是還是不信,還是在繼續祈求他顯現神蹟奇事給他們再看一次(參考約翰福音六:26),其實,行再多的神蹟奇事也是一樣,不信的還是不信啊。但在猶太人所不屑往來的撒馬利亞人則有不太一樣的態度;他們是因為一位婦女與耶穌基督對話後,發現耶穌基督能把她「所做的事都說了出來」,僅僅因為這樣,「鎮上許多撒馬利亞人信了耶穌」,並且要求耶穌基督跟他們住在一起,「有更多的人因為耶穌的信息而信了他。」(約翰福音四:39-42)他們並沒有看見甚麼神蹟奇事,他們只不過是「親自聽見了他的話,知道他真是世界的救主。」(約翰福音四:42)


我們知道在耶穌基督和施洗約翰傳天國福音的主要信息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呼籲大家要悔改,耶穌基督也明白表示他來到世上,為的就是「要召壞人來悔改」的(路加福音五:32)。因此,繼續犯罪,「沒有離棄他們的罪惡」,這是上帝最為厭惡的事,因為這樣的人等於是拒絕或是漠視上帝的救恩。

第廿一至廿二節:他說:「哥拉汛哪,你要遭殃了!伯賽大啊,你要遭殃了!我在你們當中行過的神蹟要是行在泰爾和西頓,那裡的人早就披麻蒙灰,表示他們已棄邪歸正了。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泰爾和西頓所遭受的懲罰比你們所受的要輕些呢!

這段經文也出現在路加福音第十章十三至十四節,有一點不一樣的是,路加福音書將這段經文編輯放在耶穌基督差派七十二個門徒出去傳福音之事的後面。作者路加有意要表明的是:要讓門徒們知道,傳天國的福音,真正喜歡聽的人不是上帝所揀選的子民,反而是那些被上帝選民所輕視的人們。因為,他對門徒們講這樣的話,可能是要讓門徒們安心,當人拒絕的時候,不用灰心。只要是天國的福音一定有人會聽,也有人會拒絕接受。但在路加福音書裡,耶穌基督並沒有交代門徒們不要進入外邦人的城市,或是撒馬利亞人的地區。而這卻是馬太福音書所記載強調的。


在馬太福音書將這段話編輯放在施洗約翰的門徒來見耶穌基督之後,這意義就顯得不一樣了,因為這段經文是連續接著在對施洗約翰的事件評論之後,換句話說:有那麼多人來信施洗約翰,也有那麼多人看見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奇事而信了,可是為甚麼就是上帝的選民那麼心硬呢?這是耶穌基督所要提出的問題。


「哥拉汛」,這個城市在哪裡,已經不可考。


「伯賽大」則是位於約旦河東岸緊鄰加利利海口的一個城市。馬可福音書提供一個特有的資料,就是耶穌基督曾在這個城裡醫治好一位瞎眼的人,是用「先吐口水」在那人的眼睛上,然後「按手」在那人身上(馬可福音八:22-26)。這是個猶太人的城市。


「泰爾和西頓」,這是兩個非猶太人的城市。為甚麼耶穌基督會用這兩個城市來做比較呢?如果我們從舊約聖經的資料來瞭解,或許會比較容易清楚些;在舊約先知的書信裡有好幾位先知都提到這兩個城市犯罪引起上帝的憤怒。例如先知阿摩司說:「泰爾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阿摩司一:9)在以西結的書信中提到泰爾國王的罪,乃是把自己看成是「神」,引起上帝非常生氣,決定要用巴比倫來懲罰他(以西結廿八:2),同時也要懲罰西頓城(以西結廿八:20-23)。在先知約珥的書信中指出這兩個城市的人民和非利士人同謀,將猶大和耶路撒冷的人民賣做奴隸,並且是將耶路撒冷聖殿的財寶放在神廟裡(約珥三:4-8)。


如果像上述先知們所說的是這樣惡劣的城市,可是在耶穌基督的評價中,卻是比猶太人要好了許多。因為他說同樣的神蹟奇事若是行在泰爾或是西頓,人們早就悔改了。因此,我們可以瞭解耶穌基督就是在強調悔改是比甚麼都重要,而不是講究誰是選民,就像施洗約翰對當時成群結隊擠著要給他施洗的群眾所說的:「要用行為證明你們已經離棄罪惡。不要自以為亞伯拉罕是你們的祖宗就可以逃避審判。我告訴你們,上帝能夠拿這些石頭為亞伯拉罕造出子孫來!」(路加福音三:8)


「批麻蒙灰」,這是古時中東的人表示懺悔或是極度哀傷的方式;我們在約拿書中會看到上自國王,下至一般百姓,為了表示真實的悔改,國王就「披上麻布,坐在灰中。」(約拿書三:6)約伯在全身長了毒瘡時,他是坐在「爐灰中」(這是和合本的譯文,現代中文譯文是用「垃圾堆旁邊」,約伯記二:8)。


這樣看來,耶穌基督的看法是:如果泰爾和西頓能看見猶太人所看見到的神蹟奇事,早就已經痛心悔改地坐在爐灰中,身上披著麻布懺悔了。這樣懺悔的人是會得到上帝憐憫的,就像約拿書中尼尼微城的居民一樣。

第廿三至廿四節:至於你,迦百農啊,你要把自己捧上天嗎?你會給摔下地獄去呀!我在你們那裡行過的神蹟要是行在所多瑪,它今天一定還存在著!所以,我再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遭受的懲罰比你們所受的要輕些呢!」

耶穌基督是繼續對猶太人的城市發出痛心的譴責;「迦百農」,這是耶穌基督門徒彼得的家鄉(馬太福音八:14),也是所謂耶穌基督自己的城(馬太福音九:1)。在這個地方,人們看到的是更多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奇事。例如最有名的醫治神蹟故事,就是有四個人抬著一個癱瘓病人,拆開屋頂將病人放下去給耶穌基督醫治。那個人在被耶穌基督醫治好了後,是「立刻拿起擔架,在大家注視下走出去。大家非常驚奇,頌讚上帝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馬可福音一:1-12)」還有管會堂的葉魯女兒的從死裡復活,以及那位換了血漏十二年的女人得醫治(馬太福音第九章)等,這些都是在迦百農城所行的。比起其他城市的人來說,迦百農城的居民是看神蹟奇事最多的機會,但是,他們也是一樣,只愛看神蹟奇事,或許是將之當作為一種看熱鬧的心態吧。他們忘了那是與彌賽亞的神蹟有關。耶穌基督將之與所多瑪城放在一起比較,可能是因為迦百農城熱鬧的情況有如所多瑪城吧。但是,物質的繁榮景觀常常是使人看不見上帝的救恩的主要因素,就像亞伯拉罕時代的所多瑪城一樣,熱鬧、繁榮,但是墮落到連上帝的使者臨到他們中間時,他們是還陶醉在那墮落的生活中而不知(參考創世記十九:1-29)。

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好的信仰反省之信息:

一、想想看,如果耶穌基督今天跟我們說話,他會用甚麼比喻來說我們今天的世代?

耶穌基督在二千年前比喻他的時代是個「多麼邪惡、多麼沒有信心」的世代(馬太十二:38),是個像在街頭玩耍的孩子,有人在奏婚禮樂曲,他們不會跟隨起步跳舞;有人在唱喪禮哀歌,他們不會哭泣的世代!那麼,如果是在今天呢?想想看,耶穌基督會怎樣形容呢?這是一個很值得我們好好來想的課題。在我們今天的世代,幾乎可以說是個更不喜歡聽上帝的話語的世代,因為我們是喜歡聽電視廣告遠勝過讀聖經,喜歡看電視節目,勝過思考聖經的話語。我們的年輕人有時間在電視網路上用上許多時間寫辯論的文章,表達自己的觀點,但是,就是懶得用一點點時間,寫一篇祈禱文來向上帝祈禱、感恩、悔過的信。你想,這樣的世代,耶穌基督會怎樣形容我們?當我們有越來越多的長執喜歡將他在一般社會的價值觀念帶進教會裡時,並且要求「教會應該要跟著社會走」的時候,當越來越多的傳道者輕視獻身的使命感時,你想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會怎樣說今天的教會?而當我們台灣社會是如此物慾化的時候,他會怎樣形容今天的社會?這些都是很值得我們好好來反省思考的課題。

二、我們是否仍究在期盼看到神蹟的出現,而不知到神蹟每天就在我們生命中與我們同在?

確實不錯,神蹟的意義有很多種,一般在說的是指那些非平常所發生的事。例如在一場大意外中,僥倖生命安然無恙;在大家看來都是毫無希望之下的病人,突然間因為祈禱完全好起來。也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從不可能變成可能的事。但是,我們有誰會好好來想一想:在所有這些「不可能變成可能的事」中,也包括了我們認為不可能出意外,結果卻是意外發生了,不是嗎?我們有多少人將這樣的事看成是「神蹟」的?


去年我在馬偕醫院開刀治療頸椎板突出(俗稱:骨刺),對我來說能夠生存下來就是一種奇蹟,因為在任何先進國家,任何技術再好的醫師,也不敢百分之百的保證說:不會有問題。但是我就是這樣想:只要我能平安出手術房,就是一種神蹟。


平凡就是一種奇蹟,我不希望我們在遇到了意外,才來祈求上帝顯現神蹟出來,我認為這樣的祈求是一種對上帝信仰的輕視!人不能這樣,基督徒更不能這樣!平安無事就是奇蹟,不是嗎?若是,我們出外旅遊回來,是否因此感謝上帝賜給我們「平安」的神蹟?我們有多少人在媳婦順利生下了孩子之後說:感謝上帝,賜給我們一家「平安」?我們有多少時候在下班回來的時候,感謝上帝說:謝謝上帝賜神蹟,使我「平安」過了一天?很少,很少。因為太平凡了,我們不覺得有意義或是乾脆不要!而這豈不是就是迦百農城的人們的問題,因為看太多了,他們不覺得稀奇了,因為連死人復活(葉魯的女兒)的神蹟都看過了,還有甚麼比這更稀奇的呢?但是就是因為這樣,看看耶穌基督怎樣說迦百農城的:「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將遭受的懲罰比你們所受的要輕些呢!」所多瑪城是全城都毀滅,如果是這樣,那迦百農城所要承受的懲罰該是多麼嚴重啊。為甚麼會這樣?原因只有一點:就是不信,並且是輕視上帝的救恩。如此而已。


今天的教會如果沒有從走過的歷史來反省,如果沒有從教會生活來思考,我們也會跟迦百農城的人們一樣,忘了在我們走過的宣教路上,滿滿上帝的神蹟在裡面;在我們參與的教會事工上有上帝奇異的恩典在其中,否則我們教會老早就完蛋了,我們的家庭早就破碎了!不是嗎?我們真該感謝上帝啊,那麼多的神蹟奇事行在我們當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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