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六講:切斷犯罪的誘惑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1—9、15—17

我們所讀的這兩段經文可以分成兩個部份來看;其一,有門徒來詢問耶穌基督有關「天國裡誰最偉大」的問題;另一是耶穌基督提及如何防止罪的延續。
前者有關門徒詢問「天國裡誰最偉大」的記事裡,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後者有關切斷犯罪的因素則是馬太福音書特有的資料。雖然路加福音書在第十七章三節有一句:「如果你的弟兄犯罪,勸誡他;要是他悔改,饒恕他。」看起來,好像跟馬太福音第十八章十五節的「假如他聽了你的勸告,你便贏得你的弟兄」這句話很接近,但是還是有不同的地方。

如果我們將三本福音書在有關「天國裡誰最偉大」的記事相互比較一下,就會發現三本福音書所記載的很接近,但是,在編輯上所呈現出來的卻是不一樣的;我曾說過馬可福音書是前三本福音書的底本,因為依照聖經學者的研究發現,馬可這本福音書是最早寫成的(請參考拙作「馬可福音的信息」乙書,頁一至九)。而在編排上最大的特色就是在耶穌基督預言他即將受害於耶路撒冷的事件上,馬可福音書從第二次預言開始,就在預言之後緊接著就記錄了門徒在爭大小的事,然後耶穌基督就是用小孩作比喻來教訓他的門徒。也只有馬可福音書在這件事上編輯得最為緊湊,且恰當無比。因為預言受難在先,且在第一次預言受難後,馬上又記載說:「耶穌叫群眾和門徒都到他跟前來,告訴他們;『如果有人要跟從我,就得捨棄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可福音八:34)」看,這是多麼地清楚地說明出跟隨耶穌基督是件很「苦」的事啊。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這已經明顯在說明跟隨耶穌基督絕對不是一件痛快、輕鬆的差事。然後在第二次的預言之後,就記載門徒在路途中,發生了門徒在互相爭論大小位置的問題(九:32-34);而就在第三次預言之前,馬可福音書的編輯的特色上且先記載一件門徒拒絕群眾帶著小孩來要見耶穌基督,反被耶穌基督斥責,他告訴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上帝國的子民正是像他們這樣的人。你們要記住,凡不像小孩子一樣來接受上帝主權的人,絕不能成為他的子民。」(十:13-15)而後,就有了第三次預言受難之事,而且那是往耶路撒冷的途中,可是門徒還是不瞭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或是說他們對上帝國(或天國)的瞭解是與耶穌基督所在宣揚的不一樣,所以才會發生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約翰來見耶穌,說要在耶穌基督「坐在榮耀的寶座上時」,讓他們兄弟兩人跟他「坐在一起,一個在你右邊,一個在你左邊」(十:35-37)。馬可福音書這種編輯手法,讓我們深深地受到很大的衝擊,因為這充分說明出:天國的大事業根本就不是我們世上的領域,是屬於上帝的範圍。如果我們用人的社會需要—地位、榮譽、財富等來看上帝國,那簡直是南轅北轍啊!

以小孩子的實質現象來比喻上帝國,這是馬可福音書在編輯上的最大特色。而且作者是用「連續性」的方式編輯這個主題,也就是將三次預言受難編輯在第八、九、十等三章中。

在路加福音書情形就不太一樣了;作者路加雖然也是記載了三次預言受難,但是記載門徒爭權位的事件卻不如馬可福音書的緊湊;作者路加特別將第三次的事件編輯在第十八章他們快接近耶利哥城的途中,但是在記述門徒們爭著誰大誰小的事件,卻是編輯在耶穌基督和門徒們同守逾越節晚餐的時候。換句話說,直到那受難即將來臨的時刻,門徒們仍然在權位上爭論不休,他們顯然已經忘了所謂「十字架」的苦難意義,他們不知道為甚麼要有「十字架」苦難的事,雖然耶穌基督將餅和酒已經重新詮釋過,但是,他們是聽了仍然不明白。難怪作者在耶穌基督第三次預言受難之事後,曾用這樣的話來形容門徒們:「門徒對這些事一樣也不明白,對耶穌所說的話茫然無知,因為那些話的意思是隱藏著的。」(路加福音十八:34)路加福音書的作者其實是將人性的最大弱點暴露出來,因為我們跟門徒們一樣,對耶穌基督受難的事往往很快就忘記了,但卻對地上人間的權位、榮耀、財富是即使到了危難的關頭也是爭執不休、守著不放。今天的教會裡豈不是也常發生這樣的情形?!

馬太福音書在編輯上又有不同的一面;作者在第二次記錄耶穌基督預言受難的事件之後,並沒有像馬可福音書很快接下去就說到門徒們在討論關於權位的問題,而是插進一段有關納聖殿稅的事件(馬太福音十七:24-27),然後說有門徒來問關於「在天國裡誰最偉大」的事,為此,耶穌基督才做了這段回答。好像問題的起因並不是門徒們在爭論中被耶穌基督發現而引發出來的。馬太福音書的作者似乎是有意要降低讀者對門徒對這種爭權位那樣用心的不良印象。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經文內容:

第一節:那時候,門徒來問耶穌:「在天國裡誰最偉大?」

我在前面已經說過,馬可福音書認為這是門徒們在爭論時被耶穌基督知道後,耶穌基督主動問他們的,而門徒們是「都不作聲」(馬可福音九:33-34)。馬太福音書則認為是門徒們主動來詢問關於天國誰大誰小的問題;從馬太福音書的寫法來看,門徒們並沒有爭論的現象,他們只是提出這個問題,可能他們想到的是「天國」跟一般世上的「國度」相近,才使他們想到這樣的問題。路加福音書的看法是接近馬可福音書的寫法;作者路加認為是因為「門徒在爭論究竟他們當中誰最偉大」(路加福音九:46)。作者路加強調耶穌基督「知道他們在想些甚麼」,這是在凸顯耶穌基督的能力是能看出人內心的心思意念的。馬可福音書雖然沒有那樣明確說出耶穌基督「知道他們在想些甚麼」,但是從耶穌基督主動問門徒「你們在路上爭論些甚麼」這句話,就可看出耶穌基督也是看透人心的。

我們要注意的是馬太福音書將這次的事件編輯在「有一個徵收聖殿稅的人來見彼得,問他:『你們的老師付不付聖殿稅呢?』(十七:24)」之事件後。然後耶穌基督跟彼得討論有關本國人與外國人之間對稅賦的區別(十七:25-27)緊接著就是這段門徒來詢問「在天國裡誰最偉大」的記事。換句話說,在馬太福音書作者的觀點裡,門徒之所以會提出這個問題,很可能是因為前述那個納稅的事所引起的。

我們知道「天國」的意義是指著上帝的權柄運行的地方,或是說上帝主權統治的所在。意即以上帝為中心的世界就是天國。這樣說來,就不是人類世界的範圍了。因此,我們也可以發現:門徒們確實對「天國」是不清楚的。我們可以從耶穌基督在山上寶訓中就提出有關「天國」的景況,根本就跟我們人類社會的價值體系不同;耶穌基督說:「那違犯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且教別人也這樣做的,在天國裡要成為最渺小的。相反地,那遵守法律,並且教別人也同樣遵守的,在天國裡要成為最偉大的。」(馬太福音五:19)再看另外一件事,就是在述說施洗約翰的時候,耶穌基督是這樣說的:「我實在告訴你們,在人間沒有比約翰更偉大的人,但是在天國裡,最微小的一個都要比約翰偉大呢!」(馬太福音十一:11)看吧,人間與天國實在是很不相同的景況啊。人間看成是最偉大的,在天國裡卻是最為渺小的!因為天國是以上帝為中心,不是以人的價值觀念來建立的體系。

第二至四節:耶穌叫了一個小孩子來,讓他站在他們中間,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除非你們改變,像小孩子一樣,你們絕不能成為天國的子民。像這個小孩子那樣謙卑的,在天國裡就是最偉大的。

為甚麼有小孩子在他們中間,我們不太清楚,或許就是在那屋內剛好有小孩子在吧。馬可福音書說耶穌基督不只是讓這個小孩子站在門徒的中間,而且還是抱起這個小孩子來當做教材教訓門徒們(馬可福音九:36)。路加福音書則是說耶穌基督是讓這個小孩子來站在自己的旁邊(路加福音九:47)。

「除非你們改變,像小孩子一樣」,這句話是很有意思的;在耶穌基督的解釋裡,小孩子是「謙卑的」。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一個重要的信息:誰要入天國,誰就要謙卑下來。一個人若是恃才(或財)而驕,那是離天國很遠的。這裡非常清楚地讓我們看到,天國不是靠人的力量可以進去的,就好像一個小孩子一樣,需要大人的扶持才能完成他的生活所需。同樣地,要進入天國,就需要上帝的扶持。若沒有這樣的心境,那離天國是很遠的,甚至是摸不著邊的。

第五節:為了我而接待這樣一個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這一節才是問題的真正中心;耶穌基督說出了他要門徒們注意的話,他要讓門徒們知道:跟隨他走天國的路,就必須有像小孩子謙卑的心境才可以達到。和合本譯文是用「凡為我的名」,其意跟「為了我」是一樣的意思。我們也從這句話看到耶穌基督已經將自己與天國連結在一起了。

「接待」,意即「關心」、「樂意」。我們可以看到走天國的路是必須有這樣的心態,就是歡喜、甘願的心志來接待、關心那些弱小如小孩子的卑微者。

值得注意的是馬可福音書有尾句:「接待我的,不僅僅是接待我,也是接待差我來的那一位。」(馬可福音九:37)路加福音書則是除了有馬可福音書這句話以外,更有一句重要的結語:「你們當中誰是最微不足道的,誰就是最偉大的。」(路加福音九:48)我們可以發現路加這位作者確實記錄出了耶穌基督最重要的話,用這樣的結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既然門徒們是這樣子爭權位大小,那就用「最小的變成最偉大的」來做回應。剛好可以看出上帝眼中的大和小,與我們人的眼中之大和小是不一樣的。

第六至七節:「任何人使信徒中一個微不足道的人離棄了我,倒不如用大磨石拴在他的脖子上,把他淹死在深海。這世界竟有使人離棄我的事,多麼悲慘啊!這樣的事固然會發生,但是那造成這種事的人要遭殃了!

我們注意一下馬可福音書在記錄這段語錄時,中間是插入了一段門徒約翰問耶穌基督的話,是說有人藉著耶穌基督的名在趕鬼,而門徒們可能是出去傳福音的時候,看到這樣的情形就禁止那些藉著耶穌基督之名趕鬼醫病的舉動。但是耶穌基督卻是要門徒們不要禁止這樣的事,他要門徒們知道:凡是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即使是「一杯清水,一定會得到獎賞。」(馬可福音九:38-41)我們可以將馬可福音書這段記事比較一下馬太福音第廿五章所描述的那「最後的審判」之狀況,就可以知道耶穌基督在強調的都是那些在人看來是「微不足道」的,才是真正天國所關心的對象,因為人所棄絕的,卻是上帝所關心的。

馬太福音書是將這段話直接接續在「誰最偉大」問題之後,強化了「小」的觀念。因為耶穌基督在這裡用「微不足道」(和合本用「小子」是同義),要凸顯出一個團體中那些被輕視的、被人瞧不起的對象。從這句話中,我們看到耶穌基督更清楚地表明他和天國之間的關係;換句話說:誰使一個最讓人看輕的人離開耶穌基督,那樣的人的罪是足夠下到陰間一般的嚴重。耶穌基督說這句話實在是很重的警語。

大磨石,這是古代以色列人用來磨麥粉的器具,通常是用繩子拴在驢、馬的身上帶磨石轉動。早期希臘人、波斯人用奴隸來拖這樣的磨石。而磨石大、又重,拴在人的頸部沉入深海,那人準死無疑。

第八至九節:「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犯罪,把它砍下來,扔掉。缺手缺腳而得永恆的生命,比手腳齊全而被扔進永不熄滅的烈火中好多了。如果你的一隻眼睛使你犯罪,把它挖出來,扔掉。只有一隻眼而得永恆的生命,比雙眼齊全被扔進地獄的火裡好多了。」

這兩節其實也可以說是重複一次馬太福音第五章廿九至三十節的句子;那兩節是這樣說的:

「假如你的右眼使你犯罪,把它挖出來,扔掉!損失身體的一部份比整個身體陷入地獄要好得多。假如你的右手使你犯罪,把它砍下來,扔掉!損失肢體之一比整個身體下地獄要好得多。」

這種對比的教訓方式,也可以說是耶穌基督教訓中最特色的方式之一。在登山寶訓中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句型,除了上述的句子外,還有例如:「沒有人能夠伺候兩個主人。他要不是厭惡這個,喜愛那個,就是重視這個,輕看那個。你們不可能同時作上帝的僕人,又作金錢的奴隸。」(馬太福音六:24)又如他說有兩條路,一是往滅亡,另一是往生命之路。(馬太福音七:13-14)類似這樣的句型在福音書中很多。在這裡我們再次看到耶穌基督所說的相對句子;在二者之間必須有一個抉擇,不能兼顧。信仰就是這樣!人必須自己好好想一想,到底是要因為保全了雙眼或是雙手、雙腳,結果是進入地獄裡好呢?還是寧願那使自己進入永恆生命的領域裡,而除去那些使自己進入永恆生命的障礙好呢?這種事必須每個人自己做抉擇。

「不熄滅的烈火」,可以比較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十九至卅一節中的富人和乞丐拉撒路的故事,我們看到那位富人是在「火焰裡,非常痛苦!」

第十五至十七節:「假使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見他,指出他的錯誤;只是要在他跟你單獨在一起的時候才這樣做。假如他聽了你的勸告,你便贏得你的弟兄。假使他不聽,你就約請其他一兩個人一起去;這樣每一句指責的話都有兩三個人可以作證。如果他仍然不聽,就把這件事的始末向教會報告。他對教會也不聽從的話,你就把他當作外人或稅棍看待好了。」

我們在這裡第二次看到「教會」的字眼。第一次是在第十六章十八節,耶穌基督對彼得說要把「教會」建立在彼得的盤石上。馬太福音書的作者會用到「教會」這個字眼,也可以看出這本福音書是在教會初期時代所寫成的,那時為了教會的秩序、信徒們的信心和盼望寫這本福音書(請看本書導論「讀 馬太福音書」,頁 至 )。這段經文除了路加福音書第十七章三節有類似的句子:「如果你的弟兄犯罪,勸誡他;要是他悔改,饒恕他。」其餘都是馬太福音書特有的資料。

這段經文很明顯地可以看出早期教會也出了些糾紛,或是有人並沒有按照信仰團契的生活規律,導致有人因此信心退縮了。我們從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可以看得出來(參考哥林多後書第十三章)。不過,我們也可以很肯定的說,這段話應該不是耶穌基督所說的,很可能是後來在編撰的時候所加入的,對早期教會的信徒有很大的助益。

「外人或稅棍」,這是猶太人眼中最瞧不起的人。作者顯然在說明早期教會對信徒的教會團契生活規律要求很嚴格。有如約翰加爾文對信徒的要求一般。用「外人或稅棍看待好了」,意即將之當作是不信的一份子,或是如猶太人在看待他們所厭惡的對象一般。

我說過馬太福音書是為猶太人寫的福音書,因此使用舊約的經典資料特別多。現在這裡說「有兩三個人可以作證」,這是引用舊約申命記第十九章十五節的規定。早期教會因為猶太人居多,仍脫離不了繼續使用舊約摩西法律的規定或是傳統。

讓我們來分享所讀的這些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如果我們想要進入「天國」(或上帝國),我們就不能再以人的世界觀念看「天國」,而必須回到聖經裡來。

我們看到門徒們在問耶穌基督有關「天國誰最偉大」的問題時,我們已經很清楚看到耶穌基督是把天國放在上帝的標準中在衡量,而不是以人的標準在看待。這一點是很重要的,也告訴我們上帝的準則必定跟我們人類社會的標準不相同。我們看到耶穌基督非常強調「小孩子、微不足道的人」的重要性,而這些人在我們的社會中總是屈居在邊緣的地帶,常常被我們一般人所疏忽。即使是教會也是避免不了有輕視這種族群的弱點。

想想看,今天的社會,其實我們應該先問今天的教會,有多少教會是真的在關心社會中「微不足道」者?我們一般人很重視大人、大事、大官、大,但是,一個小孩,有多少人會去關心他的心靈的問題?一個微不足道的人,誰會去在意他?因為他們是「生產力」弱的一群,甚至是需要人花費去支援的對象,也因為這樣現實使我們將福音的聲音隱藏起來,傳不到這些人的耳朵裡,傳不進他們的心門中!因為我們很在意那些有錢有勢者。但是耶穌基督卻不要我們這樣。

我很受感動的一件事,就是在日據時代有一位名叫「施乾」的人(1899-1940),他十八歲時開始在日本總都府工商課服務,六年後,也就是廿四歲時開創「愛愛寮」(現今台北的大理街),專門照顧台北地區的乞丐,直到他四十五歲去世時為止。他在「乞丐與社會」這本書的著作中曾有過這樣的一段話說:

「我們倘若有解決社會問題的願望,那麼最先等待我們著手解決的,便是這群人類中第一下層的乞丐社會!若要實說,台灣的乞丐問題已不是明年、明天的問題了,乃是今日、此刻的問題。」

他在最多的時候,總共收容了超過兩百個乞丐。他不只是收容他們,他甚至是跟他們一起睡、一起吃,教他們手藝,使他們有一技之長重新開啟生活。後來施乾就被稱為台灣的「乞丐之父」。 每次讀他的故事,我就深受感動。我就會想:今天的教會是應該從這方面來反省。看,路加福音第十六章所記載耶穌基督的比喻中那位乞丐拉撒路和富人的故事,可以反映在施乾先生的身上。

我們看看,一般教會都是很在意大人(成人)的佈道大會,花費一切的人力、財力,舉行一次佈道大會。但是,當在舉辦兒童營的時候(或是平時的主日學),我們用多少心思?有越來越多的教會喜歡辦收費的暑期兒童營,而且常以高收費來吸引人參加,理由是「貴,才會被人肯定」,這豈不是將福音資本主義化?這豈不是將福音貴族化?甚麼時候我們開始有了這種墮落的思想:認為福音必須用錢才能交換得到?這是聖經的教訓嗎?不,聖經絕對不是這樣說的。如果我們不能用最好的福音信息來吸引人,卻要用錢、繳高的費用來吸引人,我們就是在踐踏福音的本質!因為真正的福音是白白得來,也要白白地給(馬太福音十:8)。

今天的教會在辦暑期或寒假兒童營時,應該有辦主日學教育的思想才對,這也就是為甚麼我們教會每次辦兒童營時堅持不收任何費用的主要原因。我一直認為教會辦兒童營如果有收費,就是一種欺負小孩的行為,也是在表示今天的教會根本不重視小孩子,因為小孩子沒有「奉獻的能力」,也沒有投票選擇或決定教會政策的機會。其實,我們的整個社會文化上是很輕視小孩子的;想想看,連我們的教會法規也規定,在核定一間教會是否「堂會」的資格,就是看這間教會是否有三十名的「成人會員」,而不能計算小孩子在內呢。有更多的教會連教會節日都不會安排兒童參與。在我們成人的眼中,小孩就是花費者、不懂事。但是,我們別忘了,小孩卻是天國的貴賓。

我們如果是屬於基督的教會,就要學習和堅持不要用一般社會的價值觀念來看教會這個信仰團契。我們要從聖經的教訓中來學習過信仰的生活準則,這樣的生命才會有信仰內涵和意義。回到聖經裡來學習,我們才能體會出「天國近了」的景象呈現在我們面前。

二、要想進天國,就必須有「壯士斷腕」的決心,而不能讓我們的信仰有和稀泥的態度。

耶穌基督對他的門徒說如果有任何阻礙了進天國的因素,都要不計代價地將之去掉,即使是一隻眼睛、一隻腳、一隻手等也在所不惜。能夠進入天國永恆生命裡是比空有齊全的身軀而進入永遠烈火中要好。這真的是再清楚不過的了。

甚麼是造成我們進入天國裡的阻礙呢?甚麼是成為我們隔離上帝的愛的原因呢?使徒保羅說:

「沒有任何事物能夠把我們跟上帝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給我們的愛隔絕起來。」(羅馬書八:39)

如果是這樣,為甚麼有人會拒絕了耶穌基督呢?其實不是任何外在的理由或事物,而是我們自己!是因為我們剛硬的心使我們與上帝在主耶穌基督的愛隔絕了起來!因此,要使我們成為上帝國的一份子,最重要的不是別人或是甚麼事物,而是我們自己的決心和毅力。只要我們肯,我相信我們一定會做得到。基督徒如此,基督的教會也是如此。只要我們肯,我們就可以進入上帝的國裡,那就是讓上帝做為我們生命的主,讓我們以上帝的話語來生活。只要我們的教會肯回到聖經的教訓裡來,我們的教會就會是像天國一樣地美麗、可愛,是個人人喜愛進來的「天國地方」。今天的教會之所以不能,主要原因是在於今天的教會已經越來越遠離了聖經的教訓的緣故。這才是我們真正的危機。只有回到聖經裡來,我們個人自己,或是教會,才會是活在天國裡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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