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五講:有上帝同在的約瑟

    經文:創世記卅九:123
    我在前面已經講過,約瑟的族長史是從創世記第卅七章開始記述,但是插入了第卅八章有關雅各的長子猶大和他的媳婦塔瑪亂倫的事件。然後才再從第卅九章又接續約瑟的故事。這一章的資料來源與第卅八章的資料來源是一樣的,都是出自「耶和華文獻」作者手筆。我們也會發現作者所要表達的一個信仰觀念:就是有上帝同在的人,他無論身處在甚麼境況下,都會得到上帝的眷顧。

    約瑟雖然是被他的兄長們賣到外國去當奴隸,但是,他是一位敬畏上帝的人,雖然在那樣不好的環境裡,上帝仍舊與他同在,看顧著他。我們可以從第十二章亞伯拉罕被上帝呼召從哈蘭出來時,作者也是這樣表達信仰的信息:雖然亞伯拉罕是離開了「故鄉、親族,和父親的家」,但是因為信靠上帝,上帝與他同在,並且賜福給他。

    在第十六章,我們看到被欺負而逃離家門的夏甲,上帝並沒有因為她離開亞伯拉罕而忽略了她,上帝與她同在,使她在那困境中得到生存的力量。
    在創世記第十八和十九兩章中,我們看到生活環境非常惡劣的情況下,上帝還是保存了羅得一家的生命。

    在第廿四章,我們看到亞伯拉罕所差遣的老僕人,出遠門去為以撒娶妻時,上帝與這位老僕人同在,讓他能夠順利地完成主人亞伯拉罕所交代的事。
    第廿九章,當雅各逃離家門去他舅舅拉班家依親時,很快就遇到了親人拉班的女兒蕾潔。

    在第卅三章,雅各和他哥哥以掃會面,雅各懼怕以掃的報復,但是有上帝的同在,結果不僅以掃沒有記恨,而且是顯現出兄弟間最大的親情和疼惜。

    第卅八章,我們看到一位外國女子在猶太人的社會裡,知道盡本分,來自上帝賜給她的智慧,使她比公公猶大更為「有理」。

    以上這些資料都是來自「耶和華文獻」作者手筆,可以看出他筆下的風格,作者清楚地要表明出:依靠上帝的人,就是上帝所賜福的人,這樣的人雖處在惡劣的境況中,也會得到上帝的眷顧。

    現在讓我們來看這段故事的經文內容:

    第一至六節:以實瑪利人把約瑟帶到埃及,賣給埃及王的一個臣僚侍衛長波提乏。上主跟約瑟同在,使他事事順利。他住在埃及主人的家裡;主人發現上主與他同在,使他所做的事都成功。波提乏喜歡約瑟,委派他作自己的侍從,管理家務和他所有的一切。從那時起,由於約瑟的緣故,上主賜福給那埃及人的家;他家裡和田園所有的也都蒙福。波提乏把一切都交給約瑟管理,除了自己的飲食,他甚麼都不去管。
    約瑟體格健壯,英俊瀟灑。

    第一節應該是接續第卅七章卅六節;第卅七章卅六節說:「米甸人在埃及把約瑟賣給埃及王的一個臣僚侍衛長波提乏。」現在這裡一開始就說約瑟被賣給「一個臣僚侍衛長波提乏」。在第卅七章廿八節說,賣約瑟的價錢是二十塊銀子,這剛好是當時一個奴隸的價碼。換句話說,約瑟的兄長們,是將約瑟看成是奴隸般的身分。我們可以想像他們對約瑟的恨有多深。

    「上主跟約瑟同在,使他事事順利」,這句話可以說是整個約瑟故事的重點;我們從這句話看出整個約瑟故事都是繞著這句話在走,單單在這章,就一再重複述說這句話,如第五、廿一、廿三等節。作者所要傳出的信息是:只要有上帝的同在,一切的事都會順利,即使是在困境中也是一樣。雖然約瑟現在是被賣到埃及來當奴隸,但是他並沒有被上帝所忽略,上帝賜福給他。

    我們不太清楚為甚麼主人波提乏會發現「上主跟他(指約瑟)同在」?有可能是只要波提乏交代約瑟去辦的事,都能順利的達成任務,而且這種完成任務的圓滿情況是以前波提乏所沒有經驗過、看過的。再加上約瑟一定在波提乏家裡也繼續著他的「耶和華信仰」行為的表現,使波提乏發覺約瑟所相信的上帝真的是跟他同在,所以他才有這樣的力量,使一切的事辦理起來都很順利。就像但以理在王宮裡的經驗一樣。

    第五節可以說是聖經作者所要努力表白的一點:上帝所揀選的僕人,不但使自己得福,也使與他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得到祝福。我們看亞伯拉罕被揀選時,上帝對他所說的話:「人要因你而蒙福。」(創世記十二:2)雅各在拉班的家情形也是一樣,上帝因為雅各的緣故,賜福給拉班(創世記三十:30)。

    把第六節比照第四十三章卅二節:「因為埃及人認為跟希伯來人同桌吃飯是有失尊嚴的事。」這樣我們會清楚為甚麼波提乏是「除了自己的飲食,他甚麼都不去管」的原因了。這可能是因為階級關係,也是一種歧視的緣故,就像黑人在白人社會當奴隸的時代一樣。

    第六節說約瑟「體格健壯,英俊瀟灑」,但這並沒有為他帶來好處,反而是帶來麻煩;這一句話也是為以下發生的冤屈事件預先做交代。

    第七至十節:不久,主人的妻子看上了他,要跟他睡覺。約瑟拒絕了,對她說:「你想,我主人把他所有的一切都交我管理,我在這裡,他就不必為家務操勞。在這家庭裡,我跟他一樣有權,除你以外,他沒有甚麼不交給我的,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麼可以做這種不道德的事,得罪上帝呢?」雖然女主人用話勾引約瑟,約瑟始終拒絕跟她睡覺。

    我們看到約瑟遇到很大的試探女主人的引誘,要跟他同床睡覺。但是我們也看到作者所描述的約瑟,是一位很遵守上帝誡命的人。他沒有因為擁有權柄,就濫用,或是使自己的生活行為墮落下去而忘了上帝話語。「我怎麼可以做這種不道德的事,得罪上帝呢?」這句話說出約瑟心中是非常重視上帝的教訓的。將得罪人看成是得罪上帝,這種信念非常重要。大衛王在他犯姦淫罪後的懺悔詩裡,這樣說:「我犯罪冒犯你,我得罪的是你;我做了你認為邪惡的事。」(詩篇五十一:4)箴言的作者說到一位真的有智慧的人是這樣的:

    「把智慧當作你的姊妹,把見識當作你最親密的朋友。它們要使你遠離別人的妻子,躲避甜言蜜語的蕩婦。」(箴言七:45)

    用箴言的話來看約瑟,就可以發現約瑟因為敬畏上帝,是個有智慧的人(箴言一:7),使他能夠有力量排除引誘。

    第十一至十八節:有一天,約瑟到屋裡辦事,那時,一個家僕都不在。女主人抓著約瑟的外袍,說:「來跟我睡覺吧!」約瑟躲開她,跑到外面,外袍卻留在她手中。他看見約留下外袍跑出去,就把家僕喊來,對他們說:「你們看,我丈夫帶回家來的希伯來人侮辱我們。他進我房間,想要非禮我。我放聲尖叫,他聽見我尖叫,就把外袍丟在我身邊,跑出去了。」

    他留著約瑟的外袍;約瑟的主人回來,她向她丈夫複述這件事:「你帶回來的那個希伯來奴才進我房間侮辱我。我一尖叫,他就把外袍丟在我身邊,跑出去了。」

    在第十四、十七節裡,也有用「希伯來人」這個名詞,另外也在創世記第四十章十五節、四十一章十二節、四十三章卅二節等都有這個詞兒出現,這是非以色列人在分別族群時對流浪的以色列人的稱呼,並且這種稱呼是帶有輕藐的含意。
    我們看到約瑟一再受到引誘,但是他卻是堅持守著潔淨的身心。相反地,這位女人簡直是得不到而變成惱羞成怒了。她甚至拿著約瑟的衣服做為證據,誣告約瑟對他的非禮。
    第十七節的「你帶回來的那個希伯來奴才進我房間侮辱我」,明顯地這位女人有將這件「侮辱」的事件,歸咎給她丈夫的意味,所以她說是因為她丈夫帶回約瑟才發生這件事。

    第十九至廿三節:約瑟的主人聽了妻子說「你那奴才竟然這樣侮辱我」這話,非常生氣,叫人把約瑟抓起來,關進王室的監獄;約瑟就在那裡坐牢。但是上主跟約瑟同在,賜福給他;因此監獄長很喜歡他,派他管理其餘的囚犯,負責處理監獄裡裡的事務。約瑟負責辦理的事,監獄長都不必操心;因為上主跟約瑟同在,使經管的一切都很順利。

    這裡讓我們比較費解的是:為甚麼這位主人處罰約瑟是如此的輕罰?依照以色列人的罰則,他若是真的做了這種事,就必須處以死刑(申命記廿二:22)。

    依常理來想,約瑟的主人波提乏若真的想處罰約瑟,處以死刑也是理所當然,何況約瑟只是一位奴隸而已,而犯的罪行竟是侮辱了主人的妻子,照說這絕對不是可以輕罰了事的。但是,作者就是用這種方式在表明一點:因為上帝與約瑟同在,所以使約瑟在大難中保存了生命。另一方面,或許是波提乏對約瑟的信任遠勝過對他自己的妻子,他處罰約瑟入監獄,其實只是處罰給家人看看而已吧。

    第廿一和廿三節,都一再重複地述說上帝與約瑟同在。這也是在說明上帝對他所揀選的僕人,是無論在甚麼情況下,都會加以照顧,上帝是不會拋棄祂所揀選的僕人的。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約瑟因為有上帝同在,即使在監獄裡也是有很好的見證。雖然他是被設計、被冤屈的,但是,上帝知道他所受的冤屈,知道他實在是一個潔淨的僕人。他雖然沒有辯駁的機會,但是上帝卻讓他在監獄裡得到好的照顧。

    這段故事給我們帶來很好的信息:

    一、有上帝與我們同在,即使是在最困苦的境遇裡,我們也會有力量勝過困難。

    我們從約瑟的故事中看到作者一再重複述說的一件事:上帝與約瑟同在,使他事事順利。雖然有人陷害約瑟,但是約瑟並沒有因此對上帝失去信心。他是依靠上帝的帶領,沒有因為主母的引誘,使自己失去對上帝的忠實。

    同樣的情形我們也在但以理的身上看到;他也是因為信靠上帝,雖然是以奴隸之身而入侍王宮裡,上帝賜給他智慧,使他在國王的面前得寵。有人因此陷害他,他也沒有改變對上帝的忠實。最後也是上帝帶領他走過那段最艱困的時期。

    基督教的信仰就是這樣告訴我們,在我們生命的旅途中,不是不會遇到困境,會,我們都會遇到許多艱難的事情,有時甚至是嚴重到使我們難以忍受、承擔。但是,我們不要忘記這段經文給我們的啟示:上帝不會離棄我們而不顧。

    祂就在我們身邊看顧我們,與我們同受苦難。祂在暗中支持著我們,會帶領我們走過那段艱辛的路途。就像祂從前帶領以色列民族走過極為困難的曠野一般。我們惟一要學習的,就是知道保守住我們對上帝的信心,絕不離棄上帝。

    要相信上帝,因為祂一定會看顧我們。

    我記得在一九七○年代,我們台灣長老教會因為對國家前途提出關懷,並且發表了幾篇關心國事的宣言,結果有許多人因此害怕而離開了教會。如今我們看到現在國家在努力的方向,就是我們當年發表國事宣言的建言,我們的教會也得到台灣社會大眾的肯定。我相信如果我們做事是從信仰的原則出發,就是在見證我們對上帝的愛。雖然會遇到困難,但是上帝不會離棄我們,祂會用祂奇妙的手帶領我們走過死蔭的幽谷,不用害怕。

    二、做違反道德的事,就是做出違背上帝旨意的事。

    我們看到約瑟在面臨他的主母誘惑時,他都一再堅守著信仰,絕不妥協。他說:「我怎麼可以做這種不道德的事,得罪上帝呢?」道德的規律是維持一個社會秩序很重要的力量,自古以來,上帝透過這種道德規律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得以和諧相處生活。因此,約瑟說做不道德的事,就是得罪上帝,原因即在此。

    最為一個基督徒,如果連基本的道德律都無法持守,說要見證上帝的愛,那距離就更遠了。

    今天台灣社會的道德規範越來越鬆弛,道德水平越來越低落,甚至有人說是道德幾乎是在淪喪中。我們常常聽到一些幾乎不堪聞問的消息,包括父親強暴自己的女兒,或是父母典押自己的女兒為娼妓;也會聽到有人綁架了自己的親人勒索金錢不成,將之撕票,等等這些駭人聽聞的消息,真叫人感到世風日下啊!這樣一再地違背上帝的愛和旨意,終有一天我們的社會將會遭到上帝所棄絕。因此,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應該透過我們的信仰來重建我們台灣社會的道德規律,使我們的社會因為基督徒的努力,能夠逐漸建立起良好的社會秩序,以提昇我們社會的道德規範,這也是我們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有的時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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