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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五講:為甚麼我們不能?

經文:馬太福音十七:14—21

這段醫治一位因為患癲癇病的小孩的故事,也同時記載在馬可福音第九章十四至廿九節、路加福音第九章卅七至四十三節。如果我們比較一下這三本福音書,我們就會發現每本所記載的都不一樣,但以馬可福音書所記載的最為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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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六講:切斷犯罪的誘惑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1—9、15—17

我們所讀的這兩段經文可以分成兩個部份來看;其一,有門徒來詢問耶穌基督有關「天國裡誰最偉大」的問題;另一是耶穌基督提及如何防止罪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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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七講:永不停止的赦免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21—九:2

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是只有馬太福音書才有的資料;如果將這段經文比較一下前面第十五至十七節,我們似乎看出二者之間的內容有所區別;在第十五至十七節的經文中,很清楚地指出若是做錯事的人不聽勸告,就要將之逐出教會,這可以說是很嚴厲的懲罰,而且看不出有如現在我們所讀這段經文所說的那麼多次「饒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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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八講:基督徒可以離婚嗎?

經文:馬太福音十九:3—12

「基督徒可以離婚嗎?」

這是一個越來越嚴重的社會問題,也是近年來台灣教會所面臨的問題之一;我在(九六年)八月十六日將受邀請到台東池上台糖活動中心與布農中會台東地區的同工討論這個問題,他們邀請我的理由是:因為我曾在總會青年事工委員會出版的「使者雜誌」寫了一篇文章,名叫:「我願意為離婚再結婚者證婚」(該文同時刊載在嘉西週報1994年11月27日「牧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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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九講:擁有財富的困擾

經文:馬太福音十九:16-30

這是一個我們所熟悉的故事,在馬可福音第十章十七至卅一節、路加福音第十八章十八至三十節也都有記載;如果我們將這三本福音書所記載的這個故事加以比較來看,就會發現很有趣的、且不盡相同的地方,但是我們也可以從因為作者的不同,在落筆和編排上就顯出重點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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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講:這樣公平嗎?

經文:馬太福音二十:1—16

這是馬太福音書記載的有關耶穌基督所講的天國比喻之第九個;也是馬太福音書所特有的資料。每次跟大專學生講解這個比喻時,我總會先問他們:如果是你在寫故事,那麼,你將如何把這個故事接續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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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一講:潔淨心靈的殿

經文:馬太廿一:12—17、23—27

十二至十七節這是一段我們大家熟悉的故事,記載有關耶穌基督在耶路撒冷聖殿所做潔淨的事;這段故事也同時記載在馬可福音第十一章十五至十九節,路加福音第十九章四十五至四十八節,以及約翰福音第二章十三至廿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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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二講:小心,別讓上帝國失去

經文:馬太福音廿一:28—46

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記載兩則關於天國的比喻。第一則比喻是馬太福音書特有的資料,是談到到一個父親有兩個孩子,這兩個孩子對父親所交代的事情有全然不同的反應;第二則比喻是馬太、馬可和路加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的故事,分別記載在馬可福音第十二章一至十二節,路加福音第二十章九至十九節。是提及有關一個惡劣的佃農拒絕地主收租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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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三講:天國的宴席

經文:馬太福音廿二:1—14

這個天國宴席的比喻也同時記載在路加福音第十四章十六至廿四節。但是,如果我們將這兩本福音書所記載的打開來比較一下,就會發現二本福音書所記載的是有許多不一樣的地方,特別是在馬太福音第廿二章十一至十三節的部份,只在馬太福音書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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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四講:甚麼是復活?

經文:馬太福音廿二:23—40

如果我們問說基督教信仰最大的特質是甚麼?我認為我們可以這樣說:是復活。因為我們相信人死後會復活,這一點可以說是基督教信仰最大的恩典,是上帝賜給人類生命的一個拯救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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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五講:宗教人的墮落(一)

經文:馬太福音廿三:1—22

我曾說過馬太福音書裡有分成好幾個段落在記錄耶穌基督的言論,從他進入耶路撒冷聖殿教訓眾人,即第廿一章廿八節起至廿五章四十六節止,這段落可以說是馬太福音書作者編撰耶穌基督言論的最後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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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六講:宗教人的墮落(二)

經文:馬太福音廿三:23—39

在第卅五講我提到過馬太福音第廿三章是耶穌基督對當時猶太宗教領袖們譴責最嚴厲的,且記錄最詳細的一段經文;除了第十四節在某些古老抄本中有出現外,一般比較有權威的聖經抄本並沒有發現,其他總共述說了七個這些宗教領袖們的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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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七講:在那大災難的日子(一)

經文:馬太福音廿四:1—31

現在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也是屬於耶穌基督最後一段言論集的部份,可以說是馬太福音書裡一段很重要的記事,因為這第廿四和廿五兩章的經文都是在記載有關預言那將來要發生的大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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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八講:在那大災難的日子(二)

經文:馬太福音廿四:32—51

在第卅七講我有提過馬太福音第廿四、五講,都是跟預言末日來臨有密切的關係;我也講過末日是與審判分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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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九講:聰明與愚笨

經文:馬太福音廿五:1—13

我曾說過馬太福音第廿五章也是屬於耶穌基督言論集的一部份;這一章也是繼續在記錄耶穌基督所講有關末日與審判的事情,是接續第廿四章的,地點是坐在橄欖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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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講:他為甚麼這樣做?

經文:馬太福音廿五:14—30

這一個天國比喻除了在馬太福音書裡出現外,也同時出現在路加福音書中。但是,如果我們將之作一比較的時候,就會發現二者之間有不一樣的地方;依路加福音第十九章十一至廿七節的記載,這個比喻的產生是在耶穌基督和跟隨者快要進入耶路撒冷的時候,在路上跟隨者都以為「上帝的主權就要實現」了,於是耶穌基督說出這個比喻來教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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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講:從最小的事做起

經文:馬太廿五:31—46

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是馬太福音書特有的資料,是馬太福音書記錄耶穌基督言論集的最後一個部份。這段經文也可說是馬太福音書裡常被用來說明終末審判的範例;在終末審判中最常被引用的就是分別出好壞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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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講:學習順服上帝的旨意

經文:馬太福音廿六:30—46

馬太福音書讀到這個地方,讓我們看到一個新的畫面,就是耶穌基督已經進入最危險的狀況中了。我們知道耶穌基督在耶路撒冷聖殿的言行舉止確實是讓當權派的宗教領袖很受不了,他們很想早一點下手,但是都找不著機會,因為他們很害怕群眾(馬太福音廿一:46,馬可福音十二:12,路加福音廿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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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講:猶大、彼拉多、民眾

經文:馬太福音廿七:1—31

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是記錄了有關耶穌基督被判死刑的前後經過。依照馬可福音書的寫法,來逮捕耶穌基督的人包括「祭司長、經學教師,和長老派來的」(馬可福音十四:43),這表示說這三股力量已經有了整合,因為他們同時感受耶穌基督對他們的存在就是一股強大的壓力,若是不除掉,將會對他們造成生存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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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講:我的上帝離棄我

經文:馬太福音廿七:32—66

在前一講我們看到耶穌基督被移送到羅馬總督彼拉多面前去審問的情形,也看到出賣耶穌基督的猶大生命的結局。我說過有關猶大為甚麼要出賣耶穌基督之事,至今仍就是一個謎,不論說法如何,有一件事卻是事實,那就是他最後為此事感到難過而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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