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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講:愛成全法律

經文:羅馬書十三:1-14


    羅馬書最為受到爭議的一章,我看大概就是現在所讀的第十三章吧;我們知道使徒保羅寫這本羅馬書之時,大概是在主後五十七、五十八年左右,這個年代也是羅馬皇帝尼祿開始執政的時代。我們知道尼祿最出名的事件,就是以極其殘酷的手段在逼迫基督徒;他用火焚燒羅馬城,然後嫁禍給基督徒,進而大舉捕殺基督徒。在這樣的背景下,使徒保羅怎會在寫給羅馬教會的基督徒的書信中,告訴他們要「服從國家的權力機構」?並且強調說「因為權力的存在是上帝所准許的」?「當政者的權力是從上帝來的」?這怎能說得過去?我還記得在七○年代,我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積極關心台灣前途時,曾發表政治宣言,也就是那段時間中,許多他教派或是在政府機構服務的基督信徒,就以羅馬書第十三章來譴責我們的總會,和那些參與推動關懷台灣政治事件的傳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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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講:我們都是屬主的人

經文:羅馬書十四:1-23


我們開始發現一個自古以來就連續存在的問題,那就是敬虔的信仰,與實際的社會生活有一段差距。在這差距中,我們要如何去排除阻礙,或是如何去調和這二者之間的關係,才不至於使信仰成為生活的絆腳石,或是使信仰和生活之間的關係疏遠了。使徒保羅寫羅馬書寫到這裡時,讓我們發現他將信仰最實際的問題提出來,讓我們有機會可以作為反省的教材。使徒保羅並沒有避諱問題的存在,反而是將問題提出來,為的是讓大家可以藉此好好想想,到底我們的信仰與我們社會生活,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應該有的基本態度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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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講:建立福音之基礎

經文:羅馬書十五:1-33


我們知道基督教信仰團契最重要的功課,就是分享與分擔;這也是我們時常聽到的一句話:「分享喜悅,分擔苦難。」教會之所以跟一般民間社團不同的地方就在這裡;因為一般民間社團常常會有爭權奪利的現象發生,但是在基督教會的信仰團契裡,這種情況是不應該發生的,如果有,那是很違背信仰的態度的。我們不太清楚在使徒保羅時代的羅馬城的社會情況,但是至少,他在這裡提到了一個信仰團契應該有的彼此互助之責任,尤其是對那些信仰根基比較軟弱的人,強者有無法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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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講:福音的忠實同工

經文:羅馬書十六:1-27


    羅馬書第十六章可以說是最受爭議的一章,有不少學者認為這一章可能不是羅馬書的一部份,後來因為編輯上的需要而加上的。會有這種看法,是因為這一章同時提出要向許多人問候的話。而這些人是分散在他旅行傳道的各地,羅馬教會的人並不一定都認識他們。何況使徒保羅自己也不曾去過羅馬教會。因此,合理性的說法是使徒保羅託菲比帶信去,他只要在信中介紹菲比給羅馬教會的信徒就可以了。持這樣的看法者認為這一章可能是寄給另外一間教會的,後來在編撰羅馬書時,也將之編輯在此作為書信的結語,以符合使徒保羅寫信時的問候結語(參考哥林多前書十六:19,以弗所書六:21,歌羅西書七: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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