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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一講:傳揚主的名

經文:使徒行傳十八:23b—十九:20

使徒行傳讀到這裡,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使徒保羅第三次旅行傳道的紀錄。第一次的旅行傳道是從第十三章一節記到第十四章結束,這一次是他跟巴拿巴受到安提阿教會的差派出去傳道,同時他們也帶了約翰‧馬可同行。第二次是使徒保羅原本偕巴拿巴要回去探望他們第一次旅行傳道時所開設的教會,並不是安提阿教會差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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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二講:真、假神明之間

經文:使徒行傳十九:21—二十:12

在前面一講我們談到使徒保羅開始第三次旅行傳道的路程,在結束了加拉太和弗呂家的工作後,來到以弗所這個城市。在這個城市過去因為有非常好的同工亞居拉和百基拉兩位夫妻的協助,使他在以弗所的事工進行得很稱心快意。我們從他居住這個城市長達三年之久,就可以看出他在以弗所用心之深。為了要建立以弗所教會在信仰上的堅持和正確性,使徒保羅還把他得意的門徒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牧養這間教會(提摩太前書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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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三講:被聖靈充滿的保羅

經文:使徒行傳二十:13—38

在前一講我們談到使徒保羅在以弗所因為他和其他同工的努力,使許多人因此信耶穌基督。但是也因為以弗所有很多人信耶穌基督,使原本香火甚為興盛的亞底米女神廟受到影響,特別是那些靠進香客購買女神像維生的雕刻銀匠們,受到的生存威脅最大。因此,由銀匠底米特所發起的騷動,導致整個以弗所城亂成一團。還好該城的書記官控制得宜,才化解了一場可能引起迫害災難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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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四講:情願為福音受苦

經文:使徒行傳廿一:1—26

在前一講我們談到使徒保羅離開以弗所到了米利都,他派人到以弗所的教會去找該教會的長老到米利都與他會面,並且當面勸勉他們,要好好看守基督的教會。他提醒那些長老注意,在他離開之後很可能會有「凶暴的豺狼」混入教會「傷害」他們的信仰,甚至在他們當中也會有「造謠撒謊,誘惑門徒」的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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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五講:使徒保羅被捕

經文:使徒行傳廿一:27—廿二:29

使徒行傳的每一章幾乎都是基督教會歷史很重要的資料;在前面一講我提到使徒保羅跟他傳福音的伙伴們一同回到耶路撒冷,到教會去拜訪當時的長老們,除了「很可能」帶去馬其頓等地教會信徒的奉獻外,更重要的,是為耶路撒冷教會接納外邦人教會同為信仰的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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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六講:盼望死人復活

經文:使徒行傳廿二:30—廿三:35

在前面一講我們談到使徒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捕後,送到耶路撒冷城的指揮官那兒去審問,當時他曾要求指揮官讓他對自己的猶太同胞講話,結果卻因為他再次提起司提反事件,以及說到上帝揀選他,要他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啟示,讓猶太人大為憤怒,而引起極大的騷動。也因此指揮官命令手下鞭打他。當他提出具有羅馬公民身分時,指揮官嚇得不知該如何處置使徒保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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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七講:保持清白的良心

經文:使徒行傳廿四:1—26

前面一講談到使徒保羅被耶路撒冷的指揮官連夜解送到凱撒利亞總督腓力斯那兒去,為的是避免猶太人極端份子計謀殺害使徒保羅的事發生。由於使徒保羅具有羅馬公民的身分,必須小心處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因此,他派軍隊護送使徒保羅,並附上一封信給總督腓力斯,且在信內清楚表明自己對使徒保羅案件的觀點,就是沒有發現使徒保羅犯了該死或是該囚禁的罪行。這位耶路撒冷城指揮官認為猶太人控告保羅的主要原因,是保羅犯了猶太人法律上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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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八講:我站在這裡

經文:使徒行傳廿四:27—廿五:22

前面一講我們讀到使徒行傳第廿四章,談到使徒保羅被解送到凱撒利亞總督腓力斯的地方,由他來審判使徒保羅。但是猶太人宗教領袖控告使徒保羅的罪狀卻是說使徒保羅是個「危險人物,他在全世界猶太人當中製造亂事,又是拿撒勒教派的一個頭目,連聖殿也要褻瀆。」(廿四: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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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九講:真實的信仰沒有恐懼

使徒行傳廿五:23—廿六:32

使徒保羅不僅有羅馬公民的身分,而且是一出生就有了(使徒行傳廿二:28b),因此,這些羅馬總督或是指揮官對使徒保羅請求要上訴到羅馬皇帝那兒不敢掉以輕心,因為使徒保羅所請求的是一個羅馬公民的基本權利。使徒保羅的案子自發生後,之所以會拖延了這麼久,是因為他的案子不屬於政治性的,而是宗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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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講:我相信上帝

經文:使徒行傳廿七:1─44

在前一講使徒行傳第廿六章,記載使徒保羅告白自己如何在大馬士革的路途上,遇見復活的耶穌基督,使他由迫害基督徒的「劊子手」,轉變成開拓教會,呼召人皈依耶穌基督的傳道者。第廿六章也是使徒保羅第二次對此事件的自述,第一次是記載在第廿二章,他在耶路撒冷聖殿被捕時,得到耶路撒冷城指揮官呂西亞的同意,對猶太同胞公開的見證。但最早記載使徒保羅遇見復活的耶穌基督,則是作者路加在使徒行傳第九章詳細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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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一講:至死都以聖經的信息傳福音

經文:使徒行傳廿八:1—31

使徒行傳第廿七、廿八這兩章,說到使徒保羅在路加、亞里達古等人陪伴下,由羅馬官兵押送到羅馬的經過。在前面我說過使徒保羅之所以堅持要上訴到羅馬皇帝那兒去,是為了藉上訴到羅馬皇帝處的機會,見證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也同時替當時的基督徒之社會角色作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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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講:基督是教會元首

經文:以弗所書一:1-23


    以弗所,這是使徒保羅第一次傳道的時候路經的城市。在以弗所這地方,他「自己到會堂去跟猶太人辯論」,結果「大家請他留下來多住些日子,但保羅不答應。臨別的時候,他對他們說:『如果是上帝的旨意,我會再回到你們這裡來。』於是保羅又從以弗所上船。」(使徒行傳十八:19-21)後來他又來到以弗所,且在這裡居住長達三年的時間(使徒行傳二十:31),其間,他經歷過一場大的暴動,因為他在以弗所的福音事工,引起當地一些靠著亞底米神廟生活的銀匠感受到生存有危機,於是煽動民眾掀起暴亂,導致他的傳道伙伴該猶和亞里達古因此被抓了起來。還好當地的羅馬書記官將幾乎抓狂的群眾給安撫下來,才沒有使事件擴大(請參考使徒行傳十九:21-41)。當使徒保羅離開以弗所後,有一天派人去以弗所找教會的長老到米利都見他,然後很誠懇地告訴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們,一定要帶領信徒們「悔改,轉向上帝,並且信我們的主耶穌」。他鄭重地告訴那些長老說:「如果你們當中有人沉淪,罪不在我;因為我已經毫無保留地把上帝的旨意傳給你們了。」(使徒行傳二十:21、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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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講:在基督裡合而為一

經文:以弗所書二:1-22


    在前一講,我提到使徒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稱讚甚多,一則是因為該教會的信徒不但是有信心,且在愛心上也有很好的見證(一:15)。更要緊的是使徒保羅為教會定下一個很重要的準則:耶穌基督就是教會的元首,教會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換句話說,教會是以信仰耶穌基督組成的信仰團契,信仰的主要內容,就是以耶穌為生命的救主。如果組成教會的每個信徒沒有這樣的認識,這個教會不是屬於基督的。而這種的教會也很快就會發生糾紛、爭鬥,這樣不但不能見證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恩,甚至會基督耶穌的名受到損傷。這也就是在前一講我說過的,能成為一個基督徒就是極大的恩典,因為基督徒的是上帝特別揀選出來在參與見證耶穌基督的救恩。因此,身為一個基督徒就要珍惜這份來自上帝的特殊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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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講:在基督裡作福音的僕人

    我提過以弗所書最重要的主題就是:耶穌基督乃是教會的元首,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這是第一章給我們的信息。在第二章,進一步地提到,無論是誰,只要是信耶穌為生命之救主者,就是兄弟姊妹,大家就在耶穌基督裡成為合一的信仰共同體。因為在耶穌基督裡,我們都是新造的人,是建造在耶穌基督的根基上,他是我們成為這個信仰團契的基石。因此,在耶穌基督裡,我們可以打破這世界所帶給我們許多生命的「牆」,包括文化、種族、習俗、歷史、地理等等的「牆」。這對今天的世界是非常有意義的,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祈求一個嶄新的生命,才能期盼有真正的世界和平。非常遺憾的是,今天的世界遇到紛爭的時候,所用的方式不外是以軍事行動,或是政治手段(包括外交、經濟等)來解決,很少有人想到以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信仰來處理。結果是越處理,問題越複雜,因為覺得受委屈者不會罷休,只會想到要用更細密的手段來扳回自己認為對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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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講:在基督裡說誠實話

經文:以弗所書四:1-16


    以弗所書前三章都是談到有關作為基督徒的信仰團契-教會,應該有的認知是:

一、耶穌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一:22-23)。

二、在基督耶穌裡,無論是甚麼人,同樣都是信仰生命共同體的一份子,大家都是「合而為一」的信仰團契,共同建立在基督耶穌的基石上(二: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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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講:在基督裡的新生活(一)

經文:以弗所書四:17-32


在前幾講我有說過,使徒保羅對以弗所教會信徒不僅談到有關「教會」的意義,也進一步地提到作為一個基督耶穌的信徒,應該有的教會生活態度。他在第四章中提出五個觀點:謙遜、溫柔、忍耐、以愛心互相寬容、以和平彼此聯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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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講:在基督裡的新生活(二)

經文:以弗所書五:1-20


    在前一講讀到以弗所書第四章十七節到卅二節時,我說過使徒保羅論到有關基督徒的社會生活應該有的態度。他非常清楚地指出,作為一個基督徒,最基本的幾個生活要素,包括:1.不可撒謊,2.不要讓生氣成為犯罪的工具,3.不可偷竊,4.要說幫助人的話,5.不要讓聖靈憂傷等。他也在書信中特別再次強調基督徒應該有的生命觀是與尚未信耶穌基督之前不同的。他以「新我」和「舊我」作對比來形容一個人在信了耶穌基督之後,活出的生命態度。他說「新我」的人,就如同是一個重新受創造的人一般,具有「上帝的形像」,表現出來的是「正義和聖潔」;而「舊我」的人,是還生活在私慾的誘惑中,是腐化的、流俗的。我也說過,成為基督徒,就要有新的生命觀,這種生命觀必須先從價值觀念重新建構做起,否則,我們信耶穌基督和沒有信耶穌基督不會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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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講:在基督裡的婚姻生活

經文:以弗所書五:21-33


    我說過使徒保羅寫給教會的書信中,除了談基督教信仰的基礎外,都會談及有關基督徒應該有的信仰態度。我們談過以弗所書從第四章開始,使徒保羅談到基督徒的社會生活。他強調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應該有不一樣的生活態度,尤其是在生命的價值觀念上,應該以嶄新的態度活出新的生命。特別的是他以信了耶穌基督的人的「新我」,和尚未信耶穌基督的人的「舊我」作對比,來描述一個人有信仰和沒有信仰耶穌基督之間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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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講:在基督裡的家庭關係

經文:以弗所書六:1-9


    在前一講我說過使徒保羅在他那相當「男性中心」的時代,還會提出夫妻應有的相對性關係和責任,已經是非常不容易了。有許多人對他在用詞上是以妻子要「順服」丈夫,和丈夫要「愛」自己的妻子,這種說法相當不能接受。可是我們不要忘記,當使徒保羅在說「順服」的時候,是用「心甘情願」地角度在談妻子對丈夫的態度。「甘願」,並不是一般人可用理性去分析的。我們豈不是時常看到父母為了要栽培孩子,常會說的一句話:「為了孩子,做牛、做馬,甚至是為孩子死,也甘願。」我們看到這一次「九二一大地震」,有一對醫生的夫妻,就是用自己的身體抱著他們的兩個還是稚齡的孩子,保護著他們。結果夫妻都死了,孩子都活了起來。有人會這樣問:「這樣對嗎?這兩個孩子如今變成了孤兒,往後的生活怎麼辦?誰照顧他們?」類似這樣的問題一定很多。但真正的愛,不是這樣想的。真正的愛是在生命最危險的時候,也寧願放棄自己,「甘願」地付出一切,甚至是「甘願」奉獻出生命。這種「甘願」的心,使徒保羅用「順服」這樣的詞來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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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講:在基督裡有全副裝備

經文:以弗所書六:10-
24

    從第一章開始,使徒保羅談到「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一:22-23)的意義開始,論到每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都是「和耶穌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在天上掌權」(二:6)。因此,在耶穌基督裡,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大家都在耶穌基督裡成為「合而為一」(二:14-18)的生命共同體,因為都是共同建立在耶穌基督的基礎上(二:20-21)。也因耶穌基督的緣故,人才能「坦然無懼地來到上帝面前」(三:12),因為耶穌基督是人生命的中保。使徒保羅進一步地解釋,在耶穌基督裡,基督徒應該有這樣的信仰觀念:「惟有一個身體,惟有一位聖靈,同一個盼望,惟有一位主,一個信仰,一個洗禮,惟有一位上帝。」(四:4-6)然後,他說到身為一個基督徒,必須有新的生命,這種新生命是和尚未信耶穌基督之前不一樣的,他用「新我」和「舊我」做區隔;「新我」是指「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表現出來的就是「正義和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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