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出埃及的前奏(二)

經文:出埃及記二:1—22

在前面一講我有說過,以色列人口的增加,是造成埃及人生存的大危機,因此,埃及國王決定用兩種方式阻止以色列人口的繼續增加,其一就是加重以色列人民勞力的負擔量,讓他們做粗重的奴工,並且命令他們建造比東和蘭塞城,使他們的生活「痛苦異常」。
其二就是命令以色列人的接生婆將出生的男嬰殺死。但接生婆並不合作,因為她們「敬畏上帝」,法老王為此下了更嚴厲的命令,就是要將所有的男嬰「扔到尼羅河去,只准女嬰活著」(出埃及記一:22)。這樣的命令毫無疑問地,是要將以色列人民從埃及的土地予以消滅的作法。

但是我們要注意的是,雖然以色列人民住在埃及至少已經有四百年以上(因為他們出埃及的時候,總共住在埃及有四百三十年久。出埃及記十二:40),他們的祖先和上帝之間有密切的「永遠之約」存在,且他們當中雖然已經有不少人是已經「埃及化」了(參考出埃及記十二:38),但是我們從這兩位代表以色列人民「生命力量」的接生婆—施弗拉和普阿之「敬畏上帝」精神可以看出,以色列人民基本的信仰精神,就是對與上帝之間「永久之約」仍然持續著。這也是出埃及記這本書的作者所要告訴我們信息之一。

就如同我在「讀 出埃及記這本史書」乙文中講過的,出埃及記這本書也是由幾種不同的文獻資料所共同編撰而成的。在這一章一至十節是屬於「以羅伊文獻」的資料;第十一至廿二節是「耶和華文獻」的來源,最後廿四至廿五則是屬於「祭司文獻」的資料。這一章就是由這三種文獻混合編輯寫成的。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經文內容:

第一至四節:有一個利未族的人和他同族的一個女子結婚,生了一個兒子。她看見這嬰兒那麼俊美,就把他藏了三個月。到她實在隱藏不了這孩子,她就拿蒲草編了一個籃子,塗上防水的瀝青和柏油,把孩子放在籃子裡,然後把籃子藏在河邊蘆葦叢裡。這孩子的姊姊遠遠地站著,要看看會有甚麼結果。

從這裡一開始讀這樣的故事,感覺好像跟第一章銜接不上來。但是,這卻是本章最重要的主題:上帝要差派祂的僕人展開拯救的工作了。這個拯救工作就是揀選僕人,而且是從最卑微的族群中去揀選。

利未族,這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中的一族,是雅各的第三個孩子,曾和西緬聯手策畫屠殺示劍家族的人而被雅各詛咒(參考創世記卅四:1—31、四十九:5—7)。後來在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到曠野後,利未族的人聽從摩西的話,不參與敬拜金牛,可能因此後來被揀選為祭司的工作(出埃及記卅二:26—29)。

作者在這裡為摩西的出生設了伏筆;在第六章二十節的地方這樣記載:「暗蘭娶了自己的姑姑約基別;他生了亞倫和摩西。」而暗蘭是利未的孫子(出埃及記六:16—18),因此,我們知道摩西就是來自利未的家族,是個信仰忠貞家族的後裔。

這段經文也讓我們看到法老王確實是很嚴厲地在執行這種滅族的行動,這種行動跟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消滅猶太人的景況很相近,是將幼兒和他們的父母分離,或是將母親和幼兒集體屠殺。在這裡,我們看到以色列人民必須遵行法老王的命令,否則就會有生命的危險。另一方面也可看出孩子母親的用心,她是用一個箱子將之保護著放入河中「放生」。我們要注意的是這位母親並沒有將之放流出去,而是「藏在河邊蘆葦草叢裡」,這種作法似乎有意要繼續隱藏的念頭。

這個箱子是用「瀝青和柏油」塗上去,這樣可以防潮和水滲入。我們在創世記第六章挪亞造方舟的時候,也看到船的「裡面外面都要塗上柏油」(創世記六:14)。

第五至六節:國王的女兒到河邊來洗澡;她的宮女們在河邊散步。突然她看到蘆葦叢中有一個籃子,就叫伺候的宮女去拿來。公主打開籃子,看見一個男嬰在哭,就心生愛憐,說:「這一定是希伯來人的嬰兒。」

我們不太清楚為甚麼在這裡的人物都沒提及她們的名子;例如摩西父母的名子,要等到第六章在「祭司文獻」中才找到資料,當然,「祭司文獻」一個最大的特色,就是對族譜的重視。不過對於埃及法老的王族族譜就不是「祭司文獻」的能力所及了。

這裡雖然是用指定詞加在「國王的女兒」這句話的前面,但是並沒有寫出名字,所以也有可能是許多王妃所生的女兒中的一位,但卻得到法老王的鍾愛。她為甚麼會「到河邊來洗澡」?也有可能這是當時宮中王妃宮女的另一種生活型態吧。我們也可從這段經文中看出,當時可能不是只有摩西的家人用這種方法將孩子用籃子放到河裡去,應該是也有許多人這樣做,因為這些宮女拿出來一看,就說:「這一定是希伯來人的嬰兒。」可見她們已有過相同的經驗,或是宮中也早有這樣的傳聞。但是她們會「可憐他」而且收養他,可能就是跟摩西出生的時候長得「那麼俊美」有關,當然與上帝的奇妙作為更是有絕對的關係。

第七至十節:那時候,嬰兒的姊姊走出來,對公主說:「請問,要不要我去找一個希伯來女人來做她的奶媽?」

公主說:「好啊。」那女孩子就去叫嬰兒的母親來。公主對那女人說:「把這嬰兒帶去,替我養他,我會給你工錢。」於是那女人把嬰兒接回去撫養。這孩子長大後,母親把他帶到公主面前,公主正式收養他作自己的兒子。她說:「我從水裡把這孩子拉上來,就叫他摩西吧!」

我們確實無法了解為甚麼孩子的姊姊會在這裡出現,而且可以和這位公主直接對話?這個經過長久流傳的偉人故事總是令我們在細節上覺得疑問甚多,例如摩西的姊姊怎會與他相差這麼多歲?或是為甚麼她會在這位公主的旁邊?但是這些都不是重點,我們要注意的是故事內涵,以及它所要呈現出來的意義。

如果以色列人民是在當埃及人的奴隸,那麼摩西的姊姊可能是被徵召入王宮裡去服侍那些王妃。我們不太清楚摩西的姊姊是否知道這個籃子中的嬰兒就是她弟弟?而且,最奇妙的事是她竟然是找她的母親來當孩子的奶媽,這樣的故事就是要說明一件重要的信息:上帝的拯救就是一種奇妙的安排,讓人怎樣想也想不到!就像我們在讀約瑟的故事時,又怎能想像他被賣去當奴隸,竟然是為了要準備應付後來的大饑荒。就像這樣,摩西的母親變成摩西的奶媽,用來保存埃及法老王那嚴酷執行滅絕行動下的以色列民族之生命。

可能就是因為奶媽的緣故,後來的摩西對自己的民族認同,以及嚴厲執行上帝的命令,都說明了以色列人傳統上重要領導人物的特色。例如舊約先知運動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因為上帝的僕人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確實執行上帝的旨意。

另外,以色列人傳統上就是最重視家庭教育;他們將家庭教育看成培養一個人認識上帝救恩最基本的「學校」。我們看下面的經文,會發現摩西對自己是希伯來人的認同感非常強烈,這和他成長在埃及王宮的情況很不合適,但是,奶媽的教育卻說明這樣的特點。

「孩子長大了以後」,這句話表示說奶媽扶養摩西只是嬰兒期而已,最久不會超過六歲。

第十一至十五節:摩西長大了,常常出去探望希伯來同胞;他看見他們被迫服苦役。有一次,他看見一個埃及人殺了一個希伯來同胞。摩西左右觀看,以為沒有人注意,就下手殺了那埃及人,把屍首埋在沙裡。第二天,摩西又到那裡去,看見兩個希伯來人在打架,就對那個理虧的說:「你為甚麼欺負自己的同胞呢?」

那人回答:「誰派你來作我們的首領,作我們的法官?你殺了那個埃及人,也要殺我嗎?」摩西一聽見這話,非常害怕,想:「大家一定已經知道我所做的事了。」國王聽到了這事,要殺摩西,摩西就逃到米甸去,住在那裡。

摩西長大了,這句話的含意很多;依照使徒行傳第七章的記載:

「摩西四十歲的時候,決心要了解以色列同胞的情況。有一次,他看見一個同胞受埃及人的欺負,就上前衛護他,為他申冤,把那埃及人殺了。」(使徒行傳七:23—24)

「第二天,他看見兩個以色列人在打架;他想替他們調解,就說:『你們是同胞,為甚麼自相傷害呢?』」(七:26)

我們在這裡發現所謂「長大了」竟然是四十歲的年紀!使徒行傳的這段記事是第一位殉教士司提反的見證之詞,可信度應該很高,也是一般猶太人傳說中的故事內容。

我曾說過「四十」這個數目字在猶太文化中有特殊的意義;它所在代表的是一個「完美」、「恰到好處」、「適合」的意思。依照使徒行傳的說法,「四十歲」除了代表著摩西長大,也在說明他已經完成了一切所有必須的教育、訓練,也就是身為一個埃及國王的兒子之一份子,他應該,也必定「接受了埃及文化的薰陶,有口才,有辦事的能力」(使徒行傳七:22),也就是說應該具有的條件他都齊備了的意思。但是他會去關心、探望希伯來同胞,必定跟奶媽對他幼年的教育有密切關係。在成長教育中最為重要的,就是奶媽給他的「敬畏上帝」之宗教教育的成功,使摩西知道自己的使命,會去關心已經被視為奴工對待的希伯來人,也知道他們就是自己的同胞。

真正的問題在這裡發生;當摩西要認同他的同胞時,他的同胞卻不認同他;他們認為他是王宮中的人,和他們過的奴隸生活根本不一樣,他們對摩西無法信任。

第十二節和十四節比較來看,作者告訴了我們一件很重要的事:別以為沒有人會看到我們在暗中所做的事。第十二節說摩西「以為沒有人注意,就下手殺了那埃及人,把屍首埋在沙裡」,然後在第十四節就說到他的同胞已經知道他殺了那個埃及人。看,摩西以為沒有人看見,可是仍有人看見,並且是自己的同胞看見了。他們不但看見,而且對他這樣「衛護」著以色列人並不領情或是認同,這才是摩西往後之所以會在他岳父的地方藏躲四十年久的一個背景(參考出埃及記七:7)。這後四十年跟他岳父祭司葉特羅一起生活,剛好可以與他在埃及王宮四十年成為一個很好的對照。

第十五節說埃及法老王聽到這消息後,就想要殺摩西,為甚麼?很可能是法老王早就已經發現摩西雖然接受了埃及王子的教育養成長大,但是他卻認同自己的以色列民族。新約希伯來書的作者這樣說:

「摩西長大後,拒絕被稱為埃及公主的兒子。他寧願跟上帝的子民一同受苦,不願意在罪惡中享受片刻的歡樂。」(希伯來書十一:24—25)

如果是這樣,摩西在法老王的心目中,早已經是被列入「黑名單」的人物,法老一定是在找機會隨時要除去他,而現在正好給他逮到這個機會。

第十六至廿二節:有一天,摩西坐在井邊;米甸祭司葉特羅的七個女兒出來打水,盛滿水槽,要給父親的羊喝。有一些牧羊人來,把她們趕走。摩西起來保護她們,又幫助她們打水給羊喝。當她們回到父親那裡的時候,父親問:「今天怎麼這麼早就回來?」

她們回答:「有一個埃及人幫我們的忙,把欺負我們的牧羊人趕走了,還幫我們打水給羊喝。」

父親問女兒:「他在哪裡?為甚麼把他留在外邊?去請他來跟我們一起吃飯。」

後來摩西同意住在那裡;葉特羅把他女兒西坡拉許配給摩西;西坡拉生了一個兒子。摩西說:「我是寄居異鄉的陌生人;就給這孩子取名革舜吧!」

讀這段故事,很快就讓我們想起創世記第廿九章,雅各為拉班女兒蕾潔的羊群開啟井口之大石塊的故事,結果也因為這樣雅各娶了蕾潔為妻。唯一不同的是,蕾潔並沒有受到其他牧羊人的欺負而已。摩西就是這樣被留下來作客,並且被接入門為婿。

第十六節和合本聖經只寫「米甸的祭司有七個女兒」,並沒有說出這位祭司的名字叫「葉特羅」。不過在第三章一節就說到摩西的岳父名叫「葉特羅」。可是在和合本的第二章第十八節卻說這位米甸的祭司的另一個名字叫「流珥」。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神的朋友」。但是現代中文譯本則沒有說出「流珥」這個名字。

第十九節讓我們看到摩西確實是很「埃及化」的,因為葉特羅的女兒就是認為摩西是「埃及人」,這種認識不只是從身上打扮,尚有口音或是舉止行為。也有可能是因為摩西被那些欺負葉特羅女兒的牧羊人當成是埃及人,因此,摩西起身保護葉特羅的女兒時,才沒有受到甚麼阻力。

我們可以從創世記第廿五章一至四節得知:米甸人就是亞伯拉罕所娶的妻子名字叫基示拉所生的兒子。是以遊牧為主的民族,居住在紅海附近的阿卡巴灣的東邊。

這一章經文對我們帶來了很好的信息:

一、有敬畏上帝之心的人,對人類社會的苦難會產生憐憫的心。

我們看到摩西從出生到被接納成為正式的王宮中之一員,都是在奶媽的看顧、教養下長大。他的幼兒期,甚至在他的青少年、青年期,直到他「四十歲」,都脫離不了奶媽給他的宗教教育的薰陶。雖然他是在埃及王宮中受正式教育長大,但是宗教教育卻是成為他生命的根底,這一點才是真正的重點。因為上帝揀選一個人作為祂的僕人,並不是要揀選一個人的學問,也不是揀選一個人的財富,更不是在揀選一個人的家世背景,而是揀選一個會「敬畏上帝」的人來作祂的使者。因為會「敬畏上帝」的人,才會對人類社會的苦難產生憐憫的心。別以為上帝會喜愛人的學問,或是人的財富,或是一個人的家世背景等等,這些都不是上帝所重視的。我們看使徒保羅所說的:

「弟兄們,要記得上帝呼召你們的時候,你們是處在哪一種景況中。從人的觀點看,你們很少是聰明的,很少是有能力的,很少是有高貴地位的。上帝偏要揀選世人所認為愚拙的,來使聰明人羞愧;上帝揀選世人所認為軟弱的,來使堅強的人羞愧。上帝也揀選世人所輕視、厭惡、認為不足輕重的,來推翻一向被認為重要的,使人在上帝面前無可誇口。」(哥林多前書一:26—29)

看吧,人看甚麼為重要?學問?保羅說「上帝的愚拙總勝過人的智慧」,「上
帝的軟弱也勝過人的堅強」(哥林多前書一:25)。而人的財富也是來自上帝
的賞賜,如果上帝一生氣,人所擁有的一切都將成為泡影(參考路加福音十二:16—21)。人的家世背景並不代表得救,任何家世背景與得救沒有直接關係,因為上帝是看人是否存有敬畏祂的心。

基督教信仰的可貴之處就是在這裡,人看為重要的,在上帝看來並不一定是重要的;人看為尊貴的,在上帝看來卻不一定是尊貴。理由是基督教信仰是要我們人回到上帝的面前來,以上帝為人生命的中心來思考、反省。如果沒有這樣,我們的社會就會變成一個強人的社會,會使弱者變成強者的俎上肉。

一個人光有學問、聰明的智慧,若沒有敬畏上帝的心,他的聰明智慧、淵博的學問,很可能成為迫害人的利器;人的財富、社會地位也一樣會造成這樣的結果。但是一個心有「敬畏上帝」的人,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以上帝的話為準則,看上帝的旨意行事。而上帝就是愛的上帝,是憐憫的上帝,祂對人的苦難存憐憫的心,因此,會敬畏上帝的人,也會用這樣的態度來看人的社會景況。這就是為甚麼摩西長大了以後,會「常常出去探望希伯來同胞」的原因,不只是因為他認同他們,更重要的是「他看見他們被迫服苦役」,而心中生出憐憫的心。這種生出憐憫的心乃是從人敬畏上帝學習而來的。

二、敬畏上帝的心是從小的時候開始培養起。

出埃及記的作者很含蓄的告訴我們,摩西小的時候是在他的母親(奶媽)的教育下長大的,然後才被埃及公主收為正式的兒子。換句話說:在摩西成為埃及王宮中的一員時,他已經在奶媽的教育薰陶下,奠下了很好的「敬畏上帝」之心靈在他內心深處。如果我們以今天的教會工作來看,這就是所謂的兒童主日學教育的基礎。

今天的教會每個禮拜天早上有辦兒童、青少年,以及成人主日學,我們應該要努力做好這樣的工作。如果我們不願意用重視孩子上學校的心情來重視主日學教育,想想看,你的孩子除了教會以外還能從哪個地方學習到關於聖經的故事?他們能從哪裡學習到關於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救恩?我不敢說來教會一定會打下最好的基礎,但是我深信每一間教會都應該努力朝這個方向才正確:就是辦最好的主日學教育工作。

每年的暑假我都會擴大舉辦快樂兒童營、青少年的活動,每次都會有很多很多教會外的非基督徒孩子來參加,這就是我努力的方向。我一再強調不要浪費時間在教各種才藝或其他知識性的東西,是因為教會存在的使命就是在傳達上帝的救恩,傳述聖經的故事和教訓。有人認為今天教會如果只教聖經的故事沒有小孩會來參加,但是,我要很肯定地告訴大家,這樣的說法不正確。我我在嘉義西門每年暑假辦兒童營活動,有兩、三百個小孩來參加,每年我都是到處去找老師來投入,我是欠缺同工,不是孩子。誰說沒有孩子呢?好奇怪!上帝賜給我們那麼多的孩子,就像耶穌基督對他的門徒所說的:「要收成的很多,但是收割的工人太少。」(馬太福音九:37)今天的教會有責任教聖經、傳述聖經的故事,但沒有教人學習才藝的責任!

今天我們必須要好好反省:我們是不是重視孩子的學校升學教育遠勝過他們的宗教教育?我們寧願我們的孩子去學校、補習,甚至是在家裡休息,多睡一些時間,這樣的態度豈不是在表示我們對孩子有否上主日學並不在意?我知道這種的說法是很不符合台灣目前時代潮流走向,甚至被許多會友說:我是在空談高論。但是我要鄭重的告訴大家:即使你的孩子得到很好的學問、學位,擁有許多財富,甚至是很高的社會地位,如果沒有敬畏上帝的心,在上帝看來那些就和一堆垃圾一樣,因為基督教信仰所看重的是敬畏上帝的心,以上帝為大。如果當你的孩子還小的時候,你不會在意這樣的主日學教育,要期待他長大時心中有敬畏上帝的心,坦白說,我是不存這樣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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