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講:猶大做了甚麼事?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9-27 15:07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43—52
我們一定聽到許多關於猶大出賣耶穌基督的故事,特別是在三年前,有一則轟動全世界的新聞,那就是考古學家發現有一本名叫「猶大福音書」的經典,裡面所記載的,幾乎和現在聖經新約福音書所記載的完全不一樣。該「猶大福音書」之所以會轟動,就是裡面記載說,不是猶大主動去出賣耶穌基督,而是耶穌基督要猶大去做這件「出賣」老師的事。說是因為耶穌基督想要造成轟動,才要猶大去做這件事。
這本福音書經過考古學家的鑑定之後,確認是真版,且可以確定是大約在主後二百五十年的時代寫成。確實,當時這本經書被發現後,在全世界真的如同丟了一粒震撼彈,特別是對基督教會,大家都議論紛紛,有人甚至擔心著是否會因此而使基督教的福音從此一蹶不振。但事實證明並沒有這樣。原因是基督教的福音,並不是只有現在的這四本福音書而已。除了是福音書記載耶穌基督的事蹟外,另外還有很重要的要件,就是在基督教會發展的歷史上,留下了許多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這些故事都和耶穌基督的愛,有密不可分的關係,這才是建立今天基督教會的基礎。因此,我們可以用一句話來形容說:「基督教會是建立在耶穌基督和殉教士的血的基礎上。」
另外一點,是有許多資料在討論為甚麼猶大要出賣耶穌基督?這點長久以來一直是許多學者專家研究的重點。在所有的研究中,有一點很有趣,就是在探討猶大是否就是激進黨派的人?有不少研究的答案都指向「是」。若猶大是激進黨派,那麼可以想像得到,他出賣耶穌基督的理由很可能跟政治的需要有密切關係。
在耶穌基督的門徒當中,有激進黨派的人,那就是「激進黨的西門」(參考馬可福音三:18),同時也有稅吏利未。而就我們所知,這兩種人在政治理念上是完全相反的;激進黨派的人,是講求猶太人獨立,拒絕與羅馬統治者合作的。而稅吏則是在替羅馬政府工作,徵猶太人的稅金繳納給羅馬政府。在一般猶太人眼中,幾乎都討厭從事徵稅工作的人,他們甚至認為稅吏等於就是「壞人」(參考路加福音十九:7),拒絕跟稅吏來往。而在激進黨派人的眼中,稅吏根本就是「猶奸」。我們很難想像耶穌基督怎麼會將這兩人都招來當他的門徒,且讓他們不會吵架?我們真的很難知道。
出賣耶穌基督的猶大是否就是激進黨派的人?我們不知道。但有一種說法認為他是隱藏激進黨派身分的人,並且認為他之所以要出賣耶穌基督,是因為他看到耶穌基督有群眾魅力,若是能夠利用耶穌基督在這個猶太人最重要的節期——逾越節——進入耶路撒冷城,在城內活動時,能造成風潮,一定對帶動群眾運動有幫助。只要耶穌基督大聲一呼,大家一定會起來對抗羅馬政府,放眼當前來看,唯有耶穌基督一個人有這樣的群眾魅力,也只有他能帶動起來。可是,猶大發現耶穌基督似乎對這樣的事一點興趣也沒有。
不但這樣,當雅各和約翰這兩位兄弟在討論耶穌基督若是取得榮耀的位置,他們兄弟兩人遂向耶穌基督提出一個希望:就是可以分別坐在耶穌基督的左右兩邊。但當他們兩人一提出這個請求時,立即被耶穌基督數說了一頓。他要他們謙卑下來,且強調跟隨他的人必須和一般社會團體不一樣。很可能就是和這件事有關,讓猶大覺得必須用更激烈的手段來逼耶穌基督走上政治之路。這就是猶大想要利用猶太人宗教領袖逮捕耶穌基督,然後送去猶太人最高議會審判之因。他可能在想:耶穌基督為了要完成上帝交給他的使命,在最危險的時刻,他一定會顯露出真實的身分。這樣,就可以讓所有猶太人看到上帝的救恩,勇敢起來反抗羅馬帝國,好像主前第二世紀馬加比的家族帶領猶太人起來,成功地反抗希臘帝國一樣。
如果猶大果真這樣的想法,這就像是在逼上帝成就人的心願一樣,是很危險的動作。猶大想要這樣做,但這是違背上帝的旨意和計畫。我們想起了彼得想要阻止耶穌基督走向耶路撒冷時,耶穌基督用很嚴厲的話斥責他,說:「撒但,走開!你所想的不是上帝的想法,而是人的想法。」(馬可福音八:33)確實,我們不是要上帝成全我們的想法、計畫,而是要學習怎樣完成上帝的旨意,這點認識是非常重要的。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四十三至四十七節:
43耶穌還在說話的時候,十二使徒之一的猶大來了。有一群人帶著刀棒跟他一起來;他們是祭司長、經學教師,和長老派來的。44那出賣耶穌的預先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去親誰,誰就是你們所要的人。你們抓住他,嚴密看守,把他帶走。」
45猶大一到,立刻走到耶穌跟前,叫聲:「老師!」又親他。46於是他們下手抓住耶穌。47站在旁邊的人當中,有一個人拔出刀來,向大祭司的奴僕砍去,削掉了他的一隻耳朵。
如果我們將四本福音書記載這段經文作個對照來看,就會發現有不少資料可以互補,更清楚整個情況。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43—47節 | 馬太福音第廿六章47—51節 | 路加福音第廿二章47—50節 | 約翰福音第十八章3—12節 |
14:43耶穌還在說話的時候,十二使徒之一的猶大來了。有一群人帶著刀棒跟他一起來;他們是祭司長、經學教師,和長老派來的。 14:44那出賣耶穌的預先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去親誰,誰就是你們所要的人。你們抓住他,嚴密看守,把他帶走。」 14:45猶大一到,立刻走到耶穌跟前,叫聲:「老師!」又親他。
14:46於是他們下手抓住耶穌。
14:47站在旁邊的人當中,有一個人拔出刀來,向大祭司的奴僕砍去,削掉了他的一隻耳朵。 | 26:47耶穌還在說話的時候,十二使徒之一的猶大來了。有一大群人帶著刀棒跟他一起來;他們是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派來的。 26:48那出賣耶穌的人先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去親誰,誰就是你們所要的人,你們就抓他。」
26:49猶大立刻走到耶穌跟前,說:「老師,你好!」然後親了他。 26:50 耶穌說:「朋友,你想做的,趕快做吧!」於是,那些人上前,抓住耶穌,把他綁起來。
26:51跟耶穌在一起的人當中,有一個拔出刀來,向大祭司的奴僕砍去,把他的一隻耳朵削掉。 | 22:47耶穌還在說話的時候,有一群人來了。十二使徒之一的猶大帶著他們,他上前去要親耶穌。
22:48耶穌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吻來出賣人子嗎?」
22:49跟耶穌在一起的門徒看見這情形,就說:「主啊,我們可以用刀砍嗎?」 22:50其中一個人揮刀向大祭司的奴僕砍去,削掉了他的右耳。 | 18:3猶大引了一隊羅馬兵,會同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所派遣的聖殿警衛隊走進園子裏。他們都帶著武器,也拿著燈籠和火把。 18:4耶穌知道將要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事,所以上前問他們:「你們找誰?」 18:5他們回答:「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那時,出賣耶穌的猶大也跟他們站在一起。 18:6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都倒退,跌在地上。 18:7耶穌再一次問:「你們找誰?」他們回答:「拿撒勒人耶穌。」 18:8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如果你們找的是我,就讓這些人走吧。」 18:9耶穌這樣說,正應驗了他從前說過的話:「父親哪,你賜給我的人,我一個也沒有失落。」 18:10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他抽出刀來,向大祭司的奴僕馬勒古砍去,砍掉他的右耳。 |
從上述經文對照來看,就很清楚看出四本福音書,在記述耶穌基督被捕這件事上的差異不小。不過,在前三本福音書中,提到猶大帶人來抓耶穌基督的時候,都是用「使徒」這一詞,而不是用「門徒」,這就很值得注意了。因為「使徒」這一詞,是初代教會已經形成,且人數越來越多的時候,教會為了要發展和組織上的需要,用「使徒」這一詞表示這十二位,是從施洗約翰開始就跟隨耶穌基督四處去傳福音的這十二個門徒(參考使徒行傳一:21—22)。換句話說,在猶大帶人來抓拿耶穌基督的這件事上,早期教會共同的看法是:此件出賣耶穌基督、抓拿耶穌基督的事,確定是猶大做的,沒錯。
約翰福音最特別的地方,是認為猶大不僅帶聖殿的警衛來抓拿耶穌基督,而且是包括了羅馬兵丁,這點是有值得探討的地方。因為羅馬兵丁不可能被猶大指揮。再者,若是羅馬兵丁可以被派出來抓拿耶穌基督,那表示當時的猶太耶路撒冷地區的統治者彼拉多,也同意這件事。可是,當耶穌基督被移送去給彼拉多的時候,約翰福音作者很清楚記載說,彼拉多還問這些宗教領袖們要「拿甚麼罪名控告」耶穌基督?然後要猶太人領袖自己帶回去審問耶穌基督(參考約翰福音十八:29—31)。而四本福音書都記載說,彼拉多一再詢問耶穌基督有關他們控告他的事情,結果都說「查不出這個人有甚麼罪名」,想要結案。可見約翰福音記載說猶大帶領羅馬兵丁來抓耶穌基督的記事,有再繼續探討的空間。
前三本福音書都強調猶大是用「吻」來作記號,讓這些要抓拿耶穌基督的人,能夠清楚知道他們要抓的對象是誰?這樣讀起來,好像這些聖殿警衛並不認識耶穌基督。而耶穌基督在馬可福音第49節說,他每天都在聖殿教導民眾啊!不過,可以這樣了解,從約翰福音第十八章3節的記載,就可看出來抓拿耶穌基督的時間是在夜晚,因為夜晚的客西馬尼園實在是太暗了,所以這些要抓拿耶穌基督的人,他們的手上都有拿著燈籠和火把,否則會看不清楚。因此,猶大用「吻」作記號,是怕抓錯人。
馬可福音顯然對猶大這種作法非常不諒解,作者特別強調猶大還特別交代這些抓拿耶穌基督的人,要他們「嚴密看守」著耶穌基督,好像怕他逃跑,又好像門徒們會反抗,並將耶穌基督夾持帶走的樣子。
猶大為甚麼會這樣說?這很可能跟前一講提過的,當耶穌基督在最後晚餐跟門徒們提起,他們都會離棄他的事件有關。當耶穌基督提出這個話題時,所有的門徒都跟著彼得表白說:「即使我必須跟你同死,我也絕不會不認你!」很可能是這句話,讓猶大有了防備的心,認為門徒們可能會有強烈反抗的動作。而他是一定要逼耶穌基督顯露出他真實的身分。
當猶大用「吻」來作記號,讓那些來抓拿耶穌基督的人能夠清楚知道他們要逮捕的對象時,耶穌基督沒有反抗,也沒有逃跑。路加福音作者說耶穌基督回應了猶大這樣的話說:「猶大,你用親吻來出賣人子嗎?」耶穌基督這句話必定震撼了猶大的心,而耶穌基督這樣對猶大說,也是在提醒猶大,他做了一件非常不應該的事。
「吻」,在這裡所用的字非常特別,原本這個「吻」字,是表示普通的愛,是一般親人之間愛的動作,這字就是希臘文的「philein」。但當猶大趨前去吻耶穌基督時,這時用的「吻」字,就變成了「kataphilein」,多出了前置詞的「kata」,這意思就完全不一樣了,這個「kataphilein」一字,表示猶大不是只有吻一次,而是接連吻了好幾下,且是擁抱著「吻」,就像正在戀愛中的情侶一樣。猶大就是用這種動作在表示他和耶穌基督之間,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但事實上並不是如此,這也是為甚麼路加福音的作者會用「猶大,你用親吻來出賣人子嗎?」這句話來回應猶大這樣的動作之因。
再者,「吻」這字,除了表示關係好之外,也用來表示「連結」之意。猶大把最好的關係、連結在一起的動作,用來出賣自己的老師、親人,這也是一件非常悲哀的事。難怪詩人會說這樣的話:「甚至我最推心置腹的知己朋友,吃過我的飯的人,也用腳踢我。」(詩篇四十一:9)
四本福音書都有記載一件事,就是當猶大帶這些人來抓耶穌基督時,突然間有一個人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奴僕砍了過去,削掉了他的一隻耳朵。這件拿刀砍別人的人,依照約翰福音第十八章10節提供的資料,這個人就是西門‧彼得,而且也記明了祭司奴僕的名字叫「馬勒古」。約翰福音甚至進一步在第十八章26節說,後來馬勒古的親戚在大祭司的院子中,認出彼得就是和耶穌基督同在一起的人。但彼得否認了他的指控。
我們不禁要問:為甚麼彼得身上有帶刀?路加福音第廿二章36至38節有記載一段非常特別的經文,說耶穌基督要門徒「賣掉衣服去買一把刀」,而門徒回答耶穌基督說,他們已經有了「兩把刀」。不過路加福音並沒有進一步說明這「兩把刀」是新買的,或是原本就在門徒身上?這是路加福音引起討論甚多的特別資料。
前面有提過,耶穌基督的門徒當中有激進黨派的人,這種黨派的人通常身上都會帶著一把刀,只要看到有落單的稅吏,或是其他與羅馬統治者關係密切者,就會出手暗殺。
現在我們看到約翰福音作者說彼得身上帶著一把刀,看見大祭司的奴僕馬勒古來抓拿耶穌基督,一氣之下,就將暗藏在身上的刀子拔了出來,然後很快地砍了過去,削掉了馬勒古的一邊耳朵。這就很快使我們聯想到,彼得雖然是個漁夫,卻很可能是個激進黨派的人。
第四十八至五十二節:
4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抓我,把我當暴徒嗎?49我每天在聖殿裡教導人,常與你們一起,你們並沒有抓我。然而,聖經的話必須實現。」
50這時,所以的門徒都離棄他,逃跑了。
51有一個青年,身上只披著一塊麻布,跟在耶穌背後。他們抓他,52可是他丟下那塊布,赤著身子逃跑了。
從耶穌基督對這些來抓拿他的人所說的話,就可看出耶穌基督對這些人並不陌生。雖然依照前三本福音書的記載,這是耶穌基督第一次到耶路撒冷來過逾越節的活動。但他每天在聖殿教導民眾,大家應該認識他,也知道他是誰。因為喜愛聽耶穌基督傳講信息的人非常多。但當耶穌基督在聖殿教導民眾時,這些聖殿的警衛應該也是在傾聽著。可是現在他們不能這樣,必須服從他們上級的指示。他們之所以會隨身攜帶刀棒,也是跟上級的命令有關,為的是要防備萬一有意外的狀況發生,例如抵抗。因為彼得就曾表示要跟耶穌基督一起同死,這就有可能在遇到困難時,會用不擇手段的方式回應。
再者,耶穌基督在這裡特別對這些來抓他的人,為甚麼要把他當作「暴徒」看待?這「暴徒」一詞,表示「強盜」、「叛亂犯」,從這裡可看出這些來抓拿耶穌基督的人,被告知他們要抓的人是一個叛亂犯、強盜,身上可能擁有武器。因此,他們才會人人手上帶有抓拿強盜或是叛亂犯的刀棒等武器。
第50節說耶穌基督所有的門徒在這最危險的時刻,都離棄耶穌基督跑掉了。這正好應驗了耶穌基督在吃過最後晚餐,前往客西馬尼園途中對他的門徒所說的話(參考馬可福音十四:50)。即使彼得和其他的門徒都曾信誓旦旦地表示,就算必須和耶穌基督同死也在所不惜。但耶穌基督對人性的軟弱,瞭解的非常透徹的。
這句「所有的門徒都離棄他」,已經清楚地說明包含了彼得在內,也包括了雅各和弟弟約翰在內。他們兩人曾要求耶穌基督在他的榮耀來臨時,分給他們兄弟兩人坐在他左右的兩邊。耶穌基督曾對他們說,那是要喝苦杯,可不是甚麼「好康」,可以好好享受的。這兩個兄弟卻很勇敢地說,他們可以喝得下「苦杯」。但就在這時候,他們也加入了逃跑、離棄的行列。
第51至52節是馬可福音特有的資料。在這兩節記載有一個青年,身上只有披著一塊麻布,他沒有跟其他的門徒逃跑,而是緊隨在耶穌基督的後面,那些逮捕耶穌基督的人,想連他一起抓去,但這個青年人卻在這時候,丟下他那身上僅有的一塊布,赤裸著身子跑掉了。
在所有門徒都逃跑之際,馬可福音卻記下了這筆非常重要的記錄,除了凸顯出有一個青年比耶穌基督的門徒更為勇敢之外,也在表示這件出賣耶穌基督的事,確實是另有見證人。如果所有門徒當作一個整體單位,這樣,不是只有門徒說的話,而是還有不是門徒的人,在為這件猶大出賣耶穌基督的醜事見證他親眼看見的一切。因為抓拿耶穌基督的時間是在深夜,猶太人領袖以為沒有人知道,他們當然知道門徒會親眼目睹這件事,但他們為自己的老師被抓講話,是可以理解。但要取得公正力卻比較薄弱。要有兩個人以上的見證才算數,這是當時猶太人的社會規範。而這個青年人卻親眼目睹了整個事件的過程,這些宗教領袖們和猶大在暗中所行的非法勾當,都被他記錄下來。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我們是否也會像猶大一樣,用最親密的方式來出賣耶穌基督?或是我們會用這樣的行動來見證福音?
在基督教會歷史和教訓中,都會一再提起猶大出賣耶穌基督的事件,並且如同馬太、馬可,和路加等這三本福音書所記載的,猶大是用親吻耶穌基督作記號,讓要抓拿耶穌基督的人看得清楚,而把自己的老師——耶穌基督,給出賣了。我們之所以會一再提出這件事,除了是福音書這樣記載外,也是透過這件事在教導今天所有的基督徒,不要忘記猶大所做的這件出賣耶穌基督的惡劣行為。
親吻、吻,以及擁抱的熱吻等動作,都是在表明關係密切。想想看,今天我們用甚麼方式來表示我們和耶穌基督之間的關係很密切?基督教會所見證的福音信息在這兩千年來,之所以會傳揚到世界各地去,就是有許多殉教師把自己的生命獻給耶穌基督當作記號見證福音的信息。在這些人的身上,我們會看到他們胸前都會掛著十字架的記號。他們知道耶穌基督就是他們的生命,與他們連結在一起,永不分離。這些宣教勇士就是在最危險的時候,擁抱著耶穌基督,他們無論在甚麼地方,都是用生命公開見證說:「耶穌基督是我生命的救主。」
但基督教會在這兩千年來也一再發生過類似猶大所做的,用表示親密的動作,把耶穌基督給出賣了。這些出賣耶穌基督的方式,就是在教會或教會機構裡,很活躍,積極參與各種事工,但他們心中所想的,並不是要見證福音,而是為了要滿足自己,想要把教會或機構當作圖謀私人之利的團體。
若是我們回頭去看北部教會的歷史,就會發現在1970至1980年代的淡水工商管理專科學校(今天的真理大學)所發生過的事件。那時的董事會成員,各個都是教會的牧者或長老。但當他們每三年一次任期屆滿時,他們都會用一句話來搪塞北部大會要求他們卸任,這句話就是:「依照立法院三讀通過私立學校法董事會的規定……。」然後就是拒絕北部大會的派令。這種爭執持續到1978年三月,更是嚴重。當時在十五名董事中,已經有三名去世,必須補上三個名額,且有兩位董事已經長久居留在美國,需要更替。但董事會總是拒絕教會提名補入,他們不再聽從教會的規矩。因此,當時開北部大會時,就有議員非常生氣地在大會中提出:「現有董事會的董事們,必須在信仰上宣告說:是不是要聽從教會的規矩?」
想想看,如果一個牧師、長老連教會規矩都公然拒絕接受,只為了滿足自己的利益,這樣的傳道者、長老,跟猶大出賣耶穌基督的行為又相差多少?猶大跟隨耶穌基督四處去傳福音,親眼看見耶穌基督醫病、趕鬼的神蹟奇事,也親耳聽見在耶穌基督行神蹟後,民眾處處歌頌的讚美聲音。從加利利一路跟隨耶穌基督和其他門徒到耶路撒冷,他親眼看見成千上萬的民眾擁擠熱情地迎接耶穌基督和他們入城。但他並不是用生命來保護耶穌基督,而是用吻這種人間親密的動作來出賣耶穌基督,並把那些手握刀棒的人帶來抓耶穌基督。這樣的鏡頭,就像我們看到這些牧者、長老,帶著政府法規來綁架教會服從一樣。這就是為甚麼今天咱總會派人出來當各機構董事、理事時,都會要求這些董監事們必須同時簽署一份同意卸任書之因。因為我們有些傳道者、長老,當上這些職分,就想要透過這些職務滿足自己的私慾,甚至更惡劣地,是想要佔有該職,利用該職圖利自己,但卻忘記了這樣的心態,等於和猶大一樣,這是非常悲哀的一件事。
二、不要以為沒有人會知道,即使是在黑暗中,或是在嚴密到滴水不漏的地方,上帝也會知道人犯罪所做的一切。
當深夜且黯淡無光的時候,約翰福音第十八章3節說,那群來抓耶穌基督的隊伍,除了有羅馬兵丁外,也包括了聖殿警衛在內,他們手上都帶著武器,同時手上也有「燈籠和火把」,因為實在太暗了,甚至無法看清楚耶穌基督的臉孔。因此,約翰福音作者將當時的情景記載得非常清楚。是當耶穌基督看到這群人來到客西馬尼園時,他主動上前去問他們:「你們找誰?」他們回答說要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基督沒有逃跑,也沒有亂指方向讓這些人找錯地方。他很清楚地回答這些要抓他的人說:「我就是。」這樣的情景連續發生了兩次,而且猶大就在他們當中。
這樣的記載,再加上前三本福音書所記載的,說猶大用親吻耶穌基督作為記號,讓那些要來逮捕耶穌基督的人,都能看清楚。可見當時的客西馬尼園內,是非常暗,幾乎沒有光線照進去。也從這裡可以想像得到為甚麼猶大要用這樣的時間?或是說猶太人領袖們為甚麼要在這時候派出聖殿警衛?且在請求羅馬統治者派出兵丁協助抓拿耶穌基督時,都會讓這些人的手上握有燈籠和火把,因為當時深夜的園子,實在是太暗了。
黑暗,這在猶太人觀念中,是撒但活動最猖獗的時刻。猶太人領袖因為怕白天民眾多,若是公然抓耶穌基督會引起暴亂。他們怕民眾,卻不怕上帝看見他們在黑暗中所做惡劣的事。可說他們是和魔鬼、撒但勾結,在黑暗中進行殺害耶穌基督的事。他們會這樣做的原因,只有一點:以為沒有人看見。但他們忘了,上帝正在看他們所做這件惡劣的事。詩人告訴我們,不論是黑暗或光明,在上帝看來都是一樣(參考詩篇一三九:11—12)。其實,我們應該對上帝有個基本認識:祂是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的上帝。人以為在暗中所做的,沒有人知道。確實,可能沒有人知道,但不要忘記,上帝知道得非常清楚。
馬可福音在那深夜中,記載說當耶穌基督被抓時,所有的門徒都離棄了他,逃跑了,但卻有一個青年人留下來跟隨在耶穌基督的背後。為甚麼會有這個青年在那地方?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任何資料。但馬可福音很清楚地記載說,這個青年身上只有披著一塊麻布。當那些抓耶穌基督的人也想把這個青年抓去,好阻止他將這件事宣揚出去。但這個青年卻把他們抓他的麻布丟下逃跑。馬可福音作者可以記載這麼清楚,必定是跟這個青年後來的口述有密切關係。就是他把整個夜晚逮捕耶穌基督的經過都說出來,也必定是他親眼看見猶大用親吻作暗記,才會有今天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記事流傳下來。
不要以為沒有人知道,當我們心中有這樣的想法時,就是撒但正在我們身上找切入、佔有心房的時刻。不要讓撒但找到這樣的機會。要時刻警醒,並且記得上帝正在看,即使是在最黑暗的地方,上帝也看得非常清楚。
(講於201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