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講:復活帶來的震驚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9-27 15:02
經文:馬可福音十六:9—20
四本福音書都有記載關於耶穌基督復活的神蹟,但每本福音書所記載的都不一樣。雖然這樣,四本福音書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遇到復活的耶穌基督的人,反應都是非常震驚。因為是人們從來未見過的大神蹟,是遠超過人所能想像得到的範圍,也超過理性思考的境界。
馬可福音原本的經文只有到第8節就結束了。我們現在所讀這段從第9節開始,直到第20節的經文,可說是後來編輯聖經的時候,加添上去的,這樣的觀點已經被越來越多的聖經學者所接受。
在所發現最早期的聖經版本中,有兩種在聖經學界被看成相當具有重要性的希臘文手抄本聖經,其一就是「西乃抄本」(Sinaitcus),其二是和「梵蒂岡抄本」(Vaticanus),都沒有這段第9至20節經文,另外在一些比較早期的版本裡,也沒有這段經文。尤其是有不少聖經學者發現,這段經文無論是在文字和句法的表達方式上,都和前面的經文差異很大。因此,早期的聖經翻譯版本,都不會將這段經文放在原有的經文之內。特別是早期教父優西比烏(Eusebius)和耶柔米(Jerome),他們都認為這段經文並不是原本作者所寫。
現在之所以會將之放入聖經中,除了是後期聖經翻譯者認為這些經文也有參考的價值外,還是有些學者認為,這段經文也是屬於原本馬可福音作者所寫。但更重要的因素,應該是認為這樣才會使馬可這本福音書更完美。因為若是馬可福音只有到第8節,這樣讀起來,好像沒有寫完,好像欠缺了最重要的部份。而第9至20節這段經文,有提到耶穌基督復活之後,確實有發生一些奇妙的神蹟事件,這些事件對早期教會來說,非常重要。
有很多時候,我們都會很想要將聖經中的神蹟給予合理化,可是卻經常發現一個奇妙的現象:往往是越想要將之合理化來解釋,常常是卻越解釋,離神蹟原本的所要表達的意義越遠。當然,這並不是說神蹟都無法解釋,神蹟確實是有它的現代意義,必須要好好加以解釋,否則對我們就沒有意義。
神蹟,就是在述說上帝奇妙的作為,並不是一般人的智力能夠明白。就像許多人一再在問的:上帝怎麼可能在六天之內,完成創造整個宇宙萬物?我也無法說出一個絕對的答案。
福音書中記載很多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一直到現在,許多學者都想要用各種方式來證明這些神蹟的真確性,甚至有的人會想要用科學的方式來證明。但這些來自人思想所能理解的方式,仍舊無法解釋耶穌基督所行的這些神蹟奇事,
如果要說神蹟,我們應該有這樣的認識:每個宗教都有神蹟,而且是很奇妙的神蹟。但在基督教信仰裡,最重要的神蹟,就是關於耶穌基督復活這件事,這不僅是在說耶穌基督復活,而且是從耶穌基督的復活,持續談到所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人,都會跟著耶穌基督一起復活。這也是基督教在這兩千年來會持續不衰的主要因素。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
「如果我們跟基督同死,我們信,我們也要跟基督同活。」(羅馬書六:8)
「要是沒有復活的事,那等於說,基督沒有復活了;如果基督沒有從死裡復活,我們就沒有甚麼好傳的,你們也沒有甚麼好信的。」(哥林多前書十五:13—14)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就是幻想,你們仍然迷失在罪中。這樣的話,死了的基督徒就都算滅亡了。如果我們信基督的人只在今生有希望,我們就比世界上任何人更可憐了。」(哥林多前書十五:17—18)
從使徒保羅的這些話,可以看出一個重要的認識:維繫基督教信仰最基本的要件,就是生命的復活。而復活這件事,可說是基督教信仰最高峰的神蹟。我們很難用人有限的語言來解釋。因為復活這件神蹟,是上帝最奇妙的作為,遠超過人的語言、文字,和智慧所能理解。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九至十一節:
9星期天早晨,耶穌復活後,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10她去告訴那些跟從耶穌的人;他們正在悲傷哭泣。11他們聽見耶穌復活和馬利亞已經看見了他的這些報告,卻不相信。
我們看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這些曾跟從過耶穌基督的人,都不會希望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因此,他們才會悲傷哭泣。但卻在聽到耶穌基督死了,且埋葬了,但聽到耶穌已經復活時,他們反而「不相信」。為甚麼會這樣?這是一個很值得探討的問題。
與這段經文記事很接近的經文,是記載在馬太福音第廿八章9至10節,以及約翰福音第二十章11至18節。稍微比較一下就會看到,有一個相同的內容,就是耶穌基督復活後,他第一個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馬可福音特別介紹這位抹大拉的馬利亞曾經被七個鬼附身。路加福音在第八章2節就有記載說,這位被七個鬼附身的抹大拉馬利亞,被耶穌基督醫治好之後,就和其他幾位婦女,跟隨耶穌基督和他的門徒四處去傳福音,不僅這樣,路加福音還特別強調,說這些婦女是把她們的財物提供給耶穌基督和門徒們,作為傳福音的需要。然後我們又從四本福音書的記載中,看到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其他幾位婦女是從加利利就一直跟著耶穌基督走到耶路撒冷,並且在耶穌基督被捕到釘死在十字架上時,她們都緊緊隨伴著,沒有像其他的門徒一樣,跑離耶穌基督他去(參考馬可福音十四:50)。
我們可以這樣了解: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其他幾位婦女,在耶穌基督出來傳福音時,就已經緊隨在耶穌基督的身邊,一直到耶穌基督受難在十字架上,且在耶穌基督被埋葬在墳墓中的隔天,這些婦女就主動到墳墓去探墓,前三本福音書說她們會去探墓,是帶著香料準備要去膏耶穌基督的身體。也因為這樣,這些婦女是第一個看到耶穌基督埋葬的墳墓是空的,而復活的耶穌基督就在她們大為驚慌的時候,親自顯現給她們看。
現在我們讀到馬可福音第十六章9節,這裡說耶穌基督復活之後,第一個就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這樣的記載,跟約翰福音第二十章1節記載:「星期日清晨,天還沒有亮,抹大拉的馬利亞往墳墓去。」是非常接近的。換句話說,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只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去探墓。也因為這樣,她就成為第一個遇見復活的耶穌基督的人。
第10節說藉著抹大拉的馬利亞傳達這項復活的信息,其他的門徒才知道這件事。而且非常有趣的是,只有馬可福音在這裡記載說這些門徒都正在「悲傷哭泣」。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抹大拉的馬利亞所告知的對象,是那些「跟從耶穌的人」,換句話說,跟隨耶穌基督的人,並不是只有耶穌基督的門徒,至少我們可以確知的是,還包括了提供墳墓埋葬耶穌基督的亞利馬太的約瑟,以及參與包裹耶穌基督的「尼哥德慕」在內。因為他們兩人是協助埋葬耶穌基督的人。
從耶穌基督受難在十字架上,到現在抹大拉的馬利亞看見耶穌基督復活,這樣已經過了三天,或是說到了第三天,就像耶穌基督自己對門徒預言過的,他將在「三天後」復活(參考馬可福音十:34)。我們不清楚這些門徒是一直相聚在一起,且是持續哀傷這麼多天,或是剛好在這一天相聚。不過若是比較約翰福音第二十章19節、26節來看,門徒們似乎是在猶太人安息日的時間會相聚在一起。而且他們很害怕「猶太人的領袖」。因為猶太人領袖處理耶穌基督之後,可能也準備要對門徒們下手。他們相聚在一起,也有一種彼此照應的作用。
現在第10節這裡說,門徒們在聽了抹大拉的馬利亞傳來耶穌基督復活的消息之後,他們的反應是不相信。而在馬太福音第廿八章17節有記載:「他們一見到耶穌,就都向他下拜;可是還有人心裡疑惑。」看吧,就是親眼看見了,還是有人會生出疑惑的心,就像約翰福音第二十章25節所記載,多馬對其他的門徒所說的,除非是親自用手去觸摸到耶穌基督復活的身體,否則他是不會相信的。
會有這樣的反應,是因為早期教會時代很普遍的一個傳說,就是耶穌基督並沒有真正的死,因為他是神,沒有居住在這個世界上,既然是神,就不會有死;沒有死,當然就談不上所謂死後復活的事。
再者,就是他們已經將耶穌基督的話給忘得一乾二淨了。當耶穌基督帶他們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曾連續三次預言他將受難與復活的事(參考馬可福音八:31—32、九:31、十:33—34)。不過可以理解的是,他們確實不理解這偉大的神蹟,因此,才會發生在快抵達耶路撒冷之際,發生了雅各和約翰兩兄弟對耶穌基督表示,希望能在耶穌基督「坐上榮耀的寶座上時」,讓他們兄弟兩人分別坐在他的左右兩邊,耶穌基督聽了之後,相當感慨,跟他們說,那是件要喝的「苦杯」,是生命受難的苦杯(參考馬可福音十:37—38)。
沒有將耶穌基督的話銘記在心,這不只是門徒的問題,也是我們今天的基督徒經常有的問題。
第十二至十三節:
12這事以後,耶穌以另一種形像向兩個正往鄉下去的門徒顯現。13這兩個人回來告訴其他的門徒,他們還是不相信。
第12節很快就會讓我們想起路加福音第廿四章13至35節所記載,有關復活後的耶穌基督向兩位門徒顯現的記事。在這件記事中,說這兩位門徒正好要到一個名叫以馬忤斯的村落去。在途中,復活的耶穌基督一直跟這兩位門徒談話,這兩個門徒跟耶穌基督談到有關在耶路撒冷城發生的大事,就是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們特別提到說,他們當中有幾位婦女已經親眼看見天使跟她們說耶穌基督復活的事,而他們聽到之後,也有人親自去探望墳墓,發現所遇到的景況和這些婦女所報告的相同。
後來,當復活的耶穌基督和這兩位門徒進入村子裡,且是一起吃飯的時候,才發現原來跟他們一起談話、走路的這位陌生人,原來就是復活的耶穌基督。而當他們認出他就是耶穌基督之際,復活的耶穌基督不見了!這兩位在以馬忤斯遇見復活的耶穌基督之門徒,趕緊將這件事告訴其他的門徒。
馬可福音在這裡特別強調說,復活的耶穌基督是以另一種形像出現在他的門徒面前。聖經的作者並沒有說明這另一種形像到底是長怎樣,但可以確知的,就是跟原來過去的樣式不相同,否則這些門徒一定看到就會馬上認出來。依照路加福音第廿四章36至37節,以及40節的記載來看,他們確實是看見了復活的耶穌基督,可是卻又無法完全相信,因為所看見的,已經跟原來過去他們所看見、朝夕相處在一起的耶穌基督是不一樣的。甚至還以為是看見了「幽靈」,讓他們感到相當驚訝。
第十四至十八節:
14最後,耶穌向正在吃飯的十一使徒顯現。他責備他們;因為他們既缺少信心又頑固,不信他復活後看見過他的人所報告的。15他對他們說:「你們要到世界各地去,向全人類傳福音。16信而接受洗禮的,必然得救;不信的,要被定罪。17信的人有行這些神蹟的能力:他們會奉我的名趕鬼,說新的靈語,18用手拿蛇,喝了有毒的東西也不受傷害,按手在病人身上,病就好了。」
要特別注意第14節,是這裡用「使徒」不再用門徒,表示這已經不再是耶穌基督時代,或是在他剛被釘死十字架之後,而是早期教會已經形成,且是具有很完整的教會組織。從使徒行傳第廿一章20節的記載可看出,早期耶路撒冷教會已經聚集了「數以萬計」的信徒。而在使徒行傳第一章21至22節,以及第六章1至4節的記載,就可以看出這時候的「使徒」,是指耶穌基督出來傳福音時,從跟隨的群眾中揀選出來的十二個門徒。他們後來在早期教會中形成一種特別的階級。但這也是馬可福音最特別的地方,就是喜歡說這些特別階級的「使徒」,卻是最不相信耶穌基督復活事實的這一群,這是很值得我們注意的一件事。也因此,才被復活的耶穌基督譴責,說他們是「既缺少信心又頑固」。
為甚麼會這樣?只有一點,就是驕傲。以為自己最認識耶穌基督,但卻忘記耶穌基督所說的話,而且當耶穌基督改變形像的時候,他們卻無法辨識出來。在馬可福音的記載中,甚至是連耶穌基督行神蹟,這些自稱最認識耶穌基督的門徒,卻是一直感到疑惑、不安、驚訝,他們連耶穌基督的教導也聽不懂,這也是為甚麼在馬可福音作者筆下,會描述耶穌基督會一再譴責他們的原因(參考馬可福音四:40—41、六:51—52、八:17、九:32)。
第15至16節可說是復活的耶穌基督,給他的門徒下了個重大使命,要他們到世界各地去傳福音。同樣的記載也出現在馬太福音第廿八章19至20節。
這裡特別提到一件重要的事,就是為那些領受福音的信徒施洗。為甚麼要特別強調施洗的重要性?這必定跟早期教會的情況有密切關係。
早期教會所面臨的困境,就是猶太宗教領袖和羅馬政府合作,進行迫害基督徒的事件頻傳。依照使徒行傳第七章59至60節的記載,司提反因為見證耶穌基督復活,被猶太宗教領袖當局給判處死刑,且是用石頭打死的死刑。然後在第十二章1至2節,清楚記載羅馬統治者希律王,不但下手迫害基督徒,且將耶穌基督的門徒雅各給殺死了,這些例子都在說明基督徒遇到了極大的困境。因此,他們必須設法防禦那些想要假冒信耶穌基督,而滲透進入基督徒聚集場所的人,以免去向猶太人領袖或羅馬政府統治當局通風報信,逮捕基督徒入獄。施洗,等於公開宣告要信耶穌基督,這等於是在公開表明生命的約。也因為受洗,使大家能夠彼此互相信任,將生命委身出來,不再是隱藏,這樣就可以讓信仰團契更凝聚在一起。
換句話說,施洗,是在宣告一個生命的約。一個人是否信耶穌基督作為他生命的救主,就是看他是否有受洗來判定,這對早期的基督教會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生命大事,跟我們今天不再有這種問題的社會背景,確實是大不相同。
第17至18節,這兩節可說是馬可福音最特別的經文。這兩節讓我們看到早期教會出現的許多令人難以理解的神蹟,或是有這種聚會的型態。這裡提到幾個行神蹟的特點:
一是有「趕鬼」的能力。當耶穌基督差派他們出去傳福音的時候,就曾賜給門徒們有這樣的能力(參考馬可福音六:7),而且這些門徒出去傳福音時,他們奉耶穌基督的名趕鬼,真的是「連鬼也順從」了(參考路加福音十:18)。因此,直到現今的基督教會,這種趕鬼的事就不曾間斷過。在咱台灣長老教會宣教歷史上,這樣的例子確實不少。
二是「說新的靈語」。這也是一樣,從早期教會一直到現在,都不斷出現著。福音書中並沒有記載耶穌基督有過說甚麼靈語之類的,但在早期教會卻是相當流行,這很可能是跟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著有關五旬節那天,發生在門徒身上的特別經驗;門徒們因為受到聖靈充滿而大家說起方言來。但要注意的是他們所說的方言,都是別人聽得懂的各地母語。可是,當使徒保羅往外地去傳福音時,就發現有的教會已經有許多信徒,他們說別人聽不懂的靈語了,而更大的問題是他們竟然用會講靈語,來標榜自己身上所得到的靈力比別人來得多,造成教會內部和諧的困擾,這種情景可以從哥林多教會看出來。因此,使徒保羅寫給該教會的書信中,就特別強調說:「可是,在教會的聚會中,我寧願說五句使人明白、能夠教導人的話,而不講千萬句靈語。」(哥林多前書十四:19)他強調說,除非所講的靈語有人翻譯,「否則,宣講上帝信息的就比講靈語的更重要」(參考哥林多前書十四:5b)。
其實,這種現象直到今天的基督教會,紛爭依舊沒有停止過,有的教會還是很在意這種會講靈語的經驗。他們認為有這種能力的人,表示他們身上充滿著上帝的靈力。馬可福音的這節經文,正好說明了早期教會出現的現象。
三是醫病。這也是持續到今天的基督教會,可說基督教會兩千多年來,不曾停止過的神蹟現象。福音書記載許多件耶穌基督醫病趕鬼的神蹟。耶穌基督復活後的門徒,他們出去傳福音時也是經常為人醫病趕鬼,都很有見證。
咱長老教會也一再出現這樣的例子。如果我們去台東成功鎮的石雨傘,就會看到有一座紀念碑,是咱長老教會在東部宣教一百週年時所立的紀念碑。該紀念碑上就有碑文寫著,當年將福音帶到東部去的信徒,就是用碗盛著溪水,經過祈禱後給當地頭目喝,結果頭目的病就好了,福音就從此在台灣的東部打開。
這種用祈禱醫病的例子,持續到現今的基督教會內,都不斷在見證著。我們看到最近幾年來許多「神醫特會」,或是「內在醫治特會」的活動中,都會看到這種醫病的見證不斷傳出。但我們不要忘記一件事:並不是每個信徒或是傳道者,都有這樣的靈力可以醫治別人的病。就算是很有靈力的人,也不見得能醫治所有的病。
要謹記的一件事,無論是趕鬼、講靈語、治病等這些神蹟,若不是要用來見證耶穌基督復活拯救的信息,或是為了要見證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拯救的愛,結果反而會被魔鬼利用,成為標榜自己能力的絆腳石,這一點是很值得注意的事。
四是用手拿蛇、喝有毒的東西等。這樣的記載很可能和使徒行傳第廿八章1至6節,記載使徒保羅被蛇咬的經驗有關,他在馬耳他島上曾被毒蛇咬到,但卻沒有因此中毒死去。我也看過「Discovery」電視頻道上,曾介紹過在美國有這樣的教會,他們在聚會的時候,果真依照馬可福音在這裡所寫的,會一面唱著詩歌,手中一面玩弄著毒蛇。結果是有不少人因此被咬傷送醫急救,但也有人雖然被咬傷,並無大礙。
我們可以這樣了解:早期教會確實發生過這樣的事,但我們欠缺更完整的資料來說明整個背景。而馬可福音編輯者提供上述這些神蹟奇事的資料,只有一個目的:神蹟,會發生在人所想像不到的地方。但所有的神蹟都只為了要見證一點:耶穌基督拯救的愛。若是欠缺這樣的基礎,所有的神蹟奇事也只不過是人用來炫耀自己能力的器具罷了。使徒保羅就曾說過:
「我所要大膽講的只是這一句話:基督藉著我的言語行為,又用神蹟奇事和上帝之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上帝。因此,從耶路撒冷一直到以利哩古一帶地方,我到處傳揚關於基督的福音。」(羅馬書十五:18—19)
就像使徒保羅在這裡所說的,所有我們身上的能力,都是為了要見證耶穌基督拯救的愛,這一點是我們要特別注意的。
第十九至二十節:
19主耶穌向他們說了這些話後,被接到天上去,坐在上帝的右邊。20門徒出去,到處傳福音;主與他們同工,藉著所行的神蹟,證明他們所傳的道是真實的。
可以將這兩節經文和路加福音第廿四章50至53節,以及使徒行傳第一章9至11節的經文對照來看。這些經文也是基督教會所謂「升天節」的經文背景。
和路加福音有點不太一樣的地方,是路加福音將重點放在門徒看見耶穌基督升天之後,就回去耶路撒冷聖殿歌頌上帝。主要原因是作者路加強調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就是要從耶路撒冷傳開來,直到世界各地。但馬可福音並沒有這樣的看法,作者一再強調的是,復活的耶穌基督要他們將福音往外地傳開。
在前面一段已經說過的,所有的神蹟都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見證耶穌基督,也就是第一章1節所說的,耶穌基督就是福音。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所讀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復活,是生命的改變。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復活之後,他門徒的第一個反應,都是以過去他們所認識的耶穌來看復活後的耶穌,但他們都無法辨識出來。原因是復活是一項重大改變,跟過去的形像是完全不相同,這是非常重要的認識。
今天當我們再次談到復活的信息時,第一個要問的是:有沒有改變?我們可以將這樣的問題用來問教會現象,問問看,你來這間教會一段時間之後,有沒有感受到咱教會在改變?若是有,是甚麼樣的改變?請注意,我所說的改變並不是在禮拜堂的建築物,也不是說禮拜的方式改變,因為這在基督教信仰上並沒有多大意義。真正要改變的,應該是從信仰的內涵來看。如果我們教會過去怎樣,現今還是怎樣,那就表示在咱教會看不到復活的新生命,這一點才是我們要探討的地方。這也是我一再強調過的,所謂改革宗的教會,應該經常有信仰反省,並且改進過去的錯誤,和不正確的信仰態度,這樣的教會,才能稱之為改革宗的基督教會。
同樣的,當我們在論述一間教會是否有復活的新生命時,就是要從一間教會是否有活出新的生命力來看。若是沒有,這樣的教會,就無法讓人感受到耶穌基督復活的福音所帶來新的生命力量。也就是常常用這樣的觀點來反省我們的教會,是否有跟耶穌基督一起復活?
我們也應該這樣反省自己。當我們信了耶穌基督,成為他的信徒之後,已經進入第二代、三代的信徒,試問看看我們改變了多少?特別是在生命價值觀念上是否有改變?或是在生活態度上是否有甚麼不一樣的地方?如果沒有,就很難見證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在我們生命中。因為耶穌基督的復活,是種生命的改變,改變到使原來跟他朝夕相處在一起的門徒,也認不出他原有的面貌。
我很喜歡一個故事,就是咱長老教會第一屆總幹事黃武東牧師的親身體驗,他說到自己的父親信耶穌的故事,就是因為看到一位名叫「李拐」的土匪成為基督徒之後,生命有大改變。
李拐,是中國清朝末期在台灣的土匪頭目,年輕時喜歡打家劫舍、強姦殺人,四處去白吃白喝更是家常便飯。黃武東牧師的父親名叫黃碖,經營雜貨店的生意,李拐之前經常到他店裡拿東西卻不付帳。有一天,李拐又來到他的店裡買些日用品之類的東西,買完之後,竟然主動要付錢算帳,這樣的行為讓黃碖感到非常震驚,以為李拐只是假意要付錢,其實是為了搶他的錢。當時黃碖心想:只要能保命就好,不要跟李拐爭。於是很委婉的跟李拐說不用錢,還說不管欠缺甚麼,都可以儘管拿,沒想到,李拐竟然回答說:「請你算算這些多少錢,連我過去欠的,也要一起算。」李拐告訴黃碖,說他已經改信耶穌基督,他也不再當土匪,而且租一塊小田地,開始種水果。現在每天都會挑著水果四處去叫賣,用賣水果所賺的錢,來償還他過去白吃白喝的錢。
黃碖一聽李拐信了耶穌基督,就很驚訝地對他說:「不能拜番仔教啊,拜番仔教,大不孝啊!」李拐竟然回應說:「耶穌教,不是番仔教,更不會是大不孝,而是教人怎樣孝敬父母,不可偷竊,不可殺人,要行善,不可欠債。有欠,就要還。這就是我來還欠你的錢的原因。」黃碖聽他說完,深受感動,決定跟李拐去聽「耶穌教」講道理的地方,那是在嘉義朴子附近的牛挑灣教會。後來,黃碖也帶領全家去信耶穌基督。所以引導黃碖信耶穌基督的人,可說就是土匪李拐。因為在他身上,黃碖看到一個生命完全改變的人。
如果我們信耶穌基督,只因為家人信,我們就跟隨,卻沒有從生活中親自體驗復活的真意,進而改變我們生命的態度,復活的信息對我們就不會有甚麼特別意義可言。對我們個人如此,對一間經歷好幾十年歷史的教會來說,也會是一樣。
二、洗禮,這是生命的重大告白,是生命轉變的重要宣告。
我們看到復活之後的耶穌基督,給他的門徒一項很重要的使命,就是去傳福音給所有的人聽,並且告訴他的門徒們,要告訴所有聽了福音信息的人,在他們聽了並也信了之後,接受洗禮,必然會得救。在馬太福音第廿八章19節,記載耶穌基督勉勵門徒們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信的人施洗,並且要教導他們遵守耶穌基督所說的一切命令。這也是基督教會兩千多年來不曾停止過的使命,引導人來信耶穌基督之後,勸勉聽了而信的人要接受洗禮之因。
就像前面已經說過的,洗禮,是在進行生命的告白,不是隱藏著怕人知道,而是公開表示,願意一生的日子緊隨耶穌基督的腳步,要用一生的日子,遵行耶穌基督的教訓,這就是洗禮。特別是在早期時代的基督教會,遇到了非常嚴重的迫害,若是公開告白說要信耶穌基督,就很可能帶來生命的威脅。我們看到羅馬統治者最常用的殘酷方法對待基督徒,就是把抓到的基督徒丟入野獸欄中餵養飢餓的野獸,或是送去競技場作生死搏鬥,以歡娛那些權貴階級人士,有的被販賣去當終生奴隸。因此,公開接受洗禮,等於是在宣告:願意為見證所信的耶穌基督付出生命的代價。這樣,洗禮是一件非常嚴肅的生命大事,不是一件隨便的小事。
我為甚麼很少鼓勵人受洗,就是為了這個緣故。我不能隨便為要使一個人受洗,也不能說好說歹,只為了要鼓勵一個人信耶穌基督,就用「只要受洗,就得救了」這樣簡單的話,要人接受洗禮,這並不是很正確的方式。若是一個人聽信了福音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他一直猶豫著,怕自己在奉獻、聚會的事上還無法達到聖經的教導,例如「十分之一」的奉獻,或是要每個禮拜日都參加主日聚會等等,若是有這樣的信徒,我們應該鼓勵他來受洗。但若不是這樣,只因為他來幾次聚會,或是根本對基督教信仰都還不瞭解,就鼓勵人用受洗來決定這件生命中的大事,是非常不妥當的作法。
至少,我們應該有這樣的認識:要受洗的人,是要承認自己就是個有罪的人。如果不覺得自己有罪,其實,是不需要接受洗禮的。如果一個人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這樣的人,才有接受耶穌基督成為他生命的救主的意義。
每年,我們會舉行兩次洗禮,每次都會為準備接受洗禮的人開六次課程,為的就是要幫助這些準備受洗的人,明白基督教的基本要義,以及讓準備受洗的人清楚知道,咱長老教會的信仰。我們這樣做,就是希望要接受洗禮的人都明白,他是很認真思考過這生命中的大事,而不是一時的感動。
(講於200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