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為甚麼上帝這樣說

經文:阿摩司書一:1—二:5

舊約聖經中很重要的一部份,就是先知書。一般說來,先知可以分成被擄之前的先知,與被擄之後的先知。所謂被擄之前的先知,是指在主前七二一年北國以色列被亞述帝國消滅之前,例如摩西、撒母耳、以利亞、以利沙、米該雅等等。被擄之後的先知,是指在這個年代以後出現的。而聖經中大部分的作品是被擄之後的先知的作品。先知的主要任務是傳達上帝的話語,正如先知米該雅說的:「我指著永生的上主發誓,上主對我說甚麼,我就說甚麼。」(列王記上廿二:14)因此,先知作品中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一開始就會用「上主說」、「耶和華上帝這樣說」、「上帝說」等句型,來表示先知現在要講的話,乃是上帝的話,不是他個人的意思。因此,當先知實在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因為上帝的話有時候連先知自己都不喜歡,怎能又去傳給別人聽?先知約拿就是個例子,上帝要他去傳的話,他不喜歡,因此用逃避的方式拒絕上帝的呼召。但是,當上帝呼召人去傳信息時,人是無法抗拒的。
再者,先知作品最重要的信息,是在告訴我們:上帝在受苦的子民中,如何伸出祂拯救的手,使身陷絕望的子民獲得生命的希望。
先知阿摩司,就是屬於被擄之前先知中的一位,他的名字的意思是「上帝有扶持」,或是「上主承擔了」。出生在南國猶大的提哥亞村,該村位於伯利恆南方大約十公里處。很特別的地方是,他是南國猶大的人,卻受呼召到北國以色列去傳上帝的信息。因此,北國的政府對他很感冒,威脅他,人民也不喜歡他,要他離開北國回猶大去(七:12—13)。
很少有人會喜歡聽上帝僕人先知的話語,當上帝透過祂的僕人先知傳出信息的時候,人的心總覺得像是被刀劍刺進骨髓一般的難受(參考希伯來書四:12—13)。出名的修女德蕾莎說:「最寵愛人類的是上帝,沒有人能夠和祂相比。」確實是這樣,上帝最寵愛人類了。可是,被寵愛的人類卻常常違背上帝的旨意,去做不應該做的事,使上帝相當的傷心。因此,祂一再差派僕人先知出來傳達信息,希望人能悔改,回到祂的面前。可是,人聽不進上帝的話,因此,殺害先知的事時常發生,迫害上帝僕人的事件在每個時代都有。

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他傳出的信息內容:

第一至二節:在烏西雅作猶大王,約華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二世作以色列王期間,大地震前兩年,上帝向提哥亞村的牧羊人阿摩司啟示有關以色列的事。以下的記載是阿摩司的話。
阿摩司說:
上主從錫安怒吼,
從耶路撒冷發出雷轟。
牧場的草枯乾;
迦密山的青草變黃。

先知的作品開始都會有一個特點,是先介紹先知的背景。第一節告訴我們,先知阿摩司是提哥亞村的牧羊人,他也是「看管桑樹的農夫」(七:14)。這一節也提到先知阿摩司是在猶大王烏西雅時代受召出來傳達上帝信息的,烏西雅當猶大王是主前七九二年至七四○年,是在位最久的一位國王。他十六歲的時候登基接下父親亞瑪謝的王位,掌權長達五十三年,也是一位敬虔、有能力的國王。歷代志的作者這樣形容他:「做了上主認為對的事。在他的宗教顧問撒迦利亞活著的年日,他都忠心事奉上主;上主賜福給他。」(歷代志下廿六:4—5)很可惜的是,人在成功的時候,往往會忘掉上帝賜福的恩典,以為自己很有能力,就驕傲起來。我們看歷代志的作者這樣形容烏西雅王的另一方面說:

「烏西雅王的強盛使他逐漸驕傲起來,招致他的衰敗。他冒犯上主,自己進聖殿在香壇上燒香。亞撒利雅祭司帶著八十名英勇的祭司跟著王,要阻止他。他們說:﹃烏西雅啊,你沒有權向上主燒香;只有亞倫後代作祭司的被分別為聖來做這事。請離開這聖地。你已經冒犯了主上帝;你再也得不到他給你的尊榮了。『
烏西雅正站在聖殿的香壇旁邊,手裡拿著香爐。他對那些祭司發怒,就在那時,他的額上突然出現了痲瘋。亞撒利雅和其他祭司都驚嚇地望著王的前額。他們催他離開聖殿;他就急忙離去,因為上主已懲罰他。
烏西雅王餘下的年日因這病而禮儀上不潔淨,不能再進聖殿,住在自己的行宮;國家大事由他兒子約坦掌管。」(歷代志下廿六:16—22)

從這段史料裡我們看到一個重要的背景:國王很驕傲,且是不尊重聖殿的禮儀。這裡說他自己手裡拿著香爐就要獻祭,雖然祭司提醒並阻止他不可以這樣,但是他不聽,硬是要自己做,結果馬上被上帝懲罰,長出痲瘋來。換句話說,他根本就不把祭司放在眼裡,這樣的行為表明出來的意義是:我是國王,要怎樣就怎樣,你們祭司管不著。一個社會領袖不尊重宗教的敬拜禮儀,常常是用這種方式表示輕視信仰的態度。
類似烏西雅王這種鏡頭也常出現在台灣的許多宗教場合,有許多政治人物會在一些大型的宗教活動中出現。他們穿著祭司禮服帶頭作祭祀,好像煞有一回事的樣子,其實他們這樣的行徑所詮釋出來的意義,剛好與烏西雅王所做的一樣。一個國王不會守宗教禮儀的規矩,這樣的國王心中不會是真的在敬神。
前面已經說過,先知阿摩司是南國猶大提哥亞的人,但他受上帝呼召向北國的以色列傳上帝信息。作者告訴我們,先知阿摩司到北國去的年代背景是耶羅波安二世的時代,是主前七九三年到七五三年,前後在位有四十一年。而先知阿摩司傳上帝信息的時間,是在主前七六○年至七五○年間。這兩位國王能統治國家那樣久,表示在他們的統治下,國勢強、經濟繁榮、社會穩定,國力達到最顛峰的境況。列王記的作者分別這樣形容耶羅波安二世和烏西雅的政績:

「他收復了所有屬於以色列的領土,從北方的哈馬隘口直到南方的死海。」(列王記下十四:25a)

「耶羅波安二世其他的事蹟,他在戰場上的英勇以及怎樣收復大馬士革和哈馬、重歸以色列版圖等,一一記載在以色列列王史上。」(列王記下十四:28)

「烏西雅效法他父親的榜樣,做了上主認為對的事。」(列王記下十五:3)

在人看來是有功績,尤其是在耶羅波安二世治理下的北國以色列,確實是整個國家達到最顛峰的狀況。但是,在上帝的眼中卻不一定是好的,這才是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看,列王記的作者分別用這樣形容耶羅波安二世治理下的北國以色列,和烏西雅治理下的南國猶大:

「他做了上主看為邪惡的事,仿效他先祖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壞榜樣,領以色列人犯罪。」(列王記下十四:24)

「上主看見所有的以色列人,無論自由或不自由的都遭受很大的苦難,沒有人幫助他們。」(列王記下十四:26)

「烏西雅﹃他沒有除去山丘上的神廟,人民仍然在那裡獻祭燒香。上主降災給烏西雅,使他長了痲瘋,一生受這病的糾纏。『」(列王記下十五:4—5a)

看,社會繁榮的另一個角落所顯現出來的,在北國以色列是:宗教信仰和道德加速墮落,他們忘記了上帝在過去曾經為要拯救他們,特別給予恩典。我們往後會看到先知阿摩司以很嚴厲的言詞在譴責北國以色列社會景況。在他們視為偉大君王耶羅波安二世的統治下是:司法不公,官員接受賄賂,富有的人一再欺負貧窮人,人不喜歡上帝的話,導致社會生活不安。以上這些都是先知阿摩司很具體指責出來的。
南國的猶大也是這樣,政治、軍事勢力達到顛峰的境界,但是偶像崇拜也同時盛行在每個角落中,百姓沈淪於聲色生活,道德紀律敗壞。
先知阿摩司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要傳上帝呼召他出來說的話,這可就不容易了。因為在一個經濟繁榮,國勢甚強的時代裡,誰會聽得下另一種聲音?誰會喜歡聽上帝的話語?就像咱台灣,誰真的喜歡聽聖經上帝的話語?經濟那樣繁榮,社會那樣有活力,誰會在意上帝的話?別說是上帝的話,有時連有良知的知識份子說話也會遭到牢獄之災呢!就像先知阿摩司所說的:「在這邪惡的時代,難怪聰明人都不講話了!」(阿摩司五:13)
第一節也提到「大地震」,我們已經很難找到這方面的詳細資料,不過很可能是如同撒迦利亞書第十四章五節所提的:

「你們要奔逃,經過這山谷;這山谷穿過山,延展到另一邊去。你們會逃跑,像你們的祖先在猶大王烏西雅時代逃避大地震一樣。然後,上主—我的上帝要來臨,帶著所有的天使一起來。」

看來那次的大地震不小,造成的傷害確實是滿大的。不過,請注意,聖經的作者會用「地震」來表示上帝的憤怒。例如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時候,馬太福音的作者這樣形容當時的景況:「這時候,懸掛在聖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成兩半。大地震動,巖石崩裂。」(馬太福音廿七:51)
第二節開始記載先知阿摩司被呼召傳達上帝的話語。這一節也是一首詩,形容上帝一出憤怒的氣,即使是最為肥沃之地也會變成荒場。像原本是肥沃、翠綠的迦密山脈,如今是連青草也會變黃(枯乾了)一樣。這一節詩歌就是為往後經文所描述的敗壞現象作總論,讓我們知道,無論誰,或是哪一個民族、國家、社會,若是因為敗壞而引起上帝極度的憤怒,即使擁有很美的榮華富貴,也將在一夕之間變成烏有。

第三至五節:上主說:「大馬士革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用殘酷的刑罰虐待基列人。所以我要火燒哈薛王的王宮,摧毀便‧哈達王的宮殿。我要搗毀大馬士革的城門,殲滅亞文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的首領。敘利亞的人民要被擄到吉珥。」上主這樣宣佈了。

從第三節開始,先知阿摩司先提起與北國以色列來往有關的鄰近國家。
「上主說」,在和合本用「耶和華如此說」,這是先知傳達上帝話語的模式。
大馬士革,這是以色列國北部敘利亞的首都。長久以來一直跟以色列國敵對。
這裡說到大馬士革人虐待基列人。基列,是位於加利利以東的以色列境內,與敘利亞隔鄰,土地非常肥沃,也因此常遭遇到鄰近國家的窺視。列王記下第八章十二節、十三章一至七節有記載關於敘利亞在戰勝以色列後,用很殘酷的手段對待基列人,踩踏他們像灰塵一般。和合本聖經用「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形容大馬士革的人「用殘酷的刑罰虐待基列人」。這種「打糧食的鐵器」是以色列人收割麥子的農具,在木器的末端裝有尖齒,用來打麥穗分別出粗糠或是飽穗的穀粒。現在大馬士革的人用這樣的農具刑罰基列人,可想而知傷害之大,手段之殘忍,連上帝都看不下去。這讓我們看到,即使是戰爭,也不可以如此殘暴的手段對待敵對的人民,因為一般人民總是無辜的,他們手無寸鐵。
再者,第三節的「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這句話,一直出現在這一章每個段落經文的起頭,表示上帝之所以發出極大的怒氣,不是沒有原因,也不是隨意動怒,而是忍到無法可忍的地步了,才會這樣。另外,我們也從這裡看到,人犯罪,上帝絕對不會漠視不管,祂一定會處罰,這一點是我們應該要清楚記住的。
「犯罪」,這個字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背逆」,是違背上帝的教訓、旨意。這教訓、旨意是以立約作基礎,有立約,就不是單方面的評斷,而是有依據的。換句話說,這些被先知阿摩司所提起犯罪的國家、族群,之所以引起上帝極度的不滿,都是因為違背與上帝之間的契約關係,且是一再地如此。
第四節說上帝要用「火燒」大馬士革王的宮殿。火,這是指戰爭之意。哈薛和便‧哈達,兩人乃是父子。宮殿也可以看成是「城堡」之意。
先知阿摩司這段預言大馬士革毀滅的事件,發生在他說預言後約二十年,主前七三二年,那年亞述帝國皇帝提革拉‧比列色進兵大馬士革,「把利汛王殺了,並且把人民擄到吉珥」(列王記下十六:9)。

第六至八節:上主說:「迦薩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俘虜了鄰國的人民,賣給以東人作奴隸。所以我要火燒迦薩的城牆,摧毀它的宮殿。我要殲滅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的首領。我要處罰以革倫城;凡是留在城裡的非利士人都要死亡。」至高的上主這樣宣佈了。

迦薩,這是非利士人的五大城市之一。其他四個城市是:亞實基倫、亞實突、以革倫、迦特。這些城市都是當時的國際大城,商業往來相當頻繁。非利士人在先知撒母耳和掃羅王的時代就已很活躍。他們曾被大衛王征服過,且被限制只能在沿海的亞實突、亞實基倫、迦薩等三個城市生活。
這段經文提到這五個城市中的四個,漏掉了迦特。在第六節是以「迦薩」作為非利士人的代表,原因可能是因為迦薩是這五個城市中最大的,也是販賣奴隸的中心。他們之所以惹起上帝的憤怒,是因為他們把被打敗的以色列人整個村落、族群全部都當奴隸賣掉,這種作法跟斷絕了一個民族的命脈是相同的,因為古時候的奴隸是屬於主人的財產,即使是生下來的孩子也是屬於主人的。結果非利士人被上帝憤怒的烈火懲罰得很厲害,因為連剩下的也都難逃倖免,這說明了從搾壓別人所得到的,都將付出一切代價,且是加倍的價碼。

第九至十節:上主這樣說:「泰爾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不遵守跟友邦簽訂的條約,反而把鄰國的人民放逐到以東作奴隸。所以我要火燒泰爾的城牆,摧毀它的宮殿。」

泰爾,是非尼基人的主要城市,是迦南人的後裔。這裡說到「他們不遵守跟友邦簽訂的條約」,是因為在大衛王和所羅門王的時代,以及後來的亞哈王,他們都與以色列人保持相當友好的關係。列王記的作者這樣說:「泰爾王希蘭一向是大衛的朋友;他聽說所羅門繼承他父親大衛作王,就派遣特使來見所羅門。」「希蘭和所羅門和平相處,並且簽訂協約。」(列王記上五:1、12)為了促進雙邊的關係更密切,亞哈王甚至娶了泰爾王的女兒耶洗碧為妻(列王記上十六:31—32)。但我們知道,聖經的作者將「約」看為是生命中最為重要的記號。因為與以色列人訂約時必定會以上帝作為「中保」,因此,「約」也表示人對上帝的忠實。如今,泰爾因為以色列衰微就背叛所簽訂的「約」,且將以色列人民賣到外國去當奴隸,如同藐視上帝作見證的約一樣,是上帝所不允許的。

第十一至十二節:上主這樣說:「以東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不仁不義,用刀劍迫害他們的親族以色列人。他們的暴怒永不停;他們的忿恨永不止息。所以我要火燒提幔的城市,摧毀波斯拉的宮殿。」

以東,這是以掃的後裔(創世記卅六:1),跟以色列人是同父異母兄弟,是很近的親族關係。但是聖經也常常告訴我們這兩個族群時常吵架,有如世仇一般彼此仇恨。從第九節可以知道,以東人也參與販賣以色列人民為奴的事件。不過這裡有些困擾,因為在先知阿摩司時代,以東是屬於猶大統治區,不可能發生販賣奴隸,或是與以色列人敵對的情況。所以有些聖經學者認為這件事可能是後來在編輯聖經時附加上去的,背景是發生在主前五八六年。當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消滅南國猶大、以色列人逃避戰禍時,以東人不但沒有伸手援助,相反的是與巴比倫人站在一起欺侮以色列人。先知俄巴底亞指出以東之所被懲罰的原因是:

「因為你殘害你的兄弟雅各,
你將蒙羞,永被除滅。
敵人攻破城門的日子,
你竟袖手旁觀。
外族人掠奪耶路撒冷,
把財寶分贓,據為己有,
你跟他們是一丘之貉。
你的兄弟猶大遭遇不幸的日子,
你不應該瞪著眼看。
他們滅亡的日子,
你不應該幸災樂禍。
他們遭難的日子,
你不應該嘲笑。
我子民遭難的日子,
你不應該闖進他們的城門。
他們遭難的日子,
你不應該睜眼看他們受苦。
他們遭難的日子,
你不應該搶奪他們的財物。
你不應該站在交叉路口
捉拿逃難的人。
你不應該在他們遭難的日子
把他們交給仇敵。」(俄巴底亞書10—14節)

這首詩歌讓我們看到以東真正的罪行,是對自己親人遭遇災難的時候,不但沒有伸出援手,相反的是採取落井下石的手段,增加以色列人的苦難。
提幔,這是以東國的首都,土地肥沃,人口多,是當時中東地區相當出名的經貿城市。
波斯拉城則是以東的要寨,防禦的工事做得相當堅固。如果這個城市被毀滅,以東國就無法守住。但是,即使是最堅固的城堡,也難擋上帝的憤怒。

第十三至十五節:上主說:「亞捫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為了要擴展領土,他們甚至剖開基列地孕婦的肚子。所以我要火燒拉巴的城牆,摧毀他們的宮殿。戰爭爆發的時候,將有喊殺的聲音,搏鬥像狂風暴雨。他們的國王和官長都要流亡。」上主這樣宣佈了。

創世記第十九章卅六至卅八節告訴我們,亞捫和摩押都是羅得的後裔。說來,他們也是以色列人的親族,但是,他們對待自己的親人卻是相當的殘忍。從士師的時代起,他們就一直與以色列人敵對,曾被大衛王打敗而臣服。但在所羅門王的時代恢復獨立的王國,與基列相比鄰,但時常入侵基列。
第十三節提到亞捫人用殘忍的手段對待基列人,這種剖開「孕婦的肚子」,是一種絕種的作法,因為孕婦不但喪失了生命,她腹中的胎兒也會死去。聖經中除了這地方提起有這樣殘酷的手段外,列王記下第十五章十六節也記載以色列王米拿現曾在提斐薩城做過同樣的事,作者說「他做了上主看為邪惡的事」。也許在古代的社會,強者對弱者往往是採取類似這樣殘酷的手段,可是,這樣的作法是上帝所無法接受的,祂必定會懲罰。
第十四節的「拉巴」,這是亞捫的首都,即今日約旦的首府安曼。他們用殘酷的手段對待別人,自己要因此嚐到戰爭帶來的極大苦難,因為戰爭的慘狀會像「狂風暴雨」摧毀他們。

第二章一至三節:上主說:「摩押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把以東國王的屍骨燒成灰燼。所以我要火燒摩押,摧毀加略的宮殿。當軍隊吶喊、號角吹響的時候,摩押人一定在戰場上死亡。我要處死摩押的首領,殺盡他所有的官長。」上主這樣宣佈了。

摩押人也是以色列人的親族,因為是羅得的後裔。當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就一直跟摩押人常有磨擦、衝突。所謂「把以東國王的屍體燒成灰燼」,意思是指他們追殺到連已經死去的人的墳墓都不放過。用現代人的說法,是指「鞭屍」。這不僅是件很缺德的事,在當時的人看來,遭到這樣際遇的人,將永不會得到安寧,即使是死去已經很久了,也不會安寧,因為他的屍體被污辱了。先知耶利米曾描述巴比倫帝國將會用這種挖掘墳墓的方式,對待耶路撒冷的人民(耶利米書八:1—3)。可能是因為摩押人這種行徑被看成是非常惡劣,因此先知阿摩司傳出上帝生氣的話語也特別的重。

第四至五節:上主這樣說:「猶大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棄絕我的法律,不遵守我的誡命。他們被祖宗所信奉的假神勾引,離開了正道。所以我要火燒猶大,摧毀耶路撒冷的宮殿。」

這一段內容所描述的是比較特別不一樣的罪行,不是為了戰爭中以殘酷手法對待敵方,也不是因為將敵方人民當作戰利品販賣為奴隸。跟前面所提及的罪過完全不一樣,此處先知阿摩司提到猶大時,所說的是宗教信仰問題。
猶大,這是屬於上帝親自揀選的人民,跟北國的以色列同是雅各的後裔、親兄弟。但是,他們卻忘記了摩西頒佈給他們法律、誡命。我們可以這樣說,舊約聖經中的先知作品裡,談的主題就是關於以色列民族與上帝之間「約」的關係。這裡說「棄絕我的法律,不遵守我的誡命」,意思就是忘了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忘了上帝的「約」,最具體表現出來的行為就是拜虛假的神明。整個先知運動中,就是以這個為主題,向以色列人民提出警告,要他們回到上帝的面前,承認耶和華上帝就是他們唯一的主,他們是上帝的子民,這也是以色列人民與上帝立約的基礎(利未記廿六:12,耶利米書三十:22,卅一:1,何西阿書二:23)。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注意聽上帝忠實僕人的聲音。

先知阿摩司和其他先知一樣,他們受呼召出來傳上帝的話語,但卻很少人願意聽。特別是在那時候的社會,經濟景氣繁榮、國勢甚強的情況下,很少人會想要聽上帝的話語。因為上帝的話並不好聽,就像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所提到的都是罪惡、犯行,且都是在戰爭底下,戰勝者對待戰敗者的殘酷手法。在當時的人看來,戰勝就等於擁有對方所有的一切,甚至包括生命在內。但是,先知阿摩司卻提出上帝對這樣的手法相當不以為然,甚至發出憤怒的聲音。不過會聽的人很少,甚至有人會認為先知阿摩司必定是瘋了。在一個普遍認為「理所當然」的價值、生活態度環境中,要說出完全不同的聲音、論調,是相當困難的。但是,先知是要忠實於上帝的話,上帝要他說甚麼,他就說甚麼。
今天在台灣這樣的社會裡,論經濟,很繁榮;論社會生活,物質相當豐富;論教育,非常普及;論交通,很發達。有人說,這是台灣有史以來最為繁榮盛世的時代。但是,我們也看到台灣最為混亂、不安的也是這個時代,也是最難傳達上帝話語的時代,更嚴重的是,連傳道者也懶得要去傳,甚至是在這樣的環境中失去了傳道的使命感。我們應該要注意傾聽上帝的話,特別是在台灣今天的時代,注意聽,聽聽看哪一位傳道者最認真在傳達上帝的信息的。如果有,請注意聽聽他所講的,即使所說的是很難接受,也不要輕視、或忽略。因為上帝的話對一個動亂不安的世代,必定會令人有這樣的感受。

二、別以為慈悲的上帝永遠不會生氣,祂會生氣、也會發憤怒。

創造的上帝是一位很慈悲的上帝,耶穌基督所介紹給我們認識的上帝確實是很慈愛的上帝。聖經一再提起,耶和華上帝是位「慈悲憐憫的上帝,不輕易發怒,充滿信實慈愛。」(出埃及記卅四:6,民數記十四:18,詩篇八十六:15、約拿書四:2,約珥書二:13)但是我們不要因為這樣,就認為上帝不會發怒,也不會生氣,就隨己之意胡作非為。我們看到先知阿摩司傳出來的信息,上帝必定會數算每一個族群的過錯。上帝不是不會生氣,會,上帝是會發怒的上帝,也會用很嚴厲的方式懲罰做惡劣之事的人。
如果我們看今天台灣社會混亂的現象,我們心中應該有個譜,就是上帝不是不發怒,會,有一天,祂會像對待敘利亞、非利士、泰爾、以東、亞捫、摩押、猶大的人民一樣,對待我們,除非我們以真實的悔改過來。

三、別用殘酷的手段對待與我們不和的人。

我們看到先知阿摩司提出上帝生氣的原因,主要的都是戰爭勝利者用殘酷的手段對待對方,使人的生命在戰爭的折磨下,有如雪上加霜一般,生活得更加艱困。然而,這些看來很得意因戰勝所掠奪得來的戰利品,都將因為上帝的生氣,帶來上帝更多的懲罰。
會用殘酷手段對待弱者、戰敗者、失敗者的人,就是對生命很漠視或輕視的人。但是我們要注意,生命乃是來自上帝的創造和賞賜,任何對人的生命漠視、輕視的人,等於是用同樣的態度在看待上帝的創造,換句話說,這樣的人已經不是在輕視弱者,而是在藐視上帝的恩典了。這樣,有一天,要付出更多的代價,因為上帝會將他所掠奪得到的一切,加倍索取回去。
(講於一九九九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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