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五講:被揀選出來的祭司(一)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8-12 11:19
經文:出埃及記廿八:1—43
我在前面已經講過有關約櫃、聖幕、祭壇(包括燒化祭和香祭用的)、燈台以及有關聖幕外圍的設置等條例。從這些條例可以看出出埃及記的作者所要表達的重要信息是:
對上帝的敬拜一定要敬虔。
他們用的方式就是這些繁文縟節的禮儀。雖然在今天的人的眼中看起來好像沒有甚麼特別的意義,但對當時的以色列人民來說,這些方式仍不足以表達他們對上帝的感恩,因為他們所經驗到的是在埃及當奴隸的時候,上帝將他們拯救出來。套句使徒保羅說的話,就是:「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羅馬書五:8)
因此,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也有這樣的認識,就是這些看似繁文縟節的禮儀並不是麻煩的事,相反的,以這樣的禮儀仍不足以表達人對上帝的感恩。若不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愛,我們還會繼續生活在罪的痛苦中,生命過著沒有盼望的日子。我們雖然不再用類似以色列人民那樣繁瑣的禮節敬拜上帝,但至少應該要用那樣嚴謹的心來參加敬拜,這是很必要的基本態度。這也就是為甚麼我一再要求大家準時參加主日禮拜或是各項聚會做開始,表明我們學習敬虔敬拜的第一步,其原因就是在此。因為至少這表示我們很在意,很重視敬拜的重要性,知道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比甚麼都重要。如果連參加禮拜都是那樣地馬馬虎虎的態度,說再多其它的理由也是枉然和多餘了。
現在我們看的這段經文,提到有關祭司穿著的禮服條例。
祭司,這是專門帶領人學習怎樣敬拜、認識上帝的宗教人員,介於上帝和人之間的橋樑。因此,祭司也含有「中保」的意思。希伯來書的作者說耶穌基督是「大祭司」,是成為我們和上帝之間的中保,使我們可以「大膽地來到上帝恩典的寶座前,好領受慈愛和恩典」(希伯來書四:14—16)。
祭司,可以分成三級:就是大祭司、祭司,和利未。
大祭司,是祭司團體中為首的人(利未記廿一:10),通常也被稱為祭司長(列王記下廿五:18)。後來因為宗教與政治的結連,使得強勢的政治領導者有立、廢大祭司的權柄(列王記上二:26—27)。也有大祭司影響到政權的現象,特別是以主前二世紀到主後一世紀時為甚。耶穌基督時代的猶太人最高當局就是「三和林」(Sanhedrin)議會,其組成要員之一就是大祭司。最先開始擔任大祭司職務應該是亞倫(出埃及記廿八:1—2),然後以他的家族中為首的接續擔任下去。這個規定是要永遠傳承下去(利未記十六:32—34),除非有不得以的因素,例如身體殘缺者(利未記廿一:16—24)。
祭司,這是亞倫的後裔要擔任的角色。依法規定,除非是有不得以的因素,例如身體殘缺者外,凡是亞倫家族中的男人都要成為祭司的工作。他們要「世世代代事奉上帝」(出埃及記四十:14—16)。起先都叫亞倫的後裔為祭司,但是後來因為亞倫的後裔發展繁榮起來,大祭司的系統逐漸增多,因此,逐漸地祭司的稱呼有時得要加上其家族的名稱,例如「撒都後代的祭司」(以西結書四十三:19),「亞比亞他祭司」(列王記上二:26)。
利未,這個名稱原本的意思是「結合」、「戀慕」(創世記廿九:34)。
聖經中在說「利未」的時候,通常是指比祭司稍微低一級在聖幕工作的人員而言。他們主要的工作是幫助祭司舉行敬拜的禮儀(民數記三:6、8)。凡屬於亞倫家族後裔的男人都為祭司外,其餘利未族的男人就是屬於「利未」(參考民數記十六:8—11)。因為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後,他們為了感謝上帝,決定將所有的長子獻給上帝。後來改用利未族人來代替這項獻祭的意義,以色列人其他的男子則為此付出每人五塊銀子給利未族人(民數記三:44—51)。
現在任我來看所讀的這段經文內容:
第一至五節:「你要從以色列人當中選召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立他們作祭司來事奉我。要為你哥哥亞倫做祭司的聖服,使他莊嚴美觀。你要召來所有我曾賦予技能的名匠,吩咐他們為亞倫縫製衣服,讓他獻身作祭司來事奉我。要吩咐他們做胸牌、以弗得聖衣、外袍、有刺繡的內袍、禮冠、腰帶。他們要為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做這些聖服,好使他們作祭司事奉我。名匠們要用金線,藍色、紫色、深紅色的毛線,和麻紗等材料來縫製。
這是第一次說到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成為祭司人員的條例。因為聖幕都已經安排就緒,必須有專責的人負責管理,和辦理祭典、敬拜禮儀的工作。我們也從這裡開始看到有秩序地發展出一個宗教信仰的進階,就是聖品人員的設立。雖然這裡談的都是有關服飾製作事宜,卻因為這些明顯而「特異」的服飾,才顯現出這些專責宗教事務人員與一般人民的不同。這些祭司人員的位階不同,衣服也不同。從第二至卅九節都是說到有關大祭司的衣服,只有在第四十至四十二節短短三節才說到一般祭司的衣服。我們也在這章經文中看出,亞倫就是大祭司,他的兒子們就是祭司。特別要注意的是這裡提到亞倫的這四個兒子都是和他的妻子以利沙巴所生的(出埃及記六:23)。
大祭司的衣服要求是必須「莊嚴美觀」,且是由名匠的手藝來做。材料都是上等的貴重材質,包括了金線,以及紫色、藍色、深紅色的毛線,還得穿上細麻紗的織品內衣等。
就像我在前面兩講說過的,這些規定或是大祭司等職務的設立,都不是在曠野時代產生的,那是有人帶領他們獻祭,但卻沒有大祭司、祭司位階的區別。會有這樣明細分門別類是自巴比倫回國後才有的。因為在聖幕存在的時代已是如此區別位階,祭祀的聖品人員當然也免除不了,因為他們是為了要管理聖幕和祭典而存在的。
第六至十四節:「他們要用金線,藍色、紫色、深紅色的毛線,和麻紗做以弗得聖衣,配上刺繡。要在以弗得兩邊縫上兩條可以束緊的肩帶。要用同樣的材料織成一條帶子,縫接以弗得,連成一整塊。要拿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上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按照他們出生的次序,在每一塊寶石上刻上六個名字。要召精巧的寶石匠在兩塊寶石上面刻上雅各兒子們的名字,把寶石鑲在金絲環裡,然後結在以弗得的肩帶上,代表以色列的十二支族。這樣,亞倫將在肩膀上帶著十二支派的名字,好使我—上主永遠記得我的子民。要做兩個金絲環和兩條純金的鍊子;鍊子要像絞成的繩子一樣結在金絲環上。
以弗得,這是甚麼意思?我們已經無法查到實在的意義了。聖經在說「以弗得」時,大概有三種意義:一、是大祭司所穿的衣服。它大概就是一件類似無袖的長衫,或是圍在下半身類似圍裙的布塊。上面鑲有兩塊紅瑪瑙的寶石,大概是在特別的祭典禮儀時才穿。二、是一般祭司所用的服飾。用普通的麻料織成,跟大祭司所穿的細麻紗不同,這裡祭司所穿的是顯得粗造了些。一般人也可以穿,例如撒母耳還是小孩的時候就已經穿以弗得了(撒母耳記上二:18),大衛王也穿它(撒母耳記下六:14)。三、是一種敬拜的對象,可能是神像,穿上了以弗得的衣服。
我們看到大祭司所穿的衣服(以弗得)上面鑲有兩塊紅瑪瑙的寶石,寶石上面刻有雅各十二個孩子的名字,為的是讓上帝永遠記得雅各的子民。這樣看來大祭司的責任實在很大,因為他肩負了以色列民族全部的獻祭責任。也就是透過這樣的獻祭行動表明以色列人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永遠不會斷離。
第十五至三十節:「要為大祭司製一個用來推斷上帝旨意的胸牌;跟製以弗得一樣,要用金線,藍色、紫色、深紅色的毛線縫製,並配上刺繡。胸牌的形狀是四方的,疊成兩層,長二十二公分,寬二十二公分。要在胸牌上面鑲上四行寶石:第一行要鑲上紅寶石、黃玉,和紅玉;第二行綠寶石、藍寶石、和鑽石;第三行紫玉、白瑪瑙,和紫晶;第四行綠玉石、紅玉髓,和碧玉。這些都要鑲在金座上。十二塊寶石的每一塊都要刻上雅各一個兒子的名字,代表以色列的十二支族。要用純金做胸牌的鍊子,形狀像絞成的繩子。要做兩個金環,接在胸牌上方的兩頭,把那兩條絞成的金鍊子緊緊地繫在胸牌兩頭的環子上。
鍊子的另兩頭要繫在兩個金絲環上,這樣它們就結在以弗得前面的肩帶上。要做兩個金環,結在胸牌下方的兩頭,靠近以弗得的內邊緣上。要再做兩個金環,接在以弗得前面兩肩帶的下方,靠近接縫處,在精工織成的帶子上方。要用藍色的帶子把胸牌的環子跟以弗得的環子繫在一起,使胸牌貼在以弗得的帶子上,不至於鬆脫。
「亞倫進入聖所的時候,要佩戴這刻著以色列十二支族名字的胸牌;這樣,我—上主就永遠記得我的子民。要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裡,好使亞倫在進到我面前時佩帶。這樣,他在我面前時必須常常帶著胸牌,他才能斷定我對我子民以色列的意向。」
「推斷上帝旨意的胸牌」,這種胸牌又有人稱之為「決斷囊」,或是「神諭袋」,意思是可以從這裡了解上帝的旨意。這只供大祭司使用,且是只有在進入聖幕時才佩帶穿著使用。而上面所刻的雅各十二支族名字,也是表示大祭司不只是為自己,更是為了全以色列民族與上帝保持親密的關係。因此,大祭司必須時刻知道上帝的旨意是甚麼,好轉述給以色列全體人民知道。
我們也從這段經文知道製造這塊胸牌的過程和細則是那麼地嚴謹、精緻。這表示出要明白上帝的旨意,是那麼地嚴密和精緻,時常超出人所能想像的以外。就像這塊胸牌一樣,一般人是無法了解的。
第三十節的「烏陵」和「土明」,我們不太清楚是甚麼意思。有的學者認為是指「光明」和「完美」的意思。在希臘文的譯本是作「啟示」和「真理」解釋。後來以色列人民尋求上帝的旨意時,就用烏陵和土明詢問。有類似台灣民間宗教在使用的「卜杯」一樣。在撒母耳記上第十四章四十一至四十二節,我們看到以色列王掃羅就是用烏陵和土明詢問上帝到底是誰犯了罪,使上帝不高興。後來看出使上帝不高興的乃是掃羅的兒子約拿單。
第卅一至卅五節:「穿在以弗得上面的外袍要完全用藍色的毛線縫製。長袍的上方中央要留一個領口;領口的周圍要加織領邊,避免破裂。袍子的底邊周圍要用藍色、紫色、深紅色的毛線做石榴,並用純金的小鈴間隔著。亞倫執行祭司職務時必須穿這袍子。當他進入聖所,到我面前或退出時,我可聽見了小鈴的聲音;這樣,他就不至於被殺。
這段是規定有關以弗得的外袍製造之方式。
石榴,這是巴勒斯坦出名的水果之一。在巴勒斯坦,除了葡萄外,尚有無花果、橄欖和石榴是出名的水果。石榴可能是它的色澤美麗而被取來當作外袍上面織成的樣式。用來象徵上帝的話,如同石榴一般的甘甜。
有一個傳說,說大祭司進入聖幕時,他的腳踝要繫上一條繩子,繩子的另一端留在聖幕外頭。當大祭司進入聖幕裡事奉上帝時,經過一段時間,若是沒有聽見小鈴子的聲音,聖幕外面的人就拉繩子一下,看看他是否已經死亡。
第卅六至卅九節:「要用純金做一面牌子,上面刻著『聖化歸屬上主』。要用藍色的帶子把它繫在禮冠前面。亞倫要把這牌子掛在額上。這樣,我—上主就會悅納以色列人獻給我的一切禮物;即使人民奉獻時犯了錯誤,我仍然悅納。
「要拿麻紗縫製亞倫的內袍,也要用麻紗做禮冠,用有刺繡的料子做腰帶。
這是屬於大祭司在戴的冠冕。其實將之譯成「禮冠」似乎不太正確,因為這種東西比較像一條綁在額頭上的頭巾。所謂的「聖化歸屬上主」,意思乃是指大祭司是完全屬於上帝的,是替上帝發言。在上帝的面前代表以色列全體人民,就好像以色列人民是屬於上帝所有的一樣。有分別為聖的意思。也因為以色列人民是已經分別為聖了,因此即使他們在獻祭的行為上有瑕疵,也可以因此得到赦免。
第四十至四十三節:「要為亞倫的兒子們做內袍、腰帶,和帽子,使他們莊嚴美觀。要把這些衣服穿在你哥哥亞倫和他兒子們身上,然後塗上橄欖油,授聖職給他們,立他們做祭司事奉我。要用麻紗做褲子給他們穿;褲子要從腰間下到大腿,好遮掩下體。亞倫和他的兒子們進入聖幕到我面前,或在聖所執行祭司職務時,必須穿上,以免因暴露了自己而被殺。這是為亞倫和他的後代所定永遠的規例。」
前面都是述說有關大祭司的服飾和裝扮,這裡才說到有關祭司的事務,也可以從這裡看出祭司和大祭司之間有很大的差別。
第四十一節說到這套服裝也是給亞倫穿的,因此很可能是一般祭司在穿的,也是大祭司在沒有進入聖幕裡時穿戴用的。雖然是一般祭司所穿戴的,可是我們仍然看到一般祭司所穿的褲子就已經是用麻紗所織成的布做成,就可知道他們給予祭司們的優裕了,因為當時麻紗是很貴重的布料。如果比較出埃及記第廿七章一節,就可知道祭壇因為築得高(有一公尺三公寸高),祭司上祭壇去獻祭時,若不是很小心就會露出下體來。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廿六節就規定說:「不可為我築造有台階的壇,免得你們走上台階時露出自己的下體。」在一般民間宗教裡,露出下體很可能是宗教祭典中的一項,但是在耶和華宗教信仰裡則是被嚴厲禁止的。
這章經文應該可以幫助我們思考幾則信息:
一、地位越崇高的人,他們所要背負的責任是越大。
我們看到這章經文中記載大祭司的服飾及各種配件都是精品中的精品,但我們看到聖經的作者也告訴我們,他們身上都裝配著全以色列十二支派人民的重擔去面見上帝。換句話說,在宗教上,大祭司雖然是地位崇高,但是所背負的卻是全體以色列民眾生命的安危。他們不但要向上帝表明以色列人民的心意,也必須明白上帝要以色列人民去遵行的方向。如果他們稍微有差錯,帶來的可能已經不只是他們個人的安危而已,乃是全民族的興衰呢!
同樣的,今天如果我們說長老是教會裡地位崇高的記號,那麼作為一個長老就應該有這樣的了解:背負著整個教會的興衰、安危。他要帶教會全體會友明白上帝的旨意,好讓所有的信徒走向上帝所喜歡、正確的道路。
也是一樣的道理,今天的傳道人如果是扮演著大祭司的角色,就應該很小心注意,他已經不是個人的存在了,乃是代表肩負著整個教會信徒的信仰生命安危。如何傳達出上帝在聖經中正確的教訓,是作為傳道者最為重要的責任。
二、刻上名字,為的是要永遠與上帝緊緊連結在一起。
我們看到亞倫的身上所穿的衣服鑲有兩塊紅瑪瑙,上面刻有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聖經說這是要使上帝永遠記得的緣故。我們要注意這些名字不是屬於個人的,乃是每個支族的名號代表。
同樣的,今天我們教會所用的名字,絕對不是某一個人的,乃是我們整體一間教會的,用整間教會的名字與上帝立約,為的是使我們整間教會與上帝緊緊密密地結連在一起。我們不是在教會裡寫下個人的歷史名字,而是將我們整體教會的名字寫出來呈現在上帝的面前。
放大一點來看,我們全台灣的基督教會也是這樣,我們不是在寫某一間教會的名字,而是在寫全體教會的名字並將之呈現在上帝的面前。因此,以全體教會來看我們的教會,我們自己的教會已經不重要,重要的乃是我們的整體教會與上帝的連結,讓上帝永遠記得我們所有的教會,這才是重要的。這也是我時常說的,一間教會好,不能算好,必須是所有教會都好才對。就好像一間教會中,只有幾個信徒或是幾個長執好不能算好,要全體信徒、長執都好才算。要達成這樣的信仰階段,我們的教會就必須從學習關心中會、總會的事工開始。我們不能只關心我們自己的教會,還必須關心中會內的教會以及總會內的教會。大家為中會、總會祈禱,願上帝照顧我們的中會,照顧我們的總會,以及全世界的教會。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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