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上帝有回應

經文:但以理書九:20—27

在前一段經文我們看到但以理的祈禱文內容中,他懇求上帝不要生氣,對以色列人犯罪的事懇求上帝息怒。因為耶路撒冷聖殿已經遭到安提阿哥四世的污衊到不堪卒睹。而耶路撒冷聖殿的毀壞所代表的意義,乃是上帝不再繼續與以色列人同在,因聖殿所代表的是上帝臨在以色列人當中。但以理也在祈禱中歌頌上帝,說如果上帝憐憫以色列人,那並不是因為以色列人有甚麼值得稱讚的事或行為,而是因為上帝乃是個大有憐憫的神,若不是上帝的憐憫,以色列人早在耶路撒冷被敵人攻進摧毀之際就會被殺死殆盡了。
另外,我們也從但以理的祈禱文中學習到很重要的信仰功課,就是祈禱最好的內容,就是承認自己軟弱所帶來的罪,而不是在指控別人犯罪的事,因為無所不知的上帝知道人所犯的一切罪過,不需要我們告狀,上帝必定清楚,且比我們看到的更詳細。因為祈禱乃是與上帝對話,要與上帝對話,就要學習認識上帝的愛。如果我們真的要提起別人的事,我們只能懇求上帝賜福,這是最好的方式。再者,不論在甚麼地方,在哪一個時代,上帝都是我們最好的幫助者,他照顧過我們的祖先,施恩在我們上代祖先的身上,也在我們的身上,我們相信:如果沒有上帝的眷顧,我們不可能有延續生命的力量。

現在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最主要是記載上帝的天使加百列來對但以理說話。在第八章曾記載天使加百列奉上帝之命幫助但以理解讀他所看到的異象,現在則是又奉命來幫助但以理明白他所讀的經文中,有關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七十年」之事件。比較特別的是,這段經文並沒有說明但以理聽了天使加百列解釋之後有甚麼回應,這和一般解夢後的反應不太一樣。

不過我們知道基督教信仰中,最為可貴的一件事,就是祈禱。祈禱乃是在跟上帝說話,聖經告訴我們,只要我們以虔誠的心向上帝祈禱,祂一定會垂聽。聖經甚至告訴我們,真實之心懺悔的聲音,上帝一定會聽(參考詩篇五十一:17)。從但以理的祈禱內容我們可以看出他的祈禱充分顯示了這種敬虔懺悔的心境。
另一方面,在前面的祈禱文中,我們明白但以理之所以會為了自己的同胞向上帝祈禱,主要原因就是在他讀到先知耶利米的作品中提到的有關耶路撒冷將遭遇毀滅長達七十年時間的話,為了這件事,但以理難過萬分,因此,他以非常哀傷的心情向上帝懇切地認罪祈禱,請求上帝寬恕他,也寬恕他的同胞、祖先。也因為這樣,上帝特地差派天使加百列來向他解釋有關先知耶利米提到的「七十年」異象的事。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經文的內容:

第二十至廿三節:
20我繼續禱告,承認我和我同胞以色列的罪,並且為上帝的聖山向上主—我的上帝懇求。21我正在禱告的時候,先前出現在我異象中的加百列迅速飛到我這裏來;那是獻晚祭的時間。22加百列很清楚地告訴我:「但以理,我來向你解釋,讓你有智慧,能明白。23你開始向上帝懇求時,他就答應你了。他喜愛你,所以我來向你轉達他的話。現在請留意這信息,明白這異象:

就像我在前一講已經說過的,第二十節也可以接續在第三節之後,因為這樣讀起來也是很順口的。
第二十節讓我們看到但以理祈禱中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承認」犯罪。這一點也是基督教信仰中最重要的功課,因為在上帝面前,我們都是有罪的人。認罪,成為我們學習基督教信仰入門的主要功課之一。也是從這裏學習認識另一項信仰功課,那就是在基督教信仰的看法,教會就是一群自己認為有罪的人聚集的團體。因此,知道到教會來的人,都是自己認為有罪的人。這就是如同耶穌基督所說的:「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的目的不是要召好人,而是要召壞人。」(馬可福音二:17)因為我們知道自己是個罪人,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因此,我們才到教會來學習認識耶穌基督拯救的愛。請注意,這樣說並不是把教會當作施恩的地點,也不是只有教會才有耶穌基督的救恩,而是說來教會是要學習認識耶穌基督拯救的愛。

第廿一節,在第八章已經有提過天使加百列,那時加百列是在但以理的「異象」中出現。這裏說加百列是以「飛」的方式,很快地來到但以理的祈禱中。「飛」,在以賽亞書第六章六節記載著先知以賽亞說這樣的話:「於是,有一個六翼天使向我飛來,拿著一把火鉗,夾住祭壇上燃燒著的炭。」這樣,我們看到有的天使是有「翅膀」的,因此,他們可以飛得非常快,因為他們要工作的範圍非常廣,幾乎就是整個上帝創造的宇宙世界。

獻「晚祭」的時候,這大概是在下午五點或是六點之時,通常以色列人都是以太陽下山的時間為準。
第廿二至廿三節,天使加百列告訴但以理,說上帝已經聽他的祈禱。從他祈禱開始,到天使加百列帶著上帝的回應到他的身上,二者之間的時差幾乎沒有,因為在第二十節說正當那時候,但以理還在禱告,他還沒有停止祈禱的時候,就已經聽到回應。更可貴的是,上帝為了讓他明白先前先知耶利米所說的預言有關「七十年」的事,上帝要賞賜給他有足夠的智慧。這幾乎就是雙重的賞賜一樣,除了可以明白上帝啟示的預言,且可以有足夠的智慧。

這裏所謂的「智慧」,指著「明白」、「曉悟」之意,是明白上帝啟示的意義。
先知耶利米得到有關耶路撒冷毀滅的啟示,大約是在主前第六世紀的時代,而但以理則是在主前第二世紀的時候,這樣二者之間相差將近四百年。四百年的時間可不能說是短,要明白四百年前的景象或是異象,若不是有很好的智慧,實在並不容易。這就是為什麼天使加百列奉上帝的命令,特地來向但以理解釋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意義。

第廿四至廿五節:
24「七個七十年是上帝所定要解救你同胞和聖城脫離罪惡的時間。那時,他要赦免罪惡,帶來永久的正義,使異象和預言實現,聖殿得以重新奉獻。25你要知道,要了解:從頒佈復興重建耶路撒冷的命令到上帝選定的領袖出現,其間必須經過七個七年。耶路撒冷城將重建,有街道和鞏固的防禦;它將豎立七個六十二年,但那是一段困苦的時期。

在前一講我有提過,巴比倫帝國是在主前五八六年攻入耶路撒冷城,摧毀該城並同時燒毀了聖殿,同時俘虜了所有以色列人中身體強壯和有技術的去當奴隸,只剩下那些老弱與最貧窮者留在猶大(參考列王紀下廿五:8—12)。如果依照先知耶利米的預言,若真的要在巴比倫「七十年」,那應該是在主前五一六年才能得到釋放。然而歷史告訴我們,他們並沒有在巴比倫待那樣久的時間,而是提早了那段當奴隸的日子,就是在主前五三八年,巴比倫帝國就被新興起的波斯帝國所消滅,並且取代了巴比倫帝國所統治的區域。波斯帝國並且發還當年巴比倫帝國尼布甲尼撒王從耶路撒冷聖殿所掠奪的一切財寶和聖殿之器物給以色列人,並且鼓勵他們返回故鄉去重建家園。耶穌基督在預言大災難來臨的日子和景象時,曾說過這樣的話:

「要是上帝沒有縮短那些災難的日子,沒有人能夠存活。但是為了他所揀選的子民,上帝會縮短那些日子的。」(馬太福音廿四:22)

有人將耶穌基督這句話認為是和以色列人在巴比倫當奴隸的日子縮短有密切關係。
天使加百列在這裏說「七個七十年」,這樣就應該是長達四百九十年。但我也曾提過大家注意以色列文化中對數目的看法,他們是喜歡用數字來代表著象徵性的意義,遠比實質的數目要重要得多。「七」所代表的是「神聖的」、「有福氣的」、「圓滿的」,是含有上帝旨意在裏面的特殊數字,因為與上帝創造天地完成的時間有密切關係。這樣看起來,在這裏的「七個七十年」,很可能背景與利未記第廿六章十八節的關係比較接近:「要是你們經歷了這些災難還不聽從我,我就要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懲罰你們。」把這一節經文帶入這裏來看,其實就是在警告以色列人必須透過被擄當奴隸的痛苦,知道懺悔認罪。否則,只會為他們帶來更大的災難,延長了上帝懲罰他們的時間,直到他們「完全」、「徹底」悔改為止。
我們知道以色列人在巴比倫當奴隸的時候,才深深體會到過奴隸生活的苦難,我們從詩篇第一三七篇的詩歌中可以看出他們在巴比倫當奴隸的痛苦心境。詩人這樣說:

「我們坐在巴比倫河畔,
一想起錫安就禁不住哭了。
在河邊的柳樹上,
我們把豎琴掛了起來。
俘虜我們的人要我們唱歌;
折磨我們的人要我們歡娛他們。
他們說:來,為我們唱一曲錫安的歌!
身處外邦異國,
我們怎能唱頌讚上主的歌呢?
耶路撒冷啊,要是我忘了你,
願我的右手枯萎,再也不能彈琴!
我要是不記得你,
要是不以耶路撒冷
為我最大的喜樂,
願我的舌頭僵硬,再也不能唱歌!」

從這首詩歌可以看出他們在巴比倫當奴隸的痛苦,心靈的哀傷遠比肉體的痛苦更甚,因為被污衊、羞辱的情況相當嚴重。因為巴比倫人經常在問他們說:

「我日夜哀哭,以眼淚為飲食;
仇敵不斷地問我:你的上帝在哪裏?」(詩篇四十二:)

「我對保護我的上帝說:
你為甚麼忘了我?
我為甚麼得遭受仇敵的迫害?
為甚麼不斷受苦?
他們的凌辱把我壓碎了
他們不斷地問我:你的上帝在哪裏?」(四十二篇:9—10)

如果我們去查閱這首詩歌的內容,就會明白這些詩都是在被擄到巴比倫去當奴隸時所寫出來的哀歌。可看出真正的痛苦,是人遭受到極大的羞辱,導致心靈極大的哀傷所致,這種痛苦是遠勝過肉體勞苦上的痛苦。

也從奴隸的生活中,他們反省了一件重要的事:之所以會淪落到今天當奴隸這樣的地步,是因為忘記遵守上帝的話。因此,他們開始進行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研讀聖經、背誦聖經。而為了推動這項工作,「會堂」就因此產生、組織起來,一直到今天,「會堂」依舊存在。而也因為「會堂」的緣故,逐漸取代了過去在聖殿以「獻祭」為主軸的敬拜上帝之方式,改以研讀聖經與祈禱來認識上帝的話。也因為推動讀聖經,才使得被賣四散到世界各地當奴隸的以色列人,因為聖經上帝的話還可以緊密地連結在一起。
天使加百列向但以理提到上帝所定的時間是「七個七十年」,其實就像我在前面所敘述過的,那是個象徵性的時間,所表明的乃是上帝將會在適當的時間臨到之時,解救但以理的同胞。

在第廿四節的後半句很重要,因為這裏提到上帝要赦免以色列人的罪惡,帶來「永久的正義」。請注意在這裏所提到的「正義」這個詞;聖經提到上帝的「正義」或「公義」時,不僅是有「公義」的審判,更有隱藏在「公義」之背後的「憐憫」、「寬恕」的愛。這一點的認識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從聖經中經常看到上帝的憐憫和寬恕的愛,總是緊隨著在祂的懲罰之後。因為如果依照人犯罪該受的懲罰,那就是死。可是上帝並沒有依照這樣的標準來懲罰人,祂總是讓人有機會可以悔改而得以生存下去。
第廿五節提到從耶路撒冷的復興到有好的領導者出現,需要經過「七個七年」,這個數字跟實際的時間就吻合了。因為波斯帝國是在主前五三八年取代巴比倫帝國。這樣從主前五八六年(有的聖經學者喜歡用主前五八七年)到主前五三八年,剛好是四十九年。四十九正好是「七個七年」。

第廿六至廿七節:
26過了這時期,上帝選定的領袖將被枉殺;這城和聖殿將被一個王侯的入侵軍隊所摧毀。結局將像洪水沖來,把上帝所定的戰爭和毀滅帶來。27那王侯要跟人締結盟約七年,但是七年過了一半,他就要禁止人獻牲祭或供物。那時,那『毀滅性的可憎之物』要被放置在聖殿的最高處,留在那裏,一直到那把它放置在那裏的人遭受上帝為他定下的災難。」。

這兩節就非常清楚地談到但以理書作者真正想說的事了;因為在這裏所說的時間就是他在主前第二世紀,也就是安提阿哥四世時代的事件。
第廿六節一開始提到「過了這時期」,這句話必須回到第廿五節最後所提到的耶路撒冷將「堅立七個六十二年」。從主前五三八年到經過「七個六十二年」,也就是四三四年,這樣應該是主前一○四年的時候。可是若這樣,則又有了時間上的問題,因為根據歷史資料顯示,在主前一七一年有一位重要的大祭司名叫阿尼亞三世(Onias III)被他的兄弟耶孫(Jason)用錢賄賂統治者,將大祭司的職位奪取過來,並唆使人將他殺掉(參考馬加比傳下四:7—8、33—38),這就是作者在這裏所說的「上帝選出來的領袖將被枉殺」。這二者之間又相差了將近六十七年的時間。不過,我一再提過,但以理書並不是在作歷史考證,而是在提供一件重要的事件發生在作者時代的社會。作者把事件看成比甚麼都重要,而時間也許在作者來看,或許故意將之更動以免遭遇連誅之禍,也或許是因為作者已經無法正確記住年代了也說不定。
在這一節也提到耶路撒冷城和聖殿「將被一個王侯的入侵和摧毀」,我們知道這就是在指主前一六八年,安提阿哥四世帶兵進入耶路撒冷城,劫掠了聖殿所有的貴重器物,並在聖殿的祭壇上殺豬。這節說到「結局將像洪水沖來」,可以想像的到洪水沖來之後,就是一無所有,更像是毀滅一般,不但是財產的,也是生命的,都將遭遇到極大的損傷。

這裏也提到安提阿哥四世將跟人「締結盟約七年」,這句話也可說是但以理書的作者想要譴責一些猶太人背棄自己同胞的背景,這是在主前一七五年至一六三年,當安提阿哥四世掌權之後發生的事。依據「次經—馬加比傳上」第一章十一至十五節有這樣的記載:

「那時,在以色列人中出現一些歹徒,煽惑民眾說:『我們去和我們四鄰的外方人立約,因為自從與他們絕交以來,就遭遇了許多患難。』這種輿論很受當時人的歡迎;遂有一些人極為興奮,便去朝覲國王,國王就批准他們採用外邦的禮俗。他們便照外邦人的風俗,在耶路撒冷修建了一座體育場,且彌補割禮的痕跡,背離聖約,為服從外邦人的規律,自甘墮落。」

這段記載至少告訴幾件事:
一是有以色列人與統治者勾結,鼓勵同胞接受安提阿哥四世嚴厲推行的「希臘化」。不但這樣,他們也拒絕祖先與上帝之間立約的記號—割禮。換句話說:他們認為上帝已經不在他們身邊,因為上帝死了。英國一位曾經當過修女的女作家名叫凱倫‧阿姆斯壯(Karen Amstrong),在她所寫的「萬物初始—重回創世記」(In the Beginning:A New Interpretation of Genesis. 王瓊淑 翻譯,究竟出版社,頁七十九)這本書中寫過這樣的一段話:

「有個故事是這麼說的:有天晚上,在波蘭的奧斯維茲集中營內,有一群猶太人開庭審判上帝,並且認定上帝有罪,罪名是放任營內出現諸多令人髮指的惡行,最後他們決定判定神死刑。」

沒錯,在極度痛苦中的人,往往會對上帝的沉默感到無法理解,甚至憤怒,進而否認上帝存在。這些與安提阿哥四世合作的以色列人,就是但以理書作者在這裏所提到的跟安提阿哥四世合作的人,他們不但沒有減輕以色列同胞在安提阿哥四世殘酷手段統治下的痛苦,相反的,他們還是一樣受到極其嚴厲的迫害,也因為這樣,才有後來馬加比運動的產生,率領以色列人強力抵抗這些統治者。
第廿七節說「七年過了一半」,指的時間就是在主前一六八年,安提阿哥四世不但推動希臘化政策,甚至為了要達到目的,他開始要求以色列人在宗教信仰上必須先行改變,要拜希臘人所信奉的神祇。
這一節的「那毀滅性的可憎之物」這句話,在第十一章三十一節再次提到,這句話也被耶穌基督引用來形容末日來臨的景象,並且提醒大家在大災難發生之時,要注意防範的方向。這句「那毀滅性的可憎之物」就是在指安提阿哥四世是污衊聖殿神聖的人,他把希臘神像放置在聖殿的至聖所中。上帝的憤怒絕對不會罷休,會懲罰他,直到他死亡為止,這神像才被移走。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認識上帝,明白上帝的旨意,需要足夠的智慧。

我們看到當但以理研讀聖經,看到先知耶利米的預言時,他非常難過,因此穿麻衣、坐在灰塵中禁食祈禱上帝。他為這大災難所將帶來的苦難,進行悔改認罪的祈禱,同時為自己的同胞所犯的錯誤祈求上帝寬恕。這樣看起來,但以理是很清楚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耶路撒冷和聖殿將荒廢「七十年」的意義。而現在上帝又差遣天使加百列來向他解釋有關先知耶利米預言的事,為的是要讓但以理有足夠的智慧,能明白上帝透過先知耶利米預言的意義。

聖經告訴我們,智慧乃是認識上帝的要件。換句話說,要認識上帝,並不是倚靠感受得到的滿足而已,而是還需要理性的思考和訓練。天使加百列告訴但以理的內容,就是歷史上發生過的事實,不但這樣,天使加百列還讓但以理知道,在安提阿哥四世迫害之下的以色列人,將會再次得到上帝的幫助,但他們必須面對著殘酷的迫害,甚至上帝的僕人大祭司阿尼亞三世被謀殺死亡。我們可以從天使加百列所說的這些歷史資料看出,上帝要但以理清楚的明白,這是非常理性的認知,而不是單憑「感受」的宗教情懷。

我們的信仰就是需要這樣的理性養份來滋潤,因為有理性的思考,才不會使我們的信仰停止在一種感受的狀態中。

在教會牧會工作中,我經常遇到聽到有人初次到教會來參加聚會的人說:教會讓人感覺很好,大家都很親切,禮拜的氣氛很好。沒錯,這些都很好。但是,這樣的「好」,都是停止在感受上的「好」,然而真實的信仰不能只停止在這樣的層面,而是需要有更紮實的根基,這種根基就是聖經上帝的話。如果沒有上帝的話作為我們信仰的根,感受很快就會過去的,更可能因為在教會裏人與人之間互動的關係不太好,導致原有感受到的「好」都變成了「不好」,這樣的信仰不但沒有甚麼幫助,反而會變成排斥,甚至厭惡,那就更糟。這也就是我為甚麼一再呼籲大家來參加查經班的原因,若是沒有好好研讀聖經,我們可能會在信仰上的認知膚淺,像是沒有根基的一樣。也許看起來很熱心,但不會維持多久,就會變質,甚至消失了。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第六章一至三節寫了這段話:

「那麼,我們應該把關於基督的初步信息拋在背後,朝著更成熟的信仰前進。我們不要老是在信仰的初步階段下功夫,如懊悔腐朽的習俗、信上帝、不同的洗禮、按手禮、死人復活、永遠的審判等道理。讓我們朝著成熟的信仰前進!上帝若准許,這就是我們所要做的。」

就是這樣,要朝著更成熟的信仰前進,而更成熟的信仰基礎就是有聖經雄厚的底子,才有辦法。我深深盼望大家會跟我一起來研讀聖經,這是讓我們防止陷入迷信最好的方式,也是唯一的途徑。

二、上帝不會默默不語,對那些殘害他人性命的人,祂一定會進行嚴厲的審判。

天使加百列很清楚地告訴但以理,上帝會嚴厲懲罰那些迫害上帝子民的統治者,當然不會放過那些污衊了聖殿的神聖的人,這樣的人心中根本就是不把上帝放在眼裏的人。安提阿哥四世就是個例子;他因為把希臘偶像神明放置在耶路撒冷聖殿的至聖所中,並強迫以色列人必須拜這些偶像神明,許多以色列人起來抗拒,卻都遭到大屠殺死亡。但以理說,這些與安提阿哥四世合作逼害自己同胞的人一定會「遭受上帝為他定下的災難」。

許多進行宗教信仰迫害的統治者都有一種錯誤的認識,以為沒有上帝,或是認為他所做的事,都是「為了上帝好」而做的,其實,這樣的態度才是最危險的行為。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希特勒就是用這樣的理由進行對猶太人大屠殺的惡劣行徑,結果是讓德國付出更多慘痛的代價。

我們也必須從這裏學習到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不要以為上帝都是默默不語,不會管世上的人所做的事。有時我們會聽到那受苦中的人會用強烈的語句說「上帝死了」,因為他正在受苦,痛苦使他無法承受時,他不願再承認上帝是他的上帝,這樣的信仰是不正確的,因為永活的上帝並不是這樣的上帝,祂會為受迫害的人伸冤,會對迫害者進行審判,這是聖經所給我們的信息。我們的困難只有一點:有時實在無法明白上帝的旨意到底是甚麼?因為我們必須忍受很長的一段痛苦時間,或是覺得所遇到的苦難是非常冤枉的。就像約伯一再對上帝提出來的,希望上帝清楚告訴他,到底他犯了甚麼錯(參考約伯記十:2),怎麼會讓他受到這樣大的災難?

如果我們讀過保羅‧班德(Paul Brand)和楊腓力(Philip Yancey)兩人一起寫的作品「疼痛—不受歡迎的禮物」這本書,就會發現苦難,其實乃是上帝賞賜給人類最美好的一份禮物,也是很奧秘的一件特殊恩典。在該書中保羅‧班德舉了許多的例子來說明為甚麼我們生命會有疼痛?他說就是因為有疼痛,我們才知道哪個地方出了問題,使我們知道應該怎樣處理、注意修正。如果沒有「疼痛」,我們的生命很快就會出問題,甚至小小年紀就會喪失生命。

其實,我們可以這樣說:人類能延續到今天,就是因為每一代都會苦難的經歷,而因為這些苦難的經歷,才有延續生命到下一代的力量。上帝讓我們在苦難中學習認識到人的軟弱和有限,也在痛苦中,讓我們知道:我們確實需要上帝在我們的生命中扶持著我們走完世上的旅途。
(講於二○○三年二月廿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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