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九講:重新立約

經文:出埃及記卅四:1—35

我說過出埃及記從第廿五章至卅一章都是在說有關祭典禮儀和會幕等設施的相關規定。這些看來相當繁複的禮儀和製造約櫃等的規定,都是在表明以色列民族的一個心意。他們要用最嚴謹的態度來敬拜上帝,即使是繁複規則,他們也要後代子子孫孫遵守下去,好使他們的心中永遠記得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生命之約。

從第卅二章到卅四章,是記載以色列人民如何背叛上帝敬拜金牛偶像的事跡,以及上帝如何為此事懲罰以色列人民,和如何重新立約以建立新的關係。這一段經文在出埃及記是很重要的。它告訴我們以色列人民如何忘了他們與上帝所立過的約,導致整個民族差一點在曠野就地滅亡。出埃及記的作者有一個很大的心意:要讓後代的以色列子孫知道,人若是離開上帝,所擁有的一切都將成為烏有。作者一直在努力一件事:別以為我們看不見上帝,就以為上帝不在我們身邊,不,不是這樣,上帝永遠在我們身邊看護著我們。雖然我們看不見祂,但祂永遠隨伴著我們走每一天的路程。將這點掌握了,讀出埃及記就會更清楚。

有一件事是我們在讀創世記和出埃及記時要先弄清楚的,那就是在這兩本經書中的記事,是由幾種不同的文獻交織編撰在一起,因此,看起來是同樣的事件,卻有不同的記事或是描述。我們現在所讀的出埃及記第卅四章就是個例子。它雖然是在強調立約,但記載的卻與第二十章所記載的內容不太一樣。原因就是第卅四章一至廿八節乃是出自「耶和華文獻」的資料,第廿九至卅五節是屬於「祭司文獻」,而在第二十章整章都是屬於「以羅伊文獻」的資料,因此就會有不同的記述結果出來。這也就是為甚麼在第卅四章的內容中,我們所看到的反而比第二十章記載的要複雜許多,不如第二十章那樣簡潔。比如在第卅四章所記載的十誡,並不像第二十章那樣明顯清楚,且沒有第三誡所說的「不可濫用」上帝的名(出埃及記二十:7)。而在第四誡有關守安息日的誡命上,第二十章顯然細膩了許多,第卅四章則顯得簡單。類似這樣的例子都在說明資料來源不同所產生的差異,這也是我一再在前面提起不同資料所表達出來的差異。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第卅四章的經文內容:

第一至四節:上主對摩西說:「你要鑿取兩塊石版,像從前那兩塊;我要把你摔碎了的那石版上的話寫在這兩塊版上。明天早晨,你要準備好,上西奈山,在山頂上見我。任何人都不准跟你上來;整座山不可有人,也不可有牛羊在山下吃草。」於是摩西鑿取兩塊石版,第二天一早,他照上主的吩咐把石版拿上山去。

在出埃及記第卅一章十八節寫著說:「上帝在西奈山上對摩西說了這些話後,把兩塊石版交給他;上帝親自在石版上寫下了他的誡命。」很清楚地上次的石版是與這次的石版有實質上的不同。上次的石版是上帝親自準備的,並且上帝在石版上面寫下了誡命。而現在的這兩塊石版是摩西自己準備的,不再是上帝親手準備的。

再者,第一節說上帝要把摩西所摔碎的石版上那些話,重新寫上去,但是在第廿七節卻說上帝要摩西自己寫上這些誡命。依照這一章的第廿八節來看,現在重新寫上去的話是上帝的「十條誡命」。申命記的作者除了也同樣說是記載「十條誡命」外,並且強調上帝要摩西將這兩塊石版好好收放在約櫃中(申命記十:2—5)。

第三節讓我們看到很嚴格的規定。這次的規定顯然是比上次上山還要嚴格了許多,不但任何人都不可以跟著摩西上山,連牛羊在山腳下吃草也不可以。上次上山時,還允許摩西帶亞倫上去(出埃及記十九:24),這次是誰都不准陪伴摩西上山。

第五至九節:上主在雲中降臨,與摩西站在那裡,宣告他的聖名—耶和華。於是上主從摩西前面經過,宣告說:「我是耶和華,是上主;我是滿有慈悲憐憫的上帝。我不輕易發怒,有豐富的慈愛和信實。我堅守應許,直到千萬代,並赦免罪惡過犯;但是我一定懲罰犯罪的人的子孫,直到三、四代。」

摩西連忙俯伏在地上敬拜。他說:「主啊,我若在你面前蒙恩,求你與我同行。這人民頑劣,但求你饒恕我們的罪惡過犯,容納我們做你的子民。」

第五節比較值得注意的乃是:「宣告他的聖名—耶和華」的是摩西,並不是上帝自己。換句話說,上帝與摩西同在,也同時是摩西再次帶領以色列人民向上帝再次做信仰告白。

第六、七節,可以說是在表明上帝特性的經文。聖經的作者一再告訴我們上帝確實是個慈悲滿滿的上帝,不但詩篇的詩人如此表白(詩篇八六:15、一○三:8—9、一四五:8),先知在闡述上帝的特性時也是如此宣告(約珥二:13,約拿書四:2)。新約福音書耶穌基督所詮釋出來的上帝也就是如此滿滿慈悲的上帝。上帝不只對認識祂的人有愛,連不認識祂的人,上帝也是恩典滿滿(馬太福音五:43—48)。再者,這裡我們看到以「千代」與「三四代」相對比,很清楚地就可以看出上帝的恩典遠遠勝過人所犯的罪過。

我們看到摩西確實是個很有信仰的領導者。他一再祈求上帝的憐憫赦免以色列人民的罪過。他很清楚知道,若是離開上帝的帶領,以色列人民將會因為曠野中其他民族的侵犯再次成為他族的奴隸;他知道,若是沒有上帝的同在,以色列人民是絕對無法安然進入那應許之地,即使那塊應許之地是那樣地美好、美麗,也是枉然。因為若失去了上帝的同在,等於是失去了所有的一切。

第十至十三節:上主對摩西說:「現在我跟以色列人民立約。我要在他們面前行大事,是世上任何地方、任何民族所沒有見過的。你周圍的民族要看見我—上主的作為,因為我要向你們行可畏的事。我今天頒佈給你的法律,你要遵守。在你推進的時候,我要趕走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你要謹慎,不可跟你所去那地方的居民立甚麼條約,因為那將成為你致命的羅網。相反的,你要摧毀他們的祭壇,砍倒他們的神柱和亞舍拉女神像。

第十節應該是此章經文最重要的一節。這一節告訴我們上帝要「跟以色列人民立約」,這裡所謂的「立約」應該不是立新的約,而是重申上次已經立過的約。因為根據第廿八節所記載,這石版上要記載的是「十條誡命」,跟原來的摩西在山上所得到是一樣的,同時未寫在石版上的也包括第十九至廿四章所記載的誡命律例。這一節也提起上帝要行大的奇事異能在以色列人民中,是他們和其他民族未曾見過的。以前上帝行大事,是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走過紅海,向埃及人民及埃及地顯現上帝奇特的神蹟力量。現在上帝要繼續施行前所未有的奇事異能,這奇事異能可能指的就是帶領他們進入迦南之地,讓他們真的看到在進入迦南地的所有過程中,那些原本慓悍、勇猛的曠野原住民也臣服在以色列人民之下。

第十二、十三節可以說是為出埃及記第卅三章十六節所說的這句話:「你的同在使我們跟世上其他民族有所區別。」做了另一次的註解。因為這些偶像崇拜使以色列人民與其他民族之間毫無區別。他們之所以跟其他民族不同,並不是膚色也不是外表的差異,更不是在族群人數的多寡問題,而是他們的信仰。

以色列人民是信靠獨一無二的創造之神,而迦南地的居民則是敬拜象徵生產力的巴力神明。

而敬拜這個生產的神明,常常是導致人民放縱淫亂的宗教行為。上帝要絕對禁止以色列人民與這樣的民族有所牽連,連以色列人民與這些民族之間有任何立約的行為也在禁止之列。原因是古代各民族間立約時,都會以神明做見證人。如果他們跟這些民族簽約,就是同意以這些民族所敬奉的神明之名作證,無疑的是對這些神明的認證,這樣如同將創造的上帝與其他的偶像神明相提並論(或是對立)了。而這也是十誡中的第二誡所禁止的(出埃及記二十:4—5,卅四:14)。因此必須嚴厲禁止,以保存以色列民族成為所謂上帝聖潔的選民。

第十四至廿六節:「不可敬拜任何別的神明,因為我—上主絕不容忍跟我對立的神明。不可跟當地的居民結盟,恐怕他們在向自己的神明禮拜獻祭時會邀請你參加,而你會被引誘去吃他們獻給神明的祭物。你的兒子可能跟異族的女子通婚,受她們影響而對我不忠,去拜異教的神明。

「不可鑄造或敬拜神像。

「要守除酵節。你要遵照我的吩咐,在亞筆月吃無酵餅,一連七天,因為你是在亞筆月離開埃及的。

「所有頭胎的兒子和一切頭生的公牲畜,無論是牛是羊,都屬於我;但你要用小羊贖回所有頭生的驢,若不贖回,就得打斷牠的脖子。你子孫中所有頭胎的兒子都要贖回。

「不可空手來敬拜我。

「你有六天可以工作,但在第七天,你必須休息;即使在耕種或收割期內,也得休息。

「在開始收割初熟的麥子時要守七七收穫節;秋季收藏農產品時要守收藏節。

「一年三次,所有男丁都要來朝拜我—至高的上主、以色列的上帝。我既然從你面前趕出各民族,擴展你的疆域,你一年三次上去朝拜我的時候,不會有人圖謀侵略你的國土。

「你獻牲祭給我的時候,不可同時獻有酵的餅。逾越節宰殺的牲畜不可留到隔日早上。

「每年要把所收割最好的初熟農產物帶到上主的殿宇。

「不可用母羊的奶來煮小羊。」

這段經文就是所謂的約之內涵。我們可以看到有「十條誡命」在其中,但卻與先前所頒佈的十誡不同。這裡的「十條誡命」可以說都是與宗教禮儀有關,包括:

一、不可敬拜別的神明(十四節)。
二、不可鑄造或敬拜神像(十七節)。
三、要守除酵節(十八節)。
四、所有頭胎的兒子和一切頭的公牲畜都屬於上帝的(十九節)。
五、守第七天的安息日(廿一節)。
六、守七七節與收藏節(廿二節)。
七、一年三次,所有男丁都要敬拜上帝(廿三至廿四節)。
八、獻牲祭時,不可同時獻有酵餅(廿五節)。
九、最好的初熟農產物帶到主的殿宇(廿六節)。
十、不可用母羊的奶主小羊(廿六節)。

從上述誡命來看,我們可以理出一個頭緒,就是這些誡命其實是要讓以色列人民從信仰上與迦南地的民族分別出來。換句話說,這些誡命最主要的是區隔他們與迦南人之間的不同,使以色列民族成為實實在在分別為聖的選民,而且在他們的信仰中不得有異教神明敬拜的信仰行為。我們可以從第十六節經文中看出整個誡命的主要用意,即使是和異族人的通婚也在被禁止之列。

另外一點,我們也從這些誡命中看到出埃及經驗的重要性。例如第十九節中的頭胎的,包括人和牲畜在內,都屬於上帝。這跟出埃及的經驗有關。

在第廿三、四節所說的和十八、廿二節顯然是重複了。因為一年三次乃是指1.無酵節。2.收穫節。3.收藏節(出埃及記廿三:14—17)。

第廿七至廿八節:上主對摩西說:「把這些話寫下來;因為我要以這些話為根據,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摩西在上主那裡停留四十晝夜,不吃不喝。他把這約的話—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

第廿七節可以清楚知道石版上的字是摩西寫的,石版也是摩西準備的,這些都與第一次的經驗完全不同。第一次的字是上帝親自寫的,石版也是上帝所準備的。這並不是摩西第一次寫誡命律例,在這之前摩西已經有過這樣的經驗(出埃及記廿四:4)。

四十晝夜是在表明一個適當的時間,也就是說摩西在山上領取上帝的誡命,所停留的時間是最好或是最適當的,或是說上帝所頒佈的誡命已經齊備了之後,他才下山。這段時間中摩西都沒有吃、喝,原因是因為這不只是一件非常神聖的工作使命(參考路加福音四:1—2),同時也是在表明摩西因為以色列人民犯罪,祈求上帝的赦免,其用心之深切(申命記九:18)。

第廿九至卅五節:摩西帶著十誡的法版從西奈山下來的時候,臉上發光,因為他跟上主說過話;但他自己不知道。亞倫跟以色列人民看見摩西臉上的光輝,不敢靠近他。摩西叫他們過來;亞倫和全體會眾的領袖們上前,摩西就跟他們說話。隨後以色列人民都來到摩西面前,摩西就把上主在西奈山交給他的法律都傳達給人民。摩西跟他們說完話,拿帕子蒙自己的臉。每次摩西進入聖幕與上主說話,都把帕子除下,出來的時候就把上主所吩咐的話告訴以色列人民。他們總看見他臉上發光;過後摩西再用帕子蒙面,等下次進去跟上主說話才再揭開。

這段經文是屬於「祭司文獻」的資料,原本是應該接續在第卅一章十八節之後,因為從第廿五章至卅一章都是屬於「祭司文獻」的資料。但因為插入以色列人民敬拜金牛偶像事件,以及上帝大發怒氣譴責以色列人民,再加上這段重新立約的記事,使得這段原本可以接續在第卅一章十八節之後的經文只好編排在此處。

我們看到「祭司文獻」的一個特色,就是描述摩西與上帝之間的特殊關係。他從聖幕出來後,臉上發光,以及頒佈上帝的法律給以色列人民。「祭司文獻」就是要讓我們知道,像摩西這樣的領袖,才是上帝所喜歡的,因為上帝在摩西臉上顯現出亮光,以表明上帝的榮耀。但這種來自上帝的榮耀實在太強了,以至於以色列人民無法承受得了。他們因為無法睜眼看著摩西臉上的光,摩西因此必須用手帕把臉遮起來,好讓以色列民敢接近他,聽他傳述上帝的法律誡命。摩西臉上的發光,和以色列人民不敢睜眼看他臉上的光,剛好成為一種極大的對比。摩西是遵從上帝的話行事,以色列人民卻是背叛上帝的話去敬拜偶像神明。

這段話也可以說是「祭司文獻」的作者給予摩西最高的評價,突顯出摩西與一般人的不同。因為他可以直接與上帝說話,甚至可以看見上帝的榮耀,而且這種榮耀是從摩西的臉上以發光表明出來。

讓我們來想想看這章經文帶來甚麼信息:

一、我們是從信仰來區別與其他宗教信仰者有不同的生命態度。

當上帝因為以色列人民背叛祂敬拜偶像神明時,上帝生氣的方式,是用「我不與你們同去」作為懲罰。這表示上帝將不再與他們同在,以色列人民因此失去上帝的保護。摩西在聽到這樣的警告後,知道事態嚴重,馬上對上帝說:「倘若你不與我們同去,誰知道我和你的子民在你眼前蒙恩?你的同在使我們跟世上其他民族有所區別。」(出埃及記卅三:16)摩西一再要求上帝一定要跟他們同行,他對上帝又這樣說:「主啊,我若在你面前蒙恩,求你與我同行。」(出埃及記卅四:9a)上帝最後是接受摩西代以色列人民的懇求,繼續跟他們同行。但是上帝也訂立出許多法律、誡命,為的就是要區隔出以色列人民與其他民族之間的關係。這些區別並不是種族上的,乃是信仰上的,因為當時的迦南地,人民在信仰上是敬拜以有生產之力的巴力神明。也因為巴力的神明崇拜,使他們常常幾乎陷入在淫亂的行為中。

今天的基督徒必須好好來思考這件事:我們跟上帝之間的關係,用甚麼來表明我們和其他信仰者不同?當我們在看其他宗教信仰者,特別是台灣民間宗教信仰者,越來越有淫亂行為時,我們在信仰上是否堅持對耶和華上帝的忠貞?看,民間宗教時常用電子琴車聘脫衣舞孃大跳引人進入淫亂思想世界的宗教祭典,連喪禮、或是喜宴時也不例外。作為一個基督徒是否也如此隨俗?我看過這樣的信徒,確實是用脫衣舞孃在為他購買新房子的入厝感恩禮拜時大跳特跳地宴請客人。這樣跟民間宗教的信仰者有甚麼區別?我也看過有些信徒跟著民間宗教信仰者去廟宇裡看「明牌」,也看過不少信徒求問算命者,甚至是在廟裡占卜問掛,然後說:「問問看,也不錯耶!」我也遇到信徒聽過算命者替他算完命後,找我談算命者給他的話,該怎麼辦?坦白說,我也不知該怎麼辦,因為這樣的信徒,不但污衊了信仰的行為,也是污辱我對他的信仰教導啊!

今天的教會也要好好反省這樣的問題;我們用甚麼表明我們的教會確實是一個信仰團契?是因為我們所信仰的神,是為獨一無二的上帝,或是因為我們的信仰只是勸人行善而已?如果我們的信仰不能使我們從這非常重視物質文化的虛榮時代中脫穎出來,我們還能用甚麼表示我們的教會—這個以基督耶穌為信仰中心的團契—和其他的一般社團、宗教團體有甚麼差別?

二、要珍惜上帝慈悲、憐憫的愛,好好地生活在這世界裡,使我們的生命顯現出上帝的亮光。

我們看到上帝在以色列人民背叛後,經過摩西的懇求,雖然是在生氣中,還是以慈悲、憐憫來對帶領以色列人民,繼續與他們同在,帶他們進入所應許要賜給他們的土地。這就是上帝對摩西所宣告說的,祂是個「滿有慈悲憐憫的上帝」,「不輕易發怒,有豐富的慈愛和信實」的上帝。

我們都是罪人,時常在別人的引誘下會不知不覺中背棄了上帝。也為了要拯救我們脫離因為背棄上帝所帶來的苦難,上帝還特地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救贖我們。就像約翰福音書的作者所說的:「上帝那麼愛世人,甚至賜下的獨子,要使所有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恆的生命。」(約翰福音三:16)看,這就是上帝的愛。也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拯救之愛,我們活著的生命才會有意義。

作為一個基督徒就是要依據這樣的信仰來看生命。我們不能對生命感到灰色,而是要積極,因為我們的生命是在上帝之愛裡,是耶穌基督重價贖回來的,所以我們要珍惜這樣的生命,不能隨便,或是用消極的態度看生命,不可以這樣。不論遇到的際遇如何,我們應該培養積極的看法:無論遇到的境況多麼地惡劣,上帝一直很愛著我們,祂是一位滿有慈悲、憐憫的上帝;是一位不輕易發怒,又有豐富慈愛的上帝。這是我們要好好珍惜的恩典,不可隨意放棄,或是以冷淡的態度看待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讓我們用更積極的生活態度,生活在這個世界裡,因為這個世界需要我們告訴他們上帝的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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