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二講:為甚麼需要這樣?(二)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7-24 18:13
經文:出埃及記卅八:1—31
我在前面已經提過關於「祭司文獻」的特色,對於宗教禮儀、祭典上比起其他的文獻重視得多。但是,我們也必須注意另一方面聖經作者提供給我們的信息,就是對人的看法,也是一個很值得我們去注意的問題。
聖經的作者給我們一個認識:人是很軟弱的,常常會忘了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甚至為了私利,常常背棄上帝去敬拜別的神明。雖然人明明知道不可以拜偶像,因為偶像之神是用人的手所雕塑出來的,這樣的神並不會救人。但是,人還是努力做這樣的事,將人看成是神,甚至是將動物例如把牛當作神敬拜,或是將某種記號當作是神在敬拜,例如拜男人或是女人的生殖器官。類似這種造神的信仰,在人類歷史上至今仍舊是興盛不衰。也因為這樣,聖經的作者得自上帝的啟示,一再地告訴我們這樣的信仰是錯誤的、也很脆弱。只要這些記號或是象徵被破壞、改變了,信仰也會跟著毀壞。何況這些非神的對象,不但對人的生命沒有實質的意義,且常常帶來更多生命的枷鎖,使人的生命陷入痛苦中。
因此,聖經的作者為了導正我們的信仰,使我們知道有一個真正的上帝在我們的生命中,作者用各種方式提醒我們。我們在前面看到的這些繁複敬拜禮儀,以及細膩且用心的敬拜設施,就是為了讓人感受到上帝威嚴以及存在的一種方式。我們可以不同意今天的教會也這樣裝飾或是建造禮拜堂,但不要忘了當時「祭司文獻」作者所努力的用意,是要使人回到以真實的心、敬虔的態度敬拜上帝,使人的心中沒有二念,惟有上帝是我們人生命的主。這一點是我們要給予肯定的。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這段經文:
第一至八節:他用金合歡木造燒化祭的祭壇。壇是四方形的,長兩公尺兩公寸,寬兩公尺兩公寸,高一公尺三公寸。他在壇的四角上做了凸起的角,跟壇連成一整塊,並用銅包裹。他為祭壇造了所需的一切器具:盆子、鏟子、碗、肉叉,和火鼎;這些器具都是用銅鑄造的。他為祭壇做了一個銅網,張在祭壇的腰圍下,向上伸展到壇的腰部。他又作了四個扛抬用的銅環,安在壇的四角;又用金合歡木做祭壇的槓子,用銅包裹,穿過壇兩邊的環子,壇用木板造成。中心是空的。
他造了一個銅盆和盆座,是用那些在聖幕前事奉的婦女們所用的鏡子造成的。
這是關於壇的製造條例,在出埃及記第廿七章一至八節也有記載過。這個祭壇是屬於燒化祭的祭壇,跟香壇不一樣。香壇是用黃金鑲起來的,燒化祭用的壇則是用銅包起來的。香壇的體積較小,燒化祭壇的體積較大。我們要注意在第二節的地方有說到「凸起的角」,這乃是作為赦罪用的,具有庇護逃犯的功用(參考列王記上一:50—51)。換句話說,一個罪犯如果逃到聖幕前的祭壇,緊緊抓住壇「凸起的角」不放,任何人都不可以將之處以懲罰,應該赦免他。因為壇角上有祭司抹上了獻祭牲畜的血,表明了贖罪之意(利未記四:7、30)。
我們也看到這壇很重。依照第廿四至三十節來看,就可以知道無論是金或是銅,都是數以頓計,但仍然可以用人的力量抬起來,不過人力就必須相當充沛。這在當時的以色列人民並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前面已經講過的,這樣發展出來的製造條例,應該都是在入迦南地定居之後,或甚至是在他們從巴比倫回國後才有的。更可能是他們回想當年所羅門王時代的聖殿,如今已經被巴比倫拆成廢墟,為了懷念當年他們祖先建造聖殿的盛況,透過懷念雄偉壯觀的聖殿,進而憶起他們在耶和華上帝的帶領下,曾經達到足可傲視各國的強國歷史。作者希望透過這樣的紀錄,幫助年輕的一代重新建立對耶和華上帝的忠心,同時鋪陳出一個理想的異象:有這麼一天,我們將會再次因為上帝的帶領,重新建立起一個堅強的帝國。
第八節有關銅盆和盆座,在出埃及記第三十章十八節也有記載。這個盆子是為了要做給祭司們進入聖幕前洗滌手腳用的,以表示潔淨的意思。這可以看出他們敬虔的態度。即使是今天,他們依舊傳承這個規定,所有祭司在進入會堂前,必定會先洗滌手腳,表示潔淨自己,和對上帝的尊敬。這不只是猶太教如此,今天的回教甚至規定所有的人進入寺院之先,也必須如此。
這裡我們看到很重要的資料,說到這些銅盆和銅座,乃是用「在聖幕前事奉的婦女們所用的鏡子造成的」。
早期婦女用的鏡子,材料是銅的,不是今天的玻璃。如此可以想像需要多少的婦女用的鏡子才可以提供出這些材料。不過這裡也給我們帶來一些困擾,因為如果說「在聖幕前事奉的婦女」這句話可以存在,那麼聖幕在建造完成之前就已經有婦女在參與事奉的工作了。
但是,民數記第四章三十節卻說了這句話:「把所有三十歲到五十歲之間、能在上主的聖幕裡工作的男人都登記下來。」意思很明白,聖幕這樣的工作都是男人的事,根本沒有女人的份啊。
而在撒母耳記上第二章廿二節有一句話說:「以利已經很老了。他不斷地聽到他兩個兒子對以色列人的種種惡劣行為,他們甚至跟那些在聖幕門前工作的女人睡覺。」這樣看起來,似乎是有女人在聖幕前工作,而且她們的行為似乎也不太純潔,否則怎麼可能會與以利的兒子發生這種褻瀆神聖敬拜場所的行為呢?她們到底是在做些甚麼工作呢?有人認為很可能是神妓的角色,但這有可能嗎?耶和華宗教信仰最反對這種事,對任何與性有關的記號或是任何相關的獻祭禮儀都嚴加禁止啊。連聖殿建造都會分出「女人院」的部份,應該想像得出他們對女人接近聖殿都保持一段距離呢。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這些婦女是在從事打掃、清潔的工作吧,那些有關禮儀的部份則是只有男人才可以參與。
第九至二十節:他用麻紗織成的帷幔為上主的聖幕造圍欄,作為院子。南邊的帷幔長四十四公尺,由二十根有座的銅柱支架著,柱子上的鉤子和桿是用銀造的。北邊的帷幔也是一樣,長四十四公尺。由二十根有座的銅柱支架著,柱子上的鉤子和桿是用銀造的。西邊的帷幔長二十二公尺,由十根帶座的柱子支架著,柱子上的鉤子和桿子是銀的。在東邊,院子的進口處,帷幔也是二十公尺寬,進口的兩邊都有六公尺六公寸寬的帷幔,由三根有座的柱子支架著。院子周圍所有的帷幔都是用麻紗製成的。柱子的座是銅製的;鉤子、桿子,和柱子頂端的包裹都是銀的。院子四圍的柱子都用銀桿連著。院子進口的門簾都是用麻紗和藍色、紫色、深紅色的羊毛織成的,上面有刺繡,寬九公尺,高兩公尺,高度跟院子的圍幔相同,由四根有座的柱子支架著。柱子上的鉤子、頂端包裹,和桿都是銀的。聖幕和圍院子所用的栓都是用銅鑄造的。
這段經文同時記載在出埃及記第廿七章九至十九節。它提到有關聖幕周圍,也就是圍牆的製造條例。我們注意在第十三節說到東邊就是聖幕的進口處,整個圍牆範圍剛好是成長方形的樣式,長度是寬度的兩倍,即四十四公尺和二十二公尺之比。這樣我們可以看到整個敬拜的場所的一切擺設狀況:就是從圍牆的東邊入口處開始
一、進去到約櫃放置口處的聖幕前之中間,是擺設獻燒祭的壇。
二、在聖幕前就是擺設洗滌手腳的銅盆。
三、接著進去聖幕裡,右邊是放置陳設供餅的桌子,左邊是放置燈台處,正中間放置香壇。
四、最裡面就是放置約櫃。
我說過聖經的作者在描述整個建造過程時,是從裡面的約櫃開始,然後依序是供桌、燈台、香壇、洗滌盆、燒化祭壇等。將聖幕用圍牆圍起來,主要乃是分別出來,讓人民知道那是要敬拜上帝的神聖之地,不可隨便。
第廿一至廿三節:安放兩塊法版的聖幕所用的金屬總數列在下面。這份清單是遵照摩西的命令、由祭司亞倫的兒子以他瑪指揮下的利未人所準備的。
上主所命令的事,一一由猶大支族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執行。他的助手但族人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是一個雕刻的能手和設計師,也能用藍色、紫色、深紅色的羊毛和麻紗編織。
以他瑪,是亞倫的第四個兒子(出埃及記廿八:1),依規定只要是亞倫的兒子就是祭司。他負責革順以及米拉利宗族等擔任有關維護聖幕工作的監督之責任(民數記四:21—33)。
在這裡我們看到一個重要的資料,就是聖幕的維護工作已經交給利未人來負責,特別是有關建造聖幕之貴重金屬都交給利未人負責看守。依照民數第三章七至八節的記載,利未人除了當亞倫祭司的僕人外,「他們要辦理聖幕的事,為祭司和全會眾執行任務,他們要管理聖幕的一切器具,為其餘的以色列人執行任務。」
第廿四至卅一節:為著聖所工程奉獻給上主的金子,按照聖所的標準衡量,共有一千公斤。從登記的戶口收得的銀子,按照聖所的標準衡量,共三千四百三十公斤。這數目是照戶口登記總數、每人根據聖所的標準衡量所繳納的銀子。登記人數在二十歲以上的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名。他們用三千四百公斤的銀子製造聖幕和帳幔的一百個銀座,每座重三十四公斤。剩下的三十公斤銀子,比撒列用來包裹柱子的桿子、鉤子,和柱頂。獻給上主的銅共二千四百二十五公斤。他用這銅來造聖幕進口的座、銅壇、壇上的銅網、壇的一切用具、院子周圍和院子進口的座,以及所有聖幕和院子周圍所用的栓子。
這段經文在這裡提供一個重要的文獻資料,就是所有用在聖幕建造上的貴重金屬,包括金、銀、銅等材料的總數量,也是為聖幕的建造作一個總結。從這些總數中可以看出以色列人民無論是在曠野中或者是從巴比倫回來,表面上看來他們雖然是孑然一身,但是,實際上他們在經濟財力上還是很強勢。
也或許是進入迦南地後有很好的發展,在經濟上有很穩定的基礎,因此累積這些貴重金屬可奉獻在建造聖幕上。如果說這是在曠野時代建造時的資料,那麼也可以想像得出他們在出埃及之時,從埃及人手中所取得到的金、銀等貴重物品,可真是不少啊。
要注意第廿六節,這裡說到二十歲以上的登記人口總數是「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名」,這個數目也可以說出埃及後第一次的人口普查,是在他們「離開埃及後的第二年二月初一日」那天開始進行這項普查工作(民數記一:1)。在民數記第一章二十至四十六節有詳細列出十二支族各族滿二十歲以上的人口數目,不過這數目並未包括利未人在內(民數記一:47),這跟在出埃及記第十二章卅七節所統計的「不計算婦女和兒童,光是男丁,就有六十萬人」的數目很接近。可以看出出埃及時,其總共人數應該是超過一百萬人。
調查人口有一個很基本的作用,跟抽稅有密切關係。
在羅馬帝國統治巴勒斯坦地區的時候,羅馬皇帝就下令要普查統治區的人口(路加福音二:1—2),除了用來抽稅外,另外一個作用就是作為徵兵之需。在出埃及後的以色列人民說是用來作為管理聖幕之用。出埃及記第三十章十三至十六節很清楚地記載:「被登記的人必須按照聖所所規定的標準繳納固定款額,作獻給我(上帝)的禮物。每一個登記的人,就是二十歲以上的男丁,都要繳納這款額。」而且這種繳納的款額是「不分貧富;富人不多付,窮人不少付」的原則。當然這種人口調查的作用,除了作為徵收維護聖幕的所需外,另一個重要的功用,就是同時可以作為徵兵之用。他們後來可以組成兵團跟迦南地的原住民戰爭,就是根據這個資料。因為年滿二十歲的男丁,已經有獨立作戰能力,對整個以色列人民來說,即使不是攻打別人,至少也可保護自己族群的安全。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來的信息:
一、有嚴謹的秩序,是敬拜上帝最基本的信仰態度。
我們在讀出埃及記這些「祭司文獻」所提供的資料裡,看到許多繁複的聖幕製造條例,有時會覺得很煩,甚至覺得很沒有意思。但是,我們不要忘了一點,那就是作者很用心地要告訴我們:敬拜上帝不要嫌煩,因為上帝確實是用很多心思來帶領我們歸向祂。祂透過許多方式讓我們可以接觸到福音的信息,也想盡一切辦法要讓我們認識祂,並回到祂的懷抱裡。就像祂呼召摩西去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時的景況一般,一而再,再而三地想盡一切方法讓法老王順服,讓以色列人民出埃及一樣。想想看,上帝有否嫌煩過?上帝有否抱怨過?沒有!祂不厭其煩地想盡辦法要讓我們知道:祂愛我們,要我們回到祂的身邊。祂的慈愛一直等著我們。
「祭司文獻」的作者就是因為如此認識上帝,所以用這種方式教導以色列人民去體會繁複的禮儀、聖幕設施,都是為了回應上帝對人拯救的愛。這些繁複的敬拜禮儀、嚴格的聖幕製造規格,以及所有的聖幕裡外備品之製造規定,就是讓我們學習到敬拜上帝一定不可以馬馬虎虎,因為這牽涉到生命的問題。只要與生命生存有關的事務,就不能隨便、輕視。
今天的基督徒應該從這裡來思考和反省:我們是否用很隨便的心情在參與禮拜?我們是否馬馬虎虎看信仰的問題?這也是我常常為今天的會友越來越對禮拜的事很輕忽感到憂心的地方。我當然知道有些牧師、傳道者很隨便,也不在意禮拜的重要性,這是非常遺憾的事。但是,至少作為基督信徒,我們應該有一個基本的信仰態度:對任何禮拜的事都要持著敬重、認真的態度,因為這是回應上帝我們對上帝拯救的愛。如果我們連這樣的態度都建立不起來,實在有虧上帝的恩典。尤其是作為一個傳道者,在準備講道、禮拜工作上更應該用心,長執也是要這樣。
我常常回想早期教會的信徒,他們翻山越嶺走很長的路,為的就是參加禮拜,感謝上帝的愛。他們手上帶聖經、聖詩,有的人為了繼續參加下午的禮拜,還要帶米到教會去煮,但是,他們從來不嫌累,也不嫌煩,有他們過去這樣的努力,才有我們今天教會的基礎。但是,我們今天的信徒呢?連帶聖經、聖詩都覺得很重呢!連帶都不帶了啊!
我確實有一個期盼,希望大家一起來學習兩件基本的禮拜功課:
1.我們都會準時來教會參加禮拜,無論是哪一場的聚會,都會準時來到。
2.我們參加禮拜都有自己用的聖經、聖詩,將教會公用的聖經、聖詩留給那些外出參加的信徒。因為牧師常常在講道中提到特別的經文,需要作記號時,用自己的聖經、聖詩比較方便。
二、年滿二十歲者,就要參加奉獻,以感謝上帝帶領我們成長。
雖然摩西當時規定年滿二十歲的以色列人民要登記作為徵聖幕稅之用,就像我說過的,他們也用這方式用來作為徵兵保護整個民族的生存安全。
二十歲,確實是一段時間,不能算短。即使是現在,二十歲也是一個明顯的記號。看,憲法規定年滿二十歲就算是公民,可以參加投票了。雖然是學生,也是有公民權。近代有些國家地區,甚至規定只要年滿十八歲就可以算是公民。
今天在台灣社會,年輕人生活得越來越富裕,父母常常因為給予孩子的錢多,在物質上的生活年輕人顯得很大方,有的甚至讓人覺得浪費。這種現象也在教會看得到。最近台北有體育用品店賣美國NBA籃球隊名將麥可‧喬丹(Micheal Jodan)第十四代球鞋。有人為了要買一雙這樣的鞋子,在前一天晚上就開始排隊,一雙賣價是3,700元,隔天,竟然賣到一雙7,000元,可是一天時間就賣出三千雙且缺貨。我們可以了解父母會給孩子錢為他們買許多好的東西,原因只有一個:孩子很貴重,他們在長大,不希望他們在朋友、同學之間讓別人覺得體面不夠、寒酸。但是,我們很少教導我們的孩子,知道感謝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恩典。如果沒有,或是不知道教導他們,讓他們知道感謝上帝,這是多麼可惜的事啊!我當然不是說奉獻錢是感謝上帝惟一的方式,但至少這是其中一種具體方式。如果我們將錢給孩子,就應該告訴孩子,知道奉獻錢表示感謝上帝說:謝謝上帝,帶領我長大。這種金錢的奉獻不一定要在自己的教會,但至少應該有這種具體的信仰行動。這樣,我們的孩子無論到哪裡參加聚會,都會知道自己應該奉獻感謝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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