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信實的上帝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4 11:10
經文:路得記二:1—23
路得記教導我們一門很重要的功課,就是人生命的短促和軟弱。當以利米勒因為猶大地區發生飢荒的時候,他舉家遷居到摩押去躲避飢荒災難,原先是準備「暫時住在那裡」,怎麼會想到這一去就是十年?不但如此,自己也在那兒去世,雖然兩個兒子瑪倫與基連娶了當地的女子為妻。更令人無法料想得到的是,兒子們也都在結婚後還沒有生下後代就相繼去世了!類似這樣的人生際遇不也時常發生在我們周邊,就像詩篇中的詩人所吟頌的:
「上主啊,我的壽命多長?我幾時會死?
求你指示,我的終局幾時來到?
你使我的生命那麼短促!
在你眼中,我一生的歲月幾乎等於零。
生命不過像一口氣息;
人生如泡影。
一切的操勞都是虛空;
他累積財富,卻不知道歸誰享受。」(詩篇三十九:4—6)
「我們的歲月在你震怒下縮短了;
我們的生命像一聲歎息消逝了。
我們一生的年歲不過七十,
健壯的可能到八十;
但所得的只是勞苦愁煩;
生命轉瞬即逝,我們都要成為過去。」(詩篇九十:9—10)
看,詩人說出了生命的無奈和孤獨,如果我們深刻去體會,相信必定會有相同的感觸。生命的際遇就是這樣,不如意的事總是十之八九,真正讓我們稱心如意的往往是少之又少。
再者,我們也看到路得決定跟隨婆婆拿娥美回到猶大伯利恆城—這個對她來說是個完全陌生的城市,她卻甘願排除一切困難,決意跟隨婆婆回去。對於一個摩押女子來說,這確實是需要很大的勇氣,因為以色列人是相當排外的,即使路得已經是以色列人的媳婦,情況並不會好到哪裡去,因為她現在的身份是寡婦,再加上她沒有兒女可繼承先夫的遺產,且婆婆拿娥美也是寡婦,婆媳都是婦人的身份,就算婆婆想保護她,也是很有限。如果路得留在自己的故鄉,還有比較好的生活空間,如今要跟婆婆回去故鄉伯利恆,對她來說實在是很危險的事,因為很容易受到欺負。
令我們感動的是,路得決定跟隨婆婆拿娥美返回伯利恆故鄉時,所說的那段動人心弦的話。雖然婆婆拿娥美一再拒絕她跟隨,但她毅然決定跟著回去。在第一章十六至十七節的「心聲告白」中,最主要的關鍵用詞就在「離開」這個詞,因為這個詞原本是用在買賣或是雙方來往方面的「契約」上,如今路得將之用在她和婆婆的關係,表達的意義已經相當不一樣,她是用這樣的詞句在對婆婆表明:她不僅僅是與已經去世的丈夫基連有婚姻的生命關係,雖然基連已經去世了,她是與丈夫的整個家族生命,甚至是民族的生命都相結連在一起,就算是死,也不能使她將這份對婆家的認同感和合一的心切斷掉!這就是路得記最重要的起點。人的生命之所以會在生活中顯出力量,是因為對生命有認同,並且進一步地將之與所生存的土地溶合為一的態度,如果缺乏這樣的認識,即使擁有萬貫的財富,或是坐擁高官爵位,也是枉然!
第一章中記載路得隨著婆婆拿娥美回到猶大伯利恆城去的時候,正好是收割大麥的時期。在迦南地,大麥收割時期通常是在四至五月間。收割的步驟就像台灣在收割甘蔗的情形;在台灣收割甘蔗的時間通常是每年十一月到隔年的六月。收割的時候,是由男人拿刀(或鐮刀)砍下甘蔗,然後女工隨後將甘蔗尾砍下打捆,甘蔗一捆捆,甘蔗尾也是一樣。在巴勒斯坦收割麥穗則是先由男人用鐮刀割斷麥桿,然後由婦女隨後將這些麥桿一捆一捆地綁起來。依照規定,收割的時候,不可割田邊的穀物,也不可回頭撿掉落的穗子,因為這些是要留給窮人和外僑的(利未記十九:9—10)。因此,第一章廿二節說拿娥美帶路得回到伯利恆時,正是收割大麥的季節,也是為往後故事的發展預下伏筆,接下來第二章就是記載路得到麥田裡去拾麥穗的情形。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三節:1拿娥美有一個親族,名叫波阿斯,既有錢又有地位,是她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2有一天,路得對拿娥美說:「讓我到田裡去撿人家掉落的麥穗, 我一定會遇到一個肯善待我的人。」
拿娥美說:「你去吧,女兒。」
3於是路得到田裡去,跟在收割工人背後撿掉下的麥穗。正巧路得撿麥穗的這塊田是波阿斯的。
第一節提到以利米勒有個親族名叫波阿斯,是個既有錢又有地位的人,這句話已為第四章預留一記伏筆。在前一講我說過,以利米勒在伯利恆是個大家族(或是望族),因此,當拿娥美回到伯利恆時,城裡的人都感到非常驚訝,因為大家認識以利米勒的家族。再者,從第四章三節,我們知道以利米勒雖然是移居到摩押去,當時去的時候,是「暫時住在那裡」,因此,並沒有將故鄉的土地賣掉。換句話說,她們現在回來,雖然貧窮,卻還擁有一塊等待她的親族來幫忙將之買去,或是將之抵押作為生活需要的土地。摩西的法律有這樣的規定:
「買賣土地的時候,你們必須承認原主有贖回土地的權利。如果有人因貧窮不得出賣土地,他的至親應把這土地贖回來。」(利未記廿五:24—25)
「你們收割而忘記帶回家的穀物,不可轉回去拿;要留在田裡,讓外僑、孤兒,和寡婦拾取。這樣,上主—你們的上帝會事事賜福給你們。」(申命記廿四:19)
這兩條法律都說明了拿娥美和路得可以倚賴維生的方式:一是將土地抵押借錢,二是到有錢人的麥田去撿拾麥穗,或是到果園去摘取果實充飢。
第二節說路得自己向婆婆拿娥美提出,讓她到麥田裡去撿拾人家掉落的麥穗。我們可以這樣解讀:她們婆媳兩人回來後,起先是婆婆拿娥美去撿拾麥穗,然後路得跟著婆婆去撿拾,現在是路得自己想單獨去撿拾。或者是,她們回到故鄉伯利恆後,路得因為進入以利米勒的家庭,多少聽過夫家的人介紹有關故鄉的一些民情風俗,因此,當她們回到故鄉伯利恆後,剛好是收割大麥的時期,於是路得就請婆婆讓她去麥田撿拾別人掉落下來的麥穗。這對一個外國女子來說是很危險的事,因為人生地不熟,很容易被別人的欺負(廿二節),更何況她是一位年輕寡婦。雖然申命記規定,必須保護外國人和貧窮人,讓他們可以在麥田撿拾掉落的穀物,和摘取園主沒有摘完的果實,但仍舊難免會被工人或是田園主人欺負,這也就是為甚麼後來波阿斯囑咐路得不用再去別人家的麥田撿麥穗,以免危險。更告訴路得說已經吩咐男工不可欺負她了(九節)。
再者,路得自己表示要到麥田去撿拾麥穗,顯示出:一、路得已經熟悉猶太人的法律習俗,這一點也是我在前面已經說明過的,她是個對婆家很有認同感的外國女子。二、路得應該知道這是一件吃力的工作,因為去麥田撿拾麥穗的人不會只有她一個,一定還會有其他的人,但作為一個外國人,比起一般猶太人更容易遭到排斥。但是現在路得考慮到的不是自己的安危,而是要減輕婆婆的生活負擔。她沒有因為跟隨婆婆回故鄉,而成為婆婆的生活壓力。
第三節說路得去撿拾麥穗的麥田,正好是以利米勒親族波阿斯的麥田。作者用「正巧」一詞,突顯出上帝並沒有因為拿娥美一家人在異域遭遇到這樣大的災難就放棄了她,不但如此,上帝更是在苦難中施行大能的上帝。我在前一講說過,雖然拿娥美說上帝懲罰她,但是她還是倚靠上帝,當她聽到自己的家鄉得到上帝賜福時,她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趕緊回去倚靠上帝。看,上帝總是在人最困難的時候,有奇妙的安排,祂帶領路得到波阿斯這位「有錢又有地位」的親族的麥田去撿麥穗。
第四至九節:4不久,波阿斯從伯利恆來;他向收割工人問安說:「上主與你們同在!」
他們回答:「上主賜福給你!」
5波阿斯問領班:「那是誰家的女孩子?」
6他回答:「她就是跟拿娥美從摩押回來的那個外國女子。7她要求我讓她跟在工人後頭撿麥穗。她一大早就開始工作,現在剛停下來,在涼棚下休息。」
8波阿斯就去對路得說:「聽我說,小姑娘,你不用到別人田裡去撿麥穗,就留在這裡跟女工一起。9看男工到哪裡收割,你就跟著女工撿取。我已經吩咐我的男工不可欺負你。你渴了,就到水罐那裡喝他們打來的水。」
第四節波阿斯與工人彼此互道請安的用詞—上主與你們同在。請注意,他們在這裡所用的詞並不是我們熟悉的、普通的「下樂姆」(Shalom)用語,而是用「巴拉克」(barak),這詞雖然也是用在問安、請安,但是它所表示的意思是我們甚為熟悉的「以馬內利」之意。換句話說,意思是指:只有與上帝同在,才擁有真正的福氣。而這也正是整本路得記最重要的信息。路得記就是在說明當面臨苦難時,不要忘記,上帝就在你我的身邊,祂永遠與受苦的人同在,這就是最大的福氣。
第五節的「誰家的女孩子」,這裡「女孩子」所用的希伯來文「na′ar」是指「僕人」的意思,不論男的或是女的僕人。
從第七節可以看出拿娥美帶路得回到伯利恆的事已經遍傳整個伯利恆,大家都知道路得就是摩押的女子,第七節說這個工頭告訴波阿斯,路得工作很勤快,一大早就來工作,且沒有甚麼休息。工頭的話中有很濃厚的肯定意味。
第八至九節我們看到,波阿斯不但肯定路得的表現,更懷著廣闊的胸襟,接納一個外國女子到他的麥田撿麥穗。雖然說摩西法律本就規定要善待外僑(申命記廿四:19),但是他還是特別交代男工不可欺負路得,並且授意讓路得可以喝男工打來的水,如此友善的態度對一個寡婦,且是外國女子,充分說明波阿斯對路得的好感。
第十至十六節:10路得向波阿斯下拜,伏在地上,說:「你為甚麼待我這麼好?這麼關心我這一個外國人?」
11波阿斯說:「你丈夫死後,你對婆婆的種種孝行,我都聽見了。我知道你怎樣離開了父母和自己的鄉土,怎樣來住在這一個陌生的民族中。12願上主照你所做的報答你。願以色列的上帝—你所投靠的上主厚厚地賞賜你!」
13路得回答:「先生,你對我真好!雖然我連作你的婢女也不配,你還這樣用親切的話安慰我。」
14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來,吃一點麥餅,蘸著醋吃。」路得就跟工人們坐在一起。波阿斯遞給她一些烤好的麥穗,她吃飽了,還有剩下的。15-16在她走開又去撿麥穗的時候,波阿斯吩咐他的工人:「讓她隨意撿,就算從堆著的禾捆中去撿也不可為難她;甚至要從紮好的禾捆中抽些出來,讓她撿,不可責備她。」
讓路得感到十分意外的地方,是波阿斯對她的友善。以一個外國女子來說,這種感受是相當強烈的。路得必然聽過外國人在猶太人麥田受到欺負的風聞,但是她卻受到特別的照顧,這就難怪在第十節路得會半信半疑的問:「你為甚麼待我這麼好?這麼關心我這一個外國人?」
第十一至十二節是波阿斯對路得好感的解釋,可見路得的表現,廣受眾人的肯定,這一點正是這本經書所要強調的重點,作者要表明的一點是:外國人並不是都很差,尤其路得是一位摩押女子,竟然願意照顧一位猶太人的婆婆拿娥美。值得注意的是,波阿斯所聽到的風評是,路得對婆婆拿娥美非常孝順。然而,為甚麼人家會聽到路得對婆婆的孝行?這件「家務事」要不是她婆婆拿娥美對人提起頻頻稱讚,誰會知道?這也就是為甚麼有人說路得記中,除了記載路得之外,也在說明拿娥美是一位聰明又有智慧的婆婆,她為了幫助媳婦路得在異鄉—猶太伯利恆城—能夠生存下去,且能夠找到好的歸宿,不斷對鄉人讚美路得的美與孝行。
第十四至十六節,波阿斯確實是盡了他作為親族的責任,他不但邀請路得一起吃飯,且還交代工人讓路得隨意撿麥穗,甚至可以讓她從禾捆中抽取麥穗,這些特別的許可都表現出他對路得和她婆婆的照顧,已經超過了親族應盡的義務和範疇。波阿斯不是讓路得繼續以「乞丐」、「貧窮人」、「外國人」的身分在他的麥田撿麥穗,而是待她如同家裡的工人一般,與工人坐在一起吃飯,也可以吃他們烤好的麥餅蘸醋吃。
第十四節的「麥餅蘸著醋吃」,這是古時候農田忙碌時,主人提供給工人最棒的食物,這種醋就像我們現今在飯店吃大餐前,都會看到的所謂「開胃酒」。
第十七至十八節:17路得就這樣在田裡撿麥穗,直到傍晚。她把撿來的麥穗打了出來,差不多有一簍。18她把打好的麥子帶回城裡給婆婆看,又把留下來的食物給婆婆吃。
這兩節經文是對上述情節的一個綜合結論,由於波阿斯對路得特別的照顧,使路得不用再去別人的田裡撿麥穗,繼續留在他的麥田裡也可以撿到掉落的麥穗,通常這樣的情形是不太可能發生的,因為除了法律規定的要留下田邊的四角地帶,以及不准撿取掉落的麥穗,或是回頭去重拾遺忘帶回的穀物外(利未記十九:9、申命記廿四:19),真正可以留下來的實在不多。但是,路得卻可以一直撿到日落傍晚的時刻,且是撿到的麥子能夠打出一簍麥子,這實在是非常不容易的事,這當然是因為波阿斯的吩咐,才使她能撿滿「差不多有一簍」的麥子。一簍麥子約四公斤,可供她們婆媳兩人吃一個禮拜。
儒家經典「孝經」有這樣的話:「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在「論語」的「為政篇」有這樣的話:「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儒家的觀念中認為:「奉養」只是孝順的基本步驟,是最低標準。然而,在現代經濟更為富裕的環境下,三天一小酌,五天一大宴,已成都市人的平常事。在杯觥交錯,「舉頭就乾杯,低頭吃魚翅」時,能想到父母也喜歡吃,留一份帶回家孝敬父母的恐怕也很少了。路得在自己也是「三頓無一頓飽」的情況下,能想到婆婆,無論現在,還是古時,都算是難能可貴啊!
第十九至廿三節:19拿娥美問她:「你今天從哪裡撿來這麼多麥穗?你在誰家的田裡工作?願上帝賜福給關愛你的那個人!」
路得就告訴婆婆,她是在波阿斯的田裡工作。
20拿娥美說:「願上主賜福給波阿斯!上主始終對活著和死了的人信實仁慈。」拿娥美又解釋說:「那個人是我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們。」
21路得說:「他還叫我跟在他工人後面撿麥穗,直到收割完畢。」
22拿娥美對路得說:「是啊,女兒,你最好在波阿斯的田裡跟女工一起;要是你到別人的田裡去,恐怕會被欺負。」23於是路得跟女工一起撿麥穗,一直到大麥小麥都收割完畢。路得繼續跟婆婆住在一起。
「從哪裡撿來這麼多麥穗」,拿娥美這句話可看出波阿斯確實很照顧路得,就像我在前面所說的,已經是超過了作為一個親族應盡的責任了。依照她在猶大伯利恆的經驗,要撿拾這樣多的麥穗是不可能的。可以想像波阿斯的工人果真從禾捆中故意取出麥穗丟在田裡,讓路得有機會撿拾。拿娥美第一個反應是她的媳婦路得一定是遇到了「貴人」才會有這樣的收穫。
第二十節也是路得記非常重要的信息之一—上帝是信實仁慈的上帝。當路得告訴婆婆拿娥美說,她遇到的「貴人」就是波阿斯時,拿娥美的第一個反應是讚美上帝,並且稱呼上帝是「始終對活著和死了的人信實仁慈」。所謂「活著」,當然是指她和媳婦兩人,而「死了的人」則是指自己的丈夫和兩個已經死去的兒子。拿娥美這句話很清楚地說明基督教信仰的中心:上帝不僅是活人的上帝,也是死人的上帝。更明確地說,基督教信仰的觀念中,人的生命沒有「死」,只有「永生」。人即使「死」了,並不是就此消失,而是到另一個「快樂」或是「痛苦」的境況中了。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十九至卅一節,耶穌基督講過一位財主與乞丐拉撒路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他們兩人都死了,但是他們分別到不同的「世界」去,其中財主是到陰間去受苦,而乞丐拉撒路則是在亞伯拉罕懷中享受上帝所賜的喜樂。不論是「受苦」,或是「快樂」,都屬於上帝所掌權的。如同詩篇第一三九篇所說的:
「我往哪裡去才能躲開你呢?
我到哪裡去才能逃避你呢?
我上了天,你一定在那裡;
我潛伏陰間,你也在那裡。
我縱使飛往日出的東方,
或住在西方的海極,
你一定在那裡帶領我;
你會在那裡幫助我。
我可以要求黑暗遮蔽我,
或要求周圍的亮光變成黑暗;
但對你來說,黑暗不算黑暗,
黑夜跟白晝一樣光亮。
黑暗和光明都是一樣。」(7—12)
詩歌中已清楚說明,在整個宇宙世界中,一切受造的領域裡,都是上帝所掌管的。這也是聖經中重要的信息,讓我們知道,即使已經離開了人世間,仍舊脫離不了上帝的掌權。
當拿娥美稱讚上帝,說上帝始終對她的家「信實仁慈」時,意義是相當特別的。一則,說明了上帝對自己揀選的百姓,實踐了賜福、照顧的允諾,確實是如此。上帝並沒有因為她家娶了摩押的女子當媳婦就懲罰她、丟棄她,上帝一直在眷顧她的家,使她在最困窘的時候,能遇到好的親族照顧。二則,「信實仁慈」的上帝並不因為她沒有多餘能力獻祭,就不理她,沒有。上帝還是和過去照顧她的家庭一樣地帶領著她們,縱然是空手從摩押地回來,也能夠得到溫飽。當大家對她落魄返回故鄉感到詫異時,上帝沒有看輕她,還是讓她和媳婦得到好的際遇。
第廿二節開始,說到路得記另一個主要的目的,是在說明這位拿娥美是個聰明的婆婆,她自己知道怎樣抓住機會,也要媳婦路得好好把握機會。我們在第廿一節看到路得告訴她婆婆拿娥美,說波阿斯要她跟在女工後面撿麥穗時,這位聰明的婆婆拿娥美馬上作出肯定的反應,除了安全的考量外,更重要的是為第三章的情節預先作了伏筆,那就是這位聰明的婆婆已經知道自己應該抓住這樣的機會,替自己的媳婦找個歸宿了,而這位歸宿就是至親波阿斯,因為他不但是她夫家的至親,且是一位能夠善待寡婦的親屬,這對拿娥美來說,實在是她媳婦最理想的對象了。
第廿三節提到路得就跟女工一起撿麥穗,直到「大麥小麥都收割完畢」,大麥通常是在三至四月中收割,這節期就是以色列人民在過除酵節和逾越節的時候。小麥通常是緊接在大麥收割之後,大約是在五、六月期間,這段期間他們在過五旬節。葡萄和水果採收期通常是在十月間,這時期有住棚節和號角節。
現在讓我們一起來想想這章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給苦難者多一份愛,就是在見證上帝的慈愛。
當波阿斯聽到路得在他的麥田撿麥穗時,他第一個反應是交代他的僕人要善待路得,且不可欺負她。雖然波阿斯可以像一般人對待那些來麥田中撿麥穗的貧窮人、外僑一般地對待路得,但他卻特別善待路得,不但邀請她和收割麥穗的工人一起吃飯,還給予更多的麥穗,讓路得和她的婆婆能有更好的生活。我們可以在波阿斯的身上看到他對外僑確實有很大的胸襟,這在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不太可能的,尤其是對待摩押人更是困難,因為申命記第廿三章三節有規定:禁止亞捫和摩押以及他們的後代子孫參加以色列人民敬拜的聚會。而對當時的人來說,不能參加上主的聚會,等於是說不能參與社交活動,因為當時的以色列人最重要的社交場所就是參加聚會,他們的觀念中,一個人如果不能參加聚會,等於和得救沒有緣份。這就像判過死刑一樣的殘酷。由於他們認為潔淨的人才有權參加聚會,因此,保持「聖潔」的身心成為作一個以色列人的重要指標。不和外族人接觸,以及避免和被列入「不潔淨」(參考馬可福音一:40—45)的人接觸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樣才能使自己保有潔淨的心,成為聖潔的人。他們也從這裡發展出飯前洗手的規律(參考馬可福音七:1—23)。波阿斯之所以會這樣善待路得,除了他曾聽說路得孝行外,也從自己的工頭處聽到路得是個很努力工作的人,更重要的是,波阿斯有廣大的胸襟,他排除了種族的歧視,對這位來自摩押的寡婦,他多給了她一份愛心,這一點是我們要好好學習的地方。
基督教的信仰時常讓我們有一種莫名的優越感,以為我們才是上帝所喜悅的子民,那些不信上帝,或是還不認識耶穌基督的人都不是上帝所喜愛、拯救的對象。因此,對非基督徒總是多少存有一份「鄙視」的態度,特別是在婚姻選擇對象的事上,這樣的態度更明顯。這樣的態度就像猶太人在看外邦人一樣,沒有甚麼差別。但是,真正有愛心的基督徒不會以這樣的態度看待,他第一個想到的是,這個人需要甚麼?我可以給他的是甚麼?這樣的信仰認識是很重要的。一九六八年,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馬偕醫院成立第一條生命線,當時就是邀請所有宗教派別—包括天主教會、佛教、回教、道教、民間宗教等團體一起參與,希望大家一起來關心台灣社會日趨嚴重的自殺問題。我們之所以會邀請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一起來參加這項救援生命的工作,是因為我們認為上帝對生命的慈愛,遠勝過人是否認識祂。也就是說,不論人是否認識祂,上帝還是愛著每一個人。而最令我們感到遺憾的是,當時同時邀請基督教許多教派來參與此項救援自殺生命的事工時,有不少教派表示不可以和佛教、道教、民間宗教的人同工,甚至連天主教會都在他們「敵視」之列,這樣的態度是很不對的,我們總不能看到一個因自殺而生命垂危的人時就先問他說:「你信不信耶穌基督?」或是「你有沒有信耶穌基督?」這樣的問題,如果是這樣,那就不是在見證耶穌基督愛的信息。我們要做的是當人遇到苦難出現在我們面前時,第一件事就先問:「我可以為你做甚麼?」才對,特別是對那些有需要的人,我們必須心存憐憫和更廣闊的胸襟來對待他們,就像波阿斯對待路得一樣。
二、上帝是信實仁慈的,祂永遠與我們同在。
當路得將她在麥田拾麥穗的際遇告訴婆婆拿娥美的時候,拿娥美第一個反應就是稱讚上帝說:「上主始終對活著和死了的人信實仁慈。」她這句話說出了整本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的特質。上帝不只是過去如此,現在也是一樣,對每一個人的生命,對每一個時代的人,上帝都是愛護有加。其實,在拿娥美的身上我們也會看到上帝同樣施予連串的恩典在我們身上;只要我們回頭去深思所經歷的每一件事,就會發現上帝就像拿娥美所見證的,是「信實仁慈」的上帝。千萬要記得,不要老是停留在自己的際遇上找痕跡,也要從與自己生活的四周去看,特別是從孩子、親友的身上去看,一定會發現上帝就是那樣奇妙地在這邊關了門,卻在另一邊開了一扇很大的窗,甚至是大過已經關閉了的門。
人最大的軟弱恐怕就是自己遭遇困境的時候,也希望別人比自己遇到更大的災難才會滿足,然後幸災樂禍地說:「好佳哉!我比他好多了!」這是多麼畸形的心態啊!要不然就是抱怨連連,認為上帝只對自己不好,對別人卻是祝福連連,這樣的信仰認知是不正確的。上帝奇妙的恩典只有懂得感謝的人才看得見。那些只知抱怨、嫉妒、不滿、背棄上帝的人,往往看不見上帝奇妙的作為。我們看到的拿娥美,即使在患難中,她還是充滿感恩,她祝福被勸退回故鄉去的媳婦娥珥巴,也在媳婦路得撿拾一大簍麥穗回來後,第一句話就是祈求上帝賜福給那恩待路得的波阿斯。她既不嫉妒,也沒有怨恨,她知道自己的遭遇或許是因為上帝責罰,但是她不因此抱怨,她祝福所有發生在她身邊一切美好的事。
三、生活和工作就是信仰見證,二者是分不開的。
當路得決定跟隨婆婆拿娥美回到故鄉猶大伯利恆去的時候,我們看到她對婆婆說出那段感人的話,正是在表明她已經將自己的生命與婆婆的生命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了,她並非只說說而已,而是確實從生活和工作中展現出這樣的生命告白。我們從波阿斯在看到路得時所稱讚的話:「你丈夫死後,你對婆婆的種種孝行,我都聽見了。我知道你怎樣離開了父母和自己的鄉土,怎樣來住在這一個陌生的民族中。」(十一節)然後,我們看到路得將波阿斯給她的烤麥穗留著一部份,帶回去給婆婆吃。不僅如此,她還主動提出要到麥田去撿麥穗,並且努力工作不休息,類似這樣的生活、工作的態度,絕對不是嘴巴說說好聽而已,她確實以行動見證了返鄉前對婆婆所作的承諾。
今天的基督徒確實是說了太多的愛,卻甚少付之於實際的生活和工作中。更糟糕的是,有不少基督徒是希望別人將愛實現在自己身上,卻不希望自己就是率先付出行動的人。我稱這樣的人是:很會欣賞愛,但不知愛是何物的人。這是非常可惜的事。而這樣的情況時常發生在基督教的機構中,因為基督徒常常將愛當作「無所謂」、「沒關係」、「馬馬虎虎」看待,這是非常錯誤的觀念。正確的愛的表現,是應該對自己的生活、工作都有嚴格的要求、不含糊,也不懶惰、貪婪、妥協。只有這樣的生活態度,我們才能讓別人從我們身上體會出信仰耶穌基督的生命意義。
四、真實的信仰能夠使我們免於羞愧,超越屬世的價值觀。
在第一章我們看到拿娥美說她「出去的時候富足,回來的時候上帝卻使她受苦」(一:21),而伯利恆城的人也都認識她,原因很可能是拿娥美的夫家以利米勒本身就是個大戶人家,是個望族。如今相當落魄、潦倒,但是拿娥美聽到上帝對故鄉的眷顧時,她堅決地離開摩押地返回故鄉伯利恆來,且是連媳婦路得也一起帶了回來。而在這一章,我們看到拿娥美的媳婦路得每天到麥田中去撿拾麥穗,且是從早到晚很殷勤地撿麥穗,甚少休息,連工人都讚譽路得這樣辛勞的工作態度。
從一個大戶人家,落魄到一無所有,這中間有很大的差距,這種差距所帶來的,不僅僅是吃、住、穿等民生問題而已,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問題,要怎樣使自己彎下腰?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我們看到路得自己到麥田去撿麥穗,她不是和婆婆躲在家裡自怨自艾,終日埋怨上帝沒有照顧她們,也不是在訴說她夫家過去曾照顧過多少人,或是幫過多少人,而現在這些曾受惠於他們的人卻不知道回報。沒有,她們婆媳兩人沒有這樣做。相反地,她們是屈膝下來,到麥田去做貧窮人、甚至是乞丐在做的工作—撿麥穗。
真實的信仰就在這裡發揮出力量來,因為信仰是使人有生命力,使人在極度困境中也不會喪失生存的意志,也會排除人間看為所謂「高貴」或是「面子」的障礙。真實的信仰會幫助人知道怎樣在最惡劣的環境中取得生存的契機,知道怎樣在困境中生活下去,因為信仰告訴我們,上帝不會在我們生命遇到艱難的時刻離棄我們,也不會在我們一無所有的時候不理我們,信實仁慈的上帝絕對不會這樣!相反的,祂會在我們生命最黯淡、無助的時候,伸出祂慈愛的手,就在我們生命中,在我們生活的四周,只要我們願意伸出手,就能接觸到上帝在緊緊拉緊我們,扶持著我們,路得記就是告訴我們這樣的信息。
我常常看到許多基督徒一遇到困境,就開始連連抱怨上帝不再愛他,所以才讓他受苦,也常常聽到許多原本富足的家庭,後來因為遇到變厄而失去財富,竟然不知道要怎樣生活下去,嚴重的還想自殺。因為他覺得上帝已經拋棄了他,才使他事業破產。也遇到有些人原本官場順利,卻因為遭遇到意外,不但失去工作,連帶的家庭生活也陷入困境。類似的事其實一再發生在我們生活的四周,或在朋友、親人身上。但是,我們也常看到人最大的軟弱就在於他們當中大多數是無法像拿娥美和路得這樣,屈膝下去做卑微的工作,且在卑微的工作中仍然讚美、感謝上帝。原因就是這些人都會有一種觀念,認為「面子」無法「擺下去」,有的甚至瞧不起那些需要勞力的工作。這樣的認知不是基督教信仰的本質,因為基督教的信仰讓我們知道,上帝也會在我們生活環境中被認為最卑微的工作裡,向我們顯明祂的慈愛,就像在麥田中,向撿拾麥穗的路得啟示祂的救恩。
真實的信仰會使我們超越人間所認定的價值觀念,也會幫助我們知道生命的價值,不是在於可數的數字多寡,而在於體會到上帝的救恩、慈愛常與我們緊密結合在一起。
(講於二○○○年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