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三書:用好的行見證福音

經文:約翰三書1│15

這是約翰的第三封書信,這封書信和第二封書信比較不一樣的地方,就是收信者非常清楚,是一位名叫該猶的人,他可說是作者很好的朋友。其它方面,第二封書信和第三封書信可說是很相近,寫信的人都是自稱「長老」,並且在第九節曾指出他寫過一封書信給教會,可是並沒有得到他所期待的回應。也因為這樣,這第三封的信才寫成。
就像在第二封書信已經說過的,這一封書信非常簡短,總共才只有十五節、計二百二十個字的篇幅,是比第二封書信要長些,但比起其它經書,這封書信還是簡短了許多。在前一講也已經提過的,當時的書信是用浦草製成的紙寫的,那時候的紙張貴,不是一般人能如意使用,跟現在的社會紙張很便宜,且使用量很大之情景相差很多。因此,書信簡短的另一個原因必定和紙張的來源,以及節省費用有關。
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第二封書信是寫給教會,但用「女性」來稱呼,於是有人說第二封書信是寫給姊妹,而這封書信是給一位兄弟讀的。不過在前一講已經有提過,第二封書信應該對象不是一位姊妹,而是教會。同樣的,這封書信雖然收信者是一位兄弟,但他所代表的也是一間教會,作者也會希望這封書信能夠公開傳閱,讓更多的人知道。因為書信所談的,是跟教會信仰秩序有密切關係的事,而這就不是個人問題而已,是和全體教會的秩序有關係。
約翰二書很清楚提到那些「不持守基督的教訓,反而偏離了,就是眼中沒有上帝」的人,作者並且要該教會的信徒們不可以接待他們進到教會裏,不可以讓他們有傳授這些偏離基督教訓之信息的機會。換句話說,約翰二書的作者是以很嚴厲的口氣,要當時的教會將這種人從教會中驅離出去。
約翰三書也是談到有關教會內部已經有傳異端的信息進入了,且影響到教會信仰秩序的問題出現,因此,寫這封書信給該猶,肯定他在持守真理之道的用心,也同時在信中譴責狄特腓這個破壞教會秩序者。如果書信會把這人的名字公開出來,這也清楚表示這個人已經脫離教會應該有的秩序很嚴重了,對教會造成很大的紛爭、困擾。作者寫這封信其實就有這樣的用意,希望大家注意防範,也同時因為收信人該猶是當時教會的領袖,讓他清楚問題的所在,也是在鼓勵他會更積極整理教會信仰的秩序。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封書信的內容:

第一至四節:
我是長老;我寫信給親愛的該猶││我誠心所愛的朋友:
親愛的朋友,我祝你事事順利,身體健康,正如你靈性健全一樣。有些信徒到這裏來,告訴我,你對真理忠誠,一向以真理為生活的中心,使我非常高興。沒有別的事比聽到我的孩子們都生活在真理中更能使我快樂的了。

就像第二封書信一樣,作者並沒有署名,只說自己是教會的長老。但這裏很清楚寫出這封信是寫給該猶的。
該猶,這個名字在新約中出現多次,是羅馬人經常使用的名字。在使徒保羅的信中,我們可以看到有一個該猶是使徒保羅親自施洗的(參考哥林多前書一:14),有一位該猶開放他的家作為信徒聚會的地方,這就是早期教會的模式(參考羅馬書十六:23),這也就是在前一講有提到過的,早期教會都是家庭聚會的型態,因此,在第二封書信中提到,若是有傳講不正確之基督教訓的人去,就不要接待這樣的人進入「家裏」(參考約翰二書10節),意思就是不要讓這種背離基督教訓的人進入教會參加聚會和傳講信息。
另外在使徒行傳第十九章廿九節也有記載一位名叫該猶的,他是馬其頓人,曾因為在以弗所和使徒保羅同工,而在暴亂中和亞里達古一起被以弗所城的人抓去。而在使徒行傳第二十章四節也記載一位名叫該猶的,他是特庇人,他和其他同伴為了要保護使徒保羅免遭猶太人謀殺,因此陪伴使徒保羅搭船從希臘到特羅亞。有不少人認為這位該猶就是約翰三書的收信人。
直到現在我們還是無法明確知道這位收信人該猶到底是哪一位,但知道是當時教會中甚為備受尊敬的一位信徒、也是當時教會中的領袖。
作者說該猶是他「親愛的」、也是「誠心所愛的朋友」,請注意這裏連續兩次所用的「愛」字,都是用上帝愛世人的最高、無私的「愛」字(agape),這很特別,在表示作者對該猶的愛,是真實、無私、奉獻的愛。也可以從這裏看出他和該猶之間的親密關係。
第二節,作者在開場白的請安中,也帶入了祝福的話語。非常有意思的,就是作者不僅祝福該猶除了「事事順利」之外,也祝福他身體健康,而且是和「靈性健全」一樣,這樣的祝福是很有意思的。因為從這節也可看出該猶確實在信仰上有很美好的見證,使作者寫這封信的時候也都會想到要特別提一下。
我們一般人都會在寫信時提到「事事順利」,更會提到身體健康,但卻甚少人在寫信向對方請安的時候,也想到要提起「靈性健全」這樣的祝福或肯定的話語。不過足堪安慰的是,我最近外出演講時,經常會聽到有人來跟我打招呼時,都會這樣說:「聽說你們台北東門教會在信仰上很有見證。」我就會問說:「是喔,關於哪方面的?」對方都會這樣說:「聽說你們全體會友都在讀聖經和寫作業。」有的則說:「聽說禮拜都很準時,遲到了就不准進去禮拜。」也有說:「聽說幫助很多弱小教會。」又有的說:「參加查經班的人很多。」有一間教會的長老甚至跟我說:「我們教會要組團去訪問,不知道甚麼時間比較方便?」我聽了之後都會趕緊澄清,說「沒有說禮拜遲到了就不可以進來這件事」而是「十點開始禮拜時,就會將大門關起來,但幾乎十點一到,禮拜堂大廳就滿座了,這一點倒是事實」。另一方面,我同時趕快回應說:「不敢讓人來我們教會學習,我們不是最好的,因為我們還需要加油呢!」
其實,很多教會一聽說我們禮拜日上午十點禮拜時間一到,禮拜堂大廳幾乎就滿座了,都用很奇異的眼光看著我,以為我有誇張的樣子。其實,我經常這樣說,如果我們去搭火車都會提早到月台等,搭飛機都會更早一兩個小時到機場去候機室等待,敬拜上帝怎麼會這麼怠慢?除非有不得已的理由,否則說甚麼都應該早到才對啊!將禮拜看成是一種訓練自己靈性生活的一部份,這是我在各地演講時都會提到的事。
我最近到台灣神學院去上課,我跟神學研究所三年級即將畢業的同學說,若是上課都會遲到,且上課時都會坐在邊邊角落,參加學校每日師生禮拜都不想去,請問:你將來怎樣去牧養教會?要怎樣帶領信徒以認真的態度參加聚會?若是你的信徒都是坐在最後面,前面都是空空的椅子,你的感想如何?我用很嚴厲的口吻告訴這些學生,遲到就不要來上我的課,被我「當掉」時不用找人來關說,因為最高年級的神學生都這樣,可想見整個學校會怎樣?沒有好模範,又將怎樣成為低年級學生學習的對象?不可能的事!要牧養教會,帶領信徒,自己就必須先以身作則,在靈性生活上有美好見證。我期盼我訓練出來的學生都會成為很用心、認真、忠於職守的傳道者。同樣,我也期盼我帶領出來的信徒都是可以信靠、有好規律生活的信徒。
另一方面,在關心弱小教會的事工上,確實在現今咱台灣長老教會中,是咱教會很值得拿出來與別教會分享的事工之一。我們以一間教會之力,就在協助五間弱小教會,這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有不少教會存放著很多錢,只是一心一意想要蓋禮拜堂,對弱小教會的需要和欠缺往往視而不見,這是因為信仰內涵不足、品質不好。咱台北東門教會則是一間知道分享的教會,就像我們目前正在積極籌款買地,但聽到以前在我們當中的日籍宣教師二宮一朗牧師,他們正在發起救助日本因為颱風和地震帶來災難時,我們也是捐出一百萬日幣去參與救災的行列。當我在傳遞這個信息時,有好幾間教會的長執、信徒紛紛跟我說:「在他們教會,那絕對是不可能的事!」為甚麼?其實就是和信仰認知有關。
我相信,我們在信仰上有美好見證時,有一天從國內外教會來的信件,就會像這位長老寫給該猶一樣,特別提到咱教會在靈性生活上是一間很「健全」的教會。
第三節,這裏開始可以看到「真理」這個詞,作者在短短的只有十五節經文中,共計提起有五次之多。論「真理」的事也可說這封信主要的內容之一。在這裏作者提到他聽到有人跟他說該猶「對真理忠誠,一向以真理為生活的中心」,這是一句很重要的話,也可以從這句話明白該猶確實在信仰有很好的見證,這也是為甚麼在第二節作者會說他是一個「靈性健全」的人之因。
這裏並沒有說明是誰去告訴作者有關該猶的事,但卻提到該猶在靈性上有兩個很重要的特點:
一是對真理忠誠。可以將這句話來對照第二封書信第七節所提起的「有人公開否認耶穌基督降世為人」,以及在第九節所提到的「不持守基督的教訓」等這兩項,就可以了解該猶不但都沒有這方面的問題,相反的,他是很清楚地持守了「真理」的教會長者。
再者,甚麼是「真理」?可參考約翰一書第五章六節:「耶穌基督到世上是藉著洗禮的水和犧牲的血;不僅用水,而是用水和血。聖靈也親自見證這是真實的,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看吧,聖靈就是真理,這句話是多麼重要又有意義啊!再比較一下約翰福音第十四章六節,耶穌基督說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這樣我們就知道約翰三書的作者要告訴我們一點:公開承認耶穌基督降生在這世界上的人,就是有「真理的靈」在他生命裏的人。這不僅約翰一書如此寫著(參考約翰一書四:2—3),也是約翰二書作者用來分辨一個人是不是信仰上的騙子的準則(參考約翰二書第7節)。
這樣看來,我們可以明白該猶就是一個有真實聖靈同在的人,他就是在見證耶穌基督確實降生在這世上的信息,沒有偏離基督的要理。
二是以真理為生活中心。這句話很清楚說明了該猶不僅有維持信仰原則,而且還將信仰用在生活上。換句話說,他是在信仰中過生活,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這樣作者在此所說的「真理」是甚麼呢?其實就是指「彼此相愛」這個教訓。因為既然相信上帝因為愛世界上所有的人,才會將耶穌基督差遣降生到世界上,為的就是要拯救所有信他的人(參考約翰福音三:16)。這樣,要將這樣的信仰見證出來,最重要的,就是學習耶穌基督降生到世界上之愛的行動,用具體的方式表現出來。這也是約翰一書作者在該書信的第四章十二節所說的:「沒有人看見過上帝,但我們若彼此相愛,上帝就在我們的生命裏,而他的愛藉著我們完全實現了。」
約翰三書作者稱讚該猶是一個「以真理為生活的中心」的人,意思就是說他是將「彼此相愛」的教訓運用在生活中,而他這種推動「彼此相愛」的行動也讓許多人感受到「被愛」的溫暖,因此,才將他這樣的見證傳給作者知道。
第四節可看出這位「長老」作者,將該猶當作如同自己的「兒子」一般看待。使徒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也是說將該教會信徒「當作自己親愛的兒女一樣」(參考哥林多前書四:14),他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的書信中也這樣說:「你們知道,我們待你們每一個人,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使徒保羅寫信給提摩太和提多,都是稱呼他們為他「在信仰上的真兒子」(參考提摩太前書一:2,提多書一:4)。這種寫法主要在表達寫信者與收信者之間有非常親密的關係,而寫信的人如同是父親一樣的長輩,而收信的人就如同兒子一般,是屬於晚輩。在看到自己的兒子不但有遵守信仰的規矩,而且還會用信仰規矩來生活,任何當父親的,一定會感到相當的欣慰。

第五至八節:
親愛的朋友,你那麼真誠地為你信徒們做事,甚至對陌生的信徒們也一樣。他們曾向這裏的教會提起你的愛心。請你照上帝所喜歡的,幫助他們繼續他們的旅程。他們為了基督的緣故出外工作,不接受非信徒的幫助。所以,我們必須接待這樣的人,跟他們一同為真理工作。

這段經文除了讓我們更清楚該猶之所以被寫信的作者稱讚之因外,也讓我們明白作者寫這封信的另一個目的,就是希望該猶會協助與他關係緊密的福音同工。
為甚麼作者會像該猶提起善待那些外出傳道的同工之事?原因就是早期教會傳福音工作的方式,都是採用旅行傳道的型態比較多,很少固定在一間教會牧養教會的。例如使徒保羅派他的門徒提摩太去協助牧養帖撒羅尼迦教會,好堅定該教會信徒的信心(參考帖撒羅尼迦前書三:2—3),但這種差派並不是很久時間,只要穩定了就可以結束在該教會牧養的工作(參考帖撒羅尼迦前書三:6)。提摩太也曾被使徒保羅差派到哥林多教會去協助牧養的工作(參考哥林多前書四:17、十六:10),後來又有另一位使徒保羅傳福音的伙伴西拉也投入協助牧養哥林多教會的事工(參考哥林多後書一:19)。我們也從使徒行傳看到使徒保羅在傳福音的事工上,就是到處去旅行傳道,他身邊都有一群同工協助著。而使徒保羅傳福音最典型的方式,就是開拓一間教會之後,就將之交給當地教會的長老、監督、執事等這些在信仰有堅定信心、美好生活行為的人來接續牧養的工作,要不,就是像上述所說的,派門徒去協助一段時間。
但我們也從他的書信中看到使徒保羅通常都是開拓一間教會之後,就希望該間教會能夠成為他和同伴們去開拓另外一間教會的支持力量,供給他們在開拓福音基地的各種財物或人力上的需要(參考腓立比書四:14—16),即使不是他所開拓的教會,他也會寫信請求協助福音的事工,例如他寫給羅馬教會的信中就這樣說:「我希望現在就去,在我往西班牙去的途中,順便去看你們,在你們那裏歡聚一些時候,然後讓你們幫我成行。」(羅馬書十五:24)這句「讓你們幫我成行」,意思很清楚,就是請他們協助他即將前往西班牙開拓福音事工的需要。
這種傳福音的方式,可以從福音書中看到耶穌基督和門徒就是這種方式,他們從不停留在一個地方很久的時間,而是周遊各城市鄉鎮傳福音,但在他們的背後,是有一群熱心的婦女或是信徒提供他們所需要的財物(參考路加福音八:1—3)。
約翰三書的作者就向該猶提出這樣的請求,原因就是他有認識一群福音的伙伴,要路經該猶所屬的教會。可是作者特別在第五節提到該猶也曾接待了「陌生人」。請注意,這裏所謂的「陌生人」,有可能是:
一是指當時有一群「重智派」的人。這些人不相信耶穌基督曾降生在世界上,這群講究知識超過所有一切的高階知識份子,也在各地傳他們認為的「福音」,就像使徒保羅寫信給加拉太教會時,嚴厲譴責的「另一種福音」(參考加拉太書一:6—7)。因此,作者希望該猶能分辨清楚,希望他不會再繼續接待這種人進到「家裏」(指「教會」之意,參考約翰二書第10至11節)。但要接待真正傳福音的使者,這些人就是作者寫這封信所要推薦的。這些人都是已經去過,且帶回對該猶很好的評語給作者。因此,我們可以知道該猶認識作者所說的這些福音工作者。這樣,我們從第六節也清楚知道,作者知道該猶在信仰和生活上的見證,就是從這些曾被該猶接待過的傳福音伙伴傳回消息所得到的。
現在這群傳福音的工作者又要經過該猶的地區,作者寫這封信請他們將信帶去給該猶,除了鼓勵該猶之外,也同時請求該猶盡力協助他們在傳福音的補給上給予必要的協助。顯然地,作者與該猶認識很熟,才會寫這樣的信,而他稱該猶是他「誠心所愛的朋友」原因也是在這裏。
二是指真正外出的人。這些人只是路過,該猶卻也不嫌棄或是拒絕,就接待了他們。這樣的愛才是真實的,而不是只愛所認識或是有關係的人。希伯來書第十三章一至二節這樣說:「你們要常有手足相愛之情。要接待異鄉人到你們家裏。曾經有人這樣做,竟在無意中接待了天使。」也因為該猶確實這樣做,這也就是為甚麼在第三節作者會稱讚該猶是「一向以真理為生活的中心」的原因。因為他將信仰真的落實在生活中。
第七至八節就像前面已經敘述過的,早期教會傳福音的特色,教會不是只顧自己,而是知道怎樣協助那些在各地傳福音的工作者,因為支助他們,就等於是在參與這些傳福音者的行列。這也是我經常跟大家提起的,我們用不完的經常費,應該就要拿出來支持那些在努力福音事工,卻欠缺經費協助的福音事工單位,其因就是在這裏。
但這裏必須提醒的,就是在第七節,這裏提到這些傳福音的同工並不接受非信徒的幫助,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因為非信徒並不認識福音,他們所提供的財物並不是為了見證福音的緣故,這樣,接受非信徒捐獻的財物,就要特別小心。因為當傳福音工作者接受了這樣的支持,有一天這些人因不了解福音的意義,當他們有需要為他們所信的神明籌募財物的時候,很可能就會反過來要求協助。這一點必須小心,不是只要有人捐款協助就是好,應該要明辨捐助者是為了甚麼。但若是為了要救助苦難者生活的需要,這就不需要拒絕,因為會想到要救助生命的苦難,就是在表現愛心。讓任何人都有見證愛心的機會,這是很有意義的一件事。這也是為甚麼當我們教會在發起捐款救助伊朗大地震、伊拉克戰爭苦難的孤兒時,會接受非基督徒參與救助的行列,其因在此。但若是為了建造敬拜的禮拜堂,恐怕就需要特別注意這方面的事。

第九至十二節:
我曾寫了一封信給教會;可是,想作領袖的狄特腓不理會我所說的話。我來的時候,要揭發他所做的事。他用壞話攻擊我們,造謠毀謗。這還不夠,他自己不接待外來的信徒,甚至阻止那些願意接待的人,要把他們趕出教會!
親愛的朋友,不要學壞,要學好。誰有好行為,誰就是屬上帝;誰作惡,誰就是沒有見過上帝。
12大家都稱讚底米特。真理為他作見證;我們也為他作證。你知道我們所說的話是真的。

這四節經文也可說是約翰三書作者寫此書信的另外一個目的,就是提醒該猶認識兩個人,其中一個名叫狄特腓,另一個人名叫底米特。
狄特腓這個人到底是誰?聖經並沒有給我們更多的資料,只能從第十節看到他是當時一間教會的領導者,但卻跟該猶持完全相反的態度,連傳福音的工作者到他教會那裏去時,也不接待他們。說坦白些,這個狄特腓,雖然在負責牧養教會,卻對福音同工冷漠、不關心,也不參與傳福音的工作,甚至更惡劣的,是當有信徒願意接待傳福音的工作者時,也會被他阻止,還恐嚇要將接待的信徒趕離教會!怎麼會這樣?這是多麼奇怪的行為啊!
作者在這兩節中指出狄特腓幾點惡劣的行為,包括:
一是拒絕回應作者寫給他的信。我們已經無法查到作者寫過的這封信到底寫些甚麼內容?有可能就是寫同樣給該猶之信的內容,請求協助接待和支持傳福音的同工。
二是狄特腓故意造謠生非,毀謗作者傳福音的工作。這裏的「毀謗」,就是講不誠實的話,故意傷害他人。
三是最惡劣的行為,自己拒絕不打緊,連想要參與福音事工者也被他恐嚇要驅離出教會。
其實,這樣的情形也發生在現今的教會中;有些傳道者在牧養一間教會時,就是採取這樣的態度,不准任何人到他教會去分享福音的見證,也不允許信徒參加任何中會、總會舉辦的訓練會,然後教會所有的奉獻,除了繳交規定的總、中會負擔金外,其餘一概不理會。教會就是存錢、再存錢,然後十年或是二十年就翻修禮拜堂、牧師館一次。這樣的教會所培養出來的信徒,在信仰的根基上是很脆弱的,不會進步的。因為真正好的信仰,不是只關心自己,也會關心別人(參考腓立比書二:4)。
作者在這裏明白寫出這位狄特腓的問題,可以幫助我們看到這個人其實就是控制了教會,甚至有將教會當作個人私有的財產一樣,對教會的存在和發展來說,是很危險也不健康的。
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作者會在這封書信中特別提到狄特腓,必定是知道該猶認識他,因此,寫了第十一節這段話是作為勸勉之用,目的是希望該猶不會受到狄特腓惡劣的行為影響到他原本清晰、真誠的信仰態度。
好的行為和見證上帝的慈愛有密切關係。這也是約翰三封書信的共同主題,就是用實際的信仰行動來見證上帝就在我們生命中。因為真實的基督徒不是用講的,而是有實際的行動來表示。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見證說我們認識所信的上帝,以及上帝所差遣到世界上來的耶穌基督,是慈愛的上帝,也是恩典豐滿的上帝。約翰一書第二章三至四節這樣說:

「如果我們遵守上帝的命令,我們就知道我們認識他。若有人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命令,這樣的人是撒謊的,真理跟他沒有關係。」

「所以,那活在基督生命裏的人都不犯罪;那繼續犯罪的人沒有見過基督,也不曾認識他。」(約翰一書三:6)
其實信仰就是這樣,不是用說的,而是用實際行動見證出來的。
第十一節這裏所說的「要學好」,就是指「愛」說的。使徒保羅就曾勸勉羅馬教會的信徒說:「不要被惡所勝,要以善勝惡。」(羅馬書十二:21)意思就是要用愛來勝過那些做壞事的人,這樣才能看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在信仰上的差異所在。
第十二節這裏又提到另一個人,就是「底米特」。在使徒行傳第十九章廿四至廿七節提到有一個名叫「底米特」的人,而他就是引起以弗所城發生暴動的主要人物,是一位銀匠,以製造以弗所主要神明亞底米女神之像維生。但是不是這個人?沒有更多的資料。
另外一個可能性,就是這個「底米特」的名字,可能就是歌羅西書第四章十四節所介紹的使徒保羅之傳福音伙伴「底馬」。但是否就是這個人,也是沒有足夠的資料可以佐證。
也因此,我們很難找到更多的資料來了解認識這個人。只能從這裏知道他也是早期教會中的領導者之一,而且風評甚佳。約翰三書作者希望該猶和這位底米特都一樣,能持續在真理的見證上有美好的果實。

第十三至十五節:
我還有許多話要告訴你,但我不想藉筆墨傳達。我希望不久能見到你,當面跟你傾談。
願你平安!
你的朋友們都問候你。請替我向各位朋友一一問安。

這段結尾就像第二封書信一樣,作者都說想要當面見他,與他傾談。這封書信表示作者可能會很快的時間內去見該猶。
第十五節可看出作者似乎和該教會的信徒很熟,才會提到說要該猶也像所有的信徒一一請安。在第二封書信就沒有這樣的句子出現。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封書信所帶來的信息:
一、善待真正在傳福音的工作者,就是參與傳福音的工作。

我們看到約翰三書作者提到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該猶確實很有美好的見證,對那些在傳福音工作者給予美好的接待,並且也在他們傳福音的工作上盡心、盡力給予支持。也因此,作者希望該猶能夠繼續協助傳福音的工作,接待這群即將路過該地去外地傳福音的伙伴,給予必要的協助。
如果我們看路加福音第八章一至三節所記載的一群婦女,她們就是全心、全力提供所有的力量支持耶穌基督和他的門徒傳福音。而腓立比書第四章十四至十六節,就很清楚地告訴我們,由一位賣紫色布的婦女呂底亞所建造起來的腓立比教會,所有的信徒都是傾注所有的能力協助使徒保羅傳福音的工作。他們不僅在財力上奉獻所有的能力,且當使徒保羅被關入監獄的時候,還特別派了一位名叫以巴弗提的兄弟,到羅馬監獄去協助照顧使徒保羅,直到以巴弗提自己也病倒了,使徒保羅才差遣他回去(參考腓立比書二:25—27)。我們知道歐洲的第一間教會就是從腓立比教會開始的,然後這間教會毫無保留的將他們所得到之福音信息,透過使徒保羅和他的同工,傳到歐洲各地教會去。從這裏可以想像得到:若是沒有腓立比教會全體信徒這樣的愛心,使徒保羅可能要花費更多的時間、精力才有辦法開拓歐洲其它的教會。
自己不能去傳福音,也能透過其它方式來參與福音的事工,這個認識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看到許多宣教師冒著生命的危險才將福音的信息傳到咱台灣來,而且這些早期宣教師都是非常優秀的傳道者。他們之所以能夠順利在台灣展開福音事工,除了有聖靈的帶領之外,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在他們的背後有一群他們所屬的教會信徒在為他們祈禱,也奉獻所有可能的財物支持著他們在台灣的福音事工,這一點我們從教會歷史檔案中都可以很容易看得到。但有一項請不要忘記,這些宣教師能夠在這塊土地生存下去,也能得到鼓舞的心繼續在福音的事工上奮勇前進,除了許多財物和人力的支援外,還有一項非常重要而不能疏忽的,就是善待這些傳福音的工作者,這一點是非常重要而不能忽略的。台灣人是非常有熱情的人,也因為這樣,早期衛生和各樣生活條件非常不好的環境中,這些來自外國的宣教師能夠堅持為福音打拼,其實就是信徒給予的鼓勵和溫暖的接待。
傳福音並不是每個人都要成為全時間的事奉者,因為這並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的工作。其實能夠用真實的心善待每個認真傳福音的工作者,這不但是在幫助福音事工,也可說是參與了他們傳福音的工作。
這三十年來使我持續保有獻身使命感的,就是許多會友和親友,大家對我的鼓勵、支持,才使我在傳福音的工作上沒有失去信心,也沒有改變獻身的心志。其實,當傳道者面對的誘惑甚多,不少傳道者就是因為受到誘惑而偏離了聖經的教訓,這是非常可惜的。而教會要培養一個傳道者確實很不容易,看到傳道者離棄聖經的教訓,陷入在錢財和權力的誘惑中,總是會令人感到惋惜和難過。但要讓傳道者有專心一意的毅力獻身在傳福音的事工上,就必須大家善待他們。我這樣說,並不是要不分忠心或是懶惰的都給予善待,我當然知道有些傳道者根本就像是披著羊皮的豺狼一樣的惡劣,對這樣的傳道者(其實不應該稱呼這樣的人為「傳道者」)應該給予嚴厲的譴責,甚至是拒絕他們才對。我要強調的,就是善待真心傳福音的傳道者,也等於是自己也參與了傳福音的工作。而誰是真實、認真的傳道者?大家應該知道怎樣用信仰的良知去判斷、分辨。
二、只有仰望耶穌基督,才能擺脫教會成為個人「私產」的危險。

約翰三書的作者在這短短的書信中,提出了三個人,除了收信的該猶之外,另外提到一個很好的同工,就是底米特,另外一位則是很差勁的教會領袖,且是福音事工的阻礙者,就是狄特腓這個人。在這封書信中,他提到狄特腓簡直就是將教會當作個人的私產一樣,既不接待傳福音的同工,也不支持福音事工的廣傳,更糟糕的,就是連想要推動福音事工的信徒,也都會被他趕走離開教會,這樣的人當傳道者、教會領袖是很要不得的。因為狄特腓這樣的態度,就像耶穌基督在譴責當代的宗教領袖們所說的一樣,耶穌基督說:

「你們這班偽善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要遭殃了!你們當著人家的面把天國的門關起來,自己不進去,也不讓想進去的人進去!」(馬太福音廿三:13)

看,這樣的宗教領袖就是不好的福音工作者,對教會福音事工只有敗壞,不會有幫助,因為這樣的工作者,不是忠實的僕人,反而比較像盜賊,想將上帝的田園當作私產一樣,拒絕任何人來分享上帝的救恩。若是讓這樣的傳道者繼續在教會中存在,那簡直就是在糟蹋上帝的恩典。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樣的傳道者已經是在自己扮演著「主人」的角色了,這是錯誤的。
教會不是某某人所有的,既然是教會,就是屬於耶穌基督的。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要我們全心仰望「注視耶穌」,他說耶穌基督才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和完成者」(參考希伯來書十二:2)。沒錯,耶穌基督才是我們生命要注視的中心,我們不應該將生命的盼望放在某個人的身上。這樣的信仰告白必須要非常清楚,尤其是在教會中更應該知道這樣的信仰基礎。
因此,一間教會若是把某個人當作中心,那就是很大的錯誤。教會是一個信仰團契,是以耶穌基督為頭、根基,這一點一定要弄清楚。也因為這樣,教會不能因為某個人說甚麼,就一定非要怎樣不可。使徒保羅的書信上就這樣說:

「無論做甚麼,你們都要專心一意,像是為主工作,不是為人工作。要知道主會把他為自己的子民所保存的賞賜給你。你們事奉的是主基督。」(歌羅西書三:23—24)

使徒保羅說的這段話應該幫助我們更清楚,我們到教會來不是要事奉某某人,而是要為主耶穌的救恩作見證。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力說教會是屬於他的,也沒有人可以在教會說非要聽他的意見不可,若是有這樣的人出現,那是非常要不得的。真實的教會是為了傳福音而存在,而福音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我們必須要保持這樣的認知,才不會使教會成為個人的私產,而忘了耶穌基督是教會的頭。

(講於二○○四年十一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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