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認識慈愛的上帝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4 10:31
經文:約翰一書二:1│17
如果我們仔細讀聖經,就會發現聖經作者確實是用寬闊的心胸在看信仰的問題,反而有時會覺得我們這一代的人在信仰上顯得保守較多。例如:在使徒保羅身上,我們看到他對守割禮這件事,就讓當時的猶太基督徒相當感冒,他們認為使徒保羅讓外邦基督徒不必守割禮、就可受洗而成為基督徒的這種開放態度,大大不以為然,甚至為了這件事,指責使徒保羅根本就是毀了上帝揀選祂的子民的聖潔記號。但使徒保羅則很清楚指出,真正的聖潔記號並不是在割禮,而是在耶穌基督,他說:「上帝向你我保證,我們生活在基督裏面;他把我們分別出來,在我們身上蓋上了他的印記,並且賜下聖靈在我們心裏,作為他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的擔保。」(哥林多後書一:21—22)
但我們知道這些保守猶太基督徒是聽不下使徒保羅這種話的,他們的看法就是割禮乃是所有記號中最珍貴的,其實,比較正確的說法是:在他們的心目中,任何人接受了耶穌基督,在身份上還是一樣要比他們矮一截才可以。這只要從看他們拒絕和外邦人一起吃飯,這點就可以看出來他們真正的心態(參考加拉太書二:11—12)。使徒保羅為了這樣的事曾大發脾氣,就說了這樣的話:
「受割禮或是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願所有遵照這原則的人,和一切上帝的子民,都同樣得到平安和憐憫!」(加拉太書六:15—16)
看,在加拉太書這裏第十五節所說的,所有信耶穌基督的人都應該成為「新造的人」,並且因此都同樣得到上帝所賜福的「平安和憐憫」。使徒保羅這樣的觀點正是猶太人所無法容忍的,因為這樣的說法是將猶太人和所有外邦人平等對待了。
信耶穌基督的人要有新生命的態度,這點一直是使徒保羅的書信中一再強調的(參考羅馬書十二:2,哥林多後書五:17,加拉太書六:15,以弗所書二:15、四:20—24,腓立比書三:14,歌羅西書三:10),使徒彼得的書信中也一再提起,信耶穌基督的人是從上帝那兒領受到特別的恩典,這恩典就是從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領受到新的生命(參考彼得前書一:3),也因為這樣,可以期盼在末日來臨時可領受「新天新地」的福氣(參考彼得後書三:13)。
但我們都知道,一個基督徒既然領受了新的祝福而擁有了新的生命,必定會有新的命令要遵行。約翰一書的作者在這方面著墨甚多,這也是我們現在所讀經文的重要內涵之一。
另外一點是前面已經敘述過的,就是約翰書信的作者喜歡用「光」和「新」來表示生命的活力和盼望,相對的,就是用「暗」和「舊」來表示死亡和絕望。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二節:
我的孩子們,我寫這些是要使你們不犯罪;如果有人犯罪,我們有一位公義的耶穌基督,替我們向天父陳情。2基督犧牲自己,贖了我們的罪;他不但為我們的罪,也為全人類的罪,犧牲自己。
在約翰的書信中用「孩子們」這句子相當多,例如除了這一節外,還有第二章十二節、十八節、廿八節、第三章七節、十八節、第四章四節、第五章廿一節等。作者用這樣的稱呼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讓讀者覺得作者看待讀者就像自己的兒子一般那樣的親密。這也有點像使徒保羅寫信給提摩太和提多時,都是稱他們為他「在信仰上的真兒子」(參考提摩太前書一:2,提摩太後書一:2,提多書一:4)。耶穌基督也曾用過這個「孩子們」來稱呼他的門徒(參考約翰福音十三:33)。
再者,在第一節這裏提到說寫信的目的是要使受信的讀者「不犯罪」,這包含兩種意義,其一就是指對耶穌基督有明確的信心,不要離棄原來所持有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在前面曾說過早期教會中,因為有人在教會中傳說耶穌基督不曾生活在這世上,因此,他既然沒有死,也就沒有復活這件事,導致在有些信徒當中有了錯誤的認識,不再相信耶穌基督就是生命的救主。其二是指生活規律上的違法亂紀行為,也就是一般在說的,信耶穌基督的人應該活出信仰的好榜樣,讓人看出耶穌基督的信徒,不一樣就是不一樣。這也是第一章所提到的,基督徒不再是生活在「黑暗」中,並且行為都是合乎「真理」的要求,因為基督徒是有經過耶穌基督之寶血洗淨的人(參考一:6—7)。因此,這裏所說的「不犯罪」,是含有警惕作用,是預防在先,因為已經有了過去的經驗。
另外一點,這封信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讓讀者知道,上帝豐富的愛在耶穌基督裏顯現出來。在這兩節裏提到耶穌基督的赦免有三個特點:
一是他的赦免是公義的。這裏所提到的公義,指的就是憐憫、寬恕的愛。約翰福音第三章十七節:「因為上帝差遣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藉著他來拯救世人。」罪,帶給人的就是死亡(參考羅馬書六:23),但因為有耶穌基督憐憫的愛,原本會使人帶來死亡代價的罪,將因此而獲得上帝的赦免。
二是耶穌基督犧牲自己。這個犧牲,表示的是一種奉獻生命的意思。這句話已經清楚指出耶穌基督確實是死在十字架上。猶太人很清楚知道在獻祭時,就是要將代表贖罪的動物殺死擺在祭壇上燒,這樣的獻祭就是一種所謂的「贖回祭」,也稱為「贖罪祭」,利未記第四至六章很清楚記載有關獻「贖罪祭」應該有的條例。耶穌基督就像這種贖罪的牲祭一樣,將生命獻祭在十字架上。
三是耶穌基督的贖罪是為「全人類的罪」,而不是只為了猶太人而已。這一點非常重要,也可以說是整本新約聖經所要宣揚的見證。路加福音作者在介紹耶穌基督降生時,那些天使對牧羊人說,他們所要傳遞的消息是要給「萬民」的(參考路加福音二:10),不是只有猶太人而已。換句話說,上帝透過耶穌基督傳出這個拯救的好消息,就是為了所有的人,而不是只為了猶太人。約翰福音的作者就很清楚說耶穌基督來到這世界上,就是為了要表明上帝對世界上所有的人的愛(參考約翰福音三:16),而使徒保羅也說耶穌基督的福音確實是從猶太人開始,但卻要往外傳到外邦地區去(參考羅馬書一:16—17)。
第三至六節:
如果我們遵守上帝的命令,我們就知道我們認識他。若有人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命令,這樣的人是撒謊的,真理跟他沒有關係。—但那遵守上帝的道的人,他對上帝的愛就達到完全。那說他有上帝的生命的,應該照耶穌基督的言行生活;這樣,我們才有把握說,我們有他的生命。
請注意第三節這裏所用的「認識」,希臘文是「ginoskomen」這個詞,可說是約翰這個作者最喜歡用的一個詞。在約翰福音共計用了五十七次,在約翰書信中則是了二十六次,而在啟示錄用過四次。這個詞的意思之特別處,就是指:經過直接的接觸而認識。這樣說來,一個人認識上帝,是因為與上帝有直接接觸過。不是憑空想像,也不是單單從別人聽到。
為甚麼作者會用這個詞來表示對上帝在耶穌基督裏的救恩?原因就是在前面已經提過的,就是因為在早期教會中有人傳播說耶穌基督只是幻影,並不是真實的存在。因此,在第一章作者特別強調是「親手摸過」(參考一:1),而現在則是說因為有過接觸而「認識」。換句話說,這個「認識」是確確實實的,不是亂講的。
第四節很重要,作者強調一個信徒必須有個基本原則,就是信仰和行為是好像「連體嬰」一樣,分不開。當基督徒說「認識」上帝時,卻不聽上帝的話,或是不遵守上帝在聖經中的教訓,這樣要對人說「認識」上帝,是很諷刺也是撒謊的事。雅各書的作者就是這樣子強調的,認為一個人若是要說自己有信心,就必須在行為上見證出來,否則那個人的信心就是死的(參考雅各書二:17)。
第五至六節就是繼續在解釋第四節所提到的,一個真正認識上帝的人,必須在行為上顯明他確實有遵行上帝的道,而這道就是生命之道(參考一:1)。作者在這裏指出的「上帝的道」,是比第三節所提到的「上帝的命令」還要廣闊;上帝的命令,指的是誡命、典章、規例等。但上帝的話則包括了所有的教訓、勸勉、指引,也就是上帝指示的一切旨意。
約翰福音的作者也這樣記載耶穌基督的話說:
「愛我的人都會遵守我的話。我父親必定愛他,而且我父親和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在。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話。你們所聽到的話不是出於我,而是出於那差遣我來的父親。」(約翰福音十四:23—24)
看,有遵行上帝的話去行的人,上帝和耶穌基督都會去與這個人同在,使他永不孤單。
在這裏,約翰書信的作者強調真正的愛上帝,就是要遵照耶穌基督的言行生活去行。而這樣行,就是與耶穌基督連結在一起。我們可以用一句話來表明耶穌基督的言行與生活,就是一個「愛」字。因為「愛」就是完全了上帝的旨意,也是實踐了上帝的道。
第七至八節:
親愛的朋友們,我寫給你們的,不是新的命令,而是舊的命令,是你們一開始就領受的。這舊的命令是你們已經聽過了的信息。然而,我寫給你們的,也是新的命令;這命令的真理在基督身上,也在你們當中表現出來。因為黑暗正在消逝,真光已開始照耀。
在第三至四節提到基督徒應該遵守上帝的命令,現在這裏提到「舊命令」,且這「舊的命令」是從「一開始就領受」,且是「已經聽過了的信息」,這到底是指甚麼呢?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了解:
其一是摩西法律的教導,就是要全心、全情、全力愛上帝(參考申命記六:5),也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參考利未記十九:18,路加福音十:26—28)。這是大家甚為熟悉的教導,因此,作者說這不是新的,而是舊的。
其二是當加入基督徒信仰團契時,就已經聽過的教訓,那就是要彼此相愛。這也是耶穌基督早年對他的門徒所說的勉勵。他說:「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要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如果你們彼此相愛,世人就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約翰福音十三:34—35)這裏雖然所說的是「新的」,其實,也是「舊的」,這就像第七節開始所提起的。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教導過,只不過是再次提起而已。
第八節,作者在這裏進一步解釋為甚麼這些看起來都是老舊的教訓、誡命,又為甚麼耶穌基督會稱之為「新的命令」呢?那就是耶穌基督要所有跟隨他的人都將這「彼此相愛」的教訓列入在團契生活,因為只有愛才能使團契的生活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就像耶穌基督與上帝連結而成合而為一的樣式(參考約翰福音十七:11b、21—23)。耶穌基督就很清楚告訴他的門徒說:「你們要彼此相愛;這就是我給你們的命令。」(約翰福音十五:17)
第九至十一節:
如果有人說他生活在光明中,卻恨自己的弟兄或姊妹,他仍然是在黑暗中。愛弟兄姊妹的,就是生活在光明中,他不會使別人失足犯罪。可是,那恨弟兄或姊妹的,就是在黑暗中;他在黑暗中走,不知道自己往哪裏去,因為黑暗使他眼睛瞎了。
這段經文再次看到作者最喜歡用的詞彙,就是「光」與「暗」。在這裏,作者用「光」表示愛,而用「黑暗」表示「恨」,這樣的比喻是相當有意思的。作者會用這種方式比喻,主要是希望讀者一看就清楚明白,光和黑暗是不能同時存在一處的。就像在一個人的身上若是有愛,就不會有恨。好像在一間房屋內,若是有光照耀的地方,黑暗一定會消失一樣。作者這樣說,就是在進一步解釋第五節所提到的「那說他有上帝的生命的,應該照耶穌基督的言行生活」這句話,就是讓生活見證出信仰的內涵,不是只停留在說說而已。
第十節,愛,如果是用「光」來代表,那麼,「光」就是在導引生命的路徑。這樣,有「光」在導引的人,當然就不會使人「失足犯罪」,意思就是不會成為別人跌倒的絆腳石。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第十一章九至十節也有這樣說過:「白天不是有十二個鐘頭嗎?人在白天走路,不至於跌倒,因為他看得見這世上的光。人在黑夜走路,就會絆倒,因為他沒有光。」他在講這句話之前,有一個問題出現,就是他的門徒告訴他說:「老師,前些時候,猶太人要拿石頭打你,你還想再到那裏去嗎?」(約翰福音十一:8)於是做了上述的回答。會想拿石頭打人?這不會是愛,而是恨。恨,會使人的眼睛盲目,甚至會因此成為別人認識上帝的愛的絆腳石。
在這個世界上,我們若不小心都很可能成為別人生命成長過程中的絆腳石,但只有真正的愛才會使絆腳石從人的生命中移除。但作者在這裏所提到的絆腳石,有個特別的意義,是指使人看不見但卻會造成生命傷害的東西。這就是第十一節最後一句所說的「黑暗使他眼睛瞎了」,這句話說出了生命迷失了方向。這樣,我們可以了解作者在這裏所要說明的就是:使人離棄上帝救恩的,就是絆腳石。這也說出了初代教會那些傳說耶穌基督沒有真正生活在這世界上的人,就是這種人,他們使人離開了復活的耶穌基督的救恩,找不到生命復活的方向。
第十二至十四節:
孩子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已經藉著基督得到赦免。父老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位從太初就已經存在的。青年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已經勝過了那邪惡者。
孩子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天父。父老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位從太初就已經存在的。青年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強壯;上帝的道活在你們的生命中,而你們已經勝過了那邪惡者。
如果我們稍微仔細注意一下,就會發現在這短短三節經文中,一再出現的一句話,就是「我寫信給你們」,這句話共計出現六次,其中有三次出現在第十四節中。我們也可以將這段經文分成兩組,其一就是第十二至十三節,其二就是第十四節。而這兩組的對象程序都是一樣,先從「孩子們」,然後是「父老們」,再來就是「青年們」。
從作者用「孩子們、父老們、青年們」等這樣的詞句來看,好像讀者分成三種年齡層不相同的人,其實,比較可能的並不是指年齡,而是以信仰的內涵來區分。也就是有人在信仰上很堅定,但有的人卻是初信者。
但有另一種看法,認為這裏只有兩種對象,其一就是在信仰上比較有資深經驗者,另一種則是初信者,就像嬰兒一樣,而所謂「孩子們」,是包括所有的讀者在內。因此,他說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罪已經得到赦免恩典的人。先知以賽亞說人的罪,正是使人和上帝隔絕的主要因素(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九:2)。而使徒保羅則說了一段很有名的話,他說:
「因為我確信,甚麼都不能夠使我們跟上帝的愛隔絕。不管是死,是活;是天使,是靈界的掌權者;是現在,是將來;是高天,是深淵;在整個被造的宇宙中,沒有任何事物能夠把我們跟上帝藉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所給我們的愛隔絕起來。」(羅馬書八:38—39)
沒錯,所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信徒,都能夠在耶穌基督裏使罪獲得赦免,這一點是可以確信的,也是基督教信仰中最珍貴的。
再來就是對那些在信仰上有過歷練、成熟的長者,作者在這裏提到他們認識「那位從太初就已經存在的」。如果將這句話比較一下創世記第一章一節:「太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句話不僅在說萬物的起源來自上帝而已,也同時在說上帝原本就是已經存在的了。出埃及記第三章十四節記載當上帝要摩西去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摩西問上帝說要怎樣介紹祂給以色列人?那時上帝對摩西自我介紹說:「我是創始成終的主宰。」這句話就是說上帝原本就是已經存在了。
第三個對象就是那些「青年們」,就是指那些在信仰上算是剛入門的,或是剛加入基督徒信仰團契的人。作者在這裏提到兩件重要的事,其一就是在第十三節最後一句話,說這些「年輕人」已經「勝過了那邪惡者」,其二是說他們「強壯」,因為有「上帝的道」活在他們的生命中。
所謂「勝過了那邪惡者」,指的就是第三章八、十節所提起的「魔鬼」(參考約翰福音八:44)。魔鬼,這是指誘惑人離棄上帝話語的力量,因此,這裏指的就是這些年輕人已經勝過了這樣的誘惑。如果「年輕人」指的是那些初信的信徒,或是用現代在描述信徒的話語,指的就是「第一代」信徒而言。
再者,作者也提到因為有上帝的話活在他們的生命中,使他們在信仰上顯現出很強壯的意志力,才不受到魔鬼的誘惑,而能勝過那邪惡者。這點也往往是第一代信徒最美好的見證。
第十五至十七節:
不要愛世界,或任何屬世的東西。如果你們愛世界,你們就沒有愛天父的心。一切屬世的事物,好比肉體的慾望、眼目的慾望,和人的一切虛榮,都不是從天父來的,而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一切屬世的慾望都正在消逝;但是,實行上帝旨意的人要永遠生存。
請注意,第十五節這裏所提到的「世界」,指的就是第十六節所說的「肉體的慾望、眼目的慾望、人的一切虛榮」等這些領域說的。而不是上帝創造給人類和所有萬物所生存的這個世界。作者之所以會這樣說,是希望讀者千萬不要把愛的對象弄錯,而是要先弄清楚。這使我們想起耶穌基督在教導中所說的:「沒有人能夠伺候兩個主人。他要不是厭惡這個,喜愛那個,就是看重這個,輕看那個。你們不可能同時作上帝的僕人,又作錢財的奴隸。」(馬太福音六:24)很清楚地,耶穌基督的教導中也是提醒門徒們要分清楚對象;錢財絕對不是人生命的主宰,真正生命的主,乃是創造生命、賦予生命力量的主上帝,這一點必須很清楚,否則人可能白忙一生,到頭來一切皆空,就很不值得。
現在作者將「愛上帝」和「愛世界」作個對比,要讀者必須將二者分清楚,並且在其中選其一。這種寫作的方式,也是約翰這位作者最喜歡使用的筆法,他用「光」與「黑暗」比喻「生命」與「死亡」,然後在這裏用「愛上帝」和「愛世界」比喻「永遠生存」和「消逝」。這種鮮豔對比的寫作方式,為的就是要讓讀者容易看得懂、清楚目的,在抉擇的時候就不會有混淆,或是猶疑。
其實,這種鮮豔對比的方式,也是耶穌基督傳講上帝國信息中的特色之一,例如他除了上述用「上帝」和「錢財」比喻之外,也用「寬」與「窄」的門(參考馬太福音七:13—14);建造房子在「磐石」與「沙土」上的結果(參考馬太福音七:24—27);撒種比喻中有好種子和稗子(參考馬太福音十三:24—25);有兩個兒子,一個答應父親去工作,但卻沒有去,另一個沒答應,但卻去了(參考馬太福音廿一:28—32);天國比喻中有十個少女迎接新郎回來,其中有五個聰明的,另五個是愚笨的(參考馬太福音廿五:1—13);在最後審判中,上帝要分出「綿羊」和「山羊」(參考馬太福音廿五:31—46);極富有的財主和極為貧窮的乞丐拉撒路(參考路加福音十六:19—31);法利賽人和稅吏到聖殿祈禱(參考路加福音十八:9—14)等等,這樣的比喻在福音中相當多,都可看出耶穌基督善用這種鮮豔對比的方法作為教導的教材。
約翰一書的作者要告訴所有的讀者,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誘惑充斥在我們生活的每個角落,這些都是會誘惑著人離開上帝的教訓。作者一直提供著一個重要的信仰觀念:生命中最大的資產,也是最大的福份,就是罪獲得赦免,這是作者在這一章開頭就說過的,有耶穌基督替所有信靠他的人贖罪,這才是生命中最大的福氣,這種福份勝過世上所有的一切。使徒保羅也這樣說,只要有耶穌,因為他就是生命最大的寶貝,有他,就可以丟棄所有的一切(參考腓立比書三:7—9a)。
第十七節,作者在這裏提到「愛上帝」與「愛世界」對比的結果,就是這個世界所帶給人的慾望,都「正在消逝」,而「愛上帝」且去遵行上帝旨意的人「要永遠生存」,這是指永恆生命之意,也是指擁有「愛」的生命。使徒保羅這樣說:「愛是永恆的。」(哥林多前書十三:a)其它的一切都會隨著時間的消逝,或是世上的轉變而有變化,甚至消失殆盡。
請注意作者在這裏強調「實行上帝旨意的人」這句話,正好回應了耶穌基督所說的:「凡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馬可福音三:35)這句話已經說明了真正在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和耶穌基督建立了「親屬」的關係,而耶穌基督和上帝是合而為一的(參考約翰福音十七:11),我們也因此與上帝有了不可分的關係。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來的信息:
一、基督徒必須將認識上帝的愛用在日常生活和工作見證出來,這樣才有信仰的意義可言。
就像雅各書作者所強調的,信仰和生活是連結在一起,這樣的信仰才是真實的,也才能見證信仰的意義,否則那樣的信仰是死的(參考雅各書二:17),沒有甚麼意義可言。約翰一書的作者也是這樣強調,當一個耶穌基督的信徒,如果要說自己的生命中有上帝,那就「應該照耶穌基督的言行生活」(參考二:6),這樣的見證才有意義。
如果我們察看福音書,就會發現耶穌基督最無法容忍猶太宗教領袖們的一件事,就是他們的虛偽。這些宗教領袖們經常就是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耶穌基督對那些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群眾和門徒公開這樣說:「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站在摩西的地位上解釋法律,你們要遵從他們的教訓,但是不要模仿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只會說,不會做。」(馬太福音廿三:2—3)然後耶穌基督接連指出這些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的偽善實例,包括他們只重視外表好看,內心卻是「充滿了貪慾和放縱」,是外表看起來「公正,內心卻裝滿著虛偽和邪惡」(參考馬太福音廿三:25—28),這樣的指控是非常嚴重的,但卻是事實。也因為這樣,耶穌基督就對群眾說:「你們要提防法利賽人的酵母,就是他們的偽善。」(路加福音十二:1b)
若是要用一句話來行容「偽善」的意思,就是言行不相等,更嚴重的,就是含有欺騙的行為。而當一個基督徒就不能這樣子做。因為誠實就是在見證心中有上帝的靈在帶領,這也是約翰一書作者最強調的一件事,他認為只有這樣,才能跟人說我們的心中有上帝。
有一次,也是我覺得很羞愧的一件事,那就是一九八○年四月,我受瑞士天主教白冷差會的邀請去瑞士訪問。有一天晚上,神父們帶我去觀賞一齣默劇。看完後已經是快要晚上十點半了,北部的瑞士尚且積雪很厚,晚上的氣溫很低。坐在神父的車子上,確實很冷,從腳跟冰冷開始,然後逐漸地往膝蓋、腿部冷上來。我感到相當尿急,因此,每當神父開到一個沒有信號燈的路口就停下來,讓我感到相當不耐。我就跟神父說:「路上都沒有車子,幹嘛要停車才開呢?而且也看不到任何人。」神父帶著微笑且小聲的跟我說:「沒錯,但這是規矩,一定要這樣。否則被人看到了,就不可以,罰款很重。」我回答說:「這麼晚了,天氣又這麼冷,既沒有警察,也沒有人在看啊!」神父突然將車子停下來問我一句話:「盧牧師,你有信上帝嗎?上帝就在我們身邊啊,怎麼會說沒有人在看呢?」
神父的話讓我羞愧萬分,因為上帝是無所不在的上帝,祂看的是我們的內心,不是外表。祂希望我們都會遵照祂的旨意去行。基督徒就不應該是只做表面,為了要給人看來滿足自己虛榮的慾望,這樣的態度是錯誤的。基督徒應該清楚知道所要面對的是上帝,知道上帝就在看著我們所行所言,祂知道我們的一切。
二、不要把生命的精力都放在這些會變化的世上之物,多一些心思學習認識聖經的教訓,才會知道怎樣去實踐。
約翰一書的作者告訴我們不要愛這些會誘惑人離棄上帝的事物,他在第二章十五節很清楚地說:「如果你們愛世界,你們就沒有愛天父的心。」他也說這個「世界」,就是這些屬於「肉體的慾望、眼目的慾望,和人的一切虛榮」,這些都是會使人離棄上帝的事物,要棄絕這些,才會使人有潔淨的心靈接近上帝。
當約翰一書的作者在提醒所有讀者注意的時候,很快會讓我們想到路加福音第四章一至十三節所記載的,有關耶穌基督在曠野受到魔鬼誘惑的記事;在這段記事中,魔鬼提出的誘惑真的是會讓人很快就迷失了方向,包括有口腹之慾的需要,也包括了權柄和財富的誘惑,更有當代猶太人社會看為最具權威的耶路撒冷權力,但耶穌基督都很清楚地用聖經的話語給予回絕。耶穌基督用聖經的話語回拒魔鬼誘惑的這種排除誘惑方法,正好回應了申命記作者所說的話:「人的生存不僅是靠食物,而是靠上主所說的每一句話。」(申命記八:3)
甚麼時候,人最容易受到這些世上物質慾望的誘惑?甚麼時候,人會陷入那些令人耀眼的權力慾望中?申命記的作者提醒我們,就是當人在豐衣足食的時候,也就是在生活富裕的時候,最容易受到這些耀人眼目的事物給誘惑了。因此,申命記作者特別這樣說:
「當你們吃飽、有好房子居住,你們的牛羊、金銀,和其他財物都增多的時候,要小心,不可驕傲而忘記了上主││你們的上帝。」(申命記八:12—14)
「所以,不要以為你們是靠自己的雙手和力量致富的。你們要記住,那是上主││你們的上帝賜給你們力量,使你們致富的。他這樣厚待你們,因為到今天他仍然信守他與你們祖先所立的約。」(申命記八:17—18)
申命記的作者很清楚地讓我們知道,在我們身上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不要以為我們很有能力,或是有甚麼特別的條件,沒有,這些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因此,要謹記上帝的話語,知道祂喜歡我們用怎樣的態度回應祂賞賜的愛,這一點才是最重要的。
約翰一書的作者提醒我們這些來自上帝賞賜的東西,是要讓我們更認識上帝,且知道怎樣照著上帝的旨意去遵行,而不是使我們離棄了上帝,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們忘記了上帝,則所有的這些擁有、美好的,都將會因為失去了上帝的祝福而改變存在的價值。因為有上帝同在、有祂的祝福,這些事物才有價值,也才會發揮出它存在的力量,就像我們的生命一樣,有上帝同在,才有永恆的生命可言。
要謹記上帝的愛,就是從學習上帝的話語開始,這一點也是我一直在告訴大家的話。身為傳道者,我唯一可以給大家的就是教導大家明白聖經的話語,讓大家都能因明白聖經的話語而且會將之實踐在我們的社會中,也是我身為傳道者最大的盼望。但求上帝用祂的話語帶領我們。
(講於二○○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