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在基督裏坦然無懼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4 10:29
經文:約翰一書二:28│三:10
在一個受到嚴厲迫害的時代,人們會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期盼拯救力量的來臨,好使苦難的生命早日脫離。約翰書信寫作的時代就是在這種背景之下,因此,我們可以從書信中一再看到作者提起有關末日來到,耶穌基督將會再臨,並且上帝將會嚴厲懲罰那些迫害祂的子民的人。這樣的觀點一再出現在約翰的書信中,其實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我們也一再看到這樣的思想。
在前一講曾提起過有關早期教會遇到的問題,就是在教會內部有「敵對基督者」滲透,作者並且清楚地解釋所謂「敵對基督者」,就是指那些不承認耶穌就是基督、是拯救者。其實,這樣的論調一直到今天還是存在著,更嚴重的,就是將自己扮演成拯救者的人,這也就是我已經提起過的,在中國現今就發生所謂「東方閃電」這樣的宗教,有自稱是「女基督」的,能行「神蹟奇事」讓許多民眾受到誘惑而跟隨她。前不久也發生在台灣的,就是有一個宗教團體叫「聖境集團」,這個宗教團體認為地球軸心已經偏移了,這會引起世界末日、人類會面臨滅亡的危機。這個集團說必須在馬來西亞的「樂居嶺」、泰國的「三卡納」、中國昆明的「金殿山」、北京的「香山」,以及台灣的「南投」等五個地方建造五大磁塔作為基樁,然後邀請宇宙間的諸神力量來運轉,這樣才能使地球的軸心回轉到原有的位置,如此才能避免持續偏移導致地球毀滅。
也許我們聽到這樣的說詞會覺得很荒謬,但請不要疏忽一件事,就是偏偏有人會相信,而且還是有許多台灣社會名流,包括有些大學教授也加入這個行列,出錢出力,並且說為了要建造五大「磁塔」,需要許多經費,要大家奉獻。而這個「聖境集團」的創辦人還說自己很會通靈,可以讓人知道自己的「前世今生」之情況。他也告訴信徒,只要購買他發行的「聖境股票」,或是購買他發行的「唐卡」,就可以避開厄運及身,甚至可以祈求得到天上的福報。
於是有很多人因為看到有大學教授加入,也有許多影劇界的人士參了一腳,也紛紛加入投資的行列,購買「聖境股票」、「唐卡」的人越來越多。但後來發現錢都付出了,「聖境股票」也買了,「唐卡」也有了,可是創辦人跟他們說要在南投建造的「磁塔」並沒有實現,中國的北京也沒有建造磁塔,唯有的,就是購買「唐卡」的人一樣遇到壞事,厄運照樣臨身。然後當他們想要找創辦人詢問這些事時,卻找不到人,因為創辦人已經不知去向,算一算,這個創辦人在台灣累積得到的錢超過兩億台幣。
如果我們仔細想想這些人會加入這樣的宗教團體,都有一個特色:有錢,但心裏沒有平安。他們希望用錢能換取心靈的平安。而這種平安乃是用錢可以換取得到的。這豈不是跟十六世紀初期發生在基督教歷史中最醜陋的歷史,販賣贖罪券一樣嗎?沒錯,確實相同!
我們可以這樣了解:如果平安是用錢可以換取得到的,這樣的信仰是很低賤、撒謊的。不要說要用錢換取心靈的平安很困難,連要用錢換得睡覺安穩都會有困難,就算是要用錢買得真實的感情也都會碰壁了,何況是心靈的平安乃是來自上帝的賞賜,又怎能用錢買得到呢?不可能的事!但偏偏有人會傳講這樣的歪理,卻也有人會信以為真,這都說出了一個事實:在一個動亂不安的世代,人心最脆弱,也最容易陷入迷惑。基督教信仰告訴我們,回到耶穌基督裏,我們就會得到心靈的平安,因為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生命的主,他知道我們的欠缺與需要。不用花錢就可以得到,上帝只要我們真實的心敬拜祂、深信祂,這樣就對了。這也是約翰一書作者所要告訴我們的信息。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經文的內容:
第二章廿八至廿九節:
是的,孩子們,你們要活在他的生命裏;這樣,在他顯現、再來的日子,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用不著躲藏。29你們曉得基督是公義的;所以,你們應該知道,遵行公義的人就是上帝的兒女。
從第二章廿八節開始,直到第四章六節止,這段經文中,作者將重點放在「怎樣才能成為上帝的兒女」這個主題上。作者要強調一個基本的信仰觀念:信仰,是必須用實際的行動表現出來,否則信仰就沒有甚麼意義可言。而這種信仰的見證方式,並不是脫離我們的生活層面的,而是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也就是說,我們沒有藉口推託的機會,因為要見證信仰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只要我們肯,必定能實踐出來。
第廿八節,這一節是繼續第廿七節所提到的「始終活在基督的生命裏」,這句話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指出一個耶穌基督的信徒,必須是與耶穌基督相連結在一起的,這樣才會與上帝相連。耶穌基督的教訓中一再提起這樣的勸勉,他說: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那常跟我連結,而我也常跟他連結的,必定結很多果實;因為沒有我,你們就甚麼也不能做。」(約翰福音十五:5)
耶穌這樣講,已經很清楚地說明一件事:他就是我們生命的源頭,在他的裏面,才有生命的果實,生命才會有意義。
作者強調如果我們是活在耶穌基督裏,有一天當他再臨的時候來到,看到基督徒都有很好的果實,這時也是審判的時候來到,有結果實的信徒就可以「坦然無懼」面對著主耶穌的審判。
耶穌基督有說過主人與三個僕人的比喻,在那比喻中,就有懶惰的僕人到最後面對主人回來時,感到難堪,因為他並沒有忠實於主人所交託的事,於是用了許多理由來描述他的困難,並且為了逃避責任,還說那是因為主人有不合理的要求,才使他在做主人交託的事上有困難,但主人很是生氣,命令將他所有的一切都拿走,給那些忠實於主人所託付工作的僕人(參考路加福音十九:11—27)。
忠實的僕人可以坦然無懼面對主人,同樣的,忠實的信徒也可以坦然無懼地面對再臨的耶穌基督,並且是用很歡喜的心情迎接耶穌基督的再臨。原因就是這樣的信徒很清楚知道,耶穌基督復活後再臨的審判是公義的。
請注意,當聖經說「公義」的時候,指的就是上帝的憐憫、寬恕、慈悲、公正無私等。
整本聖經都在強調上帝是公義的,不但這樣,公義的上帝也喜愛祂的子民會行公義。先知的書信中經常出現這樣的勸勉:
「上主這樣說:『我討厭你們的節期,受不了你們的盛會!我不接受你們的燒化祭和素祭,也不希罕你們獻上肥牲畜作平安祭。我不喜歡你們那鬧哄哄的歌聲,也不愛聽你們彈奏的樂曲。其實,你們應該像江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阿摩司書五:21—24)
「我該帶甚麼禮物來見上主呢?我該怎樣來敬拜天上的上帝呢?我帶最好的小牛作燒化祭獻給他嗎?上主會喜歡我獻上成千隻的公羊,或上萬道河流的橄欖油嗎?他會喜歡我獻上長子來替我贖罪嗎?不!上主已經指示我們甚麼是善。他要求的是:伸張正義,實行不變的愛,謙卑地跟我們的上帝同行。」(彌迦書六:6—8)
這是兩段非常有名的先知文獻,都強調一點:讓上帝的公義盛行,或是將上帝的公義落實在我們生活的環境中,遠比舉行許多宗教盛會還要重要。因為愛的上帝並不是喜歡人用外表的宗教禮儀來回應祂揀選的愛,而是希望人將上帝的愛,擴散、廣施在人間社會裏,這樣才能彰顯慈悲的上帝的形像。
約翰一書作者在這裏用「遵行公義的人就是上帝的兒女」這句話,來說明上帝的公義和上帝的愛是相同的,因為沒有愛的地方,對人的苦難不會有憐憫、同情的心。唯有公義能夠建立起來,才會讓人看到那樣的人的生命有上帝與他同在。耶穌基督曾勸勉他的門徒必須「彼此相愛」,這樣才能讓人知道他們是耶穌基督的門徒。因為真實的愛包含了上帝公正的審判,也讓受到冤屈的人得以伸冤,讓軟弱的人得到扶持,讓強壯的人知道謙卑的重要,也讓欺壓者知道悔改。因此,上帝的兒女就必須有這樣的見證,才會使信仰顯示出意義。
第三章一至三節:
你們看,天父多麼愛我們!甚至稱我們為上帝的兒女;事實上,我們就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為他們還不認識上帝。2親愛的朋友們,現在我們是上帝的兒女,將來會變成怎樣,還沒有顯明。可是,我們知道,基督顯現的時候,我們都會像他,因為我們將看見他的真相。3每一個盼望基督顯現的人都會保持自己的純潔,正像基督是純潔的一樣。
這段經文接續了前一節(參考二:29)「上帝的兒女」這個觀點,強調這是上帝給予信靠耶穌基督的人的特權。
請注意這個「兒女」一詞的希臘文「tekna」,是從「生產」(tekein)一字轉換而來的。這樣就很有意思了,當作者說上帝愛我們,甚至稱我們是祂的兒女時,意思就是說:上帝甚至看我們如同祂親生的兒女一樣,疼愛到這種程度。這使我們想起當雅各進入埃及之後,他在臨終之前告訴約瑟,說約瑟在埃及與埃及妻子所生的兩個兒子——以法蓮、瑪拿西都算是他的兒子(參考創世記四十八:7),因為這緣故,約瑟就比其他的兄弟多分了一份產業,象徵著約瑟具有長子的名份了(參考歷代志上五:1)。
作者用這種字眼很可能是有意要表明一件事:一個信靠耶穌基督的人,雖然是從人生的,但卻被上帝視同己出一樣的貴重。這也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上帝賜給祂所揀選的信徒有「特權」,這種「特權」為的是參與傳福音的工作,甚至是與耶穌基督為福音而受苦(參考腓立比書一:29),因為傳福音就是與上帝同工(參考哥林多前書三:9、十五:10),他說這是極大的恩典,千萬不要讓這恩典給失落了(參考哥林多後書六:1)。這就是我們不可忘記的一件事:當上帝將我們看作如同祂親生的兒女時,一定要記得上帝是神聖的,因此,我們也必須要有「聖潔」的生活態度來回應祂這樣大的愛,才能相對稱。這就像上帝要摩西對以色列民族宣告的一樣:「我是上主;我領你們出埃及,為要作你們的上帝的。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未記十一:45、另外參考利未記十九:1—2、二十:26)如果沒有保持聖潔的生活,就有污辱上帝聖名的危險(參考利未記廿二:31)。
作者之所以有這樣的看法,必定和上帝用祂的形像造人的用意有密切關係,因為當人犯罪的時候,就是將上帝的形像給抹黑了,污穢了上帝形像的聖潔。但信耶穌基督的人是被他的寶血洗滌潔淨了,不再有不潔淨的形像。相對的,一個拒絕耶穌基督作為他的救主的人,就是不認識上帝的人,當然也無法看清楚上帝的形像(上帝的愛),很自然地就無法認識凡是屬於耶穌基督的信徒。
第二至三節,這節可說是一節帶有應許的經文,作者告訴我們,現今在世上當上帝的兒女,將來一定會看到耶穌基督顯現時的福氣。這到底在表明甚麼意義?這是一件很值得探討的事,很多人信耶穌基督,總是希望能夠得到甚麼?比如說希望獲得拯救。可是這又是很長遠的事,甚至是在自己活著的日子裏看不到的事,怎能相信呢?於是,一般信徒都會說「信耶穌有平安」、「有喜樂」、「事事如意」等。但在這裏,作者很坦誠一件事:他說「將來會變成怎樣,還沒有顯明」,這確實是一件很重要的認識。原因是沒有一個人能說自己在信仰的旅途中,都不會變節,也沒有人敢說自己永遠都會像使徒保羅所說的:「那值得競爭的賽跑,我已經跑過;該跑的全程,我已經跑完;該守的信仰,我已經守住。」(提摩太後書四:7)我們不敢這樣說,因為傳福音我們輸給使徒保羅甚多。使徒保羅認為生命中最大的恩典,就是在大馬士革的旅途中遇到復活的耶穌基督,這件事也可說是影響使徒保羅一生的關鍵事件。在他的書信中就有這樣的話、描述自己遇到耶穌基督顯現給他看之後的生命觀,他說:
「最後,他也向我顯現;我好像是一個在不正常的情況下出生的人。我在使徒中原是最微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迫害過上帝的教會。但是,由於上帝的恩典,我才成了今天的我,他所賜給我的恩典沒有落空。相反地,我比其他的使徒更加辛勞地工作;其實,不是我自己在工作,而是上帝的恩典與我一同工作。」(哥林多前書十五:8—10)
很清楚的,使徒保羅看復活的耶穌基督對他顯現的事,可說是生命最大的恩典,這種恩典就是用來與上帝同工。這也是基督徒最大的期盼,能成為上帝的同工,而所得到的賞賜就是看見復活的耶穌基督。這也是作者在第三節所說的,心存這樣盼望的信徒,都會知道保持自己潔淨的心靈,才是準備要與復活的耶穌基督見面之重要功課。作者強調耶穌基督是聖潔的,因此,所有的信徒也應該保持純潔的心。所謂「純潔的心」,就如同使徒保羅所說的「新造的人」(參考哥林多後書五:17),這就像剛創造之初擁有上帝純潔的形像,是沒有犯過罪的人一樣。
第四至六節:
那犯罪的,就是違背上帝的法律,因為罪就是違背法律。你們知道,基督顯現的目的是要除罪;他自己並沒有罪。所以,那活在基督生命裏的人都不犯罪;那繼續犯罪的人沒有見過基督,也不曾認識他。
如果有人問說基督教信仰最大的盼望是甚麼?我們可以很清楚地回答說:要跟耶穌基督一樣,生命得到復活的盼望。沒錯,就是盼望生命的復活。使徒保羅就這樣告訴我們,說若是基督徒的信仰失落了這份盼望,就沒有甚麼意義可言,甚至信仰會變成是一種「幻想」,這樣基督徒仍舊「迷失在罪中」(參考哥林多前書十五:16—17)。因此,我們從這裏學習到復活的另一個重要意義,就是脫離罪的綑綁。這也是約翰一書作者在這裏所提到的,活在耶穌基督裏的人,就是與罪隔絕的人。
第四節這裏提到「上帝的法律」,這一方面是指摩西法律說的,另一方面則是指上帝的旨意。換句話說,罪的特色,就是使人脫離上帝的旨意,不把上帝的教訓、誡命當作一回事。
第五節很重要,這一節讓我們看到一個清楚的信息:耶穌基督之所以降生到這世界上,原因就是要除去世人的罪。希伯來書的作者說耶穌基督來到世上就是為了要「潔淨罪」(參考希伯來書九:26),使人能因此而聖潔回到上帝面前。先知以賽亞的詩歌中,最感人的一段經文就是這樣說的:
「為我們的罪惡,他被刺傷;
為我們的過犯,他挨毒打。
因他受責罰,我們得痊癒;
因他受鞭打,我們得醫治。
我們都像一群迷失的羊,
各走自己的路。
但我們一切的過犯,
上主都使他替我們承當。」(以賽亞書五十三:5—6)
看,這首詩歌很清楚地說明耶穌基督就像一隻代罪的羔羊一樣,為我們有罪的人承當了一切的過犯。這是上帝透過耶穌基督顯現給人類最大的恩典和拯救的記號。因此,當人領受了上帝這樣的恩典之後,就應該努力一件事:不要再繼續生活於罪惡之中,這也是第六節作者所強調,一個真正活在耶穌基督裏的人,應該不會讓上帝拯救的恩典給落空了。他一定會珍惜耶穌基督贖罪所付出的代價。
第六節,作者在這裏指出只有一種人會藐視上帝拯救的恩典,甚至以不屑的態度看待上帝的救恩,這種人就是沒有遇到過耶穌基督的人,或是根本不認識耶穌基督的人,這樣的人會繼續犯罪,他們對罪惡有喜好。
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作者很特殊的筆法,除了用光與暗、好與壞的對比之外,在這裏則是用「犯罪」與「不犯罪」兩種對比的詞句,讓讀者一看就清楚知道他所要傳達的信息,這就是在耶穌基督裏的人,會知道怎樣珍惜上帝的救恩,不會再繼續犯罪;相對的,一個不以耶穌基督是他生命救贖之主的人,就是繼續生活在罪惡的裏面,因為這樣的人會藐視上帝,也拒絕上帝的救恩。
作者一再用這種論調,我們可以用最簡單的說法來解釋,就是一個真正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就是會嚴謹遵守聖經教訓的人;相對的,一個不信耶穌基督的人,不論聖經所寫的是甚麼,他都會認為沒有甚麼意義可言,更嚴重的,是這樣的人往往會將自己看成就是生命的主宰,他不需要上帝救贖的恩典。
第七至八節:
孩子們,不要被人家欺騙了。遵行公義的,才是義人,正如基督是公義的。繼續犯罪的,是屬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為了這個緣故,上帝的兒子顯現了,目的是要毀滅魔鬼的工作。
從第七至九節之三節經文可看出是與前面一段的第四至六節是一樣的,作者再次在強調一個認識:信靠耶穌基督救恩的人,與不信者之間的差別。我們可用下列圖表來看:
第四節:
「那犯罪的」第八節:
「繼續犯罪的」第四節:
「違背上帝的法律」第八節:
「是屬於魔鬼」第五節:
「基督顯現的目的是要除罪」第八節:
「上帝的兒子顯現了,目的是要毀滅魔鬼的工作」第六節:
「活在基督生命裏的人都不犯罪」第九節:
「上帝的兒女都不繼續犯罪」
請注意,這裏的第七節說「不要被人家欺騙」,意思就是不要被人家「誘惑」。誰會誘惑人?又要誘惑人做甚麼?我們可以清楚會誘惑人的,就是撒但、魔鬼。它們誘惑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使人離開上帝的法則。聖經的作者告訴我們,上帝是公義的。詩篇的作者用很多詩歌來描述上帝就是公義的記號,所有的人都應該稱讚上帝的公義(參考詩篇七:9、11、十一:7、廿五:8、七十一:19、九十八:9、九十九:4、一○一:1、一○三:17、一四五:17)。箴言的作者說:「公義的上帝洞悉邪惡人的心思;他要使他們敗亡。」(箴言廿一:12)這讓我們明白約翰一書的作者為甚麼要我們脫離魔鬼的誘惑之因,因為離開上帝的法則,等於犯罪,這只會為人帶來上帝的忿怒而已。
先知的文獻中也有很多,例如以賽亞書第一章廿七節就強調公義的上帝要救贖所有「悔改的人」,這可說是公義上帝最重要的一個面,就是慈悲、憐憫所有悔改歸向祂的人。而西番雅書第三章五節則說公義的上帝從不間斷地向祂的子民顯示祂的公義,這會讓祂的子民感受到生命的愛。使徒保羅對公義的上帝也有很貼切的描述,他說:
「上帝不惜犧牲基督,以他為贖罪祭,藉著他的死,使人由於信他而蒙赦罪。上帝這樣做是要顯明自己的公義。因為他忍耐,寬容人過去的罪。但在這時刻,他以除罪來顯明自己的公義。這樣,上帝顯示了他自己是公義的,也使一切信耶穌的人跟他有合宜的關係。」(羅馬書三:25—26)
看,上帝就是藉著耶穌基督來救贖我們,這是因為我們的罪的緣故,這樣,可以看出上帝的公義正好就是祂特殊的愛。使徒彼得也有這樣的看法,就是因為上帝公義的愛,耶穌基督才會因著我們的罪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參考彼得前書二:24)。公義的上帝會因為人真的懺悔、認罪,而顯示祂的「信實公義」,赦免人所有的罪(參考約翰一書一:9)。
第八節,作者說「魔鬼從起初就犯罪」,這句話很快讓我們想起創世記第三章誘惑人犯罪的「蛇」,牠代表著撒但、魔鬼。約翰福音第八章四十四節這樣說:
「你們原是魔鬼的兒女,只想隨從你們父親的慾念行事。從起初他就是謀殺者,從不站在真理一邊,因為他根本沒有真理。他撒謊是出於本性;因為他本是撒謊者,也是一切虛謊的根源。」
這節經文讓我們看到魔鬼最大的特色就是撒謊,主要目的就是要使人離開上帝,去繼續犯罪的勾當。而上帝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到世界上來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毀滅魔鬼,使人可以知道悔改、認罪,回到上帝的面前。
第九至十節:
上帝的兒女都不繼續犯罪,因為上帝的生命在他們裏面。既然上帝是他們的父親,他們就不會繼續犯罪。上帝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有很明顯的區別:那不遵行公義、不愛自己弟兄姊妹的,就不是上帝的兒女。
就像前面已經敘述過的,第九節與第六節相回應,都在強調一個屬於上帝兒女的人,是不會再犯罪的,因為上帝的兒女已經清楚知道耶穌基督為了他獻上生命在十字架上了,這樣珍貴的犧牲,怎能再繼續犯罪下去呢?若是真的繼續犯罪,那又將怎樣面對上帝呢?除了耶穌基督的救恩之外,已經找不到另一個機會可以贖罪了,這也是早期使徒彼得和約翰共同的見證(參考使徒行傳四:12)。
再者,在前面已經提過的,作者用「兒女」這一詞的希臘文「tekna」,意思是含有「生產」(tekein)的內涵。這就是作者在這一節所提到的,上帝的兒女有「上帝的生命在他們裏面」之因。這也是前面所說的:上帝甚至是將歸向祂的人看成如同祂親生的兒女一樣。這是一件極大的榮耀,也是非常難得的、貴重的恩典。除非是很不正常的人,否則一個正常人都會將生命中最珍貴的禮物緊緊把握住,不致使之流失。同樣的,身為上帝的兒女就是一件極其榮耀的事,知道珍惜的人,就不會再去犯罪。
第十節,作者開始引入了他寫這本書信的另一個主題,就是要談到上帝的愛(公義),這愛就在每個歸向祂的人身上顯明出來。作者用明顯的句型表明出上帝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之間的差別;上帝的兒女有愛,相對的,魔鬼的兒女沒有愛。作者沒有用很深奧的哲理談愛,他只用最簡單的、也是最容易達到的──去愛自己身邊的兄弟姊妹。作者在第四章二十至廿一節這樣說:
「若有人說『我愛上帝』,卻恨自己的弟兄或姊妹,他就是撒謊的;他既然不愛那看得見的弟兄或姊妹,怎麼能愛那看不見的上帝呢?所以,基督這樣命令我們:那愛上帝的,也必須愛自己的弟兄和姊妹。」
沒錯,這就是愛的實踐,不是甚麼深奧的理論,也沒有難懂的句型,都沒有,非常簡單,上帝就是愛,這愛就是公義,而公義乃是生命的準則。沒有愛,就談不上公義,因為真正的公義含有對人生命苦難的憐憫。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看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只有誠實地過每日生活,我們才能坦然無懼地面對上帝的審判。
在我們所讀這段經文裏,作者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活在耶穌基督的生命裏,有一天當我們遇到再臨的主耶穌基督時,就可以坦然無懼地面對他的審判。
甚麼時候,人會坦然無懼面對審判?只有誠實的過生活才有可能。誠實,也是基督徒信仰的第一步,因為誠實就是在見證我們的心中確實有上帝與我們同在。誠實可能為我們在現今的社會生活中遇到許多挫折、受傷,甚至被人排擠、誤會,但卻可以讓我們毫無恐懼地面對上帝在耶穌基督再臨時的審判,這是聖經給我們的忠告。
創世記第三章記載蛇引誘人離棄上帝的命令之後,第一件動作就是用無花果樹葉把自己隱藏起來,因為他們聽到了上帝來到伊甸園的聲音,就害怕起來。他們原本應該很高興才對的,卻會變成很害怕,為甚麼?因為他們並沒有忠實於上帝的話語和誡命。這個描述人犯罪的伊甸園故事說明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實:罪,使人想要將自己隱藏起來,或是將自己與上帝隔離開來。
但是,我們都知道隱藏並不能阻止上帝對我們內心的鑒察,也不能阻斷上帝對我們的愛。聖經作者告訴我們,上帝是鑒察人內心意念的上帝(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六:7,希伯來書四:12—13)。想用人的力量來逃避上帝的審判,除非人擁有像上帝一樣的力量,否則無論怎樣逃避都是枉然的,也是愚蠢的舉動。詩篇的詩人就有這樣的詩歌說:
「上主啊,你洞察我,你認識我。
我的一舉一動你都知道;
從遙遠地方你也曉得我的心思。
我工作或休息,你都看見;
你知道我的所作所為。
我沒有開口,
你已經知道我要說甚麼。
你前後左右環繞著我;
你用你的能力庇護我。
你對我的認識高深莫測,
不是我所能理解。
我往哪裏去才能躲開你呢?
我到哪裏去才能逃避你呢?
我上了天,你一定在那裏;
我潛伏陰間,你也在那裏。
我縱使飛往日出的東方,
或住在西方的海極,
你一定在那裏帶領我;
你會在那裏幫助我。
我可以要求黑暗遮蔽我,
或要求周圍的亮光變成黑暗;
但對你來說,黑暗不算黑暗,
黑夜跟白晝一樣光亮。
黑暗和光明都是一樣。」(詩篇一三九:1—12)
從這首詩歌就可看出人無論怎樣逃避、隱藏,都無法逃過上帝鑒察的眼光。因為若是連黑暗和光明在上帝看來都是一樣時,就已經夠清楚在表明一件事:沒有任何一個地方可以逃避過上帝的審判了。因此,對一個基督徒來說,應該想的,不是逃避,而是勇敢面對。而面對上帝審判最好的方法,就是過誠實的家庭和社會生活,而這也是學習成為聖潔信徒的第一步之信仰功課。
我們的社會是一個欺騙成性的社會,任何時候都會看到欺騙的案例發生在我們生活的周遭,不僅是在商場上,也在宗教信仰上。我們經常都會看到有人舉著宗教牌子,專門進行欺騙婦女的錢財與肉體。就像在前面已經提起過的,所謂「聖境集團」詐財的事件,表面上看起來是一樁利用宗教信仰欺騙錢財的事,但也可以看出人內心的恐懼、不安,才會給詐騙的人有機可乘。
身為一個基督徒更應該要時刻明白一件事:若我們平時保有誠實的心,知道上帝的審判隨時會降臨在我們每個人的身上,用真實的心過家庭、社會生活,這樣不但不用害怕上帝的審判,甚至可以為福音作最美好的見證。
二、唯有在上帝的公義裏,才能見證基督徒的信仰內涵。
作者在我們所讀這段經文中說:「遵行公義的,才是義人,正如基督是公義的。」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話,作者在這裏幫助我們明白唯有實踐公義,才能顯明上帝的愛在我們生命中。因為公義就是在表明上帝的愛,這是整本聖經所要給我們的信息。
我們有多次談過,聖經在談上帝的「公義」時,也是在表明上帝的憐憫。因此,上帝的「公義」不僅表示上帝的審判,對不義者發出嚴厲的懲罰,也是對苦難者伸出扶持的手,給予救恩、伸冤。同樣的,基督徒就是要遵行上帝這樣的教訓,對苦難者伸出援手、救助,如此才能顯示信仰的內涵和意義。這也就是為甚麼基督徒不可以站在強勢者的一邊之因。前蘇聯作家杜斯托也夫斯基在他所寫的「福音書」這本書裏,就曾說過這樣的話:「當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教會的那一天,就開始墮落了。」換句話說,他是在說明基督教開始離開聖經的教訓,就是從羅馬帝國宣佈它是國家唯一合法的宗教時,那一天開始,基督教成為國家特權保護的宗教,也因為這樣,國家賦予基督教有絕對的優勢和權力,而宗教領袖不但沒有因此而感謝上帝,相反地,是越發驕傲起來,甚至演變成為獨裁者。從教會歷史來看也確實是這樣,更甚的年代還設置了宗教法庭,宗教領袖儼然如同暴君一般,不但生活奢華,為了鞏固利益還會跟財團、軍事領袖勾結欺壓低層人民,這樣的歷史直到近代的第二十世紀都還相當猖狂在中南美洲之間。
一九七○年到八○年代,在這二十年當中,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就是秉持著這樣的精神和信仰告白跟台灣社會許多弱勢者站在一邊,與他們在一起,為他們伸冤。我們關心雛妓、漁民、農民、原住民等弱勢者,也關心身心殘障者等。但在這些關心之際也同時為我們帶來執政者很強大的壓力。雖然在那二十年之間,我們也遇到許多來自教會內部信徒的不解和誤會,以及來自許多同樣是屬於教會團體的強烈批判之聲,但我們還是一樣不改變這樣的信仰告白,因為那是在為信仰作見證。
可是,我們應該小心的一件事,就是直到九○年代,台灣社會已經有很大的轉變,政治環境、社會型態都有很大的變化,特別是在二○○○年總統大選之後,政治生態有了大轉變,過去反對運動者如今變成執政者,成為擁有勢力的當權者。在這樣的變化之下,如果我們沒有注意到要轉變與這些過去是弱勢、今天已成為強勢者之間的關係,若是關係還那樣緊密,我們可能會變成欺壓弱勢者的幫兇,也會忽略或是忘記了苦難者的哀聲,這樣就很危險。
不要被權力的光環給掩遮了我們的眼睛,也不要被錢財淹蓋了我們信仰的良知,我們必須要謹記聖經的教訓,知道行上帝的公義,這樣才能顯明我們信仰的意義。
(講於二○○四年十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