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主再來的日子

經文:彼得後書三:1—18

在前面已經有提起過,彼得後書有一個重要的中心思想:基督再臨。其實,也可以這樣說,深信基督再臨就是早期教會最重要的信仰中心。我也曾一再提起過,談到有關基督再臨,必然會談到有關末日審判的事,這二者都是相連在一起的。而為了要準備基督再臨,使徒的書信中都會要求信徒們必須要準備好迎接這即將來臨的日子,這不但是個大好的日子,且也是個重要的審判時刻,大家要準備好來迎接這日子的來臨。以免因為不慎而在審判的時候,受到嚴厲的懲罰。這種觀念在使徒的書信中俯拾就有。
如果我們稍微注意一下耶穌基督的教訓中,其實類似這種末日審判的警惕言論就一再出現在他傳講的上帝國比喻。例如馬太福音第二十章一至十三節有關十個童女的比喻就是個很明顯的例子。而馬太福音第廿五章十四至三十節有關主人依照僕人的才幹不同,交代給這些僕人不同份量之責任,然後要他的僕人依照他們的才幹去做事。當主人回來後就進行「審判」的工作,看哪個僕人是忠心的,哪個是懶惰的。
自古以來這種關於終末審判的日子經常被提起,但大家都很希望知道那時候會是在甚麼時間來臨。因此,替上帝數算時間的例子越來越多,直到現今還是有很多人沒有改變這種信仰思維。甚至有些傳道者會假傳上帝的話語說:「某年某月某日就是世界末日的來臨。上帝要毀滅全世界。」這樣的信息在一九九八年還持續發生在咱台灣這塊土地上。但聖經一再提醒我們,上帝的日子並不是我們用人的智慧、知識可以數算出來的。包括耶穌基督在內都告訴我們說:「至於那要臨到的日子和時間,沒有人知道;天上的天使不知道,兒子也不知道,只有父親知道。你們要留心,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那時刻甚麼時候臨到。」(馬可福音十三:32—33)看,耶穌基督提醒我們重要的不是算時間,而是「警醒」,預備好迎接上帝審判的來臨遠比數算上帝審判的時間更重要。這也是今天我們所讀這章經文所要提醒我們知道的事。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四節:
親愛的朋友們,我現在寫給你們的是第二封信。在兩封信裏面,我都提醒你們這些事,來激發你們純潔的思想。2我要你們記得古時候聖先知們所說的話,以及我們的主——救主藉著使徒所傳給你們的命令。3最重要的是,你們必須知道,在這末後的日期,有些人受私慾的支配,會出來譏笑你們,4說:「他不是應許要再來嗎?他在哪裏呢?我們的祖先都死了,一切還不是跟創世之初一樣嗎?」

這裏一開始就說所寫的書信是第二封,這是否說還有另外一封,或是前書就是第一封,而後書則是第二封?語意並不清楚,不過一般學者認為這是指彼得後書說的。
作者提到這兩封書信都是在激勵信徒要有「純潔的思想」。這裏所謂的「純潔」,意思就是「誠實」。在信仰團契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條件就是誠實。耶穌基督在山上寶訓中這樣教導說:「心地純潔的人多麼有福啊;他們要看見上帝!」(馬太福音五:8)為甚麼作者在這裏要特別提到「純潔的思想」這問題?這是因為早期教會已經出現有專門在行騙的人進入教會信仰團契中,這些人專事斂財、欺騙的勾當。這也是作者在第二章提醒過的,有「假教師」混雜在教會裏,讓許多人離棄了信仰。因此,「誠實」說起來好像很簡單,其實不然,很多人雖然是信了耶穌基督,還是做不到。因為「誠實」就是要將上帝放在我們的心中,並且以上帝為生命的主,這才是「誠實」的要件。
第二節作者提醒讀者古代先知的話,和耶穌基督藉著門徒所傳下來的教訓。作者這樣提醒有很大的用意,他要告訴讀者們,舊約時代的先知就是在預言新約耶穌基督降臨的大好消息。而使徒們所見證的,耶穌基督就是舊約先知預言要來的那位救主。在第一章十九至廿一節,作者就提醒過讀者要注意一件事:古時候先知的預言不要隨便解釋,因為每句預言都有上帝特別的旨意在裏面。這樣,我們可以看到在教會中確實有人利用先知的預言胡亂解釋,或是隨著自己的利益而解釋聖經。作者主要在強調真正先知的預言都是和新約時代耶穌基督的來臨有密切關係。而耶穌基督就是上帝拯救的記號,也是上帝帶給世人最大的恩典。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但是上帝對我們顯示了無比的愛: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羅馬書五:8)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要解釋先知的信息,沒有帶出上帝拯救的信息,那樣的解釋並不是正確的。
再者,先知的預言必定和新約時代的拯救信息有密切關係。這樣,讓我們看到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舊約和新約是相關連的,不是分開的。會有這樣的提醒之原因,很可能是因為早期教會還有的另一個現象,就是認為耶穌基督的時代已經來臨的,舊約時代都過去了,也不需要了。但我們知道,如果沒有對舊約聖經有所了解,就很難了解耶穌基督為甚麼要到世上來的信息。而若是只停留在舊約的聖經,就無法明白耶穌基督到世界上來的意義。不能將新約和舊約分開,這是彼得後書的作者在這裏所要告訴讀者的重要認識。
第三至四節讓我們看到早期教會遇到的問題,就是在信仰上經常被質疑和作為譏笑的藉口,那就是有些人為了要打擊基督徒,故意找些問題來詢問說:你們不是說耶穌基督要再來嗎?甚麼時候啊?你們的祖先等啊等,等到現在都已經去世了,可是一切都跟以往一樣,不是嗎?類似這樣發出一連串的問題,因此使得許多基督徒也不知如何回答才好,甚至有舌頭打結之苦。
確實,在早期教會中,因為有關耶穌基督即將再臨的說法甚囂塵上,因此,大家都在期盼能看到耶穌基督再臨、世界末日也跟隨著來到,所有信耶穌基督的人都將被提到天上去跟復活的耶穌基督相會合(參考帖撒羅尼迦前書四:15—18),而且所有因為信而死去的人也都將從墳墓中復活起來(參考馬太福音廿七:51—53)。但為了要迎接復活的耶穌基督再臨,所有的基督徒都必須潔身自愛,以免耶穌基督再臨時,跟著復活的恩典落空了。因此,幾乎所有敬虔的基督徒在日常生活與工作上都顯得非常謹慎,也頗知道謹守規律的生活準則。因為這樣,使得那些想要作姦犯科的人更顯現出他們不法的形像。於是這些人就開始找出許多譏諷的話語來譏笑基督徒,說耶穌基督哪有要再來?有些人都等不及而死去了,耶穌基督豈不是都還沒有來?趁著可以快樂、享受的時候,就要把握機會吧。看,這個世界豈不是都一樣?過去到現在都一樣,沒有甚麼改變。類似這樣的話一再出現在基督徒的耳中挑戰著。
對早期教會的基督徒來說,這實在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若是沒有很好的信仰根基,很容易就被人用這些話給堵住了想要辯護下去的勇氣。但我們知道,如果說耶穌基督再臨所要表示的是上帝拯救的事工,那麼,這是屬於上帝的計畫,時間就在上帝的手中。不是人在決定時間,然後要上帝來執行,這樣的觀念是錯誤的。拯救的工作屬於上帝,上帝有祂的計畫,很自然的,時間就是屬於上帝的。因為上帝也是時間的創造者,祂知道甚麼時候做甚麼事,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警醒、準備。就像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提起的十個女子等候新郎來到的比喻一樣,最重要的,就是準備足夠潔淨的心靈來等候,而不是在猜測時間而導致落空。

第五至七節:
5他們故意不理會上帝在太初用他的話創造了天地這一事實。地是從水和藉著水而形成的;6舊的世界也是由水,就是洪水所消滅的。7現在的天和地也同樣是憑著上帝的話保留下來的,要等著不信的人被審判、被消滅那天,好用火燒毀。

從第五節開始直到第九節,作者在回答這些對耶穌基督再臨所提出的各種質疑之問題。
第五節,這是創世記第一章的背景,上帝創造天地宇宙萬物。為甚麼有人「故意不理會」這件事呢?原因就是這些反對創世記記載的人,總是說這不過是一種「傳說」,或是說這是「自然」。而在達爾文的演化論出現之後,在近代就經常有人會提出他的論調來否定上帝創造的事實。
在第五節的下半句說「地是從水和藉著水而形成的」,這句話採用創世記第一章六節的記載。換句話說,「故意不理會」上帝創造天地宇宙萬物的人,說穿了就是不相信聖經所記載的,而這樣的人滲透在教會團契中,主要目的就是要人離棄上帝、不要相信聖經的話語。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一個人是否相信上帝,就是從他是否相信宇宙萬物的生命都是來自上帝的創造就可以判斷出來,因為這是基督教信仰的第一步,沒有這個基礎,再談其它的就多餘了。
第六節,就是創世記第六至九章有關挪亞和大水氾濫淹沒世界的記事。研讀過創世記這段洪水淹沒世界之記事的人應該會清楚,這段記事主要並不是在說全部都毀滅了,而是在說一個犯罪嚴重的世代,只會帶來上帝的傷心和毀滅。而大水則是以色列文化中看為上帝懲罰的方式之一,但卻是最為恐怖的方法。
第七節,上帝確實是憐憫、慈悲的上帝,祂以祂的形像創造人類,並且吹入生命之氣在人的身上,因此,為了愛護人類,並且使一切受造之物都能夠繼續延續生命下去,雖然祂是用大水淹沒了原先創造的世界,但卻也因為祂的慈悲、憐憫,而原本要毀滅一切受造之物也得以藉著挪亞而保存下來,就像創世記第九章十一節所記載上帝對挪亞說的話:「我應許你們:所有的生物絕不再被洪水消滅,不再有洪水毀滅大地。」但這並不表示上帝不再懲罰犯罪的人類世界,而是給人有悔改的機會,因此,用「火」來處理犯罪的世界。「火」,這含有去雜質的意思。換句話說,要把那些雜七雜八的、沒有規律的給予除去,使之留下美好的、有規矩的。這跟「大水」有點差異;「水」,帶來的是全部毀滅,而「火」則是留下更好、純潔的,並且使不好可以變好,並可保留純潔的免受連累遭殃。

第八至九節:
8可是,親愛的朋友們,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在主眼中,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9主並不像一般人所想的,遲遲不實現他的應許。相反地,他寬容你們;因為他不願意有一個人沉淪,卻要人人悔改。

第八節很快讓我們想到詩篇第九十篇四節的詩歌:「在你眼中千年如一日;就像過去了的昨天,像夜裏的一更。」作者引用詩人這樣的詩歌,並且用「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這種相對句型所要表示的,就是沒有確定的時間表,也就是說,人無法數算上帝的時間,因為在人看來好長的時間,在上帝眼中卻是很短暫;而在人看來是很短暫的時間,在上帝的作為中可以成為千年之久。換句話說,時間是屬於上帝的,祂可以隨著旨意運用。
第九節可說是這本書信中最重要的一句話:上帝不願意有一個人沉淪,祂要的是人人都悔改。先知以西結這樣說上帝「不願意任何人死亡」,只要人能改過,就「能存活」(參考以西結書十八:32)。整本聖經給我們一個最基本的認識:只有悔改,才可能改變上帝忿怒的計畫。因此,路加福音作者認為福音的中心,就是使人知道自己犯罪而會悔改認罪。只有這樣才能看見上帝憐憫的恩典。

第十至十三節:
10但是,主再來的日子就像小偷忽然來到一樣。在那日,諸天要在巨大的響聲中消失,天體在烈燄中燒毀,大地和萬物都會消滅。11既然這一切要這樣地毀滅,你們應該作哪一種人呢?你們應該過著聖潔、虔誠的生活,12等候上帝的日子,竭力加速它的臨到。在那日,諸天要被燒毀,天體在烈燄中鎔化。13但是,我們在等候上帝所應許的新天新地;在那裏,正義常住。

由於有基督徒在等待耶穌基督再臨、世界末日和上帝的審判來到等日子和現象尚且未出現,就已經去世了,因而引起不信的人譏諷、嘲笑,也因此使不少信徒產生信心上的懷疑。作者除了在前面談人無法計算上帝的時間外,也在這裏進一步提到上帝的行動總是在人不知覺之中突然來臨。
在福音書中記載耶穌基督多次提起這樣的教訓說:

「所以,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主要在哪一天來臨。要記住這一點:一家的主人要是知道小偷晚上甚麼時候要來,他一定會警醒,不讓小偷破門而入。所以,你們也應該隨時準備好,因為人子要在你們料想不到的時間忽然來臨。」(馬太福音廿四:42—44)

這段話語也被路加福音作者引用在第十二章三十九至四十節,特別用在表示主人與僕人之間的關係上。提醒所有跟隨的聽眾:

「你們要隨時準備好,束緊腰帶,點上燈,好像僕人等候主人從婚宴上回來。主人回來敲門的時候,他們立刻為他開門。主人回來,發現這些僕人警醒,他們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束上腰帶,讓他們坐下來吃飯,親自伺候他們。甚至主人延遲到半夜或黎明才回來,他若發現僕人警醒,他們就有福了!」(路加福音十二:35—38)

馬可福音第十三章三十五至三十七節也有這樣的記載: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主人甚麼時候回來,也許傍晚,也許半夜,也許天亮以前,也許日出以後。假如他忽然回來,別讓他發現你們在睡覺。我對你們講的話也是對大家講的:你們要警醒!」

使徒保羅也這樣說:「因為你們自己知道,主再來的日子就像小偷在夜裏忽然來到一樣。」(帖撒羅尼迦前書五:2)從使徒保羅這句話中可以看到,在外邦人教會中,對這樣的觀念已經很清楚。
從上述這些經文中,我們看到「要警醒」,這才是等候耶穌基督再臨應該有的重要態度,而不是一再在數算、尋找異象出現,不是這樣子的。一個真正有準備好潔淨的心靈等候耶穌基督再臨的人,他會很清楚知道隨時隨地耶穌基督再臨的事都可能會發生,甚至會發生在我們家裏、身邊,也可能會在我們面前出現。
再者,作者在這裏也提到耶穌基督再臨的日子來到時,會有一些天際星辰的變化,而這些都是舊約時代的先知在預言上帝懲罰祂的子民時,也就是末日來臨時被先知們預言過可能發生的現象。例如約珥書第二章一至二節這樣說:

「在錫安吹號吧!
在上帝的聖山鳴鐘吧!
猶大的居民哪,要顫抖!
上主的日子快到了。
那是黑暗陰森的日子,
是烏雲濃霧的日子。
那大隊的蝗蟲向前進,
好像黑暗瀰漫山嶺。
從前沒有這種情景,
也後也不會再有。」

先知約珥之所以會用「黑暗陰森」、「烏雲濃霧」來形容這種「上主的日子」來臨,是因為他預言「太陽將昏暗無光;月亮像血一般紅」(參考約珥書二:31)。而先知以賽亞也這樣說:

「上主的日子來到了││那殘酷、充滿著義憤烈怒的日子終於臨到了。全地要成為荒野;每一個罪人都要滅亡。每一顆星和星座都發不出光輝;太陽一升起就昏暗,月亮也黯然無光。」(以賽亞書十三:9—10)

現在彼得後書作者採用這些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天地要同時被毀滅,以彰顯上帝嚴厲的懲罰和祂來臨的時刻相配合,有一個主要目的,就是要讓這些早期教會猶太基督徒知道:舊約先知的預言,將會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出現,因為耶穌基督就是舊約先知預言那要來的救主、彌賽亞。
第十一節就是作者最主要想提醒信徒們知道的——過聖潔、虔誠的生活。
第十二節是非常特別的一節經文;這一節提到基督徒可以「加速」上述所形容的末日景象早日來到,怎麼會這樣?早期教父奧古斯丁就說過這樣的話:「若是我們都過著虔誠聖潔的生活,便是使這些等候的日子縮短,而使耶穌基督再臨的日子及早降臨。」換句話說:就是因為上帝慈悲、憐憫,知道信徒們尚且還沒有準備好,因而延遲了耶穌基督再臨的日子,因為那日子也是審判的時刻,上帝疼愛祂揀選的子民,愛護跟隨耶穌基督的信徒。因此,若是所有信徒都準備好了,那日子也就會隨即來到。
第十三節也是我們甚為熟悉的一個景象——新天新地。作者說,在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刻一到,也是一個嶄新的創造重新開始。啟示錄的作者說那時也是上帝重新創造整個宇宙萬物的時刻,天地一切都會改變,以前有的,現在不會再出現,那使人害怕、會危害生命的「海」也不見了(參考啟示錄廿一:1),相對的,在新天新地出現後,永遠會有上帝的慈愛、憐憫充滿著。
第十四至十六節:
14所以,親愛的朋友們,既然你們等候著那日子,就應該在上帝面前竭力追求聖潔,過無可指責的生活,跟他和好。15要以我們的主的容忍作為你們得救的機會,正如我們親愛的弟兄保羅用上帝所賜的智慧寫信勸勉你們一樣。16他在所有的書信裏都談到這事。他信中有些難懂的地方,被那些無知和反覆無常的人隨便曲解,正如他們曲解其他經文一樣,結果是自取滅亡。

這段經文也是使這本書信遭受到質疑是否就是使徒彼得所寫的書信之因,像長老會的創會者約翰‧加爾文就懷疑說:「彼得從來沒有像這樣談論過使徒保羅,不可能由他書寫這封書信。」但也有許多聖經學者認為是使徒彼得所寫的並不是不可能,原因是使徒保羅的書信可說是早期教會最流行的信件。甚至有些教會在討論發生的問題時,經常會以使徒保羅書信為處理的準則。這件事彼得必定知道。因此,他提起使徒保羅的書信遇到的問題,應該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在第十四節作者再次強調過「聖潔」、「無可指責」生活的重要性,因為這樣才能與上帝和好。
請注意,與上帝「和好」這可以說是使徒保羅整個中心思想。在羅馬書中,使徒保羅共計用了十三次來說明與上帝「和好」的重要性(參考羅馬書一:17、三:21、22、24、26、28、30、四:5、25、五:9、10、11、17)。在使徒保羅的觀點中,耶穌基督就是為了要使我們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而將自己獻身在十字架上。因此,若是沒有耶穌基督,人再怎樣努力也是枉然。因為耶穌基督就是上帝表現出祂最大拯救的愛的記號(參考羅馬書五:8),他甚至說不論任何力量,就算是天上的天使、靈界的掌權者也無法使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所要表達出來的愛在人的身上落空(參考羅馬書八:37—39)。
彼得後書的作者採用使徒保羅的觀點,強調基督徒必須與上帝和好,而和好的要件,就是從過聖潔和無可指責的生活做起。因為上帝就是聖潔的上帝,祂希望祂的子民也是聖潔的(參考利未記十九:1—2)。
第十五至十六節,作者特別提到使徒保羅的書信,認為他的書信就是一再強調這種「聖潔生活」的重要性,但卻被人曲解過,且這種曲解是故意的。沒錯,我曾說過使徒保羅的書信中,有一個很大的特色,就是強調基督徒的社會生活必須見證出信仰的內涵。也就是說,信仰並不是停留在思想的層面而已,而是必須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顯現出來才有意義。因此,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都會有一段篇幅寫著基督徒的社會生活方面應該要注意的事。
作者在這裏並沒有詳細說出到底使徒保羅的哪些書信內容被曲解了,但我們可以舉出幾個例子:其一,使徒保羅強調在耶穌基督裏,基督徒的生命是自由的,因為耶穌基督的救恩,使信靠他的人都因此從罪帶來的死亡中獲得釋放。罪越重的人,領受上帝的恩典也就越多(參考羅馬書五:20—21)。好了,有人就因為這樣的觀點,故意說這樣我們可以繼續過罪惡的生活,好讓上帝的恩典更豐富些,這是非常錯誤的解釋。
其二,當使徒保羅在強調一個基督徒的生命是自由之時,這並不是說可以放縱、隨便,相反的,是要有更嚴謹的態度,顯示出基督徒的自律生活。這也是他強調的:「我們有自由做任何事,然而,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會幫助人。」(哥林多前書十:23)而且也不是每一件可自由去做的事,都是有「益處」的。
其三,我們從雅各書之所以會寫出來,其中有另一個原因,就是有人把使徒保羅所強調的只要「口裏宣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使他從死裏復活,你就會得救」(羅馬書十:9)這樣的見解,當作一種口頭禪,卻不想在社會生活、工作中用實際行動見證出上帝的救恩。因此,雅各書的作者做了個努力,要讓大家知道必須有確切的行動來證明信仰的力量,這樣的信仰才是真實的。
作者在這裏強調說,這些故意曲解使徒保羅書信意思的人,一定會自取滅亡,因為使徒保羅就是在見證耶穌基督福音,若是有人故意曲解福音的信息,就是在阻礙福音的廣傳,這樣的人一定會被上帝所嚴懲而滅亡。

第十七至十八節:
17但是,親愛的朋友們,你們已經先知道這些事,就該防備,免得被那些壞人用荒謬的言論把你們引入歧途,使你們離開穩固的立場。18你們要在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中,以及對他的認識上,繼續長進。願榮耀歸於他,從現在一直到永遠!阿們。
第十七節,就像在前面已經提過的,有人總是會在教會內部散播許多不實的話語,或是故意扮演著「教師」的角色或形像,其實是「假教師」專行欺騙的勾當。因此,他呼籲信徒們應該要清楚狀況,不要被那些荒謬的言論引入歧途。這也讓我們看到使徒書信中共有的特點,就是有提醒、勸告,這都是在表明盡他們作為使徒(或是教師)的責任。
第十八節,要在信仰上長進,這也是在前一講已經提過的,信仰必須日日進步,否則很容易被一些光怪陸離的邪門說詞給欺騙了。請注意,這裏所用的「長進」是動詞,且是用現在進行式,也就是不斷地進步,不是過去的,而是現在的,且是持續在進步中。
每個時代都一樣,不是只有過去這樣,今天的時代更是如此。特別是在這個工商業發達的時代裏,會誘惑人心的景象更多,我們更需要小心以對才是。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章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我們必須要以謹慎的態度過聖潔的社會生活,以此隨時迎接耶穌基督的再臨。

不論是彼得的書信,或是使徒保羅的書信,都有一個共同點:信徒必須過聖潔的生活,好迎接耶穌基督的再臨。而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上帝國是聖潔的人才能看得見。詩篇的詩人就這樣說:

「誰有權攀登上主的山?
誰可以進入他的聖殿?
就是那手潔心清,
不拜偶像,不發假誓的人。
上主要賜福給這樣的人;
拯救他的上帝要宣判他為無罪。」(詩篇廿四:3—5)

看吧,「手潔心清」才能夠面對上帝的審判,而且會獲得上帝宣判無罪的恩典。如果說耶穌基督再臨就是審判的時刻,那麼,我們豈不都是在期盼被宣判為無罪的人?沒錯,這是我們所期盼獲得的。因為只有這樣的結果,我們才能享有進入上帝樂園的福氣。
但是要達到「手潔心清」的生活,就必須是在社會生活上有嚴謹的態度,在工作上有美好見證才能達到,這一點是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的。一個平時在社會生活上為非作歹的人,若是在仰望面對上帝審判時,有美好的結果,這是非常荒謬的想法。一個在工作職場上會欺騙人的人,想要用詐騙所得到的奉獻來換取上帝於末日審判時得到無罪,那更是荒唐的想法。耶穌基督就曾說過這樣的話:「有錢人要成為上帝國的子民,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難!」(馬可福音十:25)耶穌基督也提醒我們「上帝國的福音被傳開了,人人都想猛烈地擠進去」(參考路加福音十六:16)。換句話說,要進入上帝國,是需要付出代價的。而這種代價就是從我們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累積開始,而所有這些基礎就是在誠實的功課上。因為誠實乃是手潔心清的要素。
我常接到有親友去世的訃文通知,在通知文裏面的最後一行常會看到寫著「埋葬在某某公墓,等候主再臨」這樣的字樣。不要小看這樣的一行字,已經說明了信仰上的問題。我們不是死了才在等候主耶穌的再臨,而是在我們尚且活著的時候,也就是我們現存的這個時刻。因為我們可能並不知道耶穌基督已經再臨經過了我們的身邊,並且也已經對我們做過了審判。約伯記的作者曾說過,我們都無法知道上帝甚麼時候從我們身邊走過,整個受造的世界都是屬於上帝的,祂可隨意拿走所造的受造物,沒有人有能力可以阻止(參考約伯記九:11—12)。
沒錯,我們都無法知道再臨的主耶穌甚麼時候來到,甚至他早已經來到,且經過了我們的身邊,我們都不知道。這就是為甚麼使徒的書信中一再要我們注意、警醒的原因。因為只有「手潔心清」的人才能看見上帝的救恩,而且這救恩就出現在活著的日子當中,不是等到去世了且埋葬了,才要等候再臨時刻的救恩來臨。耶穌基督任何時刻都會再臨在我們生命中,這一點是我們應該要注意的。

二、上帝的慈愛,希望所有的人都獲救,沒有一個人沉淪。

如果我們要用一句最簡單的話來形容彼得後書最有意思的一句話,我最喜歡的就是第三章九節所說的:「主並不像一般人所想的,遲遲不實現他的應許。相反地,他寬容你們;因為他不願意有一個人沉淪,卻要人人悔改。」這節經文說出了整本聖經的中心信息:上帝是個慈悲憐憫的上帝,他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悔改獲救。
約拿書就是一本用很詳細的故事寫出上帝這樣的慈悲,祂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得救,因此,差遣先知約拿去傳上帝忿怒的信息給尼尼微城的人聽。先知約拿原本是拒絕接受這件差遣的,因為他認為該城的人都該死。但上帝還是要他去,結果他在很不情願之下就去了,結果尼尼微城的人民,從上至國王,下到家禽牲畜都披麻撒灰在身上,以真實的心悔改,並懇切地祈求上帝憐憫赦免,因為這樣,上帝決定寬恕、赦免該城所有的人,不降災禍、毀滅該城(參考約拿書三:5—10)。難怪先知約拿在這件事之後,用很感慨的語句說出他所知道的上帝,他說:「我知道你是慈悲憐憫的上帝。你不輕易發怒,滿有仁慈,常改變心意不懲罰人。」(約拿書四:2)
確實是這樣,基督教所見證的上帝就是這樣的上帝,就是因為祂的慈悲、憐憫,所以才會為了我們的罪而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到世界上來,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大家認識且相信耶穌基督而獲得拯救的恩典。就像約翰福音的作者所說的:

「上帝那麼愛世人,甚至賜下他的獨子,要使所有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恆的生命。因為上帝差遣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藉著他來拯救世人。」(約翰福音三:16—17)

看,耶穌基督到世上來,並不是只為了猶太人,而是為了所有的世人,這一點是很重要的認識。再者,耶穌基督來,並沒有定世人的罪,而是要拯救世人,且是只要信耶穌基督就都可以享受這樣上帝拯救的恩典。
基督徒應該有這樣的認識,我們不是要當審判者,隨意在我們自己的信仰基礎上判別人會下地獄。其實,我們都是有罪的人,沒有資格來論斷別人是否能得救或下地獄,這件事只有上帝才有資格評斷,因為上帝才是生命的主。我們唯有的,就是謙卑的心,認罪悔改歸向耶穌基督,相信他,倚靠他,這樣我們就可以安穩在上帝的救恩裏。

(講於二○○四年八月廿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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