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講:用愛勝過惡

經文:彼得前書三:1—12

我們從使徒的書信中可以看到一個事實,就是發生在早期教會內的問題,也持續發生在今天的教會裏,婚姻的問題就是一個例子。我們從使徒保羅的書信看到這方面的問題,例如他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第五章廿一至三十三節;寫給歌羅西教會的書信在第三章十八至二十節。而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則是用第七章整章的篇幅在討論有關婚姻關係。另外,我們從使徒保羅寫給提摩太和提多這兩位門徒的書信中,雖然沒有很清楚說明夫妻生活之道,但可以看到他在提醒這兩個門徒,在所牧養的教會選擇重要幹部時,必須要注意這些被揀選幹部的婚姻生活上是否有規律。例如他強調這些教會幹部「的妻子也得有好品行」,也說「教會領袖的助手只能有一個妻子」(參考提摩太前書三:11、12),又說:「善導年輕婦女,訓練她們怎樣愛丈夫和兒女。」(提多書二:4)這些句子都在說明教會中需要處理夫妻婚姻生活的問題時,應該要注意的事。
現在是彼得前書的作者也談及這方面的問題,我們從經文中可以清楚看到,作者最關心的一件事,就是夫妻之間有了不同信仰時,該用怎樣的態度來面對?這樣的問題其實也是今天的基督徒經常在詢問的問題。而問題最多的,就是信了耶穌基督的婦女,嫁給一個非基督徒的丈夫時,怎麼辦?比較少問題的是當丈夫是基督徒,娶進來的妻子不是基督徒時,這樣的糾紛比較少,原因是東方的社會都是以男性為中心,對女性的要求也比較多。因此,一般都有這樣的現象,就是娶媳婦進門之後,如果有不同的信仰時,就會要求媳婦跟著夫家改變信仰。也因為這樣的緣故,彼得前書的作者談到當一個基督徒婦女嫁到一個非信徒的家庭時,該怎樣扮演好當妻子的角色,好使丈夫能因此受到感化而隨著信耶穌基督。我相信彼得前書作者提供給我們的,對今天基督教會的信徒應該有很值得參考的地方。

第一至六節:
同樣,作妻子的,你們也應該順服自己的丈夫,好使沒有接受真道的丈夫能因你們的好品行受感化。你們用不著多說話,2因為他們會看見你們的純潔和端莊的品行。3你們不要藉打扮來妝飾自己,不要講究怎樣鬈頭髮,戴甚麼金飾,穿甚麼衣服。4你們應該有內在的美,以那不會衰退的溫柔嫻靜為妝飾;這在上帝眼中是最有價值的。5因為,從前那些仰望上帝的聖潔婦女也都以服從丈夫來妝飾自己。6莎拉也是這樣;她服從亞伯拉罕,稱呼他「主人」。你們有好行為,不畏懼甚麼,你們就都是莎拉的女兒了。

如果讀聖經沒有回到作者的時代背景,很容易被表面文字所迷惑。我們知道在聖經時代的猶太人,女人就是男人的「財產」,並不是自由的,也不是獨立的。其實,在一個古老的社會中往往就是這樣子,台灣早期的社會也是這樣,丈夫對妻子有絕對的權柄,因此,用今天講究「兩性平權」的時代看這樣的背景當然會覺得格格不入,甚至會覺得很奇怪。
請注意,在第一節一開始原本希臘文有「同樣」這個字,但在中文和合本沒有出現,台語漢字和呂振中教授的譯本都沒有,只有天主教思高聖經版本有這個字。但這個「同樣」的字非常重要,因為這個「同樣」一字是介系詞,用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之間,是要表明在第二章所提到的有關奴隸和主人之間關係的觀點,也可以用來看妻子和丈夫之間的關係。因為作者在這裏用「順從」(hypotasso)這個字,在第二章十三節、十八節也都是用同樣這個字。
所謂「順從」,是指「真誠」、「沒有欺騙」之意。之所以會這樣要求,就是因為丈夫乃是還沒有信耶穌基督的人,他認為這樣才是在見證福音最好的方式,就像用忠實的態度扮演好一個僕人的角色時,就是見證信仰最好的途徑一樣。不能因為丈夫是還沒有信耶穌基督的人,就用隨便的態度,或是不誠實的心對待他,這樣是錯誤、不正確的。
為甚麼作者會這樣要求?很可能就是與早期教會有些信徒認為既然信了耶穌基督,就是成為一個「自由人」,並且認為只要順服上帝,其它的對象都不是最重要的。也有可能在早期教會發生過基督徒把自己與別人分類出來,認為只要同是信耶穌基督的人,就是自家人;反之,則是所謂的「外邦人」,然後有個錯誤的觀念,以為對「外邦人」忠實,等於對上帝不忠一樣。但是作者認為真實的基督徒不應該是這樣,而是要用傳福音、見證福音的態度,將自己的丈夫看成是傳福音的對象,用最好的方式對待他,讓他感覺妻子的忠實、可靠,這樣才是正確之道。
再者,第一節這裏提到「用不著多說話」,這有兩個方面的可供思考:
一是,猶太人向來就不喜歡女人多發表意見。箴言就有四次提到嘮叨的女人是男人最無法忍受的事(參考箴言廿一:9、19、廿五:24、廿七:15)。我說過這是東方社會對女性的看法,認為她們對外面的事物認知甚少,是沒有見識的人。其實,中國俗語中也有「婦人之見」這樣的話語,意思就是很沒有常識。
二是,當時的女人沒有像現在有所謂的職業婦女,都是家庭主婦。會有很多話,必定跟在左鄰右舍之間閒話家常有關。我們從使徒保羅給提摩太的書信中,特別提醒他要教導女人不要浪費光陰到處去串門子,只為了要說人家的長短,說「不應該說的話」(參考提摩太前書五:13)。
作者希望當妻子的人要學習當個忠實的女人,就是用「好的品行」來見證福音,而不是用多說話想要說服別人來認識福音。
第一節的「好的品行」和第二節的「端莊的品行」有相同的意思,都是指沒有浪蕩的行為,意思就是當個正經的女人,不要讓人家以為這樣的女人好像跟別的男人有不正常的關係一樣。
除了在言語上的問題外,第三節更進一步提到在妝扮上要特別注意,不要過份。可以將這一節比較提摩太前書第二章九節使徒保羅所說的:「我也希望女人穿戴樸素大方的衣飾;不要以奇異的髮型、金飾珠寶,或高價的衣裳為裝飾。」其實在舊約先知文獻中,也經常提起這方面的警告(參考以賽亞書三:18—24,阿摩司書六:4—6)。
將彼得前書和提摩太前書的這兩節經文用來看今天的社會,特別是咱台灣社會,經常就會看到這樣的鏡頭出現在媒體上。例如前不久看到有一位「吳」姓演藝人員,晚上沒有帶駕駛執照又喝酒開車而被警察攔查下來,結果發現車裏載著好幾位所謂的「辣妹」,穿的牛仔褲幾乎把整個屁股露現出來。我也記得在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中旬,我第一次到英國 伯明罕,同學帶我去市中心的購物中心大樓,我就看到好幾位青年的頭髮染色成西洋棋盤式的樣式,我嚇了一跳。我的同學跟我說,沒有甚麼好訝異的,到處都有這樣的鏡頭。後來我才知道那叫做「龐克頭」,當時正在流行。
作者在這裏用「妝飾」,這字在希臘文就是「kosmos」,這個字的意思是指引起別人的注意。作者用這個字很有意思,已經在說明福音不是商品,不需要用打廣告的方式來引起別人的注意。廣告通常不會是真實的,因為真實的是從人的內心開始。使徒保羅也提起過把福音當作商品叫賣,那是很大的錯誤,他說基督應該是用「誠誠懇懇」的態度來傳福音(參考哥林多後書二:17)。
第四節應該是這段經文最重要的一節經文,這一節也是和第三節相對照。在這經文中,作者說真正的美,就是「內在美」,而不是外表看起來的美。作者提到「內在美」有幾個特色:其一就是長久「不會衰退」。這些屬於外表的裝飾品,都會因為推陳出新,經常在變換。有的化妝品過期了還會變壞,而真正不會變壞的,就是人內心的純潔才是真實的。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這種內心的價值才是上帝所看重的。換句話說,人看外表,上帝看的是內心(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六:7)。其實,我們也可以這樣了解,作者並不是反對女人打扮、妝飾,而是在強調真正的美乃是上帝賞賜的,上帝賞賜給人的乃是一個純潔的心——溫柔嫻靜。若是人用化妝品來遮蓋上帝創造的內心之美,那就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另一方面,作者為甚麼會有這樣的看法,就是因為兩千年前的社會相當保守,只有浪蕩的女人才會打扮得花枝招展,為的就是要勾引男人上床(參考創世記第三十八章)。如果信耶穌基督的婦女被當代的社會認為都是浪蕩的女人,那恐怕也不是基督徒信仰團契之福。
第五至六節,這兩節的經文提到亞伯拉罕和他的妻子莎拉的事件作為例子,這有兩方面的意思,其一,就是莎拉對亞伯拉罕都很順從的態度,包括他們離開家鄉哈蘭遇到饑荒而進入埃及避難時,亞伯拉罕要莎拉不要承認他們是夫妻關係(參考創世記十二:10—19),這樣的事件後來又再發生過一次(參考創世記二十:1—2)。其二,就是當上帝的天使跟莎拉說再過一年,她將生下一個兒子。起先莎拉並不相信,她甚至告訴天使說她的「主」亞伯拉罕已經年老了,根本就不可能有這樣的事發生(參考創世記十八:12)。但最後她接受了這個年老生子的應許(參考創世記十八:1—15)。
我們不太清楚作者為甚麼用莎拉來比喻,或許用路得來比喻會比莎拉更好。但我們知道對猶太人來說,他們認為莎拉就是信仰之母(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一:2)。作者主要目的就是要說明對上帝要絕對的順從,用這樣的心境來建構夫妻之間的關係。

第七節:
7同樣,作丈夫的,你們跟妻子一同生活,也應該體貼她們在性別上比較軟弱。要尊重她們,因為她們跟你們一樣都要領受上帝所賜的新生命。能夠這樣,你們的禱告就不至於受阻礙。

相對於妻子,就是當丈夫的應該有的態度和責任。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也有提到這方面的教導(參考以弗所書五:25—33,歌羅西書三:19)。我們從聖經中經常會看到「相對性」的教導,例如提到僕人,就會說到主人;論到子女的責任,就會說到父母的教導。這樣的範例在箴言很多,在耶穌基督的教導中也經常出現這種「相對性」的教導。
不論是彼得前書的作者,或是使徒保羅的書信,提到當丈夫的角色和態度時,都沒有像提到妻子那樣,要丈夫「服從」妻子,而是強調在丈夫的責任上。原因就是在他們的觀念中,一個家庭中的主人就是丈夫,就好像一間教會的頭就是耶穌基督一樣。
作者在這裏提到丈夫要跟妻子「一同生活」,這句話很重要,因為這裏的「一同生活」是含有婚姻之間的關係,也就是說當丈夫的僅能跟妻子有「性」關係,不可以有其他的性行為發生。用今天的語言就是所謂「婚外情」之意。申命記第廿四章一節說:「若有人娶了妻子後發現她有可恥行為而不喜歡她,寫了休書給她,叫她離開。」猶太人經學教師對這節經文就分成了兩派,看法差異相當大;保守派(Shammai)的人認為所謂「可恥的行為」是指犯姦淫罪說的,但是自由派(Hilleih)的人則是認為只要看不慣的行為都可以當作是「可恥的行為」。因此,他們就故意拿這樣的問題來問耶穌基督,為的就是想要陷害他,但耶穌基督很清楚告訴他們:「除非妻子不貞,任何人休棄妻子,再去跟別的女人結婚,就是犯了姦淫。」(參考馬太福音十九:9)
再者,當丈夫的要知道「體貼」妻子的軟弱,會這樣說,就像我在前面已經提過的,聖經時代的女性,不能外出工作,只能協助幫助丈夫整理田園、家務之外,不許有社交生活。也因為這樣,婦女對社會動脈並不是很清楚。這跟我們過去經常聽到俗語所說的「女子無才便是德」是相同的意思。
第三,要「尊重」她們。這裏所說的「尊重」,意思是指「保護」,因為在前面提到女人比較「軟弱」,那字的原意是指容易破碎的「器皿」。因此,「尊重」就有兩個層面的意思了,一是指容易破碎,所以要小心,就好像保護容易破碎的器具一樣,稍微不小心就會損傷。再者,是指「貴重」之意。因為是「貴重」,所以更需要珍惜。
第四,這一點很重要,在作者的看法裏,不論是男人或女人在上帝面前都同樣領受到上帝的救恩。換句話說,在上帝面前,並沒有男女之間的貴重輕賤之分,上帝對每個人都一樣看為貴重,這一點也是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教導。只要是人,不論是甚麼背景、身份、性別,在上帝面前都是領受同樣的救恩。
第五,上帝會垂聽這樣的男人的祈禱。可以看出作者強調一個男人必須有上述四點做基礎,他的祈禱上帝才會垂聽。也就是說一個丈夫不能只會管轄妻子,卻不知道怎樣疼惜妻子。一個不會疼惜妻子的人,不論怎樣祈禱,很難得到上帝的祝福。
不過,有些學者認為這句「你們的禱告」中的「你們」,是指夫妻兩人,不是僅僅指男人而已。因為兩人都是領受同樣的恩典,只因性別和角色的差異不同,但都有各自應該盡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夫妻必須同時盡到責任才是真正在回應上帝救恩的愛,這樣祈禱時才會有意義可言。

第八至十二節:
8總括來說:你們都要同心,互相同情,親愛如手足,以仁慈謙讓相待。9不要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相反地,要以祝福回報,因為上帝呼召你們的目的是要賜福給你們。10正像聖經所說的:
誰要享受人生的樂趣,
希望過好日子,
就得禁止舌頭說壞話,
禁止嘴唇撒謊。
11他應該避惡行善,
一心追求和平。
12因為上帝看顧義人,
垂聽他們的禱告;
但他要向作惡的人變臉。

這段經文讀起來確實很熟悉,因為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也有這方面很清楚的教導(參考羅馬書十二:17—21)。這段經文也可說是將問題焦點拉回到教會這個信仰大家庭中來,基本上,作者要強調的是:如果在一間以信仰作為基礎建造起來的教會,如果沒有像一個家庭那樣,親如家庭中的兄弟姊妹一般,這樣的教會就很難有什麼好的見證。
早期教會最讓人心儀的一件事,就是使徒行傳第二章四十三至四十七節,以及第四章三十二至三十五節等兩處經文所記載的信徒共同生活之情景,就是大家都是「同心合意」的相聚在教會裏,這種「同心合意」的相聚是為了要敬拜上帝,並且過著完全分享的生活,他們活出親如兄弟姊妹般的大家庭樣式。也因為這樣,流傳到今天的基督教會,大家在教會裏都會彼此以兄姊相稱。
我們知道耶穌基督是以上帝的旨意作為他教導的中心,上帝的旨意,指的就是愛。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有愛的地方,就有親情如兄弟姊妹(參考馬可福音三:35);相反的,如果沒有愛,即使是同樣血緣出身也是很陌生的。
這樣的教導在今天的教會看起來好像很自然,也是理所當然,但是在早期教會來說,卻是很大的考驗,因為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要怎樣才能在耶穌基督裏成為一家人?不容易耶!他們必須打破傳統價值觀念、習俗才有辦法,甚至是很大的「冒險」才有可能。使徒保羅就曾嚴厲譴責使徒彼得連跟外邦人吃飯都會怕被人發現(參考加拉太書二:12),更何況是一般信徒,若要真的合一成為一個信仰大家庭,可不是那樣容易。但這卻是在信仰上要學習的功課。
第九節可以比較羅馬書第十二章十四節使徒保羅說的話:「要祝福迫害你的人;是的,要祝福,不要詛咒。」這跟耶穌基督的教導說的「要愛你們的仇敵」(參考馬太福音五:44)是相同的意思。
猶太人長久以來傳承自摩西法律的教訓,就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灼傷還灼傷,以創傷還創傷,以鞭痕還鞭痕。」(出埃及記廿一:24—25)但這樣的觀念並沒有為他們帶來和平,反而是帶來更多的報復和仇恨。這也是為甚麼耶穌基督要教導他的門徒完全不一樣,他要門徒們從「不可向欺負你們的人報復」(參考馬太福音五:39)做起。他的教導是這樣的: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假如有人強迫你替他背行李走一里路,跟他走兩里吧!有人向你要東西,就給他;有人向你借些甚麼,就借給他。」(馬太福音五:40—42)

耶穌這樣的教導,在當時的社會必定引起相當大的震撼,因為猶太人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之下,並沒有因為擁有耶路撒冷聖殿之自主權,跟有宗教信仰自由,以及希律家族的統治而覺得自由些,還是一樣,從耶穌基督所講的這段教訓中就可以看出來。在羅馬帝國統治之下,他們經常被強迫當奴工,也經常被羅馬人無緣無故地欺負,強索東西。施洗約翰出來宣講悔改的信息,並且要民眾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確實已經悔改時,就有羅馬兵丁來問他「該做些甚麼」才能表示真正的悔改?施洗約翰對他們說:「不可強索金錢,不可敲詐;要以所得的糧餉為足。」(路加福音三:14)這讓我們知道當時羅馬兵丁對猶太人的態度並不是很友善。羅馬政府甚至會強索聖殿的奉獻,用來建造耶路撒冷的水利工程,也因此而引發猶太人極大的暴亂,這些都可說明猶太人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政治運動團體,就是「激進黨」成立的緣由。
因此,當耶穌基督說馬太福音第五章三十九至四十二節這段話時,聽在當時的猶太人耳中那是相當刺耳的,特別是在那些「激進黨」的人來說,耶穌基督簡直就可以被列入和「希律黨」的人同流,甚至比他們還要糟糕。但我們知道耶穌基督就是用這種「用愛勝過惡」態度在建構上帝國信息的基礎。使徒保羅傳福音就是依據這個福音的基礎開始的,他的改變正好說明了耶穌基督用愛勝過惡的最好例證,這也是他為甚麼會說出這句出名的經典話語:「但是上帝對我們顯示了無比的愛: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羅馬書五:8)沒錯,如果依照摩西法律的規定,罪人就是要判相稱於罪──「以牙還牙」這樣的刑罰,但上帝並不是這樣,而是當人還在罪惡中的時候,祂先差遣獨生子耶穌基督到世界上來,為我們這些有罪的人死在十字架上,用這樣「無比的愛」之方式來改變我們人類趨向死亡之罪的意念。
作者在這裏也強調另一個基本概念,人被揀選出來成為基督徒,就是最大的福氣。為甚麼作者會有這樣的說法?原因是上帝揀選的人,就是上帝的僕人,也是上帝的同工,這是一種極大的榮耀,也是整本聖經給我們的認識。但我們應該要記住,被揀選是上帝給基督徒最大的恩典,而這種恩典並不是要讓基督徒用來獨享的,而是要分享給別人的,否則就失去揀選成為上帝僕人、同工的意義了。就像上帝揀選亞伯拉罕時所說的「人要因你蒙福」,要「藉著你賜福給萬民」一樣(參考創世記十二:2—3)。這樣清楚地讓我們看到一件事:基督徒是要帶上帝的祝福給別人,而不是要帶詛咒給所不喜歡的對象。要讓人因為有基督徒在身邊,而得到上帝的福氣。
第十至十二節是引用詩篇第三十四篇十二至十六節。彼得前書的作者一再強調一個觀念,就是行善是會帶來上帝祝福的恩典。例如前面第七節,作者就強調夫妻能彼此相愛,也會因此使祈禱的聲音暢行無阻地傳到上帝那兒。
第十節,作者告訴我們若是想要過好日子,享受人生的樂趣,就需要約束舌頭說壞話。雅各書的作者就曾說過這樣的話:「我們常常犯錯誤。那在言語上沒有過錯的便是一個完全人;他能夠控制整個自己。」(雅各書三:2)又說:「我們用舌頭頌讚我們的主、我們的天父,也用舌頭詛咒上帝按照自己的形像所造出來的人。」(雅各書三:9)沒錯,舌頭若是沒有用來歌頌上帝,而是用來詛咒別人的時候,那就與上帝原本創造的本意相反。
第十一節,「行善」和「追求和平」是對稱的句型。這是說能讓紛爭消除,就和做善事一樣。耶穌基督的教訓這樣說:「促進和平的人多麼有福啊;上帝要稱他們為兒女!」(馬太福音五:9)基督徒就是被揀選出來的族群,為的就是要見證上帝揀選的愛。而愛才是帶領人接近上帝、認識上帝最好的方法。有紛爭的地方,看不見上帝,因為紛爭就如同撕裂了上帝的形像一樣。
第十二節,上帝垂聽義人祈禱的聲音,這節所謂的「義人」,就是指與上帝保持和好關係的人,這種人也就是第十一節所說促進和平的人,因為這種人和上帝的關係有如父親與子女之間的關係。父親會聽子女祈求的聲音,就如同天父會聽祂揀選的子民的聲音一樣。約翰福音第九章三十一節記載那位生下來就瞎眼而被耶穌基督治好的乞丐,對那些宗教領袖的質疑時說這樣的話:「我們知道,上帝不聽罪人的祈求;他只垂聽那敬拜他、並實行他旨意的人。」所謂「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指義人說的。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看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基督徒應該要學習用更多的愛來消弭這個世界的惡。
從耶穌基督的教訓到使徒保羅,以及我們現在所讀的彼得前書,作者都一再告訴我們「不要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相反的,要以祝福回報」,這樣的教訓對今天我們生活的時代,特別在咱台灣社會更是身為基督徒的我們非常重要的一門功課。
在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歷史上有一位很值得我們學習的宣教師,他是日本人,名叫「井上伊之助」。
他的父親「井上」是日本賀田樟腦株式會社派來台灣的技術員,在一九○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到花蓮 秀林鄉 佳民村出差,不知是何原因被太魯閣族的原住民殺死。
消息傳回到日本時,「井上伊之助」剛好正在參加一場日本基督教會舉辦的靈修會,當他聽到父親被台灣原住民殺死的消息之後,心中非常悲憤,一直問說為甚麼會這樣?也很激動地表示一定要去台灣替父親「報仇」!
說也奇怪,那次的靈修會演講者正在講解聖經信息「要愛你們的仇敵」(參考馬太福音五:44),隨即他腦海中想起了耶穌所說的話:「兩隻麻雀固然用一個銅錢就買得到,但是你們的天父若不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馬太福音十:29)使他猛然醒悟過來,認為父親的死,必定有上帝的旨意。就在此時,耳邊聽到一絲輕微的聲音告訴他:「最好的報復方式,就是用愛勝過惡。」(參考羅馬書十二:21)他終於明白聖經的教訓:生命中最大的力量就是愛,並不是軍事武器,也不是政治勢力,而是愛,也只有愛才能改變人!因為只有愛,才能使人與人之間的仇恨消弭、平息。於是,他決定要到台灣來傳耶穌福音的愛給原住民聽。
由於當時日本政府的「理蕃政策」,正在有計畫地要將原住民的宗教信仰全部「神道化」,因此禁止任何傳道者進入原住民部落傳福音。「井上伊之助」知道這種限制之後,就進入醫學院讀書。一九一一年八月,他終於通過醫師許可證,並隨即在同年十月十六日來台灣,且獲得准許進入原住民社區從事醫療工作。其實他真正的目的是要用醫療服務來傳耶穌的福音給原住民,他說這是最好的「報仇」方式。不是用仇恨,而是用真心的愛來回應原住民殺死他父親的悲痛。
就這樣,他的足跡遍佈羅東、花蓮、桃園、新竹、南投霧社等原住民部落,長達三十五年之久。他在走過的部落裏設立醫療站,醫治原住民身體的疾病,並同時傳福音給他們,滋潤他們的心靈。也因為這樣,「井上伊之助」後來就被原住民稱之為「台灣原住民醫療之父」,他也是傳福音給台灣原住民的先驅。
一九四五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他決定要繼續留在台灣傳福音給原住民,並且為要讓原住民得到更好的醫療照護,他甚至改名為「高天命」,向當時國民黨政府派來台灣的長官公署申請留下來,並且獲得准許。他這樣做的原因,就是在表明他要用生命的代價,贖回原住民殺死他父親的罪,也同時用這種方式對原住民見證上帝在耶穌基督裏對他的愛。非常可惜是在一九四七年發生「二二八事件」後,他被迫強制遣送回日本。
我們的社會有恨,因為我們從小就被教育要恨,且是恨我們連看都沒有看過的共產黨,結果這種莫名其妙的恨在解嚴之後,反而在我們社會的每個角落裏滋生蔓延。也因為這樣,在我們的教育中幾乎沒有愛、真實的生命之愛。特別是在這次的總統大選之後,因為發生總統、副總統之槍擊案,許多政治人物利用機會散佈不誠實的資訊,再加上新聞媒體擴大傳播未經證實的消息,使得這種原本隱藏在台灣社會深處的恨,多到四溢外流,甚至有些家庭、親朋好友彼此之間也突然莫名地疏遠了!更荒謬的是,這次選舉的恨也瀰漫在台灣的基督教會裏,使得一個原本都是在傳講寬恕、赦免、接納之愛的基督團契,竟然也彼此相恨起來,而不是遵行耶穌教訓的彼此相愛,這可真是悲哀啊!
真實的愛,是生命的愛,這種愛是無價的。因為這樣的愛是「無利可圖」的,而是只有犧牲與奉獻,唯有的就是寬恕、接納,和憐憫。「井上伊之助」醫師對原住民的愛就是這樣,他用更多的愛來包容、赦免對方,這種方式才正是我們社會所欠缺而需要學習的,而他所做的見證,也是我們今天台灣所有的基督徒應該要好好學習的功課。

二、說服親朋好友來信耶穌基督,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實際行動來見證福音的信息。

彼得前書的作者用嫁給非基督徒的婦女在夫婿家庭為例,來說明要帶領夫婿來信耶穌基督,就是要用「好的品行」來使丈夫受感化,而不是用更多的語言,或是許多引人注目的外表妝飾。他說要用「溫柔嫻靜」的內在美作妝飾,這才是最長久、且「在上帝眼中是最有價值的」。
我們若是從基督教歷史來看就是這樣,沒有一個地方的宣教歷史是因為禮拜堂蓋得很漂亮,使人看到了建築宏偉的禮拜堂而想要來信耶穌基督的,沒有!反而因為禮拜堂建造得富麗堂皇,淪落到成為觀光客瀏覽的地方,而不是成為敬拜上帝的場所。從台灣原住民教會來看也是如此;早期傳道者到山上去傳福音,沒有禮拜堂,若是有,也僅只是用茅草搭起來的簡單之聚會場所,但大家敬虔禮拜的心令人感動,許多人因此紛紛進入教會參加聚會歌頌上帝。但是,今天漂亮宏偉、好看的禮拜堂很多,可是真實的心卻是越來越稀薄,甚至遠離了上帝旨意的傳道者也越來越多,這樣的情形不但原住民教會如此,平地教會更嚴重,動輒花了超過上億元建造禮拜堂,可是對社會的貧困聲音卻往往聽不見、看不到,這樣的教會並沒有實在的信息可傳出去。
最近咱台灣媒體一再在介紹前彰化基督教醫院院長蘭大弼醫師,特別是他父母「切膚之愛」的事蹟一再被人感念。蘭醫師今年九十歲,他回到彰化基督教醫院去看該院歷史館,當他看到幾十年前他在騎的腳踏車被放在歷史館展覽時,他很感慨的問說:「那部腳踏車還可以騎嗎?若是可以,為甚麼不送給需要的人騎?」在他的心中,當有人需要的時候,醫院卻將之還留在身邊當作觀賞,這是不對的做法。其實,我最感動的一件事,就是在一九九二年十一月,該院在新大樓第二期擴建完成舉行落成典禮時,邀請許多達官顯要參加,包括邀請已經回英國的蘭大弼醫師也回來。很多要人上台去說了官場恭賀的客氣話,也有很多高官稱讚該院進步的各種現況。後來邀請蘭大弼醫師上台說話,他只簡單的說了一句話:「咱病院,現在有很多人才,也有很多錢,可是慈悲憐憫的心比較少了。」就這樣簡單一句話,之後他走下台階,很多出身彰化基督教醫院的老醫護、員工,聽到他這樣說,都站起來給予熱烈鼓掌,他們用這種方式在回應著他所說的話,在說明醫院雖然有現代化的建築、設備,但慈悲憐憫的心卻相對減弱了,而這樣的醫院,是無法見證福音的信息的。
沒有人會因為基督教的醫院蓋得很漂亮來信耶穌基督,但會因為醫院醫護人員的愛心,感受到耶穌基督的救恩而決定接受耶穌基督作為他生命的救主。醫院如此,教會更是如此,身為基督徒就應該認清這樣的事實。
彼得前書的作者讓我們學習到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用我們「好的品行」來見證福音,這種「好的品行」就是「純潔和端莊的品行」,這會遠遠勝過亮麗的外表妝飾,也勝過用許多動聽的語言。請記得,不論我們是嫁女兒給非基督徒,或是娶非基督徒媳婦,請不要老是在談論婚嫁的時候,要求對方答應到禮拜堂來舉行婚禮作為要件,在哪裏舉行婚禮其實不是最重要的要件,不會有人因為一場婚禮而信耶穌基督,而是要透過婚後的生活見證,活出耶穌基督的救恩,這才是最要緊的事。
(講於二○○四年六月廿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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