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信與行相輔相成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4 09:49
經文:雅各書二:14-26
就如同在前面已經提過的,有人認為雅各書的作者好像針對使徒保羅提出的「惟信論」有不同的意見,特別是現在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中,作者在強調說的「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十七節、廿六節)。這一再重述的話,讓許多信徒開始有了一些混亂的感受,以為是不是作者和使徒保羅之間有甚麼不對勁的地方?要不然怎麼會有這樣大的差異?一個說只要信,就能得到與上帝合宜的關係,而雅各書的作者卻說只有信,卻沒有實際的行動出現,那樣的信是死的信,也是沒有氣息的信。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會產生這樣的看法,是出在我們將雅各書的這段經文,拿來和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三至四章所寫論及信心的觀點放在一起比較造成的。
其實,我們若是稍微注意一下來分析雅各書作者所強調的觀念,就會發現他並不是在說行為會帶來得救,而是在強調一個人若是真的有信心,必定會在行為上見證出來。如果說一個人有信心,卻在行為上見證不出來,這樣只停留在說的信心層面,那並不是真實的信仰。一個人是否得救,並不是雅各書的主題,雅各書的主題是希望信徒們能將對耶穌的信心,用實際的行動見證出來,這一點認識是非常重要的。
我印象很深刻的一次,就是有一個剛信主的家庭,有一次賣了一隻黑豬,共計得到六千七百八十元。於是禮拜日來教會聚會時,就奉獻六百七十八元。我覺得很奇怪,因為甚少有人奉獻是這種零散尾數的,一般信徒(包括我在內)也都會給添滿一個整數。於是我很好奇地問他怎麼會奉獻「這麼多」?因為三十年前在鄉下教會,信徒奉獻大多是一百、兩百,經濟生活比較富有的奉獻五百元已經算是不少了。現在一個農家兄弟竟然奉獻六百多元,這一定是有特殊的事情才會這樣。經過我一問,他才跟我說是賣了飼養的一隻黑豬得到的錢,他將十分之一提出來奉獻給上帝。我很感動,因為這是剛信耶穌不久的信徒,他們都是聽了就照樣去行。
可是同樣的奉獻,我遇到這樣的例子,那是一個禮拜天早上兒童主日學的時間,來自一個第三代信徒家庭的孩子,當奉獻袋傳到這個孩子的面前時,他突然跟主日學說:「牧師,我媽媽說這十塊錢,有五塊要奉獻,五塊媽媽說要給我買『乖乖』的。」我問這個孩子:「那媽媽怎麼沒有替你準備好五塊給你,五塊奉獻?」那孩子回答說:「媽媽說要奉獻的時候,跟老師說要找五塊就可以。」
這兩個個案一直深刻在我的腦海中。長年以來,我經常看到一個現象:奉獻和信仰是交織在一起的,真正有純潔信仰的人,他對奉獻的事很認真,也很嚴謹。請注意,我這裏所說的奉獻,並不是只有金錢,也包括參與教會推動的福音事工在內。例如教會要舉辦佈道會,請會友協助邀請親朋好友來參加,結果我總是發現第一代信徒會很認真,包括分發傳單等工作,甚至會主動到教會來打掃環境等等。我甚至也會發現特別是禮拜天參加禮拜時,第一代信徒往往會穿著很整齊,因為認為這是在敬拜上帝,不可以隨便。但是第三代的信徒往往不是這樣;他們總是有一種看法,心境上總是有「拿香跟拜」一樣,要不然就是認為上帝很仁慈,祂不會跟人計較甚麼,只要我們有真實的心就好。
第三代的信徒還有另一個特色,就是喜歡用「只要心中有上帝就好」這句話來塘塞不參加主日禮拜聚會的理由。難怪有這樣的話在描述信徒的信仰態度:「一代興、二代聖、三代霧霧不明、四代你請我沒閒、五代行蹤不明、六代神明偶像滿厝間。」(用台語讀)真的是這樣,第三代的信徒往往是對信仰的內涵「霧霧不明」。這樣說,並不是說第一代的信徒對信仰很清楚,也不是第二代的信徒對信仰確實執行,而是說第一代和第二代的信徒對信仰的事會認真學習,他們最講究落實的信仰,會這樣的原因,也是因為他們心中確實相信上帝,就是因為這樣,他們才在敬拜的事上不敢馬虎,也在教會福音事工上不敢怠慢。
雅各書作者寫這本書信的時代,大約是在主後六○年代寫成的,那時代應該是屬於第二代信徒的階段,而且有很多信徒都是第一代的信徒,但他們之中有不少人都是來自猶太教的傳承,就是因為過去在猶太教的信仰中,已經養成了那種隨便的信仰態度,即使轉換成耶穌的信徒,也是一樣,並沒有從根本上改造做起,因此,才會在實踐信仰的行動上缺乏力量。這也是為甚麼施洗約翰出來傳福音時,對當時的猶太人用很嚴肅的話警告說:
「你們這些毒蛇!上帝的審判快要到了,你們以為能夠逃避嗎?要用行為證明你們已經悔改。不要自以為亞伯拉罕是你們的祖宗就可以逃避審判。我告訴你們,上帝能夠拿這些石頭為亞伯拉罕造出子孫來!」(馬太福音三:7─9)
看吧,猶太人真正的問題就是將亞伯拉罕當作他們的「護身符」,以為只要有亞伯拉罕擋住地獄的大門,他們就可以安然無慮。但施洗約翰並不這樣認為,而是要他們一定用實際行動悔改才能算數。
如果我們看施洗約翰出來傳福音時路加這位作者所做的記錄,就會發現路加福音尚且記載幾個例子,都是與當時的人聽了施洗約翰呼籲「用行為證明你們已經悔改」這句話之後隨即表白的反應,這些反應來自三群不同工作者,第一是「群眾」、第二是「稅棍」、第三是「當兵的」,而施洗約翰都是很清楚地回答他們所提出的共同問題──我們該做甚麼呢?他告訴一般民眾,要知道「分享」自己擁有的給需要的人;他也告訴稅棍「不可收取法定以外的稅金」,然後告訴那些當兵的人,「不可強索金錢,不可敲詐;要以所得的糧餉為足。」(參考路加福音三:10─14)
我們從施洗約翰的回答就可以明白,猶太人長久以來在信仰上最大的問題,就是將信仰表面化,而沒有深化在他們的生命中,因為這樣,才會發生傳福音過程中,一再與當代的宗教師發生嚴重衝突。耶穌就曾用很嚴厲的話指責他們「虛偽」得很厲害(參考路加福音十二:1)。因此,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是否有把信仰實踐出來,正好可以看出一個信徒是否有良好的信仰基礎。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經文的內容:
第十四至十七節:
14我的弟兄姊妹們,如果有人說他有信心,卻不能用他的行為證明出來,有甚麼用處呢?那信心能救他嗎?15你們當中有弟兄或姊妹沒得穿,沒得吃,16你們卻對他說:「平安!平安!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而不供給他們所需要的,那有甚麼用呢?17同樣,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請注意第十四節所說的「如果有人說他有信心」這句話,表示自己說的並不算數,因為信心不是自己說的,而是要讓人看得見的,並且要用實在的例子證明出來。而不是自己說多少就是多少,這不是在做生意。因此,雅各書作者在這裏用帶有質疑的語句說這句話,意思就是在說當一個人要說自己有信心時,就應該證明出來,這就是接下來這句話所說的「卻不能用他的行為證明出來」,這也清楚說明了只會說、不會做,並不是真正有信心的人。耶穌基督就說過這樣的話:
「沒有人點亮了燈去放在斗底下,一定是放在燈臺上,好照亮全家的人。同樣,你們的光也該照在人面前,讓他們見你們的好行為,來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親。」(馬太福音五:15─16)
看吧,用實際的好行為來見證自己的信心,就等於是點亮的燈光一樣,不但自己有好的行為可發光,這些光還可以照亮別人,利益他人。使徒保羅也有這樣的看法,他甚至說努力行善的人,一定會得到上帝美好的賞賜,相反的,一直在做惡事的人,將會面臨上帝嚴厲的審判(參考羅馬書二:7─8)。
要注意的地方,就是作者在這裏提到的「信心」這詞前面有加上「冠詞」,意思是指那些主張「唯有信」的人,而不是一般通稱的「信心」,是對特定對象者說的。作者用很清楚的語句表示「不能」、「不會」之意。
第十五至十六節作者引用一個生活中最簡單易懂的例子,來說明他的觀點。穿的、吃的,這些都是生活中最基本的需要。如果有一個人沒有得吃、穿,一個有愛心的人會馬上就有所反應,而不是說要用祈禱幫助他,或是用祝福的方式回應這個貧窮者的苦難。這很快讓我們想到路加福音第十章廿五至三十七節,記載有一位法律教師來詢問耶穌基督有關永恆生命的問題。耶穌基督跟他談了之後,舉例說明一個撒馬利亞人救助了一位受傷的人,耶穌基督這個比喻中特別提到四個人物,第一個就是那位被強盜打傷的人,第二個就是路過看見這位受傷者的祭司,第三個是有一位利未人也同樣經過那兒,第四位就是撒馬利亞人。在這四個人當中,祭司和利未人都有不明的原因,從這個受傷者身邊過去,但只有這位撒馬利亞人停下來救助這位受傷的人。很清楚的,耶穌基督的答案就是這位救助人的人,才是真正與永恆生命有結連的人,而不是前面兩位宗教人員。
我們應該很清楚祭司和利未人不可能是沒有信心的人,他們都是猶太教的宗教師,他們的主要工作是在帶領人認識上帝、敬拜上帝的,怎麼可能說對上帝沒有信心呢?不可能的事!可是他們表現出來的卻是和他們的信仰有差距的,原因就在他們並沒有用實際的行動見證他們所信的上帝。相對的,那位被他們藐視的撒馬利亞人,幾乎就是猶太民族眼中不潔淨的族群,拒絕跟他們往來(參考約翰福音四:9),耶穌基督的門徒約翰和雅各,就曾想要祈求上帝從天上降下天火燒毀撒馬利亞人的村落,只因他們沒有熱情接待耶穌基督和跟隨者(參考路加福音九:51─56)。但撒馬利亞人卻是對這位被強盜打傷的人給予救助,且是完整的救助,不是應付,而是負責任、周全的照顧。
耶穌基督在這個撒馬利亞人比喻結束時,就對這個猶太法律教師說,要他去跟這個撒馬利亞人學,因為在說完這比喻時,耶穌基督問了這位教法律的教師是否清楚永恆的生命之道了?他表示已經清楚,因此,耶穌基督要他就照這位撒馬利亞人的行為去學習就對了。
這讓我們看到撒馬利亞人就是一個將信心付諸行動的人,而祭司和利未人則是將信心放在認識、理念中思考的。
第十七節,這句話可說是雅各書作者想要表白的思想中心,不但在這裏提到,在第廿六節又再次提到一次。
這節所用的「死」這個字,在希臘文是「nekros」,意思是指沒有生命的活力,不會彈動、反應的現象。這樣就可以幫助我們明白相對的一面,如果一個人是有真實信心的人,他應該表現出生命的活力,而不是死的、不能彈動的。是對看得見的事物有反應,也對身臨其境的周遭環境有所回應才對。如果沒有回應,就是死的,而已經死了的信心,不應該被稱之為信心。因為真實的信心是有生命的,有活力的,有反應,會動的。
第十八至二十節:
18但是,有人要說:「這個人有信心,那個人有行為。」我要回答:「你給我看那沒有行為的信心;我要用行為給你看我的信心。」19你相信上帝只有一位,那很好!邪靈也這樣相信,而且非常怕他。20愚蠢的人哪,你們要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無用的嗎?
很可能在早期教會有人為了信心與行為之間的孰重、孰輕有了紛爭,因此雅各書的作者引用「有人」在議論當中所提出來的問題作為辯論的題材。但也有可能作者是在假設有人會提出這樣的問題,來表明信心和行為可以分開討論。但作者認為那是錯誤的信仰認知,理由是信心和行為是一體的兩面,是無法分割的事。
第十九節,作者提醒我們注意一件事:就是連邪靈也相信只有一位上帝。換句話說,在早期教會因為基督徒都是猶太人,所有對「只有一位上帝」這樣的看法不會有甚麼爭議,因此作者才會說「連邪靈也這樣相信」這句話。
「只有一位上帝」,這是十誡的第一誡,也是所有誡命中最基本的。我們可以這樣說,所有的誡命都是從這一誡引伸出來的。猶太人將這句話列入為必須謹記在心、不可忘記的條文,稱之為「示瑪」(Shema)。例如申命記第六章四至九節就是屬於「示瑪」。一定要背,而且還要會默寫。從每個小孩到成人,都是這樣要求,沒有一個人例外。
這樣的信仰告白在猶太人來說並沒有問題,但在外邦人地區的基督徒面對著多神宗教信仰的社會環境而必須堅持只有一位上帝時,困難就開始出現了,你要妥協嗎?或是你要堅持?早期發生在哥林多教會就有因為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造成紛爭(參考哥林多前書八:4─6)。真正的問題來了,當你對別人說只有一位上帝時,你用什麼來表明?
我常問的一個問題,就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用什麼方式可區分出來呢?我看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從吃飯之前的感謝看得出來。但如果我們以為只有基督徒才會感謝所得到的飲食,我想並不是正確的了解。我有一次受邀請到佛教的弘誓學院去訪問,跟該院的師生一起吃飯,哇啊,他們竟然在吃飯之前就先感謝他們的佛陀,而且還是要站起來謝飯。我們在台南神學院時也沒有這樣啊,而他們卻比我在神學院還更認真的是,當他們吃過飯時,大家還要再次站起來一起感謝他們的佛陀。這就讓我感到相當汗顏,也因為那次之後,我就經常在思考神學教育的重點在哪裏?是神學知識呢,或是還有嚴謹的生活規律要求?如果我們擁有知識,但卻在生活上的要求比別人低,我們這些傳道者就沒有辦法跟別人說我們信獨一的上帝。說得更白一些,心中真正有上帝的人,會將他對上帝的信心表現在生活中,而不是停留在腦袋的思考裏。
第二十節,這節就是將前面所講的做了一個簡單的結語: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沒有用的。這裏所提到的「沒有用的」,在和合本用「死的」;在天主教思高聖經版本用「無用的」;台語版本用「空空」;呂振中教授版本用「不行的」。原來的意思也是指「沒有用的」之意,現代中文譯本比較清楚。意思就是如果把信心和行為分開,那樣的信心已經不是信心,那樣的行為也不能見證甚麼樣的信心。因為不能產生信心的效果出來。
第廿一至廿六節:
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是怎樣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呢?是由於他把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這一行為。22可見,他的信心跟行為相輔並行,信心是藉著行為而達到完全的。23聖經上說:「亞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這話實現了;他稱為上帝的朋友。24所以,人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是藉著行為,不僅僅是藉著信心。25妓女喇合的情行也是一樣。她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是由於行為;她接待猶太人的使者,又幫助他們從另一條路逃走。
26所以,正如身體沒有氣息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在這段經文中,作者用兩個猶太人相當熟悉的例子來說明信心與行為之間相輔相成的密切關係。
第一個例子,是引用創世記第廿二章記載有關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我們可以這樣了解,就是提出信心比較重要的,也引用創世記記載有關亞伯拉罕被上帝揀選的故事,特別強調創世記第十五章五至六節所提到的,上帝與亞伯拉罕之間的對話,上帝對亞伯拉罕說要他望望天上的星星,讓亞伯拉罕再次清楚知道,上帝要賞賜給他的後代就如同天上的星辰那樣多。然後創世記作者說:「亞伯蘭信上主,上主就認他為義人。」
使徒保羅也曾引用過這段經文(參考羅馬書四:3),說明信心的重要性。但我們要注意的是使徒保羅引用亞伯拉罕被上帝稱為「義人」,這背景和現在雅各書作者引用的背景不相同;使徒保羅是用來創世記記載亞伯拉罕被上帝認為是「義人」,是為了要解釋信心和法律之間的關係。過去猶太人一直認為亞伯拉罕是因為有接受割禮才被上帝認為是「義人」,但使徒保羅說不是,割禮只是一個記號而已,重要的是亞伯拉罕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參考羅馬書四:9)。
現在雅各書的作者提出一個看法,既然要說亞伯拉罕是因為對上帝有信心,好啦,他的信心是怎樣表達的?他怎樣表示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呢?豈不是當上帝要他將他的獨生子以撒獻給上帝時,亞伯拉罕照著上帝的話去實踐出來?若是只說亞伯拉罕對上帝有信心,卻沒有實際的例子來說明,又怎能知道他對上帝是真的有信心呢?
這樣我們看到使徒保羅所說的亞伯拉罕對上帝有信心,和雅各書的作者在這裏強調的亞伯拉罕就是用獻以撒來表明他對上帝的信心,並沒有衝突,而是一個說前面一段,一個是舉實例說明。這就是在第廿二節這裏所提到的,亞伯拉罕把他對上帝的信心,用獻以撒的行動具體地呈現出來。
作者又舉了另一個例子,就是約書亞記第二章所記載的一則有關妓女喇合的故事。故事是說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要進入迦南地之前,曾派了兩名探子去耶利哥城看個虛實。這兩名探子進入耶利哥城之後,因為在妓女喇合的家過夜,並且得到喇合的幫助而逃過耶利哥王的逮捕。後來約書亞帶兵攻入耶利哥城後,為了表示感謝喇合的協助,約書亞派兵保護喇合和她的家人。作者只有用短短的第廿五節一節經文說明這件歷史事件,原因就是這件歷史事件幾乎就是家戶喻曉的事,因此,沒有多作任何說明。作者主要是在說明喇合因為接待約書亞的兩名探子,而得知上帝「已經把這塊土地賜給」以色列人(參考約書亞記二:9),因此,決定付諸行動幫助以色列人進入耶利哥城。
喇合的事蹟最大的特點,就是在喇合並不是以色列人,也不是上帝的子民,但她卻有很好的敏感度,這可能和她因為是妓女,從接觸的客人身上得到許多相關的消息,包括上帝怎樣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進曠野、打敗亞摩利人等等事蹟,她就相信以色列人所敬拜的上帝乃是「天上人間的上帝」(參考約書亞記二:11)。從完全不認識到相信,喇合表現出絕對的信心之態度,這才是作者要提出來的重點。喇合並不像亞伯拉罕有豐富的上帝恩典帶領,她在當代社會是一個相當卑賤的妓女,但卻有這樣美好的信心,更重要的,她是將對上帝的信心用在實際行動上,也就是幫助約書亞派出來的探子身上,不但接待他們,也幫助他們逃離耶利哥城。
其實,像喇合這種用信心接待陌生的訪客,且從訪客的身上發覺有上帝的信息在身上,因此付諸行動來回應的,不僅在喇合身上,在亞伯拉罕的身上也有這樣的故事,就是創世記第十八章所記載的,有三位天使要去所多瑪城,結果來到亞伯拉罕的住處,亞伯拉罕看到了,就熱心接待。也從接待中才知道這些天使此行的主要目的,除了再次確定莎拉將會在一年後生下一個兒子以撒之外,還得知所多瑪城、蛾摩拉城將要被上帝毀滅。這些故事都是盛傳在猶太人家庭中,作者只稍微一提,猶太人就會明白。
作者為甚麼要用亞伯拉罕和妓女喇合作例子呢?原因很清楚,亞伯拉罕被看為是偉大的「屬靈之父」(參考羅馬書四:16),有信心且有行動,這就沒有甚麼特別稀奇。但為了要讓大家知道,信心是可以用實際行動見證出來的,作者故意舉出喇合這樣一位卑賤的女人來說明,主要就是要讓大家知道,只要願意就可以達成這樣目標──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
第廿六節,這一節就是所讀這段經文的總結,作者再次重複強調:信心和行為是一體的兩面,不能分開單獨闡述。
在這節經文中,現代中文版本的這個「氣息」,在和合本用「靈魂」,台語版本是「神」,而呂振中教授用「靈」。但希臘文是用「pneuma」這個字,它的意思是指「空氣」,也可以作「風」、「呼吸」解釋。換句話說,「pneuma」是指可以流通的「氣流」,不是停止的狀態。這樣看來,當作者用這字主要就是在表明可以動的「氣息」。因為身體若是沒有可動的「氣息」,就表示這個人已經死了。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看所讀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讓我們用實際的行動表明我們是對上帝有絕對信心的信徒。
上帝愛我們,這不是一句口號,而是事實。如果我們能用些時間稍微安靜我們的心思,就會想到這個生命的旅途走下來,有許多值得我們感謝的地方。若是沒有上帝的帶領,我們不可能現在還存活著。這樣的感慨、感恩的話,經常都會從許多信徒的言談中聽得到。
但我想當在說這樣的話時,最好不要只停留在感慨時說說而已,也不要在舉行家庭禮拜時提起後就算了,而是要將之付諸實際的行動來表明自己的感恩,作為回應我們感謝上帝的見證。
也許你會問說:「牧師,那我該怎樣表明我的感謝呢?我已經有『感恩奉獻』在教會裏了,還要做甚麼呢?」其實,我們應該有個比較正確的看法,就是用實際的行動來表明我們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和感恩,這種絕對的信心應該用參加禮拜表現出來,因為禮拜就是在回應上帝揀選的愛,也是在表明我們的心中確實有上帝與我們同在。信耶穌的人應該要清楚的了解:參加禮拜是最基本表明心中有上帝的一個方式。如果一個信徒連參加主日禮拜都無法達到,要再說其它的理由我都認為是多餘的。
在教會牧會工作中,我就經常遇到這樣的信徒,說「只要心中有上帝,也不一定要禮拜」,會說這種話的人最典型的態度就是拒絕參加主日聚會,也拒絕在一間教會落根下來。我也遇到這樣的信徒還舉出例證說:
「我是一個服務業的工作者,禮拜日就是服務人群最好的機會,因為禮拜日就是休假日,在台灣休假日出來旅遊的人最多。而牧師常說服務別人,就是在回應上帝的愛,這樣,我在服務別人,就是在回應上帝揀選的愛啊!」
每次聽到這樣的辯解,都會令我啞口無言以對。真的,我不知道該怎樣回答持這種說詞的人。想想看,我該怎樣回答這樣詭辯的人?坦白說,有時候我是連回答都會懶得回答啊!因為要真正回答這樣的人,最簡單的一句話,就是賺錢才是他心中所想要的,服務別人只不過是藉口罷了。這話怎麼說呢?很簡單,一個真正有信心的人,他會知道敬拜上帝乃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也知道敬拜上帝不是用想的,也不是要聽好聽的講道,而是知道怎樣透過敬拜來關心教會福音事工,也知道學習進入教會生活團契中,與同樣信仰的人相扶持、同走天路,這也是一種謙卑的表示方式。
我當然知道有些醫生因為病人的關係,連禮拜日也無法清閒,這點是大家都知道的。但除了醫生和因為工作關係需要輪班的人以外,其他的人都應該好好省思這樣的問題。當你在說上帝恩待你的時候,請不要忘記,最好的回應方式,就是參加主日禮拜。
另一方面,我們怎樣看感恩奉獻的事?當然一般信徒一想到感恩奉獻,隨即就想到奉獻金錢的事。其實,除了金錢之外,應該還有很多方式可以表達我們對上帝揀選之愛的感恩,我們不要老是停留在金錢上想著自己與上帝之間的事。我們應該聽過這樣的話說:「金錢可以處理的事,都是小事。」這句話很有意思,因為錢是身外之物,只要願意卑微下來,有工作可以做,就可以賺錢。因此,奉獻金錢可以說是所有感恩奉獻中最基本的方式。而事實上教會也需要用感恩奉獻來支持福音事工。但只有錢並不能推動每一件福音事工,有些事工並不需要錢就可以處理,例如:你在每個禮拜六晚上就打一通電話,告訴你的親人,或是所認識的會友,告訴他們說:「明天就是禮拜天喔,要記得參加禮拜耶。」就是這麼簡單的一通電話,這並不是困難的工作,無論大、小年紀,大家都可以做得到的一件事。如果你願意,就可以投入的。
我發現咱教會中團契最有活力的時候,都是因為有幾位同工經常打電話給契友,告訴他們哪一天要聚會。有的人就是鍥而不捨,電話一通又一通,團契出席的人數就相當的多,活力越來越好。千萬不要小看一通電話啊,若是因為這一通電話而喚醒一個人的靈命甦醒過來,使一個已經忘記了上帝的信徒重新回到上帝的面前,我要鄭重地告訴你,你將因為這樣的一通電話,使天上的生命冊因此登錄了你的名字,理由就是因為你帶領人回到上帝面前,在上帝眼中,你就是忠實的福音使者。
這也是過去我們在推動暑假「快樂兒童營」事工,我要大家用心去分發傳單,或是寄傳單給親朋好友的原因,就是希望大家都用這種方式來回應上帝的愛。只要因為有一個小孩子來參加兒童營,我們就是撒下了福音的種子在他們幼小的心靈中,若是因為這樣,有一天這粒撒下去的福音種子成長起來且開花結果,天上的天使也會因此唱歌頌讚上帝,也會因此紀念著你所做的福音事工。現在,我們又開始在進行「快樂兒童營」的事工了,我多麼期盼你會開始在每天的祈禱中為這件事工祈禱,你的代禱就是在感謝上帝的愛。就是這樣子,用這種代禱的方式也是一種感恩。
二、成為一間有生命力的教會,就必須是時時刻刻都在實踐信仰功課的教會。
雅各書的作者告訴我們,當一個人沒有將信心用在實際的行動上,這樣的信心就是死的,沒有意義的。作者在第廿六節特別用「正如身體沒有氣息是死的」這句話,說明有實際行動的信心之重要性,就如同一個活著的人是有氣息的、會呼吸的人一樣。
這使我想起一個故事,就是有一次咱長老教會總會在開會討論有關「教會」的定義時,因為討論很久,都沒有一個具體的結論,也因為討論到晚上十點多,許多議員按耐不住,要求主持議會的議長趕緊結束。就在這時候,突然有一個牧師舉手發言說:「議長,我來提議:所謂『教會』,就是屋頂上有十字架的就是。」這一提案馬上獲得許多議員的回應,表示附議贊同。議長馬上將之付諸表決,結果當然是通過。
可是就在議長想要進行宣讀議事記錄,結束已經拖延甚晚的會議時,突然有一位年齡接近八十的年老長老舉手表示要發言。他一再請求議長讓他說一句話就可以。議長在徵詢所有議員的意見後,同意讓他簡短說些話。這位年老的長老站起來緩緩地說:「我也同意『教會』就是屋頂上有十字架的就是。但這樣的『教會』在墓園裏最多。」說完就坐了下來。全場議員原本愛睏的臉馬上如同被潑了一盆冷水般的清醒過來。
沒錯,有十字架的屋頂很多,但在墓園裏有很多這種屋頂上有十字架的「教會」,那是墳墓,裏面都是骨頭,是死去的人的骨頭,是沒有氣息的人的骨頭!
真正的「教會」應該是活人的教會,是還有氣息、活著的人的教會,是會動的、會見證福音的教會。不是只有在進行主日禮拜而已,而是會對福音的信息有回應,會對周遭的環境有感受而表示意見的教會,是會用實際行動來對上帝的呼召回應說:「我去!請差遣我!」(以賽亞書六:8)的教會。
(講於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