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聆聽上帝的旨意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4 09:47
經文:雅各書四:1-17
讀雅各書給我們一種清楚的感覺,就是他提到許多問題都是屬於生活層面上的,且是非常實際的問題。我們可以從這裏看到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在雅各書作者的看法中,當一個人說他信上帝,但卻沒有將他的信仰在每天生活中見證出來,這樣的信仰並不實在,反而是讓人覺得只不過是嘴巴說說而已。他在這本書信中,先從強調為甚麼要將聽到的真理在實際生活中用行動鋪陳出來,接著就說到一個人最容易在信仰上失去見證的,就是講話不算數。然後他又提到當一個人要見證上帝的救恩時,一定要記得從誠實的心開始。在他的看法裏,當一個人心中懷有詭詐的念頭時,無論他多麼會講話,或是怎樣裝飾自己的敬虔態度,那些都是虛假的,因為上帝看人是看內心。因此,當一個人要見證福音的信息時,基本上就是從真實的心開始。有真實之心的人,就會結出美好的信仰果實來。
一提起講話的問題,我們很快就會想起箴言作者說的一句話:「一句話表達得合宜,就像金頻果放在銀盤中。」(箴言廿五:11)我們都會同意這樣的箴言,但真正能達到這樣的人並不多。這也讓我們明白作者之所以從講話的問題切入談信仰見證的原因,就是早期教會經常發生信徒彼此之間有爭議,且這種爭議的事,並不是別的,而是經常發生信徒彼此之間傳遞一些虛假的話語,導致有人受到嚴重的傷害而離開了信仰團契,這是非常不好的事。因此,作者期望大家能夠學習控制自己的舌頭。他說一個人若是無法控制好自己的舌頭,就像是「充滿致命的毒氣」一樣(雅各書三:8)的嚴重。
另一方面,我們也從雅各書作者論及信仰與行為問題時,他特別提到舌頭和講話的關係,其實這也是在告訴我們,真實的信仰不是用辯論,更不是用爭論導引出來的結果。當一個人用相當敏銳、犀利的言詞讓對方毫無回話空間時,並不表示他就是有智慧的人。因為聖經告訴我們真正的智慧就是認識上帝(參考箴言九:10)。而認識上帝的人,會從「謙卑和智慧的好行為」(雅各書三:13)來見證自己的生命中有上帝。
我曾告訴過大家,從來沒有人可以用辯論傳出福音信息的,相反的,辯論只會造成人與人之間的信仰差距越來越大,只有透過分享與欣賞,才會使人思考信仰的意義和問題。因為辯論一定會用到舌頭,稍微不小心就會使人落入陷阱中而不知。
在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中,雅各書的作者特別提醒兩件事,一是人的慾望問題,二是謙卑的心才是真正信心的表現。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三節:
你們當中的衝突爭吵是哪裏來的呢?是從你們當中爭戰著的慾望來的!2你們要抓要取,得不到就殺人;你們要貪要婪,得不到手就爭就鬥。你們得不到所要的,是因為你們沒有向上帝求。3你們求仍然得不到,是因為你們的動機不好;你們所求的不過是要揮霍享樂罷了!
把這三節經文用來比較第二章十四至十七節,就會更明白作者為甚麼在這裏一開始就提到衝突爭吵的事。基本上,我們可以有這樣的觀念:在信仰團契中,能夠緊密結合在一起,不會分散,一個最基本的原因,就是有愛。沒有愛的地方看不見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參考約翰一書四:16)。愛不僅使人與人之間相互連結在一起,也因為愛,使人和上帝之間有緊密的關係。如果愛是一份連接劑,那相對的,就是有恨、嫉妒、爭吵、糾紛、慾望等,等於是沒有愛一樣。
作者一開始就說「你們當中的衝突爭吵」,這句話已經說出了早期教會內部的問題,信徒之間有嚴重的紛爭不愉快出現。這裏用「衝突爭吵」,這樣的詞句與和平、和好是相對的狀態。
在作者的看法裏,一個以信耶穌基督為生命之主的教會,若是有衝突爭吵,就沒有甚麼福音可言,因為這種衝突爭戰,乃是出自人的「慾望」所引起。這裏所用的這個「慾望」一詞,是指放縱自己,意思是指一個人只想到自己的需要,不管別人的困難或需要。這也就是在第三章十六節所提到的:「凡是有嫉妒和自私的地方,就有紛亂和各種邪惡的行為。」
第二節就像是在解釋第一節所提到的「慾望」行為,其所表現出來的具體行動,最顯明的就是貪婪。這裏說的「貪婪」,就是指對物質生活方面過份倚賴,這樣的人的祈禱是沒有用的,因為上帝賞賜給人是足夠、不缺乏。耶穌基督在教導門徒時,就這樣說:
「所以,你們不要掛慮吃甚麼,喝甚麼,為這些事煩惱。這些事是世上不信的人所追逐的。你們的天父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你們要先追求上帝主權的實現,他就會把這一切都供給你們。」(路加福音十二:29─31)
耶穌基督在教導門徒怎樣祈禱時,就這樣說:
「賜給我們每天需要的飲食。」(路加福音十一:3)
對一個貪婪的人,上帝不會再給予甚麼,如果上帝繼續給予,就像在引導一個人走向滅亡一樣,那不會是慈悲的上帝要做的事。其實,我們可以這樣了解:一個貪婪的人也是不會向上帝禱告的人,他知道即使禱告了也沒有甚麼作用,因為他深知上帝根本就不會聽他的祈禱。這就是為甚麼作者會在第三節提到一個「動機不好」的人,他祈求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墮落的心靈更加惡化罷了。上帝會聽這樣的人祈禱嗎?不會的!
第四至六節:
4你們這班不忠不信的人哪,難道不曉得跟世界做朋友就是敵對上帝嗎?誰要跟世界做朋友,誰就是上帝的敵人!5聖經上說:「上帝安置在我們裏面的靈有強烈的慾望。」你們以為這話沒有意思嗎?6然而,上帝所賜的恩典更為豐富,正如聖經所說:「上帝敵對驕傲的人,賜恩典給謙卑的人。」
第四節的「不忠不信」,意思原本是指一個婦女隨處和別的男人苟合。聖經的作者經常比喻上帝與祂的子民之間的關係,就像丈夫和妻子一樣親密(參考以賽亞書五十四:5,耶利米書三:20)。因此,當一個妻子到處去和別的男人有苟合的行為時,就是對丈夫不忠實一樣。先知的文獻中就是用這種方式來比喻以色列人去拜別的神明,是心靈上的淫亂行徑(參考以西結書十六:23─34)。耶穌基督曾譴責他的時代就是一個「邪惡、淫亂的時代」(參考馬太福音十六:4),是一個根本就不相信上帝的時代,當然看不到神蹟,因為人們的心中並沒有上帝。
這節提到「與世界作朋友」,指的就是和物質生活連結在一起。而傾向物慾化生活的人,必定會花大筆金錢。因此,在這裏所謂的「與世界作朋友」,意思就是只關心金錢,把錢財當作神明一般的供奉著。考慮事情都是從金錢利益的角度和觀點作基礎,但耶穌基督卻是這樣教導門徒說:
「沒有人能夠伺候兩個主人。他要不是厭惡這個,喜愛那個,就是看重這個,輕看那個。你們不可能同時作上帝的僕人,又作錢財的奴隸。」(馬太福音六:24)
看,很清楚地,人必須在信靠上帝或是錢財之中選擇一個。
第五節,這是一節引起聖經學者感到難解的經文,因為第五節說是引用聖經,但在聖經中我們確實找不到「上帝安置在我們裏面的靈有強烈的慾望」這句話。這句話原來是在說上帝對每一個受造的人,都有祂的形像在人的生命中,因此,上帝不希望受造的人去拜別的神明,或用別的神明來取代祂。就像十誡中的第二誡所說的:「不可向任何偶像跪拜,因為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絕不容忍跟我對立的神明。」(出埃及記二十:5a)在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十四節又再次提醒一次。因此,這裏所說的強烈慾望,指的就是上帝希望每個人都有純潔的心靈,因為祂創造我們人類時,就已經賜給人類有一顆純潔的心。當人將純潔的心裝入了慾望的靈後,就會離開上帝,這是上帝所憎恨的行為。這也就是第四節經文所說的「與世界作朋友就是敵對上帝」的意思。
這也是為甚麼有人會說基督教的上帝是個「嫉妒的上帝」,其因就是在這裏。就像摩西在臨終之前唱的詩歌中所說的:「他們(指以色列人)以『不算為神』的偶像激怒我;他們以假神惹我嫉恨。因此,我要以『不算為子民』的民激怒他們;我要以愚昧的國惹他們嫉恨。」(申命記三十二:21)這些都在表示人如果要敬拜上帝,就必須以絕對忠實的態度來敬拜,而不是用虛偽的禮儀和堂皇的外表作裝飾。真誠的內心乃是敬拜上帝最重要的信仰功課。
第六節正好與第五節成相對的意義;第五節說上帝是一個嫉妒的上帝,因此,祂安置在人內心深處的靈就是一個嫉妒的靈。為的就是要人對上帝有絕對忠實的態度。而第六節就是說明當一個人對上帝絕對忠實時,這樣的人一定會謙卑為懷,而上帝會加倍增添恩典在這種謙卑的人身上。雅各書的作者在這裏已經很清楚地說明一件事:當一個人越謙卑,他所領受的恩典就會越豐富。只有對上帝不夠忠實的人,才會想到要再從其它的神明身上取得更多的賞賜,但那些假的神明並不能賞賜給人甚麼,只會帶領人走向滅亡而已。
第六節提到「上帝敵對驕傲的人」,聖經說「驕傲」,指的就是把自己當作上帝,或是認為自己不需要上帝,甚至用藐視的態度看上帝,這些都是「驕傲」的意思。
第七至十節:
7所以,你們要順服上帝;要抗拒魔鬼,魔鬼就會逃避。8你們親近上帝,上帝就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偽善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心!9你們要悲傷,哀慟,哭泣;要把歡笑變為哀哭,喜樂變為悲愁。10要在主面前謙卑,他就提升你們。
這段經文最重要就是繼續在說明人如果真的是在敬拜上帝,尊崇上帝為生命的主,那麼,就應該將上帝放在生命中最重要的地方,那就是對上帝要絕對忠實,也只有這樣的態度,才能維持與上帝之間的生命之約永遠存在。
雅各書的作者經常引用相對性的句子,例如在第四章二節就是很典型的相對性句子;又例如第六節的「謙卑」與「驕傲」;第七節的「順服」和「抗拒」。
第七節說要順服上帝,理由就是第六節最後一句所提到的,上帝「賜恩典給謙卑的人」,人領受了上帝的恩典,就有責任順服上帝。相對的,如果一個人拒絕領受魔鬼的誘惑,魔鬼就找不到機會誘惑人犯罪。我們可以從馬太福音第四章或是路加福音第四章中記載有關耶穌基督受魔鬼試探的記事中,看到魔鬼想盡一切辦法要誘惑耶穌基督,甚至提出「一切權柄和財富」都送給他(參考馬太福音四:8─9,路加福音四:6),但耶穌基督都很清楚地拒絕魔鬼的誘惑,結果魔鬼看到無法達成誘惑的目的,只好離開。抗拒魔鬼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讓魔鬼有縫可入、有機可趁。創世記第三十九章記載約瑟被賣到埃及波提乏的家中當奴隸,結果波提乏的妻子利用機會要誘惑約瑟,但約瑟連給她一點點機會也沒有,最後自己只好進入監獄中以避開女色的誘惑。在別人看來進入監獄,就是一種苦難。但上帝的恩典卻讓約瑟在苦難中得到特殊的恩典。
保持親近上帝的心,就會發現上帝一直在我們的生命中。這就是作者在第八節所強調的。
請注意第八節說要「潔淨你們的手」,這句話是指猶太人在獻祭之前,祭司必須先洗手之後,才能將要獻祭給上帝的祭品帶到祭壇上。這種洗手表示潔淨的規定在摩西法律中是很清楚的(參考出埃及記三十:19─21,利未記十六:4)。後來演變成要吃飯之前,就必須先洗手(參考馬可福音七:3),這樣才能使身體內也潔淨。這種傳統甚至也成為一種表示「沒有關係」之意(參考詩篇廿六:6,馬太福音廿七:24),但這些都是屬於外表上禮儀看得見的。上帝並不重視這些看得見的禮儀,祂看人的內心。先知以賽亞就曾指控以色列人用他們的手殺害許多無辜的人,然後又舉起雙手祈禱,讓人看到以為他們很敬虔的樣子(參考以賽亞書一:15─17),但這些都是虛假的,這就是雅各書作者在這裏強調的,必須有潔淨的手,這樣的祈禱才有意義。舊約先知文獻就曾多次嚴厲譴責過那些只重視外表的宗教禮儀,沒有用真誠的心敬拜上帝的以色列人(參考以賽亞書廿九:13,耶利米書十二:2,彌迦書六:6─8)。因此,雅各書的作者強調必須用真實的心敬拜上帝。
耶穌基督在撒馬利亞村莊遇到一位婦女,跟她談話之中,耶穌基督就告訴這位撒馬利亞的女人說,必須用真誠和心靈敬拜上帝,因為上帝就是靈(參考約翰福音四:23─24)。
第九節作者提到要用「悲傷、哀慟、哭泣的方式敬拜上帝。為甚麼會是這樣呢?這節也可說是雅各書作者要幫助讀者認真思想的一節經文。他認為一個人若是真的遇見了上帝的救恩時,他第一個反應就是感受自己是一個罪過甚深的人,甚至會為自己這樣大的罪過而感到悲傷,會哀慟、哭泣。這樣說,並不是說基督徒都要用悲傷、哀慟、哭泣的方式過生活,不是這樣。
如果我們有去看「耶穌受難記」(The Passion of Christ)這齣由梅爾‧吉勃遜所導演的片子,就會發現有許多觀眾看了之後都哭了。而哭泣的人並不是只有基督徒,而是連那些非基督徒也哭了。為甚麼會這樣?有的人說好可憐,但更多人說想到自己的罪那樣深重,原來耶穌的受難就是凸顯了我們的罪。在英國就發生一則很有意思的事件,就是有一個偷竊犯也去看這齣影片,看完之後充滿著懺悔的心,自己去警察局承認犯過的幾次強盜、偷竊案,原因就是看到影片中耶穌基督受難的慘狀,他的良心受到極大的譴責。
「悲傷」,這是指一個人發現自己是個有罪的人的時候,就會為自己的罪而感到悲傷。
「哀慟」,這通常都是因為有親人去世時,心中很難過而有的。用在這裏,是指一個人會為了自己有這樣嚴重的罪,懺悔之時那種真誠的態度。耶穌基督說這樣的人,會得到上帝的安慰(參考馬太福音五:4)。就像路加福音第十八章十三節記載那位收稅的人,他是連抬頭看天也不敢,只祈求上帝說「可憐我這個罪人」。耶穌基督說這位收稅的人的祈禱,會得到上帝的接納。
「哭泣」,這是帶有「同情」的意思。當看到有人遇見苦難時,出自內心的悲憫之心,對苦難者發出同情的心。使徒保羅說:「要跟喜樂的人同喜樂,跟哭泣的人同哭泣。」(羅馬書十二:15)對人生命的苦難有同情的心,這就是整本聖經的主要教訓之一。
第十節,這節也是在回應第六節所說的「上帝賜恩典給謙卑的人」。我們清楚一個基本信念:驕傲讓我們遠離上帝,唯有謙卑使我們緊緊地靠著上帝,順從祂的帶領。
第十一至十二節:
11弟兄姊妹們,不要互相批評。誰批評或評斷弟兄姊妹,就是批評和評斷摩西的法律。如果你評斷法律,你就不是服從法律,而是評斷它。12只有上帝是立法者、審判者;只有他能拯救,能毀滅。你是誰,竟敢評斷你的鄰人!
第十一節說「不要互相批評」,這個「批評」的字,希臘文是「katalalete」,是指故意在人家的背後說不實在的話。這樣就包括了兩個層面的意思,其一是指說話不誠實,二是故意陷害人。因為這是說話不誠實,且念頭是故意,因此就是違背十誡中的第九誡「不可作假證陷害人」(參考出埃及記二十:16)。這種行為是上帝所不喜歡、厭惡的(參考詩篇一○一:5)。使徒保羅也提到不承認有上帝的人,才敢做這樣的事(參考羅馬書一:30),因為上帝鑒察人的內心,敢作假證的人,就是存心否認上帝的存在一樣。
再者,這節提到不要評斷弟兄姊妹,原因是摩西法律規定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參考利未記十九:18)。既然這樣,就應該遵行法律的規定,不能一面說愛鄰舍,另一面卻故意說壞話陷害別人,這樣的行為是不正確的。
第十二節,作者在這裏很清楚提到一個信仰上基本的觀念:生命的主權在上帝。任何人都沒有權力主宰別人的生命。耶穌基督在教導眾人的時候,說:
「朋友們,我告訴你們,那只能殺害肉體,卻不能進一步傷害你們的,不用害怕。我要指示你們該怕的是誰:你們要怕那位奪走人的生命以後,又有權把他投入地獄的上帝。是的,我告訴你們,應該懼怕的就是他!」(路加福音十二:4─5)
申命記也這樣記載說:
「惟有我是上帝;
我以外別無他神。
我使人死,也使人活;
我打傷人,也醫治人。
沒以人能脫離我的掌握。」(申命記三十二:39)
聖經作者給我們一個基本的認識:生命來自上帝,沒有人有資格對別人的生命造成傷害。雅各書的作者認為對別人生命造成傷害的,就是故意用不正確的話傷害別人,這跟敵對上帝是一樣的嚴重。
第十三至十七節:
13有人說:「今天或明天,我們要到某某城去,在那裏住一年,做生意,賺大錢。」可是,聽我說,14你們連明天還活著沒有都不曉得!你們不過像一層霧,出現一會兒就不見了。15你們應該這樣說:「如果主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做這事,做那事。」16可是,你們竟那麼驕傲自大;這樣的驕傲全是邪惡的。
17所以,那知道應該行善而不去行的就是罪。
這段經文讀起來很有「智慧文學」的韻味。像第十四節這種對生命的觀點,在每個民族中是經常會聽到的俗語。人可以為未來提出一個規劃,但沒有人能把握說一定會如願以償,因為決定未來的主權是在上帝,不是在人的手中。我們記得耶穌基督曾對一個富有的財主規劃好了他的未來,且在憧憬那日子來臨時,他提出這樣的警告說:「你這個糊塗人,就在今夜,你得交出你的生命;那麼,你為自己所積存的一切財物要歸給誰呢?」(路加福音十二:20)耶穌基督在山上寶訓中曾對群眾說過這樣的話:
「你們不要為明天憂慮,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擔當就夠了。」(馬太福音六:34)
為甚麼雅各書的作者會有這些類似「智慧文學」的作品言詞呢?可以理解他是在為第三章十七節提到的「從上面來的智慧」作進一步的解釋。他要說明一個古代智慧者對生命的看法,就是真正有智慧的人,對身外的財物都是採取藐視的態度。就像希臘的哲人所說的:「真正的朋友不多,因此,房子不用太大,只要幾個好朋友能容納得下就可以了。」由日本出名的農業專家新渡戶稻造先生所寫的「武士道」這本書,就很詳細地在描述為甚麼日本的武士無法適應在近代化的生活中?原因就是這是一個商業發達的社會,武士則是對商人那種鑽牛角尖的營利行為感到相當的厭惡。但他同時也說出日本文化中有很深的武士傳承,就是講究誠信,即使是在商人的文化中也瀰漫著這種傳承。
第十四節說人的生命「不過像一層霧,出現一會兒就不見了」,類似這樣的句子在約伯記中也出現。例如:
「我的日子比梭還快,都在無望之中飛逝。上帝啊,求你記得,我的生命只是一口氣息;我再也沒有幸福的日子。」(約伯記七:6─7)
「生物的生命都在上帝手中;人的氣息也在他的掌握中。」(約伯記十二:10)
詩篇這樣的句子也不少,例如:
「你使我的生命那麼短促!在你眼中,我一生的歲月幾乎等於零。生命不過像一口氣息;人生如泡影。一切的操勞都是虛空;他累積財富,卻不知道歸誰享受。」(詩篇三十九:5─6)
「貧賤人不過像一口氣息;富貴的人也都是虛幻。把他們放在天平上毫無重量,比一口氣息還要輕。」(詩篇六十二:9)
「在你眼中千年如一日;就像過去了的昨天,像夜裏的一更。你像洪水一般把我們沖走;我們的生命短暫如夢。我們像早晨發芽生長的草,晨間生長茂盛,夜裏凋萎枯乾。」(詩篇九十:4─6)
「上主啊,人算甚麼,你竟關懷他?必朽的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他不過像一口氣息;他的歲月像飛逝的影兒。」(詩篇一四四:3─4)
類似這樣的智慧文學作品在聖經中還很多,都讓我們清楚看到生命的有限,以及人所能掌握的機會、空間、擁有的財富都是相當有限。作者希望透過這樣的話語告訴當時的信徒,不要用這些有限的事物來誇耀自己的能力,因為這些都不是生命的主,真正生命的主宰就是創造和給予生命的主上帝。有了上帝,就等於是有了生命中所需要的一切,這也是雅各書作者在第十五節所提醒讀者要注意的事。耶穌基督也曾對跟隨的民眾說,不要憂慮吃、喝、穿等這方面的事,因為這些東西上帝都知道人的需要是甚麼或多少。他告訴大家說:「你們要先追求上帝主權的實現,他就會把這一切都供給你們。」(路加福音十二:31)
把自己想的、計畫的等這方面的事,問一下上帝的意思,這是雅各書作者提醒我們注意的事。不要一直以自己為中心,要問問上帝的意見。這就像那位大財主一樣,只想到自己,卻忘記還有生命的主宰上帝的意見,結果被耶穌基督喻為「愚蠢的人」。
甚麼時候人會想到問上帝的意見?那就是當一個人知道謙卑的時候,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第十七節要注意「善」這個字,是表示「上帝的旨意」。換句話說,當一個人知道應該遵行上帝的旨意去做,卻不願意這樣遵行時,那就是故意犯罪。先知彌迦特別提醒以色列人,不論用甚麼方式獻祭,或是獻祭多少,都不會是上帝所重視的,上帝只喜歡祂的子民依照祂的旨意去遵行(參考彌迦書六:6─8)。
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來的信息:
一、無論我們怎樣規劃生命中的事,不要忘記聽聽上帝的意見,這是讓我們避免得意忘形、驕傲最好的方法。
雅各書的作者告訴我們,無論我們做甚麼事,對生命有甚麼規劃,都必須先認識一點:生命的主宰就是創造的上帝。因此,當我們在規劃生命中應該要做的事時,一定要記住用謙卑的心來詢問上帝的旨意。不要自以為很有能力、很有辦法,這樣的態度是不對的。
近代社會因為大家都忙著工作,因此,有許多規劃人生的呼聲逐漸受到重視,更有趣的就是在台灣也有出現了一種所謂「生命契約」出現,不僅在台灣,連在日本也越來越流行這種「生命契約」的事,這種所謂的「生命契約」就是在處理一個人死後的事。其實,這也是一種新的事業,用「商業行銷」的方式在告訴現代人,連死後的事都要先行準備好。對台灣人來說,這是一種很大的突破,讓人可以公然討論死後要處理的方式,以前的台灣人是不會這樣子的,因為大家都對談論死後的事相當禁忌,現在不會懼怕,且會事先想好要怎麼辦理死後的事,確實是很進步的一種生命態度。
可是,無論怎樣規劃,甚至像這種死後埋葬的事都先行規劃也好,我只想提醒大家一點:記住,先自我反省一下,自己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怎樣?如果一個人會忘記這件事,即使自己生前看過了最美麗的墓園,選了最好的埋葬地點,甚至連墳墓要建造成多麼藝術化都準備好了,那也是不夠的。請不要忘記耶穌基督說過的,我們應該認真考慮的就是「那位奪走人的生命以後,又有權把他投入地獄的上帝」(參考路加福音十二:5)。確實是這樣,上帝才是我們要認真考慮的對象。
在西班牙有一間名叫「特拉畢斯特」(Trappist)的修道院,創院者名叫「蘭塞」(Rance, 1626~1700),他規定日常生活中的請安用語是「Mement Mori」,意思就是「要記得你會死」。
為甚麼「蘭塞」神父會有這樣的想法?我們不知道,但至少這句話已經說出一個生命重要的哲理,就是人是有限的、軟弱的,有一天,我們都會死去。而每一個人都要去面對上帝對我們死後的生命進行審判。這就像啟示錄的作者所說的: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尊貴卑微,都站在寶座前。案卷都展開了;另外有一本生命冊也展開了。死了的人都是照著他們的行為,根據這些案卷所記錄的,接受審判。於是,海把死人交出來;死亡和陰間也把所拘禁的死人交出來。這些人都照著他們的行為接受審判。」(啟示錄二十:12─13)
無論我們怎樣計畫生命的軌跡,請不要忘記,要把我們一生生命中最重要的部份,也就是與上帝之間的關係計算進去,因為上帝才是我們生命的主。有上帝在我們生命中導航,我們就會知道怎樣做、怎麼行,才是上帝所喜愛的。
二、別讓慾望引誘我們離棄上帝的話語,讓我們時刻謹記上帝的話語,以防止魔鬼的誘惑。
我們看到雅各書的作者用很清楚的語句在提醒所有的讀者注意一件事:不要貪婪。因為貪婪是使人離開上帝教訓最嚴重的一種念頭。
人為甚麼會有貪婪的念頭出現呢?原因只有一點:對上帝信心不夠。當一個人覺得自己不夠的時候,就是對上帝的賞賜不滿意,就會想盡辦法自己去奪取,這樣的行為最容易引起紛爭、鬥爭。相反的,當一個人發覺自己需要更多而知道向上帝祈求時,這樣的人就是知道上帝才是萬物的主宰。
想用自己的方法奪取更多,就是心中已經沒有上帝的信仰態度才會做得出來,這種人不認為上帝會賞賜給他,也不認為真的有上帝。他覺得自己可以領受、承擔更多。如果我們稍微注意一下耶穌基督的教導,他就告訴我們只要有得吃、喝、穿等生活的方面足夠,就應該滿足,其它已經不是很重要的了。他勸勉我們要把生命放在比這些更重要的事上,那就是認識上帝是我們生命的主,有這樣的認識,就會明白上帝的旨意是甚麼(馬太福音六:33)。聖經的作者一直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認識:賞賜的是上帝,收回的也是上帝(參考約伯記一:21)。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
「是的,一個人若知足,宗教的確可以使他富有。我們到這世界,沒有帶來甚麼;我們又能從這世界帶走甚麼呢?如果我們有得吃、有得穿,就該知足。那些想發財的人是掉在誘惑裏,被許多無知和有害的慾望抓住,終於沉沒毀滅了。貪財是萬惡的根源。有些人因貪慕錢財而背離了信仰,飽嘗痛苦,心靈破碎。」(提摩太前書六:6─10)
所有的慾望都是從錢財開始。當一個人對錢財的慾望減少的時候,就會越接近上帝的國度,也會更清心寡欲。這也是為甚麼耶穌基督在登山寶訓中一再提醒大家要注意的,必須在錢財和上帝之間做個明顯的區隔(參考馬太福音六:24),千萬不要把錢財和上帝給混淆了。
上帝是賞賜萬物給人類的上帝,只要對上帝有足夠的信心,我們就會發現上帝所賜給的,已經足夠我們生活的需要。而要有這樣的認識,最基本的方式,就是從學習認識上帝開始,學習認識上帝最正確的方法就是明白聖經所寫的記事,這是最快也是最好的途徑。
(講於二○○四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