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你的弟弟在哪裡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6-01 15:47
經文:創世記四:1—26
創世記這本經典裡有許多膾炙人口的故事,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故事也是其中之一,是關於該隱與弟弟亞伯這二位兄弟之間的關係。
我曾說過,創世記這本書,或是整本聖經並不是科學教材,我們不能以科技的眼光看它,因為它是一本信仰的經典,必須以心靈的眼光、態度來看聖經,這樣才會明白上帝對我們心靈生命所要說出來的信息。
在第一、二章談及上帝是宇宙萬物一切的來源之後,再來第三章開始提及罪的問題。我說過作者為了說明人為甚麼會痛苦這個問題,作者用蛇引誘夏娃的故事來說明:罪的來源乃是因為人違背與上帝之間的約定,沒有聽從上帝的話語,去聽引誘者的話。
我們現在所讀的第四章,也是另一種方式在談論罪的問題;作者編寫的模式是開始由亞當、夏娃犯罪,這是屬於個人的範圍的。再來就是該隱、亞伯,這是屬於兄弟之間的不和諧,有了爭執、忌妒、凶殺等生命的摧殘。接著就是擴大了整個受造的範圍—挪亞的方舟。
在這個大水災難故事的開場白裡,作者用這樣的一句話來說明罪的擴散:「上主看見人類個個邪惡,始終心懷惡念。」(六:5)
這句話說明了受造的萬物所面臨的浩劫,罪就是主要的肇因。
我們常聽到有人在問一個問題:上帝創造這個世界只有亞當與夏娃兩個人,他們又只有生該隱與亞伯二人,也沒有其他種族的人,他們如何和人結婚,才不會造成近親結婚所引發所謂遺傳的問題?這也就是我在前面已經說過的,創世記或是聖經並不是要解答這種問題。我們在這一章的第十四節會看到這樣的句子,這是該隱回答上帝時所說的:「你把我趕出這塊土地,叫我不再見你的面;我將成為無家可歸的流浪者,在地上到處流蕩,人家遇見我,都想殺我。」這句話很明顯說出已經不只是該隱和亞伯這家人而已,而是還有他族群存在。在第五章四節也這樣說:「亞當生塞特以後,又活了八百年,並且生男育女。」我們可以這樣了解:之所以只記載幾個代表性人物,主要是為了要描述人如何犯罪,以及上帝施行祂的救恩。
其實,我們可以清楚知道創世記的作者也是利用此章該隱和亞伯的故事,在說明人和人之間,親密如兄弟之間的關係,也有不和諧的事發生,作者也希望用這種不和諧的實況來解釋:為甚麼他的族人與同是兄弟的阿拉伯人之間的衝突。這故事也讓我們清楚發現,人被趕出那美麗的伊甸園後,第一件發生的事件就是兄弟之間的不和睦,及兇殺案。這正好說明一件重要的信息:失去上帝的愛,所帶來的結果就是不安。人不但與上帝的關係破壞了,也破壞了與土地之間互存的關係,人和動物之間不能和平相存,人和人之間也沒有和平相處的機會。因此,一切的和諧基礎是在建立與上帝的正確關係上。失去了這個基礎,其他的都將不保。
現在讓我們來看所讀得這章經文內容:
第一節:亞當跟他妻子夏娃同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她說:「由於上帝的幫助,我得了一個兒子。」她就給他取名該隱。
同房,這個字與第九節的「曉得」是同一個字。換句話說,希伯來人在看夫妻的關係,不只是一種性行為的結合而已,它還有更重要的意義,就是相互認識,是一種沒有遮掩的、隱瞞的關係。也就是我們通常喜歡用的「坦誠相見」這樣的話。
「由於上帝的幫助,我得了一個兒子。」這句話意思是在表達一個觀念:有上帝的幫助,才有生命的出生。或是生命的來源乃是出自上帝。希伯來人一直有一個看法:一個人生命的出生,除了父母關係外,還需要的上帝的幫助。
第二節:後來,他又生了一個兒子,取名亞伯。亞伯是牧羊人;該隱是農夫。
亞伯,這名字的意思是「短暫」、「空虛」之意。就像傳道書中作者所喜歡用的「空虛」,或是約伯記第七章十六節中所說的「我的生命毫無意義」的意思。
這裡也提到早期希伯來人主要的生活型態;像放牧,農作等。我們從人類歷史來看,可以發現農作生活是比較晚期的,它比放牧的生活要晚得多。
第三至五節:過了一些日子,該隱帶了一些土產,作祭物獻給上主;亞伯也從他的羊群中選出頭胎最好的小羊,作祭物獻給上主。上主喜歡亞伯,接受了他的祭物,但是拒絕了該隱和他的祭物;因此該隱非常生氣。
這段經文最引起爭議的地方,就是在第四節和第五節中所說的「上主喜歡亞伯,接受了他的祭物,但是拒絕了該隱和他的祭物」這句話,為甚麼上帝會這樣?坦白說,我們很難了解,也很難解釋。這種問題就像我們有時也會問說:「為甚麼上帝會揀選以色列民族作祂的選民,而不選其他的民族?」「為甚麼上帝會揀選雅各這樣欺騙人的人作族長,而不是品行好的人來擔任?」其實要問這樣的問題,也可以這樣反問說::「上帝為甚麼揀選我作他的子民,而不是其他人?」難道說我比別人好得多?恐怕不是吧。
有人根據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四節:「由於信心,亞伯比該隱獻了更好的祭物給上帝。他藉著信心,贏得上帝的贊許,被稱為義人,因為上帝親自悅納他的禮物。」希伯來書的作者認為亞伯的獻祭行為比該隱要誠實,因此為上帝所喜歡。但是,從經文資料中實在看不出有這種明顯的差別。
第六至七節:上主就警告該隱:「你為甚麼生氣?為甚麼皺著眉頭呢?你要是做了該做的事,自然會顯出笑容,但因為你做了不該做的事,罪已經埋伏在你門口。罪要控制你,可是你必須制服罪。」
這是來自上帝的反問,「為甚麼要生氣?」
我們豈不是也常常在問上帝:為甚麼恩典總是發生在別人身上,而不是降臨在我的身上?上帝為甚麼祝福別人—尤其是我的仇敵,為甚麼不是賜福給我?馬太福音第二十章耶穌基督講了一則天國的比喻,說到葡萄園的主人聘請工人入葡萄園去工作的故事。工人對主人發放工資的方式,很有意見,他們不滿地對主人提出這樣的話說:「這些最後進來的人只做了一小時的工,我們卻整天在烈日夏勞作,而你付給他們的竟跟我們的一樣!」(馬太福音二十:12)我們看到主人的回答是非常有意思的:「朋友,我並沒有占你便宜。你不是同意每天一塊銀幣的工資嗎?拿你的錢回家去吧!我要給那最後進來的跟給你的一樣,難道我無權使用自己的錢嗎?為了我待人慷慨,你就嫉妒嗎?」(馬太福音二十:13—15)
生氣成為人抗拒上帝的一種方式,但是作者也告訴我們:生氣常常會帶來魔鬼的窺伺,並且是最容易提供給魔鬼機會的途徑。
第八節:後來,該隱對他弟弟亞伯說:「我們到田野去走走吧!」他們在田野的時候,該隱對弟弟下手,把他殺死。
這一節在現代中文譯本,與和合本的聖經在經文的翻譯上差異很大;在現代中文譯本裡有附註說明:「『我們到田野去走走吧』是根據一些古譯本,希伯來文沒有這一句。」
在這節裡我們看到該隱是一位兇手,他殺死了親弟弟亞伯。這是聖經作者所要說明的一件重要訊息:恨,使人對自己的親身骨肉也不會留情,嫉妒也會破壞人與人之間最親密的關係,甚至造成流血事件。
第九節:上主問該隱:「你的弟弟亞伯在哪裡?」
他回答:「不曉得。難道我是看顧弟弟的人嗎?」
第九節的「你的弟弟亞伯在哪裡」這句話,並不表示上帝不知道,就像第三章九節所記載的,上帝在詢問對那人的呼喚「你在哪裡」一樣;這種詢問本身是有喚醒人在受造時的「上帝的形象」之用意。是在呼喚人已經沉睡的良知甦醒過來。
「不曉得。難道我是看顧弟弟的人嗎?」這是一句很好的推辭句,也是一句推卸責任的好藉口。人常常會用這種方式在閃避自己應該有的義務,就像女人在回答上帝的話中所要表達的訊息: 如果上帝不創造蛇,我就不會犯罪;同樣的話也出現在亞當身上,亞當回答的話就是在告訴上帝,都是因為上帝造了女人,才使他受到誘惑。
該隱就是在告訴上帝:我沒有責任看顧我的弟弟。他跟我沒有關係。台語也有這樣的話用來描述兄弟之間已經互不相關的,說:「一人一家代,公媽隨人栽。(Chit-lang chit-ke tai, kong-ma sui lang chhai.)」
作者也由此在告訴我們,人對兄弟—廣義的來說就是「鄰舍」—有照顧的責任,無法推卸掉!
第十至十二節:上主責問他:「你做了甚麼事?你弟弟的血從地下出聲,向我哭訴。你殺他的時候,大地張開口吞了他的血。現在你受詛咒,再也不能耕犁田地;即使你耕種,土地也不生產。你要成為流浪者,在地上到處流蕩。」
「你做了甚麼事?」這句話不是疑問句,乃是譴責語。就好像我們平常在說的:「你在幹甚麼!」一樣的句子。
土地吸收了亞伯流出來的血。這充分表明了希伯來人的生命觀;他們的看法是:血是生命的記號,流人的血,等於是殺人的生命一般。除非上帝允許,人是沒有權利奪取別人的生命的。每一個人的生命都與上帝有關。就像我們常聽到的一句話:「人命關天。」因此,奪取上帝所賜給人的生命,等於奪取上帝的物,上帝必定會過問。
再者,當人把生命的血流到地上時,土地受到污染,或指說土地的生命也受到威脅,它會起來抗拒(或是抗議)。
我們看到該隱變成必須由他所殺死的弟弟亞伯的土地上逃離;他必須像他的父母一般,由原來很美的伊甸園被驅逐出去。該隱也一樣,必須由他可得生產的土地逃離,以換取生命的保障。
第十三至十四節:該隱對上主說:「我受不了這麼重的懲罰。你把我趕出這塊土地,叫我不再見你的面;我將成為無家可歸的流浪者,在地上到處流蕩,人家遇見我,都想殺我。」
現在該隱發現他沒有安定的居所,將對他的生命造成威脅;這至少反應出早期遊牧民族的心聲—不安定感。也明顯反應出以色列民族被俘虜到巴比倫,或是亞述去當奴隸時,那種痛苦經驗的縮影。奴隸就是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定的居所,隨時可被主人所拍賣出售。他們的生命沒有保障。
人對自己生命感受到最大的威脅,就是因為沒有自己的土地可居住。
另一方面,離開上帝的面,就是失去上帝的照顧之意,生命沒有保障。上帝乃是人生命的倚靠,這是作者所要強調的一點。
第十五至十六節:但是上主回答:「不,誰殺了你,誰就得賠上七條命。」因此,上主在該隱額上做了記號,警告遇見他的人不可殺他。於是該隱離開上主面前,來到伊甸園東邊名叫「流蕩」的地方居住。
「賠上七條命」,這是第一次應用到「七」這個數字。我們知道在創造過程中,上帝是在第「七」天完成,並且「賜福給第七天,聖化那一天為特別的日子」。因此,當該隱說他的生命將因為流蕩而有不安全、被殺害的危險時,上帝用「賠上七條命」來回應,這也表示生命的神聖性,跟上帝創造時一般重要的神聖,因為生命是用「上帝的形象」所創造的,如果疏忽了上帝創造人時的神聖意義,就是在藐視生命,這樣的人也將受到最嚴重的懲罰。因此,我們可以了解「賠上七條命」是跟「賜福給第七天」是一種對照;前者是詛咒,後者乃是賜福。在詛咒與賜福之間沒有空間,人必須作一個抉擇。
「流蕩」這個地名是在哪裡?已經不可考。不過,這個名字可以和「離開上主面前」對照來看。人離開上帝的面前,就變成一個四處流蕩的人,也就是生命成為一種失去倚靠的人。雖然說上帝在該隱的額上有做了記號,且下令凡是殺害他生命的都將賠上七條命,但是,不安全的生活將在他的生命中成為一種不能改變的存在。
第十七至廿四節:該隱跟他的妻子同房,妻子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取名以諾。該隱建造一座城,以兒子的名叫那城以諾。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馬土撒利;馬土撒利生拉麥。拉麥娶了兩個妻子—亞大和洗拉。亞大生雅八;雅八是遊牧人的祖師。他弟弟叫猶八;猶八是彈琴、吹笛的人的祖師。洗拉生土八.該隱;土八.該隱是鑄造鐵器銅器的人的祖師。土八.該隱的妹妹是拿瑪。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
亞大、洗拉,要聽我說;拉麥的妻子啊,要細心聽:
我殺害那傷害我的人;我殺死那擊傷我的少年。
殺害該隱的人要賠上七條命;殺死我的人必須賠上七十七條命。
我們很快就遇到這樣的問題:該隱只有一個弟弟—亞伯,且亞伯已經被該隱殺死了。聖經並沒有說亞當跟夏娃之外,還有其他人存在,怎麼能娶妻子,且又能跟妻子同房生子呢?這就是我在前面已經說過的,聖經的作者並不是在做科學性的撰寫,在編輯聖經上的考慮也不是重視這方面的是否周全。聖經的作者所重視的乃是在告訴我們:人之所以會有痛苦的生命際遇,其原因背景是甚麼?這才是聖經的作者所要努力解答的問題。因此,作者從人背叛、不聽從上帝的話開始著手,然後描述罪的擴散。
「該隱跟他妻子同房」,這句話至少表明了一點:上帝賜給亞當跟夏娃有延續生命的能力,也將這樣的恩典加諸在該隱的身上。雖然該隱做了不可原諒的錯誤,但是上帝還是給他有生命力,賜福給他能夠因為與妻子同房而生下了孩子。
這段經文所記載的族譜有一個特色,就是告訴我們族群的建立已經開始,所以有了城市,且城市用人的名字命名,這必然跟族長的發展有密切關係。再者,城市、社會的建立,也帶來人類生活的多樣性,包括藝術—彈琴、吹笛等,以及生活器皿的發展—銅器、鐵器等。這樣的資料背景至少告訴我們,作者在寫這段資料時,人類社會已經很發達了。
另外一點,從第十七節至廿二節,是第一份族譜。在這份族譜中,從該隱到雅八和猶八、土八.該隱和拿瑪,這樣是「七」代。這在作者要表明的乃是一個完整的族群發展。就像馬太福音第一章在描述的族譜一樣,以十四代(即「七」的二倍)為一個循環。但是這個族群發展到第七代就結束了,因為拉麥顯然喜歡用殺害來過世上的生活,這與賞賜生命在世上的上帝之創造旨意不符。
我們不太清楚為甚麼會有這首拉麥的詩歌放在這地方,而且是在誇耀「殺害」、「殺死」的殘暴手段。很有可能作者用這種方式在表明人類的兇暴、殘酷,並沒有因為受到上帝的懲罰而有收斂的現象。
第廿五至廿六節:亞當又跟他妻子同房,生了一個兒子,取名塞特;夏娃說:「上帝給了我一個兒子,替代被該隱殺害的亞伯。」塞特生了一個兒子,取名以挪士。那時候,人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
如果我們注意一下,就會發現該隱的族群就記在到第四章告一段落,沒有繼續後代的記錄。這很可能在表示該隱的後代很殘忍、腐敗,喜歡兇殺,就像前面拉麥所說的話一樣,導致上帝不喜歡,重新由亞當所生的另一個兒子塞特延續族群生命的後代。新約路加福音的作者就是用這個新的族譜作基礎編寫耶穌基督的家系背景(路加福音三:23—38)。
再者,我們也從這裡清楚知道該隱的兒子以諾,跟第五章十八節的以諾,並非同一人。第五章的以諾乃是從塞特的後裔來的。
塞特,這個名字的意思乃是「立起」,或是「站立」的意思。作者用塞特來延續亞當的後裔。
第廿六節說「那時候,人開始求告耶和華名」,這句話與出埃及記第六章三節所說的:「我從來沒有把我神聖的名字—耶和華啟示給他們。」二者之間的看法不太一樣;前者是屬於最早期資料的「耶和華文獻」資料,它的看法是人類很早已經在使用「耶和華」這個名字來稱呼上帝的名了。後者是屬於「祭司文獻」,它認為「耶和華」這名稱一直到摩西的時代才出現。但是這種資料的不同並不妨害我們對經文的整體了解。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章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想想看我們的兄弟在哪裡?
我們看到當該隱因「生氣」殺死亞伯後,還以為不是一回事般的樣子,但是上帝卻是看在眼裡很清楚,並且很嚴肅地告訴他說:「你弟弟的血從地下出聲,向我哭訴。」然後上帝開始嚴厲的懲罰該隱,甚至嚴厲到使他覺得「受不了這麼重的懲罰」。
同樣的話,上帝也會用來詢問我們說:「你的兄弟在哪裡?」別以為我們沒有「殺死」我們的兄弟,如果我們細心地想想看看,就會發現在我們不注意的時候,我們兄弟的信仰生命就被我們「殺死」了!我們看到該隱之所以生氣他的弟弟該隱,乃因為他弟弟亞伯的獻祭被上帝所悅納。我們不知道為甚麼上帝喜歡悅納亞伯的祭品,卻不喜歡該隱的。不論聖經學家如何解說,我們還是不知道真正確實的原因,我們惟一可以解釋的,這乃是上帝的主權,不是我們可以過問的。在第七節的地方或許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上帝對該隱所說的話說:「你要是做了該做的事,自然會顯出笑容。」這句話也在說明該隱顯然在獻祭的事上有問題,因為在接下去的那句話說:「但因為你做了不該做的事。」簡單的一句話說出了該隱的真正的問題,他一定是在某些事上做了不該做的事而得罪了上帝,才會有這樣的結果。
甚麼事是我們不該做的事?這是大家必須自己好好反省的。
每一個人的狀況不一樣,但是如果讓我們的兄弟因我們個人的需要,或是因為我們不該有的行為,而導致生命受到摧殘,別忘了,上帝一定不會袖手不管。例如,當我們聽到有人因為貧困而飢餓致死的時候,我們必須很細心的來思考:是甚麼原因我們沒有去幫助他們?我們不能告訴上帝說:「他們又不是生存在我們的鄰近!」不,我們不能這樣說。又例如,我們人類的歷史時常發生戰爭,這是最典型的謀害人的生命的具體行為。每一次引發戰爭者,都會用許許多多的理由來合理化自己的這種謀殺行為,戰爭的結果是導致難以估計的生命受到摧殘。作為一個基督徒不能對上帝回答說:「難道我是看顧我弟弟的人嗎?」我們不能這樣回答。我們沒有設法阻止戰爭的發生,已經是很難說得過去,如果還跟著去參與戰爭,那更是說不過去。
再看看,我們用甚麼方式在逼使我們的兄弟生命受到死亡的威脅?空氣的污染,環境的污染等都是現代化的一種謀殺方式。我們如果用這樣的角度來擴大認知這種謀害兄弟生命的行為,我們就會知道在不知不覺之中我們已經傷害到兄弟生命了。
我們應該時時刻刻小心聽上帝在詢問我們的聲音說:「你的兄弟在哪裡?」要如何來回答上帝這句話,乃是我們信仰生活中很重要的一個課題。
二、受傷害的生命隨時會向上帝哭訴。
當該隱殺害了亞伯的生命,他可能以為埋葬了亞伯的身體,上帝就看不到了。
他可能以為亞伯已經死了,一切都過去了。其實不然!
聖經的作者告訴我們,當該隱以為甚麼事也沒有發生時,亞伯的血卻從地底下在向上帝哭訴,在向上帝控告該隱的謀殺行徑。聖經的作者用這種方式在告訴我們,在上帝的眼中每一個生命都是很珍貴的,詩篇的詩人就這樣說:「在上主的心目中,他的一個子民死去是多麼悲痛的事!」(詩篇一一六:15)因此,每一個生命的受害,都會是上帝所痛心的事情。他絕對不會讓謀害人的生命者逍遙自在,不可能!
上帝一定會追究謀害人生命者的責任。
今天我們的社會充滿了許多暴戾之氣,每天都發生許多謀殺的案件,尤其近年來謀殺的手法更加殘酷,這實在是很令人難過的事情。會有這樣的行徑一再發生,主要原因乃是這些謀害人的人以為上帝不知道,以為上帝根本不存在,但是,我們別忘了,不是上帝不知道,也不是上帝不存在,不,上帝都看見了,且是看得很清楚,包括我們隱藏在內心的心思意念,上帝都很清楚,有這麼一天,祂會跟我們來一個總結核算。這一點是我們在信仰生活中必須要建立的基本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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