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端正的生活態度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3 17:04
經文:提摩太前書五:—
使徒保羅真不愧是一個受過嚴謹的猶太法律訓練的經學教師,他不但思想邏輯清楚,討論信仰的問題非常精確,這是他的特色。其實,我們可以這樣說,基督教之所以能夠傳開到外邦地區,使徒保羅的貢獻相當大,而他最大的貢獻就是寫出來的這些書信,不只是在處理信仰的問題,也是透過這些書信,使教會的秩序得以建立維持下來。從他寫給提摩太的這封書信,讓我們看到他在先後次序上的整理非常完整。從第一章提到要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的原因,到第二至三章說到推舉教會幹部應該有的原則。接著在第四章提醒教會中有傳說不正確信息的假教師,以及鼓勵提摩太要認真用功,好獲得信徒們的尊敬。現在接著是第五、六兩章,他進一步提到信徒們應該用怎樣的態度關心那些守寡的婦人,以及正確的教會生活態度。
這樣,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對牧養教會的事可說是非常清楚,他很有條理地指出身為一個牧養者,要清楚教會的問題所在,也需要知道選舉適當的信徒成為教會幹部,和怎樣使那些專門欺騙信徒的假教師在教會中沒有寄生的空間。但這些都必須有一個基本要件,就是傳道者知道進步,使自己在教導的事上有美好見證,否則就算沒有假教師在教會傳遞錯誤的信息,信徒的信仰品質也是不會提升。使徒保羅特別提醒提摩太,一定「要在宣讀聖經、講道,和教導等工作上多下工夫」(參考四:),為甚麼會這樣說?因為信仰若是沒有聖經的基礎,那將會是很危險的事。而要在聖經上有基礎,是需要用許多時間和精神去研究。
這兩千年的教會歷史一再發生糾紛,其中一項最容易引發爭議的,就是對聖經的漠視所造成結果。我說對聖經漠視,指的是有的人可以把聖經讀熟到能夠倒背如流,但卻沒有進一步用心去研究經文內容。這種人的特色,就是聖經寫些甚麼,他都清楚,可是經文的社會背景、作者、寫作的目的等等,都不去注意,結果在解釋聖經問題時,只要看到相同的字,就將之連結在一起。舉個例子來說,耶穌基督的門徒中有一個名叫「雅各」的(參考馬可福音三:),和耶穌基督的弟弟「雅各」(參考馬可福音六:),將之看成是同一個人,這就非常離譜了。另一種人就是連讀也不讀,使自己對聖經的認知一直停留在兒童主日學的階段中。如果我們回去看教會歷史,就會發現為甚麼會有咱改革宗教產生?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認為當時教會對聖經的漠視,因此,改革運動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理念,就是要所有的教會「回到聖經裏來」。因為聖經乃是教會最高的權威,有問題,就回到聖經裏的教訓來處理。
也因為這樣的理念,咱長老教會創會者約翰‧加爾文對「教會」提出了一個重要的解釋:「教會,就是建立在聖經——上帝的話語——的基礎上。」為了要實踐這個觀念,在長老教會的聚會中,約翰‧加爾文都強調必須有讀聖經、講解聖經,這樣的聚會才算是有禮拜的聚會。也因為這樣的傳統,在長老教會禮拜堂的講台上,通常都會擺設一張椅背比較高的,讓講道者坐在那張椅子上,表示講道者最重要。重視讀經講道是長老教會的傳統,可惜的是,這項傳統越來越被疏忽了。也因為被疏忽,我們看到台灣長老教會逐漸在修改禮拜的方式,講道的時間越來越短,唱詩歌的時間越來越長。也許,這牽扯到不同的敬拜方式,或是為了這個時代的需要,但我還是要強調,若是沒有聖經的基礎,沒有傳講聖經的信息,那樣的教會基礎是很薄弱的。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二節:
不可斥責老年人;要勸他像勸自己的父親一樣。待年輕人要像待兄弟一樣;待年老的婦人要像待母親一樣;待年輕婦人要有純潔的心,像待姊妹一樣。
基本上,使徒保羅很清楚地表示,教會就是一個家庭,是屬於「上帝的家」(參考三:),因此,家庭不應該有紛爭,或是有違反倫理的行為。雖然大家都習慣用「兄弟姊妹」來彼此相稱呼,因為教會的頭就是耶穌基督,可是,另一方面,我們也不忘記,上下長幼有序的重要性。
在第四章十二節提到提摩太尚且「年輕」,因此,對待比自己年長,特別是那些「父執輩」的年老信徒,應該以「父親」的輩份看待他們。
這裏的「斥責」,意思是指用嚴厲的言語來譴責之意,這在教會生活中並不是應該有的態度。
第二句的「待年輕人」是和前一句的「老年人」相對照。對年輕人要如同對待自己的兄弟一樣,這樣的說法,基本上都是立足在「家庭」的環境中看待別人。因為教會就像一個大家庭般,所有的信徒都如同兄弟姊妹一樣。
第二節是和第一節相對照;第一節提到男性,第二節則是說到對待女性的態度,特別是在這裏提醒提摩太要注意的,是對待那些年輕婦人,要有「純潔的心」,這是指不要有「邪惡」的念頭,也就是不要因為看到年輕的婦女,就想到性愛的事,這是很危險的事,因此,用「純潔的心」對待年輕婦女,是一門很重要的功課。
第三至八節:
要尊敬真在守寡的婦女。如果一個寡婦有兒女或孫兒女,這些後輩就得先學習怎樣在家中盡孝道,來報答父母和祖父母,因為這是上帝所喜歡的。真在守寡的婦女無依無靠,只仰望上帝,日夜禱告,祈求他的幫助。至於專想享樂的寡婦,雖然活著,其實已經死了。你要這樣教導她們,免得她們受指責。如果有人不照顧親戚,尤其是自己家裏的人,他就是背棄信仰,比不信的人還要壞。
這段經文說到更詳細的家庭生活態度,使徒保羅一再努力提醒信徒,信仰和生活是連結在一起的,我們從他所寫的書信中都可看出來這樣的內涵。他不僅在教義上嚴謹要求,也要求信徒必須在社會生活上有好的見證,這也是使徒保羅書信中的一個特色。特別是他所要求的並不是脫離現實社會生活,而是具體的,例如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就強力要求在男女關係上必須遵守分際規律,好使信徒在社會上有美好的聲譽和見證,否則就會使基督的教會受到污衊,我們可以從哥林多前書第七章讀到他對有關婚姻問題的看法。
從第三節直到第十六節,都是提到有關寡婦的問題。這段經文也讓我們看到早期教會中,有很多寡婦來加入信仰的行列,使徒行傳第六章一節提到初代教會問題之一,就是有寡婦在教會被人疏忽的事。作者路加這樣說:「這些時候,門徒的數目日日增加;那些說希臘話的猶太人和說希伯來土話的猶太人之間發生了爭執。說希臘話的猶太然埋怨使徒在分配每日的生活費這事上疏忽了他們當中的寡婦。」這節經文讓我隱約看到初代教會信徒當中,已經有不少寡婦在其中,原因很可能與初代教會中,大家以有物共享的生活方式相聚會,而這些寡婦很可能是來自貧窮的家庭。因此,為了照顧越來越多的寡婦湧入教會團契中,初代教會還因此特別銓選出七位門徒來幫助料理賙濟寡婦生活需要的事宜。哥林多教會就曾發生過因為相聚享用愛餐,導致有人吃不到食物,而有的人卻是醉飽,使一些貧窮而倚靠教會食物來止饑的信徒,因此而生活更難堪,引起使徒保羅的不滿,從這些資料可明白早期教會內,窮寡婦確實不少。因此,怎樣管理這些聚集在教會參與信仰活動的寡婦,是很重要的事務,使徒保羅提醒提摩太幾件必須要小心注意的事:
一是知道尊敬真的在守寡的婦女(三節)。
舊約聖經很多地方提起對寡婦、孤兒要特別照顧,不可欺負他們,特別是在先知的文獻中也經常提起(參考耶利米書七:,撒迦利亞書七:)。摩西的法律就明文規定對寡婦要給予伸出援手(參考出埃及記廿二:,申命記十:、十四:、十六:、廿四:—、廿七:)。詩人這樣說:「上帝在他的聖殿裏;他看顧孤兒,保護寡婦。」(詩篇六十八:)先知以賽亞曾對他那時代的以色列人提出呼籲說:「你們要學習公道,伸張正義,幫助受壓迫的,保障孤兒,為寡婦辯護。」(以賽亞書一:)詩人也讓我們知道,上帝就是孤兒寡婦的幫助者(參考詩篇一四六:)。耶穌基督曾稱讚一位窮寡婦在聖殿中的奉獻,認為她的奉獻遠比那些富人的奉獻要多出很多(參考馬可福音十二:)。
要特別注意的是使徒保羅在這裏所用的「尊敬」這個詞,指的不僅是對寡婦要真心實意的敬愛她們,而且是要用很實際的行動對她們的生活需要有幫助。也就是說,「尊敬」寡婦不是用嘴巴講的,而是要用實際的行動幫助她們,使她們在生活上免於匱乏的威脅,這才是「尊敬」的意義。雅各書第一章廿七節這樣說:「在父上帝眼中,那純潔沒有缺點的虔誠便是:照顧苦難中的孤兒寡婦和保守自己不受世界的腐化。」
另外,第三節提到「真在守寡」這個詞時,也可看出當時有些寡婦並不是真的守寡,而是和第六節提到的「專想享樂的寡婦」有關;這種非「真在守寡」的寡婦,表面上是寡婦,卻經常與一些男人來往,這會造成犯淫亂罪的問題,而使教會的名聲受損,或是使信仰團契受到嚴重傷害。
而真寡婦就像在第五節所提起的,是那些在生活上已經陷入貧窮,但卻在生活上很有規律的寡婦。這裏所謂「無依無靠」,在和合本的譯文和呂振中教授的譯本都是用「獨居無靠」,天主教思高聖經版本用「孤獨無依的」,台語版本用「無倚靠的」。這樣,我們可以清楚看到,所謂真正的「寡婦」,就是身邊沒有子女可以繼承丈夫留下來的產業者,或是丈夫原本貧窮,即使有子女在身邊,卻也無法得到足夠的食物來過日子的寡婦,家中必定還有孤兒等待扶養。這種寡婦就是福音書中所描述的那位奉獻兩個半錢的「窮寡婦」一樣。雖然生活上陷入貧窮的狀況,但她們還是堅持遵守聖經的教訓,在生活上很知道謹慎,倚靠信心過生活,這樣的人,就是大家要給予幫助的對象。
二是身為兒孫的,應該知道盡孝道(四節)。
就像我在前面已經說過的,寡婦若是沒有子女,生活會陷入困境,因為不能繼承財產。但若是有子女,就可以將丈夫留下的產業繼承過來,這樣,即使是守寡也不會有生活上之慮。這裏提到身為寡婦的子孫,應該對自己守寡的祖母或母親盡孝道。這樣的教訓與十誡中的第五誡一樣,都是要對父母盡孝道(參考出埃及記二十:),這是基督教信仰最基本的要求。
耶穌基督的教訓中,曾對當時有猶太宗教領袖故意曲解摩西法律的教訓,把應該用來關心父母生活所需的東西,藉著奉獻給上帝,而逃避了身為子孫應該有的孝道(參考馬可福音七:—)。為這樣的行徑,耶穌基督非常生氣,譴責說:「你們這樣做,等於拿你們傳授給別人的傳統來抵消上帝的話。你們還做了許多類似的事。」(馬可福音七:)
其實,基督教信仰是非常實際的,並不是空談理論,停留在那些玄奧的生命哲理。基督教信仰談的,都是與生活有不可分的密切關係。孝敬父母,這是聖經非常明確的教訓,沒有甚麼好討論的。使徒保羅說「這是上帝所喜歡的」,也是基督徒應該盡的責任。其實,這件事,不要說信仰,身為子女就必須要這樣做,更何況是基督徒,那就不用再多作解釋了。
三是教導信徒先從家裏完成信仰責任(七至八節)。
我一再提起真正的信仰,就是從生活開始見證做起。我相信,只要基督徒在信仰生活上有盡本份,必定能彰顯信仰的意義和光芒,使更多人看到信仰的力量和美好行為。我們也可以從這裏明白一件事:這雖然是基督徒的信仰本份,但卻常被疏忽了,因此才會讓使徒保羅在這裏一再提醒提摩太,要在牧養工作上教導信徒遵守聖經這樣的教訓。
其實,我們也可以這樣了解:這些貧窮的寡婦或孤兒,如果身為基督徒的親戚有盡本份給予照顧,就不會勞煩教會來協助這些事。教會不是要承擔信徒應盡的家庭責任,而是要幫助那些被社會所疏忽或遺棄的對象。這也是第十六節所提到的信徒應該有之信仰生活的責任。如果信徒連自己家裏的親人都不肯伸手幫助,卻要教會來代勞,這並不是好見證。約翰一書第四章二十至廿一節這樣說:「若有人說『我愛上帝』,卻恨自己的弟兄或姊妹,他就是撒謊的;他既然不愛那看得見的弟兄或姊妹,怎麼能愛那看不見的上帝呢?所以,基督這樣命令我們:那愛上帝的,也必須愛自己的弟兄和姊妹。」
另一方面,這裏的所用「家人」一詞,在和合本用「親屬」,台語版本用「親人」,呂振中教授的譯本用「自己的人」,其實都在表示一個基本觀念:教會就是一個信仰大家庭。大家都如同兄弟姊妹一般。如果說連教會裏的兄弟姊妹有困難,我們都不會想要幫助他,那就更不用說要見證以耶穌基督名所建立起來教會裏有愛了。
第九至十節:
關於寡婦的登記,六十歲以上的才登記;她們必須是只結過一次婚的,而且必須有善行的聲譽,好比:善於養育兒女,接待遠客,洗信徒的腳,扶難濟急,盡力做各樣善事。
兩千年前的時代,想想看那時的醫學並不發達,人類平均壽命只有四十五歲的時代,一個人要活到六十歲還可真不容易呢。這就是為甚麼台語有句話說:「人生七十古來稀。」詩人則說:「我們一生的年歲不過七十。」(詩篇九十:a)因此,六十歲以上,在聖經的時代也是有一把歲數了。
為甚麼要登記?這是一個好問題。我們從這一章第三節開始看到這裏,都是在討論賙濟這些貧困寡婦的生活,因此,登記造名冊,為的是方便在關懷的事上,以免有遺漏的事情發生。
另一方面,很有可能是和當時教會選舉幹部有關係,這一點可以從第十節的「善於養育兒女」這句話看出來,她們不是要被人賙濟,而是要她們來幫助別人,因為她們過去就曾「扶難濟急」過別人。造名冊,也是一種分工管理的好方式,可以更清楚信徒的資料動態。在這裏提到有資格列名造冊的要件:
一是只結過婚一次。這很可能與第三章所提到的教會領袖之要件有關,也是限制六十歲以上的主要原因,以免因為寡婦年紀尚輕而再去結婚,導致被人議論。真正的用意是:如果這些年滿六十歲以上的寡婦,需要她們來協助教會事工時,必須是在婚姻生活關係上單純,有美好見證者。
二是聲譽好的。美好聲譽是指包括對自己子女管教、養育工作都盡心、盡力。這樣,我們又更清楚明白一點,這些寡婦並不是因為貧窮需要照顧,因為她們既然善於養育自己的兒女,這些兒女也必然是會孝順守寡的母親才對。只要看子女怎樣對待自己的父母,就可以明白父母過去教導孩子是否善盡責任,以及教導是否正確。因此,這裏所提到的好聲譽,應該是比較重視對別人關懷的事工上,例如替教會接待外出的人,也會幫助教會中困難的人,也會願意謙卑服務別人(參考路加福音七:)等等。
第十一至十六節:
至於年輕的寡婦,不要登記;因為她們性慾衝動,離棄基督,就想再嫁,違背當初所許的願,因而取罪。她們又學會了浪費光陰,挨家挨戶串門子。更糟的是,她們說長道短,專管閒事,說些不應該說的話。所以,我寧願年輕的寡婦再嫁,生兒育女,照顧自己的家,使敵對我們的人沒有攻擊的把柄。因為已經有些寡婦改變初衷,隨著撒但去了。如果信主的婦女家裏有寡婦,她就得照顧她們,不可把擔子推給教會;這樣,教會才能照顧那些無依無靠的寡婦。
這段經文是進一步在解釋為甚麼需要年滿六十歲才可以登錄在名冊中,原因就是希望真正守寡的婦女,受到尊敬,使她們在參與教會事工上,有美好的見證。但這段經文也讓我們看到二千年前時代的婚姻觀念。使徒保羅受過猶太經學教師訓練,自然地帶有濃厚的猶太社會思想的觀念,這種觀念與「約」的認識有密切關係。舊約聖經將以色列民族和上帝之間看成是如同夫婦的關係,上帝就是以色列民族的丈夫,以色列民族是上帝的妻子(參考以賽亞書五十四:,耶利米書三:,何西阿書二:)。因此,婚姻的「約」乃是永遠的,因為那是生命的「約」。遵守婚姻的約,在當時社會來看,認為永遠遵守與丈夫所立的約,乃是生命神聖的使命。
另一方面,我們可以了解古代的社會,女人外出工作的機會甚少,一個貧窮的寡婦除了到別人的麥田、農場、果園去撿取掉落在地上的麥穗或落果之外,想要得到機會外出打工,以維持生活並不容易。這也是為甚麼摩西法律中規定,必須將麥田四周角落的地方,留給貧窮人收割;果園不上鎖,讓貧窮人隨時可以入園內去摘取果實之因(參考申命記廿三:—、廿四:—)。因此,窮寡婦若是想要靠能力生活,可能要淪落到成為妓女才有辦法。但這些法律只能適用於猶太人社會,並不見得會適用在外邦人地區。換句話說,在外邦人地區,並沒有這種補救窮寡婦的辦法,也因為這樣,經常有年輕寡婦會想到生存的需要,不是淪落為妓女,就是想盡辦法趕緊再嫁他人。這也是第十至十二節所提到的背景,說這些年輕的寡婦想要再嫁之因,其實並不一定像使徒保羅所說的,是因為性慾衝動,或是違背當時的誓約,而是當時的社會確實讓年輕的寡婦生存不易。
在使徒保羅看來,年輕寡婦比較嚴重的行為是在第十三節所提到的,這些年輕寡婦表現出來的幾件不好行為是,喜歡四處串門子、說別人長短事。不過我們都清楚知道,這樣的行為並不是只有年輕的寡婦才會有,就是一般人也會有。
第十三節這裏所說的「浪費光陰」,指的就是懶惰,不做工之意。因為不做工,所以有許多空閒的時間,才會到處去串門子說別人家的長短話。這也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吃飽太閒」的緣故,沒有事做,只會說些有的沒有的。
第十四節,使徒保羅提出他對年輕寡婦再嫁的看法。他這樣的觀點不是第一次提起,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也這樣說說:「一個已婚的女人在丈夫活著的時候是受約束的;要是丈夫死了,她有自由跟她所喜歡的男人結婚,只是應該以信徒為對象。」至少從這裏可以看出使徒保羅並不是反對年輕寡婦再嫁。原因是至少這樣可以解決年輕寡婦在生活上遇到的問題。再者,因為若能生育子女,就會忙著照顧養育子女,自然就沒有時間去串門子了。基督徒的社會生活怎樣避免被人藉故找把柄作為攻擊的機會?這是一個重要的課題,也是很不容易拿捏。但我們都在學習一項重要的信仰功課,就是怎樣讓我們隨時隨地都是在面對上帝的審判?因為我們的社會基督徒佔極少數,最容易引起價值觀念上的差異,若說不要落入別人把柄,唯有的方式,就是讓我們在工作上比別人更認真,在職場的操守上比別人更廉潔,在日常生活上比別人更積極、活潑、有力,也嚴謹。
第十五節,這裏說到「有些寡婦改變初衷,跟隨撒但去了」,這裏所說的「跟隨撒但」,意思是指有些寡婦犯了第十一與第十三節所提起的事,甚至可能暗地裏與男人有偷情的行為,被人抓到把柄藉機污衊教會信仰團契的聖潔。
第十六節,這一節可以反應第四與第八節所說的,身為耶穌基督的信徒,應該知道盡孝道的重要,就像我們在前面已經討論過的,如果連自己的親人都不想給予幫助,就很難進一步見證信仰團契在耶穌基督的愛裏的意義。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我們的生活態度,就是我們信仰的內涵,可以見證福音,也會污衊福音的信息。
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一再呈現出來的特色,就是基督徒的社會生活,必須很嚴謹,不要隨便。因為生活就是信仰見證;好的生活態度,會呈現出信仰的特質,相對的,墮落的生活態度,會使信仰抹上一層黯淡的陰霾,發不出亮光,無法照亮別人。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奉勸信徒要與這世代的社會有區隔,不要被「這世界同化」(參考羅馬書十二:)。因為基督徒的生活就像在獻祭一樣,而獻祭的物品必須是潔淨、最美好的才可以。因此,他對羅馬教會信徒這樣說:
「所以,弟兄姊妹們,既然上帝這樣憐恤我們,我勸你們把自己當作活活的祭物獻給上帝,專心事奉他,蒙他喜悅。這就是你們應該獻上的真實敬拜。」(羅馬書十二:)
在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也是很嚴格要求該教會信徒必須有更嚴謹的生活態度,若是沒有比一般社會更高的道德水準,那將會使信仰團契——教會,基督的身體——蒙羞(參考哥林多前書五:—)。
現在他寫信給提摩太,要他在以弗所教會教導信徒時,必須小心自己的生活行為之外,他特別強調帶領信徒過嚴謹的社會生活的重要性,特別是對那些容易引起注目的寡婦,這些人在教會中過團契生活,若是不小心注意,很容易引起社會大眾的議論,導致教會聲譽受到影響。
使徒保羅特別提到兩點:一是對年輕的婦人要有「純潔的心」。這一點也是為甚麼在咱台灣長老教會牧養工作中,一直都希望傳道者是在有結婚的情況下牧會比較好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否認未婚的價值,而是在我們台灣社會的一個現實狀況。
過去,我就很欣賞神父沒有結婚的生活,因為這樣就減少了家庭的牽絆,可以付出更多心力來投入傳福音的工作。我還記得有一次與一位來自瑞士的賈斯德神父交換這樣的意見時,我曾對他說:「賈神父,你這樣很好,沒有家庭的牽絆,探訪到哪,就停留到哪。我就不一樣,隨時都需要注意家庭的事。」但是賈神父卻對我說:「盧牧師,我很欣賞你當牧師的角色,有家庭,可以比我們更清楚了解會友家庭的問題。這常常不是我感受得出來的,特別是當有些父母提到孩子的問題時,我如果表示意見,我們的信友就會說:『神父啊,你沒有結婚,你不知道啦!』這樣的話經常讓我啞口無言。」
確實,在這三十年來的牧會生活中,我發現因為有妻兒,可以更容易體會出夫妻之間的緊張,也更能了解養育子女的困境。每當我和妻子去探訪,遇到年輕的姊妹一個人在家時,我就不會害怕,因為有牧師娘在身邊。出門在外,看到美麗的女人時,也會經常提醒自己是個有妻兒的丈夫,以免因為軟弱而陷入誘惑中。
使徒保羅提醒提摩太,教會信仰團契中最擔憂的一件事,就是發生淫亂的事,因為這是任何一個社會所不允許的事。這也是他提醒提摩太,對年輕的婦女必須「要有純潔的心」之因。
二是教導信徒必須盡孝道。這其實是一般社會規範,不必在教會生活中特別提醒。可是使徒保羅為甚麼會再次提醒這樣的事?這當然和有些信徒疏忽了這樣的事有關。盡孝道,最基本的工作,就是將家庭的工作先做好。如果一個人家庭生活沒有規律,若說在教會服事的工作很熱心、用心,卻讓家庭變得很邋遢,這並不是好見證,特別是當家裏還有父母在的時候,若因為忙碌於教會的事工,而將服事父母的事給疏忽了,這也不是聖經的教訓。
我非常感動的一件事,是經常聽到有些身為婆婆來查經班的時候,也會告訴我說,她來參加,是媳婦介紹來的。我問她媳婦怎麼沒來?有的跟我說:「媳婦非常孝順,她是基督徒,我還不是。自從娶了這個信耶穌的媳婦之後,我就有時間出來。每天吃飯都會聽到她在替我們祈禱。我就跟我先生說,有這樣的媳婦真好。於是,我和我先生就想要來信耶穌。我媳婦建議我們先來聽牧師帶查經。我們聖經都不會翻,還好牧師有說第幾頁。我們都會訂錄音帶,帶回去給她聽。有些我們聽不懂,媳婦會解釋給我們聽。」聽完這樣的話,我真的很感動。
負起家庭責任,就是在傳福音,也是在見證福音。同樣的,在社會的職場上也是如此。
二、從學習彼此相愛、相扶持開始,是我們過教會信仰團契生活的信仰功課。
我們知道使徒保羅對教會的觀念,就是如同他寫給哥林多教會書信中所說的: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而我們每個人都是肢體(參考哥林多前書十二:、)。這樣的觀念讓我們知道,所有的基督徒都是連結在耶穌基督的身上,這也是耶穌基督所說的:「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那常跟我連結,而我也常跟他連結的,必定結很多果實。」(約翰福音十五:a)耶穌基督的這棵葡萄樹,乃是一個愛的葡萄樹。我們都從耶穌基督的身上彼此相互學習怎樣互助、互愛的信仰生活。耶穌基督對他的門徒這樣說: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是我的命令。」(約翰福音十五:)
這是一句我們相當熟悉的經文,也是從小在兒童主日學經常背誦的經文之一。但怎樣將這樣的教訓落實在我們的教會生活中,卻是一件值得我們今天教會和所有信徒再次反省的信仰功課。
我為甚麼會這樣說?原因就是我們是否有將今天整體的教會都看成是一個大家庭?若有,才是正確的。這就好像我們有沒有將自己教會內所有的信徒都看成是一個家庭裏的兄弟姊妹一樣,如果有,這才是對的。這也是近幾年來我一直在強調的,單單一間教會好,並不算是好,而是應該全體教會都很好,這才算是好。但要全體教會都好,就必須我們有將全體教會看成是一體的,就像一個大家庭一樣,有困難彼此相助,這才是正確的態度。也為了要實踐這樣的信仰告白,這幾年來,咱教會全力在支援弱小教會,雖然目前我們所幫助的教會才只有四間而已,但至少這是我們踏出彼此相愛的第一步。我深信這樣做,也是在回應上帝揀選我們的愛。
有好幾次我都提醒大家,若是咱教會有兄姊去世了,我們就要撥出時間來參加告別禮拜,這有兩種意義,其一,是以後我們不再有機會和這位兄姊在這間教會一起敬拜上帝了。其二,我們是同一個信仰大家庭的一份子,大家就像一個家庭中的兄弟姊妹一樣。有人哀傷,我們就應該與哀傷的人一起分擔苦難。就像傳道書作者所說的:「到有喪事的家去勝過到有宴會的家;因為活著的人應該常常提醒自己,死亡在等著每一個人。」(傳道書七:)雖然我們來參加會友或他的親人的告別禮拜會用去我們一些時間,但一個小時的禮拜,加上來回車程共計兩個小時,卻可以讓哀傷的家庭得到極大的慰藉,這就是我們在同一個家庭中應該做的事,也是我們建立一個共同家庭應該有的信仰生活態度。
(講於二○○三年十一月廿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