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保守自己的純潔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3 17:03
經文:提摩太前書五:—六:a
在第三章一至七節使徒保羅曾提到有關教會領袖資格的問題,現在則是進一步更清楚地談到有關怎樣對待長老應該有的態度。我們從所讀的這段經文中,可以看到早期教會已經有設立專職的長老在負責教會牧養的工作。在使徒行傳第十四章廿三節就記載使徒保羅和巴拿巴第一次出去傳福音後,曾在各地教會「按立長老」,並且在祝福這些長老之後,讓他們專心牧養教會。
我們也看到現今有些教會就是用專職的「長老」,這些專職的長老,就像我們長老教會或其它教會所按立的牧師一樣,都是屬於專職的。在咱長老教會的規矩中,將長老分成兩種,其一就是「教導」的長老,另一是「管理」的長老。所謂「教導」的長老,指的是牧師;而「管理」的長老,就是我們現在教會中的長老。因此,長老教會並不是牧師在治理教會,而是長老在管理教會。我們將長老所組成的會,稱之為「小會」。這在全世界所有的長老教會都是一樣,並不是我們比較特別。有些地區的長老教會並沒有執事的制度,像加拿大長老教會就沒有執事的制度,只有長老而已。有的地方長老有任期制,但有些地區則沒有,像加拿大長老教會的長老,是屬於終生制度,除非長老去世,或是生病、體衰,不適合繼續擔任長老的職責,請求退休補選,才會舉行補選。
咱台灣長老教會的長老是有任期制,過去是每三年一任,現在則是每四年一任。我們也設置有執事,過去是要有一任三年執事的經歷,才有資格被推選為長老候選人。現在更嚴格,規定要有兩任八年的資歷才可以被推舉為長老候選人。因此,咱台灣長老教會有「長執會」,且通常都會定期召開會議。不過,很清楚規定只有牧師的身份者才可以擔任「小會」的議長主持議會。所以,若是一間教會沒有專任牧師牧會,中會就必須派一位牧師擔任該教會的「小會」議長。而「小會」乃是負責教會重大的決策。例如牧師或是傳道者的續聘與否,由「小會」來決定。不過,有些教會的「小會」認為這事茲事體大,他們覺得還是由信徒大會來決定比較好。於是,有些教會在討論牧師、傳道者是否要續聘時,就是由信徒大會投票表決的。
不過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可說很清楚,是指有牧師這樣角色的長老,就是專門負責傳福音、教導信徒信仰之事工的長老,跟我們現在台灣長老教會的長老不同。使徒談及這方面的事,要提摩太以怎樣的態度對待這樣的長老,因為他們是提摩太最好的牧養同工。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經文的內容:
第五章十七至二十節:
善於領導的長老們,尤其是在講道和教導上特別努力的,應該得到加倍的酬報。因為聖經上說:「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應得工錢。」如果有控告長老的事,除非有兩個或三個證人,就不必理會。要公開譴責所有犯罪的人,好讓其他的人有所警惕。
從這裏可以看出這種長老所承擔工作的內容,包括了講道和教導。也從這裏讓我們看到這樣的長老,乃是專職的,並不是兼差或是義務的。因為就是專職的,所以才需要教會照顧他生活上的需要。
請注意第十七節這裏使徒保羅所說的「酬報」(和合本和天主教思高版本都是用「敬奉」,台語版用「尊敬」),有一種看法認為這是指「物質上的報酬」之外,還包含了「尊敬」之意,因此,才稱之為「加倍」。這樣的看法就和咱台灣長老教會對於傳道者領受的薪資稱之為「謝禮」相同,而不是說「薪資」或「薪水」,原因是認為這種傳福音的事工不同於一般工作。這是為了要讓信徒對專心且是認真在福音事工上的傳道者,給予最高的敬意。
所謂「加倍」,這是含有希伯來語的風味,意思是指「豐富」、「足夠且有餘」。和以賽亞書第四十章二節所說的「他們的苦難已經『夠了』」語意相同。
第十八節的這句「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是引用申命記第廿五章四節摩西法律的規定。可以比較路加福音第十章七節所說的:「你們要住在那一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獲得工資是合理的。不要從這一家搬到那一家。」路加福音的作者將耶穌基督說的這句話,編輯在他差派七十二個門徒出去傳福音時所說的,意思很清楚,就是耶穌基督同意傳福音者接受信徒的供給,好使生活安定。如果我們注意一下路加福音第八章一至三節,就會發現當耶穌基督和他的門徒在各地傳福音時,有一群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等在內的婦女,提供她們的財物。
使徒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也提起有關的問題(參考哥林多前書九:—)。原因是在該教會中有人在散佈謠言,說使徒保羅欺騙他們的錢。使徒保羅為此相當生氣,他本來可以得到所提供生活的需要,是他主動放棄的。他原本「靠製造帳棚維持生活」,後來有亞居拉和百基拉這對夫妻協助,才使他和提摩太、西拉等兩位同工一起「用全部的時間傳講信息」(參考使徒行傳十八:—)。不過我們知道使徒保羅還是盡量自己做工來維持生活的需要,他甚至還透過做製造帳棚的工作賺取報酬來幫助其他同工(參考使徒行傳二十:),他之所以會這樣做的原因,就是在那時經常有人到處放話毀謗他,說他並不是在傳福音,而是在欺騙信徒的錢。他不希望因為這樣錯誤的傳言而使福音的恩典受到任何污衊。
第十九節所說的「兩個或三個證人」,是引用申命記第十九章十五節摩西法律的規定:「一個證人不足以定人的罪;至少要有兩個以上的證人才可定人的罪。」使徒保羅引用這個法律規定,主要是維持教會秩序之需要,他不希望教會這樣的信仰團體輕易引起糾紛。我們也可以這樣了解:真正傳福音的人,不可能不得罪人,因為若是真正福音的信息經常會令人聽了感到刺耳、難過(參考希伯來書四:)。這也可幫助傳道者有一個認識,就是傳道者必須依照聖經的教訓來教導信徒,如果因為有聖經的依據卻又被控告,這樣的控告就不是在控告傳道者,而是在控告上帝的教訓了。
第二十節是延續第十九節來的,意思是以不實的罪狀指控傳道者的,應該被公開譴責,這樣就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和誤會,導致教會的秩序失去了依據。但另一方面,也是指如果有傳道者犯罪,就應該公開譴責,讓其他傳道者知所警惕。
第廿一至廿二節:
我在上帝、基督耶穌,和蒙揀選的天使面前,鄭重地吩咐你遵守這些教訓,不可在任何事上有成見或偏私的心。不可隨便給人行按手禮。不可捲入別人的罪行中;要保守自己的純潔。
為甚麼使徒保羅在這裏會提起了「天使」?猶太人向來有個觀念,認為天使是替上帝執行命令的使者,像創世記第十九章的天使,奉上帝差遣到所多瑪城去執行毀滅的工作。又如路加福音第一章提到天使奉上帝差遣,去向撒迦利亞傳達施洗約翰即將出生的信息,以及向馬利亞將因聖靈而懷孕生下耶穌基督。天使在天上也是列位在上帝審判的旁邊,協助上帝執行審判的工作(參考帖撒羅尼迦後書一:)。因此,在耶穌基督的教訓中也提起這樣的話說:「如果有人以我和我的話為恥,人子在他的榮耀中,跟在他父親與聖天使的榮耀中來臨的時候,也要以他為恥。」(路加福音九:)這幫助我們明白使徒保羅在這裏用「天使」,主要意思就是指所有參與審判行列的對象,用意也是在強調控告傳道者是一件很嚴肅的事,而傳道者犯罪也是一樣,在上帝國的信息看來,那是非常嚴重的,因為傳道者若犯罪,會比一般信徒犯罪使福音信息受到污衊的情況更嚴重。
使徒保羅要提摩太小心,不要有任何「成見或偏私的心」。「成見或偏私」都是指不公正說的。由於提摩太尚且年輕(參考四:),有時會被人認為他年輕不懂事。事實上在台灣的教會也經常發生這樣的案例,年輕的傳道者經常在教會中被年長的會友或長執認為經驗不足,經歷不夠,要不然就是學識淺薄。也因為這樣,在處理教會的事務上也容易被認為有不公正。
自古以來,處理教會的事務確實比一般社會的規矩更難。如果翻開台灣教會歷史來看,更是如此。原因就是早期教會信徒都是整個家庭信耶穌基督,而且信徒彼此之間互相結婚的比例很高。這也是為甚麼經常有一個現象:一間教會看起來很多人,分析一下只是幾個家族組成的。這樣的教會經常會發生的情況是:如果某一個長老或是會友不喜歡傳道者處理教會所發生事件的方式,只要他說一句「不喜歡這個傳道者」,傳道者勢必離開該教會。相反的,若是他喜歡,就算處理的過程有所偏袒,也會被認為沒有關係。使徒保羅對教會有這種情況一點也不陌生,因此,他才會提醒提摩太一定要有公正的心,以免被人冠上他的年輕而遭到羞辱。但我們必須注意的是,這種公正、不偏私的依據,是從聖經的教訓建立起來,不是依據人的勢力來訂範圍。
第廿二節是很重要的一節,使徒保羅要提摩太小心,不要「隨便給人行按手禮」。所謂「按手禮」,這是很嚴肅的一個動作。在猶太人傳統中,只有長輩對晚輩的按手,表示祝福,而這祝福是以上帝的名。如果隨便給人祝福,也等於違反十誡的第三誡所說的,濫用上帝的名一樣(參考出埃及記二十:)。如果比較一下使徒行傳第十三章三節,按手禮,在早期教會都是用來設立傳道者,差派出去傳福音,或是認命他們在教會負責牧養關顧的工作,這樣的「按手禮」也是「奉上帝的名」賞賜給與受按立者,表示在他們身上有上帝的祝福一樣。因此,隨便給人行「按手禮」,很可能會陷入浮濫、不實的結果,這等於是在踐踏上帝的恩典一樣。
在台灣,我們已經發現有越來越多這種情況發生,沒有接受過嚴格的神學訓練者,也可以被按立為牧師。要不然就是自己創立一間教會,然後找幾個同樣背景的親朋友替他按立,使之擁有牧者的名號。結果就發生了許多案件,媒體很快就報導說某某「基督教牧師」斂財騙色的事件,使教會的名譽受到極其嚴重的傷害。
在台灣長老教會,有兩種職份是需要行「按手禮」的,其一就是封立牧師時,需要由中會銓派「特會員」舉行封立禮拜,然後邀請所有出席的牧者,或是幾位牧者代表出席為傳道者按立為牧師。另一種就是第一次被選為長老的人,由小會議長或是駐堂牧師為其按立。但請注意,不論是牧師或是長老,「按手禮」都只有一次,因為「按手禮」是珍貴的,不需要重複舉行,一生只有一次。也因為這樣,每當我們在選舉長老的時候,就要特別小心,不是按照人情,也不是因為自己的需要而有所偏私。這也是我一再要求大家在推選長老、執事時,不可以拉票、遊說的原因,因為長老、執事,都是要參與推動福音的事工,而不是為了人情。被選舉出來的人,也應該將這樣的選舉看成一種上帝的揀選,要有這樣的態度才是正確。有這樣的認識,才能說教會之所以不同於一般社團,就是在這裏。因我們看這樣的工作是神聖,有上帝的揀選在其中。
之所以要求「不可以隨便給人行按手禮」,主要目的就是讓這些被按立的人,或是替人行「按手禮」的,避免捲入了糾紛或是犯罪的行列。這樣的說法主要目的,在於讓「按手禮」成為一件神聖的工作。因為如果被按立的人,確實有不良的行為,為他行「按手禮」的人,等於就是替他所做的惡事背書一樣。而被按立的人,則是利用這樣的神聖禮儀來掩蓋自己的惡行。
「要保持自己的純潔」,這裏所說的「純潔」,指的是可以面對上帝審判說的。也就是要在心思意念上,是實在的,沒有偏私,也沒有私慾的念頭在內心中。因為上帝是鑒察內心的上帝,沒有任何一件事可以隱瞞得過上帝的眼目(參考希伯來書四:)。
第廿三節:
因為你的身體常有毛病,不要只喝水,也喝點酒來幫助消化。
這句話好像和前後文都對不上來。為甚麼使徒保羅突然對提摩太提出這句話來?真是費解。也許這句話也幫助我們明白提摩太好像身體不是很強壯的樣子,常有毛病。不過這句話有可能和上一節最後的一句話「要保持自己的純潔」有關係。早期教會常有傳道者因為要保持「純潔」,使自己在生活上嚴謹、克己、不隨便,就要求自己過著非常簡單的物質生活。但就像我們經常說的,要為福音做工,就必須有健康的身體一樣。古時候因為醫藥並不發達,且物質生活並不是很富裕,因此,釀的酒通常可做好幾種用途,除了宴客之外,主要也是用來補身、醫病之用。台灣社會的婦女做月子時期,就很講究用「麻油雞酒」來補身。對那些身體軟弱的人,也有許多祖傳秘方的所謂「補藥酒」。看來,提摩太可能身體欠佳,使徒保羅的關心不僅在教會事工,也在他的生活需要。
第廿四至廿五節:
有些人的罪是顯而易見的,他們早已受了審判;也有些人的罪是後來才顯露的。同樣,善行是顯而易見的,即使不明顯也隱藏不了。
這兩節是相對經文,犯罪與善行是相對的,但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無法隱藏。耶穌基督就說過這樣的話:
「一切隱藏的事都會被揭發;秘密的事也會被洩露。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話會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聽到;你們在密室中的耳語也會在屋頂上給宣佈出來。」(路加福音十二:—)
沒有可隱藏的事,這樣的勸世箴言在各地都有。我們也聽過這樣的台灣俗語:「鴨蛋卡密,也有縫。」中國俗語也這樣說:「欲叫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都是同樣的意思。
使徒保羅的這兩句話,其實就是在告訴提摩太,不要急著要替一個人行「按手禮」,因為若有人說某某人不好,除非所犯的過錯是相當明顯的,否則有些事確實是在現行時間內無法查證出來,但過一段時間,這些敗壞的行徑都會顯露出來。同樣的,也許有些人被稱讚說很好,可是還是找不到資料,但經過一段時間,才會發現原來這個人做了許多不為人知的善事。雖然耶穌基督曾說過:「你施捨的時候,別讓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這應該是一件隱密的事。這樣,那位看得見你在隱密中做事的天父一定會獎賞你。」(馬太福音六:—)但我們知道,許多接受過恩典的人,會將這些隱密的事,用感恩的行動方式或話語傳遞出來,這就不是行善的人所能阻擋的。
第六章一至二a節:
負軛為奴的,應當尊敬自己的主人,免得有人藉口毀謗上帝的名和我們的教導。如果主人是信徒,作奴僕的人不要因他們是信徒便怠慢他們,反要更殷勤伺候,因為那些受伺候得益處的人正是他們所愛的信徒。
你應該教訓和勸導這些事:
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我們經常會看到他談到有關主人與奴僕之間的關係,例如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廿一至廿三節;以弗所書第六章五至九節;歌羅西書第三章廿二節至第四章一節,以及提多書第二章九至十節。並且為了處理一位逃脫的奴隸阿尼西謀的事,寫信給阿尼西謀的主人腓利門,請他再次接納阿尼西謀回到他身邊,不要懲罰他。他要腓利門注意一件事:就是阿尼西謀「不再是一個奴隸,而是遠高過奴隸;因為他已經是基督裏親愛的弟兄。」使徒保羅希望腓利門一定要接納阿尼西謀,就如同接納使徒保羅一樣(參考腓利門書第十五至十七節)。
使徒保羅會提出這樣的看法,是因為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參考詩篇十四:),既然是「罪人」,就是成為「罪的奴隸」(參考羅馬書六:)。也因為這樣,他提出出一個重要的觀念:所有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一樣的,沒有甚麼分別。使徒保羅這樣說:
「你們受洗跟基督合而為一,正像穿上基督,有他的生命。不分猶太人或外邦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裏,你們都成為一體了。」(加拉太書三:—)
我們從這裏培養出基督教信仰中一個很重要的認知:在上帝面前,大家都是一樣享受上帝在耶穌基督裏的救恩。
這樣的信仰認知是正確的,沒錯。可是就有些奴僕喜歡利用這個觀念,不再尊重他的主人,甚至在祈禱中也會詛咒他的主人,或是藉口說自己已經不再是奴僕了,不願意接受主人的吩咐,在工作上開始有怠慢的行為出現,這樣的態度就不是原來使徒保羅所傳遞的信息。
我們知道,古代社會的奴隸,就是主人的財產,根本談不上所謂的「自由」。主人愛怎樣對待奴隸,都可按照自己的意願處理,即使因為不小心打死了奴隸也不算是犯法的事,因為奴隸是從市場買回來當作「工具」使用的,用壞了,可以丟棄;不好用,還可以轉賣。這是古代社會大家公認的一種標準。特別是許多奴隸都是因為國家或族群打仗輸了敵對的一方,人民被俘虜到市場上拍賣。這也就是使徒保羅為了阿尼西謀寫信給腓利門的原因,希望腓利門不要把阿尼西謀處死,而要用基督的愛來寬恕阿尼西謀逃跑之罪,並且接納他回到身邊。使徒保羅也知道自己不可以將阿尼西謀留在身邊,這不但對使徒保羅沒有幫助,甚至可能會妨礙了福音的工作,因為若有人檢舉他留置阿尼西謀,可能引起的誤會和困擾更多。
有了這樣的了解之後,再來看這兩節經文就更清楚了。
這裏提到「負軛為奴」,意思是指曾被送到市場上拍賣,身上有特殊記號的這種奴隸。這種人和那些因為貧窮而被典押為僕人的很不相同;被典押為奴的,若是還清了債務,就可以有自由之身。但奴隸並不是這樣,這種在市場上被賣為奴的,想要成為自由人幾乎沒有機會,是終生為奴。甚至他若是結婚,生下來的孩子也都是主人的奴隸。因為這種奴隸就像一般家用牲畜,只是人和獸之別而已。
現在有些奴隸聽到了耶穌基督救恩的信息,並且受洗皈依在耶穌基督的名下,而主人也是一樣都受洗信耶穌基督,那這樣要怎麼辦?使徒保羅在這裏提到幾個重要的觀念:
一是奴隸一定要尊敬主人。「尊敬」是含有「承認」的意思,這「承認」也表示「順服」之意。也就是說,即使主人和奴僕都同樣受洗,且都在同一間教會中,也要承認主人就是主人,奴隸一定要盡僕人的責任,不可因為主人和自己都一樣是信耶穌基督,在教會團契生活中就不再承認主人對自己有管轄權。例如在教會參加聚會,如果主人要僕人替他提拿東西,僕人不可以說「不要,我們都是主內兄弟,你我都一樣,我為甚麼要替你拿東西」。
二是更加用心在工作上,而不是怠慢。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我一再提醒的事。身為一個基督徒,在工作職場上必須克盡職責,讓上司看到基督徒身上確實有不一樣的地方,而這不一樣的地方,就是他將信仰和工作融合在一起,是可靠的,讓人從基督徒身上看到耶穌基督的影子或亮光。
要特別注意的,是在第二節提到不要「怠慢」,還有另一種意義,就是「看輕」之意。所謂「看輕」,可以從這方面來了解:由於奴隸乃是主人的財產,是可以當作財產移交給自己的子女。這樣,主人的年紀有時會比奴隸小很多,甚至都沒有甚麼經驗,也不可以「看輕」(怠慢)他。信耶穌基督的人,要從工作上顯現出不同的地方,就是謙卑、順服的心比一般人還要強烈,且在工作上克盡本份。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看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要保有純潔的信仰,是從明白聖經的教導開始。
我們看到使徒保羅一再提醒提摩太要保有純潔的信仰,他不但要提摩太對於教導信徒的信仰生活,要從教導持守「純潔的心」開始著手(參考前書一:),且在提醒提摩太在年紀上,雖然年輕,但要保持「純潔」的信仰態度,好使自己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以及「純潔」等各方面多下工夫(參考前書四:)。而對於教會中年輕的婦女,一定要有「純潔的心」(參考前書五:),現在則是勸勉他,在處理長老的事上,不論是行按手禮,或是有關訴訟的問題,也必須心存正直沒有偏私的心,讓自己這種「純潔」能成為信徒的榜樣(參考前書五:)。最後,他也勸勉提摩太要跟那些心地「純潔」的人學習怎樣在信仰上更成熟(參考後書二:)。從上述這些一而再、再而三地提起,就可以明白身為一個傳道者,保有純潔的信仰態度是多麼地重要。
心地純潔,意思就是沒有欺騙別人的念頭,也沒有想要佔別人便宜的意念,更沒有企圖要醜化他人的心意。心地純潔也是一種良心的告白,是隨時隨地將自己獻在上帝面前,可以坦蕩蕩、赤裸裸地回應上帝揀選的愛,這種就是所謂純潔的心。耶穌基督說只有保持這種心境的人,才能看見上帝(參考馬太福音五:)。
身為一個傳道者,這是一門非常重要的功課,也是必須經常學習的課題。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在談及人的軟弱時,就有過一段非常清澈的自我剖析,他說:
「我所願意的善,我偏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如果我做了我不願意的做的,就表示這不是我做的,而是那在我裏面的罪做的。因此,我發覺有一個法則在作祟:當我願意行善的時候,邪惡老是糾纏著我。我的內心原喜愛上帝的法則,我的身體卻受另一個法則的驅使—這法則跟我內心所喜愛的法則交戰,使我不能脫離那束縛我的罪的法則;這法則在我身體裏作祟。」(羅馬書七:—)
看,連使徒保羅也有這樣的困擾,他說罪的誘惑力經常在人內心中交戰著,逼使人想盡辦法要脫離上帝的教訓。他說這是生命中一件非常苦惱的事,還好,他說:「感謝上帝,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能夠救我。」(羅馬書七:)沒錯,我們應該感謝上帝,因為有耶穌基督可以救贖我們脫離罪的誘惑。
我們要從哪裏認識耶穌基督呢?我們要怎樣才能認識耶穌基督就是上帝所差遣到世上來的救主呢?我們要怎樣才能明白上帝為了愛我們,而差遣耶穌基督到世界上來呢?我認為最好、也是最基本的方式,就是從學習認識聖經開始。基督教會這兩千年來,就是倚靠聖經的教訓代代相傳,才能在這兩千年當中,歷經這世界的各種邪說謬論,或是各式各樣的怪力亂神之說,仍然能夠堅持守住信仰,保有純潔的信仰根基。若是沒有這本聖經,我們可能因為人的話增添,使原本上帝的話語被取代而消失(參考馬可福音七:)。
聖經是我們信仰的根基,若是沒有認真研讀聖經,很容易使我們純潔的信仰喪失了,那就非常可惜。
二、真實的信仰,使我們在工作的職場上更有見證之力。
就像我在前面提起過的,使徒保羅的書信中有多次提到關於主人與奴隸之間的問題。我們知道在羅馬帝國時代,在帝國之內總共有多達六千萬的奴隸,就是因為奴隸的數目龐大,羅馬帝國在管制上相當嚴格,因為稍微一有不慎,很可能這些奴隸就會出狀況,而使羅馬帝國毀滅、瓦解。但我們都知道最後導致羅馬帝國崩潰的,奴隸是其中主要因素之一。
為甚麼奴隸是造成羅馬帝國崩潰的主要原因之一呢?十八世紀英國歷史學家愛德華吉朋(Edward Gibbon,1737~1794),在他所寫的「羅馬帝國衰亡史」(The History of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這本書中提起兩個因素,而這兩個因素都是與奴隸有密切關係。
其一就是因為有龐大的奴隸在帝國之內,這些奴隸都是來自打仗勝利所俘虜來的。他們將這些奴隸分配給有功於打仗的軍人之外,也送到市場上去販賣。許多家庭擁有奴隸做工,人民不再勤勞工作,事事都是奴隸做工,長久這樣下去,人民變成「過於孱弱」,且養成奢華的生活態度。更嚴重的就是領導階層變得心靈頹廢,這就如同台灣俗語所說的「天天廿九冥」一樣,意思就是每天過著奢華宴樂的生活,導致國政荒廢。想想看,這樣的社會怎能堅強?這樣的帝國又怎能持守強壯的國勢而不衰退?絕對不可能的事!
其二是基督教信仰廣傳導致的結果。為甚麼說這又與基督教廣傳的結果有關係呢?原因很簡單,就像我們剛才所說的,基督教廣傳到後來成為羅馬帝國唯一合法的宗教。也因為這樣,善待奴隸的觀念開始在帝國境內各地普遍被接受。例如奴隸禮拜日也要休息,因為要守安息日敬拜上帝。原本奴隸是沒有休息的,現在變成可以休息。再者,就像使徒保羅書信中所勸勉的,要主人善待奴隸,也要求奴隸克盡職責,因為這樣,主人與僕人之間關係逐漸拉近,許多主人後來出自心甘情願主動地釋放奴隸,恢復他們的自由。
我們可以理解一個龐大帝國,長久以來一直是倚靠嚴謹的奴隸制度為國家大量提供免費的生產力,使國家在經濟上取得最好又有力的基礎。然而在成為基督教國家之後,主僕關係遽減甚速,加上基督教信仰讓信徒認識到戰爭所帶來的對人性命之殘害,並不是基督徒應該有的信仰態度,使許多人逐漸對過去經常出征的態度有了極大轉折,若非必要,說要徵兵打仗,已不再像過去那樣熱衷。因為基督徒經常會想到:生命的尊嚴必須給予重視,而不是動輒殺戮,那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事。
基督教信仰不但讓我們知道生命的貴重,也讓我們學習到唯有努力工作,特別是在信耶穌基督之後,工作上更應該全力以赴,好見證上帝在耶穌基督裏揀選我們的愛,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我們的信仰就是在我們的工作中呈現出來的,而不是只有在教會的聚會中,這是我們應該要清楚的。
(講於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