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保存福音的真理

經文:加拉太書一:21—二:10

使徒保羅一生中最主要的經歷,就是在迫害基督徒和教會時,於前往大馬士革的途中遇見了復活的主耶穌。那次的經歷,使他的生命出現了一個大轉彎,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成為一個「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五:17)。他不但「把萬事看作虧損的」(腓立比書三:8),並且從迫害基督徒和教會,變成一個道道地地的基督徒和教會開拓者。從使徒行傳作者路加的筆下,可以看到使徒保羅如何盡一生的力量彌補過去他對教會的迫害。甚至可以說,在福音事工上對基督教會歷史的影響力,除耶穌基督外,恐怕沒有人能夠和他相比。單單看新約聖經中,使徒保羅所寫的書信是所有使徒書信中被列入正典最多的,就可明白他不但影響了早期的教會,也持續影響到至今,甚至是以後基督教會的發展。由於遇見復活的主耶穌,使徒保羅聲稱自己就「像是一個在不正常的情況下出生的人」(哥林多前書十五:8),並說在所有的「使徒」中,自己是「最微小的,不配稱為使徒」,理由是他「迫害過上帝的教會」,而現在敢自稱為「使徒」,是因為上帝的恩典的緣故。為此,他要求自己在傳福音的事工上做得比其他的使徒更辛勞(哥林多前書十五:9—10)。

使徒保羅雖然謙虛地說自己是「在不正常的情況下出生的人」,但是卻也相當自信地扮演著「使徒」的角色。他說自己「作使徒不是由於人的選召,也不是受人的委派,而是耶穌基督和那使他從死裡復活的父上帝指派的。」(加拉太書一:1)不但這樣,他說自己「沒有從任何人接受這福音,也沒有向任何人求教過,而是耶穌基督親自向我啟示的。」(加拉太書一:12)確實,一個人如果有這份自信,在一個團體中是非常顯眼、特別的,因為這種人很容易使所有傳承的規律—像師資訓練的課程—受到挑戰,或更嚴重的為之瓦解。

現在我們所讀的第一章廿一節至二章十節這段經文,是使徒保羅在述說自己成為使徒的背景。使徒保羅之所以會這樣解釋,原因是有人在他的背後說他不是「使徒」,他所傳的福音沒有權威等等類似的話。我在前一講說過,使徒保羅過去在傳福音的工作時,時常遇到猶太人公然污辱他,甚至煽動人民擾亂他傳講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後來,逐漸有猶太人基督徒緊隨著他背後,到他所開拓的教會去對信徒說,除了信耶穌基督,他們必須接受猶太人所強調的「割禮」才能成為「潔淨」的人而得救,這就是使徒保羅所譴責並給予的一個新名詞—「另一種福音」。這件事使得使徒保羅很生氣,他一再強調除了耶穌基督,根本就沒有其他任何福音可言,沒有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贖罪,人就沒有得到拯救的希望。而把「割禮」看成比耶穌基督還重要的人,就是尚未真正明白福音,因為福音的本質不在法律的規定,而在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上的救贖恩典。這恩典是上帝透過耶穌基督白白賞賜給人的,是超越種族、文化、習俗、傳統、政治等領域的。就在這個基礎點上,使徒保羅說任何人只要是相信耶穌基督,就能和上帝建立合宜的關係、和好的聯繫,就能得救,而不需要以「割禮」作記號,因「割禮」是屬於律法的範疇。人如果想透過「割禮」作為與上帝建立合宜的關係,這樣的人和耶穌基督的救恩扯不上關係。這一點是這本加拉太書最重要的信息。

現在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章廿一至廿四節:21.後來,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各地。22.那時,猶太省各教會的基督徒都還不認識我。23.他們只聽見別人說:「那從前迫害我們的人,現在卻在傳揚他過去所要摧毀的信仰!」24.因此,他們為了我的緣故頌讚上帝。

這段經文的背景可以從使徒行傳第九章廿六至三十節得到補足;在本書的第一章十八至十九節使徒保羅說:「過了三年,我才上耶路撒冷去會見彼得,跟他住了十五天。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沒有見過其他的使徒。」而使徒行傳的記載則說:

「掃羅到了耶路撒冷,想跟門徒來往。可是,他們不相信他是門徒;大家都怕他,只有巴拿巴來協助他,帶他去見使徒,向他們解釋掃羅怎樣在路上遇見了主,主怎樣向他說話。他又告訴他們掃羅怎樣勇敢地在大馬士革奉主的名講道。於是掃羅跟使徒出入來往,在耶路撒冷奉主的名大膽地傳道。他也跟講希臘話的猶太人講解,辯論,他們卻想殺他。信徒們知道了這件事,就帶他到凱撒利亞,送他往大數去。」(使徒行傳九:26—30)

將使徒行傳這段經文和加拉太書相比較,就會發現使徒保羅雖然到了耶穌撒冷去,但是並沒有使徒想要跟他見面,如果不是「巴拿巴來協助」,恐怕連見到「主的兄弟雅各」都會有困難。雖然遭到使徒們的冷落,懷疑他的真正用意,但是並沒有阻擋使徒保羅傳講耶穌基督的勇氣和信心;雖然他只在耶路撒冷停留了「十五天」的時間而已,卻都是「大膽地傳道」,並且「跟講希臘話的猶太人講解,辯論」。後來是因為這些人想殺他,信徒們才將使徒保羅護送到大數去。大數,這是使徒保羅的故鄉,位在加拉太書所說的基利家這個地區。

使徒保羅和巴拿巴第一次受差派到海外傳道,就是安提阿教會差派出去的。安提阿,是敘利亞省的省會所在地,和基利家當時都是屬於羅馬帝國統治區。在猶太人的基督徒教會裡,他們雖然對使徒保羅認識不多,但卻知道現在他勇敢地在見證耶穌基督的福音,和以前迫害基督徒、拆毀教會的態度截然不同,為了這樣的改變,信徒們都同聲讚美。在第廿四節使徒保羅等於再次強調:他成為使徒、傳福音,並不需要耶路撒冷教會所賦予的權柄,或是認證,使信徒們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是上帝自己,因此,信徒們讚美上帝與耶路撒冷教會的接納與否絲毫沒有關係。

但這也引發出一個問題,既然大家為了使徒保羅的改變而讚美上帝,為甚麼還有人一再地在使徒保羅的背後說東說西呢?我們可以這樣了解,就是這些對使徒保羅有意見的人,並非多數,只是他們可能是意見領袖,人數雖少,確有某種程度的影響力。這點可從使徒行傳第十五章記載的耶路撒冷會議看出來,使徒保羅在海外各地旅行傳道回來,將外邦教會紛紛成立的成果呈在大家面前時,還是必須「經過常時間的辯論」才能得到同意、接納。換句話說,使徒保羅在強調一點:今天外邦人教會那樣興旺,並非因為耶路撒冷教會接納的緣故,而是聖靈作工的結果,和耶路撒冷教會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就是我在前面一講說過的,傳福音的事工沒有權威,沒有傳承上的威權可言,因為這原是上帝施恩拯救人的工作,任何福音事工的成果,都是聖靈作工所結出來的果子。沒有聖靈作工,人即使拼了命,也是枉然,因為救人生命的工作不是人的能力所及的,只有聖靈才能成就。

第二章一至五節:1.十四年後,我跟巴拿巴回到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行。2.我上耶路撒冷去是遵照主的啟示;在私下會見那些領袖的時候,我向他們說明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我不願意我過去或目前的工作落空。3.跟我同去的提多,雖然是希臘人,也沒有被迫接受割禮。4.但有些人假裝信徒,偷偷地加入教會,要他接受割禮;這些人像偵探似的混進來,要偵察我們因信基督耶穌而享有的自由,為的是想奴役我們。5.可是,為了要替你們保存福音的真理,我們對這般人毫不讓步。

第一節「十四年後」這句話的背景有一些歷史資料上的爭議,在從使徒行傳第十一章廿五至三十節有下列這樣的記載:

「後來,巴拿巴到大數去找掃羅,找到了,就帶他到安提阿。有一整年的時間,兩人跟教會的會友相聚,教導許多人。門徒被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開始的。
在這時候,有幾個先知從耶路撒冷下安提阿去。其中有一個人叫亞迦布;他得到聖靈的指示,站起來預言天下將有嚴重的饑荒。(這事到克勞第在位年間果然發生。)於是門徒決定每人按照自己的能力,捐錢救濟住在猶太的信徒們。他們就這樣做了,託巴拿巴和掃羅把捐款帶給教會的長老們。」

使徒行傳這段記錄讓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和巴拿巴後來到耶路撒冷去,主要的原因是帶賙濟的錢給因饑荒招致生活困境的耶路撒冷教會兄姊。因為預言會有饑荒發生,是來自先知亞迦布,他既然是先知,當然是得到上帝的啟示。而使徒保羅在第二節這裡說他和巴拿巴到耶路撒冷去,「是遵照主的啟示」,因此,有人認為歷史背景應該是為了帶賑災的錢去。

但是,在使徒行傳第十五章一至五節又有這樣的記載:

「有些人從猶太來到安提阿,開始教導信徒們說:『除非你們遵照摩西的法律接受割禮,你們不能得救。』為了這個問題,保羅和巴拿巴兩個人跟他們發生了劇烈的爭辯。因此,大家決定派保羅、巴拿巴,和當地教會的幾個人上耶路撒冷去,向使徒和長老們請示這件事。

於是教會為他們送行。旅途中,他們經過腓尼基和撒馬利亞,到處報告外邦人歸信上帝的事。所有的信徒聽到這消息都很欣慰。他們到了耶路撒冷時,受到教會、使徒,和長老們的接待。他們向大家報告上帝藉著他們所做的一切事。可是有些法利賽派的信徒站起來說:『外邦人必須接受割禮,也必須遵守摩西的法律。』」

這段經文很清楚地指出,使徒保羅和巴拿巴到耶路撒冷去,是因為安提阿教會有外邦人成為基督徒,一些屬於法利賽派的猶太人基督徒即到安提阿教會教導他們,除非接受割禮,否則不能得救。因此,他們決定派使徒保羅和巴拿巴到耶路撒冷教會去「請示」;也因為這件事才有教會歷史上很重要的會議—耶路撒冷會議。會議召開的時間是在主後四十九年。將使徒保羅在這裡說的「十四年後」扣除,就是主後三十五年,這一年剛好是使徒保羅在前往大馬士革途中遇見復活的耶穌基督之年。這樣說來,這「十四年後」,應該包括了第一章十八節所說的前往大馬士革途中遇見復活的耶穌基督「之後三年」在內。

因此,我們可以支持第一節所說的他「和巴拿巴回到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行」,是比較接近使徒行傳第十五章這段歷史資料。因為主後四十九年的耶路撒冷會議,主要是為處理外邦人沒有接受割禮能不能得救的問題,使徒保羅並且帶著沒有接受割禮的希臘人提多同行。使徒保羅帶巴拿巴同行是有用意的,因為巴拿巴出身自耶路撒冷教會,且是利未人,和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們有良好關係。帶他去,對於調和外邦人教會與耶路撒冷教會之間的關係必定有很大的助力。而帶提多,也有另一種意義,就是提多雖然沒有受割禮,但他在信仰上的見證可以讓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們或長老清楚知道,外邦人進入教會只有助益,不會壞了信仰的見證。尤其提多在傳福音事工上一直是使徒保羅最好的伙伴,使徒保羅以「共同的信仰上是我的真兒子」形容他(提多書一:4),可以想像二人之間關係的密切。使徒保羅在這裡很清楚地表明提多並沒有受割禮,主要原因是有人傳說提多也受割禮,而這傳言是錯誤的。

第五節是使徒保羅寫這本書信的主要原因,就是有人到加拉太地區的教會去傳「另一種福音」。這些人就是使徒保羅在這裡所說的「假信徒」,他們「像偵探似的混進」教會。將這一節比較使徒行傳第十五章五節,就可以看出這些人乃是法利賽派的人,他們雖然信耶穌基督,卻強調必須守割禮才能得救。使徒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提起,這些人確實在他傳福音事工中造成困擾(哥林多後書十一:26)。這樣說來,在他們的信仰認知上,守割禮比信耶穌基督還要重要;這一點是使徒保羅最受不了的地方。

第五節使徒保羅說為了堅持他在福音上的認知,也就是所謂的「絕對真理」是在耶穌基督,他絕對不讓步。雖然那時候他在福音事工上並非很有影響力,但是,他還是不和耶路撒冷那些猶太法利賽派的基督徒妥協。請注意這一節用「我們」的字眼,除了表明使徒保羅不自誇之外,同時在表明關於守割禮這件事,如果不是大家有共同的信念,相同一致的信仰認知,不論使徒保羅多麼用心堅持,也會因其他人妥協,使整個信仰原則遭到歪曲或變質。因此,信仰的事必須大家有共同的理念,而且必須大家共同遵守最基本的原則,否則,單靠一個人堅持,去對抗一大群已經形成的「機制團體」是很困難的。

第六至十節:6.但是,那些被認為有名望的領袖(他們地位高低,我不在乎,因為上帝是不以外表來判斷人的),我是說,那些有名望的人並沒有給我甚麼新的指示。7.相反地,他們看出上帝把傳福音給外邦人的任務交給了我,正像他把傳福音給猶太人的任務交給彼得一樣。8.因為,上帝以他的大能使我成為外邦人的使徒,正像他使彼得成為猶太人的使徒一樣。9.雅各、彼得、約翰,這三位有名望的教會柱石,既然知道上帝把這特別的使命交給我,就跟巴拿巴和我握手;既然成為同工,我們就同意:巴拿巴跟我應該到外邦人中工作,而他們在猶太人中工作。10.他們只要求我們記得猶太人中窮人的需要;這件事正是我一向努力在做的。

這段經文提供我們很重要的歷史資料。因為在這段經文中,特別是在第九節,提到下列幾件事:

一、雅各、彼得、約翰等三人是早期耶路撒冷教會主要的領導者。

請注意這裡所說的雅各,是指耶穌基督的兄弟雅各,不是十二使徒中約翰的兄弟雅各,因為這位雅各已經在「教難」中被希律殺死了(使徒行傳十二:2)。耶穌基督的兄弟雅各是甚麼原因後來成為耶路撒冷教會重要的「柱石」,我們不太清楚,有可能是耶穌基督在復活後顯現給他看(哥林多前書十五:7),之後,他就積極參與傳福音的事工,並且被推舉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從使徒行傳第十五章十三節,他代表耶路撒冷教會在會議最後作成結論,說外邦人可以不用接受割禮就加入教會乙事來看,他在耶路撒冷教會的份量是相當重的。甚至連彼得都對他「畏懼」三分(請參考加拉太書二:12)。

二、在傳福音事工的路線上有了分工。就是使徒保羅和巴拿巴兩個人專責對外邦人傳福音的事工,而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們仍然繼續以猶太人為主要對象。

分工傳福音的本意,是為了要使福音更能廣傳,雖在不同的地區因為不同的文化體系、地理環境中傳福音,仍有很好的成果。使徒保羅遇見復活的耶穌基督後,馬上就在大馬士革積極展開傳福音的工作。然後,在第一次拜訪耶路撒冷回到大數後,以大數為中心推動傳福音的事工。後來接受巴拿巴的邀請到敘利亞的安提阿教會去傳福音,在那裡有了很好的見證和成果,特別是敘利亞的安提阿教會有許多信徒是外邦人,這對使徒保羅來說是一件非常珍貴的經驗,使他深深地體驗到信仰果實的真義—上帝的救贖恩典—和人的文化、傳承背景沒有關係。

第六至七節是使徒保羅對那些藐視他沒有使徒們的「跟班」經驗的回應。確實不錯,彼得和約翰都是耶穌基督的門徒,曾跟隨耶穌基督四處去傳福音,很自然地是所謂的耶穌基督福音事工的「正統傳承」。而雅各是耶穌基督的兄弟,且耶穌基督復活後向他顯現過,很自然地在耶路撒冷被看成是重要的福音事工代表。但是,使徒保羅因為自己有過遇見復活的耶穌基督的經歷,認為這樣的經歷遠勝過來自人的權威與傳承,因此,他在本書的開場白中就說自己「不是由於人的選召,也不是受人的委派,而是耶穌基督和那使他從死裡復活的父上帝指派的」。這就是為甚麼他說在耶路撒冷「那些有名望的人並沒有給我甚麼新的指示」的原因。

使徒保羅在前往大馬士革途中的經歷後,對生命的看法有很大的轉變,這種轉變用在信仰上,就進入一個新的生命境界。我們看他是如何說的:

「我們從此不再根據人的標準來估量人。雖然我們曾經根據人的標準來看基督,現在我們不再這樣做了。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哥林多後書五:16—17)

看,原來用新的生命眼光和價值觀看生活的世界,是基督教信仰最大的動力,可以使人擺脫傳統累積下來帶給生命生存的沉重負擔。這也是耶穌基督降生世間的主要意義,讓人可以成為「新造的人」,從新的生命走出生命的路向。如果人一旦信了耶穌基督,還持續講究傳統給予的各種生命的束縛之禮,那信與不信耶穌基督就沒有多大分別了。

從第十節可看出耶路撒冷教會確實是接納了使徒保羅在外邦人中所做的福音事工,尤其這裡提到希望外邦人的教會能記得貧窮的耶路撒冷教會的兄姊。關於這一點,從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可看到這樣的話:

「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的教會樂意捐出一筆錢,來幫助耶路撒冷信徒中窮苦的人。這固然是他們樂意做的,事實上也是他們的義務。既然猶太的基督徒讓外邦人分享屬靈的恩賜,外邦人也應該在物質上幫助他們。」(羅馬書十五:26—27)

使徒保羅在福音事工上是個很踏實的人,他要求信徒應該把信仰落實在生活中,並且見證出來。而賙濟貧困的信徒就是信仰生活中的一個見證,尤其是賙濟福音起源的教會—耶路撒冷教會,意義更是不同,使徒保羅認為所有外邦人的教會在這方面都有責任。從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說的話可看出他在這方面的教導非常用心:

「要記住: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所以,每一個人都應該按照自己的心願捐助,不猶豫,不勉強,因為上帝喜愛樂意奉獻的人。上帝會更加豐富地賜給你們,使你們不但自己充足有餘,還能夠在各樣慈善的事上出力。正如聖經上說:

他慷慨救濟窮苦人;
他的仁義存到永遠。

那位賜種子給撒種的,又賜食物給人吃的上帝,也必定把你們所需要的種子賜給你們,又使它長大,讓你們的義舉結出豐豐富富的果子。他也要使你們富足,隨時有慷慨施捨的能力,使許多人因為從我們手上接受你們的禮物而感謝上帝。因為你們的捐助不但供應了信徒的需要,也使許多人更加流露對上帝的感謝。這件慈善工作是一種證據,使許多人知道你們對基督順服,對所宣認的福音忠誠,也能慷慨地救濟別人,他們就會將一切榮耀都歸給上帝。他們也要因上帝將非凡的恩典賜給你們而更愛慕你們,熱切地為你們禱告。」(哥林多後書九:6—14)

看,幫助需要的人,就是信仰的一種見證,能使受幫助的人因此體驗到上帝的慈愛。這是使徒保羅每到一個宣教地點所做的,就是教導那裡的信徒,要有感恩的心,用奉獻來救濟在耶路撒冷教會生活困苦的兄姊。這樣可明顯看出,信仰是有責任的,不是只在於自己的富足,更在於分享的見證,這也是我始終強調的:會分享的信徒,才能體驗出神蹟的奧秘;會分享的教會,才能見證福音的神蹟。

現在我們來想想所讀這段經文帶來的信息:

一、「假信徒」就是在教會裡只注意看別人有沒有照他所認定的信仰規矩、傳承過生活,卻忘了因信耶穌基督所得到的新生命應該帶來新的生活態度的人。

使徒保羅斥責那些專門在他背後散播謬論的「假信徒」,因為他們只知道猶太人割禮的習俗,並且強調守割禮才是得救的途徑,忘了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所應有的嶄新的生命觀、價值觀;這新的生命態度是以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恩典為得救的證據,不再倚靠摩西法律上割禮的記號。他甚至懷疑這些人是不是真的相信耶穌基督,或是又為了要看外邦人有沒有接受割禮而混進教會。對於這樣的「假信徒」,使徒保羅採取的態度是「毫不讓步」。這給我們一個很好的學習榜樣,讓我們知道所要抓住的是耶穌基督在十架上救贖的恩典,不是那些傳統規定所帶給我們生命的負擔,這一點認識是非常重要的。

這二十多年來的牧會工作中,我經常遇到一個問題:信耶穌基督之後,家裡祖先的牌位該怎麼辦呢?有人認為如果教會開放、同意對祖先牌位燒香、膜拜,一定會有更多的人信耶穌基督。但是我要提醒大家,一九七五年台灣天主教會雖然開放信徒祭拜祖先,可是教勢並沒有因此增長,信徒也沒有因而增加。我不認為是否同意祭拜祖先是影響基督教傳福音的關鍵,雖然在早期宣教師到台灣來的時候,要求信徒們必須將祖先的牌位和神明像都丟棄不是很正確的作法。但是,如果當時沒有建立這種明確的信仰認知,我擔心許多人還是無法分辨清楚:每天起床或出門前,是要向耶穌基督祈禱,還是向祖先牌位祈求保庇?我想我們應該有這樣的認識:一個真正信耶穌基督的人,不會在意有沒有留下祖先的牌位並祭拜之。因為真正的孝順、追思不是在於如何對待這些看得見的牌位,而是將祖先所留下來最好的生命足蹟在今天的生活中實踐出來,這一點才重要。試想,如果去世的人是個道德品行很不檢點的人,或社會的惡霸,這樣的牌位祭拜有甚麼意義?是要繼續追念他的惡劣行徑,或是要繼續學習他的惡行?不會吧。相反的,如果一個去世的人對我們影響很大,對我們的生命很有意義,那麼,即使家裡沒有他的牌位,他所留下來的各種言行都會深刻烙印在我們的生命中,使我們每天的生活,或言或行,都想到他的教導,自然會學習他的榜樣,見證出自己是在持續這個先輩的風範。這也是為甚麼我不主張每年為已過世的親人舉行追思禮拜的原因,因為只有追思,卻沒有將他們留下來的美好信仰足蹟在這一代的生活中見證出來,那樣的追思禮拜是沒有意義的。

也因此,我認為一個真正信耶穌基督的人,絕不會總是在思想討論祖先牌位應如何處理的問題,因為他知道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就是耶穌基督。抓住這一點,可以將許多來自傳統習俗、禮教對我們生命造成的沉重負擔丟棄掉。

二、傳福音的事工可以分工進行,好使福音傳得更快、更好,使更多的人因為聽到福音的信息,進入耶穌基督的救恩裡。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提到耶路撒冷教會後來同意他和巴拿巴到外邦人的地區去傳福音,而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們則繼續關懷猶太人的福音事工。這就像耶路撒冷教會剛開始的時候,由於許多說希臘話的信徒埋怨在分配生活費的事上,他們當中的寡婦被疏忽了(使徒行傳六:1),因此,十二使徒就召集了所有的門徒,要從他們當中選出「七個有名望、受聖靈充滿、又有智慧的人,讓他們負責這事務。」則使徒能因此「專心於禱告和傳道的任務。」(使徒行傳六:3—4)由此可以瞭解教會創立之初就已經有了「分工」,使每個人都能在傳福音的工作有很好的見證。

但是必須注意的是,「分工」必須有相當真誠的心,否則「分工」很容易帶來「分裂」。使徒保羅說得好:

「不能自私自利,不要貪圖虛名,要彼此謙讓,看別人比自己高明。不要只顧自己,也要關心別人的利益。你們要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腓立比書二:3—5)

確實必須有這樣的態度才不會帶來「分裂」或是「紛爭」,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因為「分工」造成「分裂」或是「紛爭」,那就和在十字架下分贓耶穌基督衣服的那些羅馬兵士一樣(約翰福音十九:23—24),不但不能見證所認識的耶穌基督,反而和那些把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相同。

說到這裡,我想起早期宣教師到台灣來的時候,也有類似使徒保羅和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們分工的紀錄,就是由英國來的宣教師馬雅各醫師等人,和來自加拿大宣教師馬偕牧師等人,以大甲溪為界在台灣從事宣教事工。大甲溪以南由英國的宣教師擔綱,以北則是以加拿大的馬偕牧師為主體的宣教領域,也就是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上所謂的「南北」體系。其後,南部的教會以台南神學院為主軸,北部則由台灣神學院為主體。雖然宣教地域分界是在一九○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決定的,但是早在一八七二年三月七日,馬偕牧師從台南安平搭船北上,兩天後(三月九日)抵達北部淡水港的時候,就要學習使徒保羅「在還沒有聽見基督的地方傳福音,免得我的工作建立在別人的基礎上」(羅馬書十五:20)的精神。因此,他一下船,就開始積極展開傳福音的事工,並將北部地區視為他傳福音工作的主要區域,因為他知道南部已經有不少宣教師在開拓,且建立教會了。當時這樣「分工」,主要是為了使福音更容易廣傳出去是個很好的見證。

很可惜的是,人如果在「分工」的時候只想到「權力」、「利益」的多寡,則「分工」的結果常常會帶來很不好的後遺症,就像後來使徒保羅和耶路撒冷教會使徒們之間的關係一樣,二者之間漸行漸遠。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發生了同樣的問題,雖說有南北地區的劃分,但是人心的私慾、軟弱仍呈現出來。看起來是合一的總會,卻有奇怪的約定,那就是在一九五一年南北教會合成一個總會時,選舉幹部有了所謂的「紳士約定」,也就是這一年總會議長由南部教會擔任,下一年就由北部教會擔任。這樣的「紳士約定」一直持續到現今,甚至還發生過爭執,因為想要當總會議長的人很多。如今不但傳道者抓住權力不放,連長老也積極介入,插了一腳,實在令人惋惜。許多傳道者只在意、切望當總會議長,對傳福音的事工卻採取輕率的態度。大家似乎忘了獻身傳福音的主要目的是甚麼,反而認為教會政治的地位才重要,真是本末倒置!這樣的傳道者已經不是在傳福音,這樣的長老也無法為福音作見證,這樣的教會傳不出福音的信息,因為耶穌基督所教給我們的上帝國福音不是這樣的內容,他留給我們的是「彼此洗腳」的榜樣,怎會是爭奪總會議長的位置,或機構首長的職位呢?實在是既羞且恥!

我們要記住,如果有一天我們的教會分設新的教會,或是成立更多的團契,既不是要造成教會的分裂,也絕不希望大家為爭權奪利而起紛爭,乃是為讓更多的人有機會得到福音的恩典。如果沒有這樣的認知,就不是在「分工」,也違背了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救贖我們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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