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講:彼此分擔重擔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3 16:23
經文:加拉太書五:13—26
在前一講我說過使徒保羅從加拉太書第五章開始,就不再為摩西法律和耶穌基督之間拯救恩典的區別做辯護,他開始談到有關在基督耶穌裡信仰的真實意義是甚麼。他強調說:「當我們在耶穌基督的生命裡的時候,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沒有甚麼關係,惟有那以愛的行動表現出來的信心才算重要。」(五:6)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信仰認知。同樣是這樣的觀念,他也用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裡;當該教會為了甚麼叫做聖靈的恩賜時,他最後就是說:愛就是一切。若沒有愛,「即使會講人間各種話,甚至於天使的話」,那「就像吵鬧的鐘和響亮的鈸一樣」(哥林多前書十三:1)。或就是擁有各種才能,如果沒有愛,也算不了甚麼(十三:2)。他清楚地提醒哥林多教會,「我即使把所有的財產都捐給人,甚至犧牲自己的身體被人焚燒,要是沒有愛,我所做的仍然沒有益處。」(十三:3)他說在信心、盼望,和愛這三樣中,「最重要的是愛。」(十三:13)對,在使徒保羅的觀點中,信仰所要表達出來的就是真實的愛,因為只有愛才能見證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拯救的信息。因此,他對加拉太教會的信徒說,即使有了割禮,如果沒有顯明上帝的愛,就算是閹割了也是枉然(加拉太書五:12)。
現在從第五章十三節開始到第六章結束,使徒保羅用這段篇幅在說明基督徒的信仰生活與規範。這也是為甚麼我一再在強調的:使徒保羅並不是說只要有「信」就好,其實在他的思想中,一直有一個明確的思路:真實的基督徒,必定會在生活中活出新的生命出來。這種新的生命必定會有很好的生活規律和堅定的信仰態度,是用非常實際的行動在見證所信的耶穌基督,讓人看出這個人的心中有耶穌基督的力量同在。絕對不是只在高談論闊,如同在撲風捉影那樣的說「信」。綜觀使徒保羅的言論思想,應可以瞭解他是個非常踏實地在過信仰生活的人。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十三至十五節:13.弟兄姊妹們,上帝選召你們,要你們成為自由人。只是不可用這自由作放縱情慾的藉口,卻要以愛心互相服事。14.因為全部法律都綜合在「愛人如己」這條命令裡面。15.要當心哪,如果你們像禽獸一樣相咬相吞,你們一定同歸於盡。
第十三節所說的「情慾」一字,原本是指「肉體的情感」說的。所謂「肉體的情感」,並不是說身體上的,而是在倫理道德上的行為。這樣使徒保羅很清楚地在說明:一個受呼召成為基督徒的人,是有生命的自由,不再受到摩西法律的約束。話雖然是這樣說,但是我們必須明白使徒保羅這樣說,並不表示人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有許多人就是持著「我已經信耶穌基督,如今是自由的人了。摩西的法律對我已經失去效用,所以,我可以自由地過我喜歡的生活」,這樣的態度是錯誤的。猶大書的作者就曾明白地指出在早期的教會裡,有的信徒就是心存這樣的態度,因此該書的作者明確地指出這種態度是錯的,他說:「因為,有些不敬虔的人偷偷地混進我們中間,以曲解上帝恩典的信息來掩飾自己腐敗的行為。」(猶大書四節,請比較和合本翻譯:「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上帝的恩變作放縱情感的機會。」)使徒保羅所說的「自由」絕對不是放縱的,相反的,是有更嚴肅的「約束力」在人的內心裡。這種約束力就是「基督的法律」(哥林多前書九:21)。這就如同一個社會如果要尋求自由的生活,就必須有更嚴謹的要求過共同體的社會生活。所謂更嚴謹的要求,其中有一項非常重要的事,就是知道會尊重別人。如果一個社會沒有這樣的基礎,要談自由是很奢望,且脆弱的。同樣的,當使徒保羅說因著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帶給我們生命的自由時,我們就必須先建立一個基本的信仰態度:我的生命中有耶穌基督,他與我同在。我現在活著不是我自己,還有耶穌基督在我的生命裡。看,使徒保羅就是這樣說的:「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裡活著。我現在活著,是藉著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命。」(加拉太書二:20)
另一方面,有人聽到使徒保羅在說我們因為有了耶穌基督,不需再有摩西的法律時,以為這樣摩西的法律已經失效了,且因此就質疑:如果沒有法律強迫我們,我們又何必去行善賙濟貧窮人呢?這種態度就是使徒保羅一再在譴責的,也是他一再在努力要排除摩西法律的效用觀點。他認為如果因為有摩西法律規定必須要行善、賙濟貧窮人,這樣人才會去履行的話,這種行善、賙濟貧窮人的行為就不算是自願、心甘情願。但是,在耶穌基督裡有新生命的人不會是這樣,而是知道自己應該盡的責任,知道幫助貧困的人乃是在見證上帝藉著耶穌基督顯現出來的愛,是在回應上帝拯救的恩典。這就是二者之間極大的差別。使徒行傳記載早期教會形成之時,大家共同出錢過團契生活時,就是彼此分享所有的一切財物,他們都是心甘情願地拿出自己所有的與他人分享(使徒行傳二:43—47)。他在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提起一件事,就是「馬其頓和亞該亞的教會樂意捐出一筆錢,來幫助耶路撒冷信徒中窮苦的人。這固然是他們樂意做的,事實上也是他們的義務。既然猶太的基督徒讓外邦人分享屬靈的恩賜,外邦人也應該在物質上幫助他們。」(羅馬書十五:26—27)我們知道馬其頓和亞該亞的教會並沒有摩西法律規定他們要做甚麼善事,或是要他們去賙濟猶太貧窮的人,且他們也和猶太人之間沒有族群、親屬關係,惟一可以牽得上關係的是:因為信耶穌基督的緣故。因為信耶穌基督,他們將幫助困難的人的需要看成是信仰上的責任、義務。既然是責任、義務,也就沒有甚麼好誇口的了。這樣的認識在基督教信仰裡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因為法律的規定,人才會想到要做,這樣的行為往往不是出自心甘情願。信仰所要求的是遠超過法律的規範,因為這是出自內心的信仰告白。
一九九三年十月至十二月,我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台灣長老教會服事,我就聽到他們告訴一個感人的故事。
一位已經退休的咱長老教會牧師名叫許鴻謨。他曾在台北濟南教會牧會。退休後到溫哥華去和孩子居住在一起。每年的七、八月暑假,他都會回來台灣探親。可是,每次他要回來的時候,都會到移民局去向那兒的官員報備說:「我有兩個月的時間不在加拿大,請你們不要寄養老金給我。」移民局的官員感到很奇怪,怎麼會友這樣的台灣人。然後,他結束探親,返回加拿大溫哥華,就去移民局告訴官員說:「我回來了。可以繼續寄養老金給我。」他每年都是這樣做,使移民局的官員感到很窩心,會有這樣的台灣人。可是有人卻說許牧師很傻,白白損失了許多「該得的」錢。其實,許牧師所做的,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在耶穌基督裡,他成為自由的人,實實在在的自由人。不是因為法律,而是因為他的信仰。他寧願放棄那在人看來是好的、喜愛的金錢(養老金)。法律沒有說他回來台灣需要向移民局的官員報備,也不需要告訴他們不用寄養老金給他。但他卻願意這樣做,為了耶穌基督的緣故。
我聽到這故事後很受感動,也想起同樣是基督徒,有很多人卻是很會營鑽法律的漏洞,想辦法要圖得一點利益。
第十三節最後一個字「服事」,原本的意思是指「作奴隸」。這樣就清楚了,原來使徒保羅在這裡就是在說:要以愛心彼此相互成為奴隸。也就是你作我的奴隸,我作你的奴隸。但是要注意的是:這種彼此互相成為奴隸,是出自心甘情願的態度,是出自內心的情願,不是出於勉強。我們從約翰福音第十三章所記載的,看到耶穌基督在與門徒進最後晚餐的時候,就是用洗門徒腳來勉勵他們,要他們彼此相互洗腳。他這樣告訴門徒說:「你們尊我為老師,為主,這是對的,因為我本來就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老師,我尚且為你們洗腳,你們也應該彼此洗腳。」(十三:14)洗腳,這原本是僕人、奴隸的工作,而耶穌基督作為一個老師、主,他情願卑微下來為門徒洗腳。他這樣做,就是要建立信仰團契一個最大的特色:不分貧賤富貴、職位高低,大家在上帝面前都是一樣同等的重要、貴重。他告訴門徒說:
「你們知道,世上那些被人認為是統治者有權管轄人民,領袖也有權支配人民。但是,你們卻不是這樣。你們當中誰要作大人物,誰就得作你們的僕人;誰要居首,誰得作大眾的奴僕。因為人子來不是來受人侍候,而是來侍候人,並且為了救贖眾人而獻出自己的生命。」(馬可福音十:42—45)
從上述這段話,我們可以看出一個基督教信仰團契最為珍貴的地方,就是在耶穌基督裡大家都是一樣貴重。因此,在基督教會裡所要學習的信仰功課,就是彼此互相服事,彼此成為對方的僕人。
第十四節使徒保羅提到「全部法律都綜合在『愛人如己』這條命令裡面。」這就再次證明他並不是反對摩西法律的重要的性,而是進一步在詮釋摩西法律的完整性。因此,他希望的是信徒們會明白將最重要的中心點抓住,其他的就自然會照著準則進行。如果沒有抓住中心點,卻抓著旁枝一再搖晃,是永遠不會明白真實的生命意義。我們看到使徒保羅說這句「全部法律都綜合在『愛人如己』這條命令裡面」時,是引用摩西法律中最中心的教訓—利未記第十九章十八節的規定,這也是猶太人經學教師們都清楚的摩西法律精髓。問題是明明知道這條是重要的摩西法律精髓,人卻不一定能夠實踐它,更糟糕的是,常常會找一些藉口作為搪塞自己不願意實踐的理由。路加福音第十章廿五至卅七節,就記載一位經學教師來詢問有關這方面的問題。這位教摩西法律的老師很明白告訴耶穌基督他對摩西法律的瞭解是:「你要全心、全情、全力、全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耶穌基督也贊同這樣的看法,並且鼓勵這個人依照他所明白的去行。但這個教摩西法律的人「為要表示自己有理」,就進一步詢問耶穌基督:「誰是我的鄰人呢?」於是耶穌基督用「好的撒馬利亞人」的比喻來回答這個法律教師。這段出名的比喻已經清楚說明一點:明白摩西法律和實踐摩西法律是兩回事。人的問題不是沒有,也不是不知道摩西法律的規定,人的問題是:做不出來。但是,耶穌基督卻很實在地將摩西法律在自己的身上實踐出來,就在耶穌基督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到摩西法律的完整性。這就是使徒保羅的意思。使徒保羅對加拉太教會的信徒說這句話,其實是很有意思的,他主要就是要告訴他們:不要老是在那些宗教記號、禮儀上做文章,大費周章的考據、講究,那是沒有用的。如果沒有學習「愛人如己」的信仰行為,有了那些割禮的記號也是枉然。與其一天到晚講究割禮的事,不如實際些把摩西法律上的規定:將愛表現出來。在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就說:「千萬不要負債!只有彼此相愛是你們該負的債。那愛別人的,就是遵守法律。」(十三:8)
第十五節,從這一節我們可以看到加拉太教會內部必定是為了信仰問題產生了極大的爭執,其激烈的情況有如失去理性的人一般。會導致這樣的結果,很可能就是因為使徒保羅在強調:人信了耶穌基督之後,可以不用再受摩西法律的約束。於是有人就藉著這個理由在生活上採取放蕩的態度,這也就是為甚麼在這一章第十三節他會說上帝揀選一個人,使那個人成為自由人,並不是要讓人找到藉口而放縱情慾的。就好像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提到的,有人因為他說藉著耶穌基督,可以體驗出上帝在基督耶穌裡拯救的慈愛,為此,就認為使徒保羅既然這樣說了,不如多多犯罪,好讓基督耶穌的慈愛更多一些(三:8、六:1)。有這樣心態的人,使徒保羅說「他們被定罪是應該的」(羅馬書三:8)。他勸勉加拉太教會的信徒,如果因為這樣的紛爭繼續下去,必定導致教會的毀滅。確實是這樣,教會內部若是有人故意曲解信仰的意義,就很容易導致紛爭,有紛爭的教會又怎能見證耶穌基督拯救的慈愛呢?不可能,尤其是當這些紛爭不是出自信仰的問題,而是為了爭權奪利的時候,那種毀滅是更言重的。
第十六至十八節:16.我要強調的是:你們的言行要順從聖靈的引導,不要滿足自己本性的慾望。17.因為本性的慾望跟聖靈互相敵對,彼此對立,使你們不能作自己所願意做的。18.但是,如果聖靈引導你們,你們就不受法律的拘束了。
第十六節「順從」的意思是指:倚靠。也就是說不是倚靠自己的能力,而是倚靠聖靈的帶領。我們可以這樣瞭解:要使一個人願意卑微下來,甚至會心甘情願地像似作為別人的僕人一般地服侍別人,這若不是有聖靈的帶領和感動,是不可能的。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能夠這樣做,就是因為有聖靈的力量在他身上做工,因此,這樣的人不會誇耀自己做了甚麼了不起的大事。何況,就像耶穌基督所說的,要居首位,就要有僕人的心為人服務(馬可福音十:43—44)。
我一再對大家說過,福音事工就是聖靈的工作,因為只有聖靈的力量感動,才能使人的心意轉變,歸向上帝。同樣的,一間屬於基督的教會,不會在福音事工上誇耀所做事工的偉大,因為他們會知道那是聖靈的帶領。從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出,一個傳福音的人,不會誇耀自己做了多少事工,或是帶領多少人來信耶穌基督,因為他深深地知道:那是聖靈藉著他在做工,不是他自己能做甚麼。聖靈是導正人生命的力量,失去了聖靈的帶領,人很容易就放縱於情慾的生活而墮落了。
布農族教會的開拓者胡文池牧師就講過一則很有趣的故事;他說剛開始出來傳福音的時後,常常感到福音很難傳,很少人願意聽。因為傳福音很困難,於是他有一個想法:認真生孩子。他想:如果能生下八個孩子,每個孩子結婚,就有十六個人了。如果每個孩子再生四個或更多,那就多出好幾倍了。於是他和牧師娘就這樣生了八個孩子。他說教導自己的孩子認識福音,比傳福音更快。聽了這樣的故事必定覺得很有趣。其實如果我們看他的回憶錄或是傳記,就會發現,他是個很謙卑的傳道者,他幾乎就是用全部的生命在傳福音,而上帝的聖靈也在他身上做工,使他有時簡單的一句話,就引領一個家庭來信耶穌基督。這也是他在作見證時一再強調的話:「我常常體會到聖靈在我的身上做工。」
這樣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將人分成兩種:一種人是倚靠聖靈帶領他生活的人。這樣的人會時刻想到自己的軟弱,知道自己能力的有限,因此,他會順從聖靈的帶領。另一種人是放縱情慾過生活的人,這樣的人時常會找藉口來滿足自己慾望的需要。為了區分這兩種人之間的差異,使徒保羅在往後兩段經文中,很清楚地指出二者之間不同內容。
第十九至廿一節:19.人本性的慾望是顯而易見的;它表現在淫亂、穢行、邪蕩、20.偶像崇拜、巫術、仇恨、爭鬥、記恨、惱怒、好爭、分派、結黨、21.嫉妒、酗酒、狂歡宴樂,和其他類似的事。我從前警告過你們,現在又警告你們,做這種事的人一定不能成為上帝國的子民。
這段經文使徒保羅把放縱情慾的內容寫得很清楚,我們也從使徒保羅所列的這些人性慾望上的墮落,看出他對人性認識上的深刻、透徹。他總共列了十五項敗壞的行為內容,在這十五項中,我們可以將之分成四類。
一、淫亂、穢行、邪蕩等這三項都是與倫理道德方面的事有關;所謂的「穢行」,是指「不潔淨」之意。不僅是在行為上的,也指在思想上的。比如壞的念頭,或是像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第五章廿八節所說的,「看見婦女而生邪念的」。「邪蕩」是指一個人很好色、猥褻,或是說一個人不知羞恥。
二、拜偶像、巫術,這兩項是指不正確的信仰。我們知道當使徒保羅傳福音到外邦地區時,就常發現在異教神明的宗教信仰中,會有男女神妓苟合的淫亂事件發生。在哥林多地區是這樣,甚至影想到信徒們的信仰生活不夠嚴謹,我們從使徒保羅寫給該地教會的書信中可以看到他再譴責這一的事發生(請參考哥林多前書第五章、第六章十二至二十節)。而在舊約聖經中,我們從耶利米書就常看到先知一再譴責當時的以色列人民,離棄上帝去敬拜偶像神明(以賽亞書二:8、四十:19—20、四十四:9—20,耶利米書三:23—24、七:9、十:2—10)。巫術,在迦南地甚為風行,因此摩西法律很明確地禁止以色列人民有這樣的行為(出埃及記廿二:18,利未記十九:26、31,申命記十八:10)。當使徒保羅傳福音到外邦地區的時後,就經常遇到這樣的人,甚至有人想盡辦法要阻止使徒保羅傳福音的工作,因為福音使這些巫術(邪術)的行徑無法繼續生存下去(使徒行傳十三:6—12、十六:16—24、十九:11—20)。
三、仇恨、爭鬥、忌恨、惱怒、好爭、分派、結黨、嫉妒等八項,這是和一個人的社會生活有密切關係,都是與愛心相違背的行為。在這裡的「仇恨」所用的字是複數的,表示不只是對個人有仇恨,也是指族群、團體說。這點也突顯出猶太人對外邦人的敵視態度。
四、酗酒、狂歡宴樂等兩項,這都是與節制飲食相違背的行為。我想這兩種行為即使在今天也不會被人所喜歡,就像箴言的作者所說的:「誰酗酒,誰遍嘗各色的美酒,誰過悲慘的生活,為自己哀歎,常常有紛爭,不斷地埋怨。他的眼睛赤紅,無故遍體身痕。不可貪杯!酒在杯中發紅閃燦,誘你一飲而盡。但第二天你會覺得像被毒蛇咬了。你眼中出現怪異的景象;你失掉了思想和說話的能力。」(箴言廿三:29—33)
使徒保羅說犯了上述這些行為的人,「一定不能成為上帝國的子民」,看這是多麼嚴重的事啊!可是,我們卻也發現,即使在今天的社會,我們還是繼續發現這樣的行徑繼續存在,並沒有減輕或是改善的現象。
第廿二至廿五節:22.至於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博愛、喜樂、和平、忍耐、仁慈、良善、忠信、23.溫柔、節制。這些是是沒有任何法律會加以禁止的。24.那些屬於基督耶穌的人已經把他們本性上的一切邪情慾望都釘死在十字架上了。25.既然聖靈賜給我們新生命,我們就該讓他引導我們的生活。26.我們不可驕傲,不可彼此激怒,相互嫉妒。
相對於情慾敗壞的行為,使徒保羅提出聖靈的果實會是:博愛、喜樂、和平、忍耐、仁慈、良善、忠信、23.溫柔、節制等八項。這八項都是我們常聽到的。請注意「博愛」這個字,使徒保羅在這裡所用的是一般希臘人甚少使用的「agape」這個字。這個字很特別,因為它強調的是「不屈不撓的愛」。也就是說,一個人無論受到甚麼打擊、誤會、扭曲、污衊、傷害,他都堅持不改變心志,持續原有的愛心。這種愛,就像耶穌基督明明知道往耶路撒冷去的路,是釘十字架的死亡路途,他也知道會受盡污辱,但是,他都沒有退卻,繼續往前去。在十字架上時,他還再祈求上帝憐憫、赦免那些決定釘他十字架的人。
這樣的愛,就是一種無比的「agape」之愛。是只有付出,沒有回報的;是超越族群、血緣的生命之愛。這個「博愛」也就是對上帝真實的生命之愛,也是對人生命超越的愛。這正好是所謂的愛上帝,也愛鄰人的主要內容。
第廿四至廿五節是我們所讀這段經文最重要的經節;使徒保羅告訴加拉太教會的信徒,要他們知道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生命之所以得到改造,就是因為會把那些敗壞的情慾行為,同耶穌基督一樣釘死在十字架上,然後再和耶穌基督同復活起來,成為新生命的人。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在耶穌基督裡的信仰,我們學習知道彼此互相扶持、互相服事的重要性。
當使徒保羅對加拉太教會信徒很嚴肅地談到有關遵守摩西法律和耶穌基督救恩之間的問題後,最後,他很誠懇地勸勉加拉太教會的信徒,用實際的愛的行動,遠比一天到晚強調摩西法律規定的禮儀更為重要。他要大家「以愛心互相服事」來見證耶穌基督拯救的信息。雖然在傳道的工作上,使徒保羅一直是扮演著「老師」、「教師」的角色,但是,我們也看到他為了要使傳福音的工作達到最好的效果,沒有放棄原有的生活方式,他是親手織帳棚來維持生活,並且還用織帳棚的收入供應同工們的需要。他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這樣說:
「我從來沒有貪圖任何人的金錢或衣服。你們自己知道,我用我雙手工作來供給我和同工們的需要。我在各種事上給你們留下榜樣,告訴你們應該這樣勤勞工作來幫助軟弱的人。要記得主耶穌親自說過的話:『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二十:33—35)
他對以弗所教會所說的這段話,其實對今天的傳道者和教會的幹部也是一樣重要。我們看到使徒保羅是個很有愛心的人,他自己工作養活自己,同時也提供需要給和他同工的伙伴。但是他卻勸勉教會要提供生活的需要給傳道工作者。他在寫給提摩太的書信中這樣說:
「善於領導的長老們,尤其是在講道和教導上特別努力的,應該得加倍的報酬。因為聖經上說:『牛在踹穀的時後,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應得工錢。』」(提摩太前書五:17—18)
像他那樣的身分,本來是可以接受別人服事的,但是他沒有這樣做,相反的,是繼續服事自己的同工,他也為其他在教會服事福音事工的人考慮他們在生活上的需要。
今天的長老教會已經提供很完全的生活需要給傳道者,傳道者已經不需要再像使徒保羅的時代那樣親自工作維持生活的需要。因此,傳道者更應該知道彼此相互幫忙、服事。教會也是這樣,今天教會最大的問題是只顧自己累積更多的財富,卻忘了彼此分享和奧援的信仰告白。這樣的態度是很不正確的。
一九九三年總會通過要傳道者加入「傳教師福利會」時,就發生有些傳道者拒絕加入,原因是:有些傳道者自己算了算,認為加入對他在收入上是一種損失。他想到的是自己,卻忘了有許多弱小教會的傳道者需要他的加入幫忙。到現在還是有些教會連支付傳道者的謝禮都有困難,就更不用說提供傳教師福利基金會的負擔金了。我以前在牧養嘉義西門教會就曾經要求幫助兩間弱小的教會支付傳教師福利基金會的負擔金,當時我告訴教會的長執:我們的教會在財力上沒有困難,就應該有這樣的責任,先不要問:總會設計這樣的辦法的缺失是甚麼,先想想:我們可以幫忙需要的人多少。那些在政策上有瑕疵的地方,讓那些專家去煩心吧。結果長執會通過了。總會法規並沒有規定甚麼樣的教會要幫助哪些軟弱教會的欠缺,但是,真正有信仰見證的教會,是會主動去作幫助弱者的需要。
我在想許多信仰的事就像是這樣,看起來好像別人可以做得更好,應該改進甚麼。但是,我總是這樣努力:我可以做多少。我先做了,才來要求別人也跟著學習。使徒保羅就是留下這個榜樣給我們學習。他學習自耶穌基督為門徒洗腳,自己也替他的同工織帳棚,為他們生活的需要賺取費用,然後進一步地勉勵教會提供傳道者生活的需要。
我們的教會需要這樣的學習:先反省我們可以為那些軟弱的教會提供怎樣的服事,我們才能進一步地要求其他的教會也跟著我們一起相互時事。
二、學習過聖潔的信仰生活,結出信仰的果實,這樣才能幫助我們在這動亂不安的世代中,更明白上帝的旨意,為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愛作美好的見證。
如果我們仔細讀使徒保羅的書信,就會發現到他時常對信徒提到有關信仰與生活方面的信息,呼籲信徒們要過聖潔的信仰生活。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這樣說:
「弟兄姊妹們,既然上帝這樣憐恤我們,我勸你們把自己當作活活的祭物獻給上帝,專心事奉他,蒙他喜悅。這就是你們應該獻上的真實敬拜。不要被這世界同化,要讓上帝改造你們,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好明察甚麼是他的旨意,知道甚麼是良善、完全,可蒙悅納的。」(羅馬書十二:1—2)
對哥林多的教會信徒,他有很深的期許,他說:
「你們一定曉得,你們是上帝的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裡面。因此,要是有人毀壞了上帝的殿,上帝一定要毀滅他;因為上帝的殿是神聖的,你們自己就是上帝的殿。」(哥林多前書三:16—17)
在他寫給以弗所教會信徒的信中這樣說:
「我現在奉主的名鄭重地勸告你們:不要再過著像外邦人那樣的生活。他們的思想虛妄,心地黑暗跟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了;因為他們全然無知,剛愎自用。他們喪盡了羞恥之心,縱情恣慾,無拘束地做各種敗壞的事。但是,你們從基督所學的卻不是這樣!你們無疑聽見過他的事,作了他的門徒,學到在耶穌裡才有的真理。那麼,你們要脫下那一向使你們生活在腐敗中的『舊我』;那舊我是由於私慾的誘惑而腐化了的。你們的心思意念要更新,要穿上『新我』;這新我是照著上帝的形象造的表現在真理所產生的正義和聖潔上。」(以弗所書四:17—24)
對腓立比教會的信徒,他也這樣諄諄教誨說:
「你們無論做甚麼事都不要埋怨或爭論,好使你們在這腐敗、彎曲的世代中純潔無邪,作上帝沒有缺點的兒女。你們要在世人當中發光,像星星照耀天空,堅守生命的道。你們這樣做的話,在基督再來的日子,我就有所誇口了,因為這可以證明我的一切辛勞不是徒勞無功的。」(腓立比書二:14—16)
寫給歌羅西教會的書信中,他這樣說:
「上帝愛你們,揀選了你們作他的子民所以,你們要有憐憫、慈愛、謙遜、溫柔,和忍耐的心。有糾紛的時後要互相寬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別人。在這一切之上,要加上愛,因為愛是聯繫一切德行的關鍵。」(歌羅西書三:12—14)
類似這樣的勸勉的話很多,為的是希望信徒們能活出真實的信仰果實。嚴謹的社會生活就是最好的信仰見證,這是非常重要的功課。如果我們在生活上沒有要求,隨著社會腐敗的步調在走,我們即使說破了嘴,也無法見證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拯救的愛的意義。生活就是見證,這是真實的一句話,希望大家都會學習,謹記在心。